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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2 09:48:2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1年8月27日在晋城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润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的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检察院党组提出的“五抓”工作思路,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保持了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态势。

(一)以服务大局为方向,促进了晋城经济社会和谐进步

全市检察机关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机关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的立足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大工作部署,努力服务晋城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明确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提出服务意见,指导全市检察工作。五年来,在认真调查研究基础上,根据不同时期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来统筹和谋划。市检察院先后出台了《关于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为建设平安和谐晋城服务的意见》、《关于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意见》、《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市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服务的意见》等四个指导性文件。

二是强化服务大局的思想意识。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等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强化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围绕“什么是大局”、“怎样服务大局”等问题,先后组织开展了“双百五大”、“三深入”、到工业区参观学习、问卷调查、专题调研等一系列活动,通过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深入调查研究,增强了检察人员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落实服务大局的司法要求。按照各个时期中心工作的要求,明确重点,完善措施,使执法办案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厉打击危害转型跨越发展的犯罪,共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49件223人,提起公诉170件319人,着力营造有序的经济环境;批准逮捕涉枪涉爆类犯罪261件452人,提起公诉393件730人,着力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医药购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33件33人,着力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深入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61件61人,促进了负有监管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职。把创优企业发展环境作为服务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办理涉及企业案件时,严格做到“六个不轻易”和“六个严禁”,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把检力下沉作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渠道,在全市重点乡镇成立“巡回检察联络站”,在重点村设立“巡回检察联系点”,搭建起了检察工作“流动岗”,形成了覆盖全市主要乡镇和农村的检察网络。

(二)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要位置,围绕奥运会安保、建国六十周年和建党九十周年维稳要求,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决定逮捕各类刑事案件4743件8279人,提起公诉6389件10677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毒品犯罪,共批准逮捕此类案件2252件4067人,提起公诉2691件4575人,有力保障了我市社会治安良好。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共依法不批捕219人,不起诉145人,量刑建议、刑事和解和未成年人案件特殊办理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全力做好涉检信访工作。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350件。两级院正副检察长接待来访850人(次),批办案件389件。建立双向承诺、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信访工作机制,通过阳光执法妥善处理涉法上访问题。集中开展了“信访积案化解年”、“联动大接访”、“涉检信访矛盾排查”、“涉法涉诉积案攻坚大会战”等专项活动,建立涉检信访预警机制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市检察院连续四届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中央政法委派驻山西省涉检信访组两次到我院检查指导涉检信访工作,均给予了充分肯定。

努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与市中级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制定《晋城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两级检察院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实施。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检校联手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活动,为青少年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分析不同阶段刑事犯罪的趋势、特点、原因,及时运用检察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完善防范机制,依法做好检察环节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了社会平安建设。

(三)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目标,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按照市委和省检察院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依法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18件465人。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277件322人,渎职侵权案件141件143人。

积极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件。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和案件线索管理机制的作用,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共查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大要案247人,占立案总数的76.7%;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65件,占立案总数的46.1%;查办县处级干部要案24人、科级干部案114人。

突出查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积极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共查处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行业职务犯罪47人,涉及职工社保金的管理、教育经费拨款的使用、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等当前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共查处涉及农村基层干部贪污、挪用公款案件69件69人,有效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煤焦领域职务犯罪惩治工作,查办案件37件39人,促进了煤焦领域监管秩序规范运行。 全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面开展。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警示教育,圆满举办了全国检察机关惩治与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在全市大规模开展了知识考试和有奖征文等活动。积极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查询范围从工程建设等5个领域扩大到所有领域。先后在阳城、陵川和晋煤集团等地与相关部门联手建立了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推动了我市反腐败斗争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

(四)以促进司法公正为目的,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强化监督意识,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

刑事诉讼监督工作。重点解决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办案等问题。依法加强立案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97件,公安机关主动立案261件。依法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纠正漏捕53人,纠正漏诉94人。依法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64件,支持抗诉56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的规定(试行)》,对职务犯罪案件及重大刑事案件判决裁定实行两级审查,对上诉案件依法跟踪监督。

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工作。以解决裁判不公为重点,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依法提出抗诉47件,改判17件、发还重审8件、调解结案5件。积极采取再审检察建议的形式进行监督纠错。树立“抗诉与息诉并重”的理念,认真做好申诉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和检察和解工作,切实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工作。对久押不决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集中清理,建立了预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逐步完善提请裁定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的检察监督机制。加强监所检察信息化建设,市检察院完成了与市看守所的监控联网,实现了驻所检察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和同步动态监督。

(五)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为重点,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始终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积极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人大意识,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定期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健全和完善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建立了《督查工作制度》、《同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制度》、《人大联络督查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等工作制度,规范了同人大代表联络和督查工作程序;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和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并及时报告办理情况。

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开通检察机关门户网站,公开检察工作内容,加强网上沟通与交流,实行网上举报。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定期不定期地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到检察机关参观视察,拓展社会各界了解检察工作、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认真听取并积极采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加强对“三类案件”的监督制约,全市74件“三类案件”全部纳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之下。

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完善对执法办案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案件管理中心,统一案件“入口”和“出口”,对案件进行统一受理、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和综合考评,确保了案件质量。对这项工作,省检察院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转发了市检察院的经验材料。加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内部监督制约,认真落实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制度。全面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认真执行“一案三卡”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

