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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9 00:41:55 来源:工作心得体会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发展党员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是高校党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的组织工作的一项经常性的任务。在高校建设一支高质量的、又红又专的、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的党员队伍,是把高校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政治核心的组织基础和保证。对于扩大党的影响,提高党的战斗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因此,党支部必须将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要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一、积极分子队伍的扩大

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党的后备力量。这支队伍的规模和素质,直接决定着发展党员的数量和质量。只有不断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经常保持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发展党员工作才有坚实的基础。因此,加强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关键。

(一)建立积极分子队伍。这支队伍的来源和组成有三种情况:一是从已经写出入党申请书的同志中挑选;二是注意发现靠近党组织并有进步要求的同志,特别是对那些基本素质比较好,有入党愿望,但不知怎么申请入党或认为自己条件不够对入党有些顾虑的同志,党组织要积极帮助教育,及时把他们吸收为积极分子;三是通过共青团组织的推荐,把优秀的共青团员和团的干部吸收进来。

要求入党一般要由本人向党组织正式提出书面入党申请。入党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写入党申请书一般有以下基本内容:

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2、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优缺点;

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4、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申请书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一般应交给本人所在单位党支部,由组织委员负责管理。申请入党的同志提出入党申请后,党支部要在一个月内派人与其谈话,了解其申请入党的动机和对党的认识,同时帮助其分析存在的缺点,明确作为一个党员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申请人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因为在争取入党的过程中,自己在想些什么,对照党员标准还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等,需要让党组织了解,以得到党组织的帮助。 建立申请入党人档案。党支部应把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申请入党人造册登记,建立档案,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管理,并及时将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有关材料归档。申请入党的同志提出入党申请后,党支部要在一个月内派人同申请入党人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有:

1、了解和端正申请入党人的入党动机。

2、了解申请入党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鼓励肯定其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3、了解申请入党人的经历和家庭情况。

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1、听取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小组的讨论意见;

2、听取其他党小组的意见,或找一些党员了解情况;

3、听取其所在单位领导的评价和党外群众的意见及反映;

4、对反映出来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负责了解情况,做出正确的评价。

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其程序主要为:

1、介绍申请人的入党愿望及其有关情况;

2、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党小组长向支委会汇报小组讨论意见;

3、支部组织委员介绍团支部推荐意见和其他党小组的意见,以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

4、支委会讨论形成意见,记录在支委会记录本上。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党支部应及时将申请入党人的材料以及支委会讨论意见上报党总支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党总支同意后,并通知党支部,发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并把申请入党人的材料退还党支部。

党支部接到党总支同意备案的批复后,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及时找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入党人谈话,通知他正式进入考察期,教育他正确对待党组织的考察,以实际行动表明自己对党组织和党的事业的忠诚,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同时,帮助他严肃、认真的填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的第

1、2页的栏目;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小组、团支部、党支部(党总支)要填写好该表第

3、4页的栏目。《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归档,并督促有关组织和个人适时按要求填写好表中相应的栏目。

二、积极分子队伍的培养、教育、考察

(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由入党积极分子到符合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不是一个自发过程。这就需要有一个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阶段。这是提高新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

1、指定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①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向上,端正入党动机; ②经常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③在入党积极分子符合入党条件时,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2、经常性的培养教育要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党的中心任务,对他们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知识、党的基本路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及怎样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等内容的教育。教育途径有:①培养联系人负责经常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个别帮助;②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列席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参加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以及参加党内其他有关活动;③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他们完成工作的情况,给予帮助和指导,使他们在实践中改造世界观,在联系群众中负起一个党员的责任,增强党员意识,锻炼工作能力,尽快成熟起来。

3、定期考察

①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每季度要进行一次考察,主要由培养联系人负责。党小组要协助党支部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学习和社会表现等情况。特别要注意从动态的角度,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在上述这些方面的变化情况,有什么进步提高。考察的方法可以多种多样,例如通过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等。

②每考察一次,党支部都要根据培养联系人的意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具体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培养教育的意见和措施,并通过培养联系人,向入党积极分子指出缺点和不足,提出需加以改进的具体要求。教育积极分子正确对待组织的考察,以实际行动表明自觉接受考察的态度。

③每次考察后,培养联系人都要及时将考察结果如实地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相关栏目内。

(三)党组织对积极分子要开展经常性、系统性的教育,及时安排参加党校短期集中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以及怎样做一名共产党员的教育等。通过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确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和奋斗目标,提高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前必须参加党校组织的短期培训,接受比较系统的教育。培训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无《结业证书》者,一般不能被发展入党。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四)确定发展对象

1、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后,按下列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①培养联系人向党支部汇报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②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单位的党小组要认真负责的对其进行评价,向党支部提出意见。党支部广泛征求其他党小组的意见,并召集全体党员,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同意列为发展对象”和“不同意列为发展对象”的测评。③征求党外群众意见。党支部应召开党外群众座谈会,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党支部要进行调查核实,并把有关情况向群众反馈。④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汇报和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可列为发展对象。⑤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由总支委员会审议,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意见。⑥对教工入党积极分子,党总支向校党委汇报被列为发展对象的情况。校党委审议,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意见。

2、对于外地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如在原单位已经过了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经原单位党组织全面考察,确认已经具备党员条件的,经过一段时间,则可列为发展对象。

(五)制定发展计划

党支部每年12月份要在深入调查和全面分析积极分子队伍状况的基础上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逐个排队,确定第二年的发展对象,报党总支。各党总支在对积极分子队伍总体状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制定第二年的发展计划,并填写组织部下发的《ΧΧΧΧ年计划发展对象情况统计表》,上报组织部。

各支部每半年要对发展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将个别因情况不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调整出来,将其他够条件的积极分子补充进来。

(六)党支部要求发展对象递交个人思想总结和自传。

个人思想总结和自传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主要内容是:

1、对党的认识,对共产主义的认识,入党动机,在争取入党过程的思想变化,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主要表现;

2、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当前形势和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和态度;

3、现有的主要缺点,对缺点的认识和努力方向;

4、个人主要履历,政治历史和在历次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和态度;家庭主要成员的政治历史及现实表现;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5、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撰写时应注意:一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谈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不能简单地照抄报刊上的内容;二要实事求是,对党忠实老实,不能隐瞒和伪造;三要突出重点,文字简洁明了。

(七)确定入党介绍人

1、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一般来说,应由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有利于培养、教育工作的连续性。

2、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以及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的党员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一般不宜做入党介绍人。

3、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①认真了解被介绍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个人经历及家庭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如实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

②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对其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其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③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④认真负责地在《入党志愿书》中的“入党介绍人的意见”一栏中填写自己的意见。

⑤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并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对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考察情况。

(八)认真听取各方面对积极分子的意见

认真听取各方面对积极分子的意见是保证党员质量的重要措施。要认真听取本支部党员、团支书、一般群众的意见。对大学生也要征求班主任及主要任课老师的意见,对高年级学生和研究生还要征求有关教研室和导师的意见。以利于支部全面了解和正确认识发展对象的表现情况和觉悟程度。听取意见应通过召开座谈会或个别交谈的方式进行。

(九)政治审查

党组织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没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的主要内容是:①本人基本情况。②个人简历。③提出入党申请情况,参加党课、业余党校学习情况。④历次重大政治运动中的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⑤本人政治历史的审查情况、奖惩情况、直系亲属、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和有关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查阅档案需要通过系党总支开具介绍信到人事档案室查阅;做函调需由系党总支发外调函。

外调函是党组织通过函件的形式调查了解党员发展对象亲属的政治情况及发展对象在原工作单位的政治表现情况,从而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必备文件。发展对象父母健在的必须要有父母双方工作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政治证明材料(在农村的由村党支部出具,乡镇党委盖章有效)。如果父母下岗,由父母居住地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外调函由支部委员(一般由组织委员)到党总支填写相关登记材料,并负责签发。

(十)支部责成一名支部委员,找申请人谈话

进一步了解他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觉悟程度,以及其他需了解的情况。

(十一)党支部认真讨论并初步决定发展时间

支委会和介绍人向支部大会汇报对发展对象的考察、政审意见。支部党员根据党员标准和发展对象的全面情况,充分发表意见,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初步决定发展时间。

(十二)向党总支汇报发展工作计划

党支部内部统一认识后,要向党总支汇报全面的情况,征得党总支同意,并领取《入党志愿书》。正式汇报支部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申请报告。

2、政审综合材料,外调材料。

3、《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日常工作文字材料(如谈话记录、思想汇报、个人小结等)

4、党校培训《结业证书》。

直属支部要向党委组织部汇报。

(十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之一,必须严肃认真对待。党支部向发展对象发《入党志愿书》的同时,要进行对党忠诚老实的教育,并将《入党志愿书》中各个项目及其包括的内容解释清楚,严格按《入党志愿书》里“说明”填写。要求《入党志愿书》的内容真实,不可有任何隐瞒和虚假。可先打好草稿,经支部有关负责同志审查后,再正式填写。《入党志愿书》中的每一栏都要填写清楚,没有内容可填的项目,要写上“无”字,不能有空白,也不能划“/”。并必须贴上本人近期一寸照片。填写不下的项目可以另外附纸填写,但必须注明是附属哪个栏目的内容。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l、“姓名”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

2、“民族”填写全称。

3、“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县(市、区)。

4、“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得填写“相当xx学历”。

5、“单位、职务或职业”,无单位、职务的,填写职业。

6、“现居住地”填写现固定居住的详细地点。现役军人中的入党申请人不填写。

7、“入党志愿”着重填写本人对党的认识、思想发展过程和对入党问题的态度。

8、“本人经历(包括学历)”从上小学填起,起止年月要衔接。“在何地、何单位”要写全称。“任何职”应写明主要职务。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自学考试等学习的,都应填写;取得学位的在相应栏目中注明。“证明人”填写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一同学习、工作过的人。

9、“何时何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联,任何职务”和“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中的“何地”,应填写到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

10、“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要写明受奖励的时间。经何单位批准、获奖名称、享受待遇等。

11、“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填写受到党纪、政纪。团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经组织复查被平反纠正的不需填写。

12、“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主要填写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在其他栏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

13、“入党介绍人意见”,填写介绍人了解和掌握的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思想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对是否同意其入党表明意见。

14、“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入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填写参加大会的具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讨论的情况、采取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等。

15、“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填写党委委员或组织员通过谈话了解到的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基本知识是否了解,入党手续是否符合规定,谈话人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和是否同意其入党的意见等内容。

16、“基层党委审批意见”,填写党委是否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注明预备期从何年何月何日起至何年何月何日止。

17、“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填写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指出其存在的缺点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写明支部党员大会表决的情况。

18、“备注”填写在吸收有关人员入党,需要提高审批权限的情况下,县级以上党委的审批意见;填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和预备党员因故去世等情况。

(十四)支委会审查及接收预备党员前的准备工作

1、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党支部委员会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的情况汇报,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问题进行审查,确认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手续完备后,决定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并草拟好支部大会决议。决议的内容主要是根据党员条件扼要说明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①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情况;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及觉悟程度;③历次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及对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态度;④工作、学习表现;⑤主要优缺点及努力方向(必须明确写出缺点,不能以提希望代替写缺点)。

2、在召开支部大会前,还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确定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时间、地点及内容。

②提前通知支部每个党员、发展对象、列席会议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有关人员。

③支部组织委员将支委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谈话了解的情况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等,整理成书面材料,以便如实的向支部大会报告。

