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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5-18 15:01:58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1]

第二章 财务

第五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 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即在一定区域内,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确定的会计核算机构统一办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学校设置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在会计核算机构报账。

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地方财政和教育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 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第八条 非独立核算的勤工俭学、社会服务和经营等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九条 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推荐第2篇: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中小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对《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财政部 教育部

XX年12月21日

附件: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 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即在一定区域内,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确定的会计核算机构统一办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学校设置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在会计核算机构报账。

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地方财政和教育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 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第八条 非独立核算的勤工俭学、社会服务和经营等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九条 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 中小学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中小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一条 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照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中小学校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学校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二十四条 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五条 中小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中小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中小学校可以结合实际,在上述支出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照教育教学功能细化支出分类。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项目支出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二十八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应当以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加强经济核算,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三十条 中小学校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三十一条 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三十三条 中小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三十四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中小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三十五条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学校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七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过基金规模。

第七章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八条 专用基金是指中小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九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并按照规定在相应的购置和修缮科目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学校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提取修购基金。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其他中小学校,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三)奖助学基金,即接受社会捐赠和按照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转入,用于奖励、资助学生的资金。

(四)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

第四十条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资产管理

第四十一条 资产是指中小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四十二条 中小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十三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十四条 中小学校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

第四十五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中小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和其他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存货是指中小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四十六条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教育部制定,报财政部备案。

第四十八条中小学校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编码、名称、类别、规格、型号、原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资产情况。

中小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处理。

第四十九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第五十条 在建工程应当进行单独核算,反映在建工程的实际支出。

第五十一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中小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中小学校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

第五十二条 对外投资是指中小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中小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小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对外投资。

第五十三条 中小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五十四条中小学校资产处置是指中小学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中小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第五十五条 中小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五十六条 中小学校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资产共享、共用。

第九章负债管理

第五十七条 负债是指中小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五十八条 中小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指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批准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短期或者长期借款。

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中小学校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以及其他应付款和预收账款等。

应缴款项包括中小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中小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中小学校应当加强代管款项管理,分项核算,按时结清。

第五十九条 中小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六十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借债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

中小学校不得提供担保。

第十章财务清算

第六十一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中小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六十二条中小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三条 中小学校财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撤销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合并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分立的中小学校,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中小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一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四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中小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中小学校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五条中小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六十六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中小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财务分析指标、绩效等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七条中小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进行财务分析,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

财务分析内容包括中小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编制与执行、资产使用、收入支出状况、专用基金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财务分析指标包括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生均事业支出、生均公用支出以及资产负债率等。

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可以根据学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二章财务监督

第六十八条 中小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资金以及专用基金管理的合规性;

(四)资产管理的安全性、合规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性;

(六)学生人数、教职工人数等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六十九条 中小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

第七十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七十一条 中小学校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二条 中小学校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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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版)

2016年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2016年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16年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16-01-08 财务管理制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中小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对《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政部 教育部16年12月日附件: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 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即在一定区域内,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确

(定稿版) 定的会计核算机构统一办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学校设置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在会计核算机构报账。 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地方财政和教育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 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第八条 非独立核算的勤工俭学、社会服务和经营等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九条 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 中小学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中小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一条 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照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中小学校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学校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 国家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保障。 第十二条中小学校预算以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学校统一编制。预算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中小学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三条收入预算,应当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积极稳妥地逐项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应当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按照政府支出分类科目分项测算编制。 第十四条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以及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中小学校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五条 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规范办理收支事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第十六条预算执行中,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者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的,中小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

(定稿版) 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决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二十条 收入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二十一条 中小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学校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推荐第4篇:《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解读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解读

财政部、教育部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新制度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原《制度》于1997年开始实施,至今已有15年,对规范中小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促进中小学校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公共财政体制的完善和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不断发展,需要对《制度》进行修订。

原《制度》分13章,共55条。修订后的《制度》章数未变,共77条,增加了23条,删除1条。与原《制度》相比,新《制度》着重从8个方面进行了修订。主要包括:一是调整了《制度》的适用范围,将中等职业学校纳入适用范围,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依照本制度执行;二是完善了财务管理体制的规定,进一步强调了校长负责制,对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完善了预算管理制度,针对当前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增加了决算管理的内容;四是强化了收支管理,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和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账外设账和公款私存,严格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五是完善了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的规定,规范了专用基金管理;六是强化了资产管理,在资产分类中增加了“在建工程”,按有关规定调高了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标准,细化了资产管 - 1 -

理的要求;七是强化了财务监督的内容,要求财务监督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和专项监督相结合,要求中小学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八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财务活动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规定义务教育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对外投资,不得提供担保,不提取修购基金,严禁举借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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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讲解

2016年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讲解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 )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A.支出 B.收入 C.费用 D.开销

A B C D

答案解析: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2.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 )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A.1000元 B.2000元 C.5000元 D.10000元

A B C D

答案解析: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3.制定行业财务制度的依据是( )。 A.《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B.《企业会计准则》 C.《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D.《经济法》

A B C D

答案解析: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是制定行业财务制度的依据,其一经修订,要求教育行业财务制度做出适应性调整。

4.负债是指中小学校所承担的能以( )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A.现金 B.资产 C.货币 D.利息

A B C D

答案解析:负债是指中小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5.中小学校以( )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A.班级 B.年级 C.校 D.市

A B C D

答案解析: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6.原《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于( )开始实施。 A.1997年1月1日 B.1997年6月1日 C.1998年1月1日 D.1998年6月1日

A B C D

答案解析:原《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于1997年1月1日开始实施,至今已逾15年,对规范中小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促进中小学校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7.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自( )起施行。 A.2012年1月1日 B.2012年6月1日 C.2013年1月1日 D.2013年6月1日

A B C D

答案解析: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8.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 )。 A.班主任负责制 B.科主任负责制 C.局长负责制 D.校长负责制

A B C D

答案解析: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9.( )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A.资产 B.存货 C.流动资产 D.非流动资产

A B C D

答案解析: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10.政府采购资金是指( )。 A.财政性资金 B.经营性资金 C.预算资金 D.国债资金

A B C D

答案解析:政府采购资金是指财政性资金。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4分,共4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 )。 A.专款专用 B.单独核算 C.专款通用 D.统一核算

A B C D

E

答案解析: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 2.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的预算管理办法有( )。 A.核定收支 B.定额或者定项补助 C.超支不补

D.结转和结余按照规定使用

A B C D

E

答案解析: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照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3.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 )。 A.统一核算 B.统一管理 C.单独核算 D.单独管理

A B C D

E

答案解析: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4.中小学校的负债包括( )等。 A.借入款项 B.应付及预收款项 C.应缴款项 D.代管款项

