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书
甲方: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地址: 福州市817中路602号联系电话: 0591-83947180林炳贵性别:男住址: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南少年宫路南八弄10号 联系电话: 13859666399与当事人关系:母子邮政编码:□当事人本人、□法定监护人、□委托代理人、□其他直系亲属:儿子甲乙双方就石娇霞(身份证号码:352221194103260028)于2013 年 10月 7
日在甲方探视期间不慎摔倒,从而出现争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倒,当时无任何不适,未在意。2013年10月10日因腹胀不适就诊我院,检查发现第九肋骨骨折。患方以在我院摔倒导致肋骨骨折为由向我院监审科投诉。
2、甲方已经告知乙方发生争议后其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解决争议的所有合法
途径,如: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但乙方自愿放弃就本争议其所享有的上述权利。
3、考虑对方的实际情况,甲方决定一次性补偿对方人民币共计伍仟圆整
(5000.00)。
4、自甲方补偿后,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
5、本协议一式料。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
《调解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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