④支部负责人(或介绍人)找发展对象个别谈话,指导其作好向支部大会汇报的准备,并且正确对待可能提出的批评,甚至做好不被通过的必要思想准备。

⑤布置会场。若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应事先做好表决票。

(十五)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如果一次讨论的人数在两个以上,应逐个讨论表决,支部讨论大会要认真纪录。可邀请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接受教育。

1、主要程序是: ①党支部书记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提出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

②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③介绍人和党小组长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④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并表明支委会的意见。

⑤党员讨论,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充分发表意见,并表明是否同意发展其入党。

⑥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的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如果在讨论中持不同意见的人的分歧较大,可暂缓表决,暂时休会,待条件成熟时,再提交下一次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⑦支部负责人宣读支部大会的决议草案(在草拟好的决议中加上本支部应到人数——正式党员数、实到党员数、表决结果、日期),经讨论后形成正式决议。发展对象表态,谈自己对大家提出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

2、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注意以下注意事项:

①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如果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少于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虽然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也应改期召开。

②发展对象和介绍人必须始终参加支部大会。如发展对象因故不能参加大会应改期召开。支部大会表决时,发展对象不必退席。如遇特殊情况,两名介绍人中有一人不能出席会议,该介绍人应在会前向党支部作认真负责的介绍,表明态度。如果两名入党介绍人都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

③一般由组织委员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主要内容是: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表现;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材料进行审查的情况;其他需要向支部大会说明的情况。

④要充分发扬民主,让与会的每一名党员都充分发表意见。讨论时,党员给发展对象提出问题,支委会、介绍人和发展对象应予以解答。

⑤在表决前和表决时,任何人不得以暗示、串联等方式授意他人同意或不同意。

⑥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讨论一个,表决一个。 ⑦如果发展对象经支部大会表决,不能接受为预备党员的,其《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由支部保存,并要注意切实做好发展对象的思想工作。

四、预备党员的报批

(十六)填写支部大会的决议,将有关材料上报审批。

1、将支部大会形成的正式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2、向上级党委(党总支)上报审批材料:①《入党志愿书》;②入党申请书、自传;③政审综合材料及有关外调材料;④《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⑤党校培训结业证书;⑥发展对象平时的重要汇报材料。(校党委授权各学院(系)党总支可以审批学生党员;教职工发展对象的材料,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查后上报党委组织部并由校党委审批。

(十七)、党委派人找发展对象谈话

党委组织部审核发展对象入党材料之后,在党委审批之前,党委要派组织员(或党委委员)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作进一步考察。谈话后,谈话人应将谈话的主要内容、主要看法以及自己对发展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中有关栏目内,并向党委汇报。

(十八)、党委审批

1、审批预备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把关。按照党章和《细则》的规定,预备党员必须由校党委(接受授权的党总支)审批。

2、校党委(党总支)对经党支部讨论通过的新党员进行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碰头会、联系会或委托党委职能部门代行审批预备党员,更不能个人说了算。参加审批党员的党委委员(党总支委员),必须超过半数,否则,应改期召开。如果在同一次会议上讨论审批两个或两个以上预备党员时,应逐个讨论和表决。

3、及时讨论、审批。党委(党总支)必须在党支部上报后的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校党委(党总支)审批后,要及时填写《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和填写《入党通知书》,及时通知预备党员所在党总支、党支部。

(十九)校党委(党总支)审批后,党支部需做的工作。

1、党支部接到批复的意见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并将其编入党小组。同时,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应找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同志谈话,教育他们自觉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预备期间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考察,争取按期转正。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同志,应向本人说明未被批准的原因,肯定其优点,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鼓励他继续努力,争取早日入党。

2、要求入党介绍人作为联系人继续做好对其介绍入党的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

(二十)组织预备党员宣誓

党章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党委组织部或党总支每年“七?一”前组织全校性的新党员宣誓大会。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二十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

1、党支部应明确要求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继续担负培养联系人的责任,经常谈心,及时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批评和教育,帮助其改正。

2、党组织应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通过集中培训、上党课和党内生活的锻炼,使他们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党性,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3、党组织应吸收预备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并根据预备党员的情况和特点,分配给他们适当的社会工作、群众工作,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通过及时了解他们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看他们能否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能否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党支部应委托入党介绍人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并形成文字考察材料报支部。预备党员每半年要向党支部作一次书面思想汇报。

5、党支部应根据入党介绍人的文字考察材料、预备党员的书面思想汇报和党小组意见,每季度对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其改正。

(二十二)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快要满时,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并把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主要优缺点向党支部作出比较系统、全面的书面汇报。对预备期满本人未及时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党支部要及时提醒他提出转正申请。如果经党组织教育后,仍不提出申请或本人提出不愿转正的,党组织经查明原因后,确属不愿意继续当党员的,经支部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党小组提出意见。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所在党小组应及时讨论,并向党支部提出其能按期转正的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党支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并把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作为衡量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重要依据。

4、支委会审查。党支部要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申请、党小组的意见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以及在预备期间对其进行教育、考察的情况,召开支委会进行综合分析,认真研究和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对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党支部要慎重研究,在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前,必须先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情况和处理意见。

5、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为预备党员,应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和入党介绍人应到会。

支部大会的程序是: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2、入党介绍人汇报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3、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提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4、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其能否转为预备党员的意见。

5、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决议。决议主要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党员应到、实到会议的人数,表决结果。

6、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态度。

7、支部大会做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决议后,支委会要将有关决议分别填入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中的有关栏内,经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进行审查、审批。

(二十三)上级党组织审批

1、校党委授权各学院(系)党总支可审批学生预备党员转正。教职工预备党员转正,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查后上报党委组织部并由校党委审批。

2、校党委(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必须经党委(党总支)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代表党委进行审批。审批两个或两个以上预备党员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和表决。

3、党委对支部上报转正的预备党员,凡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预备期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又不得少于半年。

4、对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党支部要具体地向他(她)说明延长的原因,帮助其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党员,经过延长期的教育和考察,若具备党员条件,可转为正式党员。

5、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关系到预备党员的政治生命,一定要有事实根据,理由要充足,并要做好本人的思想工作。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是党的纪律处分,只是说明其尚不具备党员条件,党组织仍要关心他们的进步。一旦具备条件,可以重新入党。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党组织应将有关情况在《入党志愿书》中写清楚。

6、党委审批后,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填入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中有关的栏目内,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报批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找本人谈话,告之党委审批结果和党龄从预备期满转正之日算起,并鼓励其继续努力。

党委审批结果,应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六、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组织员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其档案材料也按上述规定办理。

推荐第2篇:发展党员工作

成都市新津工商局2011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支部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重要任务,是党支部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结合我局今年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严格遵循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以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增强党员队伍的活力为目标,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依据,以发展工作业务骨干入党为重点,以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为保证,着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当、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进一步增强我局党员队伍的活力,为开展好工商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至少培养1名入党积极分子作为重点发展对象,在保证质量和改善结构上下功夫。

三、基本措施。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以保持党的先进性为立足点,始终把发展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整体水平。

(一)落实基础工作,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立一支素质高、数量足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直接关系到发展党员的质量。

(二)规范发展程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要全面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各项要求。

(三)强化教育管理,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要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认真制定和实施预备党员教育培训计划。要根据预备党员的特点,促使他们不仅在组织上入党,而且真正在思想上入党。要坚持发展对象每季度一次、预备党员每半年一次向党支部作书面思想汇报,党支部每季度讨论一次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情况制度,并采取压担子、交任务等办法,有意识地让新党员承担一些急、难、险、重任务,让他们在实践锻炼中不断增长才干,加强党性修养。?

(四)加强督查指导,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要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发展新党员质量,为中国共产党增添新生力量。

推荐第3篇:发展党员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 发展党员

作 工

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老党员生活补贴 发放工作

老党员生活补贴 发放工作

党内生活基本制度党内落实工作

生活基本制度落实工作

推荐第4篇:发展党员学习心得体会

发展党员学习心得体会3篇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下面是发展党员学习心得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篇一:发展党员学习心得体会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重要任务,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党章》和《中共XX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操作流程〉的通知》(XX工委发〔20XX〕36号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党总支工作实际,现将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严格遵循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以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增强党员队伍的活力为目标,以《党章》和《中共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操作流程〉的通知》为依据,以发展工人、居民、知识分子和干部中的优秀分子入党为重点,以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为保证,着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当、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进一步增强我区党员队伍的活力,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措施。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以保持党的先进性为立足点,始终把发展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整体水平。

1、落实基础工作。做好发展党员的基础工作,严格发展党员的质量。

2、规范发展程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全面贯彻《党章》的各项要求。

3、强化教育管理,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为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年初支部认真制定了发展党员计划,根据不同行业、岗位、地域、年龄、文化的预备党员的特点,促使他们不仅在组织上入党,而且真正在思想上入党。坚持预备党员积极向党总支作思想汇报,党总支每季度讨论一次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情况制度,并采取压担子、交任务等办法,有意识地让新党员承担一些急、难、险、重任务,让他们在实践锻炼中不断增长才干,加强党性修养。

4、把握政策导向。强化新的社会阶层新党员的教育管理,不断提高新党员综合素质;努力扩大新的社会阶层入党申请人和积极分子队伍,切实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培养。

5、加强督查指导,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发展新党员质量。为中国共产党主入新鲜的生命军。

20XX年,我社区党总支积极分子转预备党员1名,预备党员转正2名。

篇二:发展党员学习心得体会

党的XX大报告提出,要用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如何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党员的质量,是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务工作者的历史责任和使命。

根据自身的真实经历谈一下如何发展党员。

这个问题好像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发展党员应该按照章程,按照规定,按照程序,按照原则进行。大家都知道的不用细说,我谈的是某些单位在发展党员中,普遍存在着\"重发展轻考察\"、\"论资排辈\"等现象。针对如何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谈几点看法。

一是要健全发展党员制度体系。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有助于在实际工作中规范操作,明确责任,接受群众监督,有助于检验新党员的群众公认度,有肋于多渠道把好入口关,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如\"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等等,把发展党员的整个过程放在阳光之下,放在百姓眼前,吸收党员时不仅在党内充分讨论,而且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实现发展党员\"透明化\",杜绝违规操作和暗箱操作。

二是发展党员要与工作能力和实际表现紧密联系。\"论资排辈\"是大部分单位发展入党积极分子、确定重点培养对象、确定预备党员的依据,也是大部分人认为是理所当然的\"硬道理\",甚至是有些单位以上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为标准来确定,发展党员应该是什么标准,什么程序,什么原则呢?个别单位的标准和原则简直让人无语!发展党员应该看重实际能力、现实表现,工作能力强、政治意识强、工作作风踏实、业务素质高的优秀人才应该优先发展、重点培养,要坚决鼓舞他们的入党积极性、工作积极性,而不是消磨他们的斗志,打击他们的积极性!

