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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工作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15:20:29 来源:工作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社会保障调研报告

一、调研课题简介

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地区、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的发展中国家,完善社保体的任务非常艰巨和繁重。从1949年建国至今,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随着经济的发展也日臻完善。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救济和住房保障金。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调研设计与组织实施

本次调研的主要目的是了解当前主要类型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障是否落实到位,例如企业是否按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建立社会保险、员工是否享受到企业提供的福利待遇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设计了这份问卷,希望能通过我们的实地调查得到有效的数据和准确的结论。从XXXX年XX月起,我在XX市XX区、XX区、XX区发放调查问卷、访谈的形式向社会各行业人员采集相关信息。

三、调研对象情况简介

本次调研主要在XX市XX区、XX区、XX区开展,我们的调研对象主要集中在30—50岁左右的城市工作者,通过对百余名不同行业及单位的员工的调查,我们顺利得到了调研报告所需相关数据。

四、调研数据统计简析

我国政府经过多年努力,目前,以社会保险为核心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形成,但是,中国毕竟还是一个尚处在发展中的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在这次调研中,我们初步了解到社会保障体系制度在XX市的实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点及原因。

1.城镇企业多注重养老保险,参保险种不全

在我们的调查中,我们发现被调查者大多对养老保险较为满意。从险种看,养老保险覆盖面远高于其险种,紧随其后的是医疗保险。分别占有76%和59%的比率。绝大部分公司尤其是民营企业只为员工缴纳部分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同时其他几项社会保障的险种则无人问津。

2.民营企业员工参保比例较低

调查发现,民营企业的员工参保比例低且参保险种不齐。特别是酒店,娱乐等服务行业中(我们在开平区的调研活动中曾走访XX餐饮,XXX,XXX,由于人员流动性大,除中高层管理者大多由公司为其上“五险一金”其他员工均来参加保险。

3.住房公积金最低生活保障等存在制度不健全、分配不均等问题。

这次调研我们不仅将木管投向了以养老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险,还涉及到了就业培训,还有住房公积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制度等社会热点问题。在调研中我们看到

(1)67%的人对住房公积金感到不满,集中48%的人认为住房公积金受益方范围较窄存在不公平,32%的人认为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能力不足。

(2)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存在严重问题。在与被访者的交谈中我们了解到,目前最低生活保障并未真正落实到城镇生活贫困人群当中,65%的认为实际领取低保人数与省级转移支付核定的领取“低保”数量有很大偏差,并且低保对象的界定标准尚未规范。

(3)对于下岗职工、待业大学生这样的收入不固定的灵活性就业群体,做好就业培训显得格外重要,而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很多人只是在找到工作后进行过短暂的入职培训,绝大部分人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就业培训。而零收入和收入不稳定的就业群体又是最需要社会救助的,因此(2)中提到的问题格外严峻。

调研结束后,我们将得到的数据加以汇总和整理,并选取了其中富有代表性的30余份问卷进行研究,针对以上问题分析出了我们对成因的看法。

首先,认识不到位。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中,雇主与雇员中存在着模糊认识,从员工自身的角度来说,员工只顾多挣钱,对养老保险缺乏切身体会,认为“退休早着呢,参加养老保险不必着急”,再加上本身工资就不高,情愿自己开销,也不愿自己缴费参保。从企业发展的角度看,企业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不愿参保。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刚刚起步,非公有制民营企业正处于原始资本积累阶段,利润意味着私有财产。因此,多数企业主普遍存在只顾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认识不到为员工参保可以解除员工后顾之忧,稳定人心,增加企业效益。

其次,从08年开始的经济危机使大部分企业的有限财力在承担职工社会保障支出时力不从心。国有企业由于成立时间早,离退休职工及在岗员工的社会保障负担更加沉重。而绝大部分的民营企业其所需资金绝大部分是通过自我积累的方式来解决的,外部融资渠道不畅,原始资本投入不够充足。因此,有限的财力致使许多企业在承担职工社会保障支出时确实有些勉为其难。

另外,还有一个民营企业特有的用人特点是从业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这也加大了企业的参保登记工作的难度,同时,约束雇主的劳动法律制度也不健全,导致被调查者中89%的民营企业员工目前尚未由所在单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

五、改善企业员工社会保障的对策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来改善城镇职工社会保障状况。

首先,从社会的层面来讲,要加强社会保险的宣传。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培训,使经营者清楚意识到,参加社会保险是企业对职工乃至社会的重要责任和义务。同时,让广大职工都了解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使大家都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从司法的层面讲,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推行。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及其与商业保险的本质区别之一,就在于社会保险的强制性,这一强制性必须通过国家立法,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才能得到有效的保证。目前社会上多数就业人员没有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究其原因,关键在于社会保险的立法相对滞后或执法力度不够,主要依靠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通过行政手段和宣传动员的作法,只能得到事倍功半的效果。因此,一方面应加快立法,特别是加快地方立法;另一方面,应充分依靠现有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依法推进社会保险的改革。

另外,规范用工制度是改善员工社会保障情况的重要前提。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在试用期结束后需要及时与员工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六、结束语

在这次调研中我们与许多被访者进行交流,其中有一个在税务局工作的公务员说的话让我们感触很深。他说,新中国刚刚建立XX年,从建国初期的百废待兴到现今社会的欣欣向荣,我们已经在军事、经济、科技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作为一个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过于注重经济发展导致社会结构失衡也是存在的严重问题。但总而言之一个刚刚起步的泱泱大国敢于承担起13亿人口的社会保障并在XX年中日趋完善,本身就已经树立了世界社会保障进程中的里程碑。

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我们相信我们的国家一定会尽快出台相关政策予以解决,希望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总结借鉴前XX年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更广地普及,更快地完善,更好地造福中国13亿人民。

推荐第2篇:社会保障调研报告

关于企业员工社会保障调查报告调研报告

一、调研课题简介

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地区、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的发展中国家,完善社保体的任务非常艰巨和繁重。从1949年建国至今,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随着经济的发展也日臻完善。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救济和住房保障金。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调研设计与组织实施

本次调研的主要目的是了解当前主要类型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障是否落实到位,例如企业是否按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建立社会保险、员工是否享受到企业提供的福利待遇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设计了这份问卷,希望能通过我们的实地调查得到有效的数据和准确的结论。从2012年8月起,我在沂水县沂城街道办事处发放调查问卷、访谈的形式向社会各行业人员采集相关信息。

三、调研对象情况简介

本次调研主要在宜城街道办事处开展,我们的调研对象主要集中在30—50岁左右的城市工作者,通过对百余名不同行业及单位的员工的调查,我们顺利得到了调研报告所需相关数据。

四、调研数据统计简析

我国政府经过多年努力,目前,以社会保险为核心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形成,但是,中国毕竟还是一个尚处在发展中的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在这次调研中,我们初步了解到社会保障体系制度在我县的实行 1

