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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中学学校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6-29 07:37:00 来源:学校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普通中学学校改革方法

普通中学学校改革方法

(一)完善学习制度。学校要紧密联系实际,立足校情和师情,有计划、多途径、多层次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要积极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引导教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充分发挥载体的作用,通过廉洁从教承诺、师德论坛、主题演讲、读书征文、师德案例分析等活动,增强教师参与师德师风建设的自觉性。要坚持学用结合,引导广大教师把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起来,与教育改革、教育科研相结合,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促进教师确立正确的职业思想、道德观念,不断优化教师的教育行为。

(二)健全培训机制。学校要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教师管理制度,明确教师教育行为的规范要求,把教师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在教师的引进、招聘中,要坚持严格的政治、道德和业务标准,严把教师“入口关”。要加强对教师尤其是新教师的校本培训,组织开展新教师宣誓仪式和新教师培训活动,要切实把师德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发挥教育业务部门的专业指导作用,区教师进修学院要挖掘

优质资源对全区教师分层次、有重点的实施提升师德和人文素养培训,培养教师终身学习精神,不断增强教书育人的能力。

(三)加大奖惩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对师德高尚和教书育人成绩显著教师的表彰力度。定期开展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先进支教教师等评选活动,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要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在岗位聘任、工资晋升、奖金发放等方面进行处罚。对道德失范以至违法犯罪的,将坚决清理出教师队伍。

(四)加强师德宣传。及时发现教师身边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在平凡中彰显伟大。及时总结教师在教书育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特别要注意挖掘先进教师的好思想、好作风、好做法,并加以宣传推广,以倡导尊师重教的好风尚。以庆祝教师节和表彰优秀教师为契机,集中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和组织师德标兵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大力弘扬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高尚精神,充分发挥榜样的

激励、示范、带动作用。

(五)强化考核评估。区教育局健全完善学校师德建设评价体系,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对学校党政领导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在考核中重点考查教书育人的实绩与教师的职业道德状况、教学态度、育人成果等。学校要为每名教师建立师德考核档案,把师德作为考核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结合年度工作考核,采取教师自评、互评,学生、家长参评等方式,对全体教师进行职业道德专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要建立学校、教师、家长、社会人士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师德建设监督网络,以实现师德建设监督的全覆盖、全方位。

(六)注重人文关怀。学校要高度重视文化建设,着力提升文化品位。要充分尊重教师职业的性质和特点,维护和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要懂得信任教师,欣赏教师的工作成就,要尽一切努力为成就教师专业发展和团队合作搭建平台。要开展好凝聚力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好教代会的民主管理作用,定期召开民主恳谈会,尊重教师意见,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关注学校发展。要加大对教师身心健康的关怀力度,建设教师心理咨询与服务中心,创设条件为教师开设心理讲座、养生讲座,提供心理咨询、保健咨询。

推荐第2篇:普通中学

附件1 2008年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市级先进班集体名单

(共195个)

思明区(29个) 华侨中学高三(6)班 华侨中学初三(1)班 厦门十一中初三(5)班 逸夫中学初三(4)班 莲花中学初二(1)班 厦门九中初二(6)班 槟榔中学初三(6)班 槟榔中学初三(10)班 松柏中学初三(9)班 松柏中学高二(10)班 大同中学初三(6)班 大同中学高三(4)班 湖滨中学初二(5)班 湖滨中学高二(10)班 湖滨中学高三(7)班 湖里区(16个) 湖里中学初二(5)班

华侨中学高二(7)班 金鸡亭中学初三(7) 厦门十一中初三(4)班 逸夫中学初二(1)班 莲花中学初三(3)班 厦门九中初三(9)班 槟榔中学初三(9)班 松柏中学初二(4)班 松柏中学高二(2)班 松柏中学高三(4)班 大同中学高三(1)班 大同中学初三(1)班 湖滨中学初三(2)班 湖滨中学高三(4)班

湖里中学初二(11)班

1 湖里中学初二(12)班 金尚中学初三(8)班 厦门三中初三(7)班 厦门三中高三(10)班 禾山中学初三(5)班 华悦学校初二(2)班 火炬学校初三(4)班 集美区(16个) 厦门十中初二(3)班 厦门十中高二(2)班 杏南中学高二(7)班 杏南中学高三(1)班

厦门一中集美分校初二(6)班

金尚中学初二(6)班 厦门三中初三(3)班 厦门三中高二(6)班 禾山中学初二(2)班 禾山中学高三(8)班 世纪学校初一(3)班 博林学校初一(1)班

厦门十中初三(7)班 厦门十中高三(7)班 杏南中学高一(6)班 杏南中学初二(8)班

厦门一中集美分校初三(3)班

乐安中学初二(6)班 上塘中学初三(4)班 后溪中学初二(2)班 海沧区(10个)

乐安中学高二(4)班 上塘中学初二(1)班 后溪中学初三(2)班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学校初二(1)班 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初二(4)班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实验中学高三(8)班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实验中学高二(2)班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实验中学初三(2)班

2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实验中学初二(1)班 海沧中学(海沧校区)初二(3)班 海沧中学(新阳校区)高二(6)班 海沧中学(海沧校区)初三(3)班 东孚学校初三(4)班 同安区(17个) 新民中学初三年(5)班澳溪中学初三(1)班 东山中学高三(5)班 国祺中学高三(5)班 莲美中学初三(7)班 汀溪中学初三(3)班 竹坝学校初三(1)班 柑岭中学初二(6)班 凤南中学初三(2)班 翔安区(19个) 翔安一中高三(2)班 翔安一中初三(5)班 新圩中学初二(3)班 新店中学高二(9)班 巷东中学初二(4)班 彭厝学校九年(2)班

厦门第二外国语学校高三(7)班 城东中学初三(6)班 东山中学初二(2)班 洪塘中学初三(3)班 启悟中学高一(7)班 五显中学高二(2)班 美林中学初三(2)班 柑岭中学初三(3)班

翔安一中高二(12)班 翔安一中初二(6)班 新店中学初二(1)班 大嶝中学初三(2)班 马巷中学初二(2)班 莲河中学初二(3)班

内厝中学初二(5)班 巷南中学初三(6)班 刘五店中学初三(3)班 巷西中学初二(4)班 直属校(58个) 厦门一中高三(1)班 厦门一中高二(7)班 厦门一中高二(14)班 厦门一中初二(6)班 双十中学高二(10)班 双十中学高三(5)班 双十中学初三(6)班 厦门六中初二(3)班 厦门六中初三(1)班 厦门六中高二(4)班 厦门六中高二(20)班 厦门六中高三(9)班 外国语学校初二(6)班 外国语学校高一(6)班 外国语学校高二(11)班外国语学校高三(5)班 集美中学初三(3)班

内厝中学高二(9)班 诗坂中学高二(1)班 洪前中学初三(1)班

厦门一中高三(3)班 厦门一中高二(8)班 厦门一中初三(3)班 双十中学高二(4)班 双十中学高三(1)班 双十中学高三(18)班 双十中学初二(2)班 厦门六中初二(8)班 厦门六中初三(7)班 厦门六中高二(11)班 厦门六中高三(8)班 外国语学校初二(4)班 外国语学校初三(2)班 外国语学校高二(14)班外国语学校高二(10)班集美中学初二(2)班 集美中学初三(7)班

集美中学高二(1)班 集美中学高三(11)班 同安一中高二(12)班 同安一中初二(3)班 科技中学初三(5)班 科技中学高二(2)班 科技中学高三(9)班 厦门二中高二(6)班 厦门五中初三(8)班 英才学校初二(7)班 英才学校高二(4)班

外来员工子弟学校初三(2)班

集美中学高二(6)班 同安一中初二(6)班 同安一中高二(4)班 同安一中高二(6)班 科技中学初二(6)班 科技中学高三(1)班 厦门二中初二(2)班 厦门二中高二(1)班 厦门五中初二(3)班 英才学校初三(1)班 音乐学校初二(2)班 康桥中学高三(4)班 中等职业学校(30个)

旅游职业中专学校06级中式烹艺班 旅游职业中专学校06级空乘(1)班 旅游职业中专学校06级商务外语班 电子职业中专学校05级高辅(1)班 电子职业中专学校05级(21)班 电子职业中专学校06级(23)班 商业学校财会063班 商业学校商务英语061班

商业学校财会061班 集美轻工业学校报关0501班

集美轻工业学校分析0627班 集美轻工业学校电子0624班

5 福建化工学校06级分析(2)班 福建化工学校05级高职(4)

福建化工学校06级高职数控班

集美职业技术学校06级机电(2)班 集美职业技术学校06级服装(1)班 交通职业中专学校06级(1)班 交通职业中专学校06级(4)班 音乐学校中专二年级(1)班 卫生学校英护14班 艺术学校04级歌仔戏班

卫生学校英护13班 体育运动学校中三(1)班

海沧职业中专学校06级机电(4)班 同安育才职业学校06级电子班 马巷职业技术学校06级电子班 海峡工贸学校06级物流班

兴才中等职业学校06级商务英语班 集美达中等职业学校06级电子班

附件2 2008年小学市先进班集体名单

(共30 个)

思明区(7个) 莲花小学五年(1)班 故宫小学二年(2)班 松柏小学六年(1)班 滨海小学一年(1)班 湖里区(4个) 金山小学六年(1)班 吕岭小学四年(3)班 集美区(4个)

集美第二小学六年(2)班 杏滨中心小学六年(1)班 海沧区(2个) 延奎小学三年(2)班 同安区(6个)

大同中心小学六年(1)班 新民中心小学五年(2)班 阳翟小学五年(5)班 翔安区(4个)

大嶝中心小学四年(乙)班 新圩中心小学五年(3)班

莲前小学六年(2)班 滨北小学四年(3)班 文安小学四年(1)班

火炬学校四年(1)班 高林中心小学二年(1)班

灌口中心小学六年(1)班 杏苑小学二年(1)班

育才小学三年(1)班

同安第二实验小学五年(5)班 同安第一实小五年(5)班 西柯中心小学六年(1)班

马巷中心小学六年(1)班 翔安实验学校五年(2)班 直属校(3个) 实验小学六年(1)班 英才学校五年(4)班 附件3

音乐学校三年(1)班

2008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市级三好学生名单

思明区(63人) 林善麟

华侨中学 李

华侨中学 林丽青

华侨中学 王凡婷

华侨中学 阮雅婷

华侨中学 袁

成功学校 张美容

金鸡亭中学 吕兹如

厦门十一中 李

逸夫中学 冯

逸夫中学 黄威威

莲花中学 贾

厦门九中 洪

厦门九中 叶

槟榔中学 李

槟榔中学

447名)

叶旸桦

华侨中学 蔡舒琳

华侨中学 王

华侨中学 江

华侨中学 蔡予乐

华侨中学 吕慈航

金鸡亭中学 谢晓颖

厦门十一中 黄锦燕

厦门十一中 徐静雯

逸夫中学 朱

莲花中学 张姝晗

莲花中学 蒋

厦门九中 杨闻新

槟榔中学 陈

槟榔中学 苏

松柏中学

(共温明馨

松柏中学 陈可欣

松柏中学 施佳妮

松柏中学 王艳艳

松柏中学 柯荣阁

松柏中学 李子毅

松柏中学 肖

松柏中学 孙

松柏中学 刘歆莹

松柏中学 林

松柏中学 黄家骏

松柏中学 苏凤婷

东浦学校 陈俊良

大同中学 林

大同中学 许梦琪

大同中学 陈捡治

大同中学 郑

湖滨中学 叶坚坚

湖滨中学 柯彬红

湖滨中学 尢晓霞

湖滨中学 张

湖滨中学 谢慧煌

湖滨中学 湖里区(33人) 林凌红

湖里中学 林叶荣

湖里中学 曾

湖里中学 伍露露

禾山中学

黄佳敏

林晓倩

严彦宾

陈蓓怡

王佳颖

章望舒

刘方缘

叶靖雯

沈小露

林兴发

松柏中学 大同中学 大同中学 大同中学 大同中学 湖滨中学 湖滨中学 湖滨中学 湖滨中学 湖滨中学 湖滨中学 湖里中学 湖里中学 禾山中学 禾山中学

禾山中学 王秋瑶

禾山中学 张志辉

禾山中学 林

金尚中学 李佳佳

火炬学校 叶雅贞

禾山中学 吴

禾山中学 林秀斌

国光学校 陈佩妏

金尚中学 廖凌轩

厦门三中 林靖怡

厦门三中 陈艳群

厦门三中 陈舒婷

厦门三中 陈文龙

厦门三中 陈

厦门三中 张丽敏

超强学校 王伟彬

丽伟中学 洪亚芬

启泰学校 集美区(36名) 郭丽红

厦门十中 杨振民

厦门十中 周惠珠

厦门十中 林理德

厦门十中 林雅芳

厦门十中 陈明结

杏南中学 陈

杏南中学 陈丽松

杏南中学

刘盛达

王雅玲

蔚秋华

张婷婷

李亚苍

王秋杲

蒋丽诗

陈目真

郭倩雯

叶晓璐

王永志

彭姗姗

王莞祯

陈进财

厦门三中 厦门三中 厦门三中 厦门三中 蔡塘学校 育青学校 光华学校 厦门十中 厦门十中 厦门十中 厦门十中 厦门十中 杏南中学 杏南中学 杏南中学

10 朱文芳

杏南中学 王胜兰

杏南中学

陈颖秀

厦门一中集美分校 林佩莹

厦门一中集美分校 陈鸿杰

厦门一中集美分校 廖惠玲

厦门一中集美分校 吴冬冬

厦门一中集美分校 杨丽婷

厦门一中集美分校 洪丹丹

厦门一中集美分校 吴晨晖

乐安中学 孙美凤

乐安中学 王雪鹄

乐安中学 毛芳玉

乐安中学 林

上塘中学 杨燕花

后溪中学 海沧区(22人)

李建南

乐安中学 廖鸣鹭

乐安中学 李惠静

上塘中学 王阳红

后溪中学 雷

英贤学校

颜淑娟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学校 陈伟聪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学校 林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实验中学 蔡燕琳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实验中学 许玉中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实验中学 李婷婷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实验中学 兰文姗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实验中学 许湛祁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实验中学 柯雅萍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实验中学 林蓓蓓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实验中学 张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实验中学

11 刘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实验中学

颜宝兰

海沧中学(海沧校区) 柯清清

海沧中学(新阳校区) 雍卡妮

海沧中学(新阳校区) 周巧玲

海沧中学(新阳校区) 张

海沧中学(新阳校区) 陈志容

海沧中学(新阳校区) 林晓雯

海沧中学(海沧校区) 颜雅娟

海沧中学(新阳校区) 蔡飞鸿

东孚学校 张益英 同安区(48名)

张东青

新民中学

莹 叶梅红

厦门第二外国语学校 叶

萌 叶小钟

厦门第二外国语学校 蔡木材 朱永超

厦门第二外国语学校 纪啊燕 蔡顺峰

东山中学 张志延 叶胜利

东山中学 叶晓倩 洪少华

东山中学 彭小亮 陈灵杰

东山中学 张

恬 吕晓勤

国祺中学 曾智力 陈湘贵

国祺中学 陈志良 李桓促

国祺中学 吕少伟 刘跃生

洪塘中学 纪玲雅 陈佩玲

洪塘中学 吴铭钦 叶晓娟

莲美中学 陈阳光 曾

启悟中学

叶玮璐

东孚学校

厦门第二外国语学校

厦门第二外国语学校

厦门第二外国语学校

城东中学

东山中学

东山中学

东山中学

东山中学

国祺中学

国祺中学

国祺中学

洪塘中学

洪塘中学

启悟中学

启悟中学

陈美云

启悟中学 陈

启悟中学 陈美美

汀溪中学 李翠萍

五显中学 李亚旋

五显中学 叶妙松

启悟中学 吴思煜

启悟中学 李凤华

五显中学 李明贵

五显中学 李清海

五显中学 陈文能

五显中学 林小凤

美林中学 周志展

凤南中学 张文春

柑岭中学 翔安区(44名) 李根杭

翔安一中 陈荣东

翔安一中 陈惠慧

翔安一中 彭翠欣

翔安一中 蒋丹珠

翔安一中 蔡毅福

翔安一中 陈水泳

新圩中学 魏丽丽

新店中学 方根在

新店中学 谢依青

新店中学 王忆媚

新店中学 郭福思

新店中学

陈斌斌

陈晓东

叶海蓉

邵秋兰

郭信息

陈彬彬

林雅宾

戴进森

朱玉梅

蔡文骞

洪美雅

张秀英

彭剑旭

王炎红

魏媛媛

许诗涵

五显中学 澳溪中学 竹坝学校 柑岭中学 翔安一中 翔安一中 翔安一中 翔安一中 翔安一中 翔安一中 新店中学 新店中学 新店中学 新店中学 新店中学 大嶝中学

13 林坚集

巷东中学 洪梅玉

彭厝学校 杨晓芹

内厝中学 汪晓惠

内厝中学 黄培东

内厝中学 林志伟

马巷中学 吴婷婷

莲河中学 李招灵

内厝中学 李桂林

内厝中学 许静云

内厝中学 庄招飞

内厝中学 陈志雄

巷南中学 叶建跃

诗坂中学 陈志山

诗坂中学 郭江苏

洪前中学 直属校(130名) 张彬健

厦门一中 林炜锋

厦门一中 叶伟玮

厦门一中 杨婷婷

厦门一中 张

厦门一中 吴克舟

厦门一中 白杏珏

厦门一中 朱嘉琪

厦门一中 林逸骢

双十中学 武飞霏

双十中学 刘旻达

双十中学

梁明真

沈桃红

朱海隆

高思琪

黄碗如

高逸莎

陈悦汐

张小真

曾倩雅

林素敏

隋天麟

薛 豪

林元菲

内厝中学 诗坂中学 诗坂中学 刘五店中学巷西中学 厦门一中 厦门一中 厦门一中 厦门一中 厦门一中 厦门一中 厦门一中 厦门一中 双十中学 双十中学 双十中学

14 邱诗琪

双十中学 陈

双十中学 林雅真

双十中学 谢晓为

双十中学 王

双十中学 揭宇经

双十中学 邢雅洁

双十中学 张莹兰

双十中学 沈

双十中学 陈文倩

双十中学 宁

郭泽颖

胡煜婷

马亚军

陈晓鹭

林玉雯

姚夏玮

曾楚元

卓未名

黎晓晖

许恬恬

王壮飞

康晓丽

双十中学 厦门六中 厦门六中 厦门六中 厦门六中 厦门六中 厦门六中 厦门六中 厦门六中 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学校吴润厦

张润贤

王云炜

黄力坤

张诗诗

高胤丰

王刚强

林舒恬

苏青青

田昕扬

黄诗雨

谌可心

孔令飞

刘治宇

厦门六中 厦门六中 厦门六中 厦门六中 厦门六中 厦门六中 厦门六中 厦门六中 厦门六中 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学校

15 李佳霖

集美中学 陈思敏

集美中学 刘

集美中学 陈惠君

集美中学 妥

集美中学 唐明豪

集美中学 陈晨宇

集美中学 林河潔

集美中学 廖榆良

集美中学 冯国强

集美中学 阮霜霜

吴旻雯

纪诗雨

陈延恭

叶宏图

庄佩琦

林晴佳

尤珍妮

谢致铭

林佳择

陈秀菊

王辉龙

祝鹤龄

方舒文

集美中学 集美中学 同安一中 同安一中 同安一中 同安一中 同安一中 同安一中 同安一中 科技中学 科技中学 科技中学 科技中学 科技中学 科技中学 厦门二中 厦门二中

陈海松

蔡加祥

洪稳居

蔡加强

卓秋萍

郑月容

黄璐淋

林小靖

彭仁义

郭雅婷

林嘉祥

谢楠翔

吴晓黎

郭慧群

甘丽云

集美中学 集美中学 同安一中 同安一中 同安一中 同安一中 同安一中 同安一中 同安一中 科技中学 科技中学 科技中学 科技中学 科技中学 科技中学 厦门二中 厦门二中

16 魏佳佳

厦门二中 杨东燕

厦门二中 杨

厦门五中 张镇雄

厦门五中 蔡伟娥

特教学校 阮家净

厦门二中 白剑南

厦门二中 林

厦门五中 王默儒

音乐学校 陈纫秋

英才学校 高

英才学校 王

蔡泽伟

英才学校 吴仕章

陈心培

英才学校 陈

白巧扬

康桥中学 郭瑜婷

杨毅洲

康桥中学 尤璐璐

中等职业学校(71名)

