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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协议书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1-24 21:07:33 来源: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民事纠纷法院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

立协议书单位或者代表:

甲方:代表人:

乙方:

调解事由:

XXX一位有二十余年教龄的代课教师,为教育奉献一生,现年X岁,眼睛视力模糊,不能胜任工作,回家便无法维持生计,曾多次请求甲方解决其生活困难。甲方因其对教育有功,经甲方各领导共同研究,同意给与解决。现经X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从中调解,双方同意后,订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补贴乙方XXX元。

二、甲方发给乙方X个月代课教师同等待遇工资,每半年发一次,XXXX年底发完。

三、因XXX经XXX残联核定为三级残疾(已发证),甲方表态出面为乙方解决XXXXX

四、乙方享受上述待遇后,以后不再纠缠甲方。

五、乙方表态自己以后会大力支持甲方工作。

请XXX律师事务所XX律师监督,如有一方违反协议,双方发生争执后所造成的后果由违反协议的一方负责。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吴律师处保存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调解律师签字:

XX年X月X日

推荐第2篇:法院离婚调解协议书

离婚调解协议书

法院离婚调解书范本

男方:年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

男女双方因感情问题本着友好的态度达成如下协议:

1、男、女双方同意离婚。

2、婚生女___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_元整(¥:___元)。抚养费以半年为单位支付,支付时间不迟于当年___日、___。

3、女方有探视___的权利,每周末可视情况接女儿回女方处居住。

4、双方所欠___元整(¥:___元)债务,男女双方各承担___元整(¥:___元)。男方应承担的份额交女方归还债权人。

5、现住址处电器归男方所有,男方自愿补偿女方___元整(¥:___元)。

6、男、女双方位于__区的房产一处,双方同意由女方配合男方在3个月之内出售,出售后10日内男方支付给女方___元整(¥:___元)。

7、本协议第4项、第5项、第6项约定的款项在男方售房后10日内支付给女方。如男方到期后未支付,女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8、男方自愿承担本案诉讼费用___元。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男方:

女方:

日期:

年 日 日篇2:民政局协议离婚与法院调解协议离婚有什么区别

一、民政局协议离婚优点是比较方便,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随时领取离婚证。而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则程序较繁琐,需先立案后开庭再判决,上海地区大部分法院已经把此类案件列为速裁庭,一周即可处理结案。如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办理所需时间一般是十五天至三十天,时间相对较长。

二、民政局协议离婚经济成本低,而法院调解离婚,无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需按照财产标的收费。因此,如果夫妻共同财产有价值几十万元的房产,所缴的诉讼费也需几千元,相对成本较高。

三、从协议的履行方面来看,民政局协议离婚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虽然有效,但是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时,另一方必须向法院另行起诉解决,而协议书中所约定的内容,并不是百分之百得到法律的支持。一旦产生纠纷,仍需法院判决,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通过法院达成的调解协议离婚,有法院下达的调解书,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任何一方不履行法院的调解协议,对方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查封、冻结、甚至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使对方必须遵守协议,更有保障。

四、从协议内容来看,民政局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基本不审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因此,协议书中涉及对财产、子女、债权债务的处分,往往是根据当事人对法律的认识,措词不规范,考虑不周全,极易产生纠纷,留下隐患。

而法院协议离婚,经过律师、法官的层层把关,调解书的每一条款都会逐条进行审查,合法、严谨,并确保今后可供强制执行,没有隐患,更彻底的解决问题。

基本上,民政协议离婚的优点是省时省钱,但一旦产生纠纷,仍需再次诉讼。而法院调解离婚虽成本较高,但优点是有强制执行依据,没有再次纠纷的可能性,一次性根本解决问题。在我们办理的案件中,有三成比例的案件是来自离婚后纠纷,原因多是一方不遵守协议,不履行义务;或是离婚协议本身制定时就有缺陷,如约定不明双方有争议,只得再次提起诉讼。

