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2011年4月26日)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人员作风建设,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遵守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第三条
手机要确保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 第四条
工作时间着工装、带工牌,个人桌牌一律摆放在办公桌醒目位置。
第五条
对上级的电话通知或下级的汇报,要认真做好记录,核对准确,并及时汇报。
第六条
保持办公区域的卫生整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和办公物品,下班时要关闭电灯、电脑、空调、门窗等。
第七条
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遇有接待任务时,需请示主要领导批准方可。
第八条
工作人员平时要注意仪表端庄,衣着整洁。 第九条
讲究仪容仪表。男同志不留长须,女同志不浓妆艳抹。
第十条
对待来访的群众或外单位工作人员,应起身握手相迎,认真倾听来访者的叙述。言谈应文明、礼貌,态度应热情、谦和、诚恳,语调应平和、音量要适中。对来访者的意见和观点不要轻率表态,应请示领导后再作答复。对能够马上答复或立可办理的事,应当场答复,迅速办理。来访者离去,要起身相送。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错误意见,应有礼貌地拒绝。
《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行为规范.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