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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林业概况

发布时间:2020-03-02 08:17:2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吉林省林业概况(新)

吉林省林业厅 lyt.jl.gov.cn 2009-07-31 14:15 来源: 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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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是全国重点林业省份之一。全省林业用地面积928.8万公顷,有林地面积为820.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43.4%,活立木总蓄积8.9亿立方米。吉林林区作为重要的木材生产基地,在全国占有重要的地位。东部长白山区素有“长白林海”之称,是我省松花江、鸭绿江、图们江三大水系的发源地,在整个东北乃至东北亚地区的生态系统中占有重要位置。

吉林省生态可恢复性和保护程度较好。已建有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29个,面积225万公顷,占全省总面积的11.9%。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7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2个。共建立省级以上森林公园46个,经营面积206万公顷,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29个,省级森林公园17个。

吉林省有发育良好的生物种群。已查明野生植物种类3890种,占我国植物种类的13%。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的有11种。吉林省于1996年在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形式实施野生动物的全面禁猎。现有陆生野生动物445种,约占我国陆生野生动物种类的17.5%,其中鸟类占全国的30%。吉林省共有湿地面积193.8万公顷,其中天然湿地131.5万公顷,分别占全省总幅员面积的10.3%和7.0%。

全省林业系统共有在册职工15.7万人,其中在岗职工11.7万人;设有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70个,林业工作站783个,国有林业局18个,森林经营局4个;省厅派驻各地森林资源监督机构13个,324人;县级以上林业公安局89个,林业检察院、法院各29个,共 有干警6130人;各级科研单位9个,县级以上科技推广机构52个,各类科技人员达4.5万人,占林

业职工总数的28.6%。

全省林业产业门类齐全、体系完备。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目前已经形成以木材生产、林产品加工、野生动植物人工驯养(栽培)加工、林下多种资源开发、森林旅游等六大产业为主体的林业经济发展格局。截止目前,全省各类林业企业及业户已发展到23.6万户,省内规模以上涉林企业1649户,其中产值超千万元的企业有250个,已通过认定的龙头企业有33个,产业基地15个。2008年全省林业总产值突破500亿元。

建国以来,吉林林区作为全国重要的木材生产基地,商品材产量始终位居全国第二位,为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时期,吉林林业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决定,紧紧围绕林业强省和现代林业建设总目标,扎实工作,不懈创新,是建国以来发展较快、变化较大、成果较为显著的历史时期,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林业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林业建设,2003年中央9号文件明确提出: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要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尤其近十几年,持续对林业实行较大投入。据不完全统计,从1998到2008年11年间,全省林业累计投入各类财政建设资金162.4亿元,其中国家投资145.9亿元;2008年全省投入各类林业建设资金28亿元,其中,国家投资22.7亿元,是1998年的8.5倍,全省连续5年实现国家年度投资20亿元以上。全社会更加关心重视林业建设和发展,省委、省政府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高度,做出了建设林业经济强省的战略部署,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就林业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多项林业重点工作纳入省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有力地推动了林业生态体系与产业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林业在保障生态良好,推进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程中地位更加重要,作用更加突出。

(二)林业生态建设取得突出成就。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快国土绿化的总体要求,吉林省于上个世纪70年代在“三北”地区率先完成了大型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80年代全面开展了十年绿化吉林大地活动,到1995年底提前2年完成规划目标,基本消灭荒山荒地,成为北方灭荒第一省。在此基础上,2000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活动,实施八年来全省共完成造林种草122.4万公顷,完成十年总规划的240.6%。今年,我省在中部4个地区、20个县(市、区)启动开展了“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家园”行动,全省今年春季绿化村屯3145个,绿化面积8334公顷,投入资金1.39亿元,平均每个自然屯投入资金5.2万元,村屯绿化水平大幅度提高。按照大工程带动大发展的建设思路,全面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天保工程十年完成国家投资78.7亿元,累计调减木材产量1543万立方米,工程区活立木蓄积净增长3470万立方米;共分流安置富余职工17.9万人;职工年人均收入达到1.2万元,比实施工程前的1997年增加了6958元,增长139%。三北四期工程共完成工程建设任务17万公顷。退耕还林工程覆盖全省61个县(市、区),共完成退耕地造林23.7万公顷,荒山荒地造林58.7万公顷,封山育林9万公顷,国家累计投资38.6亿元,超过22万农户在工程中受益。在西部荒漠化较为严重的13个县(市)共完成生态草建设680万亩。农田防护林改造已累计完成更新改造15.8万亩,新增防护林面积1万多亩,获林木总收入10.6亿元,初步实现了生态改善与增收致富双赢目标。十年禁猎成果进一步扩大,省内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均呈增长趋势,在全国率先启动了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损害人身财产补偿工作,全省累计发放补偿金1064.2万元,有力推动了保护事业的发展。

(三)林业经济得到较快发展。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吉林省林业经济总量连续迈上新台阶。1978年全省林业总产值仅为50亿元,2000年突破200亿元,2005年达到300亿元,2008年达到538亿元。林业经济发展摆上重要位置,仅2008年省政府就先后两次召开了全省林业产业大会和全省林业经济现场会,制定出台了加快林业经济强省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各地区林业经济竞相发展。2008年在全省农民年人均收入4933元中,东部地区农民来源于林业的收入达1700元,占农民人均收入的35%。

(四)林业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近几年,林业改革主要在两个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一个是国有森工企业改革取得重大突破。2005年,吉林森工集团抓住全省改革攻坚的重要契机,对木材加工业全部实施股份制改造,辅业全部转为民营,社会职能全部移交政府,职工全部转换劳动关系,实现了“四全部一改造”目标。通过改革,近200户企业退出了国有,实现了产权多元化,有近5万人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50余所中小学校全部实现移交,较好地解决了管理体制僵化、产权不明晰、企业办社会、冗员负担过重等重大难题,为加快发展创造了条件。

