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保管理,根据集团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安保人员
三、规定及要求
1、公司安保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全天站岗值勤。
2、上班时间在公司门口及安保岗位站岗值勤,每间隔1小时轮换一次;晚班必须每间隔2小时沿厂区巡逻一次。
3、上班时间按规定要求统一着装,保持衣貌整洁,姿态端正,树立威武、文明的执勤形象。
4、上下班实行打卡制度,上下班之间必须要有详细、准确的交接记录。
5、服从领导,遵守纪律,听从安排。不能随意离岗,如有急事离岗时,需找人替岗,并告知主管领导,超过半小时需按公司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上班期间做好来客来访登记及值班记录等。
6、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应向来访者敬礼,进行询问,并履行登记手续,然后进行分流、引导,必要时应电话联系被访人。会见后由被访人在会客单上签字后方可出门。
7、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后,安保人员应指挥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
置。
8、对重点区域的安全、消防监督管理,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定期检查公共区域的安全及消防设施,对电源集中区、火源区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并报告相关部门。
9、晚上12时对各楼层进行巡视,若有公共区域灯亮、门窗开启等及时关闭。
10、巡检实行签字、挂牌制度,在巡检路线重要部位设置巡检点,按规定时间签字、挂牌。
11、配合办公室做好接待工作,如有接待必须保证接待区域大门的畅通及环保厕所的开放,大门设岗执勤,车辆进厂、离厂时必须敬礼。
12、负责值班室日常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室内清洁,物品摆放整齐,床铺被褥以军队管理标准叠放。
13、配合办公室人员检查环境卫生,并协助定期清倒周围垃圾。
14、遇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措施并迅速控制场面,防止发生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
15、安保人员应根据规定的巡逻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夜班人员必须对办公区、锅炉房、展厅、接待厅及配电室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每2小时巡查一次。
16、对外来滋事、盗窃等危机公司财务和职工人身安全行为有权及时制止并派送公安机关。
四、奖罚规定
1、上班期间着装不整者,每次罚款20元。
2、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分配工作者,直接辞退或更换。
3、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洗澡、玩手机、玩电脑、洗衣服等,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直接辞退或更换。
4、上班期间睡觉、脱岗者,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直接辞退或更换。
5、未按规定时间交接班,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直接辞退或更换。
6、不按规定时间巡检、签字者,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直接辞退或更换。
7、值班室地面不干净、房间脏乱、有异味,当班人员每人罚款20元。
8、上班期间未按规定站岗值勤、巡逻者,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直接辞退或更换。
9、执行任务时行为粗暴或骂人,经查属实的,罚款20元。
10、对外来访客及车辆不检查,不登记,未经被访人允许,私自放入办公区域的,每次罚款20元。
11、上班时间带无关人员到岗位闲聊的,每次罚款20元。
12、未履行好安保职责,厂区出现失窃或治安事件的,直接辞退或更换,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派送公安机关。
1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巡逻时未能及时发现的,直接辞退或更
换。
14、爱岗敬业,工作勤恳,忍劳忍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起到表率垂范作用者,每人每月奖励50元。
15、遇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或有突出贡献者,每人每次奖励100元。
五、附则
1、本制度修订及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所有。
2、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