(六)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核心,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努力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积极向党委推荐,任命了五名年富力强的基层检察长。通过竞争上岗,提拔了一批中层干部,市县两级院班子战斗力明显提升。市检察院党组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提高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强化了班子内部的监督,提高了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和述职述廉制度,坚持上级院负责人同下级院领导班子成员谈话、上级院派员参加下级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形成了领导带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始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中央、省市委和政法机关、检察机关开展的系列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紧密联系检察人员思想和工作实际,丰富内容,创新形式,确保人人受教育,人人有提高。通过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开门评检、明查暗访等方式,查找问题,制定措施,抓好整改,增强了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弘扬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检察职业道德风尚,提升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和执法公信力。 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集中开展了“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以穆新成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等专项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五治五督”、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部署,组织干警和家属参观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展览,增强了检察人员廉洁从检意识。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没有发生大的违法违纪行为。

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把教育培训作为提高队伍专业化素质的根本性措施来抓,出台了《晋城市检察机关人才选拔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加大人才培养工作力度,组织了检察官资格、领导素能、基层检察长、办案一线人员与新进、新任人员等多种培训教育,干警履职能力有了提高。

进一步加强基层院建设。把基层院“四化建设”放在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础性、战略性位置来抓,通过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调研,制定了《晋城市检察机关基层人民检察院“四化”建设分类指导标准》,采取措施促进落实,推动了检察工作协调发展。我市基层院“四化”建设的做法得到高检院和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经验材料被高检院转发,在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上作了交流。

引深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市检察院制定并实施了《关于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引深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推进全市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促进了检察工作全面发展,提升了检察机关执法形象。

回顾过去的五年,全市检察工作保持了健康平稳的发展态势。全市有21个集体2名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77个集体95名个人受到省级表彰、112个集体130名个人受到市级表彰。市检察院连续五年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和谐机关标兵”;2007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山西省模范单位”;2009年荣获全省基层院建设组织奖,在依法治市十周年纪念大会上,与城区、高平、陵川三个基层院一起被市委表彰为“公正执法十佳单位”;2010年被省文明委表彰为“文明和谐单位”。阳城县检察院先后被高检院表彰为全国先进检察院和全国模范检察院。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厚爱。对此,我代表晋城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面对不断发展的形势,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还有差距。二是诉讼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予以解决。

过去的五年,是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履职、锐意进取的五年,是晋城检察事业全面推进、健康发展的五年。五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深深体会到,要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更好地为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就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必须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必须坚持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必须坚持队伍建设为根本,努力提升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必须坚持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督制约,切实保证检察权正确行使。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自觉地坚持以上经验,保证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二、关于今后五年工作的意见

未来五年是我市实现“十二五”规划的关键时期,也是落实《检察工作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时期。全市检察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市六次党代会和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全力服务转型跨越发展大局,进一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坚持“抓服务,促发展;抓办案,保稳定;抓监督,护公正;抓预防,求和谐;抓队伍,树形象”的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为我市转型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根据这一总体思路,全市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高检院提出的“五大目标”、“六观”和“六个统一”的要求,按照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结合晋城实际,立足检察职能,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围绕中心,着力保障和服务我市“十二五”规划实施和转型跨越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十二五”规划和转型跨越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保障和推进我市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建设和综改试验区建设。坚持围绕高检院“四个维护、两个促进”要求,更加注重犯罪预防,更加注重司法保护,更加注重教育引导公民自觉守法,全面正确有效发挥检察职能,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

一、尊严和权威,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我市“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现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以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重点,健全和完善检察环节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机制和措施。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工作,与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等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当宽则宽,该严则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坚持把化解矛盾作为参与社会管理的重中之重,把排查、预防和化解矛盾纳入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坚持把延伸触角作为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涉检舆情监测、社区矫正、帮教涉案未成年人等工作机制,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坚持把群众工作作为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健全检群联系工作机制,在思想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精心构建服务群众平台,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继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委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的职务犯罪案件;国家重点投资领域、资金密集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件;损害民生民利、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破坏能源资源、生态环境、重大责任事故、执法司法不公、群体性事件涉及的职务犯罪案件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密切关注职务犯罪发案趋势,适时开展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职务犯罪专项侦查行动。认真贯彻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严肃查办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中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组织开展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深入贯彻实施《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综合运用各项预防措施,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行业预防。建立完善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为党委、人大、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创新发展。

四是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维护司法公正。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以及落实决定的“四个规范性文件”,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个案监督与综合监督相结合、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监督观念,注重监督实效,着力破解诉讼监督渠道不畅、监督手段运用不充分的问题,切实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依法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

五是更加注重固本强基,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坚持把检察机关的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全面推进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把自身接受监督放在与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加强对领导班子、执法办案与重点岗位的内部监督,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规范检察人员执法行为的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岗位练兵和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推进大规模正规化培训,建立和推行集中轮训检察人员工作机制,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加大检察业务培训力度,强化队伍业务能力建设,激励和引导基层检察院和检察人员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继续推进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指导,完善运行机制,推动我市基层检察院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全市检察机关要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全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我市转型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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