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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时间:2020-03-01 20:03:0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三农论坛

加入时间:2010-3-1 16:31:38 驻马店农业信息网

点击:224 作者:陈惠娟

文章来源:作者来稿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近年来,如皋市把发展专业合作社作为创新农业经营制度的重要抓手,作为促进农民创业增收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平台,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充分发挥其促农学技、带农入市、为农争利、助农增收、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的积极作用,切实改善了政府、企业和农民之间的关系,激发了农村发展活力,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一、主要成绩

截止2010年年初,全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98家,成员45083个,其中登记在册成员22320个。合作社总数南通第一,全省前茅。带动非成员农户近8万户,成员出资总额2.18亿元,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13.74亿元,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5.32亿元,培训社员12.5万人次,总收入14.87亿元,盈余2.41亿元,盈余返还成员总额1.90亿元,占盈余额的78.84%。从产业类别看,种植业222家:其中,粮食类14家、蔬菜类81家、水果类26家、花木类55家、蚕桑类40家,其他种植类6家;畜牧业136家:其中,生猪类43家、家禽类76家,其它养殖17家;水产业27家;服务业13家。从组建形式看,由种养大户或经纪人组建的295家,由事业单位代表牵头组建的16家,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的29家,由村干部带头组建的43家,其它形式的15家。从发展层次看,经国家、省、市及我市认定的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达66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5家、南通市级33家。

如皋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依托花木、果蔬、畜禽、蚕桑四大特色主导产业而建,在推广新品种、应用新技术、开拓新市场等方面受到了广大社员的一致好评,在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充分发挥了桥梁纽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带动了产业壮大和结构调优

合作社围绕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业,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户发展专业化生产,建立健全规模化、专业化的农业产业区域和体系,初步营造了主导产业的壮大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良性互动的氛围。目前,全市已经形成了以如城、桃园为核心的12万亩花木板块,以白蒲、丁堰、林梓等镇为主的年饲养120万头优质生猪板块,以搬经、袁桥等镇为主的千万羽优质黄鸡板块,以磨头、桃园、九华、搬经、袁桥、石庄等镇为主的10万亩外向果蔬板块,以高明、雪岸、柴湾、袁桥等10个镇为重点的10万亩优质蚕桑板块。

(二)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合作社通过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生产适销对路的农产品,促进了高效农业的发展,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使农民分享加工和流通环节的收益,获得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如城镇孙庄草坪专业合作社带动892个农户,种植草坪2600多亩、花木1200多亩,户均收入3万多元,全村人均纯收入由2001年的2000多元增长到2009年的12000多元,由原来的帮扶村一跃成为小康示范村,并辐射到周边镇村,带动一大批农户通过种植草坪脱贫致富。

(三)推动了品种优化和技术更新

合作社把普及推广农业科学技术作为服务的主要内容,引进实验示范传播农业适用技术和科研成果,提高了农民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农产品质量。如皋市利农优质生猪专业合作社通过优良品种引进和标准化的生产技术示范,社员饲养的生猪价格比其他农户饲养的生猪价格每公斤高1.2元,每头猪多收入130元左右,合作社社员养猪规模从成立之初的1.5万头发展到现在的近7万头。如皋市张仙草莓种植专业合作社引进草莓新品种,举办各个种植环节的生产技术讲座,种植水平大大提高,同时套种刀豆等其他蔬菜,亩均收入5800元左右。

(四)发挥了规模优势和品牌优势

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改变了以前单打独斗闯市场的局面,解决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联接问题,既提高了农产品竞争力和农业效益,又培育了市场竞争主体,同时也有效地抵御了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合作社实行统一生产标准、操作规程、产品质量标准和农资供应,积极注册产品商标,打造优质知名品牌,推广绿色农产品的生产,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和推广提供了组织保证。下原九庄禽业专业合作社以保护价收购鸡蛋,饲料供应统一采购,一年为成员增加经济效益136.6万元,节约成本58.6万元。合作社积极注册产品商标,打造优质知名品牌,推广绿色农产品,为农业标准化的推广提供了有效的载体。目前,全市仅合作社的农产品注册商标就有25个、绿色食品2个、无公害农产品16个,其中如皋市利农优质生猪专业合作社“天盟”牌优质猪获省“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优秀品牌。