曾爱清

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李志勇

郭慧璇

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陈巧玲

翁伟伟

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庞泽裕

李燕真

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方

肖杰林

电子职业中专学校 陈淑琼

彭鑫垚

电子职业中专学校 沈舜银

叶淑勤

电子职业中专学校 屈翠翠

洪文彬

电子职业中专学校 庄东南

杨爱治

商业学校 苏秀贵

王艺琼

商业学校 纪晓妹

吕阿惠

商业学校

李彩玲

英才学校 英才学校 英才学校 康桥中学

外来员工子弟学校旅游职业中专学校旅游职业中专学校旅游职业中专学校旅游职业中专学校电子职业中专学校电子职业中专学校电子职业中专学校电子职业中专学校商业学校 商业学校 商业学校

商业学校 许钰梅

集美轻工业学校 苏秋凤

集美轻工业学校 周

集美轻工业学校 陈明月

集美轻工业学校 黄侨玲

商业学校 邱海燕

集美轻工业学校 陈勤英

集美轻工业学校 杨彩虹

集美轻工业学校 严惠娜

集美轻工业学校 罗梦玲

蔡雅茹

张三妹

陈美华

黄月娇

张志辉

涂秋淑

黄晨星

许秀兰

黄惠怨

吴婉虹

陈事文

吴铭钦

福建化工学校 孙晓文

福建化工学校 黄小咪

福建化工学校 余艺婷

福建化工学校

王玉英

集美职业技术学校 陈艺新

集美职业技术学校 连明爆

集美职业技术学校 陈亚明

交通职业中专学校 汤玉帆

音乐学校 吴金凤

卫生学校 吴晓华

艺术学校 徐璟琦

体育运动学校 许婷婷

海沧职业中专学校

吴文兴

同安育才职业学校 叶阿志

同安职教中心 蔡回香

海峡工贸学校

刘长春

城市建设中等职业学校 张艺芳

福建化工学校 福建化工学校 福建化工学校 福建化工学校

集美职业技术学校集美职业技术学校交通职业中专学校交通职业中专学校卫生学校 卫生学校 艺术学校 海沧职业中专学校 同安育才职业学校同安文教职业学校马巷职业技术学校海峡工贸学校

兴才中等职业学校

陈瑞云

兴才中等职业学校 陈丽卿

集美达中等职业学校 林美丽

集美达中等职业学校 沈清泉

中华职业学校 林兰英

海峡科技中等职业学校

附件4 2008年小学市级三好学生名单

(共100名)

思明区(28名) 柴婧妍

公园小学 罗

金鸡亭小学 黄

演武小学 李

何厝小学 李

思明二实小 陈惠滢

鹭江新城小学 姚剑瑜

西郭小学 黄兰婷

园南小学 潘

前埔北区小学 王婧赟

外国语附小 邹雪燕

前埔南区小学 李雨轩

群惠小学 阮聪逸

人民小学

董健岚

梧村小学 陈静文

后江小学 邱水一芳 莲龙小学 李

思明小学 张雅蓉

瑞景小学 林玢玥

嘉滨小学

郑舒宇

厦门第二实验小学 郭庆彬

开禾小学 王昕彤

演武二小 陈妍清

思北小学 陈毅榕

前埔小学 陈籽彤

定安小学 匡虹静

松柏二小

19 庄一宏

民立小学 湖里区(22名) 林

华昌小学 蔡灿煌

后埔小学 黄琬钧

康乐小学 郑雨桐

大獤小学

潘振聪

东渡小学 黄州敏

翔鹭小学 陈雯婷

高殿小学 刘小璐

后埔外口小学章

塘边小学 程

江头中心小学李惠贞

金尚小学 张

博林学校 王一雪

湖里中心小学张

钟宅民族小学陈小燕

东芳小学 集美区(14人) 陈

集美小学 王静昀

曾营小学 马

灌口中心小学刘慧英

西滨小学 涂丽君

杏林中心小学张碧云

侨英中心小学肖琳琳

新村小学 海沧区(7名)

王琳琳

陈璐璐

张夏铃

曹羽婕

李健茹

林巧芸

陈祺莹

王泽伊

柯晓雯

林梅莲

韦建溪

陈丽云

连少文

汪瑜瑶

枋湖小学 乐安小学 吕岭小学 乌石浦小学 天安小学 江头三小 高林小学 华悦学校 集美第二小学 厦门实验小学集美分校 杏滨中心小学 高浦小学 侨英中心小学 后溪中心小学 英贤学校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学校 林颜晶

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 郑

延奎小学 林佳芬

海沧中心小学 谢馥桢

育才小学 许少聪

新江中心小学 陈

东孚中心小学 同安区(16名) 洪诗琦

大同中心小学 邹叶欣

同安二实小 徐姝婷

新民中心小学 苏炜铭

同安第一实小 李丽玲

岳口小学 柯小清

西柯中心小学 苏煜泷

苏店小学 林宏达

阳翟小学 翔安区(9人) 张威林

大嶝中心小学 郭垂任

新店后村小学 苏

马巷中心小学 林培静

马巷舫阳小学 刘嘉嘉

翔安实验学校 直属校(4名) 游伯嘉

实验小学

叶丹莹 杨琪琦 李

重 陈惠婷 叶晓芳 吕宇鑫 叶燕茹 陈丽君

董晓露 陈晓倩 林钰铮 蔡晓勤

周芷菡 21

大同中心小学

同安区莲花中心小学

同安第一实小

岳口小学

五显中心小学

凤南中心小学 同安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竹坝学校

新店吕塘小学

内厝中心小学

马巷琼头小学

新圩中心小学

音乐学校

英才学校

附件5

黄钟千蕙

外来员工子弟学校

2008年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共230名)

思明区(34名) 阮芳昕

华侨中学 许俪馨

华侨中学 陈妙敏

金鸡亭中学 胡雅岚

厦门十一中 胡嘉琳

莲花中学 陈安澜

厦门九中 王宇佳

槟榔中学 林冰凌

槟榔中学 林

松柏中学 李佳露

松柏中学 王

松柏中学 李娴娟

松柏中学 曾

大同中学

杨燕红

华侨中学 曾舒玮

华侨中学 封鹭佳

厦门十一中 林心怡

逸夫中学 尤保暖

莲花中学 陈颖鑫

厦门九中 施晓苇

槟榔中学 黄小燕

松柏中学 汪曙薇

松柏中学 陈淑燕

松柏中学 黄鹭苏

松柏中学 陈

大同中学 吴鸿威

大同中学

22 常馨之

大同中学 高阳颢

湖滨中学 黄淑娟

湖滨中学 苏

湖滨中学 白如兰

湖滨中学 郑海波

湖滨中学 蓝军宏

湖滨中学 李小方

湖滨中学 湖里区(17名)

孔令晖

湖里中学 韩明哲

林承群

湖里中学 王昊凌

章冬娇

禾山中学 孙丽娟

周双鹏

禾山中学 黄

张丽雅

禾山中学 陈竞荣

陈巧婷

金尚中学 陈凌宇

唐华珍

厦门三中 林国强

陈美惠

厦门三中 汪建翔

庄婷芳

厦门三中

集美区(20人)

林巧丽

厦门十中 谢志斌

刘晓莉

厦门十中 黄诗睿

黄文华

厦门十中 林阿龙

杏南中学 张盛辉

杏南中学

李嫚婷

陈世辉

厦门一中集美分校 林彬彬

陈爱珍

厦门一中集美分校 张晓惠

23

湖里中学 湖里中学 禾山中学 禾山中学 金尚中学 厦门三中 厦门三中 厦门三中 厦门十中 厦门十中 杏南中学 杏南中学

厦门一中集美分校厦门一中集美分校乐安中学

张春玉

乐安中学 张毅平

乐安中学 林厦萍

上塘中学 海沧区(11名)

张景超

乐安中学 张晓宏

乐安中学 蓝赐霞

后溪中学

张艳婵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学校 杨小鹏

北师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 黄奕耀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实验中学 王毅旋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实验中学 张怡煌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实验中学 邓瑞颖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实验中学 李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实验中学

颜小玲

海沧中学(海沧校区) 戴永瑛

海沧中学(海沧校区) 杨

海沧中学(新阳校区) 江绍娟

海沧中学(新阳校区) 同安区(23名) 柯燕萍

新民中学

梁珊珊

厦门第二外国语学校

陈慧楠

厦门第二外国语学校 林亚婷

厦门第二外国语学校 纪靖移

城东中学 陈美仁

东山中学 周怡焱

国祺中学 蔡清汉

洪塘中学 陈亚雄

启悟中学 廖燕青

启悟中学

李凤娇

东山中学 陈婕梅

国祺中学 蔡景南

洪塘中学 叶亚玲

莲美中学 叶昕翔

启悟中学 陈薇萍

启悟中学

24 陈爱市

汀溪中学 叶建城

五显中学 郭美玉

澳溪中学 李佳佳

五显中学 林海燕

美林中学 陈玉仁

凤南中学 洪秋萍

柑岭中学 翔安区(21名) 黄冰洪

翔安一中 纪罗元

翔安一中 黄晓倩

翔安一中 郭燕琪

新店中学 洪艳萍

新店中学 郭冰松

新店中学 洪雪萍

马巷中学 王翔宇

莲河中学 陈丽韩

内厝中学 陈东池

巷南中学 康雪惠

洪前中学 直属校(65名) 纪智勇

厦门一中 林骁睿

厦门一中 杨

厦门一中 林可欣

厦门一中 葛 钊

双十中学

许耀坤

许扬扬

蔡家兴

许建平

蔡小环

郑梓强

陈亚沙

汪雪红

蒋龄泰

蔡晓梅

许伟泽

付龙杰

卢启壕

张千仪

闵 多

25

翔安一中 翔安一中 翔安一中 新店中学 新店中学 大嶝中学 彭厝学校 内厝中学 内厝中学 刘五店中学厦门一中 厦门一中 厦门一中 厦门一中 双十中学

吴 泓

双十中学 蔡佳禧

双十中学 林翡翡

双十中学 林

厦门六中 江

厦门六中 柯

双十中学 田

双十中学 蒋诣莹

双十中学 李

厦门六中 谢聪凡

厦门六中 黄祖翔

陈瑶瑜

林意德

吴天啸

戴伊荔

蔡佳瑜

杜宇隆

陈晓鹏

张雅馨

李丹阳

叶博伟

薛子俊

张兰茜

苏益沛

郑成竹

陈翠云

林慧聪

厦门六中 厦门六中 厦门六中 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学校集美中学 集美中学 集美中学 同安一中 同安一中 同安一中 科技中学 科技中学 科技中学 厦门二中

欧阳玥莹 厦门六中 许英磊

厦门六中 周雅芳

外国语学校黄心怡

外国语学校梁方舟

外国语学校徐

外国语学校张

集美中学 马馨怡

集美中学 吕娟娟

集美中学 陈舒雯

同安一中 柯常达

同安一中 纪骥欣

同安一中 蔡培婕

同安一中 陈荣辉

科技中学 卢

科技中学 林江源

科技中学 卓玲玲

厦门二中

26

吴荣伟

厦门二中 郭钰婷

厦门五中 吴欣晔

音乐学校 吴家樑

英才学校 黄志猛

康桥中学 姚

厦门二中 蔡斌坤

厦门五中 蓝亚婷

英才学校 李汉彬

英才学校

苑盈盈

外来员工子弟学校 陈庆堂

特教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39名)

林晓莲

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郑淑静

柯路勇

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张武松

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胡万能

方晓枚

电子职业中专学校 陈亚宝

张惠敏

电子职业中专学校 林志鹏

商业学校 黄静婷

何志峰

商业学校 周力加

卢雪萍

商业学校 赖威行

苏青蕾

集美轻工业学校 蔡玉香

冯小燕

集美轻工业学校 郑洪凯

福建化工学校 罗

吴秀秀

福建化工学校 叶长益

翁秋玉

福建化工学校

卢跃真

洪德仲

集美职业技术学校 唐义东

黄雪燕

交通职业中专学校 黄丽娜

27

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电子职业中专学校 电子职业中专学校 电子职业中专学校 商业学校 商业学校 集美轻工业学校 集美轻工业学校 集美轻工业学校 福建化工学校 福建化工学校 集美职业技术学校

集美职业技术学校 交通职业中专学校

陈云云

卫生学校 傅正宏

海沧职业中专学校

邓雅薇

卫生学校

同安育才职业学校

王桂林

马巷职业技术学校 黄国伟

城市建设中等职业学校 钱翠雯

海峡工贸学校

熊露燕

兴才中等职业学校

赖海涛

集美达中等职业学校

附件6 2008年厦门市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共50名)

思明区(14名) 林禹珺

金鸡亭小学 郑王莹

仙岳小学 林乔巧

松柏小学 徐艺博

向科小学 谢鹭梅

东浦学校 郗锦超

滨东小学 陈肖奇

外国语附小 湖里区(10名) 梁

金山小学 叶晓贞

文心小学 刘文娟

蔡塘学校

厦门第二实验小学 戴文谦

湖明小学 高伟斌

莲岳学校 姜李萌

湖滨小学 李

槟榔小学 张奕晗

民立小学 陈婧盈

大同小学

高崎小学 陈英卿

县后小学 林

寨上小学

28 黄

康乐二小 严丽云

星光小学 集美区(6名) 陈诗颖

集美小学

张如意

安兜小学 纪侨斌

东渡二小

林子睿

曾营小学

张欣悦

厦门实验小学集美分校 庄

李林小学 左悦颜

乐安小学 海沧区(3名)

王淑勤

后溪中心小学

邱培婕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学校 林思佳

育才小学 同安区(8名) 郭芃菲

大同中心小学 李晓璐

白沙仑小学 石丽坪

竹山小学 王炎红

阳翟小学 翔安区(5名) 许亚男

大嶝双沪小学 王美慧

曾厝小学 陈晓艳

诗坂小学 直属校(4名) 吴

实验小学 何谨佚

音乐学校

29

徐娅婷

延奎小学

同安二实小 徐晓妍

新民中心小学 林艳婷

潘涂小学 李巧真 同安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蔡泽鹏

新店中心小学 蔡诗萌

马巷中心小学

吴亮霖

实验小学 袁彩妮

英才学校

附件7 2008年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市级学雷锋积极分子名单

(共239名)

思明区(33名) 苏

华侨中学 柯巧丰

华侨中学 李亚楠

金鸡亭中学 康

厦门十一中 胡美娜

逸夫中学 陈艺萍

莲花中学 蔡雅静

厦门九中 林丹瑜

槟榔中学 郑荔园

松柏中学 傅萍萍

松柏中学

马振家

华侨中学 李梦妮

成功学校 陈理慧

厦门十一中 兰

逸夫中学 张宇杰

莲花中学 纪佳莹

厦门九中 赵裕宁

槟榔中学 许睿蓉

松柏中学 窦可群

松柏中学 胡云昊

松柏中学

30 林超奇

松柏中学 杨霁群

东浦学校 周婧瑜

大同中学 徐肖丽

大同中学 施骏超

湖滨中学 郑辉扬

莲岳学校 陈斯佳

大同中学 陈小云

大同中学 陈

湖滨中学 郑淮珍

湖滨中学 苏伟珍

湖滨中学 姚天星

玉秀中学 湖里区(18名) 孙志宇

湖里中学 陈艳婷

湖里中学 董美珍

禾山中学 李小媛

厦门三中 徐

丽伟中学 郭菲菲

世纪学校 张海斌

博林学校 叶玲婷

霞光学校 黄

英华学校 集美区(17名) 周

厦门十中 周玮忻

厦门十中 林沙沙

杏南中学 崔

杏南中学

杨静如

张兴源

陈晓宇

吴秋茹

陈龙发

李志鹏

李万娇

段桠霖

黄志婉

李志松

陈惠玲

林美玲

31

湖滨中学 湖里中学 禾山中学 金尚中学 厦门三中 蔡塘学校 华悦学校 育青学校 安厦学校 启泰学校 厦门十中 厦门十中 杏南中学

厦门一中集美分校

厦门一中集美分校 许冬蓝

厦门一中集美分校 张燕霞

乐安中学 刘燕娟

乐安中学 蔡至臻

上塘中学 刘艳秀

后溪中学 海沧区(11名)

李婷婷

乐安中学 李燕英

上塘中学 黄彩恋

后溪中学

林春玲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学校 黄

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 谢荣明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实验中学 王雯婷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实验中学 刘雅茹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实验中学 李小英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实验中学 潘华芬

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实验中学

陈淑君

海沧中学(新阳校区) 陈嫔嫔

海沧中学(新阳校区) 林伟鹏

海沧中学(海沧校区) 陈心苗

东孚学校 同安区(21名) 叶嘉宝

新民中学

胡路云

厦门第二外国语学校

林玉仁

厦门第二外国语学校 纪美桃

城东中学 陈柳衣

东山中学 陈

东山中学 吕湘莹

国祺中学 陈加明

洪塘中学

洪书音

东山中学 陈淑仪

国祺中学 陈丽凰

洪塘中学 叶美女

莲美中学

32 叶婷燕

启悟中学 卢阿梅

汀溪中学 林春迷

美林中学 蔡亚茹

竹坝学校 叶小倩

启悟中学 黄春燕

五显中学 洪雅贞

凤南中学 邵亚纯

柑岭中学 邵玉虹

柑岭中学 翔安区(22名) 林媌婷

翔安一中 陈

翔安一中 戴瑶梅

翔安一中 黄满祺

新店中学 蔡婷婷

新店中学 林钰萍

巷东中学 苏玉萍

彭厝学校 杨

内厝中学 方均传

内厝中学 陈萍垚

诗坂中学 郭云春

洪前中学 直属校(55名) 许骁龙

厦门一中 王亭懿

厦门一中 陈星宇

厦门一中 孙艺玮

厦门一中

王翠云

郭凯航

黄志扬

林淑静

谢彬彬

洪伟群

陈晓文

杨慧雅

林晓婍

洪辉良

陈燕秋

周莉冰

陈布泽

钟萍华

廖小泉

33

翔安一中 翔安一中 新圩中学 新店中学 大嶝中学 马巷中学 莲河中学 内厝中学 巷南中学 刘五店中学巷西中学 厦门一中 厦门一中 厦门一中 双十中学

徐国祥

双十中学 李倩钰

双十中学 郭海燕

双十中学 纪思琪

厦门六中 林怿亨

厦门六中 蔡志东

双十中学 李舜星

双十中学 谢顺祥

双十中学 李佳睿

厦门六中 兰少菁

厦门六中 林帅鹏

黄宏驰

聂笑林

林钧映

蔡宜祥

林武坤

陈晓菁

柯启亮

王丽萍

彭嬖琛

陈江集

潘安琪

蔡慧颖

戴锦芳

厦门六中 厦门六中 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学校集美中学 集美中学 集美中学 同安一中 同安一中 同安一中 科技中学 科技中学 科技中学 厦门二中 厦门五中 英才学校

许毅鹏

厦门六中 郑坤炜

外国语学校 陈鹏昊

外国语学校 陈佳琪

外国语学校 蒋

外国语学校 吴(君)玲

集美中学张凯平

集美中学 陈小凤

集美中学 洪贵春

同安一中 陈佳艺

同安一中 郭咏倩

同安一中 沈雅馨

科技中学 李文乐

科技中学 林晨欣

厦门二中 陈锦祥

厦门二中 彭钰玲

英才学校 廖思平

康桥中学

34

缪林建

外来员工子弟学校 蔡伯特

音乐学校 黄心怡

体育运动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62名)

胡苗苗

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陈文青

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许晓勤

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洪秋萍

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魏宏辉

陈志华

温文忠

梁东林

尤莉娟

宋燕红

张志成

黄文霖

陈珍宝

马小娟

余绍峰

叶泽杰

邱智煌

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郭汉文

电子职业中专学校 余晓翔

电子职业中专学校 颜婷婷

电子职业中专学校 张梅榆

商业学校 吴有莲

商业学校 吴耀添

商业学校 郭彩虹

集美轻工业学校 曾鹏文

集美轻工业学校 傅彩虹

集美轻工业学校 颜肇颖

福建化工学校 许文贰

福建化工学校 黄添佳

福建化工学校

吴月云

集美职业技术学校 陈志宁

集美职业技术学校 林月川

交通职业中专学校 陈素惠

交通职业中专学校 张颖琴

35

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电子职业中专学校 电子职业中专学校 电子职业中专学校 商业学校 商业学校 商业学校 集美轻工业学校 集美轻工业学校 集美轻工业学校 福建化工学校 福建化工学校 福建化工学校

