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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研究报告(版)

发布时间:2020-03-03 00:40:4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杭州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研究报告

今年,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于跃敏担任课题主持人,市委组织部牵头,市民政局、市人事局、杭州师范大学等单位参与,就杭州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采取市内和市(境)外相结合,个别走访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社会工作者座谈和专家研讨相结合,数据统计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召开了民政、劳动保障、卫生、计生、司法、工、青、妇及专家学者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11个,参加座谈人员130余人,发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有关现状调查表19张,参与调查单位150多家。调研组还到上海、深圳和香港等地学习考察,并查阅了大量的国内外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研究报告。

一、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这是我们党的文件中第一次正式提出社会工作人才的概念,并就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社会工作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有100多年的历史,而在我国起步的时间不长。如何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要求,加快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才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必须像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高度重视选拔培养经济建设人才那样,高度重视选拔培养社会工作人才。

(一)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社会工作是科学发展和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坚持“助人自助”宗旨,遵循专业伦理规范,在社会服务与管理等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职业活动。社会工作崇尚的价值准则与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契合的,其内涵和功能也是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一致的。社会工作人才直接从事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途径。目前,我们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巨大的活力,但也带来了一些新问题和新情况。各种社会矛盾集中凸现,社会问题大量涌现,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适应这种新要求,就必须创新社会管理的新方法,拓宽社会服务的新领域,引入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和方法,吸纳大量专业社会工作人才进入基层干部队伍,充分发挥专业人才从事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方面优势,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工作,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三)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使政府真正成为优质公共产品的提供者,良好社会环境的创造者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者。社会工作人才是社会服务的专业提供者、社会矛盾的有效调解者和社会公平的积极维护者,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同“润滑剂”和“调和剂”,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人才资源和宝贵财富。比如,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配备社会工作人才,更能体现出人性化服务的专业优势,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在社区建设中配备社会工作人才,更能强化社区的引导、组织、服务功能,进一步推进社区建设;在社会服务类组织中引入社会工作人才,有利于为社会成员提供政府不便、市场不愿或不能提供的公共服务,扩大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选择空间。此外,社会工作人才还可以引领社会志愿者为公众服务,有效激发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等等。而目前,这些领域社会工作人才十分缺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急需我们培养造就大批的社会工作人才。

(四)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内在要求。2006年,杭州市人均GDP6505美元,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今年初召开的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了今后五年我市人均GDP将达到10000美元,实现从中等发达国家向发达国家跨越,建设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生活品质之城”奋斗目标。但目前我市还面临着困难群众生活就业难、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行路停车难、办事难、清洁保洁难等“七难问题”。杭州要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确保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继续走在前列,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解决民生问题的一系列新要求,以新的思路和举措来破解“七难”问题。同时,要充分运用行之有效的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专业人才,来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工作,才能真正实现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生活品质之城”目标。

二、杭州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基本现状

根据调查,杭州市社会工作人才广泛分布于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正、就业服务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在部分领域初步形成了一支具有社工理念和方法、正按照职业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的社工人才队伍。因为是第一次统计社会工作人才,加之我国目前尚未统一开展社会工作人才的职称评审、资格认定和注册登记,对社会工作人才尚未有明确的定义和统计口径。因此,在调查统计中,我们主要以目前在具有社会工作性质的单位中,具体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为标准来统计,全市大致可分为以下五大类:

(一)在民政、劳动保障、计生、司法及工、青、妇等职能部门中,从事社会工作政策制定、执行等有关工作人员。据调查统计,截止2006年底,全市这类社会工作人员共有2702人。其中,市民政系统负责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优抚安置、婚姻家庭等相关工作人员551人(市级45人,区县级506人);市劳动保障系统负责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的相关工作人员363人(市级87人,区县级276人);市计生系统负责计划生育的相关工作人员160人(市级22人,区县级138人);市司法系统负责社区矫正等相关工作人员354人(市级104人,区县级250人);市工会系统负责职工权益保障、互助保障的相关工作人员1038人(市级565人,区县级473人);市共青团系统负责未成年保护、青少年成长、社区青少年事务的相关工作人员81人(市级36人,区县级45人);市妇联系统负责妇女权益保护的相关工作人员62人(市级10人,区县级52人);市老龄委系统负责老年人服务等相关工作人员64人(市级9人,区县级55人);市红十字会系统负责医疗救助、紧急灾害救援的相关工作人员29人(市级10人,区县级19人)。