二、主要做法

如皋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历程中,始终坚持“政府支持、能人引导、农民参与”的基本指导思想和政府“引导不参与、鼓励不包办、扶持不干扰”的基本准则,加快公共政策服务平台建设,提高运行质量,做大合作规模,扩大合作范围,做优合作品牌,提高合作效益,增强带动辐射能力。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行政强势推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发展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座谈会,专题听取合作社负责人介绍合作社发展情况,并对如何发展做出重要指示。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人经常深入合作社了解情况,协调解决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农经站明确专人负责服务指导。为了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市每年都召开现场点评经验交流会议,促进合作社规范运行。每年都召开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培训会议,让合作社负责人了解农业农村经济的特点、基本要求和方向,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让会计人员了解合作社会计核算内容和办法。几年来已培训12批次,参培人数5000多人。同时,积极组织合作社参加展销会、农洽会等大型活动,展示和推销产品,加强产销对接。

(二)加强规划引导,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序发展

市相关部门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了“十一五”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其目标是:到“十一五”末,全市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300家以上,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达到5万户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比例达到40%以上。通过规划,引导各镇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合作社促进主导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努力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社”、“一镇一业”等农村经济发展新格局。

(三)广泛宣传发动,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发展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后,通过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声势,着力提高广大干群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其发展。从2008年开始,每年的7月份的第一个休息日确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日,在繁华地段和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刷写、悬挂宣传标语条幅,印发宣传资料,开动流动宣传车,在《如皋动态》连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关知识,在市电视台播放专题片和流动字幕,切实营造学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浓烈氛围。

(四)构筑服务平台,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弱势产业中弱势群体的联合,它的成长发展需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扶持。市农工办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自愿参加、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要求,大力鼓励专业市场、加工企业和专业大户发挥自身优势,牵头组建专业合作社。选择如皋市光远果蔬专业合作社、如皋市吴窑齐富畜禽专业合作社、如皋市九庄禽业专业合作社、搬经镇宏如蚕桑专业合作社等多家不同类型的典型予以重点指导和扶持,助推其做大规模,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引导合作社通过建章立制来强化内部管理和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合作社与社员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市工商部门坚持解放思想热情服务,在合作社注册登记中,第一时间与农工办联合印发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实务手册》,既依法登记,又注意方便基层。市财政部门积极支持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每年拿出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上强化服务,两年来本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131.9万元。市税务部门根据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开展了调查研究,目前已拿出了花木生产、果蔬生产等方面的税收征管办法,方便了一些合作社的经营生产。农林、农机、供销总社等部门也从本单位、本行业出发,积极给予指导和支持。

(五)加强政策扶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

市委、市政府把积极引导和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各镇(区)按照产业优势和专业特色,积极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列入对各镇经济责任制加分考核。对经工商部门登记新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人数50人以上,带动农户300户或种植业基地面积300亩以上,经验收合格的,由政府一次性奖励5000元。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每年按照组织规模、联结程度和带动作用等在如皋全市评选10个优秀“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指导合作社编报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扶持,近年先后有1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项目申报,获得中央、省市财政资金扶持和奖励296万元,为合作社发展壮大增添了后劲。

(六)开展“四有”创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

将合作社健康运行、规范发展作为工作重点常抓不懈,特别是2009年,在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达到一定数量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及时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重点转移到抓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上来。在全市开展广泛开展争创“四有”示范社和先进镇(区)的活动,要求各镇在发展达到一定数量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质量的提升。明确提出:以镇为单位,社员百人以上的合作社数要达40%以上,达到“四有”的合作社个数要达到30%以上。各个合作社要在增加社员人数、增强辐射带动、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经营状况良好并有一定的自身积累等方面狠下功夫,做大做强。对全市各镇(区)争创“四有”合作社和增加成员情况按月上报,并在《如皋动态》公布,2009年9月底开展申报评比,设立争创先进镇(区)奖和优秀“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奖,并由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根据各镇上报,开展竞赛以来,全市共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29617个,新增“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8家。应该说,在其他地区还在重点抓发展的时候,我市已把工作重点放在做大做强和规范化建设上,工作部署上又走在了前列。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分析

近年来,如皋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近年来的探索和实践,虽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但总体看来,尚处于发展阶段,与现代农业的要求相比,与广大农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层面、十个方面:

(一)从外部环境层面看

一是用地瓶颈有待突破。合作社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需要建设临时性用房,虽然是按农用地处理,但不得兴建构造物。省政府对我们苏中地区指导价为650元/亩,但随着我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一部分农民惜地种粮观念根深蒂固,土地流转价格节节攀升,现在一般已达到1000斤大米/年·亩,约1500元/年·亩,偏高的土地流转费用,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规模化经营。

二是融资难题亟待化解。由于合作社没有足够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押或不被金融机构认可,社员难以进行融资,运作差的合作社无法生存,运作好的合作社难以壮大。涉及农业的银行有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银行和农业银行等,有网点优势的为邮政银行和信用社,但信用社的小额贷款对象有严格规定。邮政储蓄银行如皋支行与市农工办联合发文,加大邮储小额贷款支农、惠农的力度,并推行“借五免一”的优惠,虽降低门槛,但利率偏高。

三是保障机制有待完善。我市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险种有小麦、油菜、水稻、种公猪和能繁母猪,目前,只有一些生猪养殖合作社和极少数的稻米合作社在政策性农业保险之列,而其他如设施农业类、禽业养殖类、水产和特种养殖类合作社还不能享受政策性农业保险阳光的普照,在某些程度上制约了合作社在遭遇风险后恢复生产的能力。

四是政策扶持有待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税收、用电等相关配套政策尚未出台或者政策虽出台但实际操作难,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与壮大。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尽管这两年政府出台了扶持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但力度偏小、资金偏少。 五是培训指导有待强化。农业科研及有关涉农机构与合作社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难以为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系统的服务支持。合作社成员存在文化素质偏低、合作意识不强等情况,必须通过加强培训指导予以提升。

(二)从内部运作层面看

一是内部运作有待规范。部分合作社仍以技术指导服务为主,实质性经营尚未正常开展;有的盈利能力不强,难以对社员进行二次分红;有的内部机制不健全、不民主,虽然订立了章程,但不按章程办事;有的虽设立了“三会”制度,但重大经营方针少数人说了算,农民社员主体地位尚未真正体现;有的系基层干部“拉郎配”,属于“被发展”,而非农民自愿,主人翁的参与意识不强。

二是合作规模有待壮大。我市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拥有成员低于全省的平均数,带动非成员农户的覆盖率不到30%。合作社之间缺乏有效的联合,一部分相同专业的合作社各自为战,造成不必要的低级竞争,不能获得规模效益或规模效益被打折扣。

三是思想观念有待更新。宣传发动还不够深入,合作理念未能深入人心,农民自身的市场意识、协作意识淡薄,社员缺乏持续投资的意识和能力。大多数合作社缺乏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不敢发展新项目,更不敢高薪聘请专家能人。合作社大多为村干部、能人或经纪人、龙头企业创办型,有的仍采取经纪人加农户的形式,社员参与管理意识不强,合作社在“组织农民闯市场、合作生产保质量、培养造就新农民、增收致富靠合作”方面切实发挥作用不够。对社员的服务尚处于统一供苗(种)、统一肥料、统一用药等浅层次方面,有的技术还停留在经验阶段,因而吸引力不够。

四是诚信氛围有待营造。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在统一购买生产资料,统一销售等方面,还没有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工作机制。社员素质参差不齐,一些社员重权利、轻义务,重得益、轻诚信,重眼前、轻长远,市场行情好抵制合作,市场行情差依赖合作,使合作社的诚信度受到影响。对此,合作社无有力的约束措施。

五是总体层次有待提高。合作社的“能人”是相对于普通农民而言的,但总体上看,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全市文化素质比较高的农民绝大部分已转移到

二、三产业,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以“老、弱、妇女”为主,合作社社员文化水平和农技素质普遍偏低,缺乏市场开拓能力和长远发展眼光,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更是严重缺乏,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合作社的产品大多为最原始的农产品,基本没有初加工能力,有自己品牌的更是凤毛麟角,因而附加值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推进举措

2010年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三周年,我们将深刻领会法律法规和政策意见的精神实质,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调动干部群众参与的热情,促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江苏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结合起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全面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主要组织形式。