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点及原因。

1.城镇企业多注重养老保险,参保险种不全

在我们的调查中,我们发现被调查者大多对养老保险较为满意。从险种看,养老保险覆盖面远高于其险种,紧随其后的是医疗保险。分别占有76%和59%的比率。绝大部分公司尤其是民营企业只为员工缴纳部分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同时其他几项社会保障的险种则无人问津。

2.民营企业员工参保比例较低

调查发现,民营企业的员工参保比例低且参保险种不齐。特别是酒店,娱乐等服务行业中。

3.住房公积金最低生活保障等存在制度不健全、分配不均等问题。

这次调研我们不仅将木管投向了以养老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险,还涉及到了就业培训,还有住房公积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制度等社会热点问题。在调研中我们看到

(1)67%的人对住房公积金感到不满,集中48%的人认为住房公积金受益方范围较窄存在不公平,32%的人认为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能力不足。

(2)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存在严重问题。在与被访者的交谈中我们了解到,目前最低生活保障并未真正落实到城镇生活贫困人群当中,65%的认为实际领取低保人数与省级转移支付核定的领取“低保”数量有很大偏差,并且低保对象的界定标准尚未规范。

(3)对于下岗职工、待业大学生这样的收入不固定的灵活性就业群体,做好就业培训显得格外重要,而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很多人只是在找到工作后进行过短暂的入职培训,绝大部分人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就业培训。而零收入和收入不稳定的就业群体又是最需要社会救助的,因此(2)中提到的问题格外严峻。

调研结束后,我们将得到的数据加以汇总和整理,并选取了其中富有代表性的30余份问卷进行研究,针对以上问题分析出了我们对成因的看法。

首先,认识不到位。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中,雇主与雇员中存在着模糊认识,从员工自身的角度来说,员工只顾多挣钱,对养老保险缺乏切身体会,认为“退休早着呢,参加养老保险不必着急”,再加上本身工资就不高,情愿自己开销,也不愿自己缴费参保。从企业发展的角度看,企业

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不愿参保。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刚刚起步,非公有制民营企业正处于原始资本积累阶段,利润意味着私有财产。因此,多数企业主普遍存在只顾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认识不到为员工参保可以解除员工后顾之忧,稳定人心,增加企业效益。

其次,从08年开始的经济危机使大部分企业的有限财力在承担职工社会保障支出时力不从心。国有企业由于成立时间早,离退休职工及在岗员工的社会保障负担更加沉重。而绝大部分的民营企业其所需资金绝大部分是通过自我积累的方式来解决的,外部融资渠道不畅,原始资本投入不够充足。因此,有限的财力致使许多企业在承担职工社会保障支出时确实有些勉为其难。

另外,还有一个民营企业特有的用人特点是从业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这也加大了企业的参保登记工作的难度,同时,约束雇主的劳动法律制度也不健全,导致被调查者中89%的民营企业员工目前尚未由所在单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

五、改善企业员工社会保障的对策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来改善城镇职工社会保障状况。 首先,从社会的层面来讲,要加强社会保险的宣传。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培训,使经营者清楚意识到,参加社会保险是企业对职工乃至社会的重要责任和义务。同时,让广大职工都了解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使大家都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从司法的层面讲,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推行。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及其与商业保险的本质区别之一,就在于社会保险的强制性,这一强制性必须通过国家立法,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才能得到有效的保证。目前社会上多数就业人员没有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究其原因,关键在于社会保险的立法相对滞后或执法力度不够,主要依靠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通过行政手段和宣传动员的作法,只能得到事倍功半的效果。因此,一方面应加快立法,特别是加快地方立法;另一方面,应充分依靠现有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依法推进社会保险的改革。

另外,规范用工制度是改善员工社会保障情况的重要前提。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在试用期结束后需要及时与员工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并为其缴纳社

会保险费用。

六、结束语

在这次调研中我们与许多被访者进行交流,其中有一个在税务局工作的公务员说的话让我们感触很深。他说,新中国刚刚建立60年,从建国初期的百废待兴到现今社会的欣欣向荣,我们已经在军事、经济、科技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作为一个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过于注重经济发展导致社会结构失衡也是存在的严重问题。但总而言之一个刚刚起步的泱泱大国敢于承担起13亿人口的社会保障并在60年中日趋完善,本身就已经树立了世界社会保障进程中的里程碑。

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我们相信我们的国家一定会尽快出台相关政策予以解决,希望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总结借鉴前60年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更广地普及,更快地完善,更好地造福中国13亿人民。

张立军2012.9.10

推荐第3篇:社会保障调研报告

我国社会保障的现状与分析

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地区、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的发展中国家,完善社保体的任务非常艰巨和繁重。从1949年建国至今,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随着经济的发展也日臻完善。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救济和住房保障金。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我国政府经过多年努力,目前,以社会保险为核心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形成,但是,中国毕竟还是一个尚处在发展中的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在这次调研中,了解到社会保障体系制度在地区的实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点及原因。

1.城镇企业多注重养老保险,参保险种不全在我们的调查中,我们发现被调查者大多对养老保险较为满意。从险种看,养老保险覆盖面远高于其险种,紧随其后的是医疗保险。分别占有76%和59%的比率。绝大部分公司尤其是民营企业只为员工缴纳部分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同时其他几项社会保障的险种则无人问津。

2.民营企业员工参保比例较调查发现,民营企业的员工参保比例低且参保险种不齐。特别是酒店,娱乐等服务行业中由于人员流动性大,除中高层管理者大多由公司为其上“五险一金”其他员工均来参加保险。

3.住房公积金最低生活保障等存在制度不健全、分配不均等问题。

这次调研我们不仅将木管投向了以养老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险,还涉及到了就业培训,还有住房公积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制度等社会热点问题。在调研中我们看到

(2)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存在严重问题。在与被访者的交谈中我们了解到,目前最低生活保障并未真正落实到城镇生活贫困人群当中,65%的认为实际领取低保人数与省级转移支付核定的领取“低保”数量有很大偏差,并且低保对象的界定标准尚未规范。

(3)对于下岗职工、待业大学生这样的收入不固定的灵活性就业群体,做好就业培训显得格外重要,而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很多人只是在找到工作后进行过短暂的入职培训,绝大部分人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就业培训。而零收入和收入不稳定的就业群体又是最需要社会救助的,因此(2)中提到的问题格外严峻。

首先,认识不到位。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中,雇主与雇员中存在着模糊认识,从员工自身的角度来说,员工只顾多挣钱,对养老保险缺乏切身体会,认为“退休早着呢,参加养老保险不必着急”,再加上本身工资就不高,情愿自己开销,也不愿自己缴费参保。从企业发展的角度看,企业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不愿参保。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刚刚起步,非公有制民营企业正处于原始资本积累阶段,利润意味着私有财产。因此,多数企业主普遍存在只顾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认识不到为员工参保可以解除员工后顾之忧,稳定人心,增加企业效益。

