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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策建议

发布时间:2020-03-01 20:56:0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伊吾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县委的安排,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县人大副主任吕春景带领县农业局、农经局的主要领导,就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进村入户了解、查看生产运行情况等方式,走访了已经注册的所有合作社和百余名乡村干部、农牧民群众。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自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以来,县委、政府为切实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工作,于2008年2月23日成立了伊吾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县委扩大会议又作出了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重点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决定,从而有利地推动了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截止到2009年3月31日,全县共申请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29个,已在工商部门注册的18个,入社户数为419户,占全县总农户数的11.69%,注册资金2431.64万元。申请成立的合作社中,从事种植业的11家,其中从事哈密瓜种植的9家,主要分布在淖毛湖镇的各村。从事蔬菜种植的1家(伊吾县鹏程蔬菜专业合作社)。从事饲草料种植的1家(伊吾县春晖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从事养殖业的有16家,其中生猪养殖2家(伊吾县福田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伊吾县恒力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牛、羊育肥13家,其中吐葫芦乡1家(伊吾县清泉养殖专业合作社),盐池乡1家(伊吾县俊发牛、羊育肥专业合作社),淖毛湖镇11家;奶牛养殖1家(吐葫芦乡的伊吾县雪缘情乳业专业合作社)。农机服务项目1家(淖毛湖的兴福农机专业合作社)。从事哈密瓜生产、销售、服务的专业合作社1家(伊吾县顺昌哈密瓜专业合作社)。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特点

㈠初具规模。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3年(尤其是近2年)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现申请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有29家;从经营范围来看,包括了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服务业,基本囊括了当前农村经济的主要行业。有的专业合作社生产运行情况较好,发挥带动作用明显,并取得了良好的效益。如鹏程蔬菜专业合作社、福田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恒力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顺昌哈密瓜专业合作社,他们的发展,不但使本社社员受益,且促进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㈡形式多元化。目前成立的专业合作社主要有几下几种形式:

⒈能手大户带动型。其主要是由农村能手及专业大户为核心,联络若干农户,每户以投资入股及资产折资入股的方式,组成紧密型的合作制服务经营组织。其特点是依托能手及专

业大户的管理经验及资金、技术、销售等优势进行带动,使全体成员合作经营,共同受益。哈密瓜种植专业合作社、部分养殖专业合作社大多是以这种方式成立的。

⒉龙头依托型。以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龙头单位或企业为龙头,按自愿互利原则,把周围同行业或同类型的专业大户联合起来,组成一个联合体。其特点是充分利用龙头的优势,在连接基地和市场等服务功能上,发挥合作社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结成紧密的产供销一条龙、农工贸一体化的生产体系。淖毛湖镇的兴富农机专业合作社,它的前身是淖毛湖镇农机站,凭借较强的技术和设备实力,将淖毛湖60%-70%的农机动力进行整合,主要开展跨区作业,与周边农场及种植大户签订作业订单,极大地调动了社员的积极性,达到了合作社加农户“双赢”的目的。

⒊技术人员领办型。其主要方式是由专业技术人员牵头,以提供技术服务和销售渠道为核心组建的合作社。伊吾县顺昌哈密瓜专业合作社就属于这种运作方式,合作社依靠自身技术优势并通过聘请农业技术人员,向社员提供服务,为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发挥了很好作用。合作社运作了三年,累计签定订单4000余亩,完成销售收入900余万元,使每亩增收300元,带动社员每人增收1000元。

㈢ 模式多样化。目前成立的专业合作社,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⒈以资金股份入社。每个社员持相同或不同的资金金额入社,从生产到销售完全实行统一管理,生产管理活动由董事会(社员大会)负责,按入社资金比例分红。福田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恒力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较为典型。

⒉以土地入社。每个社员将其承包的集体或国有土地,以协议、章程约定的方式集约在一起,在统一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部分环节(机耕、种子、农资、病虫害防治、供水、销售价格)进行合作,按各自土地上产品的销售量获取收入。注册资金按社员平均交纳或按入社土地数量比例交纳。目前成立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多为此种模式。

⒊以牛羊入社。养殖户将其饲养的牛羊作为入社资本金,并交纳相同或不同数额的资金作为注册资金。入社的牛羊仍由养殖户自行养殖管理。目前的牧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多为此类。⒋以物资入社。社员携带自有的农机具入社,由合作社统一机耕作业管理、服务,社员按收入比例,向合作社交纳管理服务费。淖毛湖镇的兴富农机专业合作社既为此类型。⒌以技术和服务入社。此类社员以农业技术人员和销售经纪人为主体,以向农民提供生产技术服务和定单销售为主要内容,形成技术人员和农民互惠互利的联合体。顺昌哈密瓜专业合作社既为此类。

以上几种模式中,除第一种为全方位完全合作模式外,其余几种只是在某些环节上的合

作,有的合作内容多,有的合作内容少,均为不完全合作。

㈣发挥合作社优势,带动农民增收。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合作的方式,将农户的小生产组织起来,共同抵御大市场的风险,通过对内服务为宗旨,对外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一方面壮大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另一方面增加了农民收入。如伊吾县福田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原来只是一户较大的养殖户,通过它的带动发展成立了合作社,仅一年完成了销售收入1300余万元,实现净利润200万元,社员人均年收入近20万元。