A B C D

E

答案解析:中小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5.专用基金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有( )。 A.先提后用 B.收支平衡 C.专款专用 D.总量控制

A B C D

E

答案解析: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6.在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修订中,遵循的原则有( )。 A.保持原有制度体系框架 B.适应财政管理改革要求 C.突出中小学校特点

D.推进中小学校财务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A B C D

E

答案解析:为了达到修订目的,在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修订中,财政部遵循了以下四个原则:保持原有制度体系框架、适应财政管理改革要求、突出中小学校特点、推进中小学校财务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7.中小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 )相结合,( )相结合。

A.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

B.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 C.事前监督与日常监督 D.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A B C D

E

答案解析:中小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

8.政府采购实行( )和( )相结合的模式。 A.统一采购 B.单独采购 C.集中采购 D.分散采购

A B C D

E

答案解析: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模式。

9.在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发布后,财政部、教育部要求下一步着重抓的工作有( )。 A.抓紧做好培训工作 B.大力开展宣传工作 C.督促和指导各地尽快完善配套制度 D.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A B C D

E

答案解析:在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发布后,财政部、教育部要求下一步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抓紧做好培训工作、大力开展宣传工作、督促和指导各地尽快完善配套制度、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10.专用基金包括( )。 A.修购基金 B.职工福利基金 C.奖助学基金 D.其他基金

A B C D

E

答案解析: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奖助学基金、其他基金。

三、判断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认为表述正确的请选择“对”,认为表述错误的,请选择“错”。)

1.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

2.中小学校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编码、名称、类别、规格、型号、原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资产情况。( )

对 错

3.政府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

对 错

答案解析:政府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其中,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4.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财务活动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以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对外投资,不得提供担保,不提取修购基金,严禁举借债务等。( )

对 错

答案解析: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财务活动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规定义务教育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对外投资,不得提供担保,不提取修购基金,严禁举借债务等。

5.中小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

6.除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况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

7.收入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

8.中小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 对

9.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强化了收支管理,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和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账外设账和公款私存,严格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 )

对 错

10.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但无需公开财务信息。( )

答案解析:对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推荐第6篇: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问答

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问答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正式发布并于2012年4月1日起施行后,财政部和教育部对《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进行了修订,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制度》修订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修订《制度》?

答:原《制度》于1997年开始实施,至今已逾15年,对规范中小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促进中小学校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公共财政体制的完善和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不断发展,需要对《制度》进行修订。一是适应财政改革的要求。自2000年开始,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政府收支分类等为主要内容的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推进。为适应改革、规范管理,应相应对《制度》进行修订。二是遵循《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要求。《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是制定行业财务制度的依据,其一经修订,要求教育行业财务制度做出适应性调整。三是中小学校发展的要求。近年来,国家财政教育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中小学校经费总量、结构和财务管理任务都发生了变化,各方面对从制度层面加强中小学校经费管理、

1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更为紧迫。

问:《制度》修订的原则是什么?

答:《制度》修订主要遵循四方面原则:一是保持原有制度体系框架;二是适应财政管理改革要求;三是突出中小学校特点;四是推进中小学校财务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问:与原《制度》相比,新《制度》的主要修订内容有哪些?

答:与原《制度》相比,新《制度》着重从8个方面进行了修订。主要包括:一是调整了《制度》的适用范围,将中等职业学校纳入适用范围,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院依照本制度执行;二是完善了财务管理体制的规定,进一步强调了校长负责制,对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完善了预算管理制度,针对当前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增加了决算管理的内容;四是强化了收支管理,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和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账外设账和公款私存,严格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五是完善了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的规定,规范了专用基金管理;六是强化了资产管理,在资产分类中增加了“在建工程”,按有关规定调高了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标准,细化了资产管理的要求;七是强化了财务监

2督的内容,要求财务监督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和专项监督相结合,要求中小学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八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财务活动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规定义务教育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对外投资,不得提供担保,不提取修购基金,严禁举借债务等。问:下一步还有什么工作安排?

答:下一步将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抓紧做好培训工作。财政部和教育部将在近期组织召开以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省讲师团成员为主要对象的培训会。之后,地方各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相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中小学校校长等进行培训。二是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各级财政和教育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制度》内容和管理要求。三是督促和指导各地尽快完善配套制度。要求地方财政和教育部门根据《制度》要求,抓紧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或者补充规定,督促和指导各中小学校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四是做好基础管理工作。各地财政和教育部门要对照《制度》,指导所属中小学校全面检查学校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与本《制度》的协调性,对与《制度》不相适应的做法进行纠正和规范,凡是与《制度》相冲突的规定要立即废 3

止。同时,各级财政和教育部门要加快完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加大对财会人员的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 4

推荐第7篇: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讲解五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讲解

(五)

第十章 财务清算

一、中小学校清算的含义和要求

概念:事业单位由于发生划转撤并等原因,需要终止其业务活动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单位财务、资产、债权、债务及有关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和处理的行为

《制度》第六十一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中小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撤销: 中小学校被宣布撤销

——合并: 两个或两个以上中小学校的合并

——分立: 一个中小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分立为两个或更多中小学校的行为

二、中小学校清算的程序和内容

(一)要求

1.接受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 ——原因

——相比原《规则》:删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2.加强清算期间财务与资产的管理 (1)财务、资产冻结(除必要开支外) (2)不得随意处置资产 (3)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3.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管理状况

(二)清算后资产的处理

《制度》第六十二条:中小学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撤销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合并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分立的中小学校,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中小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一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一、财务报告的概念

概念:财务报告是反映中小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制度》第六十四条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二、财务报告的组成

事业单位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令部分

(一)财务报告的组成——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是指以货币为计量单位,用一定的财务指标体系总括反映一定时期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成果及其分配情况的报告文件。

——按照编制时间划分,可以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决算报表)。 ——按照编制单位划分,可以分为基层单位报表和汇总报表。

《制度》规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和有关附表。

1.资产负债表。

是反映中小学校一定时点财务状况的报表。它能够反映中小学校在某一时点占有或使用的经济资源和负担的债务情况,以及中小学校的偿债能力和财务前景。 资产负债表向有关方面提供以下信息: (1)中小学校所掌握的经济资源、分布和结构; (2)中小学校负债总额及其结构; (3)中小学校的净资产情况;

(4)可以分析中小学校的财务实力,短期偿债能力和支付能力。通过对照分析,可以看出中小学校资产负债变化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发展趋势。

请看一份某初级中学2012年3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

2.收入支出表。是反映中小学校在一定期间财务收支及财务成果状况的报表,该报表是由收入、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三部分组成。通过收入支出表,可以判断中小学校财务成果,评价业绩,预测未来事业发展趋向。