其次,从08年开始的经济危机使大部分企业的有限财力在承担职工社会保障支出时力不从心。国有企业由于成立时间早,离退休职工及在岗员工的社会保障负担更加沉重。而绝大部分的民营企业其所需资金绝大部分是通过自我积累的方式来解决的,外部融资渠道不畅,原始资本投入不够充足。因此,有限的财力致使许多企业在承担职工社会保障支出时确实有些勉为其难。

另外,还有一个民营企业特有的用人特点是从业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这也加大了企业的参保登记工作的难度,同时,约束雇主的劳动法律制度也不健全,导致被调查者中89%的民营企业员工目前尚未由所在单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

1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来改善城镇职工社会保障状况。

首先,从社会的层面来讲,要加强社会保险的宣传。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培训,使经营者清楚意识到,参加社会保险是企业对职工乃至社会的重要责任和义务。同时,让广大职工都了解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使大家都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从司法的层面讲,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推行。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及其与商业保险的本质区别之一,就在于社会保险的强制性,这一强制性必须通过国家立法,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才能得到有效的保证。目前社会上多数就业人员没有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究其原因,关键在于社会保险的立法相对滞后或执法力度不够,主要依靠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通过行政手段和宣传动员的作法,效果。因此,一方面应加快立法,特别是加快地方立法;另一方面,应充分依靠现有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依法推进社会保险的改革。另外,营企业,在试用期结束后需要及时与员工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理借鉴国际经验,把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工作扎实推进障体系,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搞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他社会保障遗留问题;养老保险的有效途径;失业保险制度,体系,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帮扶救助力度。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完善管理办法,做到科学定标、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健全灾害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标准。做好2010征缴和监管。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制度基础上,还要加快建立补充性社会保障项目,它不仅包括企业(职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也包括商业养老、健康保险、社会慈善事业等。在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同步建立企业(职业)年金保险,使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解除待遇水平降低的后顾之忧。策,鼓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还要引导和规范各类社会机构和市场主体兴办补充性社会保障事业,特色社会保障体系。总体来看,需要积极推进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措施,增强制度的吸引力和稳定性。政策,逐步将尚未参保的其他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医疗保险。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选择参保政策。完善门诊统筹政策和管理办法,建立门诊统筹重点城市联系机制。

只能得到事倍功半的

完善

通过更有力的税收优惠政

进一步解决基本医疗保

2 规范用工制度是改善员工社会保障情况的重要前提。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 按照中央要求,要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研究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和其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农民工参加社会做好社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工作。继续搞好东部地区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完善现行的社会以满足人民群众更高的或特定的社会保障需求,逐步构建中国全面落实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职工医保的推进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市级统筹,险关系衔接和异地就医问题。加强生育保险医疗服务管理,落实生育医疗费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推进生育保障试点工作。

二是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力度。在全国建立失业动态监测制度,研究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和失业调控体系。做好东部地区延续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的推进和评估工作。提高失业保险层次,继续完善省级调剂金制度。继续做好关闭破产、兼并重组和淘汰落后产能等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建立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三是稳步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建设。继续实施的扩面工作。实施并落实好《工伤保险条例》。做好理工作,抓紧解决“老工伤”问题。推进工伤保险市场市级统筹,积极稳妥推进工伤康复试点和工伤预防试点工作。

四是积极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各项工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政策的配套衔接。加强新农保信息系统服务,在全国普遍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强国家重大项目、重点地区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同时,加大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稳妥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继续推进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抓好城镇企业职工,包括在城镇就业参保的农民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的实施工作。研究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和其他社会保障遗留问题。

要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要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着力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城镇没有就业单位的居民,包括大中小学的在校学生建立这项制度,逐步解决他们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加大病医疗保险;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尽快改变乡村医疗卫生民办化的格局,走官民结合的发展道路,努力实现目标,争取在“十一五”期末能够使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体国民。要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建立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要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做好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优抚安置工作,此外,还要加强老龄工作。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平安计划”二期,推进以农民工为重点“老工伤”研究扩大试点方案。研究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

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3

做好第一批积极推进农民工参

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

推荐第4篇:社会保障调研报告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行政管理专业本科调查报告

关于盐池县用人单位职工社会保障

调查的报告

工作单位

盐池县妇幼保健所 所在分校

盐池分校

指导教师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制

关于盐池县用人单位职工社会保障

调查的报告

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地区、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的发展中国家,完善社保体的任务非常艰巨和繁重。从1949年建国至今,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随着经济的发展也日臻完善。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救济和住房保障金。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的主要目的是了解当前主要类型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障是否落实到位,例如企业是否按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建立社会保险、员工是否享受到企业提供的福利待遇等。

(一)调查时间:2014年8月-10月;

(二)调查地点:盐池县内;

(三)调查对象:25—50岁左右、不同行业及单位的城市工作者;

(四)调查方式:以发放调查问卷、访谈的形式向社会各行业人员采集相关信息。

二、调查结果及分析

我国政府经过多年努力,目前,以社会保险为核心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形成,但是,中国毕竟还是一个尚处在发展中的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在这次调研中,我们初步了解到社会保障体系制度在盐池县的实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点及原因。

(一)城镇企业多注重养老保险,参保险种不全

在我们的调查中,我们发现被调查者大多对养老保险较为满意。从险种看,养老保险覆盖面远高于其险种,紧随其后的是医疗保险。分别占有76%和59%的比率。绝大部分公司尤其是民营企业只为员工缴纳部分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同时其他几项社会保障的险种则无人问津。

(二)民营企业员工参保比例较低

调查发现,民营企业的员工参保比例低且参保险种不齐。特别是酒店,娱乐等服务行业中由于人员流动性大,除中高层管理者大多由公司为其上“五险一金”,其他员工均未参加保险。

(三)住房公积金最低生活保障等存在制度不健全、分配不均等问题。

这次调研我们不仅将木管投向了以养老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险,还涉及到了就业培训,还有住房公积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制度等社会热点问题。在调研中我们看到

1、67%的人对住房公积金感到不满,集中48%的人认为住房公积金受益方范围较窄存在不公平,32%的人认为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能力不足。

2、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存在严重问题。在与被访者的交谈中我们了解到,目前最低生活保障并未真正落实到城镇生活贫困人群当中,65%的认为实际领取低保人数与省级转移支付核定的领取“低保”数量有很大偏差,并且低保对象的界定标准尚未规范。

3、对于下岗职工、待业大学生这样的收入不固定的灵活性就业群体,做好就业培训显得格外重要,而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很多人只是在找到工作后进行过短暂的入职培训,绝大部分人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就业培训。而零收入和收入不稳定的就业群体又是最需要社会救助的,因此(2)中提到的问题格外严峻。

