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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党建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6-02 08:36:44 来源:党建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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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气象局2007年工作总结

信息索引号330782-049-030100-200711-001责任部门(科室)办公室

信息名称义乌市气象局2007年工作总结

关键词工作 总结

文件编号公开日期2007-11-19 10:01:28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审核程序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信息有效性有效

内容描述义乌市气象局2007年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气象服务成效明显,业务质量保持稳定;

(二)行政执法进一步加强;

(三)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四)台站搬迁工程。

公开时间:2007年11月19日

2007年,义乌市气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气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结合市委“新作风、新任务”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3号文件精神,按照“三个气象”的理念,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拓展业务服务领域,加快推进气象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稳步发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2007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气象服务成效明显,业务质量保持稳定。

决策服务准确及时。2007年,我局牢固树立“防灾减灾,服务第一”的思想,坚持“公共气象、资源气象、安全气象”理念,始终按照“一年四季不放松,每一次过程不放过”的要求,认真做好每一次天气过程的预报服务,全面提高预报质量。全年共发布《气象信息》39期,《重要天气情况汇报》26期、《气象情况汇报》2期、《气象信息》特刊17期;及时发布大雾、短时暴雨、大风、高温、台风等

灾害预警短信52次。为市委市政府防御气象灾害,充分发挥了气象参谋的作用,提高了气象服务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公众服务不放松。继续通过广播、报纸、电视、农网以及“96121”声讯服务系统,加强对最新天气预报和地质灾害气象条件预报、森林火险等级预报、人体舒适度、穿衣、紫外线等个性化的指数预报以及高速公路路况信息的及时发布,以满足不同民众的需求。同时,继续做好义博会、春节、黄金周、以及高考、中考等的气象保障服务,及时随天气变化进行跟踪服务,提高了服务质量。针对义乌国际商贸名城的特点,进行天气实况、国内省会城市与主要旅游景点天气预报的播报,并开设英语播报信箱,满足不同语言的人们的需要。

气象服务“新农村”建设。以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中心,以减轻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影响为重点,积极开展气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适时发布气象信息,特别是针对重要农事季节或重要天气过程,提前做好防灾、减灾和为农决策服务。同时与农业部门建立良好的信息互通关系、积极撰写为农服务材料等,在《义乌商报》、《义乌科协》、义乌科普网发表、义乌广播电台等进行科普宣传工作,共发表33篇文章,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切实可靠的防御保障。切实加强农村防灾减灾工作,加大农村防雷安全知识宣传力度,主动开展农村防雷技术服务。今年的“3.23世界气象日”活动期间,我局组织防雷所相关人员,到佛堂镇毛陈村开展了免费检测防雷装置和防雷知识宣传活动,现场发送防雷资料800余份。

国家气候观象台工作进入轨道。自2006年12月1日从一般站升格为国家气候观象台进入业务试运行,2007年1月1日正式运行以来,各项工作逐步进入轨道。2007年度观象台测报和报表出站错情率分别为0.04‰和0.11‰;基本气象信息和自动站资料传输及时率达100%,无缺报;加密自动气象站能按要求进行定期维护,出现故障24小时内进行排查维护;计算机网络系统故障率低于0.4%;酸雨观测数据按要求和规定及时上传,传输及时率100%,并且加强观测数据质量控制,错情率0.0‰,无伪造涂改记录;土壤水分观测质量无伪造涂改,错情率0.0‰;2007年度有3个250班通过验收。

适时开展火箭人工增雨。针对今年我市出现了罕见的少雨状况和日益严峻的抗旱形势,我局于2007年7月至9月分别在城西街道石明堂村和赤岸镇毛店附近共实施火箭人工增雨作业7次,发射火箭弹63枚,影响区域面积共3132万平方公里,增雨量累计2449.8万吨,初步效益估算共6371万元(按居民供水价计算),有效缓解了我市持续高温天气,减轻了全市的用电压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巨大的间接经济效益。

(二)行政执法进一步加强

继续和市安委办联合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市有关“作风建设年”的布置要求,巩固近年来我市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我局和市安委办联合开展了防雷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今年整治的重点对象是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建筑、金融单位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人员密集场所中的建(构)筑物。活动分成自查、整改、总结三个阶段,期间和市安监、公安、消防、建设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确保全市防雷安全各项监管、应急措施落到实处,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义乌”做出贡献。

加强学校防雷安全,执行学校防雷安全责任追究制。针对今年重庆开县一小学遭受重大雷击事故,认真贯彻落实省气象局浙气发[2007]57号文件通知要求,组织做好学校防雷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6月4日,我局与教育局、安监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校做好防雷安全自查,加强学校的防雷安全工作。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防雷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要切实落实学校防雷安全工作职责;三要依法做好学校防雷安全工作;四要加强防雷安全宣传工作;五要严格执行学校防雷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规范气球审批管理。根据省委《关于开展扩大义乌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经浙江省气象局批准,同意将“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资质认定”许可事项由我局负责实施。我局首次对全市具有施放气球资质的单位进行了年检,并于上半年组织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将气球施放及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并对部分操作不规范的单位进行了警告,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将撤消其资质。通过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庆典气球施放。

(三)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开展“新任务、新作风”主题活动。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会议部署,围绕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人大、政协“两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扎实开展“新任务、新作风”主题活动。5月份,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由市委组织的“文明出行”上街劝导活动。

通过全省气象部门“职业道德教育月”和全国气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开展一系列活动。一是开展张阳和汤卫东案件警示教育活动;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村支书郑九万》、《生死牛玉儒》等影片;三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中国气象局举办的气象部门“华云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知识竞赛活动;四是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五是参加义乌市委组织的党员干部理论考试试题,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思想。

积极参加气象文化活动。今年金华市气象部门第二届演讲比赛中,我局选派两名选手参加比赛,分别获得三等奖和优胜奖。另外,我局选手代表金华地区参加浙江省“防雷杯”演讲比赛暨廉政歌曲演唱会获得三等奖。

进行防雷知识宣传活动。针对全省雷击事件频繁和今年我市共发生的16起雷击事故,我局及时派工作人员前往雷灾现场展开调查和现场检测,并通过义乌电视台《商贸频道》和《义乌商报》等媒体进行防雷宣传;免费赠送《防御雷电灾害》VCD和防雷宣传挂图给各中小学校;参加

“全国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陈列防雷安全图版,向市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发放防雷安全知识宣传资料,成效明显。

(四)台站搬迁工程

我局气象台整体搬迁工程目前已开工建设,该工程由“气象预警中心大楼”与“国家气候观象台”两部分组成,属于国家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基础业务建设项目。现值班楼及附属楼工程已顺利结顶,该楼将在2007年底投入业务运行。业务科技楼(主楼)正在加紧施工当中。

二、存在的问题

1、重要性质降水和大雾预报水平有待提高。本年度重要性质降水和大雾预报成绩仍不如意,30毫米以上降水过程的具体出现时段把握不准,突发性天气预报的服务水平仍有待提高。

2、社会防雷安全意识仍然薄弱,有的防雷装置甚至长期失管,人为损坏和自然失效情况严重,防雷检测能一次合格通过的几乎没有,加上部分机关单位和一些私营企业主对开展防雷年检工作不支持配合,增加了检测人员的工作负担。另一方面,从我市雷灾统计数据看,雷击伤人事件基本发生在农村,农民防雷知识仍待普及,防雷意识仍需提高,农村防雷装置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3、建立乡村气象预警工作网络,解决气象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农村气象工作网络建设,如何协同乡镇政府把气象工作纳入公共服务范畴,落实兼职气象员,做好气象信息传播、农业气象技术指导、气象基础设施维护、气象灾害调查与灾情上报、防雷安全管理等工作。

三、2008年工作思路和重点

1、继续做好气象预报服务,尤其是做好台风季节的预报服务,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2、结合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和消防集中整治活动,继续做好易燃易爆场所和其他建筑物的年检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3、进一步加强庆典气球施放审批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

4、抓紧做好台站搬迁工程,力争2008年完成全部的搬迁工程。

5、适时开展火箭人工增雨作业。

6、逐步建立各乡镇农村有线广播气象报警系统和气象电子信息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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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气象局主办 义乌市党政机关信息管理中心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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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2篇:义乌市广播电视台工作总结

义乌市广播电视台2008年度工作总结

2008年,义乌广播电视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当好党和人民的喉舌,以宣传为中心,以创新为动力,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打响义乌广电品牌,增强产业经营实力,广电事业继续全面协调发展。

(一)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当好党和人民的喉舌

1.围绕市委市府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开展宣传

2008年,广播电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紧扣全市“两会”、“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市领导重大调研课题”、“全球金融危机”、“文博会”、“义博会”、“改革开放30周年和义乌撤县建市20周年”等重大主题,突出重点,开展宣传。

紧扣“解放思想、创业创新”这一重大主题,电视新闻中心推出了《他山之石》、《镇街书记访谈》、《镇街部门一把手访谈》、《我为解放思想献一计》、《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典型宣传》等5组不同类型的主题系列报道。这些系列报道的推出,一方面强化了主题宣传,另一方面在全市营造出全民参与,共创美好未来的创业创新氛围。通过市委宣传部牵头的异地采访,两个电视频道分别推出“他山之石”系列报道,共播出经济发达城市创业创新经验报道55篇,时间跨度一个月。商贸频道的“解放思想”系列报道,以“成就与挑战,问题与对策,创新与发展”为主题,与市经济部门对话,探讨市场工业、会展业,引进外资和人才等7个经济话题;“行业发展看创业创新”系列报道选择义乌具有代表性的35个行业为对象,寻求行业特点,小角度地报道企业创业创新新活动,总结经验教训,感悟创业创新心得体会,力求给人以警示和启发。

围绕市委市政府在不同时期的工作重心,我们及时调整报道重点。新闻综合频道先后推出《市领导26个重大调研课题访谈》、《迎难而上谋求突破》、《加快市场转型升级》、《迎接新挑战共话新跨越》、《义乌巨变》等大型新闻专题报道。其中,《市领导26个重大调研课题访谈》系列报道,不仅让全市人民认识到义乌诸多行业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还进一步了解到义乌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既鼓舞人心又催人奋进;50集大型系列报道《义乌巨变》集中展现了改革开放30年来义乌翻天覆地的变化,让义乌人感到无比自豪的同时,更激励他们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去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2008年,我台《义乌新闻》还推出了“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系列报道300余篇,“关注十大实事 聚焦重点工程”系列报道90余篇,创建工作系列报道120余篇,这些报道尽管不是连续宣传,但持续时间长,报道厚度强,因此不仅声势大、力度大,而且影响广、效果显著。为了配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我台调用大量资料,多方采访,赶制了专题片《血的教训》上下集,共计8篇。《同年哥讲新闻》也开辟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并重点解剖几起重大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启示,加深群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

《直播商城》在文博会期间发挥频道特色,以经济和文化视角进行采编,共编发报道25篇,发现亮点,剖析现象,其中“芸游义博会”小专栏,介绍义博会新奇产品;《义乌商圈》对文博会举办三年来的成效进行了13分钟的综合分析,并结合今年国际形势,对义博会走势进行深度分析报道,具有较好的启示作用。

2.服务大局,关注热点民生和百姓生活

2008年,广播电视台以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结合我市各阶段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精心策划组织采访配合宣传报道,为市民了解政策和反映民情民意搭建了一个平台。

今年以来,我台围绕民生策划了一系列主题报道,先后制作播出了6组,主要有《爱在义乌》、《我的2007》、《外来建设者风采》、《非法营运百日安全整治》、《爱国卫生月》、《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等。3月20日,我市开始在城区限制货车通行,《今晚九点》在此前后予以重点关注,组织采访了多篇报道。为配合全市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工作,我们每天派出记者深入拆违第一线,从百姓的视角分析说明拆违和三合一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媒体的舆论影响,引导群众支持和配合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关注社会热点和百姓生活,正确引导舆论是广播电视的一项重要职能。而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是衡量一个新闻媒体的重要方面。今年以来,我们强化了对社会热点的关注和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要求记者及时掌握社会动态,关注社会热点,对于突发新闻要快速反应,不管能不能播出,都要及时到现场采访,争取第一手资料。例如,年初我市发生严重的大雪冰冻灾害性天气,在第一时间派出记者予以关注,从不同的侧面采访,予以重点报道。2月15日义亭镇成帅酒店发生火灾,记者迅速赶往现场,并在当晚与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进行了长达4分多钟的连线报道,填补了我台与中央台连线的空白。5月12日,四川汶川地区发生8.0级大地震,我们快速反应,在第一时间启动了抗震救灾报道。6月11日大陈镇发生爆炸案,20分钟后,记者赶往事发现场采访。11月份,针对我市部分老旧小区在进行市政设施改造过程中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今晚九点》栏目进行了多次报道。通过我们记者的新闻采访报道,及时消除了社会上的各种传言,起到了正确引导舆论的作用。

结合广播直播节目多,制作便捷的特点,我们发挥优势,积极主动做好报道宣传。如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我们除了在《义广新闻》中加大宣传报道的力度外,还邀请市安监局、稠江街道负责人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直播间,接听听众电话,解答听众关心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拆违等问题;《空中课堂》栏目录制了我市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典型的安全生产案例;安全生产的公益广告也在两个频率中频繁播放;与市普法办、司法局等单位合办的《法制在线》栏目,在为市民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的同时,也为我市普法工作和建设和谐平安社会出力。

(二)加大改革力度,增强广播电视的影响力

1.勇于创新,优化栏目设置

今年以来,我台在栏目设置上多有创新。新闻综合频道新开设《新闻故事》栏目,原《纪实》栏目转型为《新闻故事》的周日版,通过百姓普通生活的展现达到了平凡之中见精神的宣传效果。

电视商贸频道新开设《欢乐义乌》栏目,填补了我台自办娱乐节目的空白。该栏目以“大众参与、传递快乐”为宗旨,走出演播室,在户外与百姓零距离互动,百姓参与热情很高。

《今晚九点》、《直播商城》栏目进行了调改。《今晚九点》中联结观众与政府部门的《九点直通车》专栏,由每周一期改为每天一期;《直播商城》新开通《市场直通车》专栏,加大了市场走势、供求信息等的报道。

2.策划先行,创新栏目内容

2008年,广播电视强化了新闻主题策划,不断创新栏目内容,力求出精品。从2008年4月份开始,我台《义乌新闻》每周日推出“媒体看义乌”小板块,集中回顾上周上级媒体对我市各条战线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的报道,对激励全市上下更好的投入到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寻求发展的行动当中去,为义乌实现高位突破作出贡献;2008年7月策划推出了30集系列专题片《发现义乌—话说母亲河》,旨在反映义乌江沿岸人文历史和经济社会演变,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商贸频道先后策划推出了“2007经济亮点”、“我的2007”、“生活流行风”、“3.15维权”、“半年经济回眸”、“生命之水”、“我和奥运”、“聚焦家具市场”等16个主题性系列报道,以经济的视角,报道经济现象和生活变化,增强了栏目的整体宣传效果。其中,“生命之水”公益主题系列报道11篇,通过记者到宁夏吴忠,亲历缺水之苦,缺水之痛,以此唤醒公众的节水意识。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义乌撤县建市20周年,我台策划了“见证繁荣”、“义乌巨变”、“变迁”三组系列报道,从不同的角度来关注义乌的发展变化。

3.对外宣传,展示义乌魅力

今年,我们秉承“提高业务,宣传义乌”的思想理念,依托上级权威媒体,在更大范围内、更有实效的宣传、推介了义乌。据统计,2008年1至10月份,浙江卫视共采用我台稿件374条,总分4648分,全年外宣成绩有望10个月都位居全省县级台第一名。另外,我台还有众多新闻报道受到中央电视台的关注,向全省、全国展示了义乌的魅力。