(图一)

(二)在民政、司法、教育、卫生及工、青、妇、残联等职能部门的下属事业单位中,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和社会服务等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截止2006年底,全市这类社会工作人员共有4749人。其中,乡镇街道负责社会福利的工作人员183人;市、区(县市)两级救助管理中心部分工作人员158人;老年福利院(敬老院)部分工作人员856人;儿童福利院部分工作人员111人;干休所部分工作人员91人;帮扶救助工作人员598人;从事公共卫生(精神卫生)的部分工作人员724人;法律援助中心部分工作人员52人;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的部分工作人员432人;中小学辅导员、就业服务指导教师、心理咨询教师597人;残疾少年儿童特殊教育学校部分工作人员301人;工读学校部分工作人员33人;乡镇街道负责职工权益维护的部分工作人员174人;从事青少年心理咨询和青少年社会服务的部分工作人员175人;妇女活动中心及妇女权益代表与维护的部分工作人员5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部分工作人员54人;康复中心部分工作人员16人;老年活动中心工作人员40人;乡镇街道老年服务工作人员149人。 (图二)

(三)在具有社会工作性质的公益性民间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工商注册企业中,为儿童、青少年、妇女、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专业社会服务的工作人员。截止2006年底,全市这类社会工作人员共有712人。其中,民办社会服务机构中专职从事社区建设的工作人员434人;专职从事社会福利的工作人员103人;专职从事青少年事务的工作人员22人;在市工商局注册的具有社会工作性质的民办服务机构中部分工作人员153人。

(图三)

(四)在社会工作社团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包括学术社团、行业性社团和专业性社团。截止2006年底,全市这类社会工作人员共有414人。其中,社会福利类社会团体部分工作人员8人,社会慈善类社会团体部分工作人员26人,职工权益维护类社会团体部分工作人员133人,妇女权益代表与维护类社会团体部分工作人员116人,残障服务类社会团体部分工作人员129人,残障服务基金会部分工作人员2人。

(图四)

(五)在城镇社区居委会从事社会工作的工作人员。截止2006年底,全市共有社区居委会703个,社区专职工作人员5594人。 (由于农村行政村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均为兼职,所以未列入此次统计)

另外,基于社会责任与义务,自愿贡献自己的时间、精力和技能,无偿参与社会服务的工作人员,也称“志愿者”。截止2006年底,全市(含区、县)共有注册志愿者434185人,其中市本级注册志愿者116037人。

除志愿者外,上述五类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总数为14171人。据对市敬老院、市救助站、市儿童福利院等单位社会工作人员的抽样调查,工勤人员约占社会工作人员总数的20%左右。据此推算,我市职业从事社会工作人员的总量大约是11000人左右。 从上述我市社会工作人员的现状分析,可以看出“两多一少”的现象:即行政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比较多,占总数的53%;城镇社区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比较多,占总数的39%;而在民间和社团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中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比较少,只占总数的8%。

(图五)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推进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上做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我们感到,与发达地区相比,虽然目前我们有许多在做的工作还称不上是专业的社会工作,但对照社会工作的要求,实际上都已经具备鲜明的社会工作特点。例如,我们各级党群部门在做的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这一直以来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优势。再如,我市组织实施的“破七难”活动,以及连续七年开展的“春风行动”,规模、影响和效果一年比一年大,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就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来讲,近几年我们市本级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强市战略的总体部署。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要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逐步形成惠及全体人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市委的要求,将社会工作人才与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一起,列入了党管人才、人才强市战略的总体部署,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引进、培养和激励人才的政策措施。近几年,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杭州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关于明确杭州市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改善新时期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意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帮扶救助机构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建设意见的通知》等一系列涉及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文件。

三是逐步开展了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和培训。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市团校等市属大中专院校开设了社会工作专业,培养了一批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全市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多种形式选拔社区工作者。大力开展对社区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社区干部专业化程度。社区干部的素质结构得到了明显改善,全市703个社区平均每个社区有专职工作人员近8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2882人,占总数的59%,2007年底实现全市每个社区都有一名大学生的目标。 四是大力推进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市人大颁布了《杭州市志愿服务条例》,这是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第一个志愿者服务地方性法规。在社会管理、环境保护、旅游服务、文明倡导、法律援助和敬老助残等各个领域都有我们的志愿者,志愿者队伍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全市(含区、县)共有注册志愿者434185人。他们在西博会、休博会、旅交会等重要和大型活动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成为推进我市社会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这些都为我们下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在调研中大家总的感到,近年来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较大,总体上处于“非专业化”或“半专业化”状态,基础比较薄弱,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和困难。