集美职业技术学校 集美职业技术学校 交通职业中专学校 音乐学校

卫生学校 高晶晶

卫生学校 许缘治

体育运动学校 陈和桥

海沧职业中专学校 陈加明

同安职教中心

陈勇华

卫生学校 林贤贤

艺术学校 姚

体育运动学校 张基本

同安育才职业学校 陈

同安文教职业学校

蔡阿娜

彭发展

邓幼贞

高祖雄

张丽清

曹子娟

马巷职业技术学校 苏小丹

城市建设中等职业学校 王伟镇

海峡工贸学校

兴才中等职业学校 肖春林

集美达中等职业学校 余兴旺

朗纳中等职业学校 何剑伟

演艺职业学院中专部 唐伦琴

36

城市建设中等职业学校 海峡工贸学校 兴才中等职业学校

集美达中等职业学校 中华职业学校 海峡科技中等职业学校 现代商务中等职业学校

附件8 2008年小学市级学雷锋积极分子名单

(共80名)

思明区(22名) 林心怡

梧村小学 陈小玲

何厝小学 于

世平学校 龚

滨北小学 庞统猛

湖明小学 陈思含

前埔南区小学 张礼宗

金鸣小学 林雨琦

群惠小学 陈梦雅

育星小学

杨启祺

演武小学 徐佑男

思明小学 尤丽萍

新时代小学 钟

联友小学 胡镰译

康桥外国语小学 王

思明特教学校 谢雯娴

槟榔小学 吴南燕

滨东小学 黄勇丽

成功学校

37 陈凌燕

松柏二小 许毅真

龙山小学 湖里区(16名) 陈培杰

华昌小学 肖思欣

金山民办小学 陈惠婷

高殿小学 王缘鹭

江头中心小学 屈

育青学校 吴晓颖

江头三小 聂

国光学校 谢

东渡二小 集美区(11名) 方

集美小学

王小雨

东浦学校 徐二凯

曙光小学

陈婷君

东渡小学 林依婷

康乐小学 钟

世纪学校 林

金尚小学 夏

湖里中心小学 林伊凡

寨上小学 李慧娟

康乐二小 房远明

启泰学校

张正辉

集美第二小学

吴玮璐

曾营小学宁宝分校 蔡佳炜

厦门实验小学集美分校 蓝济楠

双岭小学 陈艺帆

西亭小学 张清雅

新村小学 舒飞洋

杏美小学 海沧区(6名)

王嘉祺

马銮小学 李艳洁

兑山小学 邹

康德小学

陈奕璇

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 周舒娴

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 刘宇彤

延奎小学

卢学思

青礁小学

38 彭秋萍

霞阳小学 同安区(12名) 郭璐怡

大同中心小学 杨扬梅

云洋小学 邵心哲

同安第一实小 周雨萱

洪塘小学

陈心颖

同安二实小 陈小芳

同安第一实小 张世绿

后坂小学 陈晓茵

洪塘中心小学 王

阳翟小学 吕宇鑫

凤南中心小学 翔安区(7名) 张燕婷

大嶝阳塘小学 许香珠

新店刘五店小学陈雪纯

马巷中心小学 黄秋香

新圩古宅小学 直属校(6名) 刘彦昕

实验小学 陈

音乐学校 陈锦昌

英才学校

林祥霖 石丽坪 李丽玲

许东鸿 许亦双 蔡雅玲

宝 洪巧燕 陈亦萍 39

同安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五显竹山小学

岳口小学

新店许厝小学

内厝宽裕小学

马巷舫阳小学

外来员工子弟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

体育运动学校

40

推荐第3篇:普通中学教室平面设计

普通中学教室平面设计

实训任务书

一、工作目标

1.能够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知识 2.能够掌握建筑设计原理

3.能够进行普通教室的建筑设计。

二、工程设计条件

1.建筑地点:本教室为北方地区某中学普通教室,外墙厚度为240mm或370mm。 2 .使用面积:教室为一间容纳50人的中学普通教室:使用面积50-60㎡。 3.建筑平面形式自定,双侧采光,教室门和内走道连接。 4.层高:3.3m-3.5m 5.结构:砖混结构

6.采光:教室窗地比为1/4。

三、工作过程及要求

A3图纸一张,用铅笔按建筑制图标准的规定,绘制普通中学教室平面设计。 本题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建筑草图设计阶段,第二阶段为墙体双线绘图阶段。

第一步:建筑方案草图设计平面图设计阶段---徒手单线阶段;

1、根据房间的使用面积确定开间和进深的轴线尺寸,开间和进深的尺寸要符合建筑模数。比例为1:50。

2、外墙和内墙确定以后按采光要求,确定窗子的数量、宽度,并按比例确定门窗洞口的位置和尺寸。门设在内走道一侧,并标出门的开启方式和方向。确定黑板位置。

3.标注尺寸:标注轴线尺寸和门窗洞口尺寸。4.按比例布置教窒内的桌椅、黑板、桌子间距。 第二步:绘制双线图阶段 (建筑平面图) 1.根据确定的草图方案,按比例1:50确定开间和进深的轴线尺寸,并进行轴线编号。 2.按比例画出轴线上墙体的厚度,剖切部分为粗实线,窗洞口为细实线。 3.按比例画出墙体平面门窗洞口的位置,并画出门的开启方式和方向。 4.按比例用细实线画出教室内的桌椅及前后、左右间距,画出黑板的位置。第一排视距要大于2m,最后一排视距要小于8.5m。

5.标注尺寸:标注两道尺寸,第一道为轴线尺寸,第二道为门窗洞口、墙垛尺寸。并标注墙体的厚度。 6.标标图名及比例。

四、工作任务参考资料

1.中小学教学楼设计基础 2.《建筑设计资料集》

推荐第4篇:贵阳市小河区普通中学(初中)

贵阳市小河区普通中学(初中)

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高水平的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提高办学质量,推进素质教育,特拟定本规定。

一、入学与注册:

1、凡小学毕业入初中的新生,须持义务教育证书、入学通知书、户口薄或暂住证,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即取得学籍,准予入校学习。开学后逾一周不到校办理注册手续且不办理请假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学籍处理。

2、各年级在校生,每学期开学时按学校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注册者,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新学年,各校要按区教育局有关规定到基教科审核学籍。(附1:小河区初中学生学籍审核办法),未经学籍审核者,教育局概不承认学籍。其他年级学生异动情况(包括转入和转出),于每学期开学一月内填写《贵阳市普通中学学生变动情况统计表》,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备案。

4、学校教导处应在开学半月后建立新生学籍表和学生班级名册,并按学期记载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情况,供升 1

学或就业时参考。

二、转学与借读:

1、学生入学后,一般不得转学,如因家长工作调动,全家户口迁移或其他原因确需转学的,应按下述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1)凡从本区中学要求转往外地的,应持户口迁移证等有关证明,向原校申请,填写转学申请表,经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签署接收意见后,到区教育局基教科办理转学手续。

(2)从外地转入区属中学的,一律持转学证明、学生成版绩册等相关证明,到区教育局办理转学手续,并就近安排发到缺额学校入学,转入学校不可因其学习成绩等理由不予接收。

(3)如因全家户口迁移、家庭住址变动或其他原因需在区内学校进行转学的,经转出、转入学校签署接受意见后,到区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

(4)转学手续办理时间一般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其余办理时间为每周一下午。

2、借读:

(1)因特殊困难不能回户口所在地升学要求在我区借读初中的,由学生家长向区招办提出申请,按有关规定缴纳借读费后,根据学校缺额情况统一安排,借读期满,由学校出具借读证明,注明学生借读年限、操行、学业和体育成绩,介绍回原学校或户口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

(2)本区到外地借读的学生,其学籍由原学校保留。学校不可收取学籍保留费。

三、休学和复学:

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需要休学者:持县(区)以上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签署意见后, 经学校签署意见后,即可休学。休学期满,能继续学习者,应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并交验有关证明,经学校核准,即可复学,按实际程度编入适当年级学习。

为控制重复教育,初中各年级学生一般不留级,各校不得随意准许学生留级或接收留级插班生。

四、奖励和处分:

1、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本校的奖惩制度。

2、学校每学年按有关规定评选一次市级和区级“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分别报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审批后,发给证书,以资鼓励。

3、学生受奖励、处分的情况,要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凡已撤消的处分,要从学籍档案中撤出。

五、毕业和结业:

学生在校学习期满,需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毕业考试。凡思想品德、文化成绩、体育成绩达到初中合格毕业生标准的,准予毕业;未达到初中毕业生标准的,由学校在毕业升学考试分数公布后组织补考,补考合格的准予毕业;补考后仍未合格

者,发给结业证书。

六、学籍的管理。

1、学生离校(如毕业、结业、转学、退学等),应及时注销学籍。

2、学校要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3、学校教导处建立的学生学籍档案应包括:

(1)在册学生均应有入学证件。

新生入学须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办的新生录,取名册和新生的考生登记表或毕业登记表等;中途转入学生须按规定办理有关转学证书;借读生必须有借读登记表,以上材料由教导处保存至该生毕业离校。

(2)生名册及登记表。

按《贵阳市普通中学在校生名册》和《贵阳市届初中学生登记表》填写。

(3)学生学籍表。

按《贵阳市普通中学(初)中学生学籍表》填写。(附2:贵阳市小河区普通中学统一学籍号规定;附3贵阳市小河区普通中学学校代码)

(4)按年份(届)及学生名册次序编造毕业(结业)生名册。

(5)建立奖惩记载册及保存有关原始材料。

(6)转学证明或存根,休学申请及休学证明存根,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存根,学生异动情况登记表等。

4、学生转学后,转入学校应向转出学校索取学生的学籍档案(含考生登记表或毕业生登记表、学籍表等)。转出学校也应及时在学生名册上注明转入学校和转出日期。

5、学籍管理工作由学校教导处负责,应有专人管理,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都要遵纪守法,认真作好学籍管理工作,如有违纪,应予查究处理。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小河区教育局

推荐第5篇:普通中学同学毕业感言

送上的是同学的毕业感言来

从小到大我们都被打分,

被比较,

被放进谁谁谁定的各种规则里。

有时我们是被偏袒的,

有时我们是被轻视的,

其实那些被随意横挑竖拣的只是我们的外壳,

有一样永远不会被不公平贬低,

就是强大的内心。

失去一点,

强大更多,

值得。

推荐第6篇:普通中学校园网建设实施方案

寺河乡中心校校园网建设实施方案

1、概述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计算机要从娃娃抓起”的战略指导思想,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适应21世纪的社会需要,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和劳动者,教育部决定,从2001年开始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全面启动中小学“校校通”工程,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的现代化,努力实现我国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

2、校园网系统工程建设的基本要求

校园网络系统的设计应采用国际通行的TCP/IP协议,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2.1 先进性:先进的设计思想、网络结构、开发工具,采用市场覆盖率高、标准化和技术成熟的软硬件产品。

2.2 实用性:建网时应充分考虑利用和保护现有资源,充分发挥设备效益。要保证系统和应用软件全中文界面,且功能完善,界面友好,兼容性强,能使用户最方便地实现各种功能。

2.3 开放性:系统设计应采用开放技术、开放结构、开放系统组件和开放用户接口,以利于网络的维护、扩展升级及外界信息的沟通。

2.4 灵活性:采用积木式模块组合和结构化设计,使系统配置灵活,满足学校逐步完善的建网原则,使网络具有强大的可增长性,管理、维护方便。

2.5 发展性:网络规划设计要满足用户发展在配置上的预留,还要满足因技术发展需要而实现低成本扩展和升级的需求。

2.6 可靠性:具有容错功能,能满足当地的环境、气候条件,抗干扰能力强。对网络的设计、选型、安装、调试等各环节进行统一规划和分析,确保系统运行可靠。

2.7 安全性:提供多层次安全控制手段,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防止数据受侵击和破坏,有可靠的防病毒措施。

2.8 经济性:投资合理,有良好的性能价格比。

3、校园网建设设计目标

3.1 目标:采用交换式快速千兆以太网结构,建设学校校园网网络信息高速公路,实现管理网络化,教学电子化、多媒体化。

3.2 内容:建立整个校园网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平台,建立保证整个校园网基本运行的主机系统,配备必须的教学及系统软件。

3.3 功能:实现全校信息资源的共享及交流;实现多媒体课件制作网络化,实现教师备课电子化、多媒体化;建立基于宽带网的视频广播、点播系统;提供网上浏览及远程登录访问。

4、校园网建设设计原则

校园网系统设计必须坚持系统工程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同时还必须坚决遵循系统设计的五项基本原则,即:

4.1 实用性原则:本网络系统的出发点是基于用户目前和将来的需要,这就决定了它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它应实现各部门、各层次信息

查询与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并且在用户需求的基础上,不断地扩充和完善。

4.2 可靠性原则:本网络系统的各应用子系统投入使用后,将为使用者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和服务,因此系统必须可靠地连续运行。在这里,可靠性要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硬件系统要选用国际领先的系统,要有很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另一方面系统软件要选用国际流行并具有广泛用户基础的操作系统,这样才能保证系统能可靠地运行。

4.3 安全性原则:本网络系统的安全性直接牵涉到校园网管理的各个方面,因此系统应有多层次的安全保护措施,信息的共享具有严格的保密级别和用户权限。通过提供防火墙、用户名/口令、权限控制、病毒防治、数据加密、备份等安全对策,以满足系统身份鉴别、访问控制、系统可用性、数据完整性、保密性等安全服务要求,保护系统及其硬件、软件、数据等免遭破坏、篡改或泄露。

4.4 先进性原则:本网络系统必须采用先进成熟的概念、技术、方法和设备,既反映当前最先进的水平,又具有发展潜力。在先进的软、硬件平台上采用符合用户特点的高效应用软件,将客户服务器C/S结构、Web技术、网络通讯等各项单元技术有机地集成,发挥整体效益。

4.5 开放性原则:本网络系统是一个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开放系统,建成以后必须便于系统的不断扩充和完善。随着计算机技术及应用技术的不断发展,会不断涌现一些最新的技术和成功的经验,因此系统必须具有能不断吸收新技术、新方法的功能,使之始终处于最新状态。

5、校园网三层交换系统方案

分布式三层交换以太网是目前比较流行的校园网方案,加之交换机产品日趋成熟,功能全面,实现了路由器的大多数功能,且通过硬件转发,提高了效率,降低了价格,提高了网络设备的性价比。由于考虑到整体价格问题,网络系统接入层可采用D-LINK网易通交换机,汇聚层采用三层交换机,可实现校园网区域内各网段的互访,需要访问局域网外资源时,才经三层交换机路由到核心层的服务器,这样就大大减少了核心层的负担。通过在三层交换机的路由策略和QACL配置,可实现对网络资源的有效控制。并有效增强网络系统的安全性。

根据系统要求和价格性能比,可采用神州数码DCRS系列交换机产品,型号为DCRS 6

512、MRS-6512-8TX DES-1624等。校园网络系统拓扑图见下图。

本系统采用DCRS 6512可网管的交换机,系统提供网管软件,要求把目前校园网所用机器分组分段进行管理。对整个网络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监控、管理,要求具有适时性、稳定性、可靠性,提高网络的运行质量。

本校园网投入应用一年来, INTERNET网丰富的教育资源学习、应用,是教师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搜集教学信息,不断丰富和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拓宽了教师的视野,使绝大部分教师信息技术素质、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有所提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信息技术的应用和网上学习体现了教育部长陈至立在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的那样:“信息技术极大地拓展了教育时空界限,空前地提高了人们学习的兴趣、效率和能动性。多媒体教学、

计算机教学软件、远程教育、虚拟大学等应运而生。先进的信息技术使教育资源共享的原则得以贯彻,人们听取世界高水平教授课程的要求已经或正在实现,学习选择的自由度大大提高,因需学习、因材施教真正成为可能;学术交流空前繁荣,合作研究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信息生产、传播和应用日新月地高速发展;现代教育科学、心理科学和信息科学技术的综合和相互渗透,已成为教育发展和改革的强大动力;传统的教和学的模式正在酝酿重大的突破,教育面临着有史以来最为深刻的变革。这场教育的大变革不仅仅是教育形式和学习方式的重大变化,更重要的是将对教育的思想、观念、模式、内容和方法产生深刻影响”。

总结校园网建设应用过程,教育信息化推广应用在我校才开始起步,“展望新世纪,信息技术是最活跃、发展最迅速、影响最广泛的科学技术领域之一。互联网的发展,不仅将改变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也将改变教育和学习方式”。我们要按照十六大报告要求的:“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指导方针,以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去顽强拼搏奋斗,迎接教育跨越式发展的明天。

寺河乡中心学校

推荐第7篇:普通中学如何抓素质教育22

普通中学如何抓素质教育

新化县第四中学唐剑林

摘要:本文就普通中学如何以心理教育和活动教学为重点办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做简要分析。

关键词: 素质教育心理教育活动教学

素质教育是以提高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它是依据《教育法》规定的国家教育方针,着眼于受教育者及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宗旨,以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态度、能力、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教育。

今年高考结束以后,市民对高考的争论一浪高过一浪,似乎有一种说法,“高考之痛”都是素质教育惹的祸。新化县第四中学做为一所农村普通高中,近几年秉着“求真务实抓素质教育”,我校2005年高考“百花齐放”,且培养出了清华生,深受社会各界好评。一所普通中学的生源无法选择,针对起点低的学生实际,如何开发其潜能、培养合格人才呢?