由于收入支出表只反映单位实际形成的收入和支出,或者根据会计记账规则将单位实际无偿取得的收入或已形成收入事项、以及实际发生费用支出的正式票据或已形成支出事项的收入与支出计入收入和支出的相应科目,经过会计核算后最终反映单位资产结余,故该报表更能清晰反映本单位实际所拥有和可支配的资产结余。但无法显示单位应收应付往来款项结余情况。 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和支出大类数据又等于收入支出表中的相应明细之和。该报表同时反映了单位已形成收入项目但尚未实际取得资金进账,以及已形成支出项目但尚未实际支付的会计事项。按照借贷复试记账规则,资产负债表还能最终验证会计核算的有效性和账务是否平衡。

3.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是反映中小学校在一定期间财政拨款收支及财务成果状况的报表,该报表是由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三部分组成。

4.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反映了中小学校在一定期间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的报表,该报表为统计报表,目前由资金平衡表、投资项目表、资产基本情况表及项目统计分析表组成。

5.有关附表。主要包括:基本数字表,用以反映中小学校职工数量和人员构成以及事业成果等项指标;资产情况表,反映中小学校资产的构成等。

(二)财务报告的组成——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中小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评价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三、财务分析的概念

财务分析,是经济活动分析的一种形式,是财务管理的组成部分和重要手段。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是指运用事业计划、财会报表、统计数据和其他有关资料,对一定时期内单位财务活动和经济活动过程进行比较、分析和研究,并进行总结、做出正确评价的一种方法。通过财务分析,可以客观地总结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经验,揭示存在的问题,逐步认识和掌握财务活动的规律,改进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制度》第六十七条:中小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科学设置财务分析指标,开展财务分析工作。

四、财务分析指标

财务分析指标主要包括反映中小学校预算管理、支出结构、财务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 预算管理指标 结构指标 生均支出指标 资产负债率指标

(一)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

衡量中小学校预算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收入预算完成率=年终收入执行数÷(年初收入预算数±年中收入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收入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

支出预算完成率=年终支出执行数÷(年初支出预算数±年中支出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支出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二)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 衡量中小学校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三)生均事业支出、生均公用支出

衡量中小学校按照实际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事业支出、公用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 生均事业支出=事业支出÷实际在校生人数 生均公用支出=公用支出÷实际在校生人数

(四)资产负债率

衡量中小学校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

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第十二章 财务监督

一、财务监督的概念

财务监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事业单位财务活动及相关经济活动所进行的监察、督促。

(一)保证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维护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三)保证单位预算的完成

二、财务监督的内容

《制度》第六十八条

中小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资金以及专用基金管理的合规性;

(四)资产管理的安全性、合规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性;

(六)学生人数、教职工人数等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财务监督的主要形式

《制度》第六十九条:中小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一)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 1.事前监督:在财务活动实施之前 2.事中监督:在财务活动实施过程中 3.事后监督:在财务活动发生以后

事前、前中、事后监督相辅相成,互相配合,是一个相互衔接的整体,必须把三者有机结合起来。

(二)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

日常监督:对单位财务活动所实施的不可缺少的常规性的监督。 专项监督:对单位的某一项财务活动所进行的监督。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各有侧重,各具优势,发挥不同的功能和作用,必须结合使用。

(三)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

内部监督:单位自行组织的、对本单位的财务所进行的监督。

外部监督:政府职能部门、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公众对单位的财务活动所进行的监督。 外部监督具有客观性和权威性,有利于弥补内部监督的不足,更有效地发挥财务监督的作用。

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和依法接受外部监督。

《制度》第七十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制度》第七十一条 中小学校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新制度:健全中小学校财务监督制度

1.要求对中小学校财务运行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包括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等的监督。

2.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要形成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监督机制。

3.实行内部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制度。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并自觉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北京一些学校和机构小升初信息未充分公开

近年来,教育部及北京市政府等相关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教育部在2012年初会同发改委出台了《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学校要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录取办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果要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012年5月底,北京市教委发布了《关于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落实公示制度,要求各区县教委通过网上公示等形式,向社会及时公示本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方案,每所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公办中小学校要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学校录取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为全面了解北京“小升初”信息公开现状,21世纪教育研究院去年对北京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各区县教委、各区县招生考试中心及东城、西城、海淀、朝阳四区的中小学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在公众尤为关心的“小升初”环节,信息公开情况不佳。

没有一所中小学在网站上公示当年小升初结果。

——《北京青年报》(2013年5月29

日)

第十三章 附则

《制度》第七十二条 中小学校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将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纳入制度规范范围

《制度》第七十三条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中小学校,以及独立核算的中小学校校办企业,执行企业财务制度,不执行本制度。 《制度》第七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依照本制度执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将幼儿园纳入制度规范范围

第七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可以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财务管理办法或者补充规定。

第七十六条 中小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报主管部门备案。

——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的第三个层次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总结

推荐第8篇:学习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心得体会

学习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心得体会

5月26日县教育局组织乡镇中小学校长、报帐员、会计在利辛高级中学参加《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修改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目的

为什么要对现行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修订。现行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是由财政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发布,并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实施15年来,对于规范中小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公共财政体制的日趋完善,国家对教育投入的不断增加,中小学校财务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为此,财政部、教育部根据新颁布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要求,对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了修订。

二、新的财务制度有什么特点。

新制度按照“保持原有制度体系框架、适应财政管理改革要求、突出中小学校行业特征、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原则,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完善: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全面规范学校收支行为。中小学校应将各项收支全面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二是突出财政优先保障地位,强化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对外投资,不得举债,其办学经费由国家财政保障。三是加强绩效管理,细化财务监督。中小学校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四是明确校长负责制,突出校长在财务工作中的管理责任。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五是针对中小学校财务管理中的一些共性问题,如食堂管理、教学点预算编制、基建工程核算、经营活动、资产管理等进行制度规范。

这次培训后,我们要把《制度》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1、加强宣传培训工作,中心学校制订了新《制度宣传实施方案》利用广播、墙报、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的宣传。还要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培训,学校要对全体教师进行培训,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完善制度、夯实基础。

各学校要真对新的制度对学校的财务和管理进行更新,结合本地中小学管理体制,办学情况和财务活动特点,有针对性进行修订完善可操作性强的财务管理体系,加强财务队伍建设,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水平。

3、层层落实责任。

贯彻落实好制度,关键在责任落实,进行一研究和梳理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做好学校财务制度修订或补充工作,确保“校校有制度,层层抓落实”。

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多学习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加深对中小学财务制度的加深理解,更深层次的把握,让各位校长在管理和使用财政拨付的资金更加合理规范,发挥资金的效益最大化。明确了校长负责制,但是我们要清楚的看到有权利就有风险,所以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更明确具体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使用公用经费可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等相关规定,同时依据国家的这一制度,更好的研究并制定学校财务相关制度,科学规范财务管理活动,提高办学效益,降低管理风险,促进我镇中小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推荐第9篇:《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讲解(四)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讲解

