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油气田地面建设施工队伍准入及许可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1 18:52:0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油气田地面建设施工队伍准入及许可管理

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油气田地面建设市场,加强油气田地 面建设施工队伍准入和许可管理,规范建设管理人员行为,确保地面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的有效控制,依据《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定》,结合长庆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油气田地面建设施工队伍准入坚持“分散申报、统一准入、资源共享、择优录用”的原则,坚持依靠市场配置资源与培育市场主体相结合,坚持分级分类管理与强化过程考评相结合,努力构建油气田地面建设“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规范化管理”的运行模式。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长庆油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新、改、扩建及系统配套工程建设施工单位的准入和许可管理,其它地面建设工程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长庆油田分公司成立油气田地面建设施工队伍准入管理领导小组,公司基本建设业务主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基建工程部、规划计划处、生产运行处、安全环保处、保卫部、内部控制处、财务资产处、法律事务处、纪检监察处、审计处、资金结算中心、石油天然气长庆工程质量监督站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基建工程部,基建工程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及相关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定,统一负责油田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施工队伍准入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负责决定施工队伍准入管理的重大事项。

3.负责审定施工队伍准入管理办公室上报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职责: 1.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油田公司有关市场准入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油气田基本建设施工队伍和许可管理办法并组织贯彻落实。

2.负责油气田地面建设施工、无损检测、建材试验、防腐保温管道生产、建设监理等单位的资质审查、准入管理和施工许可管理工作。 3.组织对参与油气田地面建设施工企业的综合考评。 4.建立健全施工企业的信息资料档案。

第五条 油田公司所属各建设单位或建设项目组要明确主管科室(组)和人员负责施工队伍准入和许可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地面施工队伍准入管理工作。

2.负责对施工企业相关资质的初步审查、相关信息核实工作,查收施工企业相关资料并备案。

3.负责地面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报办理工作。

4.负责对施工企业业绩、履约能力、诚信度等日常考评,将年度考核结果报基建工程部备案 ,建立健全施工企业的信息档案。 第三章 工程分类及施工资质要求

第六条 结合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实际,将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按施工安全风险程度和工程重要程度分别划分A、B、C类三大类(见附表1)。

第七条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必须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结合石油行业特点和工程分类,按照资质等级与工程分类相对应的原则进行发包,(见附表1)。

第八条 初次进入长庆油田地面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其资质等级降一级准入。

第九条 油气田建设地面工程项目单元划分严格按照《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通则》SY4200—2007的规定,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安装工程的项目划分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建设单位或建设项目组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四章 市场准入管理

第十条 根据油气田地面建设的专业特点,对拟进入油气田地面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实行有条件准入,施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准入。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提供以下证书和资料:

(1)《资质证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5)《税务登记证》; (6)《开户许可证》; (7)法人授权委托书;

(8)近三年在长庆油田完成的主要工程量,见附表2。 2.拟参与长庆油气田地面建设的施工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照片、证书及资历简介,见附表

3、4。

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和特殊工种持证人员名单(质检员、资料员、取样员和必须是长庆工程质量监督站培训合格备案人员),见附表5。 3.诚信保证金壹佰万元缴纳凭证。

第十一条 长庆油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市场准入实行年度准入,建设单位或建设项目组初审,公司主管部门复查审批,其流程为:

施工企业申报

建设单位或建设项目组初审

基建工程部复核

公司准入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基建工程部网页公示

第十二条 准入资料审查要求:

1.施工企业申报时必须提供相关资质证原件;

2.施工企业提供相关证件的电子版和文字资料各一套。要求施工企业将所提供证件统一扫描用A4纸张完整打印,其它资料统一用A4纸张打印盖章、签字,装订成册(加盖本单位公章方可有效),提供的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可辨。

3.油气田维护工程施工企业的准入资料,建设单位初审后保存于主管科室;产能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的准入资料由建设项目组初审后收集上报基建工程部留存,以备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等相关部门审查。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或建设项目组在审查上报时要根据地面工程方案、工程性质以及工作量等,确定准入队伍专业、数量。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或建设项目组必须对拟准入队伍进行认真审查,填报《地面建设市场准入队伍资质审查表》,上报油田公司基建工程部,见附表6。