(三)强化基础建设,推进广电事业快速发展

1.完成“十大实事”工作目标

2008年,我台全面启动了城区有线电视网络的双向改造,城区光缆的双向改造基本完成,目前,互动信号覆盖的用户已经达到7万户,超额完成了市政府“十大实事”中要求的“互动网络年底覆盖5万用户”的工作任务。数字电视交互平台八月份开始设备安装,十月份完成了系统对接和运行调试,10月28日已经建成试运行,目前正在安排用户开展在线测试。有线电视资源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已开始前期准备工作,客服中心呼叫系统平台已搭建完成,同时,投资80余万元,更新了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的天线传输设备,实现了中央电视台第七套节目的无线覆盖,优化了传输质量。

2.加快新广电中心的建设

义乌市广电中心工程自今年6月18日奠基仪式以来,各项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先后完成了施工图设计、弱电初步设计、施工图审图、工程量清单编制、人防审核、消防审核,完成土石方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建安施工招投标,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白蚁防治、防雷等手续。

目前,施工单位已进场准备,“三通一平”和基坑开挖工程已完成,基坑支护工程和施工许可证正在抓紧施工和办理中。

3.努力发展数字电视业务

我台积极规范数字电视业务,重新调整数字电视节目收费标准,停止境外节目销售业务,新增上海文广和CHC动作电影等节目。至今年11月底,全市数字电视用户总数为17730户,预计到年底超过18000户,比去年底新增5000户。

(四)创新经营机制,增强广电事业发展实力

广播电视台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广告收入。2008年,面对严峻的经济环境,我台开展了认真细致的工作,积极创新,为广电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上半年我台相继新开了《吃在义乌》、《衣路先锋时装街》、《投资理财》等栏目,下半年《衣路先锋时装街》栏目改版为《淘在义乌》栏目,这些栏目把服务百姓生活和建立新广告平台相融合,完善广告创收手段,同时也活跃和丰富了电视屏幕,受到了电视观众的喜爱。

通过活动提升社会影响,增加广告收入。今年相继举办了《新农村展播》、《梦想舞台挑战主持人大赛》、《百姓竞技大擂台》、《达泰立盛少儿卡拉OK大赛》、《2008义乌首届导游电视大赛》、《2008义乌市第四届家装节》等众多活动。这些活动有的时间跨度超过一二个月,社会影响力和创收效益都令人满意。

截至到今年11月份,广播电视广告收入6700多万元。

(五)注重安全防范,保障广播电视播出安全

2008年是不平凡的一年,从南方罕见的低温雨雪灾害到四川汶川大地震灾害,从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到圆满完成神州七号载人航天飞行,从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政策到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可以说是大事多、突发事件多。我台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广播电视的播出安全。

一是抓规范管理,保设备安全。定期维护设备,规范设备管理。坚持技术值班,遇有故障及时排除。

二是抓制度落实,保播出安全。严格执行机房管理制度、保安人员工作制度、工作人员佩证上岗制度,增强了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是抓技术改造,保节目安全。增加FM95.5的服务器内存和磁盘阵列,解决了节目被卡问题;增加了图文频道的设备备份,运用安全性能高的方式存储数据。

四是抓隐患整治,保网络安全。进行了消防知识培训,全面配备了消防灭火器材,更新了一批老化灭火器;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活动,巡查有线电视干线1226.5公里,检查行政村415个,整改安全隐患440处。

五是抓应急演练,防突发事件。制定了应急预案,实施了城乡联动的应急演练,并对演练中发现的安全传输问题进行整改。

六是抓工程验收,保传输质量。对网络工程严格按照验收规范把关,工程质量不达要求的坚决要求整改,整改后再次验收。

现在,我台完成了95.5直播设备的招标、安装、调试,完成了数据桥的安装调试和栏目用新型非编设备招标,提高了广播节目的质量和电视节目的制作能力,并通过录像机更换,使非编下载和硬盘播出上载完全数字化。

(六)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广电队伍整体素质

在队伍建设方面,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制订完善了《义乌市广播电视台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关于加强电视新闻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宣传管理和行业管理,强化了广播电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教育,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作出处罚,从而提高了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提高了义乌广播电视在群众中的公信力。修订完善了《义乌市广播电视台特约记者站章程》,重新公布了特约记者站,淘汰了三家功能弱化的特约记者站,新增商城集团、经发局两家特约记者站。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随着自办节目、栏目的增多,广电网络的扩大,从高等院校引进了一批优秀毕业生充实广电队伍,我们利用每周三晚上的休息时间,组织两个电视频道的全体采编播人员进行业务交流,并对全台采编播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设备使用技能,这些已成为我台职工培训的一个最大亮点;安排新闻采编骨干到省电台、电视台顶岗培训,通过省台名记者、名编辑的传帮带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和工作方法;邀请中国传媒大学、浙江传媒学院的教授来台授课;组织专业人员到周边县市台“对口”交流,取长补短,组织采编和工程人员培训。鼓励干部职工在职学历进修,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是建立一支高效的监评队伍。开展广播节目专题监评尝试,继续加强电视监评员队伍建设,与监评员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及时了解监评情况,充分发挥广大监评员的作用,并引导他们在做好监看打错字幕、播错字幕的基础上,逐步向多提合理化和建设性意见、建议方面转化,并开展了广播节目专题监评的尝试,使监评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

(七)存在的问题

2008年,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仍需培养一批有较大影响力的广播、电视栏目。

2.缺乏高层次人才,节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3.围绕我市中心工作的深度分析和热点报道力度需要加强,并做到充分合理利用资源。

4.台里设备陈旧,机器老化,跟不上迅速发展的广电事业的需要。

推荐第3篇:浙江省义乌市

浙江省义乌市

义乌市位于浙江省中部,浙江省辖单列市。越国故都,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地,古称“乌伤”,全市通行吴语。义乌是中国大陆十强县市之一,人均收入水平中国大陆第一,豪车密度全国第一,是中国最富裕的地区。南通广东、福建,西接长江腹地,东靠中国第一城市上海,面对太平洋黄金通道。义乌是目前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被联合国,世界银行等国际权威机构确定为世界第一大市场。义乌国际商贸城被国家旅游局授予中国首个AAAA级购物旅游区荣誉称号。“小商品海洋,购物者天堂”已成为繁荣、文明的义乌市的代名词。义乌现为“浙江省四大区域中心城市之一”。浙江省现四大区域中心城市分别为浙北杭州,浙东宁波,浙南温州,浙中义乌。 中文名称: 义乌

外文名称: YiWu City、Nyi Wuu City 别名: 乌伤、乌孝

行政区类别: 浙江省单列市

所属地区: 浙江省

下辖地区: 稠城街道等7个街道、6个镇

政府驻地: 县前街21号

电话区号: 0579 邮政区码: 322000 地理位置: 浙江省中部

面积: 1105.46平方公里

人口: 74万

方言: 吴语

气候条件: 亚热带季风气候

著名景点: 义乌国际商贸城、德胜岩、冯雪峰故居、双林寺

机场: 义乌机场

火车站: 义乌站

车牌代码: 浙G

铁路: 沪昆线、杭长客运专线

公路: 沪昆高速、甬金高速

义乌美食: 东河肉饼、佛堂白切羊肉

义乌名人: 骆宾王、吴晗、戚继光

义乌名校: 浙江省义乌中学

邮编

322000 代码:330725区号:0579 拼音

Yì Wū Shì,(吴语拼音:Nyi wuu yue) 2011年3月4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文,[1]“全国第十个“经济特区”的殊荣终于花落义乌。

义乌市位于浙江省中部,金衢盆地东缘,地理坐标为北纬29°18′,东经120°04′。全市总面积1105.46平方千米,2012年末建成区面积达到100.1平方公里。2012年户籍人口75万。[2]常住人口123.40万,登记人口达190.79万人(2010年底)。

义乌市辖7个街道、6个镇:稠城街道、北苑街道、稠江街道、江东街道、后宅街道、城西街道、廿三里街道;上溪镇、义亭镇、佛堂镇、赤岸镇、苏溪镇、大陈镇。市政府驻稠城街道县前街21号。

以丘陵为主,东南北三面环山,南部与永康市交界的大寒尖,海拔925.6米,为全市最高峰,北部大陈江边的瓦摇头,海拔41.9米,为全市最低点。河流属钱塘江水系,境内最长的河流义乌江,还有大陈江和洪巡溪等河流。有岩口水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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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义乌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总结

义乌市水务局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2007年,在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的正确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民生水务、生态水务、法治水务”的治水目标,致力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积极建立和完善节水型社会的体制和机制,大力实施节水工程,加大节水宣教和执法力度,努力开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新局面。现将义乌市2007年度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07年度义乌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主要成效

(一)节水指标完成情况

随着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市在用水效率方面有了一定改善,节水型社会建设各项指标显著提高。全市万元GDP用水量由2006年的86立方米下降为2007年的72立方米,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由2006年的63立方米下降为2007年的58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2006年的45%提高到2007年的50%,亩均灌溉用水量由2006年的370立方米下降到2007年的356立方米,灌溉水利用系数由2006年的0.56提高到2007年的0.58,城镇供水管网漏失率由2006年的17%下降到2007年的15%,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仍为35%。

(二)义乌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做法

1、加强管理体制、政策体系建设,构建节水型社会的体制、机制框架。

●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水利部于2006年12月委托河海大学编制了《义乌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并分别于2007年6月和9月组

1 织相关专家在湖南岳阳市和北京市召开了规划审查会,对规划进行了两次审查,目前规划送审稿已报经省水利厅批复,正在报水利部备案过程中。该规划编制费用为20万元,由水利部全额补助。

●节水专题。为保证水利部委托我局的节水型社会建设专题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局委托河海大学编制了《义乌市节约用水管理研究报告》,并在此基础上起草了《义乌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现已完成草案,正在征求意见阶段。该办法的出台,将为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依据。该项目属2007年度全国节水社会建设专题项目,30万元编制费用由水利部全额补助。

2、充分运用经济杠杆,规范居民、单位节水行为。●建立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完善水资源费收取、使用和支出管理制度,制定排污费收取、使用和支出管理办法和制度。我市水资源费和排污费均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做到专款专用。

●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

在分析近几年义乌实际用水情况及现状水价合理性的基础上,按照小步快走的原则,分阶段制定了水价调整方案。2003年以来,我市已进行了两次调价,新一轮水价政策于2006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每立方米2元调整到每立方米2.6元,调价幅度在30%,特种行业用水价格涨幅较大,由每立方米3元调整到每立方米6.6元,涨幅达120%。

3、积极建设节水工程,全面提高水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农业节水灌溉工程

——积极依靠科技进步,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新技术。如水稻薄露灌技术、花卉瓜果的喷、滴灌技术。截至2007年底,全市共有喷滴灌面积9000余亩,可年节水200万方。

——加快建设节水灌溉工程。节水灌溉工程涉及八都、岩口、巧溪、柏峰、长堰、姑塘6个中型灌区24.3万亩农田,126.7公

2 里干渠,工程投资1亿元。截至2007年底,已完成50公里干渠改造。与此同时,结合标准农田建设,对各灌区的支渠、毛渠都进行了全面的改造。

●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工程。积极利用工业节水新技术,推广清洁生产理念,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我市正在以华川实业集团、金富染整厂、华昌塑胶有限公司为试点,以点带面,逐步对耗水量大、工艺落后的企业进行节水技术改造。如,华川集团投资的赤岸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2万吨,总投资2800万元,目前工程已全部完工,已投产运行。该工程的上马,将污水厂出厂水重新回用于造纸、印染、冷却等工艺,综合回用率达到80%以上。

●城乡供水系统扩展和改造工程

——城乡供水工程(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

我市按照“集中供水为主,分散供水为辅”的原则,积极扩大城乡供水,按照块状、片状、点状三种供水模式实施,稳步推进了城乡供水一体化,全面提高了农村饮用水安全水平。我市自2003年开始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以来,累计完成饮用水工程项目 79项(截止2007年底),投入资金9623万元,新增供水规模5万吨/日,受益行政村163个,受益人口25万余人。

——城乡管网改造工程

对陈旧老化和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供水管网进行全面改造,减少管网漏损和二次污染,以达到节水和保证水质安全的目的。义乌市政府2006年3月下发抄告单,明确了建成区范围供水管网改造政策:对于建成区道路现有供水管道的改造费用,由市财政和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各出资50%。2007年,完成建成区供水管网改造4公里,建成区管网漏损率由原来的17%下降为15%左右。

●智能化一户一表工程和推行节水器具。在城镇,全面开展智能化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在新建住宅和工业企业全面推行节水器具。2006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市财政出资60%、市自来水公司20%、住户20%的一户一表改造政策,大大提高了市区居民一户一表改造的积极性。2007年,共完成“一户一表”改造3523

3 户,截至2007年底,城区已累计完成“一户一表”改造13433户。

●非常规(或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

——分质供水工程。义乌江年过境流量为12.7亿立方米,建设分质供水工程,对于有效利用本地水资源,解决义乌中长期优质水资源短缺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我市2003年时就开始对分质供水工程进行探索和研究,在完成义乌市分质供水预可研工作的基础上,2003年7月委托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编制了《义乌市分质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04年9月完成报批搞。可研报告考虑在义乌江与南江交叉口建设双江水利枢纽工程,库容1500万方;在此基础上,建设两个总规模为20万吨的工业水厂,义乌江水经过处理,作为工业企业低品质用水,大幅节约优质水资源。日前,《义乌市分质供水和中水回用规划》已申报成为水利部2008年度节水型社会建设专题项目,编制工作正在开展。该规划由北京中水新华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承担编制,编制总费用为65万元,其中水利部补助资金为30万元,义乌市财政补助资金为35万元。该规划对于指导我市开展分质供水和中水回用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污水处理工程。义乌市目前已建成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7万吨/天。根据规划,全市目前正在建设6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总规模达到60万吨/天(一期规模29万吨/天),这为污水再生回用创造了必要条件。目前,赤岸分厂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和可行性研究,其余5座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中,建设进度总体较为顺利,预计年底前主体工程均可完成,2009年上半年可投入使用。

——中水回用工程。2005年,我市投资1100万元,建设了中水回灌城南河工程,该工程利用城区污水处理厂的出厂水,通过提水回灌冲洗城区的城南河,改善河道生态环境。目前该工程已正常运行,发挥了明显的生态效益。

——雨水集蓄工程。目前正在国际商贸城三期和国际村住宅小区进行试点,计划逐步在全市范围推广。

4 国际商贸城三期工程由于屋面为停车场,停车场总面积达17万平方米。计划投资600余万元,将屋面雨水收集利用,收集的雨水经简易处理后用于绿地灌溉、浇洒道路、冲厕、补充景观用水和冷却水。经投资收益分析,年可节水5万余吨,年可节省水电费20余万元。国际商贸城三期工程目前正在紧张施工中,将于2008年义博会之前按期交付使用。

国际村住宅小区建设面积218亩的小区内雨水收集系统,雨水经净化处理后用于小区绿化,洗涮道路,年可节约30多万吨水资源。选择部分山区农村建设屋顶雨水集蓄工程。

4、建设水务信息管理系统,推进科技节水。

我市计划投资1000万元(一期投资300-400万元),建设义乌市水务信息管理系统,目前该系统正在建设当中,预计年底前可建成并投入运行。水务信息管理系统其中一项功能是实现对现状用水户的用水节水信息进行采集和评价,实行计划用水数字化管理和网络化管理。

5、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建立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市政府于2004年8月下发通告,确定八都水库、巧溪水库、柏峰水库等9座水库库区为饮用水源保护区。2007年7月,《义乌市饮用水源水污染管理办法》公布施行,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水域保洁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以创建生态市为契机,按照“全水域保洁,分镇街管理,政府适当补助,物业化操作”的思路,大力开展了城区、镇区河道、水库水域保洁工作。2007年,市政府把市属水库、主要河道也列入水域保洁范围,补助资金达202.65万元。目前,全市各镇街水域保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清洁养殖获得稳步推进。2007年,义乌市现代农业扶持资金中,清洁水产养殖业补助资金达40万元。为改善和保护岩口、深塘、长堰三座市属水库水质,市政府从2007年起,每年对上述水库给予一定的水源保护补偿,这对保护供水水库水资源不受污染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市市属水域已全面实行清洁养

5 殖(除养殖场、渔种场以外),全市用于清洁养殖的水域面积达1240.6公顷,占整个养殖证规划面积的53.58%。清洁养殖的实行,进一步保护了水源水质,有力地改善了我市农村水域环境。

