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矿集团中心医院
实习生管理规定(护理)
1、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上岗期间衣帽整齐,佩戴胸牌,在病房一律穿软底鞋,仪表符合规范要求,语言文明,举止文雅。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虚心好学。
3、根据实习大纲制定轮转计划,严格按轮转表转科,任何人不准私自改变转科计划。在科室服从护士长、带教老师工作安排,坚守工作岗位,不准私自离岗,未经带教老师许可不准私自调班、换班。
4、实习中要认真、细致、准确、安全,尊重护士长及带教老师,做到虚心好学、工作积极主动,理论联系实践(即要求掌握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并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5、各项诊疗、护理操作应在临床老师指导下完成,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及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如遇到问题应主动、及时向带教老师汇报,避免医疗差错的出现,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6、在实习期间要爱护病人,对病人服务态度诚恳和蔼,耐心解释,认真观察病情,做到关心、体贴、耐心、细致,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7、上班期间时刻保持工作状态,不允许群聚聊天,看杂志,玩手机、听MP3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按时参加每周二的集体授课,课后认真学习,做好练习。
9、对护士长或带教老师工作有意见可直接反映护理部,禁止在科室内与老师发生争执。
10、实习期间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特殊情况(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实
习)需请假,进行书面请假手续,假期结束回院后应进行销假,不销假者按继续请假处理。无故旷工两天以上者按该实习科实习成绩不及格处理,实习结束后医院不签订实习手册。
11、凡因私事需请假的护理部一律不准假,自行合理安排好科室的排班。
12、爱护公共财物,在实习期间发生因工作不负责,粗心大意导致物品损
坏,必须及时向带教老师报告,按有关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13、宿舍内实行轮流值日制度,保持宿舍整洁。要节约用水,不准在宿舍
内使用电炉及酒精炉,不准留取外人住宿,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上当受骗、防意外事故等。
14、每科实习结束,应及时按实习手册要求填写自我小结,交带教老师。
由指导老师或护士长,根据实习学生的思想素质、工作能力及出科考试成绩等,进行评分,并写出科鉴定。
15、实习结束前,无故离开医院视为自行终止实习,医院不签订实习意见。
16、在院实习期间,无论任何理由,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带来严重
后果的,护理部调查属实,将终止该实习生的实习,所交押金一律不予退还。
17、来院实习生每人收取300元实习管理押金,实习结束时退还。医院组
织有关人员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罚,由实习押金中扣除。凡受处罚者,登记在毕业实习成绩评定表中。
护理部
2010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