因此,如果当事人不是必须立即办理离婚,对必要的经济支出有能力承受,有共同财产需要分割、有子女需要约定抚养及探视权,符合以上情形的,律师建议应当在法院协议离婚,对双方权利、义务都是一种保障,这一点对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更为重要。篇3:2015年法院离婚调解书范本

2015年法院离婚调解书范本 ()民字第号

原告:xxx,性别____,年龄____,姓名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汉族,工作单位__________,居住地址___________ 原告:xxx,性别____,年龄____,姓名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汉族,工作单位__________,居住地址___________ 本院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诉被告 ___________(写明案由)一案。依法由审判员xxx适用简易程序公开(或不公开)进行了审理。(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简要事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原告xxx与被告xxx同意离婚

2、婚生子/女xxx由原告xxx/被告xxx抚养,原告xxx/被告xxx每月支付抚养费___元整(大写¥:___元)。抚养费以半年为单位支付,支付时间不迟于当年___日。

3、原告xxx/被告xxx有探视___的权利,每周末可视情况接子/女xxx回原告xxx/被告xxx处居住。

4、双方所欠___元整(大写¥:___元)债务,原告xxx与被告xxx各承担___元整(大写¥:___元)。原告xxx/被告xxx应承担的份额交原告xxx/被告xxx归还债权人。

5、现住址处_(动产)__归男方/女方所有,原告xxx/被告xxx自愿补偿原告xxx/被告xxx___元整(大写¥:___元)。

6、原告xxx/被告xxx双方位于______区_____路_____号的房产一处,双方同意由原告xxx/被告xxx配合原告xxx/被告xxx在___个月之内出售,出售后____日内原告xxx/被告xxx支付给原告xxx/被告xxx___元整(大写¥:___元)。

7、本协议第4项、第5项、第6项约定的款项在原告xxx/被告xxx售房后____日内支付给原告xxx/被告xxx。如原告xxx/被告xxx到期后未支付,原告xxx/被告xxx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8、原告xxx/被告xxx自愿承担本案诉讼费用___元。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员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院印) 书记员___________ 注:

1、本样式供人民法院在当事人一方要求调解而达成调解协议时制作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时使用。

2、“协议内容”,是指当事人自愿达成解决争讼的协议条款。“诉讼费用的负担”,如果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的,可以作为调解协议的最后一项内容予以写明;如果诉讼费用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应当在协议内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

3、离婚调解书经书记员核对无异后,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章。

推荐第3篇:法院调解申请书

法院调解申请书一:

在填写下面的申请表前,本人 保证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了《东莞市人民法院庭外和解制度告知书》的内容,并对自己的申请承担责任。

我申请第 种和解方式(

1、法官助理庭前调解;

2、特邀调解员调解;

3、商会调解;

4、律师和解;

5、保险公司和解)。

申请人:

年 月 日

法院调解申请书二:

请人:姓名(或用人单位名称)性别s0100 地址职务(岗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

地址职务(岗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

事由:因(事由)产生争议,申请调解。

调解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为此,向法院申请调解,请依法调解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法院调解申请书三:

(199)民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云,男,20XX年生,汉族,农民,住江浦县刘新镇孔湾村三组。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征,男,20XX年出生,汉族,学生,住址同上。

法定代理人李云(李征之父)。

上列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李强,南京正宏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列两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袁尚,男,教师,住江浦县新城中学宿舍。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江浦县刘新镇集体商业总店(下称商业总店),住所地江浦县刘新镇街道。

法定代表人朱平,商业总店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康,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祝庆,男,江浦县供销合作社科长,住江浦县供销合作社宿舍。

案由:人身损害赔偿

上诉人李云、李征不服江浦县人民法院(20XX)江民初字第9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撤销原判,判令被上诉人商业总店赔偿经济损失。

20XX年10月12日李云从商业总店购买煤油1公斤,次日晚17时许将其用于照明发生爆炸,致李云、李征父子被烧伤。经医院诊断:李云为左上肢、右下肢10%面积Ⅱ°烧伤;李征头、颈、胸、双上肢13%面积Ⅱ°~Ш°烧伤伴感染。本院法医景德鉴定李征面部损伤属五级伤残。李云父子住院治疗期间,商业总店支付了医疗费1万元。

