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各单位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室负责全矿各单位人员考勤工作,并按要求将入井人员出勤情况及时报送矿调度室。
二、各科队必须在班前会点名后及时把当班出勤人员(入井人员和地面出勤人员)名单报送考勤室。当班入井人员在入井前必须到考勤室订工。当班平地出勤人员必须到考勤室签到,本人签名为准,不能代签,如发现代签者,对代签者罚款100元,签到时间为:零点班22:30分-0点,八点班6:30分-9点,四点班14:30分-16:30分。考勤员应严格对照各科队报送的当班入井人员名单和地面出勤人员名单与灯房领灯人数进行逐一核对,确定无误后方可订工。如发现不相符,要及时通知科队进行核对。
三、当班入井人员全部下井后,各科队应及时到考勤室核对本单位地面出勤人数和入井人数,确定无误后,由考勤员汇总并报送矿调度室。报送时间为:零点班1:30分,八点班9:30分,四点班17:30分。各科队班中需要临时下井人员,必须经调度室批准,并书面通知考勤室,考勤员方可为其登记订工。对于入井不到考勤室订工人员,每次罚款100元,并对其科队负责人罚款50元。
四、入井人员升井后必须及时到考勤室登记销工。考勤员将当班入井人员情况报送调度室核实。对于升井后不及时销工人员,每次罚款100元,并对其科队负责人罚款50元。
五、对矿领导、科队长、上级检查人员和外单位人员升、入井,
一律实行签字登记,并由个人填写入井和升井时间,不得代签;否则,扣掉当班井下工。月底各科队长井下出勤工数以调度室、考勤室两者统计数中较少数为准。
六、考勤室必须按规定每两小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一次升井人员情况,核实井下实有人数,并及时写出勤台帐和记录。对当月入井考勤准确、及时的区队奖励500元,对队长奖励100元;若全矿当月井下人员考勤资料准确无误,报送及时,对调度室和考勤室分别奖励500元。
劳动社保科
2010年11月15日
XX公司各单位考勤管理制度
劳动社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