调研结束后,我们将得到的数据加以汇总和整理,并选取了其中富有代表性的30余份问卷进行研究,针对以上问题分析出了我们对成因的看法。

首先,认识不到位。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中,雇主与雇员中存在着模糊认识,从员工自身的角度来说,员工只顾多挣钱,对养老保险缺乏切身体会,认为“退休早着呢,参加养老保险不必着急”,再加上本身工资就不高,情愿自己开销,也不愿自己缴费参保。从企业发展的角度看,企业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不愿参保。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刚刚起步,非公有制民营企业正处于原始资本积累阶段,利润意味着私有财产。因此,多数企业主普遍存在只顾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认识不到为员工参保可以解除员工后顾之忧,稳定人心,增加企业效益。

其次,从08年开始的经济危机使大部分企业的有限财力在承担职工社会保障支出时力不从心。国有企业由于成立时间早,离退休职工及在岗员工的社会保障负担更加沉重。而绝大部分的民营企业其所需资金绝大部分是通过自我积累的方式来解决的,外部融资渠道不畅,原始资本投入不够充足。因此,有限的财力致使许多企业在承担职工社会保障支出时确实有些勉为其难。

另外,还有一个民营企业特有的用人特点是从业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这也加大了企业的参保登记工作的难度,同时,约束雇主的劳动法律制度也不健全,导致被调查者中89%的民营企业员工目前尚未由所在单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

三、改善企业员工社会保障的对策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来改善城镇职工社会保障状况。

首先,从社会的层面来讲,要加强社会保险的宣传。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培训,使经营者清楚意识到,参加社会保险是企业对职工乃至社会的重要责任和义务。同时,让广大职工都了解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使大家都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从司法的层面讲,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推行。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及其与商业保险的本质区别之一,就在于社会保险的强制性,这一强制性必须通过国家立法,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才能得到有效的保证。目前社会上多数就业人员没有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究其原因,关键在于社会保险的立法相对滞后或执法力度不够,主要依靠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通过行政手段和宣传动员的作法,只能得到事倍功半的效果。因此,一方面应加快立法,特别是加快地方立法;另一方面,应充分依靠现有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依法推进社会保险的改革。

另外,规范用工制度是改善员工社会保障情况的重要前提。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在试用期结束后需要及时与员工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在这次调研中我们与许多被访者进行交流,其中有一个在税务局工作的公务员说的话让我们感触很深。他说,新中国刚刚建立60年,从建国初期的百废待兴到现今社会的欣欣向荣,我们已经在军事、经济、科技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作为一个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过于注重经济发展导致社会结构失衡也是存在的严重问题。但总而言之一个刚刚起步的泱泱大国敢于承担起13亿人口的社会保障并在60年中日趋完善,本身就已经树立了世界社会保障进程中的里程碑。

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我们相信我们的国家一定会尽快出台相关政策予以解决,希望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总结借鉴前60年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更广地普及,更快地完善,更好地造福中国13亿人民。

3 附录:统计数据分析图表

城镇企业职工对住房公积金不满意看法受益面范围窄存在不公平, 48%50%45%40%35%30%25%20%15%10%5%0%风险防范能力不足,32%受益面范围窄存在不公平风险防范能力不足制度决策与监管机制不健全支持廉租房建设的作用有限制度决策与监管机制不健全, 10%支持廉租房建设的作用有限, 8%1

城镇职工对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的满意程度生育保险, 33%基本养老保险,53%工伤保险, 51%失业保险, 25%基本医疗保险,43%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目前对于社会救助制度不满意的看法9%20%基本救助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专项救助制度及制度之间衔接有待进一步加强救助制度的资金投入不足65%23%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

各类型企业为员工提供福利现状事业单位,97.43%国有企业,70.69%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事业单位民营企业,57.14%

推荐第5篇:残疾人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研报告

呼图壁县残疾人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研报告

呼图壁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境内,天山北坡经济带中部,总面积9721平方公里;县辖六镇一乡;总人口21.76万人,其中地方人口13.92万人,驻县团场人口7.84万人。201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0.7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86亿元。

呼图壁县共有各类残疾人8806人,占全县地方总人口的

6.33%。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有2124人。按照残疾类别划分:视力残疾234人、听力残疾129人、言语残疾20人、肢体残疾1118人、智力残疾297人、精神残疾219人、多重残疾102人。按照等级划分:一级残疾421人、二级残疾457人、三级残疾670人、四级残疾571人。

一、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

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残疾人,由县民政局全部纳入了低保范围,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二、残疾人社会保险

(一)、呼图壁县2010年被国家列入首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新农保方案”要求,我县对

一、二级残疾人参加“新农保”个人缴费由县残联给予100元补贴,对

三、四级残疾人参加“新农保”个人缴费由县残联给予50元补贴。2010年为符合条件的874名农村残疾人购买“新农保”,补助资 1

金68050元。

(二)、我县对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每人30元的补助。2010年对611名残疾人进行全额补助,补助资金18330元。2011年对797名残疾人进行全额补助,补助资金23910元。

三、残疾人社会福利

(一)、为加快推进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使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能够有效的开展和实施,呼图壁县按照上级残联任务分配,有组织有计划的为智力、精神和重度困难残疾人提供居家生活服务,2010年完成40名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其中:城镇10人、农村30人,补助标准为:城镇2000元/年〃人,农村1000元/年〃人。共为托养对象支付资金5万元。2011年确定完成居家托养对象75人,其中:城镇10人、农牧区65人,补助标准为:城镇1500元/年〃人,农村1000元/年〃人。今年将为托养对象支付资金8万元。

(二)、对听力患者验配助听器给予不同程度的补助,2010年对23名成人听力患者配戴了助听器,有5名听力患者享受关爱救助工程。2011年对14名成人听力患者验配了助听器,每名患者享受到1800元的补助,其中3名患者享受全免。

(三)、我县对100名精神病患者实行免费服药,每人每年按项目规定补助400元,共计补助4万元。在精神病住院方面,我县在2007年出台了《呼图壁县贫困精神病人医疗救助补助暂行办法》,办法中规定对贫困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实行“33211”

政策,即救助补助资金由县民政局承担30%、县残联承担30%、病人所在乡镇承担20%、病人所在村承担10%、个人承担10%。2010年为4名精神病人住院治疗和5名免费服药人员补助医疗费95269元。

(四)、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方面,我县按照上级残联每年配发辅助器具的数量,按时按量给予发放。2010年发放残疾人用品用具17件。并按政策给予相应补助。

(五)、为改善我县残疾人就业状况和提高生活技能,让更多的残疾人享有教育培训的机会,全面提高残疾人的整体素质和社会竞争能力,鼓励更多的残疾人通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掌握一技之长,我县残联对在2011年参加职业技术培训并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残疾人,培训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由县残联给予100元的参训费用补助,培训期限在1个月以上(不含1个月)的县残联给予200元的参训费用补助。