篇三:发展党员学习心得体会

经过三天的发展党员的培训,对党的认识有了更近一步了解。这次培训不同于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这次的形式更加多样化,不仅仅是通过讲课传授知识,还有通过看影片,组内讨论,和最后的交流,从各个方面然我们对党的知识来进行认识。

11月14日上午第一堂课是攀枝花学院党委组织部部长湛红艳老师给我们讲了关于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使我对党内政治生活有了深刻的体会,知道了党对每一个党员提出的要求。1979年3月19日,中央向全党公布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草稿),经过一年的完善,作了7次修改,1980年2月29日,党的十一届五中正式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准则》共有12条,概括为(1)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

(2)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3)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4)坚持党性,根绝派性;(所谓派性是指一部分党员背着党有组织地进行与党的路线决议先背离的活动)(5)要讲真话,言行一致。(6)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

(7)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8)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9)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10)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11)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12)努力学习,做到又红又专。现在我虽然还没有成为一名党员,但我还是会一个党员的标准来要求我自己,努力学习,遵守党的各项准

则。第二堂课则是由副部长李东老师讲解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的工作细则》,还再次强调了入党的条件及步骤,使我明白了国家对党员的要求现在是如何的严厉,我们要想入党,就应该努力学习,争取早日入党,为中国做出自己的贡献。

11月14日下午,观看了《天上的菊美》这部影片,它讲述了以为藏区基层工作人员,菊美多吉,大学毕业后再高原工作,然而因劳累过度,最后奉献出自己生命的故事。菊美在工作中总是亲力亲为,事无巨细,除了修路,修桥等大的利民项目外,老百姓的家庭利益都事必躬亲。比如格朗大叔的牛丢了,村民的女儿生病了,砂石厂老板拖欠工资等事情。他就是这样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员,最终因劳累过度累死在车中,年仅三十三岁。他用自己短暂的一生,让我们看见一个共产党员的信仰和宗旨。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共产党的最高宗旨。这部影片让我明白党性与人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做一名合格的好党员,首先要做一个有情有义,表里如一,放下架子和自身利益,关心群众热爱工作的人。也让我坚定了入党信念,端正了入党动机,以后我也要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好的共产党员。

11月15日上午,攀枝花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尚

志老师和党委宣传部部长王明辉老师讲解了党章和党员的权利

与义务。李尚志老师以中国发展的历史详细而生动地讲解了党章。让我明白中国共产党是真正为人民所需要的,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而部长王明辉老师引经据典,以学校发生的事件为例,党员学习心得形象生动的讲解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的主要内容。让我明白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其实与我们息息相关,并且我们热烈的讨论了对其中心思想的认识,让我对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有了更深的了解。在我看来,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是基于普通人的基本生活标准的发展而来,比如说,八项权利中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在我们的生活中也真实存在。作为中国共产党我们不仅要坚决实现党员的义务,也要对党员应享有的权利进行捍卫。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共产党的行为更是被人民看在眼里,所以我们一定要坚决执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准则。

11月21日上午,我们认真学习了年轻人如何面对这个时代——几个社会热点问题剖析,其中包括如何看待二次世界大战,尤其是中日战争的历史?如何认识人民共和国前后两个三十年的历史?如何看待中华民族和中华民族的历史?苏共全盘否认民主历史教训是什么?以及关于价值观的问题和社会发展道路的问题的讨论。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学习,我认识到我们新的青年一代一定要牢记历史,不忘历史的屈辱,国家及民族的发展,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对社会未来发展的正确认识。青年不能忘记历史,国家的根本就在历史上。上午我们也学习了共产党的青年担当,作为一个向往着成为共产党的青年,同时也做为当代大学生,我更应该牢记历史使命,学好知识,认真实践,不断总结,提升能力,干好工作,报效国家,成就自己,振兴中华。

11月21日下午,我们进行了关于学习共产党知识的演讲,通

过这次演讲,我看出了自己与优秀党员的区别,也让我明白作为当代大学生应该有的担当,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同学们深情地讲解了党的历史,党的权利与义务,光荣的共产党,作为青年的担当等等。

通过几天来对共产党的历史进行的认真而深入的学习,我明白现在的自己做的还不够好,我要为将来成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奋斗,这需要我认真学习,坚持不懈的进行体育锻炼,好的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也是为我以后对于党的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虽然这一次的党员学习告一段落,但我也不会因此而对党的工作不闻不问,我会坚持看社会新闻,关注党和国家的社会动向,认真的做好党下发的任务,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推荐第5篇: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2、本人尚未提出书面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工作骨干,基层党组织应主动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二)党支部──登记造册

对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的申请入党人,党支部要及时填入《党支部工作手册》专门栏目(第十项《申请入党人员登记表》)中,列入培养计划,并于当年底指定时间内(通常为11月份的年统前)上报。同时,党支部要经常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和帮助指导。

(三)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对已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参加本支部所在部门(单位)工作1年以上、再经过一定时间的教育培养(原则上为1年)、各方面符合条件的“申请入党人”,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提名推荐,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指定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同时,填入《党支部工作手册》专门栏目(第九项《重点培养发展对象登记表》)中,以备查考。

(四)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在当年底指定时间内(通常为11月份的年统前)统一上报区级机关工委,同时申领并为其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此表由党支部统一保存。

(五)团支部──“推优”

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的名单,填写推荐对象的审批表,报机关团工委审定;机关团工委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部门党支部推荐。

(六)党支部──教育培养

1、编入入党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2、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或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3、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4、人员较多的单位可由支部自行组织先期培训。

(七)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申请人──定期汇报和考察

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上交1篇书面思想汇报;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进行定期考察,由培养人按季度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

(八)区委组织部──集中培训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由区委组织部统一集中培训,通常安排在每年的

三、四月份进行,培训时间一般为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的发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证书》。此证书由党支部统一保管,履行手续时装入预审材料档案袋。

没有经过集中培训,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发展入党。

(九)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正式列为“发展对象”,并于当年底指定时间内(通常为11月份的年统前)上报区级机关工委审批。至上报时考察尚未满1年的,不得提前上报。

(十)党支部──政审

经区级机关工委批复列入年度发展计划的发展对象,党支部要进一步加强培养考察。同时,在考察期满前,进行并完成政治审查,有关材料在报送预审时一并装入预审材料档案袋。政审具体内容为:

1、申请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一贯态度;

2、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89年*”和“取缔法轮功”等重要政治时期的表现;

3、申请人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一般指父母、配偶、子女和抚养其成长的亲属)的基本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办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时进行函调(函调信由机关工委统一印发)和外调。调查完成后,要形成完整的文字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十一)党支部──入党公示

对于发展对象,党支部要在其所在部门进行入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党支部形成《入党公示结论》,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十二)机关工委──预审

预审所必需的材料有以下9项:

1、党支部建议发展的综合报告;

2、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

3、《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4、本人历次思想汇报;

5、《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证书》;

6、党支部政审报告及相关材料;

7、党内外群众座谈会报告及会议发言记录;

8、党支部公示情况报告及公示文书(缩印件)。

9、系共青团员的附团组织的“推优”表。

设党总支的单位由党总支先行预审。

区级机关工委负责审查基层支部送审材料是否齐全,材料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经审查,符合上述各项程序要求的,进行网上公示一周,公示结束无异后,下发《入党志愿书》。

(十三)申请人、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的各项内容。入党介绍人通常是申请人的培养人。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本人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完毕后,交由党支部审阅。

(十四)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特殊情况下含因故请假并留有书面意见的正式党员)才能召开,同时发展2人以上入党的应逐个通过。会议程序有以下9项:

1、主持人清点到会人数,宣布开会,同时申明会议是否有效;

2、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3、介绍人分别介绍情况并发表意见;

4、支委会向大会报告政治审查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公示情况和支委会意见;

5、大会讨论。党员自由发表意见,可就有关问题进行询问;

6、申请人发言表态,对提出的有关问题做实事求是的解释说明;

7、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申请人无需回避);

8、主持人宣读大会决议;

9、主持人宣布散会。

年度计划内发展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要分季度发展,正常情况每季度发展不超过2人。

(十五)党支部──填写支部党员大会决议上报机关工委

填写决议时必须注明应到会和实到会正式党员数及预备党员数、同意和不同意的人数、通过决议的日期等,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设立总支部的单位须经总支部会议审议并签署意见后上报区级机关工委。

工商分局党委自行审批新发展党员,直接上报区委组织部(下同)。

(十六)机关工委指派的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谈话人(工委委员或组织员)须经区级机关工委授权委托,谈话时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根据谈话情况提出要求或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自己的意见。

(十七)机关工委──召开全体委员会审批

区级机关工委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要在3个月内(特殊情况不超过6个月)进行集体审批。

审批坚持“五个不批”:凡已正式列为发展对象、但考察期未满1年的不批;未参加过集中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批;入党动机不纯、政治觉悟不高、理想信念不坚定的不批;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的不批;没有经过政审和公示或政审不清的不批。此外,对外界有反映、有问题需深入调查核实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缓批,暂缓审批超过6个月的,程序失效,应重新履行手续。

(十八)机关工委──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

区级机关工委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并交由工委书记签名盖章,同时加盖区级机关工委公章。

(十九)党支部──与预备党员谈话

1、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预备期要求;

2、明确党员权利和义务

3、编入党支部或党小组参加组织活动;

4、从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继续对新党员进行教育和预备期考察。

(二十)机关工委──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有组织地)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二十一)预备党员、党支部──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预备党员要经常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并每季度填写一次《预备党员考察表》;

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思想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支委会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二十二)党支部──预备党员转正

1、接收预备党员本人提出的书面转正申请;

2、要求党小组提出是否同意按期转正的意见;

3、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4、进行预备党员转正公示;

5、召开支委会审查并形成是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6、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7、上报区级机关工委审批。

(二十三)机关工委──转正审批

区级机关工委对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按期或延期转正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应在3个月内讨论审批。

(二十四)党支部──谈话并宣布结果。

根据审批结果,党支部书记与本人谈话,如与转证党员谈话,要明确正式党员所享受的权利和义务,党龄的起算时间;如与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同志说话,应说明原因,端正态度,提高认识,做好思想工作。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推荐第6篇: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1、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团支部向党支部择优推荐入党对象。

2、党支部确定培养人。党支部对申请人和团支部择优推荐对象,要经常找其谈话,及时确定1-2名党员负责培养。

3、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份子。由党小组提名,支委会讨论通过上报党委(总支)组织部汇总备案。

4、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教育、培养考察。内容和方法:(1)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3)经常谈心了解思想情况;(4)参加党内有关活动;(5)政审。

5、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每季度由培养人填写,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党支部每半年做一次写实性鉴定。

6、党小组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党小组长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提名推荐发展对象。

7、党支部制定并上报发展计划。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必须是培养考察一年以上的,政历清楚,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份子,并须经支委会讨论通过。

8、分党委(总支)审定发展计划。计划审定后,下发至各党支部。

9、党校集中培训发展对象。培训时间为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入党培训材料》等。未经培训的,原则上不予发展。

10、党小组提出发展意见并向党支部推荐。对入党积极份子进行定期考察后,将党小组的考察意见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党支部。

11、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召开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12、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对象,通过基层座谈会了解、民主测评,征求党小组意见后,召开支委会,拟出重点培养方案,订出发展计划,报送上级党委。

13、党支部向分党委(总支)报告。应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支委会讨论意见。如果是团员,应附团组织推荐意见。

14、分党委(总支)分管书记,组织部初步审查。符合要求的,下发《入党申请书》。

15、申请人、介绍人填写《入党申请书》。党支部应向申请人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好后,由支部审阅。

16、党支部召开接受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1)申请人读《入党申请书》;(2)介绍人发表意见;(3)支委会发表意见;(4)大会讨论;(5)党员表决,做出决议。

17、党支部填写“党支部决议”并报分党委(党总支)。填写支部决议应注明应到和实到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数,同意和不同意的人数,通过决议的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无党总支单位的可直接报党委。

18、分党委(总支)委员会审查上报材料。分党委(总支)要认真审查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的全部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19、分党委(总支)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谈话前要认真审阅《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谈话中要着重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谈话后认真负责的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20、党委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对党支部上报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21、党委(总支)、组织部填写审批意见。对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党委(总支)书记签名加盖党委(总支)印章。

22、党支部负责人与预备党员谈话。(1)向预备党员介绍支部情况,提出要求;(2)编入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23、党组织主持预备党员宣誓仪式。可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时机和范围举行。