●生态河道建设进展顺利。2007年计划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工程38项(续建13项,新建13项、前期12项)。截至2007年底,13项续建工程已全部完工,13项新建工程已全面开工,其中4项已超额完成任务,7项已基本完成年度任务。在河道治理过程中,积极运用生态建设理念和技术,改浆砌为干砌,改直面为斜面土坡,逐步改善河道生态功能。

●水土保持工作进一步加强。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做到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同时,大力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水土流失。2007年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平方公里。目前,已治理10.2平方公里。

6、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农业领域

大力发展旱粮生产,优化种植结构,2007年全市新推广旱稻2862亩;积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和布局,大力发展节水型经济作物,发展高效生态农业;逐步缩减冷水茭白、养殖业等高耗水种养业规模,提高区域内有限的水资源利用率。

●工业领域

积极发展低耗水、无污染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逐步关停现有高污染、高耗水行业,或进行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严格执行行业准入制度,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在义乌落户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使产业结构布局逐步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

●第三产业领域

严格控制高耗水的洗浴、洗车行业的发展,鼓励使用再生水洗车,鼓励安装节水型用水装臵,大众浴池有条件的安装智能淋浴器。

7、加强宣传教育和执法工作,营造浓厚的全社会节水氛围,树立全民节水意识。

●通过各种形式进行节水宣传。近年来,我局利用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机会,通过设台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和纪念品等形式进行了多次大规模的节水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另外,我局先后在《浙江日报●生活周刊》和《红旗文稿》刊登专版文章,介绍义乌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思路与做法,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

●开展节水创建活动。2006年9月,我市确定孝子祠社区为义乌首个节水型社区,在该社区开展了一系列节水宣传活动,并评比表彰了一批 “节水单位”和“节水家庭”,取得显著成效,市区居民节水意识进一步增强,社区节水氛围更加浓厚。同时,孝子祠社区的成功创建也为其他社区开展节水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二、义乌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几年的努力,义乌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在制度建设、产业结构调整、节水工程建设、水环境整治和水生态保护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体制没有完全理顺、投入不足和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节水型社会建设在社会各个阶层中形成的影响力还远远不够,这项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和强化。

1、节水管理体制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义乌市被列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试点期各项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建立协调、高效的节水管理体制和机制,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各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节水型社会建设各项工作。同时,应进一步健全节水机构。义乌市节水办于2004年成立,但既无专门人员编制配备,又无独立经济核算,管理力量薄弱,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2、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需进一步

7 强化执行。

由于200

3、2004我市连续两年遭遇大旱天气,全市范围,特别是主城区地下水开采井较多,整治地下水井将是一项非常复杂和艰巨的任务,必须加强水务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有效的做好地下水保护工作。

3、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和“四到位”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

目前,义乌市除部分新建项目执行节水“三同时”(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和“四到位”(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制度外,其余大部分建设项目均未实行。今后,我市需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强制落实和完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节水“三同时”和“四到位”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义乌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和《义乌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下一步我市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推进节水政策体系构建工作。

节水政策是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基础。义乌市将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一系列节水政策,增强市民节水意识,直到市民用水行为,转变全社会用水观念,为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依据。2008年,我市将重点做好《义乌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修编和出台工作。

2、推进相关规划编制工作。

加快《义乌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义乌市城镇供水专项规划》两项规划的编制及报批工作,配合编制单位做好《义乌市分质供水和中水回用规划》编制工作,探索研究分质供水相关政策措施。

3、推进节水工程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千万亩十亿方”节水灌溉工程建设。2008年,

8 我市计划实施“千万亩十亿方”节水灌溉工程项目9项,其中续建3项,概算投资432万元,完成7.9公里渠道改造任务;新建1项,概算投资205万元,完成894米改造任务;前期5项,计划改造渠道13.9公里。

二是大力实施农业喷滴灌工程。2008年,我市计划新发展喷滴灌面积2000亩。

三是持续开展中水回用工作。在金哥集团、华川集团成功试点的基础上,2008年,我市将继续在其他规模较大的工业企业推行中水回用技术。

四是加快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步伐。2008年,我市计划实施饮用水工程项目合计60项,其中续建项目25项,概算投资4549万元,新建项目11项,估算投资6025万元,前期项目24项,计划解决327个行政村38万人的饮水问题。

五是加大老城区的管网改造力度,持续推进“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开展节水器具改造工作。2008年,我市计划实施市政供水新建工程1项,估算投资310万元,新建DN600球墨铸铁管2245米;市政供水改造工程5项,估算总投资388万元,完成4.8公里管道改造任务;小区平面管网改造工程4项;“一户一表”改造工程4项;完成1万户家庭用水器具改造任务。

六是在编制《义乌市分质供水和中水回用规划》的同时,在今年上马建设的杨宅水轮泵站改造工程中配套建设分质供水沉淀池及管网设施,在稠江街道童店村和有关企业进行分质供水试点。

七是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做好污水干管沿线政策处理工作,力争年内赤岸分厂可开工建设,其余5座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八是在加快国际商贸城三期工程建设的同时,重点抓好雨水收集系统的建设,确保雨水收集取得实效。

九是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大力推行清洁养殖,加快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工程,深入开展农村水域保洁和水土保持工作。2008

9 年,我市计划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工程项目合计37项,其中续建项目11项,概算投资2267万元,完成30公里河道治理任务;新建项目9项,估算投资4335万元,计划治理河道49公里;前期项目17项,计划治理河道11.4公里。加强地下水取水管理,规范企业及居民取水行为,强化执法力度,在北苑街道试点的基础上,本年度计划在大陈镇深入开展试点工作。

十是加快取水计量设施的改造和升级,实现对5座中型水库取水的实时监控。

4、推进节水社区、节水单位、节水家庭创建工作。在孝子祠社区成功创建节水型社区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一系列节水宣传和创建活动,通过推进节水社区、节水单位、节水家庭创建工作,不断积累构建节水型社会的经验,努力实现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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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引进人才证明书》的申办手续

信息来自:义乌人才网 发布日期:2014-03-26

1、用人单位填写《义乌市引进人才情况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行政介绍信、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荣誉称号等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初审;

3、人事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义乌市引进人才证明书》。

关于印发《2014年义乌市基础人才、企业实用人才住房保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14年义乌市基础人才、企业实用人才住房保障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31日

2014年义乌市基础人才、企业实用

人才住房保障实施意见(试行)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引才留才环境,切实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供广泛的人才智力支撑,现就加强我市基础人才、企业实用人才住房保障工作明确如下意见。

一、基础人才住房保障

(一)适用对象

1.截止2014年6月30日,符合义政发〔2011〕66号、义政办发〔2012〕122号文件规定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其他企事业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以下简称第一类人才);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浙江省核发的技师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第二类人才);

3.“211工程”、“985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二级学院除外)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第三类人才)。

(二)适用条件

第一类人才适用条件按义政发〔2011〕66号、义政办发〔2012〕122号文件规定。第

二、三类人才需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服务于本市用人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本人及配偶在义乌市域范围内未享受房改房(住房货币补贴)、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和未享受批建宅基地等情况;

3.在义乌工作满1年以上;

4.在义乌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1年以上。

(三)保障标准

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向政府申请购房的,政府给予购房优惠,优惠标准为:

1.第一类人才取得学历学位或资格后在义工作5年(含)以上的优惠30万元/(人·次)。5年以下的按实际工作月份占5年(60个月)的比例折算优惠金额,优惠金额不低于15万元。

2.第

二、三类人才为15万元/(人·次)。

购房优惠额不超过购房总价的30%。

个人符合多项条件的、夫妻双方均符合保障条件的,按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

二、工业企业实用人才住房保障

(一)适用对象及保障指标

1.用地5亩以上企业,2013年度亩均税收达到全市平均水平1.5倍(含)以上且企业纳税总额300万元(含)以上。纳税总额在300万元-500万元(含)之间的可享受1个住房保障指标;纳税总额在500万元-1000万元(含)之间的可享受2个住房保障指标;纳税总额在1000万元-2000万元(含)之间的可享受4个住房保障指标;纳税总额在2000万元-3000万元(含)之间的可享受6个住房保障指标;纳税总额在3000万元-5000万元(含)之间的可享受8个住房保障指标;纳税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含)之间的可享受10个住房保障指标;纳税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可享受12个住房保障指标。

2.用地5亩以上企业,2013年度亩均税收未达到全市平均水平1.5倍但企业纳税总额500万元(含)以上。纳税总额在500万元-1000万元(含)之间的可享受1个住房保障指标;纳税总额在1000万元-2000万元(含)之间的可享受2个住房保障指标;纳税总额在2000万元-3000万元(含)之间的可享受4个住房保障指标;纳税总额在3000万元-5000万元(含)之间的可享受6个住房保障指标;纳税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含)之间的可享受8个住房保障指标;纳税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可享受10个住房保障指标。

3.用地5亩以下或无用地企业,2013年度纳税总额200万元(含)以上。纳税总额在200万元-300万元(含)之间的可享受1个住房保障指标;纳税总额在300万元-500万元(含)之间的可享受2个住房保障指标;纳税总额在500万元-1000万元(含)之间的可享受4个住房保障指标;纳税总额在1000万元-2000万元(含)之间的可享受6个住房保障指标;纳税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可享受8个住房保障指标。

2013年度工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A类企业,再增加1个指标。

(二)适用条件

申请住房保障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或在企业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攻克企业发展难题的实用人才;

2.承诺在本市用人单位继续工作5年以上;

3.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服务于本市用人单位2年以上且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2年以上;

4.本人及配偶在义乌市域范围内未享受房改房(住房货币补贴)、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和未享受批建宅基地等情况。

(三)保障标准

每个购房指标予以30万元购房优惠,每个实用人才只能享受一个住房保障指标。

购房优惠额不超过购房总价的30%。

夫妻双方同属人才住房保障对象的,按高档一方享受。

三、商贸服务企业实用人才住房保障

(一)适用企业范围

各类依法纳税、依法经营且税务登记注册在义乌、2013年度入库国地税总额在150万元(含)以上的商贸服务企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上述行业中国家专营及垄断行业、金融业(含小额贷款企业、担保公司)、国有独资及控股企业不适用此政策。

(二)保障名额标准

2013年度缴纳入库国地税总额150万元(含)以上的商贸服务企业。年入库国地税总额在150万元-300万元(含)之间的可享受1个住房保障指标;在300万元-500万元(含)之间的可享受2个住房保障指标;在500万元-1000万元(含)之间的可享受4个住房保障指标;在1000万元-2000万元(含)之间的可享受6个住房保障指标;在2000万元以上的可享受8个住房保障指标。

(三)适用人员条件

申请住房保障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或管理骨干等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实用人才;

2.与本市用人单位继续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

3.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服务于本市用人单位2年以上且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2年以上;

4.本人及配偶在义乌市域范围内未享受房改房(住房货币补贴)、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和未享受批建宅基地等情况。

(四)保障标准

每个住房保障指标予以30万元购房优惠,每个实用人才只能享受一个指标。

购房优惠额不超过购房总价的30%。

夫妻双方同属人才住房保障对象的,按高档一方享受。

四、部门职责

基础人才和企业实用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市委人才办:负责基础人才和企业实用人才住房保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工作。

人力社保局:负责基础人才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的组织工作;确认申请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国家职业资格、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年限、在义工作服务年限;复核基础人才最终优惠金额,并向市财政局提交优惠款拨付申请。负责确认企业实用人才申请人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年限。

经信委:负责工业企业实用人才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的组织工作;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工业企业实用人才情况;复核最终优惠金额,向市财政局提交优惠款拨付申请。

商务局:负责商贸服务企业人才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的组织工作;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商贸服务企业实用人才情况;复核最终优惠金额,向市财政局提交优惠款拨付申请。

建设局(住房办):负责审核申请人享受房改房(住房货币补贴)、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情况;办理购房合同备案和房屋预告登记、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并在房屋权属证书附记上明确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转让、抵押(按揭除外)。

国土局:负责审核申请人地产情况、享受批建宅基地、农村旧村改造情况。

教育局:负责审核申请人学历学位及 “211工程”、“985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中非二级学院的确认。

财政(地税)局:牵头负责审核企业2013年度纳税情况;安排并拨付资金。

其他部门负责系统内人才住房保障申请的初审。

各镇(街道):负责辖区内企业的人才申请住房保障的初审;配合建设局(住房办)、国土局审核申请人享受政策性住房情况;配合经信委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企业实用人才情况。

城投公司:负责落实人才购房相关事宜;确定申请人购房时间、所购房屋总价、初审最终优惠金额及兑现手续的办理。

五、相关说明

1.申请人所购房产为本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前向政府申购的人才保障房。

2.享受人才购房优惠的所购住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转让、抵押(按揭除外)。

3.在义工作年限起止计算:本市范围内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才,工作时间从人力社保部门开具《就业(工作)介绍信》之日起计算;企业人才工作时间从在义乌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人力社保部门开具《就业(工作)介绍信》之日起计算,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时间累计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2014年6月30日。

4.企业实用人才享受人才购房优惠的所购住房办理按揭抵押的,首付款不得低于所购住房总价的50%。

5.工业企业亩产税收、纳税总额计算办法参照《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税收征管提高工业土地利用效率的实施意见》(义政办发〔2014〕113号)执行。

6.享受购房优惠人员及配偶,不再享受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住房货币补贴),不再享受我市其他人才购房补助政策。

7.本意见试行一年,以后视情调整。

8.本意见由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关于进一步落实人才子女 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信息来自:义乌人才网 发布日期:2014-04-21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各单位:

为更好地改善投资环境,优化人才结构,推动我市加快转型发展,为在我市创业创新的各类人才做好服务,现就进一步落实人才子女入学工作明确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所指的人才子女入学适用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各公办小学、初中。

二、落实原则

经市人才部门确认,符合本意见所指的人才子女,按照父母工作或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保障对象

(一)经市人才部门确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创业创新人才(Ⅰ类),由市教育局统筹,优先安排其子女入学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级重点人才(包括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专家,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

一、二层次人选等);

3.省部级重点人才(包括浙江省“千人计划”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特级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151人才工程”第

一、二层次培养人员,博士生导师等);4.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5.市政府公布的上年度本市20强工业企业副总经理、技术总监及以上的领军人才;市税务、国土部门联合认定的上年度用地5亩以上、纳税总额300万元以上,按亩产税收从高到低排名前50名的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

6.市税务部门认定的上年度纳税前20名非工业企业的副总经理、技术总监及以上的领军人才(在国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工作的本地户籍人员除外); 7.市委、市政府签约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负责人; 8.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二)经市人才部门确认,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且人才子女户籍不在本市的创业创新人才(Ⅱ类),按照父母工作或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其子女入学 9.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10.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

11.经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引进的转型发展所需的紧缺人才;

12.市政府公布的上年度20强工业企业中层骨干;市政府公布的上年度50强工业企业、50个成长型工业企业副总经理、技术总监及以上人才;市税务、国土部门联合认定的上年度用地5亩以上、纳税总额300万元以上,按亩产税收从高到低排名前100名的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工业开发办认定近三年已落地的及当年列前10名的高税无地企业负责人;

13.市税务部门认定的上年度纳税前50名非工业企业的副总经理、技术总监及以上的人才,上年度纳税前100名的非工业企业负责人(在国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工作的本地户籍人员除外);

14.市委、市政府签约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团队骨干,部门、镇街签约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主要负责人; 15.“义乌英才”计划入选项目团队骨干; 16.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其他人才。

(三)其他

17.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义乌医院人才、电子商务人才、国际生产资料市场市外引进的市场经营主体,及父母双方已取得本市的《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经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市委人才办审定,按市委、市政府明确的相关扶持政策落实其子女入学。

四、工作要求 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人才子女就学工作,积极采取措施为人才提供便利。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受理并负责审核,经市委人才办审定后,由市教育局与学区生同步统筹落实。人才子女就学具体操作方案由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另行制定公布。

五、附则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之前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中共义乌市委办公室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3日