(四)

第六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一、修订本章的相关背景

结转结余是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当前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没有统一规定;一些单位结转结余数额较大,突击花钱。

近年来财政加强结转结余管理的做法:

2005年,财政部印发《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暂行规定》(财预[2005]46号);

2006年,暂行规定修订为《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06]489号);

2010年,财政部印发《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0]7号)。

二、中小学校结转结余的概念和管理要求 结转和结余的概念:

原规则——结余是指中小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新规则——《制度》第三十四条:结转和结余是指中小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分类管理。 对于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制度》第三十五条:中小学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体现财政分级管理原则。 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分类管理。 对于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制度》第三十六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学校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分配范围缩小

新增加强事业基金管理使用的规定:

《制度》第三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事业基金: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起蓄水池作用,调节年度之间收支平衡。 1.在预算管理方法上将“结余留用”改为“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即中小学校应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要求使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2.将原“结余”划分为“结转和结余”,将结转和结余又分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两部分。

3.对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资金实施区别管理。明确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执行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财政拨款结余不再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不再转入事业基金。只有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学校收支差额。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例题】

某中学2012年度财政补助收入900万元(其中,专项资金250万元),事业收入5 000万元(其中,项目收入1 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0万元(其中专项资金40万),附属单位上缴收入100万元,其他收入150万元。

事业支出5 600万元(基本支出4 700万元,其中,财政补助基本支出600万元;项目支出900万元,其中,财政补助项目支出15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75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6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50万元。

1.该单位收支总结余=收入总额-支出总额=(900+5 000+200+100+150)-(5 600+60+50)=640(万元)

2.该单位财政拨款结转=财政补助专项拨款-财政补助专项支出=250-150=100(万元)

3.该单位财政拨款结余=财政补助基本拨款-财政补助基本支出=(900-250)-600=50(万元)

4.该单位非财政拨款结转=事业专项收入+上级补助专项-事业专项支出=1 000+40-750=290(万元) 5.该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收支总结余-(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非财政拨款结转)=640-(100+50+290)=200(万元)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一、专用基金的概念

《制度》第三十八条:专用基金是指中小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取得有专门规定,有专门用途和使用范围,使用属一次性消耗。

二、专用基金管理的原则(新增)

《制度》第三十八条: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三、专用基金的内容

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并按照规定在相应的购置和修缮科目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学校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提取修购基金。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其他中小学校,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

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学生奖助基金,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事业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列支,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的资金。

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

四、专用基金的提取比例

《制度》第四十条: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新旧制度的区别:

1.“修购基金”增加了相关规定; 2.去掉了“医疗基金”;

3.“奖教奖学基金”改为“奖助学基金”; 3.增加了关于专用基金管理的原则。 【例题】

接上章例题:

假设该单位职工福利基金提取比例为非财政拨款结余的30%

应提职工福利基金=非财政拨款结余×提取比例=200万×30%=60(万元)

第八章 资产管理

一、资产的概念与分类

《制度》第四十一条:资产是指中小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资产的基本特征:一种经济资源、被中小学校占有或使用、能够以货币来计量、表现形态多样。

资产的分类: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对外投资。

二、流动资产

(一)流动资产的概念和特征

《制度》第四十五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特征:流动性强,周转期限短;价值一次性消耗、转移或实现。

(二)货币资金

概念:中小学校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停留在货币形态的资金。 内容:现金、各种存款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管理要求:存量适度、保障支付,健全制度、严格内控。(新增)

需要说明的是,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是基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背景下,《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引入的一个新概念。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是财政部门按照预算和批准的用款计划,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下达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资金使用额度。它是一种新的无纸化的货币形式,具有与现金和各种存款基本相同的支付结算功能,因此也是事业单位可以支配的流动资产形式之一。

(三)应收和预付款项 概念:中小学校应收未收、暂时垫付或预付给有关单位或个人而形成的一种停留在结算过程中的资金。

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暂付款项 预付款项

(四)存货

概念:中小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

特点:最终目的是为了出售或耗用、具有较强流动性的有形资产、具有时效性和发生潜在损失的可能性。

(五)流动资产管理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三、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 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 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相比原《制度》:标准提高。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教育部制定,报财政部备案。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 14885-2010)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

《制度》第四十八条:中小学校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编码、名称、类别、规格、型号、原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资产情况。 中小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处理。

新制度:提高了固定资产标准并进行了合理分类。

价值标准:《制度》与《规则》保持一致,固定资产的标准有所提高,即:通用设备单位价值标准由原来的500元提高到1 000元,专用设备单位价值标准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1 500元。

分类:《制度》对固定资产分类进行了适当调整: (1)将原“房屋和建筑物”修改为“房屋及构筑物” (2)将原“一般设备”修改为“通用设备”; (3)将“图书”修改为“图书、档案”;

(4)将原“其他固定资产”修改为“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四、在建工程(新增)

《制度》第四十九条: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新《制度》为何引入“在建工程”?

加强在建工程各项资产的管理、及时办理转固手续。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

五、无形资产

(一)无形资产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制度第五十一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

特征:不具有实物形态、可为单位提供经济或社会利益、具有明显的排他性。

(二)无形资产的分类

根据《制度》第四十六条,无形资产可分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其他财产权利。

(三)无形资产的取得和转让

中小学校通过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合理计价,及时入账。 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中小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六、对外投资

(一)对外投资的概念

《制度》第五十二条:对外投资是指中小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二)对外投资的管理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其配套文件;事业单位职能定位;《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

管理要求(《制度》第五十二条):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中小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管理要求(《制度》第五十二条):中小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对外投资。

七、资产的管理

(一)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 《制度》第四十三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产核实、资产处置、资产使用、资产评估、产权登记等规章制度;

主管部门、地方财政部门出台的相关规章制度; 中小学校内部的资产管理制度。

(二)加强资产配置管理

《制度》第四十四条:中小学校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 资产形成的“入口”,加强资产管理的关键环节; 资产配置包括购置、调剂等方式;

资产配置应当符合资产配置标准;没有配置标准的,应当从严控制、合理配置,并履行相应程序。

(三)强化资产使用管理

资产使用管理包括资产日常使用管理、出租出借管理和对外投资管理等。 日常管理,按照“实物量与价值量并重”的原则,定期清查盘点,完善账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流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等。

资产使用管理包括资产日常使用管理、出租出借管理和对外投资管理等。 出租出借管理,履行必要程序,加强风险控制,充分披露信息,加强收入管理。 《制度》第五十三条:中小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四)加强资产的处置管理