主要目标:到2012年和2020年,全市入社农户加带动农户数占农户总数的比例分别达到60%、80%以上,工商登记率均达100%;100户以上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占总数的60%、80%以上;以镇为单位,市级以上“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占合作社的分别比例达到60%、80%以上;每年重点培育发展具有自主品牌、产业优势明显、经济实力较强、带动农民增收显著、运行规范的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支持示范专业合作社努力扩大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力争产生一批在省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基本原则:(1)坚持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通过推动农户联合和合作为家庭承包经营提供更有效、更全面的服务。(2)发展与规范并重。在发展中加强规范,在规范中加快发展,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多主体参与,多元化投入,多形式发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3)实现互利共赢。以谋求成员的共同利益为根本宗旨,把发挥创办人员的积极性与普通成员的积极性结合起来,合理确定合作方式和利益分配方式,保障合作各方的利益,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和发展合作社的积极性。(4)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采用农民群众欢迎的方式方法,实行民主管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培训服务,帮助合作社解决实际困难。

对照上述目标要求,我们将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规范发展意识,坚持做到宣传发动常态化

高度重视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牢固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促进增收的思想观念,广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普法教育,提高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一是合作意义宣传到位。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手段,尤其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充分营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充分调动起农民参与合作的积极性。二是政策意见宣传到位。市农工办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扶持优惠政策,以及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与程序。财政部门及时公开财政扶持合作社的项目及程序。工商部门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件、登记手续等。税务部门宣传享受税务有关优惠政策必须具备的硬件条件、具备手续及具体实施流程。三是典型亮点宣传到位。进一步加强对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带头人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突出宣传组织农民闯市场、合作生产保质量、培养造就新农民、增收致富靠合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为广大农民群众树立一批可学可比的典型,让社会各界广泛知晓一批品牌叫得响、质量安全优的知名合作社,进一步扩大合作社的社会影响。

(二)进一步创新思路举措,提高辐射带动能力,加快促进发展体量规模化

鼓励龙头企事业、供销合作社、种养大户、基层干部、大学生“村官”、科技人员等各类主体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继续扶持发展各类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的同时,抓住城市化、工业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机遇,积极引导农民进行资本联合,引导工业反哺农业,加大技术和设施投入。加快引导和鼓励合作社从生产领域向加工领域、销售领域等整个产业链拓展,从产品生产领域的“小而全”向规模化专业服务领域拓展,从农业发展领域向非农产业发展领域拓展,从在本地合作发展向合作开发利用外地资源拓展,从合作发展经济向合作兴办农村各项事业、合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拓展。根据我市优势特色产业,择优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质量安全优、民主管理好的示范性专业合作社,使之成为率先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引导和带动更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今年各镇(区)以增加合作社成员数为重点,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规模,提高带动辐射作用,以确保年底每个镇经工商注册登记100人以上的合作社占镇合作社总数40%的目标圆满实现。

(三)进一步注重量质并举,坚持做到规范运作,加快促进效益提升最大化

从我市优势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业入手,正确处理好政府推动与群众自愿的关系、发展与规范的关系,牢牢把握“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在狠抓总量扩张的同时,更加注重合作社质的提升,积极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一是增强实力,激发活力。结合关于新农村建设和推进“一村一品”、“一村一社”、“一镇一业”的部署和要求,努力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能力和发展活力。指导部分合作社在自身发展和外部环境成熟的基础上成立合作社联合社,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以项目为载体,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高效农业、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使农民获得更多的加工流通收益。通过促进纵向一体化经营,走“种、养、加、服”相结合的路子,扩大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巩固和增强合作社的市场地位。合作社切实增强市场开拓意识,拓宽服务领域,实行生产投入品采购、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培训辅导与技术服务、保护价收购、商标品牌销售和利润返还“六个统一”,在让成员尝到甜头的同时,合作社自身也得到发展壮大。二是依法规范,建章立制。在国家法律政策的基础上,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着重规范合作社工商登记,规范内部的股金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产品交易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坚持合作社以农民为主体,规范运作机制建设、收益分配制度的建设等主要工作环节。三是创建“四有”,提升档次。围绕“有组织活动、有较大规模、有组织手段、有明显效益”的“四有”目标要求,不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水平,增强合作社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加快构筑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群众的发展格局,确保今年如皋市级以上“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数达到合作社总数30%、每镇创建的示范社不少于2个。今年,以镇(区)为单位,对争创“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先进镇设立

一、

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对10个优秀“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

一、

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万元、1.5万元、1万元。对年内获得国家、省、南通市“优秀”或“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称号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