推荐第7篇:义乌市公务员培训

浙江公务员培训首选--浙大公务员

2013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公共服务去行政化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为,是指政府将原来由政府直接举办的,为社会发展和人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是一种“政府承担、定向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新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正在我国逐步推开。义乌市公务员培训

今年年初发布的《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研究制定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

2012年2月,财政部出台的《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中第一条提到,今年,财政部将研究制定推进和规范服务采购的指导意见,逐步扩大公共服务、商务服务及专业服务的政府采购实施范围。

“为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积极性„„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3月9日,民政部下发的公告显示,2012年,中央财政将拿出2亿资金购买社会服务,对象为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

2亿资金对于中央财政来说数额不大,获得项目的组织数量放在整个中国也少之又少,但是来自中央政府的态度变化是一个令人欣喜的信号。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目前在我国多以地方试点形式存在。1995年,上海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兴建了罗山市民休闲中心后,交由上海基督教青年会管理,并于1998年时,将政府养老服务一并委托,政府购买服务由此进入实践。 此后,以北上广等经济发达地区先后进行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和范围

逐渐扩大到医疗卫生、教育、社区服务、培训、计划生育等领域。

作为改革前沿的广东省,近年也通过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初步建立起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另外,北京,上海、无锡和宁波等地也先后就政府采购服务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今年仅北京地区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已经突破亿元。

人民日报的一篇评论说,目前,在我国各级政府部门预算编制中,虽然政府采购资金预算已经单列,但并没有向社会公开,公众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需求并不了解,不利于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竞争。翻看现实,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也的确是以事业单位居多,或者直接委托政府下属的非营利组织,甚至为承接政府职能而组建非营利组织并委托服务。因此,政府购买中的信息不对称、对象范围窄都限制了社会组织的广泛参与。

同时,社会组织的发育不足也限制了政府购买对象的选择。按照现有法律规定,社会组织要获得合法的登记注册手续,必须首先找到一个相关部门作为主管单位,并且对资金、活动场所的要求都很高。同时,即便登记注册成功,也未必就能够享受到税收优惠、资金资助等政策待遇。这些规定实质上都限制了社会组织的生存与发展,进而使得大量的社会组织也并不具备承接政府大规模的公共服务的能力。倘若这个问题不解决,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就很难继续深入推进。

如今,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政府精简机构和转变职能,进而让政府需要购买的公共服务越来越多,社会组织的用武之地可能会随之越来越广阔。为此,需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社会组织创造更多的机会和空间。唯有如此,公共服务才能越做越好。义乌市公务员培训

但是,在政府购买服务的发展过程中,置疑也指向了民间组织。即使在广东这一政府购买服务走得最远的地区,置疑同样存在。门槛降低了,大量社会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冒出。然而鱼龙混杂的现象也引发了不少业内人士的担忧。

“一统就死,一放就乱。”曾有观察指出,政府在下放或转移某项职能时常会出现这样的状况。

在实践中,个别地方和部门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看成是政府向社会卸包袱的方法,要么将群众反映意见大、提供难度大的公共服务向社会一推了之,要么对于购买服务的数量、质量缺乏统一的规定,甚至受利益诱惑或者私人关系影响,

没有对购买服务的对象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这些都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质量大打折扣。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王名表示,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实际上是一个全世界的趋势。

在7月初举办的首届全国农民工社会工作服务创新研讨会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成为与会代表热议的焦点,来自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社会工作学院田苏对加拿大NGO在移民难民社会服务进行了介绍,加拿大NGO的运作模式及其细致的服务引起与会者的关注。

据悉,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英国、美国、澳大利亚为代表的发达国家都推行了“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并逐步发展成为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一种主流模式。著名“李浩”的文章综合当今发达国家和地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将其主要经验归纳为一下几点:

1、国际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领域主要包括:教育、文化、公共卫生、社会(区)服务、养老服务、残障服务、就业促进等。比如,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澳大利亚政府将原隶属于就业、教育、培训和青年事务部的全国400余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全部民营化,组建了全国就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尊重公司需要和劳动者个人意愿的基础上,由政府出资补贴劳动者自由选择就业培训服务。在美国,公共服务合同承包更为普遍,从道路修建到治安消防,从图书馆运营到学校管理,这些职能都由民间组织承担,然后由政府出面付费采购。在中国香港,也已经将违法者辅导服务、社会福利支援等基层社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范围。

2、非营利组织是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主体。营利性组织可以通过提供营利性的公共服务维持组织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但很多领域公共服务的公益性决定了它的非营利性,比如,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培训、困难无助人员的关怀、特殊群体帮扶、文化科普服务等,非营利组织是这些领域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不管是新西兰为代表的政府管理私营化模式还是美国为代表的精简政府机构、服务外包模式,都把非营利组织作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并且其地位有日渐上升的趋势。

3、公开竞标是最典型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竞标主要通过完全放开的招投标和有资质认定的招投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可以帮助政府降低购买公共服务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例如,英国政府早在1990年公布的公共医疗和社

区关怀法中就明确规定,中央政府拨付的特殊款项的85%必须以竞争招标的方式向私营或非政府组织购买。

4、国外对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为都有健全的立法规定。在美国、英国、东欧等主要国家,均有国家层面对购买公共服务的立法。澳大利亚1997年颁布的《财政管理与责任法》和《联邦服务提供机构法》规定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细则。中国香港关于向非营利组织购买服务,有专门的《受资助非政府组织福利机构的采购程序》、《受资助非政府福利机构的人事管理》、《津贴及服务协议》、《非政府福利机构纪律守则样本》、《非政府机构工程合约的批出和管理》等做出规定。

5、国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都有一套严格的操作程序。美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由至少六个环节构成:制定统一的单据格式、招标公告以及表述格式、对招标工作人员统一定位,详细制定招标采购操作规程,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招投标,交货追查,进行采购审计和管理审计。英国政府采购程序包括八个阶段:制定采购计划,确定采购总负责人和配备律师、会计师或审计师,律师起草和在指定刊物上公布信息,接受咨询,按标准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招标或直接采购,按照合同监督供应商完成服务,独立审计。

6、建立了独立的事后调查评估机制。公共服务的接受方是广大社会公众,社会公众缺乏统一的评估标准,单个居民又没有能力对整体的公共服务做作出评估,存在“搭便车”情况。国外大多建立了独立、专业、多元化的外部监督机制,由会计师事务所、法律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专业调查公司等专业机构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监督。它们拥有专业人才、技术性更强,同时保持客观性和公正性。义乌市公务员培训

推荐第8篇:义乌市运管所考勤制度

义乌市运管所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单位良好形象,根据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的对象和范围:本所职工(外派人员除外)都在考勤之列。55周岁(含)以上的男职工和50周岁(含)以上的女职工,若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同意后可不纳入考勤范围,每月扣发奖金200元;若每天按规定参加一次考勤的,计发全额奖金。

二、考勤方法:实施指纹触摸式电子考勤办法,每个考勤对象在考勤时段内在指纹触摸机上进行上下班签到。

三、考勤时段: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考勤时段是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午8点半前,下午5点后(不同季节根据作息时间可适时调整)。

四、请假、销假规定:考勤对象因出差、开会,领导安排去落实具体工作等原因不能签到、签退的,视情况向分管领导口头或书面请假,请假期满返回单位后向分管领导销假,并及时向办公室出具《因公、因事考勤请假、销假单(存根)》。按规定请假、销假的,不做缺勤处理。

五、机关效能和执行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底对指纹考勤记录和《请假销假单》进行审查认定,汇总后于次月初

公布上月考勤情况。

六、在编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的,一个月内查到一次进行批评教育;查到两次扣发奖金50元;查到三次扣发奖金100元;三次以上全所通报批评,并扣发一个月的月度奖金。协助管理人员当月违反考勤规定的,第一次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扣发奖金50元;第三次扣发奖金200元;第四次予以辞退。所有工作人员每违反一次考勤规定,扣绩效考核分1分。上班时间无故缺岗,扣绩效考核分2分。

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实的,按照上级精神另行处理。

七、对故意损坏签到设备的,一经查实,作出书面检查并处2000元罚款。

八、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推荐第9篇:义乌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义乌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2007年度工作总结及2008年度工作思路

信息索引号 330782-033-030100-200801-001 责任部门(科室) 综合科

信息名称 义乌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2007年度工作总结及2008年度工作思路

关键词 总结

文件编号 义招管办[2008]6 公开日期 2008-01-28 16:41:2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审核程序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内容描述 义乌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2007年度工作总结及2008年度工作思路

公开时间:2008年01月28日

2007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制订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积极改进监管方式,不断整顿、规范招投标工作秩序,依法行政,努力创新,扎实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截止2007年12月31日,累计完成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403项,521标段,预算投资额55.04亿元,中标价42.98亿元,节约资金12.06亿元,综合平均让利率21.92%;完成政府采购项目500余项,预算资金4.69亿元,实现采购金额3.82亿元,节约采购资金0.94亿元,节资率为19.79%;土地交易备案19项并公开拍卖,土地面积 78.46公顷,出让金 20.71亿元;产权交易备案共4宗,交易金额300.52万元。

2007年度工作总结

一、

加强制度创新,夯实监管基础

不断探索建立和完善“以制度促规范,以创新谋发展”的长效管理机制,围绕深化改革和解决问题两方面开展制度规范建设。

针对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起草并经市政府下文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提高工作效能、规范交易秩序的相关制度。着重对加强省重点工程招标的监管、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加强标后管理、加强镇(街)招投标工作、加强土石方堆土和弃土的管理以及加强暂定价材料采购的监管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举措,有效地解决了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促进了各项交易活动的规范运作。

政府采购方面,重点是对评标办法修正和改进。根据财政部令第18号及财库[2007]2号文件要求,对我市2003年以来制定的政府采购评标办法作了较大幅度修整。

二、

全力服务重点工程建设,保障各项目招标进度和质量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程百日攻坚战”的工作要求,克服任务重、时间紧、人手少等种种困难,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进行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并切实加大对重点工程招投标各个环节和标后履约情况的监管力度,以实际行动,助力重点工程建设。

1、加强服务,确保重点工程招标质量。

针对工期紧、任务重、要求高的实际情况,我办提前介入安排招标计划,加强招标文件的指导,组织相关部门专家会审,提高了效率、节省了时间,同时安排了开标前预备会。专家评标前重申评标纪律,以确保重点工程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目前已完成国际商贸城三期、副食品市场、家具市场、木材市场等数十项重点工程的招标工作,合计预算价23.1亿元,中标价17.5亿元,节约资金5.63亿元,平均让利率达24.34%。政府采购方面,已完成国际商贸城三期、家具市场、农贸城副食品市场、民航机场、市公安局等单位重点工程40多项设备、服务采购工作,合计采购金额达1.98亿元,节约资金0.49亿元。另外,新家俱市场中央空调采购也已进入实施准备阶段。

2、强化督查,保障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对市体育馆、大陈污水处理厂等无故拖延重点工程建设进度的工程进行了标后督查,下发督查通知书,敦促其加强管理、加大投入,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并取得明显的成效。

三、

继续以科技来提升监管能力

1、加强招投标监控中心建设。

开、评标过程的监管,是招投标监管的重点之一。我们针对现场派员跟踪监督的弊端,大胆创新,在各个开、评标场所安装了电子监控设施,撤出了现场监督人员,设置专门的监控中心。在各开标室、交标室、评标室、专家抽取室、休息室以及管理用房等安装全方位、全角度的摄像头及监听器,保证图像和声音质量。监管人员在监控中心全过程值守,随时观察各开标室、评标室等发生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着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开发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评标效率和评标质量,减少评标专家的工作量及人为因素的影响,下半年,我办着手计算机评标系统的开发建设工作。该系统将实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电子化,具有强大的数据分析、统计功能。目前已基本完成前期工作,计划在明年年初予以推行。

3、创建政府采购网上竞价管理系统。

为解决目前政府采购中常规通用零星设备品种繁多,技术规格不一,采购频繁,采购压力大,协议供货项目在供货有效期内因时间差引起配置、价格等变动,不利于监管等问题。我办积极着手开发一套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既透明公正,又简便快捷的“网上竞价管理系统”。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招标,正进入开发试行阶段。

四、

加强对镇(街)招投标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1、3月份,配合市纪委进行了镇(街)招投标中心工作专题调研,对各镇(街)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摸底和业务指导,为下一步督查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

2、为加强我市镇(街)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实况信息共享,根据8月30日后宅街道现场会精神,我办对现有的招投标管理系统和网站进行了改造。将全市村级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网上报名、中标公示、项目核销四个环节统一纳入市招投标监管网站进行管理,完成了村级建设项目信息库建设工作。

3、推行每月一次的镇(街)招投标中心主任例会制度。围绕 “加强沟通、交流经验、促进工作”的总体思路,通过充分的相互交流,切实提升镇(街)招投标工作业务水平。

五、

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行为

1、严把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关。

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无特殊情况的,一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严格单一来源方式的审批。对专业性强、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逐一上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广泛征求采购各方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进入审批程序,藉以提高政府采购“阳光下”操作的透明度。

2、加强列入省重点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管理。

明确工程项目资质等级、业绩条件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得任意提高资质等级或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严格要求资格预审入围家数一般每标段不少于15家,合理设置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3、规范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代理业务委托。

政府采购项目属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必须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其余项目由采购人自由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采购单位指定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浙财采监字[2007]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规定采购预算金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采购单位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定采购代理机构。工程项目概算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以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引导招标代理市场的有序竞争,营造“质量取胜,服务为先”的市场氛围。

六、

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各个环节的监督及标后管理工作

1、根据目前招投标工作的实际情况,着重做好招投标各个环节中执行法定程序的监督,继续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管理及对各中介代理机构的督查工作。今年共查处投标人不良行为3起,造价咨询机构1起。对代理机构进行了31次不定期的检查。通过检查,共查处伪造证件等不良行为12起,对查实的企业取消其投标资格,对不认真履行代理职责的招标代理机构采取扣分、停止代理资格等手段进行了处罚。

2、进一步加强标后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一部分反映比较突出的,无故拖延工期或由于低价夺标导致质量差、进度慢的中标单位,及时下发了督查通知书,敦促其加强管理,加大人员、机械投入,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另外,我办还配合市纪委查处了城西街道石明塘村土地整理项目的串标案。

12月中旬,我办还邀请省级有关专家,对2007年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质量进行了一次重点检查。检查发现: 存在电脑使用故障较普遍,部分投影机的安装位置不正,部分壁挂式空调室内进出风口积尘较严重、个别因安装原因导致制冷剂泄漏等情况。为此,专家建议采购单位网络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终端电脑进行维护,并对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设备的安全使用进行宣贯。供应商对空调、投影机等设备在重视产品性能质量的同时,还应重视售后的安装和维护保养工作。

七、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

1、建立专家能进能出,定期更新的动态管理机制。

根据目前专家库专家不足,个别专家长期不来等现状,首先对现有的专家库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对一些长期不参加评标,评审过程中经常出现倾向性行为的专家进行整理。告知本人进行书面确认后在库内予以注销。目前共清理出库专家10名。同时,采取通过媒体发布征集评标专家公告,主动上门向各级部门挖掘人才等方式,进一步充实我市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评标专家队伍。截止目前,新征集到专家18名(市内9名,市外9 名,分7个专业)。通过清理扩容,现共有评审专家307名,分41个专业。其中市内186名,市外121名。

2、加强业务培训。

为使专家能全面了解招投标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操作程序,12月13日,我办邀请省内知名专家对评审专家分批开展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教育,增强了专家对招投标工作的准确理解,提高专家队伍的整体素质。

3、严格评标专家行为监管。

对评审专家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出勤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加强对专家评标过程的行为监督,建立发现违规违纪即予以警告直至取消资格的清出机制。

八、重视投诉管理,做好信访和举报投诉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

今年,我办以投诉管理为突破口,进一步改进、优化对招投标行为的监管方式。一方面在政策法律法规上予以解释、疏导和宣传,并发挥监管部门的协调能力,让问题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得以快速、有效解决。另一方面,对举报弄虚作假的事件决不姑息,查实后严肃处理。到目前为止,今年共收到投诉举报事项36件(其中工程类31件,政府采购类5件),均做了认真处理和答复,招投标各方满意度较高。