第十五条 基建工程部除审核上报企业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对《地面建设市场准入队伍资质审查表》中拟推荐承揽的工程类别、专业进行审核。

第十六条 基建工程部审核、汇总各建设单位或建设项目组上报的施工企业相关材料,批准准入后建立油田公司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资源库,各建设单位或建设项目组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在油田公司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资源库内公开招标录用。

第十七条 油气田产能建设及油气田维护工程市场准入时间在每年三月底前完成,审批结果将在基建工程部网页公告。系统工程建设所需施工队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适时准入。

第十八条 工程招标时,公司主管部门将根据具体工程性质对投标单位资质、管理人员资格等进行针对性核查确认。未经准入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长庆油田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投标。

第十九条 为了确保施工企业对其承揽工程安全、质量、工期负责,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并保证完工后工程所在地无各类遗留问题,欲进入油田公司地面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须缴纳诚信保证金壹佰万元。诚信保证金由施工企业缴入长庆油田分公司财务处指定的专项诚信保证金账户。根据《关于明确集团公司内部保证金和保函问题的通知》中油财〔2009〕18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集团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之间不再预交保证金。

第二十条 模块化预制、防腐保温预制等施工企业准入,每年须向基建工程部提交申请,基建工程部对资质等进行审查,符合相关要求后,将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由石油天然气长庆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预制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在基建工程部办理《生产许可证》,否则不允许其产品进入长庆油气田地面建设市场。

第五章 《施工许可证》管理

第二十一条 《施工许可证》是掌握工程进展,监控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到位及职责履行情况的必要手段,油气田建设工程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不得开工建设。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建设项目组在工程发包后、开工前应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式二份,一份交施工单位现场备查,一份作为合同等手续办理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施工许可证》办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建设工程必须是有投资计划、有完整施工图设计且能形成固定资产的工程; (2)施工单位必须通过准入且中标的单位; (3)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机具均已准备充分; (4)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 (5)施工场地已征借且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第二十四条 油气田产能建设、系统工程《施工许可证》实行一级管理,由基建工程部办理;油气田维护工程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由基建工程部办理,100万元以下由建设单位自行办理。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或建设项目组报请油田公司基建工程部办理《施工许可证》,须提供以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和施工企业投标时承诺的该项工程持证管理人员名单,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 (2)《发包批复》和承揽本工程的管理人员名单。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等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包括二个)以上建设单位或建设项目组兼职。当其管理人员在一个建设单位或项目组完成建设任务后,由建设项目组出具完工证明材料,可参与下一建设单位或建设项目组的工程投标。

第二十七条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方案调整、设计变更以及自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建设工程名称改变、工作量增减、有效期延期的,由建设单位或建设项目组书面说明原因,基建工程部对《施工许可证》予以变更。

第六章 考核与罚则

第二十八条 各建设单位或建设项目组要严格执行本办法,严格按程序进行市场准入审查审批,按规定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油田公司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在公司范围内通报。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或建设项目组将工程擅自发包给未经准入的施工单位,经发现查实,将在油田公司通报批评,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十条 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施工许可证》内容,审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到位情况。无《施工许可证》或施工管理人员不到位准予开工者,将对责任监理部、监理工程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十一条 为确保油气田地面建设市场健康发展,形成良性有序竞争机制,对施工企业的考核评价按照长油〔2010〕132号《地面建设施工企业信誉评价试行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施工企业退出长庆油田建设市场,并在其承揽的最后一项工程完工一年后,由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文件,基建工程部审核后,退还诚信保证金。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诚信保证金不予及时退还,直至问题全面解决:

1.施工期间及竣工验收提出的问题未及时整改,施工资料未归档者; 2.工程完工后,工程所在地各级政府的相关规费、外协费和相关赔偿未终结者;

3.工程完工后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者; 4.与长庆油田公司有关单位有法律及债务纠纷者。 5.发生各类事件、事故未处理完相关事项者。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基建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长油字[2002]28号《长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市场准入和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施工队伍施工管理办法

施工队伍管理办法

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论文

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模式探讨论文

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解释

劳务队伍施工管理办法

施工队伍选择管理办法

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办法

施工队伍流动人员管理办法

联营合作施工队伍管理办法

油气田地面建设施工队伍准入及许可管理办法
《油气田地面建设施工队伍准入及许可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