一、心理教育对实施素质教育具有重要作用。

学生的素质可分为遗传生理素质、心理素质和社会文化素质,也可以进一步分为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劳动素质、审美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等。农村普通中学学生成长环境相对较差,大多起点素质不高,具有“土包子”型的复杂心理——壮志、斗志不强、自卑自怯作梗为、人处事见解和人生态度偏激。通过心理教育使学生的身心潜能得到充分发展,并培养社会所需要人的品质。

1、心理教育与德育

学校借助一定的手段方法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学生施加影响,使学生具有“良好的意志品质和活泼开朗的性格,具有初步的自己管理自己、帮助别人、为集体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学校成立:“后进生心理障碍转化工作组”、“勤工俭学小组”、“青年志愿者队”等。目标是培养健全的人格、体格、品格、性格。

2、心理教育与智育

智育是对学生传授知识、培养技能发、展智力的教育,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是一种智力心理和非智力心理的综合活动。学校各班各科都成立了兴趣活动小组,提供了兴趣活动室,配备了课余辅导老师,培养学生强烈的求知欲、浓厚的学习兴趣、顽强的学习意识、良好的思维力和记忆力等,提高认识结构水平。

3、心理教育与美育、劳动教育

适量增添新课程(如音体美和实践课),举办音乐、美术培训班,成立体训队等,通过心理的内化和外化活动,渗透到全面发展之中。

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活动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

多年来,在传统观念的束缚和升学考试的重压下,学校教育特别是课堂教学中长期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例如重书本知识传授,轻实践能力培养;重学习结果,轻学习过程;重间接知识的学习,轻直接经验的获得;重教师的讲授,轻学生的探索;重视考试成绩,忽视整体素质提高等弊端依然在教学实践中普遍存在。这一切不仅造成学生学习兴趣下降,学习负担加重,探索精神萎缩,而且极大地妨碍了学生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遏制了学生潜能的发挥。

活动教学认为,活动是实现发展的必由之路。可使学生学会

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各施其能,各展其智,各得其所。活动教学可在以下三方面下功夫:

(一)、加强活动教学的针对性

活动对人的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但并不是任何活动都对任何学生都具有价值和发展意义。活动对人的发展影响程度取决于以下变量:

1.活动的主体因素

(1)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每个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方式和作用方式,都受到他已经形成的思维模式和行为习惯的影响,表现出个体的特征。

(2)学生在活动中的自主和参与度。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被动应答——学生不能处于激活、兴奋状态,注意力仅限于维持动作的完成;

自觉适应——主体接受并理解了活动的任务、要求与意义,也自觉的、积极的态度投入到活动中去;

主动创造——活动过程是自主的,主动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3)学生的自我效能感。自我效能感是人对自己能够实施某一行为的自信度和能力感,它影响人对行为的选择,对困难的态度,对行为的努力程度和持续时间,也可以影响学习行为中的情绪和效率。

2.活动的客体因素

(1)活动目标的适切度。要确定切合学生实际的目标。

(2)活动有无成效。活动的成效会激励主体产生新的需要,形成内驱力,对主体产生积极影响。假如活动不了了之 ,只会产生消极影响,

(3)活动的方式与类型。要选择切实可行,学生所好而又富

有意义的活动。

(4)活动的有无指导。对活动的设计和适当的指导易使活动产生成效,满足学生的成就感。反之,易放任自流,降低学生成就感。

(二)活动教学的操作与提高

不同的教学方式使学生主体体现出不同的自主参与程度,处于不同的学习、活动状态,产生不同的情绪体验。

记忆水平的教学——学生处于被动应答状态。教学气氛死气沉沉,学生易产生焦躁、烦闷、厌恶、冷漠等消极的情绪体验。

适应水平的教学——学生处于自觉适应状态。学生的情绪体验表现出时而充满激情和渴望,时而又表现出冷漠,无动于衷。

创新水平的教学——学生处于主动创造状态。学生始终处于独立探索。表现出热情、活跃、积极、关注等积极的情绪体验。

(三)实施策略

1、全面关注人的发展

活动教学所追求的是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完整的人的教育。

2、将主体性和创新精神作为培养的核心目标

教师要通过创设学生的主体实践活动,努力促进学生自主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展。

3、从学生的需要出发

“以学习者为中心”。切实把学生的发展需要作为确定教学目标。

4、具有创新性和灵活性

师生的共同参与相互作用会使教学成为创造性地实现教学目标的过程,成为不断生成新的教学价值和新的教学契机的过程。

5、不断提高自身的人文素养

教学是一项集科学与艺术于一身的活动,教师只有具备广博的知识基础、丰富的精神生活和健康的心理品质才会对学生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6、创造适宜于学生主动参与、主动学习的新型教学环境

营造感受尊重、得到理解、享有权利、自主上进的教学氛围。 ①将评价作为教学活动的一部分

评价不是消极地对教学结果进行测量和描述的活动,教学评价要关注教学过程,使评价在学生眼中不再是一张张令人发怵的“考卷”,也不再是教师严厉目光下的“监督劳动”,而是师生之间增进了解,共同反省教学经历,并共同谋求改进方法的过程。

②让学生成为评价的主体

要改变传统教学评价中教师为中心的倾向,使学生在评价中学会为自己的学习主动承担责任,并为改进学习方法而积极地努力。为此,教学评价要成为学生广泛参与的过程。要重视学生的自我评价,对学生进行个别化评价,不仅要注意他们学到了哪些知识,还要关心他们获得知识的能力和方法,这样就更有利于素质教育的提高,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推荐第8篇:普通中学教务处干事工作职责

普通中学教务处干事工作职责

1.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树立服务意识,为师生教学服务。2.协助教务主任,做好教学工作计划、总结,制定校历表及作息时间表。编制总课程表,安排日常调课、颁发调课通知。编制和供应教学用各种表格。

3.协助做好教材征订、教辅资料的代购和分发工作。

4.协助教务主任做好学校年终绩效材料的收集、整理,教职工月工作量、教职工全员化绩效考核、教学常规(含教学四表)、高效自习课等的考核统计、公示和上报。

5.办理有关学校、教务处的公文、信件、通知。

6.协助主任做好学籍管理,办理新生、转学生入学验证和建档工作,办理退、转、休、复学手续。

7.协助主任做好考籍管理,负责学考、高考等报名、资格审查和报表填报及毕业证办理。

8.负责教学质量奖和学生入学奖的考核统计、公示和上报。

9.负责考务工作,包括段考、期考、学考、高考等考项的考务安排工作、答卡扫描、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上报。

10.协助教务主任做好学校招生工作,包括方案制定、组织会议、下乡动员材料准备、录取、分发通知等。

11.整理与保管教务档案资料,做好教务办公室卫生。

12.协助做好特长生术科训练、学科竞赛和课外活动指导工作。13.接受并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推荐第9篇:普通中学如何发挥学生会的作用

普通中学如何发挥学生会的作用

2005-5-17

学生会是学校全体学生的群众组织,在学校管理中怎样发挥学生会这一组织的管理作用,以使学校教育教学计划顺利进行呢?

第一,学校领导应重视学生会工作。从领导结构上看,学生会应由学校党、政领导直接领导或指派有组织能力思想觉悟高,爱好广泛的专任老师指导,确定学生会在学校中的地位,学生会的作用才能有效地发挥出来。

第二,应建立健全学生会组织。学生会这一组织统帅全校学生,各班班委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学生会管理着学生方方面面的工作,所以学生会应有健全的组织,才能把各方面的工作做好。学生会这一组织应设立学生会主席,学习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治保部。其中学生会主席可由学校专任教师担任,付主席及其它职务选举有组织能力,有不同特长的学生来担任。

第三,应明确学生会的基本任务。学生会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团结全体学生,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为目标,以学习为中心,使学生努力成为有理想、有文化、守纪律的合格中学生。保证《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在学校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陶冶学生情操,丰富校园精神生活,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向学校积极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为学校制定管理措施提供可靠的依据。第四,应明确学生会内部各组织的工作职责。

1、学生会主席领导全体学生会成员,组织开展工作。制定学生会的例会制度,从各班班长处收集学生的意见和要求,直接向学校反映,组织学生填写教导处发放下来的对教师考核的各种表册,组织学生会成员评定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2、学习部组织全校各班的学习委员,以学习为中心,办好各班的学习园地,将教室布置好,使教室充满学习的气氛。管理好各班的书报,与各任课教师配合组织各种课外兴趣小组,与学校配合搞好全校性的书画展出等。

3、体育部领导全校各班体育委员作好课间操的评定工作,和学校配合建立和管理运动队,协助学校办好运动会。

4、生活部领导全校各班的生活委员搞好全校的清洁卫生,并对各班的清洁卫生情况作好评定公布工作,关心学生生活,领取发放学生信件。

5、文艺部组织全校各班文艺委员搞好各班的文艺活动,建立和管理学校的舞蹈队,制定舞蹈队的训练计划。并按质训练,丰富学校的文艺生活。

6、宣传部办好学校的黑板报或学校周报等各种校刊,办好校园之声广播站,宣传各班的好人好事,使学生学有榜样。

7、治保部组织各班的治保委员配合学校安全保卫人员,搞好学校学生的安全工作。将各班违纪学生作好登记并及时向学校反映,对学校各处出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报告。

总之,只有通过以上具体工作,发挥学生会的积极管理作用使学校顺利建立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丰富学生生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推荐第10篇:军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章程

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章程

来源:作者:时间:2009-07-13 10:19:08

一、总则

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是国家和军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项基础工程。军队院校招生在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委员会和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军队各大军区级单位招生主管部门负责所属院校、省军区(警备区、卫戍区,下同)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各招生院校负责具体招生工作,各省军区负责考生的政审、体检和面试的组织工作。

军队院校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和总政治部联合下达。各院校招生的专业、层次、男女生数量、应试语种、文理科和划线类别,严格按教育部和总政治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军队院校招生对象为20周岁(截止当年9月1日)以下,未婚,应届高中毕业生。

2、政治条件。报考军队院校考生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

3、身体条件。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三总部[1997]后联字2号)。

三、政治审查、面试和身体检查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和军人的职业特点,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必须经过政治审查、面试和身体复检等程序。

1、政治审查。参加政审的男、女考生数量,由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分别从各院校第一志愿报考上线考生中,按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数的3--4倍确定。政审对象确定后,考生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当地招生部门、考生所在中学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调查了解考生在校表现和家庭情况,作出政审结论。报考信息工程大学、外国语学院、空军工程大学部分专业考生的政审,由招生院校按有关政策规定在省军区协助下组织实施。

2、面试。参加政审的考生同时取得参加面试资格。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通知有关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省军区组织,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配合,总部组织军队招生院校派人参加,与政审工作同步进行、面试应从入伍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行为反映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全面衡量,作出综合结论。面试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

3、身体检查。面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身体检查。考生体检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报考海军潜艇学院的考生需接受学院规定的有关科目的身体检测。

四、录取工作

军队院校招生实行提前单独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成绩和报考志愿,按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被军队院校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从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区分男、女生,按院校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20%进行投档,院校招生办公室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学科成绩好的考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取得相应证书者、军队干部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军队院校招生过程中,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第二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指挥类专业若经过调剂仍生源不足,可在本批次录取分数线下降低10至20分录取考生。各招生院校不得将招生指标调剂到其他省。

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条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招收保送生,其招生办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执行教育部文艺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并由院校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

军队院校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五、享受待遇

新生入校后,军队院校在3个月内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德、智、军、体等方面考核合格,准子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由院校根据总政治部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系统,按工作岗位,任命为军官或文职干部。毕业学员可报考硕士研究生,特别优秀的可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

六、招生监督

军队院校招生实行\"分级负责,逐级监督\"的监督体制。

在招生期间,教育部、总政治部有关部门将向各招生省份选派招生督察员,其职责是:检查政治审查、面试、身体检查工作;了解军队院校招生质量;监督招生人员遵守招生纪律情况;协调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解决军队院校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院校派出招生人员接受省军区和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的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确保招生质量。

招生工作结束后,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军队招生院校和省军区要将招生工作情况上报教育部和总政治部。

七、附则

本章程适用于武装警察部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

本章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11篇: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

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青年学生)工作,保证招生质量,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和国家、军队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省军区(警备区、卫戍区,下同)招生办公室和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应当根据本细则,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招生工作。

第三条 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工作,要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计划由全军招生办公室拟制,总政治部会同教育部审批下达。

第五条 全军招生办公室于每年10月部署翌年青年学生招生计划拟制工作。

第六条 军队院校根据《全军军官院校训练任务规划》和各省生源情况,研究制定招生计划,于每年11月上报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 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指导所属院校按时完成招生计划拟制工作,于每年12月初汇总上报全军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全军招生办公室于每年12月完成全军院校年度招生计划拟制工作,经征求总部有关业务部门、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和军队院校意见后,报教育部和总政治部审批下达。

第九条 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应当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及时向社会公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计划。公布的内容包括招生院校、专业名称、专业类别(指挥类或非指挥类)、划线类别、招生数量和性别,以及培养目标、培训层次和学制等。

第三章 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第十条 军队院校招收的青年学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

(三)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 结论均为合格。

第四章 招生宣传

第十一条 各级招生主管部门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宣传效益。

第十二条 全军招生办公室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军队院校招生政策法规。建立\"队院校招生信息网\",实现与省军区和招生院校宣传网站的链接,及时发布招生信息。

第十三条 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要指导帮助所属省军区和院校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第十四条 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要积极协调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做好本省青年学生报考军队院校的宣传动员工作,协助军队院校在本省开展招生宣传。宣传的主要内容:《国防法》、《兵役法》;我军的性质、宗旨、优良传统以及军队现代化建设成就和发展前景;军队院校的招生政策规定,招生院校的基本情况和招生计划,学员在校期间及毕业后的待遇,毕业学员分配原则等。

建立\"XX省军区军校招生信息网\",实现与全军和各院校招生网站的链接。

第十五条 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应当将军队院校招生宣传工作纳入本省招生宣传体系,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汇总编辑招生宣传材料,出版发行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宣传手册。省军区一般于每年4月初完成组稿任务。

第十六条 军队院校应当建立\"XX院校招生信息网\",重点宣传招生政策、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军兵种特点、学科设置、专业介绍、学员待遇和分配去向,以及毕业学员在部队锻炼成长、建功立业的先进事迹等,并与全军和省军区军校招生宣传网站链接。 各招生院校于每年3月底前,向省军区提供相关宣传资料。

军队院校可适时选派熟悉政策的干部到相关省份进行招生宣传,动员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军队院校。招生宣传人员应于各省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后即返回院校,不参与地方招生录取工作。

有条件的军队院校可选择部分重点中学建立生源基地。

第十七条 招生录取期间,有关单位要指派专人实时维护招生宣传网站,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受理答复网上咨询。

第五章 政治考核

第十八条 政治考核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配合。县(市、区,下同)人民武装部会同本县招生办公室、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l号)执行。

第二十条 每年4月底前,县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分发到有关中学,组织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按要求填写,并于5月底前将《政治考核表》收集汇总后送交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人民武装部。

县人民武装部会同县招生办公室、公安部门组成考核组,由1名人民武装部领导担任考核组组长。考核方式可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主要了解考生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

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应当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见。县人民武装部应当及时汇总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并由考核组组长签字负责。

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论由县人民武装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学,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体检。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复议。

第二十一条 异地考生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人民武装部会同考生学校所在地的人民武装部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章 面试

第二十二条 面试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积极配合。

第二十三条 面试工作人员从军队院校、驻普通高校选培办等单位选派,必要时也可从省军区抽调人员。派出单位应当挑选公道正派、责任心强的干部参加,并在派出前组织培训,熟练掌握面试的标准、程序、内容、方法和有关规定。面试工作人员由省军区统一负责日常管理。

第二十四条 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共同确定各院校的面试体检控制线,参加面试考生的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各院校招生计划的3—4倍,一本线以上的考生原则上全部参加面试。如一本院校第一志愿一本线上考生数量不足3—4倍的,面试体检控制分数线可以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二本线。

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应当及时向省军区、军队院校提供考生志愿信息以及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第二十五条 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应当对面试工作人员统一编组,每组3人,并指定负责人,面试组人员共同面试考生,面试结论由各组负责人签字。面试现场设立复议组,由省军区、地方招生部门和院校各1名干部组成,负责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

第二十六条 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报考动机,主要是了解考生报考军校或国防生的目的。形象气质,主要是查看考生的体型、外貌和精神状态。逻辑思维,主要是考察考生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主要是考察考生语言表达的能力。

第二十七条 面试通常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进行。

目测,主要通过观察,对考生的形象气质、行为举止进行评定。口令调整,考生按照面试工作人员下达的口令做动作,主要测评考生的身体协调能力和反应能力。语言交流,通过针对性的提问与考生进行交流,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

第二十八条 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

(一)报考动机不端正。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理想信念不坚定,缺乏经受军校和部队严格训练、管理的思想准备; (二)语言表达能力差。吐字不清,词不达意,或有明显生理性口吃;

(三)形象气质差。五官有明显缺陷,体形不匀称,外在仪表和内在气质明显不适合从事军人职业; (四)逻辑思维能力差。思路不清,思维不连贯; (五)行为反应能力差。反应迟钝,动作不灵活、不协调; (六)其他方面明显不符合军队院校招生要求的。

第二十九条 面试工作人员应当将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议申请的,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第三十条 面试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除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面试工作人员应当做到军容整沽,举止得体,态度和蔼热情,语言文明规范,不得将手机等通信设备带入面试现场。

第七章 体格检查

第三十一条 体格检查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积极配合。

第三十二条 体检医院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指定,一般为军队后方医院和地方二级甲等以上的医疗机构。主检医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执业资格,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体检标准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后发[2006]6号)执行。

第三十三条 体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现场设置指挥组、警卫组、应急处置组,分别负责协调指挥、警戒警卫和处置意外情况。组织体检时,要对体检考生进行统一编组,指定专人带队,体检表由带队人员统一保管。

第三十四条 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由主检医师签字负责。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体检结果公布后1日内申请复查,在省军区招生办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

第三十五条 体检结束后,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应当及时向社会和军队院校公布体检和面试结果。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准确录入考生电子档案。

第八章 录取

第三十六条 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录取工作,在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协助下,由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会同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

第三十七条 录取期间,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应当指定联络员,在录取现场协助做好军队院校录取工作。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会同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在录取工作开始前一周将录取工作日程安排和相关要求通知有关军队院校,并及时向院校提供报考该校的考生名单(含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情况和结论)。

第三十八条 军队院校应当提前做好远程网上录取准备工作,录取期间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联络畅通。

第三十九条 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实行提前批次单独录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根据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合格考生名单,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按照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20%投档。投档时应当区分男、女生和指挥类、非指挥类。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结论为不合格考生,不得投档录取。

第四十条 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应当认真审查考生的电子档案,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非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指挥专业。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不得在全军统一的招生章程规定条件之外附加录取条件。

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的子女,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第四十一条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级 高校招生办公室应当从非第一志愿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照计划缺额数量的120%向招生院校投档。生源仍不足时,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结合本省实际,向社会公布空缺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上线合格考生的报考志愿,按照计划缺额数量的120%向招生院校投档。军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四十二条 划线类别为一本线的军队院校,指挥专业经过调剂生源仍不足的,经招生院校同意后,可以降低分数录取,但不得低于二本线。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应当按照空缺计划数量12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非指挥专业经过调剂生源仍不足的,不得降低分数线投档或录取。

第四十三条 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计划一般不得跨省调整。生源不足确需调整的,必须经全军招生办公室批准。相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根据全军招生办公室签发的计划调整通知单,从符合录取条件的上线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投档。

第四十四条 军队院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必须经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无正当理由超过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录取时间一个工作日的,经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可以在投档范围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代为录取。

第四十五条 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在投档的同时,应当向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考生投档数据库。军队院校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周内,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应当向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考生报名数据库、录取考生数据库及录取考生名册。录取考生名册需加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印章。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军队院校应当在规定时间上报录 取考生数据及录取考生名册,经军区级招生办公室审核汇总后于每年7月30日前上报全军招生办公室。

第四十六条 军队院校应当在招生省份录取工作结束3日内,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四十七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录取考生的中学档案统一邮寄各招生院校。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等相关材料,由省军区招生办负责统一转递到相关院校。

第九章 复审复查

第四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军队院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并完成新生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

第四十九条 身体复查应当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第五十条 军队院校按照有关规定对复审复查合格的新生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同时为新生办理参军入伍手续。

第五十一条 军队院校对复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及时通知新生所在地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对院校体格复查结果有异议的,由军队院校在总后卫生部指定的驻地终级鉴定医院进行复检,按照《关于做好退兵复检终级鉴定工作的通知》(参动[2006]153号)执行,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确属政治和身体不合格的,要追究负责政治考核和当地体检医院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十二条 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接到军队院校淘汰新生通知后,在7日内派人将其接回,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移交工作。

第五十三条 因政治考核或身体复查不合格的考生,但符合普通高校录取条件的,本人可以向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应当根据本人当年填报的普通高校相关志愿等情况,与本省所属的普通高校协商改录。

第五十四条 军队院校应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淘汰新生名单、淘汰原因等情况,以及淘汰新生的入学批准书报送所属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由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汇总后于每年12月30日前报送全军招生办公室。淘汰新生的档案材料由院校退回新生入学前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

第十章 检查与考评

第五十五条 招生录取期间,各省军区和招生院校应抽调干部、纪检等部门人员组成招生督察组,在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十六条 全军招生办公室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适时组成联合巡视组,检查指导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院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各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也要加大对所属省军区、院校招生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对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十七条 全军招生办公室每年选定部分省军区、院校对其招生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招生宣传、生源组织、新生淘汰率,以及执行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情况等。考评结果在全军范围进行通报。 第五十八条 招生工作结束后,各省军区和招生院校 应及时对招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年度招生计划和工作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于每年9月20日前将招生工作总结报送全军招生办公室和所属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招生工作总结作为全军招生办公室对省军区、院校招生工作进行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武警部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工作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遵照本细则执行。

第六十条 本细则由全军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 本细则从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本细则执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 外科项目

第三条 男性身长162cm以上,女性身长160cm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60cm,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58cm。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第四条 颅脑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颈强直,斜颈,Ⅲ度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五条 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织、滑囊伤病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

第六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或者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七条 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功能的拇外翻,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或者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第十条 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的,合格。

第十一条 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直径大于0.5cm或者超过两个的混合痔,不合格。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的,合格。

第十二条 影响功能的泌尿生殖器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隐睾,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伤病及其后遗症,不合袼。下列情形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鞘膜积液连同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一倍的;

(二)无压痛并且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两个,每个直径不超过0.5cm的;

(三)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包皮过长,包茎包皮与龟头无粘连,隐睾经手术下降至阴囊的;

(四)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的。

第十三条 广泛性体癣,头癣,重度腋臭、手癣、足癣、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和荨麻疹,神经性皮炎及其他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与传染性麻风病人密切接触史的,不合格。其中,股癣、花斑癣、寻常性痤疮、冻疮,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cm,轻度腋臭(潜艇及装甲专业除外)合格。