三、当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的合作社发展速度较快,成效明显,但仍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㈠个别乡村对发展专业合作社重要性的认识尚有不足,没有意识到专业合作社在农牧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中的作用,表现为组织、宣传、动员上的不足。

㈡部分干部和群众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认识不清,即便是已经入社的社员,甚至合作社的法人代表,对合作社性质、地位、作用、运行经营、管理等诸多方面,尚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以至于在合作的模式上不够全面,合作的内容上较单一。有的入社社员尚不能完全履行合作社章程,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个别合作社存在运行夭折的可能。

㈢管理不规范,运行机制不健全。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是在摸索中进行的,多数还没有形成较为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部分合作社运行质量不高,规模较小,辐射带动能力不强。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民主管理不够规范,统一服务和销售能力较弱,创建品牌意识较差。个别合作社有其名无其实,只是进行了工商注册,没有实质性的运行。

㈣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大部分是农民,文化水平低,缺少搞市场经济必备的知识和发展合作经济的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㈤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力量薄弱,融资方式和渠道单一,启动运行资金短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的发展。

㈥缺乏领办带动型人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离不开一批有能力、懂经营、会发展的领办型人才领导和组织,但我县目前在这方面的人才比较欠缺。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策建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合作的方式,将农户的小生产组织起来,共同抵御大市场的风险,通过对内服务为宗旨,对外追求

最大的经济效益,一方面壮大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另一方面增加了农民收入。为促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根据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建议:

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实践证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有利于加速农村土地流转步伐,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我县新型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如将农民的土地以股份的形式组织成专业的种植业合作社,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收益按股分红,这样可使少数懂经营管理的人将土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可以使那些不懂经营管理的人逐渐成为产业工人或从事第三产业,年纪较大的农民将土地转给合作社以后,以股息养老,通过上述模式,可以使种植业突出品牌,结合土地轮作、倒茬,合理种植饲草料,使土地、人力资源在时空上得到合理的配置,实现现代化农业的经营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又是解决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分散经营与规模化生产、农业综合效益相对不高等问题的有效途径,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旺盛的生命力。因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重视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改变只求数量不求质量的思想,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促进增收的思想观念。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管部门是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因此要进一步明确本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主管部门在农业局,通过主管部门的指导管理和基层各乡(镇)政府的高度重视,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加强业务指导,开展技术培训,提供政策咨询,搜集市场信息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全力促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㈡规范运行机制,健全各项制度

一是建议组织开展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六有”(即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规范的组织章程、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较强的服务功能、有较大的经营规模、有明显的增收效果)创建活动。通过“六有”合作社创建示范引导,通过以奖代补的激励方式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全县范围内建设一批规划布局科学,运行管理规范,利益连接紧密,合作领域广泛,服务功能完备,增收效果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是加强合作社制度建设。要健全《章程》。合作社必须有比较完善的《章程》,依《章程》运行管理;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要健全财务制度。无论合作社大小,必须设立财务科目,聘任会计、出纳,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公布财务收支账目;健全收益分配制度;健全内部民主管理制度。按照《章程》规定建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完善内部决策机制。

㈢建立培训基地,实施培训工程

建议将我县的培训中心作为专业合作社的培训基地,研究出台《伊吾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规划》,每年从合作社专项经费中安排20%用于合作社培训经费,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以及典型示范演讲等多种方式。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培养造就一支政策理论水平高、开拓市场本领强、热心合作事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辅导员队伍。

㈣加大扶持力度,落实优惠政策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扶持。根据伊吾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民增收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建议县财政在原每年以奖代拨5万元合作社专项资金的基础上,每年安排80万元专项资金,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其中20%用于合作社培训,30%用于支持合作社项目,50%用于对发展好的合作社给予贷款贴息和一次性补助。

二是突出产业政策倾斜。鼓励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村扶贫开发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项目、农业产业化扶持等项目;鼓励和支持将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以及农、林、牧、农产品加工重点工程项目,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探索通过合作社落实项目资金和各类扶持资金的新途径。今后政府所有投向农村的扶持政策,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重点向合作社倾斜。

三是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每年应安排一定比例的信贷资金解决合作社发展的资金问题,同时要进一步改善对合作社的信贷服务,降低信贷担保门槛,推行合作社社员联保或法人形式办理信贷。积极探索创办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利用民间资本,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公司和合作社担保公司,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推动农村合作社的发展。四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81号文件《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精神。会同财税部门及时做好税法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国家有关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五是人才支持政策。鼓励各类人才积极参加、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受聘合作社的在职农技人员保留原身份,允许其按贡献大小取得报酬。

㈤培育典型,抓示范带动

对我们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是一个“新兴事物”,涉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许多事宜,需要“因社制宜,因地制宜”,需要不断的探索和总结。对此,要选择若干个不同专业的合作社,作为重点典型,全方位给予扶持和培育,在总结经验的同时,使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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