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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学校车问题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2 19:48:1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小组成员:曹琴 南玮 姚欣谊

20111329030 南玮

摘要:近年来,我国校车事故频频发生,许多学生因此失去宝贵的生命。接二连三的校车事故引发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我国政府也针对校车问题出台了《校车安全条例》希望藉此解决校车问题。然而,光凭一个《校车安全条例》显然不能全面解决校车问题,校车问题的解决任重而道远。那么什么是校车问题,其产生的背景是什么,我们有什么解决校车问题的对策?这些是值得我们深究的,也是我们小组的主要调查内容。

小组分工:本次调研的三位小组成员有明确的职能和分工,三位同学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是本次调研圆满完成的关键所在。南玮同学担任本次调查的资料收集工作,在互联网,学校,教师,社会人士等涵盖各个领域的各种人群对于我国校车问题进行走访、问卷等形式调查;曹琴同学在本次调查中担任数据筛选、梳理的工作,对于收集而来的各种数据及信息进行汇总,分类,采集和提取各类有效信息;姚欣谊同学在本次调查中调查总结、报告撰写的工作,对小组其他成员收集和汇总的信息编撰成调查报告的书面形式。

目录

1校车问题背景......................................................1

1.1我国今年发生的校车事故...................................1

1.22什么是校车问题.......................2 政策初衷及其演变.....................3 初衷...................................3 演变..................................3

2.

12.23校车问题.............................................................4 3.13.23.3资金问题..................................4 处罚标准问题..........................4 校车标准问题...........................4 3.4 实施“难”问题...........................4 3.5 校车司机问题...........................5 3.645校车路权问题...........................5 各国校车经验.............................5 解决校车问题的对策.........................7 6结语.....................................................8

一、校车问题背景

(一)我国近年发生的校车事故

江苏校车侧翻12死11伤——2014年3月13日,徐州市丰县首羡镇张后屯村校车侧翻事故又有3名学生抢救无效死亡,致使事故遇难学生数上升至15人。

江苏校车侧翻12死11伤——2014年3月12日18时,徐州市丰县首羡镇张后屯村发生一起校车侧翻事故,截至晚10时30分事故已造成12人死亡。据了解,该校车属于张后屯村中心小学,校车是为了避让一电动车发生侧翻。有关部门正在紧急施救,具体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

河北固安校车超载侧翻6名学生受伤——2013年12月2日下午3时30分许,河北省固安县106国道55公里处发生一起小客车侧翻事故,事故原因为小客车超载行驶中突发爆胎导致车辆侧翻。车内乘客均为学生,无死亡和重伤。

福建泉港一幼儿园9座校车实载23人——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泉港大队的消息证实,2013年11月28日上午,该队交警在辖区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核载9人的幼儿园校车,实载23人。随后,交警调来车辆将孩子转运到幼儿园,然后依法处罚了驾驶员。

湖北校车核载11人实载36人被查——2013年11月23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交警在襄州区园林路查获一辆核载11人,实载36人的幼儿园校车,其中幼儿34人,司机、老师各一人。该车是北大之星幼儿园的校车,襄州区交警部门称,该校车司机最高可被拘留15日。

新疆昌吉查处3起校车严重超载现象——18日记者从昌吉市获悉,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了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违规“黑校车”,严禁农用车、三轮车、报废车等非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在检查过程中,处理了三起超员现象严重的校车,下发整改通知书。

北京朝阳一幼儿园签保证“不用校车”——朝阳区来广营乡奶东村明日之星幼儿园现“豪华校车”,6人座的商务车内挤进37名孩子。另一所幼儿园老师透露:“前两天刚开了会,要我们签保证书:保证不使用明火、保证不用车接送孩子„„”

甘肃正宁幼儿园校车事故20人亡——11月日9时40分许,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一大翻斗运煤货车与当地幼儿园接送车迎面相撞,造成20人死亡。发生事故的校车核载9人,实载64人。其中校车司机与4名幼儿当场死亡,另有15人送医不治身亡。

广东梅州小货车充当校车站50学生——9月5日下午4时许,广东梅州市五华县郭田镇某小学放学,一辆限载半吨的小货车从县道疾驰而来,车厢围了铁栅栏,上面居然站了50多名学生。

江西万载一大货车压瘪幼儿园校车致一死两伤——11日上午,江西省万载县一辆满载石子的大货车与一辆幼儿园校车发生碰撞,造成校车司机当场死亡。所幸事发时,大量等待接送的幼童还未上车,但造成一名3岁男童和一名老师受伤。

北京莲石路超载校车撞围挡致幼儿一死三伤——3月14日上午,莲石东路门头沟路段小园村路口处,一辆载有81名幼儿园师生的大巴由东向西行驶遇情况躲闪时,撞上道边施工围挡,一根钢管插入车内,一名幼儿园工作人员和一名幼儿死亡,3名幼儿受伤。