第十四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第三章 内科项目

第十五条 血压收缩压90mmHg至140mmHg(12.00千帕至18.66千帕)、舒张压小于90mmHg(12.00千帕),心率每分钟50次至100次,合格。

第十六条 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病、血管疾病,非生理性心脏收缩期杂音、心律失常及其他心血管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七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自发性气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八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贫血,营养状况不良的,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的;

(二)因既往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cm的。

第十九条 风湿、类风湿性疾病,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各期糖尿病,不合格。

第二十条 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病毒性肝炎等各类传染病,不合格。其中,丝虫病、细菌性痢疾治愈半年以上和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以及急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的,合格。

第二十一条 癫痫或者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神经症、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严重食物、药物和其他物质过敏及严重过敏体质的,不合格。

第四章 耳鼻喉科项目

第二十四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m,不合格。一侧耳语达到5m、另侧不低于3m,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五条 明显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重度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鼓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不合格。轻度耳霉菌病,除水面舰艇、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六条 鼓膜穿孔、严重内陷,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等耳病,不合格。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瘢痕或者钙化斑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良好,潜艇专业合格。

第二十七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 鼻畸形,慢性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他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不合格。不影响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无自觉症状,轻度萎缩性或者肥厚性鼻炎,反复发作的变态反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严重的鼻中隔偏曲和反复鼻衄,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二十九条 嗅觉丧失的,不合格。嗅觉迟钝,除防化、医疗、油料专业外,其他专业合格。 第三十条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第五章 眼科项目

第三十一条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6.00DS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二条 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四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运动障碍,显性斜视,不合格。内隐斜超过10△,外隐斜超过5△,上隐斜超过2△,除指挥、水面舰艇、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五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不合格。不影响视功能的角膜云翳,角膜缘外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除指挥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六条 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及可疑青光眼,不合格。下列情形合格:

(一)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功能的;

(二)短小的玻璃体动脉残遗,少数丝、点状玻璃体混浊,无症状的;

(三)视网膜、脉络膜陈旧性病灶,黄斑区以外小于1PD直径的。

第六章 口腔科项目

第三十七条 三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两个以上或者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病,唇、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义齿,不合格。龋齿、缺齿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合格。

第三十八条 中度以上氟斑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者缺失,覆盖超过5mm,开牙合超过3mm,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牙合,影响咬合的牙列不齐、反牙合,中度牙周炎,潜艇专业不合格。下列情形潜艇专业合格:

(一)切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的;

(二)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者重叠的;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牙合的;

(四)错牙合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的。第三十九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第七章 妇科项目

第四十条 内外生殖器发育异常,不合格。

第四十一条 各期妊娠,不合格。

第四十二条 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盆腔肿物,不合格。

第八章 心理检测项目

第四十三条 一般能力倾向测验的检测结果同时符合下列两项的,不合格:

(一)文字运用得分小于4分;

(二)二维旋转得分小于3分;

(三)加减法得分小于7分;

(四)符数转换得分小于55分。

第四十四条 按照《中国MBTI—G人格类型量表》实施检测,检测判定为ENFP、INTJ、ISTP人格类型,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结构性访谈:

(一)I得分大于30分;

(二)N得分大于30分;

(三)F得分大于28分;

(四)P得分大于28分。

结构性访谈依据《军队院校招收学员心理访谈评价量表》进行评价,结果大于7分者,不合格。

第九章 辅助检查项目

第四十五条 腹部B超检查项目包括肝、胆、胰、脾、双肾、子宫、双侧附件、腹腔。脏器畸形、发育不全,单肾,肝、胆、胰、脾、肾脏、子宫及双附件疾病,腹腔包块、占位病变,腹水,妊娠,不合格。符合下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

(一)肝囊肿(非炎症性、非寄生虫性、非肿瘤性)数目不超过3个且最大直径不大于1.0cm的;

(二)单发诊断明确的肝血管瘤(位于肝实质内),最大直径不大于1.0cm的;

(三)单发肾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1.0cm的;

(四)单侧单纯性卵巢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3.0cm的。

第四十六条 X线胸片检查,发现胸廓畸形,心、肺、纵膈等器质性病变的,不合格。符合下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

(一)孤立钙化点双侧肺野不超过3个、直径不超过0.5cm,且密度高、边缘清楚、周围无浸润的;

(二)肺纹理轻度增强,排除呼吸道疾病的;

(三)一侧肋膈角轻微变钝,排除心、肺、胸腔疾病的。

第四十七条 心电图检查正常或者大致正常心电图,合格。

第四十八条 血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白细胞总数4.0~10.0×109/L(4000~10000/mm3);

(二)白细胞分类,中性粒细胞50%~70%、淋巴细胞20%~40%;

(三)红细胞数,男性4.0~5.5×1012/L(400~550万/mm3)、女性3.5~5.0×1012/L(350~500万/mm3);

(四)血小板计数,100~300×1012/L(10~30万/mm3);

(五)血红蛋白,男性120g/L~180g/L(12~18g/dl)、女性110g/L~150g/L(11~15g/dl)。

第四十九条 尿液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外观透明、淡黄色;

(二)pH值为4.5~8.0;

(三)尿比重为1.003~1.035;

(四)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五)尿酮体阴性;

(六)尿糖阴性;

(七)胆红素阴性;

(八)尿胆元阴性至弱阳性;

(九)镜检(离心沉淀标本,下同)红细胞男性0~偶见/高倍镜、女性0~3/高倍镜,镜检白细胞男性0~3/高倍镜、女性0~5/高倍镜,镜检管型无或者偶见透明管型、无其他管型。

(十)尿妊娠试验阴性。

第五十条 粪常规检查符台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外观正常;

(二)镜检红细胞0~2/高倍镜、白细胞0~2/高倍镜;

(三)钩虫、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等检查阴性。

第五十一条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采取连续监测法(酶动力学法)检查,40单位以下合格。

第五十二条 血清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采取酶联免疫检测法检查,阴性合格。

第五十三条 血清艾滋病毒抗体采取酶联免疫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五十四条 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采取酶联免疫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五十五条 尿液毒品(试剂)采取胶体金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干部学员的体格检查标准,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五十七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4月24日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院体格检查标准》即行废止。

第12篇:江苏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

附件1:

江苏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 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根据四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政干„2007‟389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印发<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和《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学司„2002‟8号),以及国家和军队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我省范围内招生的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第四条 我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省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军招办”)组织实施,实行省教育考试院、院校与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纪检处、驻校选培办分工负责制。

第五条 省教育考试院主要负责组织和指导对考生的宣传、报名和录取工作,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院校主要负责做好报考军校和国防生考生的宣传动员工作;具体落实教育部和总政治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并录取新生;军队院校组织实施新生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普通高校协助驻校选培办组织对新生入学后的复审和复查。

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主要负责组织和指导报考军校和国防生考生的宣传动员、政治考核、面试军检工作,协助省教育考试院做好录取工作。

省军区政治部纪检处主要负责军校和国防生招生中的纪律检查工作。

驻校选培办在大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的指导下,与普通高校共同做好本校国防生的招生宣传、资格审查、录取和入学后的复审复查工作,并协助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做好考生面试工作。

第三章 宣传动员

第六条 院校招生干部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办法,深入学校和学生家庭,因地制宜地宣传《国防法》、《兵役法》基本知识和我军的性质、宗旨、历史、优良传统以及军队现代化建设成就和发展前景,客观地介绍学校的基本情况、学员待遇及毕业后的分配原则。宣传动员工作开始前,院校招生干部应首先到省军招办报到。

第七条 各市、县(区、市)招生办公室和警备区(军分区)政治部、人民武装部应根据省军招办的统一部署,准确掌握本地生源情况,积极配合院校招生干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并根据自身条件,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保障。同时,对他们在此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 考生所在学校应向院校招生干部如实反映考生现实表现、学习成绩、身体状况和家庭、社会关系等,协助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支持、鼓励考生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

第四章 政治考核

第九条 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

第十条 政治考核在省军区政治部领导下,由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牵头,各县(区、市)人民武装部和公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参加政治考核的对象,由各县(区、市)招生办公室,从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中确定。政治考核对象确定后,考生所在的县(区、市)人民武装部应会同当地招生办公室、考生所在中学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调查了解考生在校表现和家庭情况,如实填写《江苏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作出考核结论,并按时上报省军招办。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军校和国防生录取。

第十二条 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应当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见;县(区、市)人民武装部应当根据考生所在中学和公安部门的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

第十三条 异地考生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武装部会同考生学校所在地的人民武装部共同组织实施。

第五章 面试军检

第十四条 省军招办在全省指定地点组建面试、军检机构,并会同省内有关军队院校和驻校选培办抽调人员组成面试、军检组,负责组织对有意向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且政治考核、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军检。

第十五条 各市、县(区、市)招生办公室应在接到省教育考试院通知的次日,将面试军检的时间地点、考生须携带的材料[高考准考证、各警备区(军分区)政治部开具的证明考生政审心检合格的介绍信、两张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等信息通过辖区学校准确无误地通知每位考生。

第十六条 面试点、军检点应在面试、军检工作开始前两周,做好面试、军检场地和器材准备。省军招办负责指导抓好工作人员的选拔培训,让他们熟练掌握面试、军检的标准、程序、内容、方法和有关规定,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

第十七条 参加面试、军检的工作人员一经确定,即发给省军招办统一制发的《工作证》,不得随意调换。其他人员不得介入面试军检工作。

第十八条 面试、军检工作展开前,省军招办明确各工作小组负责人。面试、军检工作结束后,面试点和军检点负责人应将参加面试、军检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报省军招办。

面试、军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面试工作人员职责》、《军检工作人员职责》,挂牌上岗,按规定时间作息,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期间应当做到军容整洁,举止得体,态度和蔼热情,语言文明规范,不得将手机等通信设备带入面试、军检现场。

面试、军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除面试、军检工作人员和考生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同时,面试、军检现场设臵监督投诉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第十九条 省军招办对面试工作人员统一编组,每组3人,面试结论由面试组全体成员签字。面试现场设立复议组,由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纪检处和院校各1名干部组成,负责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

第二十条 考生持高考《准考证》和各警备区(军分区)政治部开具的介绍信报到后,面试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考生本人与照片是否相符、面试组号是否正确。对冒名顶替者,应当即将其带出面试现场,并取消作弊考生本人报考军校或国防生资格。

第二十一条 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报考动机,主要是了解考生报考军校或国防生的目的。 形象气质,主要是查看考生的体型、外貌和精神状态。 逻辑思维,主要是考察考生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 语言表达,主要是考察考生语言表达的能力。 第二十二条 面试通常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进行。

目测,主要通过观察,对考生的形象气质、行为举止进行评定。

口令调整,考生按照面试工作人员下达的口令做动作,主要测评考生的身体协调能力和反应能力。

语言交流,通过针对性的提问与考生进行交流,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

第二十三条 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

(一)报考动机不端正。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理想信念不坚定,缺乏经受军校和部队严格训练、管理的思想准备;

(二)语言表达能力差。吐字不清,词不达意,或有明显生理性口吃;

(三)形象气质差。五官有明显缺陷,体形不匀称,外在仪表和内在气质明显不适合从事军人职业;

(四)逻辑思维能力差。思路不清,思维不连贯;

(五)行为反应能力差。反应迟钝,动作不灵活、不协调;

(六)其他方面明显不符合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要求的。

淘汰考生数量不应过大,暂定为不超过面试考生总数的5%。

第二十四条 考生面试完毕,面试人员应立即填写《江苏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面试结果应当场告知考生,合格者进行军检,不合格者,向考生说明原因。如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议申请的,面试工作人员应指导考生到面试复议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五条 考生面试合格后,军检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考生照片、基本情况后指导考生参加军检。

第二十六条 军检工作期间,所有医务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不经军检负责人批准不得离开岗位。

第二十七条 军检负责人应在考生军检后12小时内将结论报省军招办。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结论中,出现涂改现象的需加盖“江苏省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体检专用章”后方能生效,否则无效。

第二十八条 面试、军检工作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面试、军检结果形成电子文档。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面试、军检结果,如有异议,可向省军招办提出复检申请,经审议后,安排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被录取考生的纸质材料由省军招办寄至各院校,未被录取考生的纸质材料由省军招办保存六个月后销毁。在此期间,接受考生及考生家长咨询。

第六章 录

第二十九条 录取期间,省军招办应当指定联络员,在录取现场协助做好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录取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工作开始前一周将录取工作日程安排和相关要求通知有关院校,并及时向院校提供报考该校的考生名单(含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情况和结论)。

第三十条 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实行提前批次单独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从政治考核、面试军检双合格的上线考生中,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按照院校招生计划数120%以内的比例投档。投档时应当区分男、女生和指挥类、非指挥类。政治考核、面试军检结论有一项不合格的考生,不得投档录取。 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的子女,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第三十一条 个别院校如平行志愿生源不足,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军招办,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空缺的招生计划,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按照计划缺额数量120%以内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如仍不足,院校不得拒录填写服从志愿的考生。

第三十二条 划线类别为一本线的军队院校,指挥专业经过调剂生源仍不足的,经招生院校同意后,可以降低分数录取,但不得低于二本线。省教育考试院按照空缺计划数量的120%,在未被投出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非指挥专业经过调剂生源仍不足的,不得降低分数线投档或录取。

第三十三条 院校招生计划一般不得跨省调整。生源不足确需调整的,必须经全军招生办公室批准。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全军招生办公室签发的计划调整通知单,从符合录取条件的上线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投档。

第三十四条 院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必须经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无正当理由超过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录取时间一个工作日的,经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投档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设臵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

第三十五条 省教育考试院在投档的同时,应当向省军招办提供考生投档数据库。院校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周内,省教育考试院应当向省军招办提供考生报名数据库、录取考生数据库及录取考生名册。省军招办于每年7月15日前将录取考生数据及录取考生名册上报南京军区招生办公室,录取考生名册需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印章。

第三十六条 院校应当在我省录取工作结束3日内,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七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中学办理档案领取手续,到院校报到时,再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军检等相关材料,由省军招办负责统一寄送相关院校。

第七章 复审复查

第三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院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并完成新生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其中,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高校和驻校选培办应在十五天内组织进行复审复查,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表现、从事国防事业志向、身体状况及协议书签约等情况。

第三十九条 身体复查应当按照《军校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其中,国防生身体复查一般与高校新生身体复查同步进行,不能完成的军队规定体检项目,可由驻校选培办协调安排在就近的军队医疗单位进行。

第四十条 院校对复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及时通知省军招办和省教育考试院。省军招办如对院校体格复查结果有异议的,由院校在总后卫生部指定的驻地终极鉴定医院进行复检,按照《关于做好退兵复检终极鉴定工作的通知》(参动„2006‟153号)执行,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确属政治和身体不合格的,要追究负责政治考核和面试军检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 省军招办接到院校淘汰新生通知后,在7日内派人将其接回,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移交工作。

第四十二条 因政治考核或身体复查不合格的考生,但符合普通高校录取条件的,本人可以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本人当年填报的普通高校相关志愿等情况,与省属普通高校协商改录。被录取的新生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借故主动要求退学的,其他院校不得录取。

第四十三条 院校应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淘汰新生名单、淘汰原因等情况,以及淘汰新生的入学批准书报送所属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由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汇总后于每年12月30日前报送全军招生办公室。淘汰新生的档案材料由院校退回省教育考试院。

第八章 考

第四十四条 录取工作结束时,招生工作人员应认真填写招生工作自我鉴定。省军招办征求面试点、军检点和各工作小组负责人的意见,根据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期间的表现,客观地作出评估,将评估情况通报所属单位,并综合上报总政治部干部部和南京军区干部部。

第四十五条 对招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省军招办将给予适当奖励,并通报所在单位。因执行规章制度不严、循私舞弊对招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立即终止其参与招生工作,退回所在单位,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九章 附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军招办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13篇:青岛市教育局普通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推荐]

青岛市教育局普通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

特长班招生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三级教育规划纲要精神,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进一步发挥体育艺术特长生、特长班招生工作机制对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发展的引领作用,积极探索普通中学特色发展,为体育艺术后备人才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不断提高我市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水平。

二、特长生、特长班的招生专业及报名资格认定

(一)招生专业、计划认定

1.首先由学校根据传统及特色项目,提出年度招生专业项目及计划,按隶属关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内学校体育艺术整体发展规划、专业项目布局和学校专业项目发展资源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2.各学校特长生、特长班招生简章(含报名资格、招生计划、测试办法、招生范围及工作方案等)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提前一周向社会和考生公布后实施。

(二)报名资格

1.在小学、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良好,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体育、艺术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毕业生。

2.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学生体育竞赛,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前十六名、省、市前八名,区(市)前三名的毕业生;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报名资格为国家、省、市均为前八名的毕业生。

3.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学生艺术类竞赛或艺术类考级,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级优秀奖、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区(市)级一等奖以上,或达到六级水平以上的毕业生。

4.各学校可根据上述条件制定本学校的报名资格,但不得低于上述标准。

5.特长班报名资格。经批准设立的初中、高中艺术(体育)班(校)报名资格由学校参照特长生报名条件确定。

(三)资格认定及报名

1.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初审并公示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分类造册,填写《青岛市普通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并将《推荐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2.资格认定。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将符合条件学生的《推荐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印章,一份交还本人,用于特长生报名,另一份留存备查。《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的,各招生学校不得接收该生报名。

3.市内四区各初中、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特长班均须通过市教育局联网报名系统进行。初中学校之间特长生、特长班均不可兼报。普通高中特长生可报名参加多所高中学校的特长生资格测试。

三、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

1.普通班特长生招生人数,普通高中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6%以内,初中学校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4%以内。

2.特长班招生人数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二)招生计划的调整

招生学校公布的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可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及学生的专业水平进行适当调整。

四、专业测试

(一)特长生测试工作由各招生学校负责。招生学校要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公开的特长生测试工作方案,聘请高水平的专业人员进行测试。每个专业类别测评人员应不少于3人。

(二)测试结束后,招生学校要在学校网站或公告栏中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示(两天)测试成绩。同时将拟录取名单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未经校内公示的学生,一律不予录取。

五、录取

(一)体育、艺术特长生应在规定的招生区域内参加录取。

(二)初中学校特长生经专业测试取得资格后,名单一式两份由招生学校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即可确定为该校普通班特长生或特长班学生。被录取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形式的录取。

(三)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经专业测试获得资格后,还须参加相应高中学校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并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特长生资格最终只对第一志愿高中学校有效。招生录取期间,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考试成绩,统一划定本区域年度特长生的最低录取资格线。各高中学校可在最低录取资格线之上,自行划定本学校的录取线。成绩达到该高中学校特长生录取分数线的方可作为计划内录取。

(四)特长班根据考生的志愿、学业考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监督与管理

(一)工作监督

1.落实工作责任。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由市、区(市)两级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特长生测试期间,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巡查,对测试工作进行过程监督。

2.落实公示制度。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对所有招生事项,通过学校网站、校内张贴等形式进行公示,切实做到“四公开”,即: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报名和录取名单(含相关成绩、获奖证明、标志性成果等)。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在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调查处理举报事件。

3.落实诚信制度。在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过程中,各学校要采取与工作人员签订承诺书等办法,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4.落实执法监督。对在特长生资格认定、测试、录取等环节中缺乏诚信和违规违纪的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和核实后,按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二)工作管理

1.招生学校不得以招收特长生名义组织文化课测试择优,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招生学校要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测试现场要配备相关救护措施,严防在测试过程中发生意外事件。

3、每年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须在8月31日前将当年招收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汇总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已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加强管理、培训、使用。

第14篇: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

《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18-06-07 09:38:13 来源: 作者: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青年学生)工作,保证招生质量,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和国家、军队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省军区(警备区、卫戍区,下同)招生办公室和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应当根据本细则, 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招生工作。

第三条 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工作,要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计划由全军招生办公室拟制,总政治部会同教育部审批下达。

第五条 全军招生办公室于每年10月部署翌年青年学生招生计划拟制工作。

第六条 院校根据《全军军官院校训练任务规划》和各省生源情况,研究制定招生计划,于每年11月上报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 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指导所属院校按时完成招生计划拟制工作,于每年12月初汇总上报全军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于每年12月完成全军院校年度招生计划拟制工作,经征求总部有关业务部门、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和军队院校意见后,报教育部和总政治部审批下达。

