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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举报制度20

发布时间:2020-03-03 16:01:5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三违”举报奖罚制度

为进一步加大对“三违”的打击力度,扼制“三违”行为,控制各类事故发生,保障每个职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损失,促进肖家洼煤矿长距离输煤隧道的安全生产。经项目部研究制订了“三违”举报制度,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一、各施工队必须认真组织全员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度,不断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觉遵章守纪,规范操作行为,积极主动制止“三违”,举报揭发“三违”。

二、全项目部管理人员及职工人人都享有对“三违”的检举权和制止权,任何人不得阻挠或打击报复。

三、举报人必须把“三违”个人姓名、“三违”时间、地点、违章事实书写清楚,个人署名后投入“三违”举报箱或亲手交给专职安全员,对不能书写的举报人,可直接向项目部领导及相关人员汇报,项目部负责对举报人保密。

四、奖惩办法:

1、根据举报内容,经追查核实后,项目部对举报个人一次性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2、对现场制止“三违”,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一次性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或记功。

3、泄露举报人姓名,除一次性给予100-500元处罚外,并调离岗位。

五、举报“三违”:禁止捏造“三违”事实有意陷害他人,否则一经查实给予100一500元处罚。

六、对“三违”的认定,原则上以项目部发《“三违”行为处理办法》为准。

七、项目部领导、部室管理人员、队级管理人员举报“三违”原则上不给予奖励。

对“三违”人员处理的规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增强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实现“四不伤害”,保障职工根本利益,结合项目部施工现状,经项目部研究:对“三违”人员处理作如下规定:

一、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党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规程要求作业、操作,努力把措施、制度落实在生产全过程;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按《规程》、措施、制度对现场干部职工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二、充分发挥部、队级管理职能: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1、各施工队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经常进行思想教育和规章制度学习,增强安全意识,规范作业行为,自觉遵章守纪,抵制“三违”。

2、党小组要积极调动党员干部抓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深入开展党员干部无“三违”,党员干部身边无“三违”活动,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

3、工会要加强对群监员、青岗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监督质量。

4、党支部、工会要根据教材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和事故案例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5、各生产班组、车间必须以确保“四不伤害”为目的,以规程、措施、制度为依据,认真抓好具体工作的安排、组织、施工,坚持“安全第一”和“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三、各级管理人员:包括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安全生产技术现场管理人员,对“三违”个人行为必须当场制止,并讲清其“三违”事实及危害,及时通知安质部追查处理,个人要有处理意见。各级管理人员抓“三违”要有记录。

四、安质部对所有“三违”人员登记建卡,通过电话或书面形

式通知“三违”个人或班组,“三违”人员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到项目部汇报违章事实,写出书面检查,接受处理;安质部要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小组,对要害工种、岗位人员进行现场专业知识考试,对考试不及格的实行停工学习和经济处罚,学习期间停发工资,每人每天交100元培训费,直至考试合格。

五、干部职工要正确行使举报权,履行职责、义务,积极主动检举揭发“三违”人员,项目部负责对举报人员保密,并对举报“三违”、制止“三违”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一次性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六、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三违”人员

1、加强对“三违”人员的教育培训:

⑴项目部对“三违”人员实行每月一次的集中培训学习,各施工队长必须按安质部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带领“三违”人员参加培训学习。

⑵学习期间,“三违”人员不得休假、请假和上班,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⑶培训结束后,对“三违”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试,合格的上岗,不合格的继续学习。

2、加大对“三违”人员的曝光力度

⑴当日出现的“三违”人员一律在通告中通报批评。

⑵凡“三违”人员必须由队长带领到井口或调度室或安全学习场所亮相。

3、加大对“三违”人员的处理力度。

⑴一般性“三违”行为,个人第一次出现罚款不少于100元,第二次出现按重大“三违”处罚,第三次出现重罚并开除。

⑵典型性“三违”行为,如井下吸烟、故意破坏通风设施等,除按重大“三违”上限处罚外,一律开除。

⑶当班管理人员晚入井、早上井,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不排除,无措施等强令职工生产,职工可以拒绝作业,职工工资由该值班队

长负责。

⑷各级管理干部要认识到带着隐患生产就是违章,对不具备安全条件,强行指挥,安排生产的,视其情节给予罚款或免职处理。

⑸要害工种岗位人员出现“三违”,一律加倍处罚,视其情节给予调离岗位、开除。

⑹“三违”事实影响较大,或因“三违”造成不良后果的,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⑺因个人蓄意“三违”或破坏安全生产设施造成的自身伤害,医疗、医药费自理,按规定项目部不给予办理工伤手续,“三违”个人不享受工伤待遇。

4、加大对管理、监督人员的处理力度。

⑴党团员、群监员、青岗员出现“三违”,一律加倍处理。

(2)因个人“三违”造成的各类人身事故、生产事故,对队及单位主要领导,班组长和安全生产现场人员的处罚、处理,按项目部有关处罚规定执行。

(3)、对“三违”人员的处理,各级管理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对“三违”个人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的,经项目部查实,给予500--5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送当地公安机关。

(4)、凡业主、监理以及公司对施工队或个人“三违”的处罚 项目部将按同等金额加倍处罚。

七、一般“三违”,一次给予100一1000元的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穿工作服。

2、作业人员在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

3、酒后入井、上岗。

4、随意脱、座安全帽。

5、井下睡觉。

6、睡岗、串岗、离岗、岗上看书、岗上干私活,不按时交接班,打连勤。

7、微风作业,撕坏风筒。

8、不严格执行综合防尘措施的。

9、现场隐患不整改,强令安排职工作业。

10、掘进施工空顶、瞒顶。

11、设备带病运转,不及时检修。

12、要害工种人员不持证上岗。

13、地面岗位工在岗位上接见亲朋,允许闲散人员进入岗位。

14、井口作业或高空作业不佩带保险带,不穿防滑胶靴。

15、各种车辆不按规定速度行驶,开赌气、英雄车,隧道、广场限速5km小时。

八、严重“三违”一次给予500一5000的处罚并开除。

1、隧道内吸烟者。

2、故意破坏通风设施者。

3、随意开、停风机;无风不撤人强行作业者。

4、不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者。

5、隧道内乘坐机动车上、下班者。(特殊施工、抢险救援除外)

6、无规程措施擅自施工者。

7、氧气、乙炔不分开存放,安全距离不足5米,距离氧气、乙炔安全距离不足10米施焊,距离氧气、乙炔安全距离不足15米有 明火者。

8、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作业者。

9、施工队不严格执行用工制度,未进行体检、入场培训合格、未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就安排上岗。

10、无特殊操作资格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二0一二年四月

重庆巨能鱼卡第三煤矿项目经理部

二0一二年四月

反三违举报制度

20举报奖励制度

反三违制度

反三违制度

三违处罚制度

三违承诺制度

三违人员培训制度

自主反三违制度

举报制度

举报制度

“三违”举报制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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