尔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李云、李征于20XX年5月诉至原审法院,要求商业总店赔偿14万元。原审法院判决李云、李征的诉讼请求后,李云、李征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商业总店赔偿李云、李征经济损失4?2万元。扣除已付1万元,余款3?2万元,本调解书送达之日给付5000元,今年12月31日前给付5000元,20XX年6月30日前给付5000元,12月31日前给付5000元,20XX年6月30日前给付5000元,12月31日前给付7000元。

二、一审诉讼费250元,二审诉讼费50元,合计300元,商业总店负担250元,李云负担50元。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推荐第4篇:论述法院调解

论述法院调解

法院调解,又称诉讼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争议进行自愿、平等的协商,已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

法院调解有利于彻底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减少诉讼程序,同时有利于进行法制宣传、预防纠纷。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法院调解具有广泛的适用性。除了适用特别程序审理以及其他不适于用调解的案件外,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案件都可以适用调解程序。其次,法院调解使用与民事审判的始终,即在庭前、庭审中以及庭审后判决宣告前都可以适用。

关于法院调解的性质,我国采取审判行为和处分行为结合的说法。即法院调解既是当事人之间自主处分诉讼权利的表现,也是法院行驶审判权,结束诉讼的一种方式。据此,就可以清晰地区分法院调解与当事人和解,二者不仅性质不同,效力也因为法院的参与不同。

进行法院调解一定要遵守相应的规则。首要的原则就是自愿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在程序上,即调解的启动上必须遵守当事人自己的真实意愿,法院不可强制。第二,实体上,即调解的具体内容上要遵循当事人的意愿,法院可以提出调解方案,但不可以将其强加于当事人。其次是合法原则。也包括两方面:第一,程序上合法。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法院调解的程序作了详细的规定,人民法院在适用时必须严格遵守。第

二、实体上合法。即达成的调解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不得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再次是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原则。该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在诉讼上的具体体现。

法院调解的启动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当事人主动要求调解,法院准许。第二,法院依职权询问双方当事人,取得双方同意后开始。第三,法院不需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直接进行调节,比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部分案件(婚姻家庭纠纷、劳务合同„„)在审理时必须先进行调解,无需征求当事人意见。

法院调解的过程中,必须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或其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已公开或者不公开的方式进行。调解结束后,如果制作了调解书,双方当事人都签收以后生效。如果没有制作调解书,则达成的调解协议或调解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在上面签字后即生效。达成调解后,诉讼即告终结,同时双方不得就同一争议再另行起诉。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推荐第5篇: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

当事人:田金仙、女、汉族、现年51岁、文盲、铜厂村委会大河边村村民

赵稳书,男,汉族,现年30岁,铜厂村委会大河边村村民

赵稳华,男,汉族,现年24岁,铜厂村委会大河边村村民

大河镇大水昝煤矿

案由:2010年10月10日,大水昝煤矿锅炉工赵石成在煤矿宿舍不幸死亡,大河派出所接到报案后于2010年10月10日及时赶现场进行尸表检验。经检验,全身无伤痕、无中毒迹象,排除他杀、自杀、投毒等人为因素,经征求死者家属意见,不作医学鉴定,初定为疾病意外死亡,大河镇综治中、大河镇派出所、大河司法所、铜厂村委会于2010年10月11日召集煤矿领导及当事人亲宿在煤矿现场调处,死者亲属申请法律援助并获得批准,自愿达成善后处理协议书。

一、死者赵石成的善后处理事宜由大水昝煤矿积极配合亲属处理;

二、死者赵石成在煤矿工作多年,不幸在煤矿宿舍死亡。参照大河煤矿企业工亡和意外死亡的补偿标准,由大水昝煤矿付给补偿费71.6万元(柒拾壹万陆仟元整)、(安葬、包裹及其他费用);

三、双方自协议签字之日起,由亲属领尸离矿,择日安葬;