(二)什么是校车问题

校车问题不是一个事件本身,而是一个隐藏着众多复杂原因的社会问题。

一、它涉及超载的问题。我国校车的超载现象很严重,尤其是农村地区,几乎每辆校车都存在着超载的记录。一个车子挤满了上下学的孩子是一件很正常不过的事情。在发生事故的校车中,大多数是超员载客。超载不仅不利于学生们的健康成长,而且一旦发生事故容易造成更多人数的伤亡。

二、校车的质量问题。校车自身存在各种安全隐患以及“黑校车”泛滥。一方面,地区发展不平衡,经济发达的城市地区有足够的专门校车,学生上下学的安全有一定的保障。但是,在一些经济条件差的地区只能用其他车辆来充当校车,且车辆容量有限,不得不将大量的学生同时安排到一辆车上,这样在颠簸的路上很容易伤到车内的学生。另一方面,有些地方的学校用没有执照的“黑校车”接送学生,或者是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混杂运营。这都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三、政府的财政支持问题。校车的质量问题归根结底就是政府的支持力度不够。2010 年颁布的《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规定了校车必须具备的标准,现在市面上已经有达到国标的校车,但是由于售价高,学校本身无力购买,如果政府财政资金无法提供支持,校车的质量问题将始终得不到解决。

四、政府对校车的管理问题。目前交通、公安、教育、安监等多部门都负有监管职能,但又各有实际困难。“教育部门熟悉情况但无直接管理权,交警有路面执法权但无法全程监管,加之部分车辆采取‘游击战’逃避执法部门监管,造成了目前‘教育部门管不了,职能部门抓不着’的局面。”职责上的不清为当前政府对校车的管理带来了一系列问题,这也造成了当前校车经营上的混乱局面。

二、政策初衷及其演变

(一)、初衷

2011年下半年以来,校车事故频发引起社会关注,国务院与相关部委以及地方政府,相继出台相关政策以规范校车安全运行与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别是一些农村地区,由于撤点并校、地理状况、交通条件等多种因素学生上学路途趋远,上下学交通风险增大,一段时期多次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造成未成年人重大伤亡)温家宝总理于2011年11月称,将校车安全问题纳入法制轨道,制定校车安全条例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民生保障立法任务。

在制定政策上,一是要针对保障校车安全的主要环节,作出符合我国国情、特别是符合农村地区实际情况的校车安全管理规定;二是应主要规定保障校车安全的制度规范,同时要处理好与符合国情的校车总体制度和政策的衔接。三是应考虑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不同情况,在确立全国普遍适用的校车安全管理基本制度的同时,给地方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具体办法留出较大空间。

(二)、演变

2010年2月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台《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并于7月开始按相应条款强制或推荐实行。此为校车首部“国标”; 2011年11月,《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之后,各地相继出台相关政策规范校车安全运行与管理; 2012年4月5日,《校车安全条例》公布实行;

2012年4月11日,校车新国标发布并于5月1日起实施,《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由两项强制性国标《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组成;

2012年7月4日,工信部公布《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之后,各省各地相继出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或办法;

三、校车问题

(一)、资金问题

“国家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支持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然而现在多地资金远远没有到位,且目前校车价格比较昂贵(其中有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未到位的原因),很多学校有心无力; 财政支持较少涉及私立学校,而私立学校多以幼儿园为主,他们往往没有充足的资金支持购买符合标准的车辆,被迫停运却成为唯一的措施。

(二)、处罚标准问题

《条例》中法律责任条款,“最低处罚为200元,最高处罚为10万元,并对车辆予以没收。在导致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对政府举办的学校的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责令暂停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并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学校管理事务。 ”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在这里是两种处罚措施,但最重要的是,处分金额、处罚力度如此之低,真的能够引起相关人员及单位的重视吗?难道只有出现伤亡事故之后,才能有更严厉的处罚吗?

(三)、校车标准问题

在校车标准规定和校车生产中,对校车内饰没有明确要求,仅规定“ 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校车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而生产中很多校车采用棉纺织物为内饰,同发达国家将钢板和螺丝都裸露在外,在衔接处做打磨处理 ,座椅只是简单包裹相比,我国校车诸多方面还有安全隐患。又如安全带上,新国标也无规定,国产校车多为两点式,而两点式安全带对儿童并无法起到较好保护作用,欧美国家都强制使用三点式安全带。又比如说油箱,国产校车与普通校车并无二致,极易造成二次事故,而国外经验对燃油系统做了很细致和严格的规定:比如油箱的固定强度,在受到撞击后油箱的泄漏量等等。 此外,还有在前后保险杠以及防撞钢梁上诸多问题。