九、做好产权交易监督管理 2006年8月份开始产权交易统一纳入招投标监管平台。我办克服人手紧,任务重的困难,认真担当起监管任务,通过制作备案表格等方法严格备案程序。07年8月份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产权交易情况自查。

十、坚持“廉政第一”,加强对内部从业人员的管理,把好廉政关

作为监督部门,自身的廉政建设要过硬。办领导高度重视对我办内部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通过AB岗工作制,每周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强化内部工作人员“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思想观念,坚决抵制外来不正之风的侵蚀。

2008年度工作思路

2008年度,我办将围绕市委、市政府“创新强市、创业富民”的总体要求,强领导、抓落实、重实效,切实把创新工作落到实处。抓好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切实提升监管能力。

一、继续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做好落实工作

08年将完善几方面的制度:一是对加强开、评标区的管理建立系统的管理制度,重点在专家的抽取、接送和开评标的纪律方面;二是针对新的采购评标办法建立相应的配套管理制度。并且规定对采购预算金额达到30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采购文件在公开发布或出售前,原则上应先咨询评审专家意见,或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征求潜在供应商意见;三是对采购的标后管理建立相应的配套管理制度。通过制定《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等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项目验收工作,保证政府采购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信息化建设,以科技提升监管能力

1、全面推行并完善计算机辅助评标。改进现有计算机网络设备,完成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建设和推广,实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电子化,通过计算机系统进行清标、评标,促进招投标活动的信息化。

2、积极推行网上竞价系统,实现询价采购、协议供货二次竞价的全网络化管理。根据网上竞价采购的特点和规律,建立一套配套的管理办法。另外,进行询价、协议供货之外项目电子化采购的探索和调研。

3、打造招投标统一信息管理系统。在现有的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工程招投标监管网的基础上,进行信息资源整合,将土地交易、产权交易纳入统一系统管理。根据镇(街)招投标工作要求,建设镇(街)招投标中心子系统,实现独立操作,信息共享。

三、加强对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等中介结构的监管力度

1、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考评制度,对各代理机构开展企业综合考评和专职代理人员个人考评,建立考评档案,并与企业投标信誉分相挂钩。

2、建立各部门联动的监督抽查机制,对中介机构的招标代理、预算清单编制质量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抽检,提高中介机构工作质量。

四、加强标后管理

强化标后管理工作,抓好合同履约管理,有效整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行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一是进一步完善标后管理长效机制,严格标后管理督查和责任追究制;二是对无故拖延工期、质量低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定期进行跟踪督查,确保保时保质保量完成既定目标;三是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不定期抽查工作,营造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氛围。提高招投标各方自觉履约的主动性,积极性。

五、建立专业与常识相结合的培训制度

普及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常识,努力创造条件,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加强调研培训,内部学习交流等形式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08年度将邀请有关专家实施几个层次的培训:一是对各政府采购和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代理人员实施培训,提高招标代理工作质量和业务能力;二是对评标专家实施培训,提高专家素质,以规范评标活动,提高评标质量,切实保证评标活动公正公平、合法和科学;三是对各政府采购联络员实施培训,提高各联络员对政府采购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度和熟悉度,以进一步规范采购人行为。四是对镇(街)招投标中心的工作人员实施培训,促进其工作能力稳步提高。

六、开展一次“百日服务”活动

构建“政府放心、采购人(业主)省心、投标人顺心”的和谐新局面。在08年1-3月份,趁财政预算还未下达,各部门相对空闲之隙,以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以“查找问题、改善规程”为主线,开展一次“百日服务”活动。活动期间,通过网上调查、媒体宣传、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加强同各方当事人的互动,广泛听取意见,查找问题、分析整改影响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因素和环节,为08年全年工作的深入开展打好基,铺好路。

推荐第10篇:义乌市十大民生实事

2014年十大民生实事

1.治理污水

◎推进臭河、黑河、垃圾河整治, 年 底前义乌江消灭劣V 类水, 出境断面水 质总体达到IV 类功能要求, 全市基本 消灭垃圾河。

◎完成污水主干管网系统、稠江等 5 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完成160 个农村集污纳管和提 标改造。

◎完成城东河、城中河、洪溪临时配 水管道工程、义乌江城区段清淤工作。

◎加快岩口湖等 6 个湿地项目建 设。

◎完成电镀整合园主体工程。

2.治堵和交通

◎强化主城区交通科学组织和管理, 实施国际 商贸城周边、江东等区块交通拥堵综合整治。

◎优化主要道路红绿灯设置。

◎加快环城南路、环城北路等9 处立交改造。

◎完成城北路下穿工程和篁园路、工人路、宗泽 路、宾王路等4 条道路提档改造。

◎实施城北路、新科路、宗泽东路、春晗路、涌金 路等9 条断头路延伸工程。

◎治理学校周边交通拥堵节点6 个, 交通事故 黑点6 个。

◎新增停车位2000 个以上。

◎新增或加密公交线路8 条, 新增公交车60 辆、公共自行车5000 辆。完成公交站点港湾式改造 80 个以上。

3.治理大气污染

◎加强PM2.5 治理, 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平台。

◎完成煤改气锅炉30 蒸吨。

◎淘汰高污染车1000 辆以上, 新增清洁能源公交车120 辆。

◎新建汽车检测中心1 座。

◎全面推行标准化工地建设, 对建筑垃圾运输、废土渣土运输、焚烧垃圾等建立量化考核、有奖举报等制度, 切实控制扬尘污染。

4.食品和饮水安全

◎全面开展“放心市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新增2 个达标农贸市场。

◎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3000 亩、农田绿色防控面积3800 亩以上。

◎产地食品年度监督抽检合格率95% 以上。

◎继续推进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提升工程。

5.教育事业

◎义务教育段提供新生借读学位 5000 个。

◎普通高中挖潜扩招8 个班。

◎创办浙江师范大学幼师学院附 属幼儿园。

◎引进国内知名民办学校1 所, 品牌合作办学3 家。

◎引进40 名以上“211”、“985” 等高校毕业生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6.医疗卫生

◎确保浙大医学院附属义乌医院投用。

◎完成中医医院建安工程。

◎实现中心医院二期主体结顶。

◎开工建设新妇幼保健院。

◎新增医院床位1000 张以上。

◎引进高端民营医疗机构1 家。

7.居住改善

◎加快老小区更新改造, 推进江南、商苑、幸福 等3 个老小区基础设施改造, 启动桥东街老街区提 档改造。

◎新增天然气入户5000 户以上。

◎新增绿地1800 亩, 提档改造入城口等绿地 500 亩, 开工五洲大道等5 条森林通道、城西河等3 条河道绿化景观整治提升工程。

8.文化 体育

◎推进开发区文化广场项目和新博物馆建设。

◎建设农村文化礼堂20 个以上。

◎完成古建筑抢修3.4 万平方米。

◎建成健身绿道50 公里、骑行步道10 公里。

◎完成乌越桂子园、城市火车公园、商业文化园工程, 加快建设 莲塘公园、南山运动公园等城市主题公园。

9.社会保障和就业

◎开展社会保险全民登记, 推进全员参保, 实现户籍人口参保率 98% 以上, 建立重特大疾病医保补偿机制。

◎新增做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10 亿元以上。

◎新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 万人、基本医疗保险1.2 万人、工 伤、生育保险各1 万人以上。

◎加快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培育技能人才2 万人。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安排医疗救助金800 万元。

◎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0 个以上。

10.智慧城市

◎推进国家信息消费试点, 启动市民卡工程, 主城区基本实现4G 网络全覆盖, 重要公共区域实现免费无线上网, 城区、镇区实现光纤全覆盖。

◎构建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政务云中心和灾备中心, 打造全市统一的网上办 事大厅, 网上办理审批和服务类事项达到200 项以上。

◎实施智慧医疗, 推行自助挂号、诊间预约结算、输液观察平台、慢病随访终端等便民举措, 组建区域影像会诊中心和共享平台。

◎推出国际贸易综合服务及经济案事件防控平台手机版网站、“掌上车管所”。

第11篇:义乌市矿业煤炭有限公司

义乌市矿业煤炭有限公司

浙江省遂昌县新路湾镇小马埠萤石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简本

评价单位: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实验测试中心

建设单位:义乌市矿业煤炭有限公司

0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1 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单位

(1)项目名称:浙江省遂昌县新路湾镇小马埠萤石矿项目; (2)建设规模:2万t/a;

(3)建设地点:浙江省遂昌县新路湾镇小马埠村; (4)建设性质:新建;

(5)产品方案:年产20000吨萤石矿原矿。

1.2 工程简况

遂昌县新路湾镇小马埠萤石矿位于遂昌县城北东小马埠村——上侯村和蕉川村一带,离县城直线距离约10km,行政区划属新路湾镇小马埠自然村、蕉川村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191545~1191800,北纬284045~284300。根据《浙江省遂昌县新路湾镇小马埠矿区萤石矿详查地质报告》估算出矿区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161.07kt、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75.01kt,合计资源量(332+333)236.08kt。设计利用资源储量213.58kt,出窿矿量182.03kt,平均品位53.12%。矿井设计生产能力2万t/a,服务年限10a。项目总投资1280万元,其中环保100万元,占项目建设总投资比例为7.81%。

工程开拓采用地下开采方式,主要选用的采矿方法是浅孔留矿法。采出矿石运至附近的选矿厂,本项目自身不设选厂。

矿石主要有害组分为SiO2。SiO2与CaF2合计约占矿石组分总量的97%以上,故SiO2含量随CaF2含量增高而降低,两者呈负相关关系。其他有害组分含量甚微,一般不到矿石组分总量的2%。矿区选用平硐+竖井开拓方式。以采用浅孔留矿法开采为主。

利用主风流,主平巷(主竖井)——中段平巷——采场天井——人行联络道——采场作业面(污风)——另一侧人行联络道——采场回风天井——上中段回风平巷。主风流风压不够时采用局扇通风。

项目投产时采矿工业场地布置竖井硐口附近、平硐和回风井,工业场地配套建设部分地面生产系统、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以及行政福利设施等;废石场位于竖井硐口附近的山谷中,包括拦挡坝、截洪沟等。

1 全矿总用水量48m3/d,其中生产用水量45m3/d(全部为井下涌水回水),生活办公用水量3m3/d。

本项目设计在册职工30人,其中采矿岗位人员25人,管理人员5人。 通过污染物排放核算,项目建成后最终排放废水281m3/d,受纳水体为下游小溪;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坑下采矿凿岩、爆破、铲装等作业产生的废气和粉尘;坑下采矿高噪声设备主要有爆破落矿、钻机、通风机、空压机等;主要固体废物有废石和生活垃圾。

2

2 环境质量现状

2.1 生态环境

遂昌县山地广阔,水资源丰富,森林茂密,人口密度相对较低,工业相对落后,是浙江省生态环境最优越的区域之一,是中国东南生态环境的高点。

矿区所在地地形切割中等,植被发育。根据现场调查,该区植被主要以灌木和杂草为主,少量的乔木林镶嵌其间,植被覆盖率达到85%。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山体土壤为黄壤。

2.2 地表水

根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在矿区附近小溪共设置5个监测断面,小溪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

2.3 地下水

根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在矿区下游小马埠村居民点附近的水井设置1个监测点,监测水质基本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III类标准。

2.4 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在采场上风向和下风向小马埠村各设一个监测点进行监测,两监测点大气环境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2.5 声环境

根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在矿区南界及矿区附近小马埠村各设置1个监测点,共2个监测点,监测点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1类标准。

3

3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3.1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小马埠萤石矿的废水经处理后,不会改变矿区下游小溪的水域功能,可维持《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域水质标准。

3.2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矿井涌水经沉淀后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要求,排入小溪。小马埠萤石矿矿区下游的居民点生活用水均为山涧水,不受矿山排水影响。因此矿山排水和河流水质对居民饮用水影响微小。

本矿山开采对地下含水层水质破坏性小,对水质无影响,对含水层影响和破环程度小,影响程度较轻。

3.3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①井下废气和粉尘的影响分析

小马埠萤石矿采用地下开采,其生产过程中的钻孔、凿岩、爆破、矿石铲装等各作业面产生的粉尘均不会对地面环境空气造成直接的影响,井下各作业面产生的粉尘和废气均通过井下通风系统由回风井排出地表。根据职业卫生要求和同类矿山运行情况,一般井下各作业面粉尘浓度要求降至2mg/m3以下,回风井排出的废气含尘浓度小于2mg/m3,一般小于1mg/m3,其影响范围在距风井100m以内,加上风井区的地表植被较好,对区域环境空气有较大的净化作用,通风井排出的废气和粉尘影响范围在距风井50m左右,风井出口处周边100m范围内无工业场地和人群居住。

②废石场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分析

废石堆场扬尘的强度决定于废石粒度、含水率、地面风速以及废石堆放场的地理环境等。一般说来,废石粒度越小、含水率越低、风速越大,废石场扬尘的强度就越大。根据废石场扬尘量的影响因素分析,该地区的相对湿度大(平均79%),多年平均风速 1.2m/s,年平均风速小于废石起尘的起动风速 4.8m/s。因此废石场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很小。

4 ④矿石运输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分析

小马埠萤石矿原矿矿石运输采用公路运输,年运输总量 2万 t。矿井达产后,每天运输约8车次。

汽车运输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来自运输扬尘和汽车排放的尾气。根据国内其它矿区运矿石公路扬尘实测资料结果类比分析,公路扬尘浓度随距离增加而衰减,主要影响范围在公路两侧 100m 范围内,扬尘浓度随着车流量增加而增大。车辆运输产生尾气影响范围集中在公路两侧,影响范围为公路两侧100m范围内,距离公路边界越远,影响越小,影响范围仅在公路附近局部区域,故总体来说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很小。

3.4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采矿工业场地高噪声设备主要是空压机,其噪声值为95~110dB(A),空压机布置在厂房内,根据噪声衰减规律和厂房的声屏障效果[叠加声源113dB(A),厂房降噪20dB(A)],在不采取其它降噪措施的情况下,昼间和夜间分别在距厂房80m处和150m处的噪声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要求,本矿地处山区,工业场地周边400m范围内无居民,噪声影响的人群主要是本矿生产工人。

井下高噪声设备主要有凿岩机等,其噪声值均在110 dB(A)左右,采取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后,噪声值可降至90dB(A)左右,可有效减小噪声对井下工人的影响。根据噪声衰减规律和地层的屏障作用,井下采矿的噪声对地表的影响甚微。井下放炮的振动影响范围在距爆破点300m以内,并且是周期性的,每天下班的时候引爆一次,因此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影响不大。

3.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废石运往废石场堆存,后期考虑废石用于建筑材料及采空区填充。

3.6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对地表植被的影响

施工建设期矿井工业场地建设的生产、边坡、排水沟等的开挖,矿井道路建设开挖和其他工业场地建设的边坡、排水沟等的开挖,造成对原地表植被的破坏。工程施工营地、料场临时占地及弃渣堆放占地也会破坏原地表植被。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时会得到恢复。

5 生产运营期对植被的影响主要发生在废石场,矿区生产掘进过程产生的废石堆存于废石场内,使场地原地表植被丧失。本项目废石场设在竖井硐口附近的山谷中,包括拦挡坝、截洪沟等,占地面积1500m2,能满足服务期限内采矿废石的堆放要求。

生产运营期由于井下生产掘进可能会引起地表沉陷。地表沉陷对植被产生的影响,首先来自滑坡、泥石流及塌陷坑。滑坡将使基岩裸露、植被破坏;泥石流的发生则会冲毁或掩埋沿途植被。此外,地表裂缝可使水体下粘土层失去隔水性,而使地表水体疏干;并可能引起水土流失,使土层变薄、有机质减少,对植物生长带来影响。由于矿井开采深度较大,所采矿脉厚度较薄,对地表塌陷影响较小。另外,深部开采引起的地表沉陷对地表植被的破坏也小,不会破坏矿区范围内的生物群落结构。