四、补偿款分两次付清,2010年10月11日18时付30万元(叁拾万元整),剩下的在死者安葬后第二日付清。死者亲属在领款时应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及收据为证;

五、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今后死者家人及亲属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碍煤矿正常生产、生活;

六、本协议书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大河法律援助工作站及双方当事人各一份。

当事人签字:

调解单位:大河镇法律援助工作站

201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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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甲方与乙方就

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意支付乙方一次性赔偿费用元整,(大写)。

二、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三、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此事处理即告终结,乙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相关此事的权利、义务。乙方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五、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六、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七、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公安机关存档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签字)

日 乙方:(签字)

日 见证方:(签字)

撤诉书

年月日在一事,事后经过双方共同调解, 愿意向赔偿医药费及其他费用共计元整,(大写),

自愿撤诉并对的行为表示谅解,不再追究的法律责任。

撤诉人: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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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书

编号:

甲方: _冯世元 (身份证号:__ _ (电话: __ ) 乙方: 郑留阳 (身份证号:__ __ 电话:_ _) 丙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年 月 日,甲方驾驶 车在 与乙方(口 行人、口 驾驶非机动车、口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乙方受伤,该事故中,,甲方承担全部 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 现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于年月日在中国太平洋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1、丙方依据保险合同条款约定核定赔付该案件总赔款共计人民币壹万贰仟圆整(¥12000.00),该赔款包含但不限于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住院伙食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

2、该赔款赔付乙方人民币壹万壹仟肆佰圆整(¥11400.0) 甲方账户:( ) 开户行:

3、该赔款赔付乙方人民币陆佰整(¥600.00) 乙方账户:( ) 开户行:

此协议一式三份,经各方签章捺印后成立,上述金额支付后,协议生效。丙方对甲乙双方的赔偿责任终结,甲乙双方互不追究,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均出于自愿,并且该意思表示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也放弃以任何理由向有关部门提出诉讼、申诉等权利,今后就本事故的其它损失不得追究丙方的其他赔偿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捺印):

日期: 日期:

丙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日期:

(签章)

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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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书

甲方:浙江城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 ××× 丙方: ×××

年 月 日,甲方派遣×××(系 班组员工)到××××××××××××工地工作时不慎受伤,经医院治疗,现已康复出院。甲方已垫付医药费和其他费用共计 元。现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受伤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与浙江城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于 年 月 日解除。

二、劳动关系解除后,甲方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待遇、生活护理费、伙食补助费、医疗费(含后续治疗、康复治疗、二次手术费等)、意外伤害赔偿、未结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

三、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 元。余款(人民币 元)待乙方配合甲方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索赔报销事宜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甲方支付款项以银行出具的转账凭证为准。(注:甲方可委托其他公司或个人支付。) 乙方指定银行帐号: 。

四、乙方承诺配合甲方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索赔报销事宜,索赔报销款由甲方收益。

五、乙方自愿放弃追究赔偿差额权力。

六、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力。

七、除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款项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甲方、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以及该工地所有相关单位和人员)提出任何条件和要求。

八、双方无其他任何争议。丙方×××(系 班组负责人)为本协议见证人;甲方与丙方按双方合同约定比例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

九、甲乙双方承诺:本协议的签订不存在任何欺诈或胁迫等违法行为,双方均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十、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捺印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日期: 日期:

附:×××身份证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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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 解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2013年3月27日在上体育课时,甲方与乙方打架至乙方受伤。为妥善解决相关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打架事件即行终止。同时双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再次滋扰惹事。如发生,一切后果由闹事方承担。

2、甲乙双方应坚持和平友好的原则,严格要求自己,健康成长,认真做人,不再因此产生任何纠纷,确保以后类似事情不再发生,否则自愿接受相关处罚。

3、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且公平合理。

4、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课费和精神抚慰金,家长交通费、误工费等合计人民币元。家长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5、双方在校必须遵守学校的相关制度,努力学习。