24、党支部、党小组、介绍人继续对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内容和方法:(1)党的基本知识教育;(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3)听取党内外群众反映;(4)预备党员定期汇报思想;(5)介绍人定期向支部报告考察意见。

25、预备党员到期提出转正申请。

26、党小组讨论并提出可否转正的意见。

27、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审查并提出意见。

28、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1)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汇报预备期内的思想工作;(2)党小组发表意见;(3)支委会发表意见;(4)大会讨论;(5)党员表决,党支部作出决议。

29、分党委(总支)召开党委(总支)委员会议审批。

30、分党委(总支)、组织部填写审批意见。(1)对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在填写时应注明延长预备期的期限(从预备期满之日算起);交党委(总支)书记签名加盖党委(总支)印章;(2)将材料及时归档。

31、分党委(总支)、组织部通知党支部,党支部负责人与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谈话。

注: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机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大学生入党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 (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建立登记档案(党支部)

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学,党支部要建立档案,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

3、确定积极分子(党支部)

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学,要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并确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4、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党支部)

对已确定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迅速指定培养人为其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交党支部统一保存。

5、培养教育(党支部)

(1)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2)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 (3)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的宣誓大会及一些活动。

(4)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

6、定期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由培养人每季度考察汇报一次,填写到《积极分子登记表》上,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

7、确定并上报发展计划(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党小组提出意见,重点进行培养教育,发展计划经党支部审查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8、参加党委(或党总支)组织的培训(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

9、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培训成绩合格,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10、政审(党支部) 政治审查内容:

⑴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 ⑵申请人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⑶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治审查的办法: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11、向党委或党总支报告(党支部)

对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报告近期发展对象情况,包括:本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分子登记表》、考察综合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和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是团员的应有团组织推荐意见。

12、预审(党委组织部门)

预审要求:

(1)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党员的规定的地方。

(2)设党总支、分党委的单位先审查。

(3)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13、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申请人)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写注意事项。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1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党支部) 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其内容: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正式党员表决,作出决定。

15、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

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上报党委。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

16、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党委指派负责人)

座谈前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工作表现、培养情况,有时可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是团员的应向团组织征求意见。

17、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负责人)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8、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

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要集体审批。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党志愿书》。

19、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党委组织部门)

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20、与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

(1)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2)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3)填写党员登记表。

21、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党支部)

见入党宣誓仪式程序。

22、预备党员从预备期起,缴纳党费。

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程序

1、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

(1)到会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一半,方为有效。

(2)支部书记主持会议。

(3)入党申请人及介绍人必须到会。

2、宣读被发展人名单(组织委员)

(1)组织委员宣读支委会确定的此次党员大会讨论发展对象名单。

(2)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3、申请人汇报(申请人)

(1)申请入党者宣读入党志愿书中自己填写的部分。

(2)根据需要,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4、发表意见(介绍人)

(1)第

一、第二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有关情况。

(2)发表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意见。

(3)表明自己意见。

5、讨论(到会党员、申请人)

(1)到会党员对申请人的情况充分讨论,发表意见。

(2)入党介绍人、支部委员及申请人,对党员提出的问题认真解答。

(3)申请人谈对大家所提意见的认识及今后的决心。

6、大会表决(支部书记)

(1)提议党员进行举手表决。(到会正式党员有表决权)

(2)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

7、闭会(组织委员)

(1)组织委员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2)报送上级党组织审批。

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

1、本人申请(预备党员)

本人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其内容包括:

(1)说明入党、预备期满的时间。

(2)对自己在预备期中的表现作出全面的总结,说明成绩与不足之处,尤其是入党时同志们提出的缺点,在预备期间改正了没有。

(3)写出今后的努力方向,提出按期转正的要求。(内容要真实,报告应在预备期满前交给党组织。)

2、讨论(党小组)

(1)党小组对组内预备党员进行认真讨论。

(2)提出对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供党支部参考。

3、审查(党支部)

根据报告,党小组意见和党内外群众反映,对照党员条件,全面分析研究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提出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4、党员大会讨论(党支部)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主要优缺点,今后努力方向和要说明的问题。

(2)党小组长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工作、思想情况和小组意见。

(3)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的表现和对他们进行教育、考察的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4)党员讨论,肯定优点,提出缺点,提出希望,表明能否转正,并举手表决。

(5)将表决结果填入《入党志愿书》

5、审批(党委)

(1)党支部将党员讨论结果报告上级党委。

(2)党委研究审批,并通知党支部。

6、后续工作

(1)批复后,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

将审批结果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公布。 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和*)的表现。*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市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

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

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注意: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中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市委组织部,存入本人干部档案中(是工人的上交市人事劳动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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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    • 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 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召开支部会议) • 党支部谈话,指定培养联系人,并填写《发展对象考察表》

• 党支部培养教育与考察(每半年至少考察一次并记录,入党积极分子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

    • 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及党的基本知识考试 • 列入发展计划 • 确定发展对象

• (培养联系人建议,党小组或党支部提名,团组织推优,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

     • 政治审查 • 发展对象公示

• 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查 • 区委组织部预审 • 确定入党介绍人,

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

        • 召开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

•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 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查 • 党委组织员考察 • 党委审批

• 通知新发展党员并谈话,保存好入党材料 • 编入所在支部,填写《中共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递交转正申请书  •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每季度至少考察一次,预备党员经常书面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

     • 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写出预备党员考察报告 •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 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查 • 党委审批

• 入党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2007年6月18日 5:35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

推荐第8篇: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一)

——积极分子培养考察阶段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二)

——预备党员接受阶段

推荐第9篇: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发展党员“两推一公示”制度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根据推荐情况、本人现实表现研究确定。推荐票数达到半数以上的,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2、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教育培养,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3、对研究确定的方展对象,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式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员群众推荐情况和培养考察情况及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时间7天。

4、党员群众对对发展对象有异议,可直接向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提出,所在支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

5、所在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当场投票、计票、公布结果。

6、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初步培养、教育、考察阶段

1

1、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明确申请入党的资格,郑重庄严地向党组织递交一份规范的入党申请书。

2、与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书,要专门安排进行谈话。谈话人要做好准备,严肃认真地教育申请人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接受和争取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经受党组织的考验。

3、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申请人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4、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各党小组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并将小组意见如实上报党支部。

二、重点培养、教育、考察阶段

5、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在党小组讨论推荐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党支部内外群众的意见和申请人的条件,讨论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6、确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必须由党性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的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党支部、党小组要充分发挥培养联系人的作用。

7、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申请人被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后,党支部要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要收集保存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调查证明材料、政审材料、以及培训卡、预审表等有关材料。

8、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和培养人要认真负责

2

地加强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人要定期谈话,并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听党课和参加一些党的其他活动;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9、讨论推荐计划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向党小组汇报培养情况并提出意见,党小组讨论提出计划发展的意见报党支部。

10、确定计划发展对象: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专门召开支委会,确定年度计划发展对象,及时报告上级党委。

11、政审:党支部要明确政审的内容和方法,认真进行政审,并写出政审综合材料。

12、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对计划发展对象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整。

13、对计划发展对象进行培训:列入计划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前要进行集中的系统培训,凡是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培训要有针对性,方法要有灵活性。通过培训,要使他们对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宗旨、纪律和党员标准,党在新时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有更加明确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

14、讨论推荐发展对象:党小组根据计划发展对象的成熟情况,及时讨论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

15、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通过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专门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会后将发展对象的情况连同本人档案及时上报党委。

3

16、上报预审:党委组织部通过预审,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党委会审定。

17、审定发展对象:党委审定后,由组织部及时通告党支部履行入党手续。

三、履行入党手续阶段

18、确定入党介绍人:经上级党委预审原则同意后,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介绍人可以由党支部指出,也可由申请人约请。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介绍人要向党组织和本人负责。

19、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发给申请人《入党志愿书》,对申请人再次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并指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要求。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要在入党介绍人的具体指导下,实事求是地逐项填写。介绍人要实事求是地对申请人的成长进步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分析,指出优、缺点,认真填入表中,并负责地填写自己的意见。

20、讨论研究发展意见:(1)党小组、支委会审查《入党志愿书》;(2)各党小组讨论发展意见;(3)支委会讨论提出发展意见,并确定支部大会时间。

21、讨论接收申请人入党:(1)主持人宣布议程,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和会议是否有效;(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3)介绍人介绍情况,发表意见;(4)党小组介绍情况,发表意见;(5)支委会发表意见;(6)与会党员讨论,发表意见;(7)支委会综合讨论意见;(8)党员表决,作出决议;(9)被发展对象表态。

22、填写支部大会决议:(1)到会党员情况;(2)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扼要说明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3)支部大会的意见;(4)通过决议的情况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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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上报审批:党支部将《入党志愿书》(党总支加注意见)连同发展对象的全部档案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提交党委审批。

24、指派专人谈话并审查:(1)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2)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3)党委指定一名党委委员要直接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

25、审批预备党员: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党委集体讨论审批;要对发展对象逐个进行审议和表决并作出审批决定。将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填发《接收预备党员通知书》,登记造册。

26、宣布批复编入组织: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宣布党委的批复,支部书记向党员介绍支部情况,提出要求,编入党小组。填写卡片,登记造册。做好二十八周岁以前保留团籍青年工作。

27、组织新党员宣誓:组织预备党员面对党旗举手宣誓,会场要庄严,主席台悬挂党旗和会标。(1)党组织负责人致主持词,宣布宣誓人的姓名及入党时间;(2)宣誓人列队肃立,随领誓人跟读,最后报出自己的姓名;(3)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4)党员代表发言;(5)党组织负责人总结发言。

四、预备党员管理、培养、教育、考察、转正阶段

28、对预备党员进行管理、培养、教育、考察:(1)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2)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3)进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4)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在实践中锻炼;(5)针对性地进行教育;(6)预备党员执行党的决议,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情况;(7)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8)预备党员每月汇报一次思想;(9)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写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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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提出转正申请:预备期届满后,预备党员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着重写清在预备期的表现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30、讨论审查并提出意见:党支部责成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组织党员对其在预备期的表现认真进行讨论,并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党支部根据本人的申请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31、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1)主持人宣布议程,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2)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3)党小组介绍情况,发表意见;(4)支部委员会报告情况,发表意见;(5)与会党员讨论;(6)党员表决,作出决议;(7)上报审批。

32、审查审批:(1)进一步审查预备党员对党是否忠诚,材料是否齐全,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入党程序是否符合党章规定;(2)进一步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3)党委要严格审查预备党员的全部材料,听取组织员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审批。

33、预备党员转正批复:党委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后,党委书记要认真填写批复意见,并注明党龄起始时间和延长预备期的起止时间。

34、与新党员谈话: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的审批结果后,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教育其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5、入党材料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有关材料归入党员档案,是干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归入人事档案。党员档案由县级组织部门管理。

五、特殊情况下发展党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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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追认党员程序:追认党员必须经被追认者生前所在单位党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委审查讨论决定,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批准。

2、直接接收党员:在特殊情况下,不经过基层党组织讨论,省级党委和党中央直接接收党员。

3、民主党派爱国人士入党手续:(1)民主党派一般成员入党手续和一般入党积极分子手续一样,入党后,一般可以不退出原民主党派。(2)属于地方党委管理范围的民主党派要征求各级统战部、组织部的意见,报同级党委审批。(3)属于中央管理人员,报中央审批。

推荐第10篇: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根据党章和中组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3)的规定,发展党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发展方针: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双培养:把生产、管理骨干发展成为党员,把党员发展成为生产、管理骨干)