四、存在的困难和下一步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存在的困难

由于我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只有2.86亿元。县域内各项事业的发展均需上级资金支持。我县每年的残保金收取数额约为100万元左右,上缴区、州残联70%,自留30%,我县只有30余万元可以支配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农村残疾人“新农保”、“新农合”补助以及精神病住院支出等,但残疾人的数量在逐渐增加,由于资金有限,我县还未将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

范围。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上,补助资金还处于较低水平;非农户籍残疾人的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也因资金困难未制定相应的补助政策。在居家托养工作方面,服务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扩大,补助标准也需要相应提高。残疾人家居环境无障碍建设工作,还没有真正展开。

(二)对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建议上级部门对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多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多增加一些项目补助资金,并将其真正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二是建议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上缴比例,使更多的残疾人保障金留在基层,从而更好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呼图壁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一年四月九日

推荐第6篇:勐腊县残疾人社会保障调研报告

勐腊县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专项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总结过去的实践做法和成功经验,按照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要求,推动“十二五”期间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根据州残联《关于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专项调研的通知》(西残发〔2011〕19号)要求,我县对辖区内的城乡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残疾人基本现状

根据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勐腊县现有残疾人15116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46%,其中:视力残疾2868人,占18.97%;听力残疾3330人,占22.03%;言语残疾304人,占2.01%;肢体残疾3806人,占25.18%;智力残疾577人,占3.82%;精神残疾1117人,占7.39%;多重残疾3114人,占20.60%。全县城镇残疾人为2464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6.3%;农村残疾人12652人,占残疾人总数的83.7%。

二、全县残疾人社会保障情况

近年来,勐腊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手,按照普惠与特惠、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的方针,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一)低保方面。我县于2002年开始实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民政部门将人均年收入在2100元以下的城镇居民 - 1 -

纳入城镇低保范围,城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176元,人均月收入不足176元的,补足到176元。2007年9月开始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制定出台了《勐腊县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根据我县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条件等实际情况,按照不低于每人每年720元的绝对贫困标准确定。保障标准确定后,按照差额补助的方法,结合农村家庭收入的实际,目前补助标准分为:一类每人每月80元,二类每人每月70元,三类每人每月60元。按照“降低门槛、适当提高补助标准”的原则,我县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低保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每年将有250名残疾人纳入城镇低保,2300名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

(二)在医疗保险方面。按照《勐腊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试行)》(腊政办〔2006〕197号)文件的要求,勐腊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7年1月1日启动运行。每位参合农民最低筹资标准为50元,农民每人每年缴纳10元,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相应配套补贴每人每年20元,残疾人其个人缴纳费用凭证由民政部门解决,全年住院费用补偿累计封顶线为5000元。到2010年,最低筹资标准调整到年人均不低于140元。农民年人均缴费20元,中央、省财政补助各由每年每人40元调整为每年每人60元,每位参合农民全年住院费用补偿累计封顶线调整到为30000元。残疾人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目前,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残疾人2600人。

我县于2009年4月20日开始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按照《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办法》(西政发〔2009〕4号)规定要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措的标准为:一是成年中的普通居民每人每年220元,其中:个人缴费70元,财政补助150元;二是学生、少年儿童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个人缴费10元,财政补助90元;三是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人、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特殊群体,由财政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特殊疾病门诊费最高可以报销1.6万元。重度残疾人员的标准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视力残疾中的一级盲、二级盲;听力残疾中的一级;言语残疾中的一级;肢体残疾中的一级;智力残疾中的一级、二级;精神残疾中的一级。到2011年,成年人个人应缴纳的基本险和大病险的医疗保险费调整到120元,基本险统筹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6万元提高到3万元。目前,全县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残疾人91人(其中学生及未成年人18人,成年人73人)。

(三)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我县于2010年被列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根据《关于印发勐腊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腊党办〔2010〕102号)要求,我县于2010年10月29日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各项工作全面铺开、逐步推进。有关“新型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及农村重度残疾人缴费”规定,缴费标准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对于农村重度残疾人,除每人每年30元的政府基本补贴外,由省财政全部代其缴纳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金100元(本人不缴费),如果重度残疾人本人愿意缴纳高于最低标准档次的,其超出部分由本人负责。目前,勐腊县已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有3379人,其中:农村残疾人有2720人,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残疾人有1877人,

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有573人。根据《勐腊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中有关残疾人的优惠政策规定,目前已有319名重度农村残疾人免费参加了新农保,由省财政按照最低100元的档次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对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重度残疾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残联及有关部门将继续做好调查统计工作,保证农村重度残疾人免费参加新农保。

(四)在社会救助方面。按照“适当降低门槛、分类实施“的原则,对有残疾人的家庭提高了救助水平,充分发挥临时性救济在保障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方面重要的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我县是国家贫困县,财力薄弱,残疾人帮扶资金还存在资金缺口,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任重道远。

(一)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对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重视不够,对辖区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不了解、不关心,仅在每年的助残日期间走访残疾人,其他时间很少过问残疾人工作。乡镇、村(社区)残疾人工作基础薄弱,以致中央到地方的优惠政策不能很好地落实到村组和社区。

(二)残疾人低保标准偏低。除一小部分有一技之长的残疾人外,其他残疾人(尤其是重度残疾人、精神、智力和老年残疾人)基本依靠家庭供养,一人残疾,全家贫困。每月补助的低保金对残疾人生活是杯水车薪,很多残疾人享受了低保后生活仍很艰难。

(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不平衡,使得有些残疾人享受社会保障的机会和效果不平等,处于最低收入边缘的残疾人很难被纳入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范围。

(四)部分残疾人很难完全享受到社会保障政策。由于残疾人大多数处于贫困边缘,加上其本身生活困难,更没有资金交纳医保和养老保险,在宣传不到位、优惠政策没能落实的情况下,以致很难完全享受到国家的医保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四、对策和建议

(一)高度重视,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残疾人是现实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弱势群体,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情况牵涉千家万户,残疾人的优惠政策落实得如何,直

接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建议省、州、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和中央、省、州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加快残联系统组织体系建设,确保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顺利实施。

(二)多措并举,保障残疾人基本生产和基本生活所需。建议民政部门积极推行分类施保政策,按照残疾人的残疾程度、个人收入水平和贫困综合状况作为享受低保的评估依据,不受指标限制,力争把符合低保条件及处于符合低保条件边缘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减轻残疾人家庭的负担,并适度提高残疾人享受城镇低保和农保标准,适度放宽降低低保准入条件,缩短城乡低保差距,重点救助一户多残和老残一体的家庭。建议卫生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为残疾人免费参加新农合、城镇医保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政策帮助。

勐腊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0一一年四月八日

推荐第7篇:党代会社会保障专题调研报告

党代会社会保障专题调研报告 11月,县人大常委会组成4个调查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围绕全县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无”和“五保”人员集中供养等社会救助工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查。11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根据调查情况,对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作了专题研究。11月30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陈长海局长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县民政局杨成森局长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卫生局洪平局长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的报告》,现将调查审议的有关情况综合如下:

一、我县社会保障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对我县社会保障工作,县政府领导思想高度重视,职能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制度逐步健全,政策不断完善,责任层层落实,工作有序推进,成效不断显现。

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经过一系列的实践、探索与改革,目前已形成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运行体系。养老保险工作全面推开。1987年10月实行了离退休基金社会统筹,1998年起建立了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1999年起社会覆盖面不断扩大,2006年1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截止2007年10月,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71000余人,累计结余企业养老保险基金33756万元,养老保险基金实际支付能力达到32.2个月。累计结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1001万元。医疗保险体系逐3 -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占全县农民总人数的88.3%,行政村的覆盖率达到100%。筹资标准是个人缴纳28元,县财政每人补助30元,省财政每人补助10元,共筹集资金1723.88万元。几年来的实践,让农民群众看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带来的真正实惠,因此从原来的怀疑到比较信任,从不了解到比较了解,从不自觉到相对自觉,思想认识逐年提高。全县参报率、人均医疗费补偿、结报率、补偿率、基金收入等都在逐轮提高,较好地解决了部分村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今年全县还专门组织了农民健康体检,全县体检人数198099人,体检率达67.9%,受到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

2、社会保障工作运行机制健全有效。经过不断探索、完善,我县社会保障工作政策体系日趋健全,办事程序严格规范,工作合力不断增强。政策体系日趋健全。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实行了社会保险“五费”合征制度,建立了“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参保激励机制,推行了退休人员养老金100%社会化发放制度,建全了各项待遇保障水平随社会平均水平提高而相应提高等政策,为社会保险工作的扎实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提高了筹资标准,降低了起付线,设立一般疾病门(急)诊医疗费用补偿,新增六类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纳入补偿范围,提高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封顶线,财政补助力度增加,受益范围不断扩大;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建立了低保标准正常调整机制,1998年至今已作了8次调整,使城乡低保家庭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相应提高; 2006年出台了《新昌县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扩大了救助范围,降低了救助门槛,增强了救助时效,特别是对低保等特殊困难群体实施零门槛救助,即时救助,并提高分段救助的额度比例等。办事程序严格规范。劳动部门制订了《社会保险业务操作规程》等一系列内控制度,增强办事透明度,强化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效率。2005年在全国社会保险内控制度检查中,我县内控制度建设和运行得到了劳动保障部检查小组领导的肯定和好评。卫生部门对医疗服务机构实行全- 4 -

程监督、动态管理、年度考核,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合作医疗基金收支情况,保障了参加合作医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民政部门对低保对象按照“户主申请、村级评议、乡镇调查、民政局核查、二次公示”程序规范审批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并及时发放低保资金,做到资金足额到位,按季发放;对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对象按照“户主申请、乡镇调查、评议公示、县合作医疗办公室或社会保障局复核医疗费用、县民政局核查审批”的程序及时进行审批。工作合力不断增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管中形成了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实缴费人数和额度、地税部门负责收缴、财政部门进行专户管理存储,征、管、用相互分离又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监管中,整合财政、审计部门力量,加大资金监督力度,做到“收支两条线”,“钱财分离,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确保把合作医疗资金全部、公平、公正、合理地用到农民群众身上,提高了社保基金运行的安全性。

二、社会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社会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社会保障工作现状看,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1、认识尚不到位。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加之宣传力度不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一些企业对职工的社会保障缺少责任感,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少缴、漏缴或拖欠养老保险费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企业职工特别是外来民工只顾眼前利益,不作长远打算,宁愿多拿点现钱,不愿参加养老保险;有的职工对社保政策心存疑虑,担心向企业主要求参保会被解雇;有的职工考虑务工流动性大,参保不连续,加上享受保险待遇门槛较高,没有参保积极性;一些被征地农民因等待享受时间长,怕政策多变而不愿参保等现象,直接影响参保率的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的扩大。而对收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自筹资金,有的对具体政策了解不全面,对政府信任度不高;有的对自身健康抱无所谓态度,缺乏风险 - 5 -

意识;有的则认为如果生了大病,靠点医保补助也无济于事等观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

2、政策尚不完善。我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征缴费率十多年来未作调整,省里要求是职工工资总额的20%,我县为12%,离省政府要求的标准差距较大。对职工养老保险等“五费”合征工作中存在的应保不保、应缴不缴的情况,缺乏制约措施,加之养老金支付模式转换中的历史旧帐,现空帐运行情况严重。截止2007年10月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累计结余33756万元,但个人帐户储存额累计已达48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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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调研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

公共平台建设调研报告

为加快推进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根据市人社局下发的《关于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公共平台建设调研活动的通知》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分局对各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公共平台建设情况展开了调查研究,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的基本情况

我镇下辖五村一社区,共建有6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分别为:XXX服务站、XXX服务站、XXX村服务站、XXX村服务站、XXX村服务站和XXX社区服务站,位于各自所在村(社区)委会内。

各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内部管理规范,有明确的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设有负责人一名,由所在村 “两委”班子成员兼任,设专职工作人员一名,负责服务站具体工作的开展落实。服务站办公场所面积合计362平方米,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话、传真机、办公桌椅、宣传栏等办公设施,并实现了与市人社局信息网络联网。

各服务站自XXX年开始筹建,XXX年全面建成,XXX年 1

至今我分局投入建设服务站的资金累计超过XX万元,其中,专职工作人员工资支出XXX元(每人每年XXX万元),光纤通讯设臵费用XXX元,电脑、打印机购臵费用XXX万元,其它费用合计约XXX万元。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业务项目设置及开展情况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工作

近年来,随着多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出台,政策法规条款进一步细化,为此,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加强人民群众对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认识了解,业已成为我分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由于具有深入基层和贴近群众的优势,便于直接向群众做好政策法规的解读工作和派发宣传资料,已成为我分局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工作的前缘阵地,今年以来,在开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等多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就业培训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是我分局就业培训工作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据点,主要承担着下列工作:一是对外提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咨询、发布岗位需求信息、职业推介、职业指导、创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二是开展所属村(社区)内人力资源登记管理,做好所属地人力资源的调查统计工作,建立服务台

帐,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协助做好“4050”人员、有劳动能力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低收入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三是调查了解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意愿和需求,发布培训信息,充分发动村民参加技能培训;四是开展村(社区)内创业情况和创业带动就业情况调查,鼓励自主创业。今年以来,各服务站累计登记失业人员XXX人并全部实现推荐就业,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XXX人,成功发动XXX多名农村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调查核实辖区内新增企业XXX家。

(三)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还承担着处理当地发生的劳动争议的工作。今年以来,各服务站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对上访群众提出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多做解释性的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切实争取把问题解决于基层。到目前为止,各服务站共处理劳动争议XXX宗,成功调解XXX宗,XXX宗移交上级部门处理。

(四)社会保险和退管工作

在社会保险工作方面,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主要负责为群众提供社保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目前咨询较多的问题