(四)进一步突破瓶颈制约,建立健全扶持机制,加快促进政策激励制度化

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化解矛盾,有效突破制约瓶颈,尽可能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优惠和方便。一是积极化解“用地难”。对设施农业、规模养殖、观光农业、生态农业等农业项目用地,凡不破坏耕作条件的,按照农用地进行管理;对高效农业建设中的管理、仓储用房以及配套服务等附属设施建设用地,按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其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置换方式取得,面积控制在农业项目用地规模的3%以内。合作组织兴办加工企业所需的建设用地,由国土部门统筹安排用地计划,积极提供用地服务。加快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充分发挥镇(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社区)土地流转服务站的职能作用,加快建立土地流转价格自然增长机制和财政补助奖励机制,制定实施承包土地流转最低保护价和片区指导价,切实促进土地高效、规范、有序流转。二是积极化解“贷款难”。在经济实力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建立起规范运作的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引导农民资金互助组织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层次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广泛动员和积极支持农业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和各类社会资金参与组建担保公司。积极探索仓单质押、农用机械、农作物收获权益质押等多种担保手段,鼓励农民或企业主以养殖水面使用权、经营承包权、经营林权、订单作质押进行融资。加强小企业贷捷通贷款、“公司+农户”保证担保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流动资金贷款和金穗支付通等载体建设,努力完善贷款运作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效率。三是积极降低运作成本。税收方面,严格对照《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通知》(苏政发〔2009〕13)要求,最大限度落实相关税收减免政策。用电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果场、林场、蚕场、水产养殖、花圃(电加热)、苗圃、蔬菜种植、茶叶种植以及灯光诱虫、农田排涝、灌溉、打井、打场、脱粒、积肥、育秧、防汛临时用电、现代化或专业化畜禽养殖和孵化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电价政策。流通方面,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国内外超市、物流或配送中心、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销售网络,通过订单形式建立契约关系,优先申领绿色通道通行证。四是积极防控生产和经营风险。严格落实省关于农业保险的各项财政支持政策,积极稳妥地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为合作社发展保驾护航。在巩固水稻、小麦、油菜等主要农作物和生猪保险成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进其它经济作物、养殖项目、高效设施农业以及农机、渔船渔民保险试点。按市场化原则尝试建立小额农贷保险,使农村信用社与保险公司形成风险共担的“三农”服务主体。

(五)进一步统筹各方力量,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促进服务指导全程化

政府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章立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增强内部凝聚力、向心力等方面,进一步注重协调沟通、协同作战,共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镇两级政府把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实现农业“第二次飞跃”的重要组织形式与经营方式,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规划,明确专人负责,强化检查考核,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业务部门全面落实的组织领导格局。进一步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的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措施。市农工办、各镇农经站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指导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指导服务,强化辅导培训。市、镇两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农林、农机和供销等部门结合行业特点,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工商、金融、国土、供电等部门创新服务举措,开辟“绿色通道”,降低准入门槛,减化办理程序,减少登记要件,提高办事效率,把对发展合作社的各项优惠政策如税收优惠、金融信贷支持、规费减免、电价优惠、保障建设用地等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二是强化资金投入。市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建设,主要用于合作社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中,从事农业新科技新品种的推广应用、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发展生态农业等方面的项目补助。千方百计积极争取上级财政项目,充分发挥支农项目的导向作用,培育新典型、新亮点,各级安排的高效设施农业发展资金、外向型农业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业“三项工程”建设资金和农产品质量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探索以财政贴息为主要手段,吸附社会资金注入的投入机制。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发挥各种关系,借助各种平台,创新组织形式,大力推进农业招商引资,把农业招商引资作为增强合作社投入支撑、促进机制创新的重要工作。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两手抓,高效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吸引更多的“三资”投入。三是强化培训辅导。通过农民培训工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并切实增强社员的合作意识、大局意识和诚信意识。邀请涉农专家学者开展教育培训,引导合作社拓展服务平台,改进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增强服务功能。继续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财务会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努力造就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四是强化督查考核。继续将合作社发展情况作为农业农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考核合作社运行质量和带动辐射能力、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和发展目标的完成情况,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做到阶段性督查考核和年终督查考核相结合、定性督查考核与定量督查考核相结合、条线督查和综合督查相结合、上级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及时发现、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动真碰硬抓推进,严格奖惩抓落实。健全和完善每月一督查、每季一调研、半年一考评、年终搞总评的督查考评制度,考核结果向社会排名公示,确保工作快速高效推进。(作者系南通市副市长、如皋市委书记)

林西县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浙江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的实践探索与思考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汇报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情况汇报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供销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调查与思考

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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