(2)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采矿工业场地、废石场、道路等地的原有土地利用性质由林地变为工矿交通用地。除这些占地会对局部地区造成土地利用格局的变化外,就矿区范围而言,由于开采活动在井下进行,对地表破坏的影响较轻,不会造成矿区范围土地功能的丧失和土地利用性质的根本改变。工程兴建对土地利用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工程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堆渣占地等方面,总面积约8400m2,所占土地基本为山林地。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时会得到恢复,废石场等占地在服务期满后采取覆土、植树种草等植被恢复措施。因此,不会对矿区土地利用的现状造成明显影响。

6 4 污染防治措施

4.1 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井下开采粉尘和选矿厂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

井下采矿采用洒水湿式作业,控制采矿挖掘、矿岩装卸时产生的粉尘,外排废气中粉尘浓度可降至1mg/m3。

4.2 废水治理措施

(1)井下涌水

水中污染物以CODCr、SS为主,工程设计为经澄清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余部分达标排放,外排281m3/d,外排水质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要求。项目生产采用井下涌水作为给水水源,处理回用,即节约了地方水资源,又提高了水的重复利用率,同时减少了废水排放量,有效保护了矿区附近小溪的水质。

(2)废石场淋溶水

废石场在晴天时几乎不产生淋溶水,只有在雨天随雨水冲淋而产生淋溶水,且其水质随时间的变化较大,一般初始的浓度高,随雨量加大和降雨时间的增长,污染物浓度逐渐降低。通过修建环废石堆场截水沟减少雨水的汇入,并建立拦渣墙,防止产生泥石流,并将废石场降雨淋溶水引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废石场洒水降尘,不外排。

(3)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m3/d,主要含有COD、BOD、SS污染因子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生化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

4.3 固体废物排放及处置措施

废石提升出井后直接堆放在采矿工业场地附近的废石堆场。废石场下方设拦渣坝及沉淀池,周边绿化并设截洪沟,以防雨水大量渗入废石场。设置的废石场占地面积为1500m2,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修建挡墙、截洪沟及淋溶水沉淀池等设施,加强废石堆场的设计与运行管理。措施是可行的。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措施得当。

7 4.4 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开采及空压机噪声,噪声强度在80~110dB(A)范围。 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将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置于厂房内,并对其基础采取减震;空压机、引风机安装消声器;水泵等设备的电机设置隔声罩;对采场工人配备耳塞等个体防护措施,并缩短其工作时间;在采矿工业场地周边种植高大乔木,防止噪声传播;采取上述措施后矿区附近居民点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5 生态防护措施

施工中应尽量少占用临时占地、少破坏植被,施工临时占地使用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恢复土地的原使用功能。

对施工完成的坡面作及时的护坡处理(设挡土墙、对坡面夯实、种植树木和草皮等),以防止水土流失。废石场服务期满后进行植被恢复,表面覆土50cm,再植树种草生态恢复。

4.6 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风险主要来自废石场发生垮坝等环境风险事故。

废石场的设计、施工和运行过程中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等级的合格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应有监理单位进行质量监控,确保设施的建设质量;在废石堆场周围上部山坡设置截洪沟,将山坡雨水引出场外;堆置完毕的场地应在其上部覆土造田或植被,在坡面上种草,减轻雨水冲刷,以保持废石场的稳定;废石堆场坡脚设置适当的挡墙,保证废石堆场的稳定

以上环保和生态防护措施总体可行。

8 5 项目建设国家政策、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可行性分析 5.1 与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1)小马埠萤石矿设计生产能力2万t/a,生产过程中机械化程度较高,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

(2)根据《萤石行业准入标准公告》(工联原[2010]87号),萤石采选企业地下开采回采率应达到75%以上;本项目为地下开采,地下开采综合回采率为75%,符合该准入标准的要求。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采取综合措施对耐火粘土、萤石的开采和生产进行控制的通知》(2010年1月2日 国办发【2010】1号)要求,对萤石开采实行总量控制,本项目已获得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浙采范【2010】第12号,确定本项目开采总量指标在省留指标中解决,纳入市萤石总量控制目标责任制。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务院1号文的要求。

(4)小马埠萤石矿矿区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点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可见,小马埠萤石矿不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禁止和限制的矿产资源开采活动范围内。

(5)小马埠萤石矿项目的建设同时符合《浙江遂昌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浙江省遂昌县矿产资源规划》(2011-2020)等规划。

5.2 选址可行性分析

矿区内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较好,采矿工业场地、废石场充分利用了矿区地形;废石场下游500m内无环境敏感点;矿区生产建筑、辅助厂房等建筑均依山就势,利用地形高差合理布置,项目采矿场、废石场选址可行,平面布置合理。

9 6 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 6.1 资源综合利用

(1)废水综合利用

本项目将经处理后的矿井水复用于:本矿井井下防尘洒水及地表洒水降尘;环评推荐项目投产后对处理后的矿井水定期监测,在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前提下可复用于矿井工业场地附近耕地灌溉,农灌季节矿井水利用率可达到100%,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2)废石综合利用。

本项目初期,采矿废石堆存于废石场。后期部分废石可用于采空区充填。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应进一步调查废石中SiO2及其它元素的含量,根据它们的含量考虑作进一步的加工利用(如用于建筑材料)。

6.2 清洁生产

根据清洁生产分析可知,小马埠萤石矿生产工艺与装备、矿区开采指标、资源能源利用指标等能够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环评要求建设单位按照清洁生产水平要求规范企业行为,确保矿区环境管理方面达到先进的清洁生产水平。

6.3 总量控制

经处理后各项外排废水水质均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中的一级标准要求;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可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井下开采、废石场、运输道路等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废石进行综合利用,均符合相关要求,“三废”排放完全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评价确定本工程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排放COD0.70t/a。

10 7 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的风险评价主要包括废石堆场和炸药的风险评价。 废石场风险评价

处坞萤石矿废石场在不采取措施的情况下存在产生泥石流的潜在风险。 设计单位严格按照泥石流的研究成果对废石场进行设计,委托具有相应等级的合格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应有监理单位进行质量监控,确保设施的建设质量。

在废石堆场周围上部山坡设置截洪沟,将山坡雨水引出场外。堆置完毕的场地应在其上部覆土造田或植被,在坡面上种草,减轻雨水冲刷,以保持废石场的稳定。废石堆场坡脚设置适当的挡墙,保证废石堆场的稳定。

通过以上措施,废石场的泥石流是可以避免的。 炸药库的风险评价

当最大2t炸药发生事故爆炸时,距爆炸中心50m以内的人群受到严重或极严重的伤害,建构筑物全部破坏;距爆炸中心50~100m的人群将受到中等程度的伤害,建构筑物的门、窗、隔板被破坏;距爆炸中心200m以上的人群和建构筑物基本是安全的。因此,炸药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选择人群稀少的夜间和尽可能避开穿越城镇的公路。炸药库应远离人群及建筑物300m以上距离。严格按照安全设计规范的要求去建设炸药库。

8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采取了比较完善的环境保护措施,“三废”和噪声排放水平较低,对环境影响很小。本项目环保设施投资主要包括: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置、噪声防治、水土保持设施及环境监测等,其估算总投资为1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81%。项目每年环保措施总成本为23万元/年。

9 公众参与

本项目的公众参与调查显示公众对处坞萤石矿的建设还是比较关注的,其主要调查结论如下:

1)86%的人员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受调查团体全部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11 2)对受调查个人和团体的顾虑,设计、环评均提出了相应保护措施和补偿措施;同时矿方已承诺,严格按照设计和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实施,确保矿井开采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避免扰民事件发生,保证公众利益。

10 综合评价结论

小马埠萤石矿建设符合国家的萤石矿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在开采方案设计和环评提出完善的污染防治及生态恢复措施后,项目本身对环境的污染可降低到当地环境能够容许的程度。项目建设实现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符合当地的环境保护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项目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项目建设可行。

11 建议

(1)项目运行期间,应加强地表变形动态观测和矿区周边地下水的跟踪观测和监测。

(2)结合当地实际,与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建立起有效的生态综合整治机制与专门机构,负责矿区的复垦治理和生态综合整治。

第12篇:义乌市大学生创业奖励

义乌市出台大学生就业创业新政策

大学生创业可申请贷款5万元

一些大学生很想自主创业,但苦于没有资金,只能作罢。以后,这些大学生就不必为此烦恼了。《意见》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房屋中介等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大学生,自注册登记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大学生初创企业,市工商部门会适当降低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

大学生自主创业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一次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5万元;如是合伙经营,按每1名合伙者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有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延期1年。按期还款的,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延长期不贴息)。

创作行业首次创业可获补贴1.2万元

《意见》规定,大学生在电子商务、软件开发、文学艺术等创作行业首次创业,依法纳税、稳定经营1年以上并参加社保的,可获一次性创业补贴1.2万元;在其他领域首次创业、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并参加社保的,获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大学生自主创业自注册起两年内,吸纳生活困难家庭大学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合同期内可获社保补贴。

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参加境外展(博)览会的,每个展位最高可得2万元奖励;若每个展位费实际支付低于2万元,按实得到奖励,每届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种植专业的大学生来说,在粮食种植大户或农业企业签订1年以上服务合同的,工作期间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特殊补贴。

企业招大学生最高有200万元贷款

为充分发挥我市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鼓励骨干企业稳定大学生就业,《意见》规定,自2010年起两年内,企业招聘大学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为其缴纳社保的,可享受四项补助政策:

对接收大学生人数10人以上的企业,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促进就业补助;对接收生活困难家庭大学生就业的企业,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促进就业补助;对大学生毕业当年创办企业吸纳其他大学生就业的,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促进就业补助;对当年新招大学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0%)以上,可根据实际招聘人数按每人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延期1年,按期还款的,由市财政给予50%的贴息(延长期不贴息)。

灵活就业的生活困难家庭大学生月收入达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提供就业援助企业每人每年2000元的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创业培训每人最高补贴1000元

大学生就业创业不仅能享受免费技能培训,还能得到创业培训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意见》规定,大学生参加定点机构举办的创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可凭培训发票据实获得每人最高10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大学生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据实申领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最高标准为:高级技师2000元、技师1500元、高级工1000元、中级工600元、初级工300元,并免收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费。

为给大学生创业提供实践机会,《意见》规定,在不影响城市交通、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情况下,可划定部分区域允许大学生等初次创业者在特定时段设摊经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城乡各类园区、闲置土地或厂房等场所,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并提供项目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等创业服务,对进入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予以扶持,提高创业成功率。

第13篇:关于义乌市财政预算执行

义乌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义审公告„2010‟1号

义乌市审计局办公室

-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账务处理符合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2009年,全市贯彻“保增长、惠民生、优结构”的要求,开展“四个年”活动,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平稳较快发展:一是积极发挥财税职能,力促经济转型保增长。全年为扶持企业减负3.85亿元;落实外贸扶持资金2766万元;拨付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2254万元;安排科技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工业技改专项资金、创品牌及标准化战略奖励资金、种粮补贴四项资金7445万元。二是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力促民生改善保稳定。通过各种措施,规范税收执法,强化收入组织,全年共压缩行政经费支出2532万元;投入民生资金总计45.05亿元,占政府公共预算总支出的55.6%,同比增长9.8%。三是深化财政各项改革,力促公共财政迈新步。启动了新一轮国企改革,“市政府-国资局-国有企业”三级国资监管新架构基本建立,国资监管工作更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运行有效,完成356家单位资产清查,需办理产权登记的房产738宗、土地740宗,至2010年6月底已完成80%,公开拍租闲臵房产216个区块,租金1581万元,增幅达51%;积极落实强镇扩权试点工作,做好放权项目资金的转移支付和使用监督。四是强化财政科学监管,力促管理

- 4让金收入明显减少,财政收入增速明显放缓。经对近3年政府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与财政综合预算总收入(不含社保基金)总量及占比分析,政府公共预算可用财力总量逐年减少,从2007年920271万元减少到2009年的766551万元,减少了153720万元。与此同时,政府公共预算可用财力占财政综合预算总收入的比例也在逐年下降,从2007年的76.2%下降到2009年的70.8%,下降了5.4%。

与此相反,为满足扩大内需、刺激经济、改善民生的要求,需加大财政投入,保持一定规模的支出,政府公共预算支出刚性较大,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日渐增大,财政风险逐渐显现。2009年度全市实现政府公共预算收入760524万元,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当年地方可用财力为766551万元(含财政部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16000万元),政府公共预算支出809823万元(含负债支出18748万元),收支缺口动用历年结余弥补。

2.部分非税收入征收不到位。

(1)地下水开采使用,绝大多数未征收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按规定,开采使用地下水资源需征收水资源费(1.20元/ M)和污水处理费(0.80元/ M),目前我市除农村自用的一户一井外,部分工业企业、宾馆、饭店、浴室、洗车场等高耗水单位,受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取用地下水

- 6

333行调查走访发现,真正已投产的仅3家,有2家厂房已建成但仍还闲臵,未明确经营内容。10个项目实际投资额、产值、税收与其争取土地时立项申报数对比,实现程度分别为11%、17%和22%。

(2)矿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开采。2009年底,全市共有采矿权证的采石场8个,其中有3个采石场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3个存在局部越界。二是到期采石场管理缺位。部分采石场采矿证到期前大量爆破,获取石料用于合同到期后生产,违反了合同“期满后三个月内允许清运矿产品”的约定,2009年12月底到期的升华采石场和 2010年3月底到期的山峰、东湖门、划洪坑等四家采石场均还在生产,造成矿产资源流失。

(3)地下水资源超采严重,储量急剧下降。地下水作为战略储备资源,是地表水缺水年份的有益补充。近年来因过度开采,大多地下水井深度从原来的50米增加到目前的100米以上,在稠城、稠江、北苑、后宅一带,已形成面积大于30平方公里的地下水位持续降落“漏斗区”,且漏斗范围呈逐步扩大趋势,极易造成地质灾害。同时,由于地下水位下降导致废弃井大量增多,污水回灌严重影响地下水质。市疾控中心2009年抽检的36份地下水质检测报告,22份“菌

- 8

(三)公共产品提供及服务绩效

1.部分公共设施利用率低,社会效益不明显。 (1)农村完工公厕使用率低。抽查我市11个镇街12个村,2008年10月前完工的20座公厕,12座未开放使用,使用率仅为40%。

(2)场馆设施社会效益不明显。政府投资建设的体育场、体育馆和游泳中心等大型场馆设施,空闲时间较长,使用率不高;部分场馆配套服务用房,改变用途,对外出租用于办公、经营;除少数的室外场馆外,其余均无固定时间、固定场地向市民免费开放,未能尽可能地满足广大群众对运动健身场所的需求,社会效益不明显。

2.部分农村建设工程管理欠规范。

扶贫工程资料不齐全、档案管理不规范。经抽审,上潘村、寺西村工程无档案记录,下宅村工程无决算报告,某镇2008年7个扶贫项目无档案资料,2009年10个扶贫项目资料不齐全。

部分农村文体设施缺少后续管理。在实施农村小康健身工程和创建示范村过程中,市财政以奖代补形式购建的文体设施,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维护”的现象,农村文体设施损坏未能及时修复,既影响设施功能的发挥,也存在安全隐患。

- 10建立动态监管机制,以查促管,做到应收尽收;倡导勤俭节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压缩行政支出;加大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切实提高政府投资资金的绩效。

(二)规范管理,提高公共产权运营绩效

加强公共资产(资源)的管理,对政府资源进行整合,有利于提高资产有效利用和经营收益,缓解财政资金不足,规范公共投入和支出行为,满足构筑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

一是建立政府资源性资产监管制度,提升资源性资产使用绩效。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开发、出让和使用等管理制度;加强对矿产资源、地下水资源的监管,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违规开采整治力度;进一步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建立科学用水管理制度,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二是加强各部门、镇街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明晰产权,进一步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明确责任,切实防范资产流失,发挥管理绩效。

三是完善制度,深化国资改革。抓紧办理资产划转变更登记,强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融资监管制度。

(三)深化改革,提高公共产品服务绩效

建设服务型社会,要求政府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更加注重公共服务理念的更新,注重公共服务投入的整体效率,更好地满足公众的现实需求。