第九条 高校招生办公室应当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及时向社会公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计划。公布的内容包括招生院校、专业名称、专业类别(指挥类或非指挥类)、划线类别、招生数量和性别,以及培养目标、培训层次和学制等。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青年学生)工作,保证招生质量,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和国家、军队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三章 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第十条 军队院校招收的青年学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 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 日)。 (三)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 结论均为合格。 第四章 招生宣传

第十一条 招生主管部门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宣传效益。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军队院校招生政策法规。建立“队院校招生信息网”实现与省军区和招生院校宣传网站的链接, 及时发布招生信息。

第十三条 军级单位招生办公室要指导帮助所属省军区和院校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第十四条 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要积极协调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做好本省青年学生报考军队院校的宣传动员工作,协助军队院校在本省开展招生宣传。宣传的主要内容: 《国防法》、《兵役法>;我军的性质、宗旨、优良传统以及军队现代化建设成就和发展前景;军队院校的招生政策规定, 招生院校的基本情况和招生计划,学员在校期间及毕业后的待遇,毕业学员分配原则等。 建立“XX省军区军校招生信息网”,实现与全军和各院校招生网站的链接。

第十五条 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应当将军队院校招生宣传工作纳入本省招生宣传体系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汇总编辑招生宣传材料,出版发行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宣传手册。省军区一般于每年4月初完成组稿任务。

第十六条 军队院校应当建立“XX院校招生信息网”,重点宣传招生政策、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军兵种特点、学科设置、专业介绍、学员待遇和分配去向,以及毕业学员在部队锻炼成长、建功立业的先进事迹等,并与全军和省军区军校招生宣传网站链接。各招生院校于每年3月底前,向省军区提供相关宣传资料。 军队院校可适时选派熟悉政策的干部到相关省份进行招生宣传,动员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军队院校。招生宣传人员应于各省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后即返回院校,不参与地方招生录取工作。有条件的军队院校可选择部分重点中学建立生源基地。

第十七条 招生录取期间,有关单位要指派专人实时维护招生宣传网站,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受理答复网上咨询。 第五章 政治考核

第十八条 政治考核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配合。县(市、区,下同)人民武装部会同本县招生办公室、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l号)执行。

第二十条 每年4月底前,县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分发到有关中学, 组织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按要求填写,并于5月底前将《政治考核表》收集汇总后送交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人民武装部。县人民武装部会同县招生办公室、公安部门组成考核组,由1名人民武装部领导担任考核组组长。考核方式可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主要了解考生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 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应当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见?县人民武装部应当及时汇总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并由考核组组长签字负责。 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论由县人民武装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学,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体检。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复议。

第二十一条 异地考生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人民武装部会同考生学校所在地的人民武装部共同组织实施。第四条 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计划由全军招生办公室拟制,总政治部会同教育部审批下达。 第六章 面 试

第二十二条 面试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积极配合。

第二十三条 面试工作人员从军队院校、驻普通高校选培办等单位选派,必要时也可从省军区抽调人员。派出单位应当挑选公道正派、责任心强的干部参加,并在派出前组织培训,熟练掌握面试的标准、程序、内容、方法和有关规定。面试工作人员由省军区统一负责日常管理。

第二十四条 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共同确定各院校的面试体检控制线,参加面试考生的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各院校招生计划的3 -4倍, 一本线以上的考生原则上全部参加面试。如一本院校第一志愿一本线上考生数量不足3 -4倍的,面试体检控制分数线可以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二本线。 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应当及时向省军区、军队院校提供考生志愿信息以及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第二十五条 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应当对面试工作人员统一编组,每组3人,并指定负责人,面试组人员共同面试考生,面试结论由各组负责人签字。面试现场设立复议组, 由省军区、地方招生部门和院校各1名干部组成,负责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

第二十六条 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报考动机,主要是了解考生报考军校或国防生的目的。形象气质,主要是查看考生的体型、外貌和精神状态。逻辑思维,主要是考察考生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主要是考察考生语言表达的能力。

第二十七条 面试通常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进行。 目测,主要通过观察,对考生的形象气质、行为举止进行评定。口令调整,考生按照面试工作人员下达的口令做动作,主要测评考生的身体协调能力和反应能力。语言交流,通过针对性的提问与考生进行交流,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

第二十八条 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

(一)报考动机不端正。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理想信念不坚定,缺乏经受军校和部队严格训练、管理的思想准备;

(二)语言表达能力差。吐字不清,词不达意,或有明显生理性口吃;

(三)形象气质差。五官有明显缺陷,体形不匀称,外在仪表和内在气质明显不适合从事军人职业;

(四)逻辑思维能力差。思路不清,思维不连贯;

(五)行为反应能力差。反应迟钝,动作不灵活、不协调;

(六)其他方面明显不符合军队院校招生要求的。

第二十九条 面试工作人员应当将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议申请的,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第三十条 面试现场实行封闵式管理,除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面试工作人员应当做到军容整沽,举止得体,态度和蔼热情,语言文明规范,不得将手机等通信设备带入面试现场。 第七章 体格检查

第三十一条 体格检查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积极配合。

第三十二条 体检医院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指定,一般为军队后方医院和地方二级甲等以上的医疗机构。主检医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执业资格,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体检标准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后发[2006]6号)执行。

第三十三条 体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现场设置指挥组、警卫组、应急处置组,分别负责协调指挥、警戒警卫和处置意外情况。组织体检时,要对体检考生进行统一编组,指定专人带队,体检表由带队人员统一保管。

第三十四条 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由主检医师签字负责。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体检结果公布后1日内申请复查,在省军区招生办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

第三十五条

体检结束后,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应当及时向社会和军队院校公布体检和面试结果。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准确录入考生电子档案。 第八章 录 取

第三十六条 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录取工作,在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协助下,由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会同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

第三十七条 录取期间,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应当指定联络员,在录取现场协助做好军队院校录取工作。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会同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在录取工作开始前一周将录取工作日程安排和相关要求通知有关军队院校,并及时向院校提供报考该校的考生名单(含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情况和结论)。

第三十八条 军队院校应当提前做好远程网上录取准备工作,录取期间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联络畅通。

第三十九条 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实行提前批次单独录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根据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合格考生名单,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按照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20%投档。投档时应当区分男、女生和指挥类、非指挥 类。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结论为不合格考生,不得投档录取。

第四十条 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应当认真审查考生的电子档案,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非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指挥专业已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不得在全军统一的招生章程规定条件之外附加录取条件。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的子女,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第四十一条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级 高校招生办公室应当从非第一志愿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照计划缺额数量的120%向招生院校投档。生源仍不足时,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结合本省实际,向社会公布空缺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上线合格考生的报考志愿,按照计划缺额数量的120%向招生院校投档。军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四十二条 划线类别为一本线的军队院校,指挥专业经过调剂生源仍不足的,经招生院校同意后,可以降低分数录取,但不得低于二本线。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应当按照空缺计划数量的120%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非指挥专业经过调剂生源仍不足的,不得降低分数线投档或录取。

第四十三条 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计划一般不得跨省调整。生源不足确需调整的,必须经全军招生办公室批准。相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根据全军招生办公室签发的计划调整通知单,从符合录取条件的上线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投档。

第四十四条 军队院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必须经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无正当理由超过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录取时间一个工作日的,经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可以在投档范围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代为录取。

第四十五条 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在投档的同时,应当向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考生投档数据库。军队院校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周内,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应当向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考生报名数据库、录取考生数据库及录取考生名册。录取考生名册需加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印章。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军队院校应当在规定时间上报录取考生数据及录取考生名册,经军区级招生办公室审核汇总后于每年7月30日前上报全军招生办公室。

第四十六条 军队院校应当在招生省份录取工作结束3日内,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四十七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录取考生的中学档案统一邮寄各招生院校。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等相关材料,由省军区招生办负责统一转递到相关院校。 第九章 复审复查

第四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军队院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并完成新生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

第四十九条 身体复查应当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第五十条 军队院校按照有关规定对复审复查合格的新生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同时为新生办理参军入伍手续。

第五十一条 军队院校对复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及时通知新生所在地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对院校体格复查结果有异议的,由军队院校在总后卫生部指定的驻地终级鉴定医院进行复检,按照《关于做好退兵复检终级鉴定工作的通知》(参动[2006] 153号)执行,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确属政治和身体不合格的,要追究负责政治考核和当地体检医院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十二条 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接到军队院校淘汰新生通知后,在7日内派人将其接回,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移交工作。

第五十三条 因政治考核或身体复查不合格的考生,但符合普通高校录取条件的,本人可以向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应当根据本人当年填报的普通高校相关志愿等情况,与本省所属的普通高校协商改录。

第五十四条 军队院校应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淘汰新生名单、淘汰原因等情况,以及淘汰新生的入学批准书报送所属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由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汇总后于每年12月30日前报送全军招生办公室。淘汰新生的档案材料由院校退回新生入学前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 第十章 检查与考评

第五十五条 招生录取期间,各省军区和招生院校应抽调干部、纪检等部门人员组成招生督察组,在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十六条 全军招生办公室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适时组成联合巡视组,检查指导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院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各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也要加大对所属省军区、院校招生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对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十七条 全军招生办公室每年选定部分省军区、院校对其招生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招生宣传、生源组织、新生淘汰率,以及执行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情况等。考评结果在全军范围进行通报。

第五十八条 招生工作结束后,各省军区和招生院校 应及时对招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年度招生计划和工作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于每年9月20日前将招生工作总结报送全军招生办公室和所属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招生工作总结作为全军招生办公室对省军区、院校招生工作进行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武警部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工作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遵照本细则执行。

第六十条 本细则由全军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

本细则从二00八年四月一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本细则执行。

第15篇: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章程(摘录)

附件四

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章程(摘录)

一、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军队院校招生对象为20周岁(截止2007年9月1日)以下,未婚,应届高中毕业生。

2、政治条件。招考军队院校考生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

3、身体条件。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

二、政治审查、面试和身体检查

1、政审。政治审查工作由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下同)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执行。参加政审的男、女考生数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高校招生办公室,分别从各院校第一志愿报考的上线考生中,按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数的3-4倍确定。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第二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参加政审的考生同时取得参加面试资格。政审对象确定后,考生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应会同当地招生部门、考生所在中学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调查了解考生在校表现和家庭情况,作出政审结论。

2、面试。参加政审的考生同时取得面试资格。省高校招生办负责通知有关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省军区组织,省高校招生办公室配合,总部组织军队招生院校派人参加,与政审工作同步进行。面试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

3、体检。面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体检。考生体检工作由省军区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

三、录取工作

军队院校招生实行提前单独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成绩和报考志愿,按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被军队院校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省高校招生办从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区分男、女生,按院校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20%进行投档,院校招生办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对象。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学科成绩好的考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取得相应证书者、军队干部子女、烈士子女,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军队院校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四、享受待遇

新生入校后,军队院校在3个月内进行政审和身体复查。经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德、智、军、体等方面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由院校根据总政治部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系统,按工作岗位,任命为军官或文职干部。毕业学员可报考硕士研究生,特别优秀的可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

第16篇:当前普通中学党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普通中学党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重庆市望江中学 张 坤

普通中学党的基层组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人才培养中起着重大作用,是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坚定的执行者和组织者,它直接关系到党的教肓方针能否得到有效贯彻,在当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中学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目前普通中学党建中存在的问题

(一)少数党员党性修养不高

刘少奇同志指出:“共产党员的党性就是无产阶级性最高而集中的表现,就是无产者本质的最高表现,就是无产阶级利益最高而集中的表现。”共产党员的党性是建立在中国工人阶级的优良特性基础上的,它要求党员具有高度的无产阶级觉悟和阶级意识,自觉认识本阶级的地位、利益及历史使命,在任何情况下都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代表无产阶级的利益,同时用无产阶级的一切优良传统武装自己。而在当前,少数党员不重视自身的党性修养,一是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有些党员对实现共产主义缺乏信心,总感觉到这个目标太遥远,可望而不可及。尤其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深层次矛盾凸显,使有些党员难以适应,对前途、命运感到迷茫、困惑;有些党员对党内和社会上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屡禁不止而感到失望,由此对党产生了信任危机。二是宗旨观念淡薄,党的观念淡化。受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少数党员产生了“一切向钱看”的思想,淡忘了党的宗旨。存在拖拉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有的党员党的观念淡薄,党员意识不强,不愿意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和约束。甚至个别党员有时表现为“先讲报酬再谈工作”的严重倾向,连一般教师也不如,严重影响党员的整体形象。三是表率作用逐渐减弱。少数党员只注重自己的私利,忘记了自己的政治责任,将自己混同于一个普通老百姓,工作消极,得过且过,责任心淡化,表率作用减弱,党的先进性受到影响。有的党员不思进取,不注意学习和提高自己;有的党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较差,知识面较窄,不能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有的党员思想守旧,观念落后。

(二)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不高,工作经验不丰富

高素质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保证。在当前,一是学校的党务工作者绝大部分都是从教师岗位上走上领导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还不错,而党的理论知识和党务工作方面的知识则就显得不扎实,相对贫乏。

1 二是党务工作者党性锻炼不够,工作经验有待进一步积累。

(三)对党员再教育工作不到位

毛泽东同志强调指出:“掌握思想教育,是团结全党进行伟大政治斗争的中心环节,如果这个任务不解决,党的一切政治任务是不可能完成的。”事实证明,正是由于我们党特别注重从思想上建设党才使中共真正成为一个坚强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实践过程中仍必须把思想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只有加强思想建设,才能把握中心工作的方向。但在当前的普通中学基层党建中普遍存在入党后的再教育工作不到位现象以及轻视再教育现象:一是教育过程“前紧后松”存在“重发展,轻教育”的思路,把发展党员看成是硬任务,教育看成是软任务。发展前要求十分严格,入党后管理有所放松,影响党员模范作用的体现。党员的政治学习课流于形式,甚至于瘫痪,如在先进性教育中走过场,从思想上不给予足够的重视。二是教育内容单调,学习形式单一,没有理论联系实际,效果不明显。三是教育方法和手段落后,教育其本上停留在“听报告,读报纸,念文件”的水平。教育方法陈旧,缺乏针对性,灵活性,主动性。党中教育没有真正和中学教育教学结合起来而难以使党员产生共鸣,认为党员可有可无。四是教育阵地狭小,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校外党员教育基地落实困难。

(四)党员干部对党建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到位

一是因追求“政绩”而忽视党建工作。一些领导认为,当前衡量中学的综合实力是升学率这个硬指明标,抓好这些工作就体现了“政绩”,党建工作是软指标,抓这些工作出不了“政绩”而可抓可不抓。二是书记为防“争权”嫌疑或为了争权而不愿抓党建。当前普通中学采取的是校长负责制,党章明确规定:“实行行政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但由于校长和书记对“政治核心作用的不同理解,造成了事实上的书记不愿抓党建,校长轻视党建的现象。按校长负责制规定,校长是行政一把手,书记在行政领导中排在第二,再加上书记大都是从校长位臵上退居二线的,这在体制上制约了书记抓党建的积级性,为避免争权嫌疑或为了重新掌握实权,书记主动“配合”校长争抓行政权,而不是校长主动配合书记抓党建。三是对党员在师生中的影响力,感召力挖掘不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典型示范作用工作不够,以党员为主体的校园文化活动不丰富,党员的光荣感,自豪感无从体现,党员在师生中的形象和威信没有树立起来。四是对党员教肓管理工作研究不够,对党员日常管理工作和思想上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研究不够,采取切实有效措

2 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的方法研究少,在工作中更多地处于被动应付境地。

(五)党内民主存在严重的惰性,党员干部和党员间缺少有效的互动 一是党员领导民主观念缺乏,民主管理能力不足,家长制专制作风严失重,对学校政治生活形成反向误导。政治文明的发展和和谐校园的建立要求不断扩大民主,全面推行党务校务公开,要求尽快建立健全规范的对话和协商机制,畅通民意渠道,有效保障教师的民主权利。但在许多校级领导者的政治思维中,把教师无条件的政治认同和拥护看作是教师的义务,把普通党员分享党内领导造成的损失看成是必然,把自已反客为主“为教师作主”看成天经地义,把民主理解为在已形成的体制下渗透进一些民意,此种思想支配下不仅导致领导专制霸道作风,也使民主制度的落实和完善上疏于探索,减缓和弱化了民主发展上的主动性、创造性,使民主制度的落实缺乏刚性制约。二是部分普通教师党员对民主权利的不尊重,不珍重,对侵害民主权利的行为姑息纵容,导致党内民主生活不正常,不利于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的形成。如选举权的行使,是衡量民主参与积极性的一个重要指标,是衡量一个党员政治素质的高低,党性强弱的标准,但在实际生活中,无论是在党内选举,或是在党外选举,党员队伍中随意弃权,他人代为投票者司空见惯,一方面是党员对漠视民意侵害民权者愤慨,对民主制度的不完善的不满;另一方面政治机会面前又把选举当儿戏,放弃作为主人的权利,更谈不上在普通教师中发挥表率作用。

(六)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不够

一是对青年教师的教育引导不够重视。不少教职工受个别党员干部的不良影响,导致对党组织的认识还不够,对党组织缺乏信心,不思进取,认为只要有稳定的工作、固定的收入就行了,加入党组织不但不够自由,而且还要缴纳党费,觉得参不参加党组织无所谓,在他们的思想领域里,出现了严重的信仰危机。二是强化对教职工的教育教学知识的培训,淡化对教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对学校党员、教职工的政治学习,班子成员及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放松了管理,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

(七)离退休党员教师的教育管理工作较薄弱

一是个别学校党员领导认为离退休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较高,在政治和组织方面上不会出大问题,认为他们退下来的主要任务是安度晚年、享天伦之乐,只要落实好他们生活待遇,党组织建设不必像在职那样严格要求。二是有的领导忙于行政事务,对离退休党支部建设不够重视,工作只停留在口头上,经常是能拖就拖、能推就推,直接导致离退休基层党建弱化。三有的离

3 退休后随家人到外地生活,管理难度较大,客观上造成这部分党员存在自动“脱离”党组织现象。

(八)党建机制缺乏保证

调查表明,党政主要领导的自身素质较好的部门,党组织的作用就发挥得较好,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就到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的负责人自身如果没有过硬的本领和较高的政治素质,党建工作往往难有作为。这说明党建工作还缺乏良好的工作机制来保证,党的制度建设问题还没有解决好。

二、解决当前问题的对策

(一)正确认识中学党建的必要性,理直气壮抓党建

重视党的基层建设,是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的一个基本原则。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时,就确立了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的原则,要求党的基层组织——支部,应成为工会以及其它社会群众组织中的中心和核心。列宁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建党思想,提出了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基本细胞的思想,中国共产党继承和发展了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建党原则,并逐渐发展成为我们党的建设的一个优良传统。1926年7月,我党正式提出了一切权力归支部的口号,1927年9月,在著名的三湾改篇中毛泽东创造成性地提出了支部建在连上的重要原则,到1929年12月,在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第五次党代表大会决议既古田会议中把每连建设一个支部,每班建设一个小组作为军中党组织的一个重要原则确定下来,经过第二次国革命战争,特别是抗日战争的实践,形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支部建设理论。正是由于我们党注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善于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在革命斗争中的重要作用,党的事业才获取了坚固的基础和可靠的保证不断地从胜利走向胜利,同时也为社会主义建设储备了人才资源,积累了党的建设的宝贵经验。建国后,我们党在领导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中,进一步发扬了这一优良传统,依靠这个特有的政治优势,克服了种种困难,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巨大在成就,改革开放以来,党明确把党的基层组织的作用提高到了决定党的整体战斗力的高度,强调没有广大职工基层组织的战斗力的发挥,全党的战斗力就是空的,把经常检查和改进党的组织工作,作为党的领导机关的重要任务。

作为学校的基层组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人才培养中起着重大作用,是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坚定的执行者和组织者,它直接关系到党的教肓方针能否得到有效贯彻。首先,学校基层党组织是党巩固和发展的一个重要组织基

4 础,是完成本单位任务的战斗堡垒。只有通过党组织,才能实现对党员的教育,监督,管理,保证全党在组织上的团结和统一,把党的主张变成教师的自觉行动,通过有力的组织和宣传化解予盾,维护团结,驾驭全局。同时根据党章的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吸收一线的优秀分子入党,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的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讲,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直接决定党员的质量和党员队伍素质,是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和先进性的关键。其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教师和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学校党的组织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关系到党能否得到广大师生的支持。再次,学校党的基层组织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环节,没有党的基层组织直接地经常地用党的主张教育广大师生,引导他们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党的方针政策就很难变成广大师生的共同认识和一致行动,党的领导也就流于空谈。