《制度》第五十四条:中小学校资产处置是指中小学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中小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第五十五条:中小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资产处置包括出售、转让、捐赠、报废等。

严格处置条件,执行处置程序,规范处置方式,加强收入管理;

在满足事业发展需要前提下方可捐赠,一般不能利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捐赠; 资产处置收入属国家所有,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积极开展共享共用与绩效考核

《制度》第五十六条:中小学校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资产共享、共用,共享共用机制,切实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资产的绩效考核工作,努力探索建立单位内部各部门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切实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新制度:健全了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等管理制度: 1.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2.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 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3.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或备案;

4.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5.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九章 负债管理

一、负债的概念与特征

(一)负债的概念

《制度》五十七条:负债是指中小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二)负债的特征

负债的偿还具有强制性;可以用货币计量或用货币合理估价;有确切的债权人、债务人和到期日,不能由债权或债务方单方面无条件取消或更改;一般以契约、合同、协议等为前提。

二、负债的分类

《制度》第五十八条:中小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借入款项:借入款项是指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批准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短期或者长期借款。

应付及预收款项:中小学校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以及其他应付款和预收账款等。 应缴款项:中小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中小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中小学校应当加强代管款项管理,分项核算,按时结清。

三、负债的管理

《制度》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

(一)区分不同负债,实施分类管理;

(二)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

(三)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

新制度:明确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的规定。 《制度》明确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的规定:

1.中小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2.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3.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借债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 4.中小学校不得提供担保。

推荐第10篇:宁明县中小学校收支审批财务制度

宁明县中小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第一章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

第一条实行“校长审批与授权审批相结合,重大收支由学校行政会研究确定”。除授权财务负责人审批外,学校其他部门领导不作最终审批。

第二条所有的报销由学校财务部门核定经费来源,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由校长审批,重大开支由校长按照会议决议办理签批手续。

第三条财务负责人在日常管理中按照年初预算、计划审核资金,控制费用总额。超过原计划安排的经费时,应提出不足部分由何处开支,并报学校行政会或校长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校长因公出差或其他原因离校,又受财务月结账或报账时间限制的开支,校长委托分管副校长签批。

第二章报销、结账与审批程序

第五条一切财务开支应凭合法票据,必须取得财政和税务发票。会计资料必须规范统一,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报销发票的顾客名称应填写学校全称,发票上的日期、品名、单位、数量、单价等内容应填写齐全,大小写金额要相符。发票内容填写不全的,应由发票单位打印电脑小票或开具清单,清单上应加盖发票印章。除发票的大小写金额不能修改外,其他内容若有修改,应由开具发票的单位加盖发票印章。

第六条报销时,已办理购物申报审批手续的发票,附上购物申报审批单, 经经手人、验收人(固定资产办妥入库手续)、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单位会计(报账员)负责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正确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后,送交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报审批人签批。对没有办理审批手续而购物的发票不予受理。如有借款,应先结清借款。原始凭证手续不齐应由经办人补齐,方能报销。报销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需转账支付。

第七条凡属学校部门经费包干范围的开支,在送交财务负责人审核前,必须先经本部门责任人签审同意,不属包干范围的开支可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

1第八条报销差旅费,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批准的会议通知或外出的申请报告。凡出国考察学习的费用,在送交财务人员审核时,应附主管教育局的批文;凡兑换外汇的报销,应附财政外事办批文和外汇水单。

第九条凡购置电器设备、教学仪器设备、文体设备、办公用具、交通工具、一般设备单价金额500元以上和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品(如:图书、音像制品)的开支,首先填写立项审批表,然后再进行采买。在送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票据时,应附上资产管理部门开出的“财产物资验收单”。

第十条凡购进课本教材、贵重材料耗料、大宗办公用品、水电维修材料、药品材料等的开支,首先填写立项审批表,然后再进行采买。在送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票据时,应附上保管员管员开出的“财产物资验收单”。

第十一条凡单项金额2000千元以上的设备购置和修缮工程的开支,应事先立项审批,在送交财务负责人审核时,附上应附的“立项审批表”、“修缮工程报建审批表”、“修缮工程验收报告”、“会议纪要”等。

第十二条 凡政府采购项目的开支,在送交财务负责人审核时,附上应附的“政府采购申报书”、“中标通知书”、“合同书”、“采购单位验收报告”等。项目竣工,应由建设单位会同教育局、设计单位和学校财务部门、使用部门等一道验收。属于设备购置和装备的,由资产管理部门按施工单位编造的完工清册核对实物,开出“财产物资验收单”一式二份;属于修缮工程的,要有监理单位的“工程审计结算单”一份,在送交财务负责人审核报销时,应予附上。

第三章财务支出管理与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教职工工资、补助工资的发放,由学校财务人员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和校长审批后,送交教育局财务室审核盖章后上报财政统发中心,由财政统发中心统一发放到教职工工资存折上。

第十四条借返聘教师、临时工工资待遇,学校按县教育局规定的工资标准,于每月的中旬发放上月的工资。病假、事假工资,按学校考勤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奖金、福利费是工资制度的补充,发放的标准和范围开支,应根据学校

财力情况以及国家政策,财政、教育局的规定执行,不得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不得乱开支、巧立补贴开支名目等。

第十六条根据财政部的《行政事业单位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学校业务招待费的开支,由校长按照预算、计划控制使用,学校其他人员无权审批和使用。如校办协助招待和安排日程事务的开支,在送交财务负责人审核报账前,应先由校办负责人审核。

第十七条 财务室是学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人,财务人员应按月累计认真核算教职工应纳税款,并直接从每一笔工薪中扣除。

第十八条学校资金不得报销应由责任人承担的罚金、赔款。

第四章资金使用管理与审批程序

第十九条凡采购物品单个项目金额2000元以下,应提前三个工作日申请,先填写“资金使用申请单”(借款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送交财务负责人审核和批准,按重轻急缓交学校采购人员执行比价采购。

第二十条课本教材的采购,由教导处审核,报分管副校长批准后征订。征订的教材必须是国家安排的必修课程,教学课本和资料应从新华书店课本部教材订单中选订,不准订盗版书。

第二十一条常用办公用品用具、纸张、印刷品等由总务处会同财务室研究报校长批准后,由学校统一购买,任何部门或个人私自购买的一律不准报销。购入大宗的办公用品,学校财务与保管员应分别设帐,作进库、出库核算。

第二十二条凡需汇款到外地订购物品必须有合同或订单,按本规定办理资金申请审批后,方能办理银行信汇或电汇手续,所付款项作为经办人借款入账,经办人应督促有关单位将订购的物品及发票按时寄到,配合财务做好清账工作。