- 12的通知》、《义乌市社区财务管理办法》和《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和资产管理意见》等,进行规范管理;对“财政收支矛盾日渐突出”、“部分非税收入征收不到位”、“大部分工程勘察、设计未公开招投标”等三个方面涉及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积极调研,拟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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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义政办发[2010]149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义乌市低收入家庭 收入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部门:

《义务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主题词:民政

救助

办法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

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市诸领导。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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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实施社会救助制度,规范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政府相关部门在对本市居民家庭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就学救助、住房保障等制度时,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机构对申请家庭的收入状况展开调查、审核,并向市有关部门出具书面报告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收入认定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客观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申请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义乌市民政局市本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工作的主管部门。

义乌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中心(以下简称收入认定机构)是政府批准设立,专门负责本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工作的机构。

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的审核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受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承担低收入家庭认定的日常服务工作。

第五条 市监察、农办、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慈善总会、发改、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劳社保、国土建设、农业、文广新、卫生、计生、审计、住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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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管理、工商、国税、人行、银监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 收入认定范围和办法

第六条 低收入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一定期限内获得的货币、实物收入的总和,并综合考虑其家庭财产状况,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家庭财产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第八条 存在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一并核算家庭收入;虽户籍相同,但不存在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应该剔除后再单独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

第九条 应计入家庭收入的范围:

(一)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得;

(三)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所得;

(四)劳动报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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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业加工生产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土地征用补偿费、土地转让金;

(十)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

(十一)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基本生活保障费及各类养老保险金;

(十二)精减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遗嘱生活补助、人身伤害赔偿中的生活补助费;

(十三)继承性所得、赠与所得;

(十四)偶然所得;

(十五)经市民政局确认的其他应计入的收入。第十条 不计入家庭收入的范围:

(一)优抚对象及政府给予特殊照顾的其他人员所享受的优抚、特殊照顾待遇;

(二)政府、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对工作、学习优秀者颁发的非报酬奖励;

(三)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的定期补助;

(四)因劳动合同终止(包括解除),职工依照国家和本省规定所得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或一次性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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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丧葬费、抚恤金;

(六)人身伤害赔偿中生活补助费以外的部分;(七) 因病、因灾、因学困难而得到的政府救济款和社会捐赠款中用于治病支出、住房修复、学业开支部分;

(八)计划生育夫妇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九)残疾人定期生活护理补助金;

(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

(十一)按最低缴费标准,由单位统一扣缴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个人自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十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十三)经市民政局确认的其他特殊收入。第十一条 各类收入的核定计算:

(一)城镇居民按其提出申请前6个月内的家庭收入总和计算家庭收入;农村居民按其申请前12月内的家庭收入总和计算家庭收入。

(二)工资、薪金所得,城镇居民按个人任职或者受雇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计算收入。不能提供证明的和所提供证明低于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三)在法定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而就业的城镇居民,按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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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务工人员,根据工作单位相关证明计算实际收入。不能提供,按照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计算。

(四)从事种植业的按实际产量和当地的收购价,扣除成本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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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义乌市旧村改造暂行办法

义乌市旧村改造暂行办法(义政〔2001〕113号文件) www.daodoc.com 2008年01月28日 来源:义政〔2001〕113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高效、集约、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居住水平,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义乌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旧村改造是指按照村庄建设规划,通过村庄整体拆(搬)建、村庄整理、村庄撤并等方式进行拆旧建新,整治环境,改善村容村貌的行为。

第三条 旧村改造必须遵循“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改造,节约用地,自筹资金,量力而行,配套建设”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

第四条 旧村改造应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实事求是,尊重群众的意愿,鼓励开展村庄整理。鼓励有条件撤并自然村,建设中心村,30户以下的自然村和城镇体系规划要求撤并的自然村,原则上撤并。被撤并自然村退宅还耕的,允许在中心村建设规划范围内置换等同面积的土地用于村庄建设。

第五条 旧村改造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领导,村级组织负责具体实施,土地、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做好旧村改造实施的服务、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辖区内旧村改造年度计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 第二章

旧村改造实施程序及准备

第七条 旧村改造实施程序:

(一)建立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相结合的旧村改造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

(二)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级组织)提出开展旧村改造申请;

(三)确定村庄建设用地具体发展方向;

(四)制订旧村改造实施细则;

(五)确定每户土地补偿及住宅总占地方案;

(六)村庄建设规划编制与批准;

(七)分批次建设用地申请与批准;

(八)办理拆迁安置补偿;

(九)统一报批分户用地及建房手续;

(十)统一定点放样,按规划组织实施。

第八条 申请开展旧村改造的村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村级班子意见统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二)村级集体或多数村民有较好的经济基础;

(三)拟规划建设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已调整,村级组织有权处置;

(四)用于改造的配套资金筹集措施基本落实。

不具备以上条件的村,经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可编制以村庄整理为主要内容的村庄建设规划。

第九条 为保证旧村改造工作公正、公平、公开进行,各改造村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建立旧村改造工作班子,负责处理旧村改造中的日常事务。

第十条 已成立旧村改造工作班子的村应提出开展旧村改造的申请,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审核同意后分别报市建设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旧村改造的申请半个月内,应会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实地踏勘后确定村庄建设用地具体发展方向,并予以批复。

村庄建设用地具体发展方向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村镇体系规划。

第十二条 旧村改造实施细则应在广泛征求本村村民意见基础上,经村民代表大会或全体村民大会通过后,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确定。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接到旧村改造实施细则报批件之日起半个月内作出批复。

旧村改造实施细则公布后,公证部门暂停办理产权变更的公证,土地、房产主管部门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村级组织应当以本办法和经批复旧村改造实施细则,并根据在册人口、旧房合法占地面积等确定每户土地补偿及住宅总占地方案。

每户土地补偿及住宅总占地方案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公布,村民无异议后报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三章

规划编制

第十四条 村庄建设规划应根据村庄建设用地具体发展方向、每户土地补偿及住宅总占地方案和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进行科学编制。

第十五条 当年已列入主城区建成区内的村庄,在用地许可的前提下严格按下列标准进行规划设计:

(一)规划住宅占地面积不得超过住宅总占地方案的103%;

(二)建筑密度一般为23-27%;

(三)房屋间距(房屋檐口高度)南北朝向时不小于1:1.1,东西朝向时不小于1:0.8;

(四)房屋层次控制在四层以内,房屋檐口高度控制在13米以内;

第十六条 当年未列入主城区建成区的村庄,严格按下列标准进行规划设计:

(一)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限额规定的住宅,各村的户型应根据该村的每户土地补偿方案合理设计;

(二)规划住宅占地面积不得超过住宅总占地方案的106%;

(三)建筑密度严格控制在25-29%;

(四)房屋层次一般不高于三层半,房屋檐口高度控制在13米以内。

第十七条 村庄建设规划因村制宜进行编制。应当认真听取村级组织的意见,充分考虑集体和群众经济承受能力;注重打通道路,改善居住环境和生活环境,能保留的房屋应尽量予以保留,避免大拆大建;应当增加绿地,美化村容村貌;应合理布局住宅、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并综合考虑交通、水利、供电、通信等因素。

第十八条 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应注意保护古建筑物、近现代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军事设施、测绘标志、宗教场所、文物古迹、名贵古树等。

第十九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及城市规划区外有一定规模的中心村,提倡统建、联建和建设公寓式住宅。规划编制时可按一定的比例统筹安排。

第二十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上报的村庄建设规划必须在半个月内予以批复。

村庄建设规划经批准后,应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布。

第四章

规划实施

第二十一条 村庄建设规划未批准前,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办理该村的建房用地审批、房屋翻(扩)建手续。但住房已倒塌或属危房的,经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暂适当安排一层的临时性过渡房用地,旧村改造时过渡房无偿拆除。

第二十二条 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拆除旧村房屋的,所有旧房由村级组织在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按本办法规定先行安置,建设项目业主不再另行安置。

第二十三条 旧村改造实施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定期公布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等,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十四条 旧村改造的实施鼓励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配套、统一管理。

第二十五条 以村庄整体拆(搬)建、村庄撤并等方式实施旧村改造的村应坚持相对集中、连片进行建设的原则;以村庄整理方式实施旧村改造的村应根据本村实际先打通部分道路或按规划分批拆建、分步改善环境。

第二十六条 旧村改造新居房屋建筑风格必须协调统一,屋顶一律采用坡屋顶,房屋式样可由规划设计部门设计多种方案,供村级组织选择确定。

第二十七条 城市规划区内旧村改造房屋由市建设、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定点放样。

城市规划区外旧村改造房屋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设服务中心统一定点放样。

第五章

分批次建设用地审批

第二十八条 村庄建设规划批准后,实施旧村改造的村应当持建设规划批准文书、图纸、实施细则、用地方案等提出分批次建设用地申请,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报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在收件之日起半个月内核准分批次建设用地。

旧村改造需使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二十九条 按下列方式实施旧村改造的,可在其规划范围内不限制供地:

(一)一次性整体拆建的;

(二)旧村庄整体迁建的;

(三)新房安置在旧房拆除后腾出的宅基地上的;

(四)按规划控制、分期改造方式实施,先开通道路或者连片拆除的。

第三十条 按规划控制,分期改造方式实施旧村改造,但不先开通道路或者不连片拆除的,前期只能使用启动土地的50%;次期再不开通道路或不连片拆除的,前一期应当拆除或腾空的旧房而未拆除或腾空的,下一批次土地停止供给。

第六章

拆迁安置与补偿

第三十一条 旧村改造拆迁安置与补偿,坚持以政策为先导,实行依法拆迁,切实维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旧村改造拆迁人(以下简称拆迁人)是指已取得旧村改造批准文件的村级组织。

本办法所称旧村改造被拆迁人(以下简称被拆迁人)是指在批准的旧村改造范围内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

第三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旧房拆迁、安置等内容的书面协议。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安置;被拆迁人应当服从旧村改造的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拆迁。

第三十四条 旧村改造需拆迁依法代管或有产权纠纷的房屋,其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拆迁协议、房屋原始证据资料和拆迁前的资料交由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五条 旧村改造中需拆迁共有产权的房屋,均应待共有权人达成协议后再予拆迁。

第三十六条 旧村改造中需拆迁设有典权、抵押权以及产权纠纷的房屋,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被拆迁当事人之间达不成协议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拆迁人对应拆迁房屋作勘察记录,房管部门进行房产评估,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后实施拆迁。

第三十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协议并确定安置方案后,被拆迁人的原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由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办理产权注销手续。

第三十八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拆迁人都应当建立、健全旧村改造档案制度,加强对房屋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旧村改造的档案资料包括:旧村改造有关批准文件,村庄建设规划和改造方案及其调整材料,安置协议及其结算材料,旧村改造过程中的检查、处理文件以及其它与旧村改造相关的档案材料。

第三十九条 旧村改造拆迁房屋补偿土地面积按被拆迁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上的建筑占地面积计算。两证面积不一致的,以《土地使用证》为准。

未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的拆迁房屋,由发证部门予以丈量审核确定。庭院、空基、天井、天气、滴水等不计入用地面积。

第四十条 未作处理的违章、违法建筑,一律不予土地补偿。临时建筑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自行拆除,不予任何补偿。

第四十一条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补偿,按下列用地标准安置:

(一)1-3人的小户安排108平方米以内,其中,子女单独立户的父母一人安排36平方米以内,二人安排54平方米以内;符合立户条件且未婚的子女安排90平方米以内,已婚的子女安排108平方米以内。

(二)4-5人的中户安排126平方米以内;

(三)6人以上的大户不超过140平方米。

已列入主城区的规划建设区内的村庄,旧房合法占地面积超过户型限额标准的,超过部分按1:0.7 的比例以半间18平方米为单位补偿建房用地,补偿后余数少于9平方米的,不予补偿建房用地,9平方米以上(含9平方米)的凑半间补偿建房用地。

第四十二条 旧村改造在户人口应按本集体经济组织实有在册人口计算。其中,独生子女享受增计1人,现役军人(不含提干)、在校学生、劳改、劳教人员在迁出户口前属本村集体经济成员的计算在户人口。

第四十三条 村庄建设规划设计的户型无法单独安置父母户可以享受的用地限额标准的,父母户不单独补偿建房用地。

年满20周岁以上的子女允许单独补偿建房用地,子女分家立户单独补偿建房用地的具体条件和标准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同旧村改造村根据本办法在该村旧村改造实施细则批准时确定。

第四十四条 分家立户时旧房分配不平均造成不足用地限额标准的不再按限额补足,超过限额的按本办法补偿建房用地。

第四十五条 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卖房屋后尚有部分旧房的,或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有祖传合法旧房的,原则上按1:1的比例补偿,不允许按用地限额标准补足,旧房占地面积超过中户用地限额标准部分不再安排建房用地,由村级组织折价收回。

回乡落户的职工、军人或其他人员和回乡定居的华侨、台胞、港澳同胞、外籍华人需建造住宅的,按法律、法规参照本办法标准执行。

在村庄建设规划批准前,旧房已被司法部门依法查封拍卖实无住房的,可以安排一次人均15平方米/人的建房用地。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公布前,村庄建设规划已经在实施的村,在总用地不再增加的原则下,土地补偿标准仍按各村制订的旧村改造实施细则执行。

第四十七条 土地补偿安置可采取投标、抽签、协商等方法落实。

第四十八条 被拆迁人在得到土地补偿及确定有关建设方案后,二年内必须完成房屋主体建设。 第七章

财务资金管理

第四十九条 旧村改造中收取的各项费用应专款专用,优先保证道路、给排水等村庄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十条 旧村改造的各项帐务应当单独列支,报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备案,并定期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的监督。

第五十一条 市建设、土管、供电、电信、广电、供水等部门应大力支持旧村改造,尽量降低收费标准,属行政事业性收费且本市有权减免的按标准下限的50%收取,属服务性收费的按保本的原则收取。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市建设、土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能加强旧村改造中规划实施、土地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纠正、查处违法行为。

第五十三条 在旧村改造过程中,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各级政府对旧村改造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义政〔1999〕116号文件同时废止。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政府法制局负责解释。

第16篇:义乌市某职业介绍机构

义乌市天天职业介绍所

基本运营情况

组员:陈旦旦(08企管4班 1号) 严 莹(08企管4班16号)

尹理鹏(08企管4班 42号)

陈 杰(08企管3班 26号

1 收费情况

1.1对企业的收费

每个企业每一类岗位收取100元的手续费

1.2对求职者的收费

每位求职者收取30元的介绍费,给予3次介绍机会(即有三次调换工作的权利)

2 职业介绍所面对的人群

2.1面对的企业

主要是一些中小型企业,对职工素质要求不是很高的企业。

2.2面对的求职者

主要是一些外来务工者,务工者的学历普遍不高,学历主要集中在初中高中阶段;求职者年龄分布不一,各个年龄层都有;务工者主要来自安徽、江西、贵州等经济不发达的地区。

3 关于职业介绍所的情况

3.1注册资金

如果是个体户大约需要500元左右,如果注册公司的话,需要注册资金十万元。

3.2业务范围

职业介绍、家政服务、求职登记

3.3介绍所规模 20平方大小左右 3.4运营中的问题

人员较为杂乱,社会关系复杂。收费管理不规范,时常有纠纷发生。

4 该职业介绍所介绍的工作情况 4.1工资水平

工资水平800元以下800-1200元1200-1500元1500-2000元

第17篇:义乌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

义乌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企业领导人员队伍,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国有资产法》)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义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以下简称企业领导人员),包括:董事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上市公司专职董事会秘书、董事(不含兼职外部董事和职工董事,下同),总经理、副总经理,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成员、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监事会主席(不设监事会的监事),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等。

第三条 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四)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市场认可原则;

(五)权利与责任义务统一,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六)依法按章办事原则。

第二章 职数与任期

第四条 国有企业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党组织职责,规范运作。

第五条 董事会由内部董事(包括职工董事)、外部董事组成,职数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一般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若干人,外部董事应占一定比例。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第六条