是个人购买社保与养老保障的关系、参保者所享受的医疗待遇情况、享受生育医疗保险的条件及其报销程序等。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面,各服务站主要负责对所属村(社区)的退休人员流动、增减进行统计,实施动态管理,并建立台帐,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日慰问、送温暖活动,让退休人员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关爱。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在运作、管理方面的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经过几年的运作管理,XXX各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的各项工作业务稳步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服务站负责的工作涵盖就业培训、劳动争议调解、社保、退管等多方面的内容,任务繁重,要求专职工作人员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具有相当水平的个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目前各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还未完全达到要求;二是部分业务在服务站开展的时间不长,工作人员在开展相关工作时经验不足,缺乏专业指导;三是当前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除负责本职工作外,还需承担村里的一些其它工作安排,不能集中精力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四、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建议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针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技

能锻炼,提高业务工作能力。

(二)建议加强工作指导,特别需要加强对部分开展时间不长的业务工作的指导,向服务站派发相关工作指引,帮助工作人员尽快适应新业务的开展。

(三)建议加强对服务站的统一管理,明确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制定统一的工作制度和服务规范,确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二〇一一年X月X日

推荐第9篇:关于社会保障的调研报告

关于农村社会保障的调研报告

民生问题,是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和稳定的重大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缓慢,农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大大落后于城镇居民,这已经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不和谐因素。中央政府从“三农”问题到推进新农村建设,再到十七大报告首次单列篇章阐述“民生”问题,这些无不表明中国的社会发展已经进入到一个新阶段,民生正成为我们党工作的重点,而在当代中国,积极构建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已成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中之重了。本文试图从农村社会保障的三个主要方面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出发,探寻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80%,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对加快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和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低、资金来源不足等问题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如何完善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成为政府相关部门当前一项急需解决的重要任务。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各项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沟通,形成工作合力,优化办事环境,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技能,强化宗旨观念,提升服务质量,有效做好各项社会保障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不断扩大社会保障工作的影响力,着力提高广大农村的社会保障工作水平。

一、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

首先是传统的农村社会保障功能削弱。在以前的旧中国,农村的社会保障是完全依赖着个人家庭的。\"百善孝为先\"。就是靠着这个\"孝\"字,靠着孝道,我们家庭中的老年人才得以有一个比较安稳的晚年。随着社会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出现了一对中年夫妇将要承担双方父母四人的\"生老病死\"和一个或两个子女的抚养责任,这将使未来家庭不堪重负。而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远离家乡,来到大城市里打工,造成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现象。

其次是农村社会保障任务加重。农村人口老年化问题日益突出。有资料显示, 截止200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14亿,占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人口1.1亿,占总人口的8.5% 。目前,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老龄化问题较为突出。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增长速度快于预期,并且以年均3.2%速度持续增长。人口老龄化导致社会劳动人口减少、社会负担加重等一系列问题,客观上进一步加重了农村养老的压力。疾病问题依然是困扰农民的瓶颈。虽然现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在农村实行起来,但那毕竟还只局限在某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方,还不能全面的实行。在经济落后的贫困地区依然数以亿计的农民处于医疗无保障的困难境。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亟需保障,与城市的人相比,受到种种歧视,不仅就业机会少,而且就业后待遇不公。而且在保险待遇上也与正式工存在很大的差别。

最后是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有关社会保障水平的研究表明,社会保障支出占GNP的比重,1991年全国是6.2%,城市是10.3%,农村是1.5%;至1994年,全国是6.0%,城市是10.8%,农村是1.3%。占我国总人口80%的农村人口,只享有社会保障支出的10%左右,占总人口20%的城市人口却占有近90%的社会保障费用。从人均社会保障费用看,城市居民是农村居民的20倍以上。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实际水平远远低于适度水平,这种状况至今一直没有大的变化。

二、现在农村社会保障的主要方式

一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低收入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而建立的社会救助制度。传统的社会救济方式一般不规范,不统一,实施中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救济方式以临时救济为主,定期救济以集体救济为主,而且只对五保户和困难人口提供救济。1995年国家民政部门在部分地区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工作,改革了以往的农村社会救济工作,保障了真正困难的农村人口的生活。二十世纪末,全国农村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县占全国总数的90%以上,覆盖农村人口近四个百分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由国家和集体筹集。但从目前来看,由于经费短缺,需要救济的人很多,因此,该制度只能按照最低标准提供待遇,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难以贯彻落实。

二是农民养老保险。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方式的改变以及生活水平的显着提高,农村老年人口的生活保障问题逐渐凸显出来。计划生育政策实行以来,农村家庭子女逐渐减少,老年人的比例逐渐增大,家庭的养老功能相对弱化。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条件的改善,农村人口平均寿命也在延长,老龄化问题也比较突出。随着近年来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步伐的加快,青壮年远走他乡,留住人口中老年人占绝大多数,他们的生活保障问题逐渐呈现出来。依靠土地养老面临风险,农民基本上还是靠天吃饭,况且农民失去土地是近年来我国农村一个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近年来,在我调查的家乡及其周围,6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大约可以领取90元左右,这个政策对农村的老人来说可以解决最基本的生活问题。

三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目前我国农村的医疗保险主要有合作医疗、医疗保险、统筹解决住院费及预防保健合同等多种形式,其中合作医疗是最普遍的形式。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支持,农民群众与农村经济组共同筹资,在医疗上实行互助互济的一种有医疗保险性质的农村健康保险制度,从2006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不断增加财政投入,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救助体系。但是农村的医疗卫生状况并没有多大的改善,特别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空白点仍然较多。其主要原因表现如下:经验不足、资金筹集十分困难、观念难转变、合作医疗管理操作难。

三、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一是范围小,保障性差。现有的农民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均采取农民自愿参加、政府和集体适当扶持的办法。源于农民自身对保障的认识差异、实际支付能力不足和村级集体经济扶持能力不同,以及地方公共财政缺乏对农民社会保障的现实支付能力,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形式、保障内容、保障水平等存在较大差异,总体表现为保障意识区域差异大、保障内容和形式缺乏规范、保障水平低和覆盖面小、保障功能差。另外一些地方的乡镇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片面强调GDP和吸引外资,不考虑农民利益,在对农村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上基本上是一片空白,这种情况,损害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也影响了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是保障水平低下。由于我国农村经济长期处于极低的发展水平,农民可自由支配的收入也极其有限,所以他们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消费,也只能是一种低水平的社会保障。自1992年开始在全国推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尽管民政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投入了相当大的精力,但距离农民最基本的养老需求的满足尚有相当距离。其次农村的医疗保障制度也基本上处于同样的境地。农民很多情况下都陷入缺医少药、疗费昂贵、毫无医疗保障的窘境,农村集体卫生室基本承包给了赤脚医生,同时政府鼓励社会化办医,农村出现大量个体开业诊所,这为方便群众就医、缓解就医矛盾起了重要作用,但另一方面也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已经从合作关系变成了竞争关系,县乡两级医院门诊量下降,设备利用率低,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人才大量外流,而非专业人员膨胀。卫生资源在市场配置中更多地倾向了城市,有些地区农村再度出现缺医少药的局面,医疗价格大幅上升,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医疗状况恶化。有调查显示,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仅享受社会保障的11%,可见保障水平之低。