(二)围绕教育教学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

学校基层党组织在学校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道理,中央和国家有关文件对些有明文的规定。但学校党组织的地位,归根到底要靠创造性的党的工作来体现。学校党建不能局限于面上的要求,局限于党只管党。不能满足于传达上面的声音,这样只会使党的工作失去生机与活力。作为学校党的领导,不能以方件来贯彻方件,以会议来传达会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归根到底是要把学校学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定位到教育教学这个中心上来,党政工团共同唱好教育教学这台戏,党组织只有围绕这个中心,融入这个中心,成为搞好学校教育的不可缺少的部分,才能在学校中有自已的地位,从根本上消除轻视党建的认识,为此学校党组织必须明确把教育教学工作作为自已工作出发点,落脚点,把教育教学中的难点,热点,教师最关心的,最操心问题作为党的工作的中心。“围绕中心转,配合行政抓。带着队伍干。”

学校党建必须结合学校各项具体工作,化虚为实,必须量化,细化。在这一点上可以借鉴上海宝钢的“三高一流”活动这种形式。其核心内容是:在企业的各项工作中坚持工作高起点,发展高科技,员工高素质,以求得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达到创一流的目标。为了使党的工作紧贴“三高一流”,党员也要做到“三高一流”——觉悟高于群众,技能高于群众,业绩高于群众,培育一流的党员队伍,这就是党内“三高一流”活动的来源。“这同样适合中学党建,为此可对“三高一流”要求实行量化,根据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目标分解,把它变成对一个党员的具体要求,并进行各项指标的测评考核,在此基础上实行党中员配戴党徽和负责班级教研挂牌制度,把党员责任人及其工作情况,评

5 定结果公布于众。为把目标落到实处,对于不达标的党员,各教研组党组织必须制定出帮助提高的整改措施,对于觉悟低于群众的党员教师,发出整改通知,限其改正,对于业绩和技能低于群众的党员,促使其提高业务水平,从而使党的作用从无形的要求变成有形表现,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如果真正做到了围绕教育教学这个中心,就能有效地避免“争权”和“党不管党”嫌疑,同时也维护了党组织的应有地位。党员的先进性也就自然表现出来了。

(三)、建立健全以党员为本和党员教育的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以党内民主的长效机制,是促进普通中学党建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是解决教师党员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和加强对学校工作的监督的根本途径。

如果广大教师党员只有外在的压力,而没有内在的动力,党的工作就只能浮在表面上,无法深入下去,因此必须下功夫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把党员的“要他做”变成“他要做”,这才是学校党组织强大活力的取之不尽的源泉,首先,必须树立“以党员为本”的理念。“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坚持以人为主体,以人为动力,以人为目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党员为本”是“以人为本”在党内的体现。要认真研究人的成长规律,把握人的本质特征和个性,正确看待人才,及时培养人才,合理使用人才,才尽其用;要尊重,引导和保护好广大党员的正当需求,努力实现,维护和发展他们的合法权益,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一些党组织由于对党员遇到的困难不能提供及时的帮助,形成了一些党员有困难不找组织,个别党员由于遇到个人无法解决的困难而又得不到党组织的及时帮助而心灰意冷,甚至提出退党。这些,党组织都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及时发现问题,使教师没有后顾之忧全心全意投入到工作中去,能享有实现自我价值的满足感,贡献社会的成就感和得到社会尊重的荣誉感。其次,必须实行党内信息的公开,保护教师的知情权。关于教师福利,职称评定,行政人员的补贴,住房分配,中层领导的人选的提名和确定等必须公开,以打消教师的不满和猜疑心理,尤其是职称的评定指标不能局限于把人事部门的下达数目公布在公布栏上,而应该把人事部门的下发的文件公开,以防范保留指标,引起教师的不满,挫伤积极性。再次,要建立党员议事制度。党组织每期定期召开二次会议,发动党员议事。把教育教学工作和教职工的福利以及和谐校园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干部人选等作为讨论的核心。由于普通中学党员人数不多,可以采取直接民主的形式,让全体党员成为议事员,改变议事,决策局限于行政领导的局面,议事的形式是

6 多样的,内容紧贴本校的工作和生活,以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第四,是在党员中开展“三先”活动。即重大问题让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三先”不是特权和待遇,更多的是让党员正确认识学校发展的形势,明白自已的责任,达到千斤重担众人挑。第五,是其它形式的参与。建立以教研组为单位的党员责任制度,鼓励各教研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活动,探索各种参与的办法和途径,并给以相应的财力支持,通过各种形式的参与,增强广大党员的责任感,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党员感到自已的权利被尊重,因而能自觉地,严格要求自已,主动地变外在的压力为动力,这样学校的行政成本就会大降低。第六,建立和完善以党员代表和非党员代表相结合的财务审计监督小组,打破财务审查由主要行政领导垄断和由行政领导指定审查人员的局面,审计监督小组由选举产生,把财务支配权和审计权分开,以改变财务不透明的局面,缓和教师与领导间因为缺乏沟通而产生的离心力和消极怠工现象,规范主要行政领导的职务消费,有效制止职务消费异化和基建中暗箱操作,防范腐败现象的产生,从而建设和谐的党内关系,推动和谐校园的建设。

2、建立党员教育和学习的长效机制,正确认识教肓和学习的必要性。

党员教育培训是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专业能力,加强守法观念,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重要渠道。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培训机制。其主要内容是:第

一、建立健全党员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制度,提高党员素质。如相比公务员系统,目前普通中学党员教师的专业再教育状况和政治理论学习状况不容乐观。绝大多数党员教师从教后再也没有重返大学接受再教育,知识严重老化,师生之间由此引发的冲突为数不少,教师深感再教育的必要,但学校原则上不可能有机会让教师重返大学更新知识。因此有必要加强这方面的制度建设,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党员的学习,实现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对党员教师的政治素养的培训则更落后于实际,一方面,党员教师本人不能正确对待政治学习,但更重要的是党的组织没有应有的认识,认为教师上好课就行,没有必要在政治学习上花时间,但事实上教师除了教学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任务---育人,教书育人是学校的天职,两者缺一不可,但如果教师不学政治,不加强思想修养,不能形成良好人生观,价值观,则难以完成任这神圣的使命。因此加强政治学习是有必要的。第

二、要建立健全党员的纪律和法制教育制度,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纪律条例和法律法规。

三、要在党员学习教育制度中明确细化党员意识教育,要求每个党员时刻牢记自已的党员身份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已。

四、要在教育培训制度中明确细化开展各种富有教意义的主题实践活动,寓思想教育于各

7 项活动之中,使党员实践活动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让党员在实践中受教育,激发光荣称感和责任感。

其次,建立党员不断学习机制。学习是党员获取知识的主要形式,是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础和前提,政治上清醒和坚定来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和坚定。要使每个党员政治思想,政治觉悟高于群众,工作业绩高于群众,业务能力高于群众,必须建立健全学习机制,第

一、要坚持完善已有学习制度,健全学习体系,建立和落实党员的学习考核和激励机制。

二、要不断地创新体制机制和方式,在党内营造成党员学习,终身学习,自主学习,善于学习,善于更新知识的良好氛围,使各教研组,处室党组织成为学习型组织,使党员真正成为一面旗臶,永堡先进性。

三、要深入社会实践,努力向实践学习,检验党员是否具有先进性,就要看他能否把党的先进性体现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实践中,看他能否真正关爱学生,关心校事,关怀同事,真正做到“平常时期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出来,危难时刻豁得出来。”抓住了实践标准,党员的学习评估就有了实现途径,党员学习就有了正确的方向。第

四、积极探索党员校外教育的途径,加大带薪学习的力度,加快知识的更新;加大党员校外考察的财政支持。打破校外考察学习主要由行政领导垄断的局面。

(三)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

毛泽东同志说过:“政治路线一旦确定,干部就成了决定因素。”党员领导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党建工作的质量。故加强党员领导的培训尤为重要。第

一、不培训不上岗,培训合格再上岗。在任职前加强党员领导的政治理论知识的培训,特别是党务工作系统知识的培训。第

二、定期对党务工作者进行专题培训。目前,学校领导的培训更多的是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培训,而党务工作方面的培训较少,几乎没有。第

三、加强党务工作培训阵地的建设。在现在的中国,各省市、区县均有党校,其职责主要是培训党政干部或后备干部,而学校的领导往往是系统内进行培训,这个培训着重是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培训,所以,教育系统可以依托区县党校的师资,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或者,依托各区县教师进修学院加强对系统党建工作的研究,并以此为载体和阵地来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

(四)健全制度,确保党建经费的落实

各基层党组织生活形式单一,内容死板,多是由于受到时间和经费的制约。对经费问题,可采取“四个一点”的办法(即财政拨一点、学校出一点、上级党委党费返一点、党员自筹一点)筹措活动经费,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

8 组织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

(五)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使其能发挥余热

对离退休党员,要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关心,要结合实际,组织她们过好党的组织生活,如,建立离退休党员QQ群,加强与他们的思想交流,要求他们“管好自己的家,看好自己的人”,并力所能及地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科普活动,积极发挥他们的“余热”,可开展网上过组织生活,上党课等形式,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六)严格要求、教育、管理,尊重和维护党员的权利,真正关心他们,切实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做起,领导干部要做到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要强化对党员的日常管理,要严抓“入口关”和“出口关”。党员“入口”要按照标准,严格程序,保证质量。要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疏通好党员队伍的“出口”,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特别是对违犯纪律的党员,要严肃处理。各基层党组织在强调党员尽义务的同时,要切实保障党员的各种权利,努力做到义务和权利的统一。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党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切实给予关心照顾。使他们感受到党的温暖,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光荣感和责任心,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和吸引力。

第17篇:普通中学思想政治课渗透国防教育的思考1

论文题目:

在普通高中思想政治教学中渗透

国防教育理念的思考

内容提要:

前言

一、在思想政治教学中渗透国防教育的原因

1、对中学生进行国防教育是时代发展的要求

2、对中学生进行国防教育,树立国防意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

二、在思想政治教学中如何渗透国防教育

1、、作为思想政治教学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要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高对国防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2、作为思想政治教学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要把国防教育的内容融入学科教学内容中。

关键词: 国防教育 素质教育 思想政治教学 普通中学

姓 名:杜 兵 职 称:中学高级 单 位:重庆市万州区沙河中学

通讯地址:万州区周家坝石城路99号沙河中学教师宿舍2单元202 邮政编码:404040 电子邮箱: 544529420@qq.com 固定电话:(023)85796134移动电话:13594768613 在普通高中思想政治教学中渗透

国防教育理念的思考

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发出通知,对全民国防教育作了全面的部署,要求各地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统一为导向,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大力增强全民国防观念,营造关心国防、支持国防、建设国防的良好氛围。通知指出,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着眼于服务国家改革发展稳定,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深入进行国防战略方针、国防历史、国防法规和国家安全形势教育。青少年学生的教育,要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着重国防意识培养和知识技能培训;在以知识创新为标志的21世纪初,学校国防教育在中学生素质教育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实践证明,中学开展国防教育,是普通中学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利于促进中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因此,深入探索国防教育在中学生素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对于全面提高中学生的素质教育具有深远的意义。这就要求我们教师根据各自的学科特点适时、适度地把国防教育渗透在教学中,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强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下面就我在思想政治教学中渗透国防教育,谈一谈自己的感想。

一、在思想政治教学中渗透国防教育的原因

1、对中学生进行国防教育是时代发展的需要

从历史上看,任何一个国家要在国防后备力量上做到未雨绸缪,那么谁就具备了战略决胜的主动权。从古希腊对波斯帝国的反击,到西汉对匈奴的战争,都是很好的例证。加强国防教育决定了一个国家的生死存亡。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学生素质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形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未来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是先进文化的传承者,是最广大人民利益的维护者,是新世纪的创造者和接班人。我国目前在校学生约占全国总人口的五分之一,他们是国家教育的重点对象和现代国防的人才基础。抓好校园国防教育,就抓住了全民国防教育的中心环节。持久、深入地开展国防教育是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的有效途径,对提高学生国防意识、振奋民族精神、激发爱国热情、增强民族责任感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我国现阶段所处的环境来看,迫切需要增强全民族的国防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一方面我国现代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改革不断深入。在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的同时,面临的国防压力也不断加大,部分西方大国不愿看到中国的强大,想方设法阻扰中国的前进。另一方面由于长期的和平环境,一些人的和平麻痹思想有所滋长,近年来出现了征兵难、优抚难、民兵预备役工作不落实、当兵不习武等问题。作为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的学校,必然要为新世纪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好人才的准备。因此,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使青少年从小树立报效祖国的意识,培养保卫祖国的强大后备军,也成为了当前学校教育刻不容缓的任务。它关系到国家安全和民族前途,关系到青少年能否成为祖国和人民所需要的合格接班人。俗话说,‚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国家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国家的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安全统一和稳定。无论是确保国家的内政不被干涉、主权不被侵犯、领土不被分割,还是实现祖国统一,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安居乐业,都不能没有强大的国防。天下虽安,忘战必危。伟大的战略家邓小平,深谙这个道理。他再三强调,必须要向人民群众进行生动实际的国防教育,引导人民群众认清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认清战争的危险性,认清我国安全所面临的威胁,克服和平麻痹思想,强化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始终保持对战争的警惕性。我们党从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开始,每次大会都把‚加强国防教育,提高国防观念‛写进党的工作报告。由此可以看出我们党对国防教育的重视。所以在中学阶段适时进行国防教育,是党中央的一项英明决策。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每一个教育工作者必须在完成科学知识传授的基础上,有的放矢的开展国防教育,这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也是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所以对中学生进行国防教育是时代发展的需要。

2、对中学生进行国防教育,树立国防意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第13条指出,‚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深 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中明确指出:‚实施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 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 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 者和接班人 ‛新一代的中学生各方面的 知识都需要学习和掌握.尤其是国防知 识和军事素质上应该得到充实和完善. 而学生国防意识培育是素质教育的重 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 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的特殊教育形式 国防意识的核心就是爱国主义精 神.爱国主义是学校教育最基本的根本 任务,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政治要求。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对实现培养目标和学生成才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在当代,我们中学生都是在和平、安逸、优越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他们缺乏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普遍存在着懒散习气,在观念上有功利倾向,生活上贪图享受,人际交往过程中有戒备心态,组织纪律上有散漫现象。因此在思想政治教学中进行适当的国防教育,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较为严格的军事训练活动,可以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和竞争向上的团队精神,有利于增强国防观念和加强组织纪律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荣誉感,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独立生活能力和生活习惯。有利于中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和国 家观,培养他们爱党、爱军、爱国的情感。

培养国防意识是思想政治教育的 新裁体。国防意识的培养是一种特殊的实 践活动.他既有广博理论知识的 传播.又有很强的动手能力要求,使学生 既有理论、又有实践,在理论与实践的结 合中不断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 。特别 是在我们中学思想政治学科中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国防意识的 培养,可以使学生领略到一种全新的感受,有 效地克服脆弱心理,培养良好的心 理素质。有助于我们学生树立勇于奉献的人生 观、价值观,能 够使他们站在国家安危、民族兴衰的高 度增强爱国意识、强化社会责任感和危机感。

二、在思想政治教学中如何渗透国防教育的内容

1、作为思想政治教学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要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高对国防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工程,是事关国家安全稳定,事关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全局性、战略性任务。我们要站在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站在确保国家安全统一和发展利益的高度,充分认清加强国防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搞好国防教育的自觉性。加强全民国防教育是维护国家安全统一的现实需要。当前,国际形势继续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在增强,局部战争和武装冲突时有发生,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明显上升,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有新表现。未来几年,我国周边安全环境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同时,仍存在着一些不确定因素的挑战。比如,美国调整亚太军事部署,其中就有针对我国的意图;日本在东海油气田、钓鱼岛主权和台湾问题上的动向值得关注;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我们一定要居安思危,大力加强国防教育,引导我们学生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努力为国防现代化事业做贡献。

国防素质是公民素质的重要内容,我们每个公民都应具备与担负国防义务相适应的国防素质,才能切实履行好国防义务,也才称得上是合格的社会公民。应当看到,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追求、行为取向有了新的特征。因此,必须加强国防教育,引导人们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激励人民群众的爱国之情、强国之心和报国之志,从而提高公民的国防素质,增强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使公民思想、道德、知识、技能、体质等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加强全民国防教育是实现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思想保证。胡锦涛同志指出,统筹好国防建设协调发展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既是强国之策,也是强军之道。加强国防教育,可以引导我们学生认清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关系,牢固树立协调发展观念,不仅有利于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安全,而且有利于调动广大军民‚富国强军‛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良好环境,从而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2、作为思想政治教学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要把国防教育的内容融入学科教学内容中。

在日常的教学工作中,我们要把国防教育的内容融入在其中,让国防教育与学科教学内容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让我们学生在接受知识的同时,也接受国防教育,树立国防意识,增强爱国热忱。

例如,高三思想政治第二课第二节公民与国家的关系第二框题的内容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就可以把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维护国家的安全、国家的荣誉、国家的利益,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尊心等内容与国防教育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让我们学生明白:邓小平所强调的,社会稳定是实现社会发展进步的首要条件,是关系中国前途命运的大事,‚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缺乏凝聚力和向心力,就会成为一盘散沙,社会就会动荡不安,经济就会停止不前甚至倒退。在教学中深入进行国防教育,则可以弘扬爱国热情和民族精神,增强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使我学生自觉地把热爱祖国与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统一起来,紧紧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万众一心,齐心协力地建设好我们的国家。

同时强烈的民族自豪感、自尊心,是民族精神之魂,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精神支柱,也是鼓舞人们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国家利益的内在的精神动力,是国防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民有自己的民族自尊心、自豪感‛、‚中国共产党有志气,中国人民有志气‛。但是,改革开放以来,也有一些人在外国势力面前悲观消极、自惭形秽、妄自菲薄,不加分析地盲目崇拜外国的一切,丧失了起码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针对这种现象,邓小平指出:‚中国人有自信心,自卑是没有出路的 ‛,‚必须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提高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信心。否则我们就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就会被种种资本主义势力所侵蚀腐化。‛邓小平还进一步指出,中国人民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就是 ‚以热爱祖国、贡献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因此,在教学中要通过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宣传,提高我们学生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进一步发扬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祖国利益和尊严为最大耻辱的良好风尚。

又如高三思想政治第五课讲主权国的权力、我国的外交政策的基本点、国际竞争的实质,建立国际新秩序等内容其实质就是一次全面的国防教育。因为这些教学内容 始终强调把国家主权、国家安全放在第一位。要求我们自觉地维护国家的主权和根本利益。因为一个国家如果失去了主权,就不可能有经济的发展,就没有民族的团结和统一。而失去了国家安全这个屏障,国家主权就会受到威胁,也就没有了国家的长治久安。所以,以维护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利益观,是国防观念的核心内容,也是我们这一课教学内容中的实质所在。

在高一经济常识第三课国有大中型企业和第四课三大产业中工业的时候,我就把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情况介绍给学生,让学生明白我国目前国防工业状况:1998年3月,新的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成立。国防科工委作为国务院主管国防科技工业的部门,对国防科技工业实施政策、法规、规划、标准、监督等方面的行业管理。1999年7月,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工业总公司等五个军工总公司改组为中国核工业集团、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国航天机电集团、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中国船舶工业集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和中国兵器装备集团等十大集团公司。通过改革,中国国防科技工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逐步优化结构和改善布局,精干军工队伍,增强平战转化能力,努力建立开放式的新军工体系。坚持科教兴业,充分利用国家科技力量发展军工科研生产,加强与世界各国国防科技工业的合作与交流,促进高新技术武器装备研制,加速科研成果转化步伐,努力为军队提供性能先进、质量可靠、配套完善的武器装备。同时,中国国防科技工业大力推进和平利用军工技术,充分发挥军工行业的优势,优先发展民用核电、航天、航空和船舶等产业,实现军民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目前,国防科技工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这样有利学生理解课文内容: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意义;我国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极其工业发展的新型化道路。也有利于学生明白我国加强国防建设的现实需要。

在高一经济常识第五课讲我国财政有关知识时,就把我国有关国防费内容介绍给我们学生:

国防费预算、决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国家和军队的审计机关,对国防费总预算和分项、分部门预算及预算的执行实施全过程审计监督。