(一)职业化程度不高。按照发达地区的标准,职业社工占总人口的比例一般为2‰-5‰。这次我们到香港学习考察,截止2007年4月,香港700万人口中,仅注册社工就有13018人,占总人口数的1.86‰。杭州市670万户籍人口,与香港总人口相近,去年人均GDP达到6050美元,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按照发达地区的标准,杭州应有职业社会工作者13000至16000人。就我市目前的现状而言,虽然我们统计的职业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大约有11000人左右,但他们不同于香港,全是注册的职业社工。我们目前还没有职业化的标准。例如,民政领域的社区工作者、社区民政员、社区救助员,司法领域的司法协理员、社区矫正人员,劳动保障领域的劳动保障员都没有统一的职业资格和职业标准。同时,目前实际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中,大多数是以行政干部或准行政干部的身份出现,与服务对象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不是一种专门助人的职业。

(二)专业化程度不高。社会工作作为一种职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对从业人员的政治素养、道德水准和专业能力都有较高的要求。在香港等社会工作比较成熟的地区,注册专业社工不仅数量庞大,而且普遍是具有高等学历和受过良好教育与培训的专业人才。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全市14171名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中,初中以及下文化程度的3525人,占到总数的24.88%;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只有1027人,占总数的7.25%;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452名,只占社会工作人员总数的3.19%,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教育的人员占96%以上。司法矫正、婚姻家庭服务、慈善事业、老人服务、公共卫生等领域目前都还没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

(三)社会化程度不高。国(境)外发达地区社会工作的社会化程度非常高,这些地方的社会工作通常不是由政府或企事业单位支撑,而主要是由大规模的民间社会工作机构承担的。以香港为例,香港的民间专业社会工作机构是开展直接社会服务的主体,占整个香港社会工作机构总数的3/4以上,服务单位多达3800余家,承担着80%的社会服务工作。民间机构在提供社会服务的同时,还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成为吸纳培育专业社工的主渠道,在这类机构供职的人数达4万余人,其中专业社工7600余人,占香港注册社工的61.6%。上海也在社会化运作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培育了像新航、自强、阳光等一批专业性或综合性的社工服务机构,目前已有近2000名社工在这些机构中开展专业服务。杭州就国内而言,是属于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地区之一,但民间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缓慢,能够吸纳专业人员的社会工作岗位十分有限。据调查统计,全市具有社会工作性质的公益性民间社会工作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工商注册企业共469家。其中,249家是职业介绍和婚姻介绍机构,占总数的54.1%,近35%的人员从事简单的婚姻介绍和职业介绍工作。

(四)工资待遇不高。在国外和香港地区,专业社工的工资收入跟公务员、医生、律师、教授等一样,是一项体面而崇高的职业,属于“中产阶层”水平,高于同等学历的一般从业人员。香港初级社工月薪为1.2-1.8万港币(香港的人均月收入为1万港币左右),高级社工的月薪在4万港币以上。在这次调研中,普遍反映,长期以来在社区、社会福利机构等公共服务部门中都采用低成本的人力资源策略,导致从业人员工资较低、待遇较差。例如,我们对杭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工作人员待遇的调查,他们的平均年收入只有15702元,与2006年杭州市城镇单位职工平均收入32440元相比,也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导致人才流失的情况比较严重。如该单位招聘的3名社会工作专业大学生,至2006年底全部离开现工作岗位。待遇较低还导致大多数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学非所用”。据调查,在杭4所大中专院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中,在社会工作领域工作的人数比例很低。