第五章资金领拨手续与年度预算编制

第二十三条对于学校公用经费,教育局会根据年度预算、计划指标数,按时向财政申请拨款拨付到学校。

第二十四条对于专项资金非政府采购项目,财务负责人应通知项目负责人,选定

出供货单位,并按照年初预算数,填写“专项资金使用报表”一式二份,送交校长审核后,报县教育局审批领拨资金。

第二十五条申请资金的手续办理完毕,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校财务室,以便准确记账算账。并将有关会计资料(请示、批复、报告等)移交财务室,作为学校会计档案保存。

第二十六条对于学校年度预算的编制,由财务负责人按财政核定标准和本校收入情况编制收入预算,并测算出学校经常性支出的各个具体项目,对于学校项目支出的预算,由校长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召开行政会研究和审议,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按项目分轻重急缓排序,提出本年预算建议数,由财务负责人负责汇总,编制预算申报表,经校长审查后上报教育局。

第二十七条学校预算申报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实行“二上二下”,财务负责人应将每次上报的预算申报表移交财务室,作为学校会计档案保存。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学校财务室每周

二、四到核算中心报账,其余时间受理报销业务,个别需要现金量较大的,应提前一天向核算中心提出。

第二十九条学校各部门包干经费应执行本制度。

第三十条本制度凡与过去制度有抵触时,应以本制度为准。

宁 明 县 教 育 局

二○○九年八月二十日

第11篇: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知识问答及答案

西华县西华营镇孝义寺小学姓名:董战胜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知识问答

一、

空题:(52分每空1分)

1、新颁布实施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共分

(十三)章,(七十七)条。

2、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 )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3、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4、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 公益性)和( 非盈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

5、中小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 )和( 支出预算)组成。

6、预算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 保证重点 )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7、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8、中小学校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填

严禁(公款私存)。

9、中小学校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 )、( 截留)、( 挪用)和( 坐支)。

10、中小学校支出包括(基本支出 )和( 项目支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 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 )。项目支出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11、中小学校资产包括(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在建资产 )、( 无形资产)和( 对外投资 )等。

12、中小学校不得( 使用财政拨款及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对外投资)。

13、中小学校财务报告包括( 资产负债表 )、(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表)等主表。

14、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

15、中小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 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相结合。

二、简述题:(18分每题6分)

1、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切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中小学校预算流程是什么?

由学校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以及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中心小学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3、何谓结转和结余资金?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三、

述题:(30分每题15分)

1、

何当一名合格的财务人员?

财务人员要具备相关的只是技能和法律法规知识,有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的精神,更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禁的工作作风。 如论

1、专业技能是执行会计工作的基础,一名合格的会计工作者不仅要学会记账、算账、报账,准确无误记录每一笔经济业务,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要有较强的社交沟通能力和熟练的网络技术,做好和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保证各部门间信息的快速传递,加大大家的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

3、要有积极向上、勤于学习的心态,学无止境,善于掌握新知识,注重会计法规的更新,用于开拓进取,在严谨守规的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到日新月异、精益求精。

4、严谨的工作作风至关重要,从点滴做起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小到一个阿拉阿伯数字的记载,一张票据的粘贴,一张记账凭证的填写……都要做到井然有序,心中有数,保证信息的真实完整,是一个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体现。

总而言之,财务人员具备的能力素质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占据著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在知识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会计人员应保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注重完善自己的知识框架,与时俱进,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推动经济建设的发展。

2、

对做好计财工作有哪些积极建议?

一、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约束力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做好财会工作离不开财务规章、制度,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知识的不断更新,这对财务人员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财务人员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充实新的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形势发展和变化的需要。财务人员的学习应包括两方面:一方面要加强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另一方面要对他们加强政治思想教育、财经法规教育,使他们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道德水平。

三、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

学校预算外资金资金实行“统收统支”。在收费时要实行亮证收费,并使用《省行政事业统一收据》、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并缴存预算外资金管理专户,非财务部门不得自行收取,擅自使用。

四、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目前,学校普遍存在“重钱轻物,重买轻管”的问题。固定资产在学校资产中占有很大比重,对于它的管理和利用关系到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问

题,因此必须加以重视,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下,各学校应建立由校领导牵头的专门领导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全面管理学校资产,在审批、采购、报销、领用、制度五个方面具体加强管理。

总之,新形势的发展促使财务人员必须从单纯的报帐、算帐、记帐的模式中走出来,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大胆实践创新从而使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

第12篇:永寿县中小学学习《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测试试题

永寿县中小学学习《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测试试题

姓名镇校(组)职务得分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10分)

1.中小学预算由和组成。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

4.中小学校不得。

5.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和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新修定的《中小学校 财务制度》从()起施行

A 2012年12月1日B 2013年6月1日C 2013 年1月1日

2.中小学校财务管理()

A 实行主管校长负责制B 实行校长负责制C 实行会计负责制

3.中小学校以()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A 学区B 教育组C 校

4.学校财务活动在()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A 教育局B 校长C 财政局

5.国家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保障。

A 纳入财政预算B 实行预算管理C 实行定项补助

6.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A 应提取修购基金B 不提取修购基金 C可提可不提取修购基金

7.中小学固定资产一般分为()

A 六大类B五大类C四大类

8.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A 预算管理制度B支出管理制度C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9.中小学校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A 财政部门B《会计法》C《教育法》

10.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A 学校预算B 财政预算C 收入预算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1.新修定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A中等职业学校B特殊教育学校C工读学校

D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2.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按照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A核定收支B定额或者定项补助C超支不补D结转和结余

3.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应当坚持 ()的原则。

A量入为出B收支平衡C统筹兼顾D保证重点

4.中小学校()

A严禁设立小金库B严禁账外设账C严禁公款私存

5.中小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 A事前监督B事中监督C 事后监督

四、判断题(每题2分,共40分)对的打√,错的打χ。

1.中小学校预算以校和教育组为基本编制单位,教学点应单独编制预算。()

2.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规范办理收支事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3.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

4.中小学校各项支出可以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5.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6中小 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的管理,确保票据 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7.结转和结余是同一概念,都是当年剩余的资金()

8.专用基金是指中小学校年初预算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9.按照当年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用于教职工福利支出。()

10.中小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

11.中小学校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编码、名称、类别、规格、型号、原值、购置日

期、使用部门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资产情况。()

12.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支出,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 工程。()

13.在建工程应当进行单独核算,反映在建工程的 实际支出。()

14.中小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15.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16.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借债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 。()

17.撤消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由学校自行处理。()

18.中小学校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它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19.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20.中小学校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五.论述题(每题10分,共20分)

1.简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修订的背景和主要内容。 2谈谈你学习《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后的体会。