中国国防费包括:人员生活费、活动维持费、装备费。人员生活费主要用于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和职工的工资、伙食、服装等;活动维持费主要用于部队训练、工程设施建设及维护和日常消耗性支出;装备费主要用于武器装备的科研、试验、采购、维修、运输和储存等。中国国防费的保障范围,既包括现役部队,又包括民兵、预备役部队,并负担了部分退役军官供养和军人子女教育等方面的社会性支出。

同时告诉我们学生,年度国防费的增加,主要是用于军队停止经商活动后,保障各项事业正常运转增加的维持费用;退役军官的安臵和供养增加的支出;在社会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提高的情况下,保证军队人员的生活水平能够同步提高,调整军队人员的工资、津贴标准增加的支出;负担驻澳门部队开支增加的支出。

但同时也指出,我过在逐年增加国防开支的过程中,我国国防支出的总体水平还是比较低的。1998年、1999年和2000年,中国国防费占同期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为8.66%、8.20%和8.29%,都低于前几年的水平。2000年中国国防费折合为146亿美元,只相当于美国的5%,日本的30%,英国的40%,法国的48%,德国的64%。中国国防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也低于美国、韩国、印度、英国、法国等国家。

这样就有利于我们学生在理解财政的重要作用的同时,明白我国国防建设的实际能力,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祖国的繁荣和富强而努力学习。

总之,在我们高中思想政治教学中能渗透国防教育的内容有很多,只要我们每个教师细致地深入教材、挖掘教材内容,肯定会把国防教育渗透在其中的。这不但是教学内容的要求,也是我们作为一个政治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

参考文献:

1、2000 年中国的国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国防法》《国防教育法》《国防教育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国防教育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国防教育的实施意见》

3、华东理工大学 姜玉忠 《浅谈国防教育在大学生素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18篇:省普通中学学业水平考试违规处理规定

云南省普通中学学业水平考试违规处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维护云南省普通中学学业水平考试的严肃性,端正考风,严肃考纪,保证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考试中,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将物品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考场、座号位置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不听劝阻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五)在考场内吸烟、饮酒、交谈、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试秩序的行为不听劝阻的;

(六)在考试过程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在试卷、答题卡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本人姓名、考籍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试卷、答题卡上作标记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纪律、考生守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第三条 考试中,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该科的考试成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的处分。

(一)在闭卷考试过程中,携带文字材料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通讯、电子设备的;

(五)故意销毁或损坏试卷、答题卡或考试材料的;

(六)在试卷、答题卡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籍号信息的;

(七)在考试过程中传、接物品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的;

(八)评卷过程中发现答题内容雷同并经认定的;

(九)在考试过程中其它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的行为。第四条 考生在答题卡或试卷上指定位置错填、漏填考生信息的以零分计;用规定以外的笔或在规定以外的地方答题的,错误涂填选修(选做)标志点的,所答部分以零分计。

第五条 请人冒名代考者,取消该科考试成绩,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留校察看的处分。

第六条 代他人考试者,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的处分。 第七条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考籍,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留校察看的处分。

(一)违反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的相关规定,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考籍的;

(二)考生提供虚假成绩证明的。

第八条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视情节轻重,处以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的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行为的。

第九条 在一次考试中有二人次以上(含二次)考生代考或在连续二次考试中均有考生代考的学校,对负有责任的学校领导、教师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的处分。在一科考试中,同一考场有5 份(含5 份)以上雷同或同一考点有2 个(含2 个)以上考场出现雷同卷、雷同卡的考点,对主考、副主考及相关监考员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的处分;对情节严重的考点,取消设置学业水平考试考点资格三年。

第十条 考试工作人员违反回避制度、监考员有违反《云南省普通中学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程序(试行)》和《云南省普通中学学业水平考试监考员守则(试行)》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监考资格或工作人员资格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并处以记过、记大过、降级的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 监考员有下列行为的,比照本规定第十条处理。

(一)在一次考试中,在缺考考生的试卷上未加盖“缺考”章、答题卡上不按规定填写、填涂缺考标志、粘贴考生条形码错误超过5 份(含5 份)的;

(二)遗失、错发考生条形码的;

(三)不按规定装订试卷、收装答题卡或者出现漏装、错装的。第十二条 监考员、考点违规增加听力磁带播放次数,推迟播放时间,比照本规定第九条处理;涉及到的考生的听力考试成绩以零分计。

第十三条 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人员、学校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的,比照本规定第十条处理。

(一)上报的报名数据中,考生信息错、漏,或不按照规定编排考籍号的;

(二)上报的报考数据中错报、漏报考生报考科目的;

(三)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考点基本信息、编排考场的;

(四)办理学生借读手续,未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的;

(五)受理考生或下级部门申告、申报、报批等事项,未按照法定时限办理或答复的;

(六)值守保密室、值班脱岗或受理信访、投诉、申告等有不作为行为,但未造成重大事故的。

第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设置学业水平考试考点资格三年;三年内学校不得申报晋级升等,如该学校已经是一级高(完)中的,同时给予黄牌警告;对主要责任人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其他参与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同时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按照本办法第三条处理。

(一)指使、纵容、授意监考员放松考试纪律,致使考场纪律混乱的;

(二)有组织舞弊的;

(三)在场外组织答题、为考生提供答案的;

(四)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的;

(五)擅自变更考试时间、地点或者考试安排的;

(六)利用工作之便,为考生作弊提供条件的。

对改进措施不力再次出现考试纪律混乱的,取消设置学业水平考试考点资格五年;五年内学校不得申报晋级升等,如该学校已经是一级高(完)中的,同时给予降级的处理。 第十五条 评卷教师或评卷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卷资格或工作人员资格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并处以记过、记大过、降级的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 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人员、学校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的,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三年内不得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情节特别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为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办理考籍的;

(二)为考生出具虚假成绩证明或其他考籍材料的;

(三)隐瞒应当向相关部门通报或提供考生考籍材料的;

(四)伪造考生考籍档案的;

(五)擅自更改或销毁考生考试诚信记录材料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对主要领导及其他参与者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泄露学业水平考试试题、答案的;

(二)盗窃、抢劫学业水平考试试题、答案的;

(三)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学业水平考试试题、答案、考生答卷、考生答题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四)偷换、涂改考生答卷、答题卡、考试成绩或者考场原始记录材料的;

(五)打击报复检举、揭发者或者诬陷、打击报复考生的;

(六)因玩忽职守,致使考生未能如期参加考试的或者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

(七)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贿赂、敲诈或勒索财物的;

(八)贪污、挪用学业水平考试经费的。

第十八条 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条所列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主考,并如实填写《云南省普通中学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规记录单》(见附表1),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当予以暂扣。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违规事实的依据,应当由两名以上(含两名)监考员或者考场巡视员签字确认。

监考员应当向违规考生告知违规记录的内容,对暂扣的考生 物品应当填写收据。

第十九条 违规考生是在校生的,其违规处分由所在学校决定;违规考生是社会考生、往届生的,其违规处分由县(市、区)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决定。对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点的处分,由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教育行政部门决定。学业水平考试违规处理决定应当上报上级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备案。对重大违纪事件,省、州(市)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直接查处。

第二十条 各级教育行政和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学校在对考试违规的个人或者单位、考点做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复核违规事实和相关证据,告知被处理人或者单位做出处理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被处理人或者单位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认定存在异议的,应当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第二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和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学校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学业水平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载明被处理人的姓名、性别(考生应注明考籍号)或者单位名称、处理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处理决定的内容、做出处理决定的机构名称和做出处理决定的时间。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应当及时通报被处理人。

第二十二条 考生或者考试工作人员对违规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违规处理决定的机构的上一级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对省级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第二十三条 受理复核申请的教育行政部门、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应当对处理决定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和适用的依据等进行审查,并在受理后三十日内,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复核决定:

(一)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处理决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决定撤销或者变更: 1.违规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处理程序的。

做出决定的教育行政和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对因错误的 处理决定给考生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补救。

第二十四条 各级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考生诚信档案,记录违纪作弊考生的相关信息。对在校生的违规处理决定,学校应当记入学生档案。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19篇:个旧市普通中学初中生背书包上学情况调查

个旧市普通中学初中生背书包上学情况调查

学生 个旧二中初二年级

指导教师 孙妍

[摘要]

为了减轻中小学生学习过重的学习负担,我市各普通中学进行“提质减负”,减少课时,由原来每天9个课时减为7个课时,减少学生的作业量,停上晚自习,即把健康还给学生,把快乐的学习还给学生,把轻松的书包还给学生。“提质减负”本是一件具有重大意义的教育举措,但“减负”以后在各所中学不同程度地增加了一批不能完成作业,对自己的学习不负责任,“上课听一听,下课甩手走”的“不背书包”一族。本课题小组通过对个旧市不同地区普通中学不背书包上学学生数量、此现象与学习成绩的关系及对“提质减负”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的影响等进行调查、分析,旨在找出此种现象的深层原因,为学校及教育研究机构制定对策,解决问题提供理论依据。

调查发现:学生不背书包上学情况,南部山区中学较为严重,市区次之,北部郊区一般。调查结果表明,各普通中学就结合我省开展的“三生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教育,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创建良好的学习风气,帮助初中学生端正对“提质减负”的认识态度,让其正确认识“提质减负”意义、目的。

[关键词]

个旧市普通中学

[正文]

1、调查目的

长期以来,“时间加汗水”的学习方式严重影响了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严重阻碍了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也影响了我们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可实施“提质减负”以来,我们发现周围有为数不少的同学觉得自己可支配的时间多了,加之初中生责任意识本身就不够强,错误认为课时减少了,作业量减少了,不上晚自习了,上完课课本往书桌里一塞,一天的学习任务就算完成了,剩下就只有一 1 任星莹 江元祺 李娇杨 马明 陈红燕 初中生提质减负不背书包情况调查

字:“玩”。“不背书包上学”成了“时尚”,久而久之,不少同学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形成一个较大的负面学习环境。其次,由于不背书包上学,学生教科书丢失的现象与此前相比,有增加的趋势。

我们小组于2009年1月开始,对市区5所普通中学展开调查,调查发现:个旧中学是个旧市的重点中学,生源质量好,学生不背书包上这情况不突出,其余普通中学初中生不背书包上学现象均较为严重。对我市北部郊区、南部山区普通中学初中生不背书包上学的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前者让人较为乐观,后者则不容乐观。

2、调查方法

2.1问卷调查按照拟定的问卷进行调查。

2.2抽样调查通过抽样调查背书包上学情况、书包重量及所背书籍。

3、调查时间2009年1月至2009年7月

4、调查内容、分析

4.1 不同地区学生背书包上学情况

调查发现,在接受调查的学生中,市区背书包上学的学生有206人,占调查人数的61.68%;北部郊区背书包上学的学生有228人,占调查人数的82.61%;南部山区背书包上学的学生有61人,占调查人数的33.70%。

背书包上学人数:北部郊区>市区>南部山区。

4.2 学生不背书包上学的原因

在对不背书包上学的同学进行不背书包的原因问卷调查时,市区的同学有40.63%认为是书包太重;有17.19%是懒得背书包;有42.18%认为放在教室中方便。北部郊区的同学有32.05%认为是书包太重;有20.51%是懒得背书包;有49.46%认为放在教室中方便;南部山区的同学有17.5%认为是书包太重;有15%是懒得背书包;有67.5%认为放在教室中方便。但是,我们在学校门口、教室用手提式电子秤对初中同学的书包进行随机测重调查,发现:不论在市区、北部郊区还是南部山区,同学们的书包重量平均值为3.2公斤,均未达到2005年我国权威机构公布的“初中生书包平均为5.5公斤”,而且书包中所背的学习用书均是国家统一规定使用的教科书和与之配套使用的练习册及少量语文作业本、数学作业本及英语作业本。因此,书包太重不应该是前面所述第一部分同学不背书包

上学的理由。

4.3不背书包与教科书存失关系

调查发现,不背书包上学,把教科书放在教室的同学教科书遗失率高于背书包上学的同学教科书遗失率。教科书遗失情况具体是:市区不背书包上学的同学教科书遗失率为 38.28 %;背书包上学,教科书遗失率为11.65%。北部郊区不背书包上学,遗失率为43.10 %;背书包上学,教科书遗失率5.7%。南部山区不背书包上学,教科书遗失率为45.83%;背书包上学,教科书遗失率为16.39%。

4.4家长对子女背书包上学与否的态度

通过对家长了解子女是否背书包上学的情况调查,我们发现:63.00%的家长表示自己的孩子背书包上学;30.04%的家长表示自己的孩子不背书包上学;6.95%的家长不知道自己的孩子是否背书包上学。另外,有51.35%的家长认为孩子的书包重。

4.5家长对子女教科书存失态度

一个学期结束,73.77%的家长认为子女的教科书未遗失;10.54%的家长认为子女的教科书有遗失;15.70%的家长不知道子女的教科书是否遗失。此外,就教科书遗失与否与子女学习成绩有无关系进行调查:73.54%的家长认为有影响;22.65%的家长认为没有影响;3.81%的家长表示无所谓。

由4.4、4.5可看出:有近四成的家长对子女的学习情况不够关心。

4.6教科书免费政策实施对教科书存失的影响

调查发现,国家实行的普通中学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免费政策的实施对学生教科书的存失率没有明显的影响。

4.7背书包上学情况与学习成绩的关系

调查发现,个旧市各普通中学在个旧市每个学年结束举行的统一考试中,成绩高低与学生是否背书包上学是一致的,即北部郊区>市区>南部山区。(注:此结果的存在不排除其它因素参与所致)

5、结论

5.1不背书包上学人数:南部山区>市区>北部郊区。

5.2学生不背书包上学的原因主要是:(1)、与减负有关。减负让部分学生放松了对学习的要求。(2)、部分学生缺乏学习责任意识,“懒得背”,放在教室更

方便;书包并不重,与发达地区学生书课外辅导书过多、书包超重的情况不一样。

(3)、家长对学生是否背书包上学不关心。

5.3不背书包上学与背书包上学相比较,前者教科书遗失率高于后者。

5.4不背书包上学影响学生的学习成绩。不背书包上学,学生下午放学回家后不能有效进行当天课堂教学知识的复习和巩固,不能完成教师布置的有限的学科作业,教师很难甚至是无法进行学习效果的信息反馈,最终对学习成绩造成极大的影响。

5.5家长对子女是否背书包上学及对教科书存失的关注程度,表现出家长对子女的学习状况、学习成绩的关心程度。调查显示:此种关注与关心直接影响子女对教科书的爱惜程度;家长对此持否定或基本否定的态度,与孩子不背书包上学、教科书遗失成正比。

6、对策与建议

6.1学校和家长应加强对学生学习责任意识的教育。

6.2学校和家长应加强对学生背书包上学习惯的培养和监督。

6.3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如:学生上学必须背书包,没有特殊情况,不充许进入学校和教室。各班每天派一名学生在放学后检查教室中书包及教科书遗留情况,并对不背书包、把教科书存放教室的学生及时教育帮助。

6.4加强与家长的沟通渠道,共同帮助学生认识到不背书包会影响到学习成绩的提高,长此以往,积重难返。

6.5学校可在各班教室设置一个书橱,将国家规定的应循环使用的免费教科书,如《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教科书统一存放,统一保管,既减轻学生书包的重量,又能有效提高教科书循环使用率,减轻国家负担,降低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经费的投入,还能起到减少对环境破坏作用,保护国家资源,对环保事业做出一定的贡献。

7、收获、体会

7.1通过这次调查了解到:个旧市不同地区普通初中生是否背书包上学与教科书丢失有直接关系;家长对此所持的态度影响到子女的行为;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免费政策对教科书的遗失与否没有直接的影响。

7.2合理分工,共同协作完成的调查增强了我们的团队意识和合作能力。

7.3通过这次调查,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认为:“提质减负”,减轻了我们的学习负担,这对我们的健康成长雨十分有利,但我们应该背上书包上学,在家深化巩固所学知识,并按老师要求完成各科作业,同时做好必要的预习。

7.4我们认为,家长对子女“不背书包上学”一事,小事不“小”,家长对此也应该有正确的认识。作为子女的我们,渴望家长给予我们的关心是多方面的,而不仅仅是为我们提供了好的学习条件、尽可能地满足了我们在物质方面的要求,还应从类似是否背书包上学这样的“小事”上给予关心,让我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7.5此次对“个旧市普通中学初中生不背书包上学”的调查活动,是一次深入社会的调查实践活动,锻炼了我们的交际能力,提高了自身素质,增强了社会责任感。

南京师范大学陈章龙教授认为,“学生不背书包回家”在很大程度上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校的老师在课前一定要认真备课,把学生最需要的知识挑出来进行教学。题目要典型,作业要扎实有效,这样才能有足够空间培养学生的自主探究能力。

第20篇:第一次家长会上的讲话要点(适合普通中学)

(1)点名:第一次家长会,家长到不到场,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和家长的责任感,作为班主任,心里要有个数。

(2)要感谢家长对学校和老师的信任,把学生托付给我们来教育。这一礼仪之辞的目的在于暖和家长的心,以利于家长以后配合老师对学生进行教育。

(3)阐述初中阶段和小学阶段教育的不同点,如课程的负担明显增加,要求学生的记忆容量显著增大。身体正处在发育阶段,容易疲倦,应加强营养。学生从小学到初中有一个转化和适应的过程等等。

(4)告诉家长:初中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良好的习惯,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希望家长进行配合,诸如督促学生早起床,在家按时完成作业等等。

(5)要求家长对学生高标准,严要求,这是本次讲话的重点,详述如下:

先举几个例子:

我楼下的邻居魏娜,因五岁时家长照顾不周,从二楼摔下来,造成脑震。父母很内疚,从小对她的要求非常松,她爸爸多次对我讲,只求她混个初中毕业就可以了。家长的要求松,孩子不懂事,对自己的要求更松,成绩一直摆尾巴,也没有引起家长足够的重视。初二升初三,魏娜留级。造成魏娜喝敌敌畏自杀未遂,父母急得痛苦流涕的悲剧。为什么?就是家长平时对孩子的要求太低。

我的好友胡翔的儿子胡骏,不思学习,成绩很差。胡翔多次请我商量教子良病策,当着孩子的面谈了自己的想法:我只求他初中毕业,然后找路子参军。复员之后,他爷爷在税务部门,姑爹在行政部门都有路子,安排一个好工作。结果胡骏的学习成绩更差,初二没读完就缀学了。为什么?既然自己的前程已被父母安排得好好的,自己用得着操心着急吗?大脑首先应松驰了。

学生肖泽峰,成绩很差,家里很有钱。他父亲当着孩子的面对班主任说:“我只求他把初中读完,然后买辆汽车,让他去跑个体运输”。既然前途有了保障,读书还有狗屁用处。肖泽峰在同学中四处炫耀:“我家里说了的,长大了给我买一辆汽车当司机。”他就天天上课闹堂,不可救药。学生不懂事,可家长不应该糊涂到如此地步。这样的学生长大了,今天跟他买辆车,明天他可能卖掉运去享福。前途嘛,请父母再一次地操心着急吧!

家庭的教育,对学生的影响非常大。许多家长,往往到了初三,等到事情不可收拾了再跑到学校求老师,或者埋怨学校的教育不负责。殊不知种子是在初一的时候就播下的,到了木已成舟的地步,老师,家长都没有办法了。此事务必引起家长的警惕。所以,家长对自己的孩子一定要高标准,严要求,从初一起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和认识。我认为:一个学生,初中毕业应该不成问题。但是如果对学生只提出初中毕业的要求,这个学生绝对毕不了业。家长对学生的要求松一尺,学生对自己的要求松一丈。

各位家长,各人对自己的孩子心中都有数,如果你认为自己的孩子只能达到初中毕业的程度,请你对他提出读完大学的要求。孩子的前途,不要给他安排,让他自己去奋斗!

(弱校之所以差,其根子是家长的素质差。我常常听到一些家长说:“等我的孩子初中毕业,就给他找个工作”。这种家长的孩子,到了初三,就成了老师感到头疼的对象。所以,在初一时,一定要给家长打这个预防针。)

(6)就班上的整体情况和学生的个体情况分别介绍,针对不同的学生提出不同的要求。

(7)对于有破坏公物,打架闹事,盗窃财物,抢逼低年级学生的钱财,以强凌弱等现象,班主任表明将采取严厉措施,坚决打击这种不良行为的决心。请各位家长回家后告诫自己的孩子,不要犯此类错误。

(8)最后要说“谢谢各位家长的支持”等等。

普通中学学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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