1、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每一个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必须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申请入党的同志写入党申请书,是为了向党组织表明自己郑重的政治选择,使党组织了解自己的信念和要求,便于党组织对自己进行考察、教育和培养。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经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不能由党委或支部个别负责人指定,应由党支部讨论决定,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情况下,党支部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还应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3、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申请入党的同志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要针对他们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党的中心任务,对他们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以及怎样争取做一名共产党员的教育。

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思想汇报每季度一篇为宜)无论书面还是口头的,都要实事求是,忠诚老实,一分为二。党组织要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情况,采取具体的培养、教育措施,并衡量其政治上的成熟程度。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和本职工作表现每半年考察一次,考察结果要有记载,作为衡量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同时要确定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每个积极分子确定二名培养联系人。

4、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一般情况下,在报上级党组织预审前采取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进行公示的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如查无实据或与事实不符,不影响其入党;如反映的问题较严重,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或有一定问题,尚不具备党员条件,应暂缓发展;如反映的问题较严重,且情况属实,应不予发展。

5、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培训的方式可以灵活多样,时间一般为五到七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内容主要是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及其他有关知识,学习的文件和材料主要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等。培训主要由基层党委负责组织,以县委党校、业余党校、乡镇党校、政治学校等为教育阵地。上级党组织要检查基层党委制定和落实培训计划的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培训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国资委集中培训,见文件; 公司培训)

6、确定发展对象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必须具备的条件:①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个别表现特别突出者除外,经团组织推荐、党组织考察通过、条件成熟的优秀青年,可直接确定为发展对象;②规定的教育内容基本完成;③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程序为:①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的汇报;②所在单位党小组讨论研究,提出意见;③团组织推荐(限共青团员),推行“由团上推、由党下批”的五步推优法;一是由村团支部、学校团委、非公有制企业团支部、农业产业协会和产业化龙头企业团支部等提出“推优”对象名单,除向村党支部推荐外,同时推荐给乡镇团委;二是由乡镇团委对“推优”对象考察后,报团县委审核;三是团县委根据全县青年基本信息库,对“推优”人员再次进行考察,确定“推优”对象名单,报县委组织部核准;四是县委组织部按属地原则,把“推优”人选名单批复到乡镇;五是由乡镇党委批复到所属村或非公有制企业、产业园区、龙头企业党支部,作为入党后备力量掌握。④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综合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确定发展对象应该注意的问题:①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坚持党员标准,全面衡量,特别要看其政治素质,不能只看其工作、学习情况;②确定聘任、借调人员和劳务工(临时工、轮换工)为发展对象,必须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要征求原所在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的意见;③讨论入党积极分子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时,应重视所在单位党小组的意见,但也不能把党小组讨论作为检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的唯一依据。

7、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经过党组织同发展对象本人谈话,查阅档案和其他有关材料,找本单位有关人员了解后,仍有某些重要情况不清的,可以向外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函调或外调。

8、确定入党介绍人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由发展对象自己邀请,或由党组织指定,由党组织指定的,也要经本人同意,不应硬性指派。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一般情况下,一名正式党员不宜同时担任几名发展对象的入党分绍人,申请入党人的直系亲属不宜担任其入党介绍人。

9、填写入党志愿书

公示发展对象,公示的时间为7天。公示地点是所在党(总)支部;张贴拟发展中共预备党员的公告和基本情况公示表,确定监督电话和联系人。经公示,符合发展条件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接受和审批新党员的重要依据,它记载着入党申请人入党时的主要情况和全部入党审批过程。填写入党志愿书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具备了党员条件、并已事先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的发展对象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支委会应认真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及其有关情况:①审查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如何,以及能否正确对待组织考验等;②审查发展对象的经历、家庭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填写是否清楚,与组织了解的情况是否一致。需要进行内查外调的问题,是否附有必要的材料,这些材料与本人所述情况是否一致;③审查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记录,审查党小组或团组织的推荐意见;④审查入党介绍人填写的意见是否实事求是。

(见附件)

10、支委会审查

支委会进行审查,确认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手续完备的,即可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11、支部大会讨论

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①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有关问题;

②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③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及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

④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⑤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⑥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当注意:

①要保证出席人数。如果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不足应到人数的半数,支部大会不能举行;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也应改期召开。

②发展对象及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如发展对象不能参加会议或两名入党介绍人均不能参加会议时,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如一名介绍人不能出席会议,但在会前已将被介绍人的情况向支部作了负责的报告,可以召开支部大会。

③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前,支委会要通知支部全体党员。开会时,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充分发表意见。因故不能参加大会的党员就发展党员问题出具的书面意见,可计入大会表决票数。

④支部大会讨论2个以上的同志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主要应包括的内容是:发展对象的主要优缺点,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对发展对象能否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表决结果(赞成、不赞成和弃权的票数各有多少),以及通过决议的日期等。党支部要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上,并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12、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上级党委首先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然后再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公示和谈话情况要如实填入《入党志愿书》。

13、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前,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①对党支部报送的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先进行认真审查,然后报党委预审。如发现报送的材料不全或存在其他问题,应抓紧弄清或让党支部补报。

②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到发展对象所在单位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与申请入党人谈话,谈话前认真审阅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谈话中要着重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作进一步考察,看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意见。

③提前通知每个党委委员何时召开党委会审批接收预备党员,以及审批对象的基本情况,使委员事先有所准备,以便能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

审批预备党员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工作,直接关系到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问题,因此党委必须集体讨论并表决决定。上级党组织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批。

14、与预备党员谈话

党支部通知本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时间、预备期限、指明优、缺点和今后努力方向,说明党内有关生活制度、缴纳党费的有关规定,党组织近期主要工作等,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党委批准接收新党员的决定及有关事项,并给新党员分配一定工作。

15、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是发展党员工作必经程序。这是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入党进行的一次庄严的、生动实际的党的观念的教育,也是预备党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好形式。预备党员通过入党宣誓,表示他们自愿承担共产党的政治责任,表明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可以使他们时刻用誓言来激励自己,终身牢记自己的誓言,并付诸实践。

入党宣誓的具体方法一般为:

①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应列队面向党旗(考虑到入党宣誓大会往往有许多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如果宣誓人的后背朝着与会人员容易影响大会的宣传、教育效果,故宣誓人也可以半侧面朝向党旗),持立正姿势,举起右手,举拳过肩。 ②领誓人应站在宣誓的预备党员一侧,与宣誓人持一样姿势,面向党旗。

③宣誓开始后,由领誓人(一般由党组织或组织部门负责人担任)逐句领读誓词,宣誓的预备党员齐声跟读,声音要宏亮、激昂。

④读完誓词后,领誓人说:“宣誓人”,这时宣誓的预备党员依次各报自己的姓名。

入党宣誓,应在支部大会通过并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接收为预备党员后适时举行,不要拖得太久。按党章规定在预备期内进行,不得放在转正后举行。

①入党宣誓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总支组织进行,也可以由支部组织进行。由党支部(总支部)组织入党宣誓仪式时,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党小组不能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②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会场要布置得庄重、简朴、整洁,主席台正中必须悬挂党旗。有条件的,可在党旗上悬挂“入党宣誓大会”横标。

③出席入党宣誓仪式的人不宜过少。除基层党委举行入党宣誓仪式可派党员代表参加外,党支部(总支部)举行入党宣誓仪式,全体党员都应参加。

④在革命历史纪念馆、烈士陵园、革命导师(领袖)和烈士塑像前举行入党宣誓时,必须设法悬挂党旗,不能在无党旗的情况下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⑤举行入党宣誓仪式,气氛要严肃,不可采取茶话会等方式进行。

16、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应抓好以下工作:

①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使他们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②给预备党员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使他们在工作中经受锻炼,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③及时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并要求他们经常向党组织汇报。对他们存在的缺点及时进行批评和教育,帮助他们改正。

④要求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继续担负培养联系人的责任,督促和教育预备党员按照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17、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一同参加民主评议,但不宜评为优秀党员。预备党员若有较严重的缺点和错误,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可延长预备期,时间为半年以上一年以内。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对预备期满未提出申请的,党组织一方面要及时提醒,另一方面要弄清原因,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教育和处理。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其能否按期转正的决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按照党章规定,预备党员转正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此支部大会预备党员本人必须参加,其主要程序为:

①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②党支部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支部意见。 ③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④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决议。决议主要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情况,党员应到、实到会议人数,表决结果。

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组织部,存入本人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第11篇: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一、申请入党

1、递交入党申请书

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党组织派人谈话

一月内,一般由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谈话。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推优等方式,从入党申请人中推荐,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充分讨论,研究决定。

注意事项:①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才可被推荐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②党员推荐可采取会议推荐、人别谈话推荐、党员联名推荐等方式;参加推荐人员为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也可参加推荐)。③群团推优采取民主评议或票决等方式,推荐提出入党积极分子,报上一级群团组织备案后提供给党支部。

4、上级党委备案 注意事项:①党支部要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情况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备案。②党总支应对党支部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审议。③党委应认真审查,并研究提出意见,及时通知党支部。主要审查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手续是否完备。

5、指定培养联系人

注意事项:①由党组织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担任。②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比较好的正式党员担任。

6、培养教育考察

培养教育考察方法:①听党课;②参加讨论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和入党宣誓仪式,以及党内组织的有教育意义的其他活动;③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④经常向党组织和培养联系人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一般每季度汇报一次);⑤党支部每半年对他们的表现进行一次考察;⑥集中培训。

培养教育的主要内容: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③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⑤怎样争取做一名共产党员的教育。

培养联系人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培养联系人可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情况,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汇报情况。对入党积极分子违纪违法、参加非法组织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注意事项: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7、确定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应具备的条件:①应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②完成了规定内容的培训教育;③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①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②党支部认真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③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将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进行综合,经过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④党支部将发展对象人选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

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的方式:①个别谈话;②座谈了解;③民意测验。

注意事项:一要严格标准。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一条一条地对照,不能以偏概全,更不能片面地以学业成绩、工作业绩或能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二要严格程序。只有认真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才能确保确定的发展对象不出问题。三要严格把关。上级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对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人选进行认真审查,研究提出备案意见。四要严格监督。实行发展对象公示制,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8、上级党委备案

注意事项:①党支部要将发展对象人选的基本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的情况、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讨论情况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备案。②党总支应对党支部确定的发展对象人选进行审议。③党委应认真审查,并研究提出意见。审查时,主要看上报的发展对象人选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完备。④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时间不满一年的,一般不能列为发展对象。⑤党委的备案意见一般应书面通知党支部。⑥发展对象人选只有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党委的备案意见。⑦上级党委备案同意的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

9、确定入党介绍人

发展党员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应当由本单位党支部正式党员担任(行政村一般由本社(组)党小组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或由党组织指定。

注意事项:①入党介绍人由党组织指定的,要经本人同意,不应硬性指派。②入党介绍人不能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③一名党员不能同时担任多名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④预备党员不能担任入党介绍人。⑤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为入党介绍人。⑥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不宜担任其入党介绍人。⑦入党介绍人在发展对象转为正式党员前工作有了变动,调离发展对象所在单位,无法继续履行入党介绍人的责任时,党组织应当重新确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与培养联系人任务的区别:入党介绍人与培养联系人的任务总体上讲是一致的。他们都是为了协助党组织,做好对入党申请人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但是,他们的具体任务又有所不同。培养联系人的具体任务是: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入党介绍人的具体任务是: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10、进行政治审查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正确办理函调和外调的手续:地方县级以下党组织,军队团以下的党组织,需要调查或索取证明材料时,不论是函调还是派人调查,均必须通过县(团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发函和开具介绍信,并加盖公章。政审材料一般由政审对象所在党支部出具并盖章,同时加盖上级党委公章。