第13篇:古县晋峰中学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

古县晋峰中学

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

自 查 报 告

2013.3.25

古县晋峰中学

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

自查报告

我校是经临汾市教育局批准,于

2001年创办的全日制民办初中。学校占地25亩,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现有12个教学班,近540名学生,教职员工55人。

按照临教办[2013]4号文件要求,我校组织相关人员就近年来学校执行中小学财务制度进行了自查。在自查中,我们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要求,逐项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我校能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县教育局的规定,开展财务活动,在每项经济事务中,能依照财经纪律、法规制度办理。一是建立健全了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和审核的程序,形成了学校经济业务事项的经办、验收、审批内部相互监督和制约机制。二是建立了财务管理人员控制责任机制。在每一项财务制度中,都规定了相关人员的职责。各类人员各司其职,共同完成好学校财务的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收支管理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三是财务人员岗位职责明确。要求在工作中,必须坚持“收支有据”的原则,严防虚、假的经济事项发生。四是强调财务过程管理,做好财务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五是学校实施了财务收支内部审核制度,工会加强了对学校财务收支的审核力度。六是坚持学校财务定期公示。

通过学校制度建设与实施,极大地提高了财务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增强了财务管理意识,正是如此,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在制度和法规的约束下,操作规范。

在财务机构设置上,我校做到了合理、合规、合法。分设有行政事业、伙食团、财务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独立核算。按照要求,我校财会人员设置有出纳、会计各一名。

二、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收入管理:

1、学校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收费规定,1500元/生、期。

2、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开列合法的收据,很好的禁止了一切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3、学校的一切收入均按要求入帐,并及时纳入学校开设的银行帐户。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和制度执行,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从而规范了学校资金运作行为、增强了对学校资金的监管力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支出管理:学校支出包括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1、学校能根据年初支出预算开支经费,确保了经费的使用发挥了最大效益。严格按照学校经费开支制度执行和资金使用范围列支经费。没有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现象发生。在经费的列支中,能按照相关规定提取招待费和职工福利费。外出培训、学习等费用能按照规定执行,该由单位支付的由单位报销,该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学校不予报销。

2、所有支出凭证都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领导签字审批。从而杜绝了支出无序操作,确保了资金合理使用。

3、在经费支出过程中,所有原始凭证合理、合规,做到了内容真实、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三、自查取得的成效

本次通过对学校内控制度和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的自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对本次自查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二是在学校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方面,工作实在,各项制度健全,并能得到很好的落实。保证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不断提高了学校的办学质量。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完善学校财务内控的长效机制,努力做好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力争再上新台阶。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第14篇:财务制度

财务制度

报销流程:

(一) 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 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 各项借款金额超过1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 借款销账规定:(1) 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

(五) 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借款流程 :

(一) 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现金。

(二) 审批流程:总经理审批。

(三) 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 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 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 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三) 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三) 报销1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 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第15篇: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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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制度

主题: 制度编号: 页数: 分发 财务制度 FD-0001 共5页

部门负责人

执行日期: 发布: 批准人: 2014年12月29日 财务部 总经理

前言

会馆在经营中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交到会馆财务,及时入账,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以任何形式截流或者挪用。

对会馆的货币资金和其他流动资产必须加以严格的管理,货币资金的使用和流动资产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签字,否则不得支付和处理。

会馆只有主管财务总经理有货币资金使用和流动资产处理的审批权.

为保证现金的安全,同时又不影响现金的合理使用,库存现金量最高不得超过 10000元。 对每笔超过2000元的大额现金支出应提前三天通知财务部,以便财务部提前做好准备。 现金的收支范围严格执行国家的现金管理规定。任何人均不能以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财务要求的票据字条等充抵现金,更不能擅自挪用现金,不得坐支现金。

每笔现金支出都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并经主管财务的总经理签批的原始凭证支付,并编制记账凭证。

每笔现金收入也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对发生的业务要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日盘点现金,确保账实相符,月末与总账核对,保证账账相符。出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对造成损失的责任人,依会馆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除必须以现金支付的2000元以内的采购款外,其他支出均不能借用现金,严禁因私借款。 认真做好银行存款的管理,遵守银行结算制度 。

一 资金审批制度

(一)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会馆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会馆,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二)财务专用章、会馆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会馆法人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由会计责保管。

(三)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会馆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会馆,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会馆主管领导批准。

(四)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会馆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会馆主管领导批准。

(五)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会馆主管领导批准。

(六)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会馆主管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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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制度

(七) 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会馆主管领导批准。

二 现金管理制度

(一) 现金借款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申请单”,经部门主管、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支取。

(二) 凡借现金1000元以上的必须提前与出纳约定,以便提前准备。

(三)各部门所收现金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于次日13:00之前交财务出纳统一管理,不准挪用。

(四)现金-(备用金)要及时提取补齐差额。

三 支票管理制度

(一)支票的领取及管理

1、支票领取:

(1)凡领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有关财务人员审核、主管财务的总经理批准后方能领取。

(2)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2000元,在填写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序的用款报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计划书等)。 (3)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使用支票需由经手人填写“支票借款申请单”,经部门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办理支票领用手续。支票领出后十天内持发票到财务报销,如不及时报销,出纳有权拒发新的支票。

(4)对未及时报账者财务人员应该及时督促,并有权不予签发新支票。

(5) 在支票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支票,或因情况变化未使用的支票应及时退还财务部.对未及时归还者财务部应及时督促,并不予签发新支票。

(6) 持票人应对支票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 (7)支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毁,破损或涂改。

②签发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笔填写;签发单位印签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应有交换行号;加密的支票应提供密码。

③支票有效期为十天,对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须检查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收款单位、日期、用途填写是否正确。

2、支票管理:

(1) 所签发支票应填写日期、金额(限额)、用途,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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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制度

(2)建立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详细登记每笔银行支票的领用时间、号码、用途、金额、领用人、收款单位等。

(3) 出纳人员应每日编制银行存款变动表。准确掌握账户余额,不准发生空头、透支资金。

(4) 出纳人员应于月末填制“银行账户余额表”,送交财务主管批准后呈报主管财务的总经理。月终前可根据会馆资金变动的频繁程度和会馆业务的需要,按照主管财务的总经理的要求临时报送。

(5) 按时于月末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交财务部主管会计工作审核,对未达帐项要认真查对,及时入账。

1) 出纳人员应及时申购支票,并妥善保管。

2) 作废的支票,要及时注明“作废”,并妥善保管,统一注销。

3) 采用银行汇票,汇兑等其他结算方式的要严格按照《票据法》和银行规定,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内部申请、审批程序和银行的结算制度办理。

每日的银行收付业务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月末与总账核对。必须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四 发票的开具及管理

(一)应根据经营要求,从收银台发票机开具正式发票,收银员必须做好记录,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存根联必须附在结算单后。