(五)社会公信度不高。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社会工作已逐步成为一个比较成熟的职业和行业,社会工作者具有很高的职业威望和社会地位,被誉为“社会工程师”。我们在香港学习考察时了解到,香港的社会工作面向全体市民特别是弱势群体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提供服务,社会工作者广泛分布于家庭和儿童福利服务、安老服务、康复服务、青少年服务、社区服务、医务服务和犯罪辅导等领域,已经成为做好事、做善事的代名词,“有困难找社工”就像我们“有困难找警察”一样家喻户晓。“做义工奉献社会”已经成为包括演艺界明星和广大市民提升地位、净化心灵和奉献社会的首选。和香港相比,我们的社会工作由于起步时间不长,专业社会工作者不多,除传统的民政工作外,现在开展的一些专业社会工作局限于某些个人生活方面,如热线服务、心理咨询等,而对于社会生活中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如失业、生活安全感、社会秩序等问题的介入还相当不足,限制了社会工作介入社会问题的力度和影响范围。在高校社会工作教育中,社工专业成为一个“冷门”专业,问津者很少。据杭州师范大学有关数据统计,每年招生时社会工作专业的第一志愿填报率不到20%,大多数学生是被调剂过来的,而香港高校中的社会工作系是最热门专业之一。 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与发达地区比较存在的一些差距,既有历史的因素,也有现实的障碍;既有体制机制的成因,也有社会环境的影响,主要还是发展中的问题。深层次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社会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健全。从管理体制上来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管理涉及党群、民政、司法、卫生、计生、残联、工、青、妇等数十个部门,每个部门都有相应的工作要求,导致社会工作人才的行政分割特点比较明显,“活动”空间往往受到“单位”的条块分割。同时,由于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相对滞后,按照推动工作、学科建设与管理队伍相协调的原则,面上缺少牵头抓总部门来统筹协调。从运行机制上来看,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机制还没有建立,扶持发展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政策还不完善,这些都制约了社会工作的发展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推进。

二是社会工作理念和意识不够普及。由于现阶段社会工作的需求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很多同志对社会工作的理解还局限于传统的民政模式,没有将社会工作作为社会建设的一个重大领域来对待,加上社工自身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以及相关的社会宣传不够,导致公众缺少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意识,对社会工作人才的认知率偏低,甚至不清楚什么叫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人才。

三是社会工作人才评价体系不够完善。目前,社会工作人才评价认定标准还比较单一,以实绩论人才的氛围和机制尚未形成。社会工作师执业资格制度还没有建立,没有形成职业化的岗位体系。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设置政策还没有制定出台,社工岗位不明确。社会工作人员的职业规范、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水平认证、注册管理、实务督导、服务评估、项目设计、职业级别、薪酬标准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不健全,社工缺少足够的职业发展空间。

四、杭州市至2015年社会工作人才需求预测

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杭州提出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实践,为社会工作发展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和历史性的机遇。鉴于我市目前社会工作岗位仍以一批具体从事具有社会工作性质的人员为主体,因此本次调研预测的人才需求主要对应于在社会工作岗位上职业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数量,判断与预测未来杭州各个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需求发展趋势,及各个领域社会工作人员的配置密度。课题组在参照杭州市“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际社会工作领域社工配置密度等相关材料的基础上,以定量趋势预测为主、以专家的经验判断为辅的预测模型,对我市至2015年主要领域的社会工作人员需求分析预测如下:

(一)社区家庭。2005年本市常住人口的家庭户数达到207万户,户均人口3.2人。据人口抽样调查发现,近年来一人户和两人户明显增加,户均人口将进一步减少,预计2015年户均人口将低于3人,家庭户数将增至近240万户左右。目前社区基层组织的设置本身就是依据居民的服务需求而规划的,因此参照每500户家庭配置1名社工,需要4800人左右社会工作人员。另外,社区(村)中还有3.6万户贫困家庭需要社工的特别服务,参照社工与特殊服务对象1:150计算需要240人左右社会工作人员。至2015年本市在社区家庭领域方面的需要社会工作人员近5000人左右。

(二)福利保障。主要是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弃儿等特殊对象。2005年本市有65岁以上老年人76.72万人(2005年杭州市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占总人口的10.23%。其中夫妇二人户占13.47%,老年人单独居住的占12.56%,需要特别服务的老年人约占26%。本市有各类残疾人员47.78万,其中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等需要特别服务约占26%。另外,在全市福利机构寄养的孤儿弃儿669人左右。预计至2015年本市65岁以上老年人口将接近85万人,各类残疾人员等约50万左右,这两部分人按需要特别服务的26%计算,约35万人左右,参照1:150比例需要社会工作人员约2300人左右。