对私营企业主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还应注意把握:财产来源合法,用之得当,模范守法经营,自学依法纳税;关心爱护员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品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群众公认;积极支持建立企业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组织,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基本审查方法:通过统战、工会、工商、税务、人社、质监、公安、环保、安监等有关部门,发展对象所在企业的合伙人、合作伙伴,发展对象居住的街道社区等多种渠道了解情况。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的入党问题: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已接受处罚的人员申请入党,要经过党组织较长时间(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算起,至少5年时间)的考验。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确实对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性有了正确的认识,一贯表现较好,具备党员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吸收其入党。

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①发展对象本人的简历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情况;②政治审查中提出的问题;③调查结果;④结论性意见。⑤除特殊性况外,政治审查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注意事项:①审查发展对象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首先要调查清楚发展对象亲身经历了哪几次重大的政治斗争。然后要调查清楚发展对象在这几次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思想倾向,对重大原则问题的态度、认识和言行等。②直系亲属一般指: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养子女。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时也了解他们的政治情况。③主要社会关系通常指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与其有密切联系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叔姑舅姨,以及与发展对象关系密切的朋友、同事、同学、同乡等。④审查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并不要求调查上述范围内的每一个人,主要是了解那些在政治上、经济上与发展对象交往密切的人。情况清楚的,可以不再调查。⑤对与发展对象入党没有多大关系的问题和一些不必要搞清楚的细枝末节,不必进行调查。⑥发展对象不能携带外调自行办理政治审查手续。⑦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应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⑧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11、开展短期集中培训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注意事项:①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党组织安排的短期集中培训者,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采取自学的方法,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党组织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才能讨论其入党问题。②对参加短期集中培训考核合格,但一年之内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党组织吸收其入党前,应组织他们重新参加短期集中培训。③尚未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一般不宜参加短期集中培训。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12、支委会审查

一般要做好以下工作:①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②由党支部负责同志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以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③召开支部委员会,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的情况汇报,对发展对象有关问题进行严格审查;④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认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手续完备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报基层党委预审的材料:①入党申请书;②思想汇报;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④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⑤参加短期集中培训情况(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情况);⑥发展对象综合审查情况;⑦其他需要上级党委审查的材料。

13、上级党委预审

预审应做的工作:①指定专人对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进行详细审阅。②根据发展对象实际情况,听取纪检、公安、信访、计生、工商、税务等相关执纪执法部门的意见。③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入党材料等进行认真分析和思考,研究提出预审意见,并及时书面通知党支部。

预审的主要内容:①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清楚,注意对材料的鉴别,防止有弄虚作假的现象。②是否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措施是否扎实有效。③是否经过政治审查,重要问题是否查清,本人主要经历、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是否清楚。④是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群众反映是否好,群众威信是否高。⑤入党信念是否坚定,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政治觉悟是否高,道德品质是否好。⑥生产、工作、学习、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是否突出,先进性是否明显。 预审后应做的工作:①及时将预审材料退回党支部;②书面通知党支部;③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注意事项:①应在一个月内完成预审;②原则上要经党委会讨论;③在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④已调出的发展对象不能在原单位办理入党手续;

14、填写入党志愿书

注意事项:①必须由发展对象自己填写有关栏目;②填写均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并使用黑色或蓝色;③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④预审未合格的发展对象不能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15、支部大会讨论

主要程序:①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②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③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④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⑤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⑥与会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五种人员可不计入应到会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以下五种人员可以不计入应到会党员人数:①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年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未转走的。

支部大会决议的主要内容:①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优缺点);②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③表决结果(赞成、不赞成和弃权的票数各有多少);④通过决议的日期;⑤党支部书记签字等。

注意事项:①应经党小组讨论;②正式党员减少到不足三人,不能讨论;③支部书记空缺时,不宜讨论;④发展对象本人必须参加;⑤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⑥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⑦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⑧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后,应及时上报上级党委审批;⑨超过三个月的,党支部应重新复议;⑩超过六个月的,党支部应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16、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前,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

主要了解的情况:①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②入党动机、③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情况、④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情况、⑤积极要求入党的情况、⑥目前的主要优缺点、⑦对党组织还有什么需说明的问题。 谈话的方式方法:①谈心式、②启发式、③问答式。 注意事项:①谈话时间,应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之后,党委审批之前;②谈话时,党支部一般不派人参加;③谈话后,对谈话情况进行综合整理,归纳分析,形成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④及时向党委汇报。

17、上级党委审批

主要审议的内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党委审批后应做的工作:①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②报上级党委组织部备案;③通知报批的党支部;④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及时编入党小组。⑤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与批准的预备党员谈话。⑥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注意事项:①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②应当在党支部上报预备党员决议的三个月内审批;③预备党员和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④同时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⑤超过三个月的,党支部应重新复议;⑥超过六个月的,党支部应重新办理入党手续(包括支部委员会审查,基层党委预审,重新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等)。

18、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党委批准吸收预备党员后,应在一个月内向县委组织部上报备案报告,予以备案。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9、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0、入党宣誓

主要程序:①奏(唱)《国际歌》;②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③预备党员宣誓;④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讲话;⑤自由发言(参加宣誓仪式的人员都可以发言);⑥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

注意事项:①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组织举行;②要在党委批准接收其为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③会场要布臵得庄重、简朴、整洁、主席台正中悬挂党旗;④入党宣誓仪式可有目的地吸收一些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但不能太多。

21、断续教育考察

有针对性的抓好以下工作:①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使他们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②给预备党员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有意识地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在工作实践中经受锻炼,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素质。③及时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④要求预备党员按照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22、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左右,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具体格式与入党申请一致,要把自己入党的简要概况,在预备期内的表现、主要优缺点和今后努力方向作出比较系统、全面的书面汇报。对预备期满,本人未及时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党支部要及时提醒本人提出转正申请。

23、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对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会前征求意见告知事由,明确不参加也不递交书面意见的党员,不再统计,对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表决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具体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大会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发出表决票数、收到表决票数、有效票数、同意票数等基本情况和是否同意按期转正的意见。《入党志愿书》填写后要及时将相关资料上报镇党委。

24、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的有关要求与接收预备党员时一致,会议通过后,在《入党志愿书》填写“基层党委审批意见”,例如:“经××年×月×日党委会议讨论研究,认为×××同志在预备期间,能够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同意批准×××同志为中共正式党员,系(按期/延长预备期)转正,党龄从×××年×月×日算起。”意见要加盖党委公章,党委书记签名,与此同时,党委要以正式文件下发党支部,并存入党员档案。

25、材料归档

党委对党员所有资料进行审核,存档审核通过后,由党委负责密封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第12篇: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2)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2)

递交入党申请书

l、本人正式提出入党申请;入党动机;对党的性质、纲领、指南、路线、宗旨、作风、

申请书的纪律以及党员权利义务等认识;

主要内容*本人履历(包括思想认识过程、对国内外一些重大事件和问题的看法等),

2、简历本人对党组织教育、考察和考验的态度以及自己的成长经历;

*家庭及其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

党支部派人与其谈话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和考察,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

认为合格者;

确定为积极分子(报学院党委备案)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联系人,并开始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培养考察: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于理论、党的基本知识、

党的基本路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明确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联系人:党组织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式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凡我校教职工、学生入党必须经过党校培训。

一年后,可列为发展对象(组织部备案)

1、政审:

*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主要内容*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审方式: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2、上党校:*召开座谈会,题目:《关于***同志加入党组织的群众意见》;

3、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有关人员推荐(如班主任、任课教师等);

*团支部推荐:对“28岁以下者”须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将申请人材料报学院党委预审(副处、副高报组织部预审);

申请者填写《入党志愿书》;

召开党支部大会:(可吸收积极分

子参加)到会者须达到正式党员的4/5;讨论两个以上时需逐个表决;

1、会试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

2、申请者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宣读《入党志愿书》;

3、支委会代表汇报审查意见;

4、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

5、全体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也可分组讨论);

6、大会表决: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1/2(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7、做出决议并宣读通过;

8、申请者表态;

9、做好支部大会记录:《关于***

同志入党的党支部大会》。

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写明党支部共有人数,正式党员人数,到会人数。表决结果;

上报学院党委审批审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入党条件(副处、副高报组织部审批)。

名单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

党委委员、组织员分别与申请人谈话其内容为:

1、学院党委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2、进一步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党员义务、权利的情况及觉悟的程度,看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3、有针对性地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4、肯定成绩、提出希望;

5、将谈话的情况和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向学院党委汇报。

学院党委审批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审批的意见和表决结果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审批两人以上时须逐个表决。

报组织部备案经组织部审查后,加盖“党委授权,党总支审批”印章,并填写和发放《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大会上宣布对发展党员批复情况。并将其编入党支部。

对党支部的决议,党总支,组织部在三个月内要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不超过六个月

组织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准备

1、确定宣誓时间、地点;

2、会场布置,挂党旗;

3、确定监誓人:

4、确定会议主持人和讲话人。

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1、奏(唱)《国际歌》;

2、致开会词;

3、宣誓(宣誓人.监誓人面向党旗,一般举右手握拳,监誓人领宣)、

4、参加入党宣誓党员代表讲话;

5、自由发言(可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党员和积极分子均可发言);

6、上级党委代表讲话:

7、学院党委负责同志讲话。

二,发展党员的必备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自传;

3、思想汇报

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注意时间的逻辑顺序.填写的内容与方式;

5、《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6、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7、学生成绩表复印件(二年级下学期发展的党员须过四级英语);

8、党内外群众意见:明确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者,如实记录申请者的优缺点;

9、政审函调材料:父、母必备;

10、综合材料:政治思想、业务表

现、成绩、问题和不足;

11、发展党员登记表。

*各支部在每年的11月底将次年发展党员计划名单报学院党委和组织部。

*毕业生毕业前三个月不予发展。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

1、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

3、注意观察和掌握预备党员执行党的决议和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情况;

4、预备党员除和党员一样考核外,每季度向支部作一次口头汇报,半年写一次书面汇报;

一年要写工作、思想、学习的小结;

5、党支部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评议,每半年对其进行一次鉴定;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党员提出转正申请支委会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及时开会讨论该同志是

否按期转正;

召开党支部大会

1、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

2、预备党员宣读申请转正报告,汇报一年来的工作、思想、学习情况;

3.支委会代表汇报对预备党员转正的意见;

4、大会讨论评议;

5、大会表决,做出决议;

6、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表态;

7、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报学院党委审批学院党委通过审查了解、开会集体讨论是否批准预备党员转正。

报组织部备案填写《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

通知预备党员党龄从何时算起。

党支部派人谈话,提出要求。

向党支部党员大会宣布学院党委对预备党员转正的的批复。

四、预备党员转正材料

1,接受为预备党员时的全部材料;

2、转正申请报告;

3、《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

4、思想汇报:半年思想汇报,一年来的学习或工作总结;

5、党内外群众意见;

6、《学生成绩表》复印件;

7.、综合考察意见。

第13篇: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规范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制定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规范。

一、申请入党的基本条件

《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和考察

1、入党积极分子的身份。入党积极分子也称党外积极分子。是指那些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表现突出,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思想和行动上自觉拥护和努力实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已经提出入党申请和有强烈愿望加入中国共产党的非党同志。