(四)、实施“难”问题

多地还在实行农村学校布局调整、撤点并校,增强了实施难度(目前教育部已发文暂缓,严禁盲目并校);同时多地政策上未体现出对农村地区的倾斜扶持。

在政策过渡期内很多校车上牌难,最多需经12个部门审批 ;同时,一些购进的校车都是《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前造(买)的车,若按《条例》规定的安全标准来衡量,这些车自然是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也因“原有校车过渡期时限不明,不符合《条例》要求”为由被拒绝上牌。

学校购买符合国标的校车后,上牌难、司机聘用难等问题突出,致使新校车投入运营仍重重受阻。广州市两所学校购买的新校车,却由于上不了牌照、持临时牌照上路而被当地交警扣留,被搁置在废旧车辆停车场。据调查,当地车管所不为符合国标的新校车上牌照,是由于广东省和广州市尚未出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无法为其上牌照。据了解,全国范围内像广东这两所学校购置新校车却无法及时投入运营的现象并非个例。

(五)、校车司机问题

校车司机聘用难也是让许多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棘手的问题。《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司机年龄在25周岁至60周岁之间,须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且无不良驾驶习惯、无犯罪记录和疾病等。同时由于目前市场上推出的校车,搭载乘客多在20人以上,按照交通管理相关规定,拥有A照驾驶执照的司机才能开校车。但是另一方面,与货车和客车司机相比,校车司机责任大,心理压力负担比较重,收入水平却不高,收入和付出不成比例。门槛高,工资低,责任大,导致校车司机招聘困难。

(六)、校车路权问题

中小学专用校车从无到有,校车上路“受欺负”现象普遍。我国虽然也出台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了校车享有优先路权。公安部还颁布了123号令和124号令,规定校车靠边停靠时,校车所在车道和隔壁车道的车要停车等待。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将被扣6分。但这些规定的实施效果并不如人意。校车上路之后并没有享受到优先行驶的特权。学生上下车被超车、停车被催促等现象普遍存在。据调查,很多市民不知道有校车优先行驶的规定,甚至连一些交警对校车避让的规定也并不知晓.

四、各国校车经验——安全校车离我们有多远

加拿大方面:对校车司机要求极为严格 根据加拿大交通部安全规定,从2006年4月1日起,新制造的校车依大小而定,有2到8个座位上要配备安全座椅的固定扣,以确保体重未满18kg的儿童乘坐校车时更加安全。校车是加拿大最安全的儿童运输工具,加拿大安全议会的网站显示,加拿大每年与校车有关的死亡事故为零。

校车能够成为加拿大最安全的儿童运输工具,与司机的专业素质也密不可分。在加拿大,成为校车司机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首先必须符合作为司机的常规要求,如有3年以上的驾驶经验,通过司法机关的无犯罪记录检查,通过政府药检部门的酒精和药品的严格测试。还有一些更细致的规定,如必须有在和孩子相关的社区服务的经验,愿意为孩子服务,喜欢并能很好地与孩子沟通。此外,成为一名校车司机,还必须完成专业的校车司机培训且考试合格。

加拿大的交通法明确规定,当校车停下来,紧急红灯闪烁,车内伸出有“STOP”字样的横栏时,校车后面的所有车辆都必须停下,且不能从旁边的车道绕过去超车。校车前迎面而来的车辆也必须停下,直到校车上的紧急灯熄灭,横杆收回去了,方可前进。如果有人敢以身试法,不但会被罚款,还会被计入不良驾驶记录。 美国校车政策:保证校车质量

在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都有专为校车制定的法律,据说多达500多项。这其中包括对校车坚固性和安全性的规定,包括校车翻滚时的保护、车身连接部分的强度等。一句话,校车必须有“客车的设施,卡车的骨架”。

2006年11月,在美国印第安纳首府,一辆素以彪悍著称的悍马撞上了停在路边的无人校车。结果,悍马半个车体粉碎,校车却安然无恙。自此,美国校车声名鹊起。

除了“结实”外,美国校车还很有地位,整个交通要为校车让路。穿梭于城市间接送孩子的校车每到一个既定的上下车点,司机都会先亮起警示灯,然后将标有“STOP”字样的红色八边形指示牌往外一扳。此时,路上往来的其他车辆,犹如见到红灯,立即自觉靠边停车。等背着书包的孩子上下完车,司机再把停车的牌子扳回来,重新上路,这时其他车辆才敢跟着走。在校车停车、学生上下校车时,任何车辆,包括警车、救护车和消防车甚至包括总统车队,都必须完全停车,且距离校车20英尺(约6米)以外的距离。在美国,超越正在停靠和上下学生的校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会被处以罚款,并被吊销驾驶执照一年。