6、不能拉帮结伙,再次参与打架等一切违纪违法行为。

7、凡是在校期间,任何一方被打,经调查核实是与另一方相关(直接或间接关系),后果由造事方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一切费用),学校将严肃处理。

8、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清楚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9、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大保当小学存档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家长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甲方家长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乙方家长签字:

年月日

见证人签字:

大保当小学201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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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调解方:名称(姓名)______:性别:______

职务(岗位):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申请调解对方:名称(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职务(岗位):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上列双方因______引起争议,申请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本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请求,经本会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申请调解方:(签名盖章)

申请调解对方:(签名盖章)

调解委员会负责人:(签名盖章)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1篇: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

2013年6月27日,甲方胡聚宝,乙方李能国在昌邑市公园道一号工地发生打架斗殴事件,造成李能国老婆一人受伤,经内部调解,决定一次性解决,医药费、路费、餐费、药费5005元,饭费422元,车费70元,超市购物票78.9元,共计5575.9元。

一、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一次性提供人民币5500元给乙方;

二、在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后,乙方保证今后绝不以任何形式就此事再向甲方要求各种名义补助、补偿等费用,后续事宜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在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此事处理即告终结,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四、协议签字后,双方保证不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向上级司法机关上诉;

五、协议签字后,双方应保证不得因此其他争端,如因乙方原因出现其他事故,后果及相应法律责任均由该方负责;

六、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心实意表现,双方签字之日为本协议生效之时;

七、本协议的甲乙双方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完全明白本协议内容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均对此表示理解并尊重本协议所达成目的,甲乙双方对此处理结果同意;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调人存档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调解人:时间:2013年月日

第12篇: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

甲方:陈娟,女,1969年11月1日生,汉族,住址:江苏省江阴市澄江镇红光村12号

乙方:倪柳萍,女,1977年7月17日生,汉族,住址: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秦皇连洲村26号

租在月城填红旗路75号“娟娟理发店”的甲、乙双方

就使用权发生纠纷,经月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在2011年7月10日前娟娟理发店由乙方经营,房租金、水电费乙方承担。

2、2011年7月10日乙方将娟娟理发店的原有经营设施、用品全部交给甲方;乙方增加的设施、用品,乙方搬走,如乙方到期不搬出,视为乙方放弃。

3、2011年7月10日之后“娟娟理发店”由甲方经营,房租金、水电费乙方承担。

4、本协议为一次性处理,双方将严格要求遵守。

5、本协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月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月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2011年4月27日

第13篇: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

据蚌政2009年2号文件,关于新农村建设中宅基地因建设需要被占用。可以申请宅基地互换的原则。现有本村,村民张其林,张其伟的祖宅被村里主干街道占用。经张集村委会和刘集土地所与村民张其林协商,现将张其林,张其伟的宅基地置换在紧挨着新建的村主干道北侧第一排由西向东第九间开始到第十五间结束。六间宅基地经村里同意由张道生统一代建。以下是代建商张道生(乙方)与张其林(甲方)关于代建协议如下:

一、由甲方付给乙方总承建费人民币叁拾四万整(房屋面积实际使用为480平方米,每平方米造价630元,房屋造价为302400元整。修建下水道费用为17400元整,修建村主干道费用为20000元整。)房子标准长

米,宽

米,高第一层

米,第二层高

米。楼梯建到二楼顶。

乙方承诺在

时候施工,在2012春节前交付使用,如果不能按期交付,则赔付甲方违约金(以一年计算按甲方以付实际金额的百分之五赔付给甲方)。或者甲方有权选择乙方建好的房子。反之甲方不能按期交付工程款,则甲方赔付给乙方违约金(以一年计算按甲方应付实际金额的百分之五赔付给乙方)。甲方与乙方付款方式如下:

一、乙方工程进度进入第一层封顶,甲方付给乙方九万元整。

二、乙方工程进度进入第二层封顶,甲方付给乙方十二万元整。乙方工程进度全部结束,甲方付一次性结清余下工程款。街面下水道另算。

三、如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以次充好,建筑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房子使用3年之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负一切责任。