2、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标准。入党申请人一般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条件成熟,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标准是:(1)对党忠诚,在重大问题上能做到立场坚定,自觉服从党组织的工作安排,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2)思想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送参加党组织组织开展的实践锻炼,坚持在实践中深化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每季度递交一次质量高的思想汇报。(3)爱岗敬业,工作积极要求上进,工作业绩优良。(4)为人正派,能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3、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党小组推荐,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不能由上级党组织或党支部某个负责人指定。可通过党小组推荐或团组织“推优”确定。党支部(党总支)要把入党申请人的材料以及支委会(总支委员会)讨论意见上报党(工)委备案。

4、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党支部指定1-2名正式党员负责培养。指导本人和督促相关人员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次,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工作表现、组织纪律观念、群众观念等。考察意见要形成文字材料。

5、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党(工)委要经常性地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组织生活会、党课,列席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等,以会代训,了解他们对党的认识和思想觉悟等方面的情况。区委组织部一般每年3-4月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6、形成规范合理的年龄层次和组成结构。同时兼顾社会各阶层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适当向一线岗位(社区、非公企业)中的青年人员,特别是优秀青年人才倾斜。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1、发展对象的基本标准。一般情况下,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条件基本成熟的,可确定为年度计划发展对象。基本标准是:(1)政治坚定可靠。坚持党性原则,坚决维护党的形象,服从党组织决定,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规范自身言行。(2)工作勤奋创新。爱岗敬业,善于总结创新,工作业绩在本单位本岗位比较突出,能发挥较好的模范作用。(3)

恪守服务宗旨。坚持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主动参与党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扎实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所在单位有较好的群众基础。(4)为人正气正派。做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带头严守党的纪律、各项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勇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良之风作斗争。

2、发展对象的确定。采取“培养联系人—党小组—支部大会(支委会)”层层上报的形式,推荐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支部要对其进行评议,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集体研究确定。

对确定为党外后备干部的有关人员,党(工)委要重点关注,及时与区委组织部沟通协调。

3、发展对象的审查。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支部要在调查、考核的基础上,对发展对象做出全面评价的政审综合材料,包括本人简历、直系亲属及联系密切的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及政治历史情况、本人政治历史情况、本人现实表现情况等。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4、接收前的准备工作。基层党组织要为发展对象确定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加强对发展对象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并结合实际组织集中性培训。采取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5、预备党员的公示工作。发展对象拟吸收为预备党员要进行公示。时间为确定入党介绍人之后,填写《入党志愿书》之前,期限一般为7-10天。公示内容为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训情况、申请入党时间、入党介绍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

对象的时间及现实表现。可利用公开栏、宣传栏等载体,采取张榜公告的形式,做到位置醒目突出。公示程序可参考拟定内容、进行公示、收集群众意见、调查核实情况、研究处理、公开调查处理结果等环节开展。

6、接收预备党员。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前,支委会要做好汇总群众意见、与发展对象谈话、听取介绍人意见。确认入党条件等先期工作。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支部大会,要确保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占应到会人数的一般以上,且发展对象和入党介绍人到场。一般会议程序应包括:(1)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情况及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意见;(4)与会党员同志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发展对象不必回避);(5)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态度;(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即可做出同意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7、上级党组织专人谈话。党章规定:“上级党组织在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党委直接了解发展对象的情况,能进一步保证审批意见准确。谈话内容应包括(1)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2)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3)发展对象思想觉悟和政治上的成熟程度;(4)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和工作态度;(5)对党的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情况;(6)对自身缺点和不足的认识情况;(7)政治历史和其他方面的问题。

8、上级党组织审批。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工)委审批,要召开相关的党(工)委会,进行集体讨论表决。党委审批预备党员会议程序包括:(1)党(工)委书记说明会议议题;(2)由党(工)委组织委员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及考察谈话意见;(3)党委成员讨论;(4)全体委员举手表决;(5)党委作出审批决定。原则上在3个月内进行审批,因特殊情况延长的,不得超过6个月。

四、预备党员的管理和转正

1、预备期时限:党章规定发展党员要实行1年预备期。

2、预备党员的管理。党支部接收的预备党员,经上级党委批准后,才能予以承认。预备党员的培养联系人一般由入党介绍人担任。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除没有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其他正常的组织生活同正式党员一样。

3、预备党员的考察。在党(工)委审批后,从党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每3个月进行一次。考察要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小组汇报,并充分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考察内容包括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考察、鉴定结果由培养联系人、党小组长和支部书记分别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党员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情况。

4、预备党员的转正。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一周时间左右,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把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主要优缺点向党支部比较系统、全面的书面汇报。对预备期满的,本人未及时提出转正申请的支部应及时提醒本人提出转正申请。

5、预备党员转正的公示工作。预备党员拟吸收为正式党员要进行公示工作。公示时间、公示期限、公示的形式和程序可参

考发展对象公示的相关要求。公示内容除拟吸收为预备党员公示要求的相关内容外,还应加上列为预备党员时间。

6、转正大会注意事项。预备党员转正须经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主要程序包括(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现实表现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的工作、学习、思想情况和小组意见;(3)支委会介绍审查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4)全体党员讨论;(5)支部大会表决;

(6)通过支部大会决议;(7)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表态;(8)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中的有关栏目,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报送党(工)委审批。

7、上级党组织审批。党(工)委收到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后,应及时指派专人到相关支部进行考察谈话。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工)委审批,必须召开党委会,进行集体研讨表决,原则上在三个月内完成审批。批准转为正式党员的,注明转正日期;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写明具体意见。

8、相关材料的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党(工)委组织委员应将有关入党材料整理归档。包括:早期入党申请书、自传、政审综合材料、《入党志愿书》以及本人向党组织交待和说明问题的材料。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入党志愿书》等有有关材料也应保存入本人档案。

第14篇: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按照党员条件和申请人的表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报机关党委备案。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建立培养考察登记表,由培养人按季度填写培养情况。每年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衡量,对积极分子和发展顺序可作出必要的调整。

(二)发展党员。

1、机关党委确定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当年发展名额,分配给党支部。

2、党支部根据发展名额,在培养一年以上的入党积级分子中确定发展对象。确定发展对象要按以下程序:征求分管省局领导意见、在全体正式党员和团组织中进行民主测评、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形成意见、机关党委会讨论审查同意。

3、采取查阅本人档案和必要的函调、派人外调等方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本人的政治历史和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4、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志愿书》。

5、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吸收新党员。大会的开法是:首先由发展对象本人汇报个人自然情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志愿和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思想、工作和政治审查情况。然后由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肯定成绩,提出缺点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之后,发展对象本人退场,由正式党员对是否同意发展对象入党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6、支部大会通过申请人为预备党员后,由支部书记填写支部决议,签名盖章。支部将拟发展新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报机关党委。

7、机关党委指定党委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谈话人一般为2人。谈话主要考察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了解和入党动机。由谈话人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谈话情况和意见。

8、在谈话了解的基础上,召开机关党委会批准。党委会的开法是:首先由发展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支部书记介绍发展对象况、支部大会决议。之后党委会逐一进行讨论,并对是否批准支部大会决议进行表决,形成意见。机关党委会批准后,应立即通知新党员所在支部。支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通知预备党员本人并安排其参加党组织生活。

9、举行入党宣誓。

第15篇: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根据《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落实上级组织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始终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党员标准,把好“入口”关。

一、严格基本程序

1、申请入党人要向党组织递交书面申请,经党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后方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

2、党支部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指定培养联系人,并有具体的培养计划和措施,全面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各方面的情况,培养教育时间满两年(特别优秀的至少满一年)后才能作为发展对象。

3、党支部要考虑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及时掌握其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学习情况,确定入党介绍人。

4、进行政治审查,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以及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审查。

5、召开支部大会,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和其它情况;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与会党员发表意见,表明自己的态度,最后采取举手或票决制的形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6、发展对象在入党前,要进行短期的培训,组织他们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等党的基本知识,并进行考试,成绩记入档案。

7、党委召开党委会,对每名对象要逐个研究,逐个表决,作好记录,形成党委决议,并以党委的文件形式向区委组织部报告发展对象的情况。

8、在发展对象被吸收入党之前,要以党委为单位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以不同的形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间对群众的检举信、检举电话等要进行认真的核查,并填写好《发展

党员公示制度登记表》,凡未公示的发展对象,区委组织部一律不予审批。

9、按照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的时间,由党委分管组织的副书记和组织委员(政工科长)到区委组织部汇报最后由区委组织部审核批准。

二、完善基本材料

呈报发展新党员,必须准备和完善如下12种基本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思想汇报

3、自传书

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5、支部大会讨论记录

6、支部大会决议

7、党外群众座谈会

8、本人政治历史鉴定

9、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证明材料

10、计划生育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材料

11、培训证明材料

12、发展党员公示实行公示制登记表

三、注意几个问题

1、计划控制问题。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制订的发展党员计划执行。根据积极分子成熟情况,统筹考虑,合理安排,突出重点,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比例结构问题。发展基层,一线党员不少于75%;发展35岁以下的党员不得少于75%;发展女性党员达到25%;要注意发展文化层次高的的党员,高中以上文化的要不少于75%,不发展文盲党员。

3、计划生育问题。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又计生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到处理的,要慎重发展。

4、综合治理问题。由综治办出具证明,对违反社会治安,参与抹牌赌博、嫖娼和封建迷信活动的不得列为发展对象。

5、检举揭发问题。对反映发展对象的检举信和检举电话要认真

对待,件件核查,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

第16篇: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汇报

为了进一步健全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XX区委组织部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我局党委于4月1日起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和票决制。具体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

局党委自收到区委组织部《XX区级机关党组织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方法》(顺直工委〔2010〕8号)、《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公示制、票决制和考核制的意见》(顺组通〔2010〕13号)文件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把文件精神传达到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局机关各党支部和东华骨伤科医院支部,要求各党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措施,保证公示制、票决制和考核制的顺利实施。

二、制定方案,全面实施

局党委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就实施方案和细则展开讨论,大家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提出了各种建议,最后综合各种建议制定出我局关于发展党员票决制、公示制和考核制的实施方案并定于2010年4月1日全面实施。

三、严格执行,反馈良好

自方案实施以来,各个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方面严格按照新的票决制度、公示制度和考核制度执行,并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良好反映,从反馈当中我们总结出三点:一是发展党员票决制进一步扩大和发扬了党内民主;二是发展党员公示制和考核制充分体现了社会及群众监督作用;三是要保持制度的持续性和创新性,不断完善公示制、票决制和考核制的内容和形式尤为重要。自发展党员票决制、公示制和考核制的实施方案实施以来,共完成4名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收到良好效果。

在以后的发展党员工作中,我局党委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和监督,严格工作程序,规范操作,细致地抓好各个环节,同时根据实施的反馈信息,不断改进和完善公示制、票决制和考核制的内容和形式,增强发展党员工作实效,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为我区深化综合改革,建设阳光城市幸福家园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第17篇: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为加强公司系统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发展壮大公司党员队伍,保持党组织的活力和生机,推动公司党建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条各级党组织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

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高标准的党员队伍为目标,为促进公司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思想保证。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要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三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四条各级党组织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各级党组织要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力度。要特别注意将思想品德好、业绩突出的技术和业务骨干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条件成熟时吸收到党内来,壮大党组织力量。

第六条各级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第七条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文件。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

第八条党员发展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程序办理。发展过程中的有关会议和讨论要注意做好记录。

第九条党员发展工作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公司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为加强公司党的建设打好坚实的基础。

[1]