(三)司法矫治。2005年杭州市在册吸毒人员有6732名。随着外来人员中的吸毒人员数量呈不断上升之势,预计到2015年全市吸毒人员数量近1万名,社工与吸毒人员的配备按1:25计算,约需禁毒社会工作人员400人。目前,杭州市社区矫正对象2104名,安置帮教对象1.16万名。到2015年全市社区矫正服务对象预计为4000人;安置帮教服务对象为1.5万人左右。按照合理工作量调整社工配备比例,即社区矫正1:25,安置帮教1:75,届时社区矫正需社会工作人员160人,安置帮教社工需200人,合计为360人。2015年全市共需社区矫正专业社工近1000人。

(四)青少年服务。参照上海的做法,在全市推广社区青少年、在校问题学生、服刑人员和吸毒人员未成年子女服务,需青少年专业社工700人左右(每个社区1名)。参考香港的成功经验,在每2-3万人口须设立一个青少年中心,预计需要这样的青少年中心250个,约需要青少年专业社工2000人。因此,2015年全市约需青少年专业社会工作人员2700人。

(五)公共卫生。主要服务对象是育龄妇女、儿童、传染病人和医院的医护人员和病人等。2005年本市有育龄妇女179.96万人,当年生育妇女约占2.79%左右;15岁以下儿童84.4万人,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6.62‰、8.84‰;传染病发病2.56万例。公共卫生领域主要涉及的是医疗保健服务,相关的社会工作人员主要是针对有临床需求的人员提供社会服务。随着医疗卫生水平的不断提高,婴幼儿死亡率、传染病发病率将随之下降。预计到2015年育龄妇女、15岁以下儿童和传染病人预计在270万左右,有特殊需求服务的约5万人左右,参照1:150计算需要社会工作人员300人左右。另一方面公共卫生还需要在医院内设社工调和医患关系以及疏导医护人员压力。2005年本市共有3.33万张病床,借鉴发达地区1名社工负责100张病床的做法,预计至2015年全市病床将增加到4万张,需要社会工作人员400人左右。公共卫生领域共需要社会工作人员约700人左右。

(六)学校教育。主要是针对在校大学生和中学生的。2005年,在杭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有32.85万人,预计至2015年在校大学生规模在40万人左右,按目前大学辅导员与在校生1:150的比例配置,参照同样比例配置社会工作人员需要2600人左右。2005年,本市中等教育学校(高中、初中、职业学校)410所;小学791所,因为学校集团化等因素,预计到2015年将减少到600所左右;参照香港1校1社工的比例,中小学需要社工约1000人左右;学校教育领域共需要社会工作人员约3600人左右。

(七)就业服务。就业服务领域的社会工作人员主要是针对需要就业的人员开展就业指导、介绍和培训等服务。2005年,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6.09万人。按目前状况和参照1:150的社工配置,预计到2015年,就业服务领域需要社会工作人员约400人左右。

(八)企业单位。据杭州市第一次经济普查统计,全市

二、三产业共有企业法人单位6.59万家,就业人员397.02万人。200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359家,其中大、中型企业575家,按每个大、中型企业配置1名社会工作人员,需要社会工作人员近600人左右。其余的企业单位社会工作服务需求量相对较小,可以参照国外企业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或自愿设置社会工作岗位,按1个社工服务100个这样的企业单位配置,需要社会工作人员660人左右。企业单位服务领域的社会工作人员共需要约1200人左右。

(九)其他领域。上述8大领域共需社会工作服务人员1.7万人。假定除上述8大领域外的其他服务领域社会工作服务人员需求量占社会工作服务人员总量比例为15%,达到2500人左右。

(十)社会管理。社会工作管理人员与社会工作服务人员比为1:20,参照这个比例推算,社会工作管理人员需要近1000人左右。

根据上述需求预测,至2015年我市社会工作人员需求总量将超过2万,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和社会管理人员分别占95.16%和4.84%。