以上的协议必须遵守,刘集土地所和张集领导共同监督,一式四份,甲方,乙方,村委会,刘集土地所各持一份,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即日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张集村村委会:

刘集镇土地所:

第14篇: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

协议人:,男,汉族,1988年10月10日生人,现住河北省兴隆县 (以下简称甲方)

协议人:,男,汉族,1992年12月18日生人,现住天津市蓟县(以下简称甲方)

协议人:,男,汉族,1990年3月13日生人,现住天津市渔阳镇(以下简称甲方)

协议人:,男,汉族,1987年11月7日生人,现住天津市蓟县时代花园小区(以下简称甲方)

协议人:,男,汉族,1987年月日生人,现住天津市蓟县(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年月日晚时左右在因琐事发生打架,在双方争执过程中将头顶左侧、左小臂处造成伤害,经法医鉴定乙方所受伤情已构成轻伤,为此乙方共在蓟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天,开支医药费元,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此事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由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各项费用共计元,该费用包括乙方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法医鉴定费、就医交通费及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在甲乙双方在此协议签字按手印时由甲方给付乙方,并由乙方给甲方出具收据。

二、自此协议签字按手印后,此事即为解决完毕,自此之后乙方的身体及伤情再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自愿放弃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并建议相关机关免除对甲方的处罚。

四、此协议系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并无任何欺诈胁迫之行为。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安机关存档一份,此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见证人:

年月日

第15篇: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

甲方: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地址: 福州市817中路602号联系电话: 0591-83947180林炳贵性别:男住址: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南少年宫路南八弄10号 联系电话: 13859666399与当事人关系:母子邮政编码:□当事人本人、□法定监护人、□委托代理人、□其他直系亲属:儿子甲乙双方就石娇霞(身份证号码:352221194103260028)于2013 年 10月 7

日在甲方探视期间不慎摔倒,从而出现争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倒,当时无任何不适,未在意。2013年10月10日因腹胀不适就诊我院,检查发现第九肋骨骨折。患方以在我院摔倒导致肋骨骨折为由向我院监审科投诉。

2、甲方已经告知乙方发生争议后其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解决争议的所有合法

途径,如: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但乙方自愿放弃就本争议其所享有的上述权利。

3、考虑对方的实际情况,甲方决定一次性补偿对方人民币共计伍仟圆整

(5000.00)。

4、自甲方补偿后,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

5、本协议一式料。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16篇: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

甲方:浙江城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年月日,甲方派遣×××(系班组员工)到××××××××××××工地工作时不慎受伤,经医院治疗,现已康复出院。甲方已垫付医药费和其他费用共计元。现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受伤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与浙江城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于年月日解除。

二、劳动关系解除后,甲方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待遇、生活护理费、伙食补助费、医疗费(含后续治疗、康复治疗、二次手术费等)、意外伤害赔偿、未结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元。

三、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元。余款(人民币元)待乙方配合甲方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索赔报销事宜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甲方支付款项以银行出具的转账凭证为准。(注:甲方可委托其他公司或个人支付。) 乙方指定银行帐号:。

四、乙方承诺配合甲方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索赔报销事宜,索赔报销款由甲方收益。

五、乙方自愿放弃追究赔偿差额权力。

六、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力。

七、除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款项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甲方、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以及该工地所有相关单位和人员)提出任何条件和要求。

八、双方无其他任何争议。丙方×××(系班组负责人)为本协议见证人;甲方与丙方按双方合同约定比例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

九、甲乙双方承诺:本协议的签订不存在任何欺诈或胁迫等违法行为,双方均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十、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捺印即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日期:日期:日期:

附:×××身份证复印件

第17篇:调解协议书

调解申请书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

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纠纷事实及申请事项:特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

申请人(签名)登记日期年月日1

调解申请书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

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纠纷事实及申请事项:

特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

申请人(签名)登记日期年月日

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人姓名和职务):纠纷简要情况:经调解,于年月日达成如下协议:协议履行情况:

因调解不成,于年月日告知当事人因,决定不受理该纠纷,告知当事人。

登记人(签名)登记日期年月日 纠纷类别:编号:

调查笔录

时间:地点:事由:参加人:被调查人(签名)调查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被调查人笔录:

调解笔录

时间:地点:事由:参加人:当事人(签名)调解员(签名)参加人(签名)记录人(签名)当事人笔录:

人民调解协议书

编号: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人姓名和职务):纠纷简要情况: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本协议一式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人民调解委员会印) 调解员(签名)年月日

回访记录

当事人调解协议编号回访事由回访时间回访情况:

回访人(签名)年月日

第18篇: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模板

第一篇: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模板

甲方: 乙方:

事故经过: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许,____驾驶黑____号“江淮”牌中型普通货车在202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老依兰桥处时因超载并未确保安全车速行驶导致侧翻。造成车内乘坐的被害人____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损坏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以上事实有延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延公交认字第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予以证实,该事故认定书认定黄宪南负事故全部责任,被害人____无过错行为。

现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先赔偿乙方各项经济损失100000元整,由甲方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余款_____万元由甲方在5年内还清,每年支付乙方_____元,于每年的4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本协议签订并全面履行之后,乙方认可甲方已赔偿受害者全部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再无其他任何纠纷,乙方保证不得就本次交通事故再次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3、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出具收款收据给甲方或其代理人。对于甲方在此次事故所造成的伤害,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方同意出具谅解书给甲方。

4、甲方在未全部清偿上述款项前,不得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否则乙方有权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并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

5、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之后,

双方必须按协议履行,如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0000元

6、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民法院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人民调解协议书模板

甲方:邹××,男,1973年4月13日出生,汉族,兰州××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现住兰州市××路××号

乙方:兰州××大酒楼,地址兰州市××路××号。

负责人:张××,该酒楼经理。

丙方:兰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兰州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刘××,该公司董事长。

二00七年×月××日凌晨,兰州××酒楼雇员肖××、曾××、王××、曹××与人斗殴误将在酒楼就餐的邹××打伤,造成邹××右眼永久性失明。事件发生后,肖××

等四人潜逃至今下落不明。调解协议书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甲乙丙三方就邹××伤害赔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就甲方被误伤致残一事,乙方认为除直接肇事者外,自身也有一定责任,并愿就甲方受伤致残一事予以赔偿。

二、乙方的赔偿金额总数为人民币贰拾壹万伍仟元整,主要为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考虑到乙方的具体情况,甲方愿放弃其它赔偿要求。

三、乙方付款方式为:全部现金付款。本协议生效后,六月底以前向甲方交付现金×万元,其中五天内先付×万元,余下×万元六月底前付清。七月×日前付×万元,八月×日前付×万元,九月×日前付完最后×万元。逾期未付,乙方应承担未付部分的违约金每日千分之一。调解协议书

四、丙方作为乙方的物业管理单位自愿担保本协议的执行。

五、乙方赔偿后,甲方将不再就此事提起诉讼。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六、乙方及担保人有权追究本案几名肇事者的民事责任。但乙方是否追究,不影响本协议执行。

七、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乙、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调解员

人民调解委员会

2016年X月X日

第19篇:调解协议书

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书

宜市工商伍 调〔 〕号

投诉人:

电话:

住 址:

单位: 委托代理人:

电话:

被投诉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话:

地 址(经营场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有关规定,本局(所)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调解书生效后无法执行的,消费者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投 诉 人(签名):

被投诉人(签名):

调 解 人(签名):

年 月 日(印章)

第20篇: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

( )字第 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基本情况)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引起争议,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本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经本委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写明协议的内容,并应当注意履行顺序和可执行性)

上述协议经本委审查,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会议成员签名并加盖本调解委员会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该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的,此部分应写明:本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会议成员签名并加盖本调解委员会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该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被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 调 解 员:(签名) 调 解 员:(签名)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年××月××日 (调解委印)

书 记 员:(签名)

法院调解协议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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