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安达客货运输有限公司
制定车载定位系统GPS监控管理的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贵州省道路运输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如下:
1、超载20%以下的车辆处罚违约金200-500元整。
2、超载20%以上含20%的车辆处罚违约金500-1000元 及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3、超载50%以上含50%的车辆处罚违约金3000-5000 元及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4、营运车辆在营运途中遮挡GPS的处罚违约金
1000-2000元及上报上级部门。
5、禁止驾驶员开快车和飙车,如果有同车成员举报车 速过快的,视情节严重处以500—800元的违约金,因此而产生的车辆刮摖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6、未参加公司安全学习会的一次处罚违约金200-500元 整,3次上报运管部门处理。
7、本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如被上级相关部门查处造成本公司损失的由该营运车辆承担
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执行。(驾驶员承诺签字)
货运输有限公司
2013年2月20日
《驾驶员处罚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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