五、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对策措施

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有关社会建设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围绕市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建设“生活品质之城”奋斗目标,结合杭州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现状,我市下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要求,以职业化、专业化为重点,形成合理的初、中、高级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梯次,大力提高现有社会工作人员职业能力和专业素质,高度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努力,到2015年建立起一支与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使我市社会工作人才能力素质、配置结构、效能指标、政策体系、成长环境和工作机制等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数量目标。在人才总量上,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规模大幅提升,社会工作人员总量达到2万人左右。其中,30名高级社会工作师、300名社会工作师、3000名助理社会工作师。全市(含区、县)注册志愿者总数达到53万人。 ——素质目标。提高政治素质,具有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崇高的奉献思想和献身精神;提高业务素质,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能够一专多能;提高道德素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勇于吃苦、任劳任怨、助人为乐。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实践能力明显增强,专业权威基本树立,职业的社会认可度显著提高。

——结构目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领域结构、区域结构、层次结构、专业结构、功能结构逐步优化,基本符合推进社会工作的需要。在学历方面,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中,拥有社工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比重达到50%以上。在行业需求布局上,做到民政、劳动保障、计生、卫生、司法、教育、残联、以及工青妇等不同领域,都有所需的社会工作人才。

——环境目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多渠道、开放型的培养体系初步建立,协调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社会组织对社工人才的集聚功能明显,相关政策、法律、制度框架体系初步建立。

为了确保我市在2015年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总体目标和任务的实现,我们提出以下一些对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整个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高度,把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党政领导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科学谋划,积极推进。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增补民政、卫生、司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工作部门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人事、民政、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司法、卫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实现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民政部门的职能,充实人员力量,明确民政部门是推进和协调社会工作具体行政行为的职能机构。

(二)健全职业体系,完善评价机制。实行社会工作职业准入制度。对所有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接受社工理论、方法教育,培训合格者颁发上岗证书,实行持证上岗。对有专业背景的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以及长期从事社会工作、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可实行免试或部分科目免试的方式获得上岗证书。对新入岗人员,必须严格掌握录取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以改善目前社工队伍的年龄、学历和专业结构。建立社会工作人才职业能力水平认证制度。参照现行的29类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系列,设立社工专业技术职称体系,把社会工作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才认证范围。建立社会工作人才能力水平认证制度,对获得助理社工师(初级)、社工师(中级)、高级社工师(高级)的,可纳入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借鉴国际社会工作证照、注册等做法,对社会工作人员实行登记注册管理,对独立执业的社会工作师探索建立严格的执照制度,逐步实现与国(境)外发达国家接轨。

(三)开发社工岗位,积极吸纳人才。大力开发与设置社会工作岗位,是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坚持“成熟一批、设置一批”的原则,在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残障康复、公益类民间组织和家庭生活服务等领域积极开发、合理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吸纳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发展。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结合杭州市实际,可以先行在以下四类机构中设置社工岗位:一是各级各类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如民政部门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主要业务处室,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必要的专职社会工作岗位,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二是在社会工作者充当核心角色的领域,如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正,以及学校、医院和企业等机构中,通过岗位调整、增设专门的社会工作岗位等方式,配备专业的社会工作人才。三是在社区(包括乡镇、街道、社区)中的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工作站等设置一批社工岗位,大力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四是在公益性社会团体和民办社会服务机构中大量设置社会工作岗位,使其成为社会工作人才就业的主渠道。以公平公正、竞争择优为导向,以“社会化招聘、契约化管理、专业化培训、职业化运作”为方向,探索建立专职制、聘用制、派遣制、项目制、委托制等多种用人机制相结合的用人机制,吸引和聚集社会工作人才,向一线服务岗位集中和集聚,向农村郊区延伸和覆盖。同时要研究采用过渡的方法,逐步淘汰在现社会工作岗位上不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

(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专业水平。针对目前实际从事社会工作人员大多没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的实际,实施社会工作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有计划、分层次地加强社会工作人员的在职培训,用3-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轮训工作,使其掌握基本的专业理论、技术和方法,提高在职人员的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和专业化服务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将社会工作人才列入培训计划,研究制定出台激励措施,鼓励社会工作人员参加各类社会化培训和继续教育,使他们能够通过在职或半脱产的教育培训,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以上文凭,通过考试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称资格证书。整合教育系统的有关高校,组织人事系统的基层干部培训中心,劳动保障系统的技工学校,民政系统的社区学院,以及卫生、司法、计生、工、青、妇等系统各自的教育培训资源和工作力量,加快教育培训机构网络建设,逐步形成完善的社会工作教育培训体系。重点选择和扶持一批具有专业优势和专业特色的院校和培训机构为杭州市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从2008年开始,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每年拿出150万元,用于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培训。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残障服务、学校、医院等领域建立社会工作专业实习基地,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实务操作能力。实施人才培训“走出去”策略,与国(境)外高校等组织合作,力争建立若干海外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有计划地选送一批领军标志性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赴国(境)外培训学习和实践交流。