(二)处罚措施 :开具发票前询问顾客开具个人或单位发票,严禁乱开发票,每月开具错误发票超过2次的,罚款50元。

五 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一)会馆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二)会馆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会馆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支付。

(三)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经办人。

(五)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财务审核后,总经理签字,由财务部支付。

(六)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七)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会馆规定为准。

六 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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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制度

(一) 会馆办公用具由财务部统一采购、管理。

(1)购置办公用品及支付办公费用,需有指定人员根据购置、审批计划,由经手人填好现金或支票借款单,经部门主管、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领取现金或支票。

(2)办公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或收据及入库或直拨单,经手人要填写“支出凭单”将单据粘贴在支出凭单后,根据所支出款项的用途分类填写,部门主管、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二)办公室设立账册登记会馆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三)办公室财产台账为财务部附设账册。

(四)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五)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会馆人事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

七 车辆维修费,保养管理制度

(一)会馆车辆维修保养,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现金的方式结算。

(二)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财务统一安排采购,以现金支付。

(三)会馆车辆钥匙交由财务统一保管。

(四)用车必须填写《派车申请单》,经主管财务总经理批准,方可使用车辆。使用完车后,车钥匙必须第一时间交财务部。

八 报销时间及报销凭证的规定

(一) 所有当月发生的费用应于当月报销,最迟不能超过10日,否则需由经手人直接报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财务予以报销。

(二)所有填制的报销单据,应字迹清楚、不能涂改,否则财务不予受理。

(三)所有由外部取得的报销凭证,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政局统一规定使用的正式单据,(印税务局章、财政局章并盖有收款单位财务章)。

(四)自制的报销凭证必须是经认可后签字的凭证。

九 财产管理制度

(一)会馆财产的范围

(1)会馆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2)凡会馆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车辆、工具,管理用具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1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3) 凡单项价值在1000元以下或价值在1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二)会馆财务部负责会馆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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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制度

(1)会馆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会馆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本部门归口管理。 (2) 办公室应由专人负责会馆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会馆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会馆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三)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1)办公室根据会馆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2)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账。

(3)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总经理批准。

(4)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账。

(5)财产在会馆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四)财产的清查、盘点 (1)会馆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2)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3) 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第16篇:财务制度

小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第17篇:财务制度

公司财务制度

公司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管理会计档案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币。公司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公司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公司严格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总之,公司在会计核算中,坚决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 应当保持一致,不随意更改。

3.会计核算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拖后。

4.公司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核算。

5.公司在会计核算时,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6.会计核算时,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区别其重要程度,采取不同的核算方式。

7.公司在会计核算时,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

8.公司的各项财产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核算。

年月日

第18篇:财务制度

财务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修订本制度。

一、职责

1、会计职责

1、负责编制公司会计凭证,审核、装订及保管各类会计凭证,

2、按月编制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登记及保管各类帐簿。

3、编制资金、供表等),并进行分析汇总,报公司领导备案决策。○销成本费用、管理费用预算,控制成本预算,制定、分析进销预算,

4、建立内部核算体制,协助公司领导处理其他有关预算的事项。○制定内部核算办法与标准,记录内部核算资料,分析内部核算结果,

5、负责监督公司财务运作情况,处理其他有关内部核算的事项。○及时与出纳核对现金、应收(付)款凭证、应收(付)票据,做到帐款、票据数目清楚。

2、出纳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一般开支项目须经部门领导

2、登审核同意,重大开支项目须经公司主要领导审核签章办理。○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核对银行存款帐面余额和银行对帐

3、负责保存单,保证现金帐面余额与实际库存存现金核对相符。○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保存应收(付)帐款凭证、应收(付)票据,负责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据,切实保证凭证、票据

4、及时与会计核对现金、应收(付)帐款凭证、应的安全和完整。

5、及时处理公司领导收(付)票据,做到帐款、票据数目清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帐款管理

1、财务人员对客服部所签约的承揽合同盖章时都要进行详细的登记,并根据合同单价及时间,监督客服部催收帐款,并及时查收;

2、所有广告应收帐款必须播前付款,有特殊情况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款到后开具发票;

3、对媒体及广告代理公司办应付款后,财务人员必须及时收回发票;

4、在给广告公司办款前,必须见到广告公司媒体授权书及广告业发票的传真后,方可给予办款;

5、公司任何款项的支付,都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

三、费用管理

1、所有费用报销,都必须填写报销单,经行政部核对,交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2、固定资产的购买应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3、易耗品视办公预算购买,控制成本费用;

4、申请费用需填写用款申请单,由部门经理批准再交由总经理批准,财务方可给现金;

5、用款人必须在用完之后马上予以报销,附上发票。

第19篇:财务制度

财务制度

一、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上级的有关政策,遵照执行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精神。

二、财务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不准私自开支,大项开支有领导小组研究,小项开支经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三、外出人员返回后三天内写出报销条,经校长签字后报销。

四、所有单据必须经校长签字后方可入帐。

五、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定期公开。

六、学校所有财产实行承包责任制,损环、丢失者照价赔偿。

七、承包人需要调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去。

鸣皋中心小学

2011年2月

财务制度

鸣皋中心小学 2011年2月

第20篇:财务制度

伊恩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1、幼儿园报账制度。报帐员负 责 本 单 位日常经费支出及专款支出的报销业务,在业务上接受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的指导。

2、审批制度。经费开支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应由有关部门写报告,总务主任和主管财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审批。2000元以上的开支由校行政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主管财务的园长签字,要做到“一支笔”的审批。

3、经费支付报销验收制度。报帐员应根据会计核算中心有关条例和幼儿园有关报销规章制度办理报销事务。幼儿园采购用品的凭证和旅差费报销单位应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清。报账员将报账单据交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按审核权限批准后,予以报销;对于审核结果与报账金额不一致的,按核定金额报销;对于原始凭证不准确、不完整或有涂改、有错误的,报账员须退回原经手人,按规定进行补充、更正或更换后再办理报销。

4、备用金的使用和管理制度。会计核算中心根据单位具体情况核拨定额备用金,用以单位日常零星开支的周转使用。备用金由报账员妥善保管。报账员对备用金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并对备用金实行严格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盗、防遗失。

5、民主财务制度。幼儿园除应坚持政治民主、教学民主外,经济上也应坚持民主,做到民主理财,群众理财,幼儿园经费的预算编制应在全校教职工讨论的基础上进行,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财务人员应向幼儿园领导和教职工报告经费的预算决算的编制安排和执行情况。经费的收支帐目根据会计核算中心提供的月收支情况进行月报,使大家了解经费收支情况和掌握经费使用的动态,真正做到民主理财,群众理财,依靠全体教职工节约开支。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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