经理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组成,职数一般为三至五人。

第七条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组成,职数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一般在国资方委派的监事中产生(上市公司监事会主席可内部产生)。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第八条 党组织领导班子职数一般为三至七人,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人、成员若干人,设纪检组织负责人一至二人。

第九条

严格控制企业领导人员职数。企业董事会、经理层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交叉任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企业董事会、经理层成员和其他领导人员兼任,一般不设专职党组织领导成员。

设董事会企业的党员董事长一般兼任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与总经理原则上分设。经理层中除总经理外,一般不进入董事会。

不设董事会的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可单设,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

第十条 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董事会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经理层任期由董事会决定,但不得超过董事会任期。监事会任期每届三年。党组织领导班子任期,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执行,一般为三年。

董事会、监事会、党组织领导班子任期届满应及时换届,换届应同步进行。董事会换届后,经理层应重新进行聘任。

第十一条 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坚持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人员制度,建立健全工会代表大会制度,企业工会委员会的任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资格条件

第十三条 担任国有企业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品行良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能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二)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有较好的市场意识、改革意识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四)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工作业绩突出。

(五)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六)具有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任职经历,或具有在相应层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及以上岗位任职的经历。

(七)提拔担任企业领导人员正职的,一般应具有同层级副职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两年的应当具备同层级副职和下一层级正职累计五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提拔担任副职的,应当具有下一层级正职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两年的应当具备下一层级正职和下一层级副职累计五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九)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或具备国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任职资格。

(十)任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应符合《党章》规定的党龄要求。

第十四条 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第十五条 实行企业领导人员职位禁入制度。禁入事项严格按照《公司法》、《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选拔方式和程序

第十六条 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主要采取组织选拔、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方式进行,也可探索采取委托人才中介机构推荐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 组织选拔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提出动议;

(二)民主推荐;

(三)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

(四)组织考察、民主测评、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五)综合分析,提出任用建议;

(六)讨论决定;

(七)任前公示;

(八)依照法律、章程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第十八条 公开招聘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 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测试;

(四)根据测试结果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或通过其他适当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情况;

(六)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七)综合分析,提出任用建议;

(八)讨论决定;

(九)任前公示;

(十)依照法律、章程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第十九条 竞争上岗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在本企业范围内公布竞争职位、职数、任职条件及有关要求;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民主推荐;

(四)知识、能力、素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测试;

(五)根据推荐和测试结果确定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

(七)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八)综合分析,提出任用建议;

(九)讨论决定;

(十)任前公示;

(十一)依照法律、章程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第二十条 通过组织选拔方式任用企业领导人员,应当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第五章

考察任免

第二十一条 选拔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组织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能力、业绩和廉洁从业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程序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选拔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按照管理权限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 选拔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听取纪检监察机构和监事会的意见;根据需要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企业领导人员按以下管理权限进行考察任免:

(一)市属国有企业董事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上市公司专职董事会秘书、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成员、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国资方委派的监事会主席(不设监事会的监事),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等企业领导人员,由市委直接管理。

市委直接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任免,在征求市国资委党委、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提交市委研究决定,并按《公司法》、章程及有关规定办理任免手续。其中拟提任人选的考察,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市国资委党委参与。

(二)市属国有企业独资、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由市委授权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进行管理。拟任人选由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提出,报市国资委党委审核同意后任免,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 新提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任前公示制度和试用期制度。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没有影响任职情况的,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第六章 考核评价

第二十六条 建立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坚持以德才素质评价为中心,以经营业绩考核为重点,以领导和推动企业深化改革、创业创新、科学发展的实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征求意见、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具体方法,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考核评价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

第二十七条 对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考核评价分为年度考核评价和任期考核评价。年度考核评价一般在年度财务决算后进行,任期考核评价一般在任期届满前的三个月内进行。

第二十八条

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市国资委与企业董事会(经理层)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或任期经营目标、考核办法、薪酬方式、违约责任等。

第二十九条 年度考核评价内容主要为企业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所确定的目标以及年度考绩所确定的其他相关内容;任期考核评价内容包括企业领导人员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综合情况,突出考核任期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

第三十条 年度经营目标责任制及绩效考核评价由市国资委为主组织实施。干部考核评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 任期考核评价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实施准备。组成考核评价组,制定考核评价方案,发布考核评价预告。

(二)民主测评。召开述职述廉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参加人员范围可参照组织选拔中会议推荐参加人员范围。

(三)个别谈话。谈话人员范围一般为上级分管领导,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独资、控股企业正职,分管部门、企业的领导人员,其他需参加的人员。在个别谈话过程中,也可采取发放评价意见表、查阅资料、实地走访、民意调查、专项调查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四)根据经营业绩考核、经济责任审计、企业绩效评价、民主测评结果和各方面评价意见,形成考核评价报告,提出考核评价结果建议。

(五)考核评价结果经审定后,以适当方式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领导班子成员本人反馈。

年度考核评价的程序可适当简化。

第三十二条

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企业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管理监督

第三十三条 建立健全以考核评价为基础,与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相挂钩,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企业领导人员激励机制。

第三十四条 实行企业领导人员收入与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相结合的年薪制。企业领导人员除年薪制规定的收入外,不得再享受所在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工资性收入。

建立完善企业领导人员股权、期权等多种形式的长效激励机制。

第三十五条 规范企业领导人员持股。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持有下属企业的股份。新提任的企业领导人员,持有下属企业股份的,应在退出所持有的股份后方可正式任职。

第三十六条 建立监督约束机制,完善出资人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坚持实行企务公开。企业领导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依法经营,廉洁从业,切实维护国家、出资人、企业的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七条 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坚持以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通过考核评价、诫勉谈话等方式实施。

第三十八条 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企业领导人员离任、任期届满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三十九条

实行企业领导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依照中央、省委、市委的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第四十条 落实企业领导人员谈心谈话制度。按照管理权限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遇有班子不协调、年度考绩考核结果较差、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重要信访、个人遇到困难挫折等情况,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谈心谈话。

第四十一条 实行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制度,具体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兼职行为,企业领导人员在所任职企业出资的企业(包括独资、控股和参股企业,下同)兼职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前备案或审批。现职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到除出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兼职。

第四十三条 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制度。按照依法合规、从严从俭和公开透明的原则,明确职务消费标准,纳入企业预算管理,并接受职工民主监督。

第四十四条 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人员责任追究制度。企业领导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接受不正当利益,或者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

(三)违反财政金融制度或者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

(四)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或者办事规则,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

(五)因经营决策失误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

(六)因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

(七) 因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

(八)对安全、质量、环保等重大及以上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的;

(九)对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者明显损害国家、出资人、企业的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董事本人表决时未投反对票的;

(十)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加大对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人员的调整力度。企业领导人员存在《义乌市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需调整适用情形的,及时予以调整。

第四十六条 实行企业领导人员交流制度。企业领导人员在同一企业任期达三届的,应当予以交流;平时根据考察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可有选择地对未满任期人员进行交流。

第四十七条 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领导人员的素质,增强领导班子的经营管理能力。鼓励和支持企业领导人员开展有利于职业发展的在职自学和自主选学。学习培训情况作为考核评价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

第四十八条 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后备力量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合理、结构科学、充满活力的企业领导班子后备人员队伍。

有计划地选派后备人员到党政机关、重点工程、镇街基层一线及情况复杂、急难险重的工作岗位锻炼。 第四十九条 后备人员队伍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定期集中调整和平时动态调整相结合,优进拙退。加强对后备人员的考核工作,重点了解后备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发现不宜继续作为后备人员的,及时调整出后备人员队伍;表现优秀

的人员,要及时充实到后备人员队伍中。

第八章

退出

第五十条 健全企业领导人员退出机制,完善企业领导人员免职(解聘)、撤职、辞职、退休制度。

第五十一条 企业领导人员平时实行最高任职年龄限制。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领导人员,退出现职。换届时退出现职年龄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第五十二条 企业领导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免职(解聘)、撤职或组织调整:

(一)任期届满未被续聘(任)的;

(二)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三)因健康或其他原因长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四)因严重违纪违法被追究责任的;

(五)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且无重大客观原因,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

(六)未完成任期目标或者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经营指标,且无重大客观原因,对此负有领导或直接责任的;

(七)因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严重不实,对此负有领导或直接责任的;

(八)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不宜担任现职的。

第五十三条 被免职或解聘的人员,从免职或解聘之日起,不再享受原薪酬待遇,具体办法由市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十四条 实行企业领导人员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因公辞职,是指企业领导人员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辞去现任职务;

自愿辞职,是指企业领导人员因个人或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引咎辞职,是指企业领导人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等,不宜继续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责令辞职,是指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职,本人未提出辞职的,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

企业领导人员自愿辞职,应当提交书面申请,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报批。 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对擅离职守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五十五条 企业领导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辞职:

(一)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岗位任职或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的;

(二)重要项目或者重要任务尚未完成,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完成的;

(三)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调查或者审计机关审计的;

(四)有其他不得提出辞职原因的。

第五十六条 企业领导人员达到任职年龄界限,应当及时办理免职手续,其在原任职企业出资企业所兼任的其他职务,应当一并免除。企业领导人员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第五十七条 到任职年龄界限、不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在原任职企业及其出资的企业兼职(任职),也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任职)。

第五十八条 企业领导人员退休后,不得在原任职企业及其所出资的企业兼职(任职);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不得到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兼职(任职)、投资入股或者从事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企业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到与原任职企业没有业务关系的企业兼职(任职)的,必须由本人事先向其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党组织按规定审核并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兼职(任职)。

企业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三年后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由本人向其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党组织按规定审批并向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五十九条 企业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继续对原任职企业的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负有保密义务,保密期限按照国家和原任职企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条 市属国有企业内设机构和分公司负责人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党委负责解释。

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9年印发的《义乌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管理暂行规定》(市委〔2009〕18号)同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18篇:义乌市运管所绩效考核办法

义乌市运管所绩效考核办法

为了推动我所运管工作全面健康的发展,提升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增强绩效和目标管理意识,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创新创优、提质提效”主题活动,以提高运管队伍素质为核心,以健全落实岗位责任制为基本内容,对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量化考核。通过考核,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增强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使命感,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原则,真实准确地评议工作业绩;必须坚持注重实效原则,讲求效果,避免形式主义。

二、组织领导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周荣兴

成员:王建飞、骆华生、鲍江林、郭骏、吴厚盾、

陈丹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楼周洪任主任,朱杨莹、傅春明、楼海虹为成员。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义乌市运管所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协助管理人员。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考核内容

考核由工作表现、规章制度、精神文明建设、安全创卫、

廉政建设五部分组成,分别占考核基本分的30%、30%、20%、

10%、10%。季考核设置300分,全年1200分。

考核实行累计扣分制。

(二)考核方法程序

1、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各季考核分数累计为全年考

核结果。

2、工作人员的考核由各分管副所长负责,考核领导小

组办公室成员具体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公布和存档。

3、班子成员根据日常纪录直接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进行考核。

4、年度总考核由考核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进行考核。

5、季度考核在次季5日前进行集中考核,年度考核在

次年的10日前进行总考核。

(三)考核等级评定

根据考核结果,按被考核综合得分高低,依次确定优秀、

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年度总考核分值1150分以

上为优秀,1101分-1150分为良好,1000分-1100分为合格,

100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工作上受上级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并查证属

实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在完成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中严重弄虚作假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考核结果运用

1、评优创先应从年度考核优秀等级工作人员中产生。

2、工作人员在年度总考核中,分数低于1000分视为不

合格,扣发一个季度的月度奖金;同时所属科室年终也不得

评先进科室。

3、科室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分数低于1000分视为不

称职,并降职处理。

注:

1、参加“运管话题”栏目的人不请假也不参加的,

在总考核时一次扣5分,二次扣10分,以此类推。

2、未完成宣传任务的科室,该科室负责人年终不得评

先进,科室不得评先进科室。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义乌市运管所绩效考核细则

义乌市运管所绩效考核细则

科室:姓名:日期:

义乌市运管所绩效考核细则

科室:姓名:日期:

第19篇:义乌市红楼宾馆外贸公司

1阿弗瑞帝企业红楼宾馆318室5521387

2艾克万国际贸易公司红楼宾馆2号楼134室5531148-134,5521920

4 苏泊切纳贸易公司(super china)红楼宾馆101室5413554 5481254

5 法孜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红楼宾馆102室/宾王商贸区8街21号2f5531148-102

5538309

9 詹尼斯有限公司红楼宾馆318室5531148-

318、5521387

11纽厦新奥托有限公司红楼宾馆401房5525240

12夏氏企业义乌代表处红楼宾馆313室5530025

16 左班奥斯曼贸易公司红楼宾馆1035533238

17 汤姆国际商务公司红楼宾馆5065531148-506

18 德拉瓦汗贸易有限公司红楼宾馆418房5531148-418 5526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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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党建工作总结

汕头市浮东小学党支部2012年工作总结

学校党支部2012年党建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幸福金平核心任务,认真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上级党委关于开展“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

建设的意见和《金平区教育系统2012年党建工作要点

》,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为教育强校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证。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五好”为标准(精神状态好、能力素质好、团结协作好、服务群众好、廉洁自律好),围绕一个中心(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突出两个重点(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积极创新党建方法,认真落实党建任务。

二、主要工作

(一)夯实基础,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

1、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抓、其他班子成员具体抓的工作职责,构建充满活力的党建工作领导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责任明确。

2、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在抓好党建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学校特点,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健全完善学校班子议事制度和党建工作各项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制度,使党建工作思路明晰、要求具体、运作有序、资料完整。

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努力实践“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推进学校教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

4、发挥党组织监督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保障校长负责制的顺利实施。学校党组织主动参与涉及学校方向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努力促进校务公开从结果公开向决策公开、过程公开过渡。进一步加强 1

教代会工作,充分发挥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在学校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民主权利。

5、深入开展“五好”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以“精神状态好、能力素质好、团结协作好、服务群众好、廉洁自律好”为主要内容的“五好”学校党组织创建活动,进一步凝聚党组织的向心力。

(二)激发活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1、加强党员教育培训。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阵地的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常抓不懈,持之以恒。通过组织座谈会,举行报告会等形式,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广大党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2、严格党内组织生活。通过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按时收缴党费。

3、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尊重党章规定的党员各项权利。加强党员评议和考核,实行“领导班子评价党员、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党员”三评制度。

4、树立党员先锋形象。号召全体党员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等主题实践活动,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

5、开展“凝聚力建设”活动。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主题,大力开展讲团结、比贡献、强师德、提质量活动,形成“用感情凝聚人、用事业凝聚人、用发展凝聚人、不忘帮困凝聚人”的工作机制。

(三)形成合力,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管理团队建设。深入推进行政领导听评课制度,强化深入课堂、深入教学、深入学科工作,全面提高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校本培训制度,以课堂教学为平台,加快培养青年教师,发挥党员教师、骨干教师示范带头作用。通过教师大会、学科教研活动等形式,组织教育思想、现代教育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倡导《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增强教职工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心理调适能力。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进一步正学风、树形象。

(四)协调推进,加强学校群团组织建设

1、学校党支部加强对学校工会、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的组织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形成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的良好格局,促进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良性互动。

2、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建设。把教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纳入学校党、政、工、团组织的目标,同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以信任、尊重、理解、关心教职工,调动教职工积极性。

3、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争创文明班级、文明年级组、文明单位等活动。高度重视校园文化建设,认真做好校园美化、绿化工作,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育人环境,大力开展符合师生特点的校园文化活动,陶冶师生情操,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

4、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校党组织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和班主任队伍的主力军作用,强化德育队伍建设,研究、分析学生思想状况,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新途径、新形式,有效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5、切实做好稳定工作。学校党支部重视对校内各类思想动态的了解和把握,形成以党政组织为基础,以师生员工为依托的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党员教师模范带头作用,及时排除各种矛盾隐患,积极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一年来,学校党支部坚持从教育工作的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党建工作的特点、教师队伍和学生队伍的思想状况,找准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把党组织的活动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抓好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影响力、凝聚力,促进学校发展,将教育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汕头市浮东小学支部委员会

2012年12月4日

义乌市党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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