(五)加强激励保障,激发人才活力。制定社会工作者职业薪酬标准。把社会工作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才范畴,建立一套相对科学、合理,社会机构和组织之间相对统一的社工行业薪酬体系,充分体现社工的专业人才价值。采取学历、资历、资格、业绩、岗位等多种指标相结合的方案,设置多层次、多类型的社工职业成长阶梯。对于社会组织内部的社工,可以确定“以岗定薪、以绩定奖、按劳取酬”的指导性方案。对于社会福利等事业单位内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可以结合现有的职称体系来确定社工的薪酬标准,切实改善社会工作人才的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完善社会工作人才的激励措施。按照优惠措施向一线社工倾斜、向社工重点领域倾斜的要求,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社会工作人才特点、体现工作业绩、鼓励创新工作的激励机制。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对业绩突出、能力卓著的社工,设立各级各类灵活的表彰奖励措施,给予破格晋升、嘉奖、培训、体检、保险等待遇,稳定社会工作优秀人才队伍。

(六)加大资金投入,提供有力保障。强劲的的公共财政支持,是促进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健康有序发展的基本条件和重要保障。杭州要构建和谐杭州,打造“生活品质之城”,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等体系建设,要加大财政向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力度。可设立专项资金,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参考GDP增长情况,按比例逐步提高社会工作经费的投入比例。建立专项投资扶持政策,对带有公益性、福利性甚至是纯社会公益性、福利性的项目,采取专项投资的政策予以扶持。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机制,在现有财政预算项目中,增设购买社会服务的科目,通过项目发包等方式,吸引社会组织机构通过公平竞争取得政府委托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并在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给予优惠或暂免征收,以此来催生和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发展。

(七)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人才工作的一个全新领域,必须把舆论宣传放在重要位置。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社会工作人才在推动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贡献和作用,注意发现和宣传优秀社会工作人才的典型事迹,提高人们对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认识,大力营造有利于社会工作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在评选表彰杭州市杰出人才奖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市政府特殊津贴人选,选拔新世纪“131”人才工程人选,以及其他各类评选、表彰和奖励,对社会工作人才一视同仁。积极开展社会工作研讨、论坛、社工节等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展示广大社工的职业风采,提高对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人才的认同度和知晓度。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要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本着能做的事先做起来的原则,近年内重点抓好以下几件事:

一是抓好试点引路。由市民政局牵头,选择上城区、下城区、杭州市社会福利中心等单位进行试点,普及社会工作知识、储备社会工作人才、明确社会工作岗位、积累社会工作人才评价经验,为市委、市政府制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政策文件提供依据,创造条件。

二是起草政策文件。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十七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在认真总结有关城区和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及前一阶段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起草下发有关杭州市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文件。

三是加强专业培训。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民政局、人事局等单位,研究重点社工岗位的社工人员培训和迎接全国第一次统一组织实施的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的前期准备工作,尽量争取杭州市有更多的社工人员第一次拿到社工专业职称资格证书。

四是探索实务教育。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民政局、团市委等单位,选拔一些重点社工岗位的骨干参加香港中文大学与杭州市青年政治学院合办的“社会工作实务教育高级研修课程班”,或参加西欧发达国家社会工作的学习考察活动,提高部分重点社工岗位骨干的实务能力和经验。

五是开发社工岗位。由市民政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社区建设提出的总体要求,重点探索在社区建设中引入专业社会工作的方法和途径,研究设置社区社会工作岗位,吸纳社会工作人才。从明年开始,招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应优先招聘和录用社会学或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大学生。

六是发展民间机构。由市人事局和民政局牵头,根据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提高公共服务专业化水平的要求,逐步剥离政府承担的有关社会工作职能,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法,在有条件的地方或单位创建民办服务机构,为社会工作人才发挥作用、施展才能提供空间和舞台。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研究报告

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报告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调查报告

黑龙江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调研提纲

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红山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杭州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研究报告(版)
《杭州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研究报告(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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