再一个就是启动实施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2007年11月开始,到去年底,我省首批10个县(市、区)的集体林权主体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签订各类林改合同49.1万份,落实集体林“两权”面积为1016.3万亩,占参改面积的87.2%。已核发林权证36768本,涉及农户34616户,面积98.9万亩。调处林权纠纷4660件,清收被蚕食林地45万亩。在通化县和梨树县进行了林业要素市场建设试点,现已投入使用。在首批改革的基础上,今年开始全面推开,先后启动了延边、白山和松原等三个市(州)的林改工作,预计到2010年底完成全省主体改革任务。通过改革,一是激活了生态保护的内在动力。林改后,实现了山有其主,家家是护林站,人人是护林员,造林护林已成为农民的自觉行为。2008年首批改革的10个县(市、区)共造林18.7万亩,其中农民造林16.3万亩,占87%。林政案件发案率下降15%。二是农民林业收入大幅度增长。通过林改,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无偿落实给农民,让农民得到了真正实惠。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通化市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1800元。三是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基础进一步巩固。由于在林改过程中妥善处理了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了矛盾,森林资源权属清晰了、经营主体明确了,干群关系越来越融洽,林区社会呈现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五)林业棚户区改造取得重大突破。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我省率先在全国开展了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计划利用三年时间,投资96亿元,解决14万户重点国有林区和地方国有林场职工群众住房问题,被列为国家拉动内需、改善民生的重点工程。到去年底,和龙、天桥岭、八家子、松江河等4家棚户区改造试点单位开工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今年,国家给我省下达林业棚户区改造任务200万平方米,改造职工住房4万户。截止到5月底,全省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下达到建设单位投资24亿元,其中:国家投资的6.45亿元全部到位;省级配套到位3.4亿元,占计划的79%;林业局自筹到位1.86亿元,占计划的51.5%;职工自筹到位1.87亿元,占计划的29%。18个国有林业局棚改工程已全部开工,各项工作正稳步推进。

(六)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改革开放之前,我省曾一度是森林火灾多发省。从1980年开始彻底摘掉了森林防火落后省的帽子,到2009年春季防火期结束,胜利实现了连续28年半无重大森林火灾,明年有望实现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目标,为维护生态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批示,要求在全国推广吉林经验。

尽管吉林林业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林业、林区建设和发展还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一些重大的林业发展问题还需要从全局的、宏观的层面加以认真研究和解决。

一是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矛盾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建国以来,林业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一直在走以木材生产为主、消耗林业资源为代价的林业发展之路。尽管近些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积极推进以木材生产为主向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不断调整林业建设指导思想,通过实施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三北四期工程等措施,调减木材产量,增加生态建设总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森林资源和环境的压力,但资源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没有发生逆转,林业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根本改变。特别是我省属不发达省份,经济社会发展对森林资源依存度高,加上各级地方财力紧张,对林业投入严重不足,一些重点工程地方配套资金欠账较多,制约了林业的发展。

二是国家对林业产业发展扶持力度不够。中央下发《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决定》后,从国家到地方不同程度的出现了重视生态建设,忽视产业发展的倾向,国家林业局取消了产业司,林业产业发展完全交由市场来调节。由于林业经营周期长、利润率水平低,是个弱质产业,历史上国民经济发展对林业长期透支,导致林业企业先天不足,加之受现行体制和僵化的林业各种政策法规约束,林业企业和经营者很难一下子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因而大大降低了社会各界投资经营林业的积极性,致使林业经济发展缓慢。特别在全球性金融危机持续影响下,实现林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迫切需要国家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值得特殊强调的是林业具有双重属性,既是重要的基础产业,也是事关全社会的公益事业,林业经济发展绝不仅仅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重大的社会问题,直接关系林业、林区的稳定。实施天保工程以来,我省国有林区分流安置林业富余职工17.9万人,其中一次性安置13.1万人,目前全省在岗职工11.7万人。通过分流安置,企业自身减轻了人员负担,但社会的就业压力、稳定压力并没有减少。因此,加快林业产业发展,任务不仅没减轻,反而比以往任何时候更重了,难度更大了;不仅事关林业自身生存发展问题,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林区的重大措施。

三是林业改革推进缓慢。林业是计划经济的最后堡垒,在相当一些方面和领域都保存着明显的计划经济痕迹。从我省情况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尽管取得明显进展,但改革的任务仍然很艰巨,主体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尤其是历史遗留问题难度相当大,配套改革刚刚起步,相关政策还没有及时跟进,弄不好会严重影响改革效果;国有森工企业改革尽管在全国森工企业改革中先走了一步,但还没有完全改革到位,政企不分、企业办社会等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而且受财力限制,省直和延边森工改革进展很不平衡;国有林权改革、国营林场改革、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还没有破题,更谈不上有大的动作。

四是林区民生亟待改善。林业职工收入偏低问题仍然很突出,2006年全省林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仅为8803元,只相当于当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16583元的53%;2008年全省林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3591元,仅相当全省职工平均工资23486的58%。由于多年来林业职工工资偏低,造成了林区贫困群体较大,去年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第13747)反映大石头林业局“单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50元的在岗困难职工就有749户、1920人,困难群体占全局总人口的30%以上”。林区基础设施欠账多、设施陈旧。据测算,建国以来国家对我省国有林区基础设施投入欠账就达70亿元以上,林业职工住房难、就医难、行路难、子女就业难等民生状况还亟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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