美国的校车司机都是经过特别挑选的专业司机,大多为女性,这是因为女性比男性更加细心谨慎,并且能与孩子更好地沟通交流。相关法律条例还规定,一个司机如果在四年内罚单超过三张,就没有资格当校车司机。美国法律中专门对校车司机提出了极为严格的标准,具体包括:校车司机的年龄不低于21岁;必须有年度健康证明,包括视听测试结果;有文件证明其本人没有危及驾驶安全的问题;驾驶记录令人满意;无犯罪记录。 韩国方面:法律制度健全严格

为了确保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韩国政府先后出台了多项条例、规定,其中影响最为深刻的是2006年对《道路交通法》的全面修订。修订后的《道路交通法》规定,路上遇到运送学龄前儿童或学生的车辆停车时,在校车后面或旁边行驶的汽车要先停车,一直等到校车的停车指示灯熄灭、确认安全后再缓慢行驶。该法还规定,在有儿童乘坐的车辆行驶时,所有车辆不得超车;校车可以在公交车专用线路行驶,在遇到轻微交通事故时,优先保障校车通行;校车运送未满6岁的儿童时,必须系好车内安全带,如违反规定,罚款3万韩元;将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保育所等划为“儿童保护区”,在通过“儿童保护区”时,行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此外,校车接送儿童时应有教师、保育员、体育设施管理员等相关保护工作人员一同乘车。

韩国对校车本身也有具体要求。校车颜色统一规定为黄色;车门第一层台阶高度30厘米,第二层台阶高度20厘米;车前玻璃右侧和车后中央下方必须贴上“儿童保护车辆”字样。坐椅安全带要符合儿童体形,接送未满6岁的儿童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且必须由专人负责看护;车辆门窗必须为开放型;车内不得放折叠椅,等等。

韩国2009年底修订的《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规定,对在儿童保护区内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处以重罚,相关行政机构也须对事故承担连带责任。考虑到地上停车场是威胁儿童交通安全的因素之一,各地政府相继下令废除儿童保护区内的地上停车场,并加强了对区域内违规停车和超速驾驶的监管和处罚。

五、解决校车问题的对策

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校车硬件、司机素质、配备陪同老师、政策法律保障等等。

1.事故校车责任追究到厂商。造成许多国内校车事故(如正宁校车事件)伤亡的因素(可能非主要)之一是校车本身质量问题,比如车体不够坚硬。如果车子本身质量过硬,那么发生重大碰撞,也能一定程度缓解对车内人员的冲击,从而保护到学生的安全。因此企业要对校车不够坚固的车体负责,赔偿事故造成的损失,包括部分伤员医疗费用及死者的费用和部分由事故引起损坏的公共设施的费用。并且厂商名称向全国公开。从第一步控制了危险发生的可能因素,这是最重要的。

2.小幅提升校车司机福利,严格上岗要求,以追求更高的安全性。由校车司机主观引起的事故和损坏因由其负责,并记入档案。(广东阳春幼儿园校车事故)校车司机违规的处罚力度要加重。

3.有条件的学校配备专车陪同老师,上下车护送孩子,上车检查安全带等排除可能引起危险的情况。老师亦对其职能范围内的失职负责,依情况轻重予以处罚/通报批评等。(深圳校车再出事故 3岁女童身亡)期间无事故的老师予以奖励。

4.另考虑到校车运行时间和地点的特殊情况,遇校车,社会车辆主动减速让行,这点纳入机动车辆驾驶证的考核中,使人们养成习惯。 5.政府对校车生产厂商进行补贴。

新政策的严格要求和没有同比例上升的利润击退了许多校车厂商,政府适当提供资金援助/低息贷款/政府投资/低额缴税的方式鼓励生产。

同时这项补贴间接降低了校车的价格,惠及许多没有足够资金购买昂贵校车的学校,即间接补贴学校。

6.地方相关部门监督,定期免费对校车进行检查、维修工作(费用由国家负担),有失职行为严重予以免职,校车的安全要引起政府干部的重视。主要针对校车事故频发地区。 7.新政策法律在实行中难免有问题,为加速完善,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介向大众或校车问题政策的执行者和厂商收集建议,一经采纳予以奖励(这是次要)。让社会各界评说,公众总能出好点子。

六、结语

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问题既事关诸多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排除隐患,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特别是许多城乡地区存在的强烈需求的驱动,我国校车的发展已呈不可逆转之势。我国校车尚处于发展阶段,相关制度还不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又比较复杂,涉及诸多层面上的问题,在实践中面临一些难题,其完善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所以需要借鉴和参考其他国家的经验,或者从我国的基本情况来考虑完善校车安全的制度。本文的研究只是一种基础性研究,很多内容尚需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在此,也希望更多的人可以加入到校车安全管理的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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