在百度搜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第18篇:发展党员工作自查报告

2003—2004学年发展党员工作自查报告

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转发的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民主集中制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调研的通知》精神,现就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不断吸收新鲜血液,才能保持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才能使我们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两年来,学院党委在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遵循发展党员“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按照“注重质量,兼顾数量,着眼教师,重视高知”的原则,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两年来,发展党员180名,其中35岁以下党员164名,女党员88名,教工党员13名。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党员素质稳步提高,党员结构有所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学院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党委高度重视,各级组织认真落实,不断把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学院党委坚持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狠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学院党委带领各级党组织和全院党员积极开展创建“福建省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的活动,做好党建三级评估工作,并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每年上半年检查一次,下半年研讨总结一次,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的工作重心来抓。党委组织部每年都认真制定年度组织工作要点,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规划部署,提出目标要求。各总支、支部根据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提出年度发展计划,组织部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给各总支、支部以具体指导,使发展党员计划更加合理,更切合实际,从而减少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盲目性。

为了使各总支、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更加规范,以保证党员质量,学院党委注重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政治学习、研讨会等形式,提高党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又专门举办了党支部(总支)委员培训班,着重对发展党员业务工作进行了具体培训,并围绕“基层党组织如何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展开了专题讨论,院党委主要领导就如何搞好党建工作,把好党员质量关的高度作了重要讲话。通过培训,支委的业务素质得到普遍提高。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抓好高知群体教工党员发展工作

根据学院党员基数大,高职为主的学生在校时间相对短,层次相对低的特点,近年来,我院每年发展学生党员总数控制约学生总数的5%左右,把发展教职工党员,尤其是教师党员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特别是中央和省委召开了人才工作会议以后,党委更加重视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工作,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宣传科学的人才观。制定人才工作实施意见,

在政治上更加关注高层次人才。主要采取了三条措施:一是从政治上关心教工党员。学院领导经常同教学骨干和高层次人才开展谈心活动,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非党的高层次人才更多地了解我们党,积极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二是为他们搭建学术研究平台,创造事业发展的条件,让他们感觉到党的关怀和党的政策的英明;三是通过学院制定的“教师职业生涯计划”,让各级党组织对高层次人才的工作状况有较深的了解,积极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及时确定工作对象进行培养教育,把教育、培养发展工作落到实处。近年来,先后有13名教师(其中有4名高职称教师)加入了党组织,有一名副教授党员被评为全省高校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有效地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三、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

两年来,我院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为了保质保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我们力求使关口前移,做到“早播种、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对新录用的教工和新生,我们及时在其工作、学习中发现好的典型,了解他们的入党愿望,帮助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并把教育和培养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严把“四关”:

(一)严把培训关,加深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基本理论的理解。一是通过理论培训,解决“思想上”入党问题。每学年院党校都开办两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组织入党积极分子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等同志关于党建的重要论述。通过参观、放录像、开讲座、听报告等多种形式,使积极分子更加了解党的历史,加深对党的认识。党支部也组织党员讲座,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两年来先后办班4期,培训入党积极分子587人。二是通过实践锻炼,解决“行动上”入党问题。主要采取交任务、压担子的办法,根据每个积极分子的特点,分配一定的工作,如让教工承担更多的教学、科研或行政工作,让学生担任学生干部、组织学生参加“捐资助学”、“绿色环保行”、“精彩助残日,快乐残疾人”、“心系社会,送我温暖”等社会公益活动等。让每位入党积极分子都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增强党性修养。

(二)严把考察关,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坚持考察与培养相结合,做到培养有目标、考察有内容、结果有登记。支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为每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培养考察联系人,经常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鼓励和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二是开展定期谈话,一般要求每三个月培养人要找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一次,并经常向党支部、党小组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填写考察意见并指出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三是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主动交心,汇报自己在政治思想上、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感受和体会,特别是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等。四是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及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三)严把发展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我院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把发展关。坚持要“符合六个条件”:一是考察时间满一年,二是学习(工作)成绩优良,三是思想汇报真实可信,言之有物,四是发展材料齐全,五是参加党校理论学习成绩合格,六是政治审查无问题。在程序上坚持“过好六个关”:一是团组织推优关,二是群众民主评议和测评关,三是辅导员审核推荐关(学生),四是支部大会讨论吸收关,五是组织部审查合格关,六是党委讨论审批关。使发展党员工作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做到“双合格”,既要政治素质好,又要学习成绩好,工作表现出色,从源头上防止把不合格的对象吸收入党。

(四)严把转正关,做到发展一个,带动一批。我院坚持把预备党员的跟踪培养作为发展党员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为做好预备党员的考核工作,我们建立《预备党员考察表》,由入党介绍人继续跟踪考察,每三个月把考察情况填写进《预备党员考察表》。在研究预备党员转正时,坚持做到考察不走过场,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讨论有依据,确保了新党员的质量。同时,采取专题讲座、听录音、看录像、参观等形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理论教育,增强预备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作风、纪律等观念,增强预备党员的党性修养。如对学生预备党员加强理论教育的同时,紧紧围绕创建“文明校园”活动,对学生党员实行挂牌管理,加强他们的自我约束意识,通过建立学生党员督导队,设立党员示范宿舍、示范床等,加强对预备党员的自我教育。

四、健全机制,狠抓落实,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

为了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近年来,我院根据上级要求和学院实际,从工作机制上入手,党委组织部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是“推优”制:凡是28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申请入党前应先入团,并经过团组织“推优”后才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二是测评制:对列入近期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和近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应召开群众意见征求会,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讨论的一项重要依据。三是培养考察制:由党支部指定两名比较了解培养对象的同志作为培养人,每三个月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培养考察,并填写考察意见,时间一般为一年,根据培养对象的实际情况,也可延长培养期。四是公示制:在党员发展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之前,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及其它需要公示的对象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五是预审制:支部在讨论吸收新党员之前,必须将发展对象的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审查,重点查看条件是否成熟、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经审查通过后才能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六是预备党员考察制:支部建立《预备党员考察表》,由入党介绍人每三个月考察一次预备党员的情况,特别是了解该同志入党时存在的不足是否改正,并填写考察意见,党支部书记签署支部意见,考察期一般为一年,考察结果作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正的重要依据。七是票决制: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支部大会应在集体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表决过程中要坚持逐个讨论逐个表决的原则,票决结果作为党支部形成决议的依据。八是责任追究制:如党委、总支、支部违反发展党员程序和规定,对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给予谈话批评或诫勉;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或党纪处分。

三年来,我院发展党员工作总体能按照《党章》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并逐年完善提高,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坚持标准,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前提;强化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关键;优化结构,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注重培养,全面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综合素质,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健全机制,规范程序,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保证。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上级组织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高级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做得不够,二是党组织与发展对象的谈话制度还有待于完善,谈话人水平有待于提高。三是对教工新党员的继续教育力度不够,存在前紧后松现象。

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我们将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一是突出重点。针对这次发展党员工作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哪个环节薄弱就重点抓哪个环节。特别是要加大在高知识群体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要从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把更多的优秀人才吸引到党内来。

二是抓住关键。建立一支素质好、作风硬、业务精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关键,为此,下一期支部委员培训班的重点是对支委进行发展党员工作业务知识的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发展党员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打下基础。

三是完善机制。通过健全完善推优制、测评制、培养考察制、公示制、预审制、预备党员考察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以争创省党建先进单位为目标,以党建三级评估活动为载体,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做到每年都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每年召开一次发展党员工作会议,确保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委员会

二00四年十一月十日

第19篇:发展党员工作自查报告

发展党员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我局党委对近年来各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全面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十六字方针;严把质量关,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入党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不断完善发展党员政审、考察、公示、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党员素质稳步提高,党员结构有所改善,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党委高度重视,各级组织认真落实,不断把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我局党委坚持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测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认真制定年度组织工作要点,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规划部署,提出目标要求。各支部根据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提出年度发展计划,使党员发展计划更合理,更切合实际。我局党委注重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政治学习、研讨会等形式,提高党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抓好党员发展工作

关心党员,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非党人员更多地了解党,积极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为他们搭建发展平台,创造事业发展条件,让他们感觉到党的关怀和党的政策的英明。

三、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

我局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积极、稳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为保质保量,我们力求使关口前移,做到\"早播种、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及时在工作中发现好的典型,了解他们的入党愿望,帮助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并把教育和培养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严把培训关、考察关、发展关和转正关。

四、健全机制,狠抓落实,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

为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局根据上级要求,从工作机制入手,制定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如\"推优\"制、测评制、培养考察制、公示制等。

我局发展党员工作能按照《党章》和上级有关要求,逐年完善提高,使之规范化、制度化。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坚持标准,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前提;强化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关键;优化结构,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注重培养,全面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综合素质,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健全机制,规范程序,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保证。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年轻同志中发展党员工作做得不够,党组织与发展对象的谈话制度有待完善,对职工新党员的继续教育力度不够,存在前紧后松的现象。

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突出重点。针对此次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哪个环节薄弱就重点抓哪个环节。加大在年轻干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从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给予关心和帮助,使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把更多的优秀人才吸引到党内来。

抓住关键。建立一支素质好、作风硬、业务精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关键。我局将强化对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业务知识的培训,细化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发展党员应注意的问题等,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打下基础。

完善机制。通过健全完善推优制、测评制、培养考察制、公示制、预审制、预备党员考察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第20篇:发展党员工作年度计划

2011年发展党员工作年度计划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重要任务,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我校今年的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计划。

一、目的意义。党员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中坚和骨干,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基本成份和依靠力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党员队伍活力的内在要求。我们一定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和坚持党的性质、实践党的宗旨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实现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的需要,是确保我校党员队伍充满生机活力的需要。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源源不断地把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增强党员队伍的活力为目标。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切实保证发展党员质量。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依据,以发展教师中的优秀分子入党为重点,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以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为保证,着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进一步增强我校党员队伍的活力,为我校的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目标要求。

1、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本年

度,党总支拟确定三个入党积极分子、一个培养对象。

2、完善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促进支部、学校班子建设。

3、吸收优秀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加入党组织。

四、基本措施。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以保持党的先进性为立足点,始终把发展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整体水平。

(一)、加强建设,夯实基础。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建设,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充分发挥入党积极分子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热爱思想和吃苦精神,通过开探讨课、示范课、教研课等活动形式锻炼他们的工作精神。认真调查研究,强化教育培养,加强跟踪管理,努力把教师中的先进分子吸引到党组织周围。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保持常数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及时建立入党申请人员、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发展对象名册、档案、制定培养教育计划,建立同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和谈话制度,指定专人培养,经常对其进行跟踪考察、培养教育。

(二)、规范程序,确保质量。全面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基本程序图》和《关于全面实行发展党员预审和公示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到工作不走样、程序不变通、要求不降低,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严格按照“十六字”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克服追求数量,忽视质量的现象,防止搞突击入党。做到“五不发展”,即未列入重点发展对

象的不发展,培养时间不够的不发展;未经政审的不发展;未经党委派人谈话的不发展;未经集中培训和党的基本知识考试不及格的不发展,严格履行入党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强化教育,提高素质。适应形势任务发展需要,认真制定和实施预备党员教育培训计划,使他们不仅在组织上入党,而且真正在思想上入党。坚持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作一次书面思想汇报,党总支每季度讨论一次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情况制度。采取压担子、交任务等办法,有意识地让新党员承担较重任务,使他们经受锻炼和考验,提高其岗位工作和实践“三个代表”的能力。让他们在实践锻炼中不断增长才干,加强党性修养。

(四)督查指导,落实责任。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创先争优”的重要内容,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做到认识、措施、责任、行动“四到位”,形成书记亲自抓,组织委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和领导格局。落实季度党建工作检查制度,加强对发展党员记录、党员档案等情况的检查、管理。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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