三是资金筹措困难。目前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主要由个人或集体负担,而由于国家长期对城市和工业的政策倾斜,导致农民收入水平低,多数农民没有参保能力。有些经费紧张的地方,农村社会救济工作处于停顿状态,这样不仅造成了资金来源的不足,降低了保障标准,而且也影响了农村参加养老和医疗等保障的积极性,加大了保障工作的难度。所以我国应尽快改变目前这种资金来源方式,寻找适合我国农村地区实际情况的多渠道的来源方式。

四是社会保障管理混乱。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是城乡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既无统一的管理机构,也无统一的管理办法。从管理机构上看,部分地区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农村职工的社会保障统筹归劳动部门管理,医疗保障归卫生部门和劳动者所在单位或乡村集体共同管理,农村养老和优抚救济归民政部门管理,一些地方的乡村或乡镇企业也建立了社会保障办法。但由于这些部门所处地位和利益关系不同,在社会保障的管理和决策上经常发生矛盾。由于多家分割,政事不分,缺乏监督,使本来已经够乱的管理体制更加混乱。另外,农村社会保障还存在发展不平衡,发展缓慢,对国民收入再分配功能差等问题。

五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尚未确立,社会保障尚未立法,更没形成法律体系,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致使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约束,资金使用存在风险大,无法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有的将社会保障基金借给企业周转使用,有的用来搞投资,炒股票,更有甚者利用职权贪污盗窃,致使基金大量流失,严重影响基金正常运转。

总体看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实状况存在着保障水平低、社会化程度低、政府扶持力度小、覆盖范围窄、法律制度缺失等诸多问题。农村社会保障不仅滞后于城市 ,而且滞后于农村自身对社会保障的现实需要。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的社会保障,即使说农村目前尚未达到城市那样的燃眉之急的地步,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在农村也已经是当务之急。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和推进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关系到农村的社会稳定,也关系到国家的社会稳定。在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条件下,要一下子就实现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太可能,但我们国家和社会要正确认识农村的实际情况,在增强农业生产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乡融合和共同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努力!

推荐第10篇:市政协关于社会保障调研报告

关于淇县和淇滨区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障工作,根据市政协安排,第二调研小组一行10人,于6至7月份,深入淇县和淇滨区,进行调查、研究。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走访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对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淇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县区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此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淇县、淇滨区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初步形成了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为实现“两个确保”,我市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弥补了保险基金的缺口,维护了全市改革发展大局;进一步完善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12项救助制度,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灾民救济为基础,医疗、教育、司法、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运行平稳,社会效果明显。

养老保险淇县应参保单位286个,实参保单位247个,占86.4%,应参保职工17653人,能正常缴费职工11661人,占66.1%;淇滨区应参保单位36个,实参保单位28个,占77.8%,应参保1800人,能正常缴费职工1286人,占71.1%。失业保险淇县应参保单位295个,实参保单位281个,占95.3%,应参保职工18000人,能正常缴费职工9100人,占50.6%;淇滨区应参保单位36个,实参保单位16个,占44.4%,应参保1140人,能正常缴费职工639人,占56.1%。医疗保险淇县应参保单位295个,实参保单位191个,占64.7%,应参保职工22000人,正常缴费职工12000人,占54.5%;淇滨区应参保单位36个,实参保单位9个,占25%,应参保1100人,正常缴费职工516人,占46.9%。淇县共有城镇居民低保对象7108人,农村低保对象3069人;全县农民“参合”19万人,“参合”率92.67%,为全省“参合”率最高县份。淇滨区城镇居民低保对象5254人,农村低保对象3213人,没有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二、主要做法

淇县和淇滨区采取了多项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

1、加强领导,建立完善了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为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淇滨区推行目标责任制,将目标完成情况列入区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与有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完不成任务的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先资格。推行目标责任制以后,淇滨区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进展顺利,2003—2005年连续3年在全市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中排名第一。两县区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召开现场办公会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了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社保工作的开展。

2、广泛宣传发动,增强社保意识。县区充分利用电视、墙体标语、公示栏和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工作程序及流程,增强社会和群众对社会保障工作的认识。淇县在新农合工作中,印发合作医疗“明白卡”12万份,编制“合作医疗就是好,农民看病能报销”等“顺口溜”万余册,发放到农民群众手中。淇滨区每年都举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月活动,广为宣传社保知识;邀请市有关领导、市劳动保障部门业务骨干到区大中型企业举办政策业务知识讲座,并采取致企业负责人一封信的形式,向法人代表讲解有关企业职工参保的责任和义务,提高用人单位的参保意识,引导广大职工树立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大大激发了用人单位和职工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扎实开展低保工作,努力做到“不漏保”、“不错保”。淇县在县城区的朝歌镇和铁西区成立了三个居委会低保工作站,设立专职低保工作人员,分块管理城区的低保工作,形成了居委会低保工作站、乡镇、民政局三级审批的管理机制,实现了城镇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两县区建立了低保申请、审批、三榜公示、“一评三审两榜、三公开一监督”、“三对照”、低保金社会化发放、低保对象分类施保制度,规范了低保工作,严格了操作程序。坚持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对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取消低保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申批加入,努力实现应保尽保。2005年以来,淇县共取消低保对象800多人,新增低保对象1000多人。淇滨区大河涧乡为解决农民看病难和因病返贫的问题,积极想办法,与郑州大学医学院和新乡医专进行合作,每年在全乡举行2次义诊,为群众、特别是特困群众提供医疗服务。今年,大河涧乡缴请30多名专家来乡里进行为期6天的义诊,并准备与郑州大学共建实验、教学基地,为群众提供长期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

4、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资金运作是社保工作的核心和关键。两县区把社保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建立专账,由财政监督执行;严格资金发放手续,低保资金全部实现了银行发放,为低保对象建立专户,保证每一笔资金都用到低保对象身上;严格审计监督,每年均要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对有关社保资金进行严格的审计。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顺利。淇县按照“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原则,初步建立起了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保证新农合的有序运转,强化经办机构建设,在县乡两级建立了办事机构,固定人员专门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制定了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合医办工作制度、公示制度、审计监察制度等26项规章制度,并对县、乡合医办人员进行了集中学习培训,确保新农合试点工作有章可循,有案可查;确定了定点医疗机构,5个县直医疗卫生单位、7所乡镇卫生院和3所大型民营医疗机构已被确定为淇县第一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正在按甲级卫生室标准进行评定。新农合已全面启动运行,截止5月份,淇县农民享受补助7056人次,补助资金98.96万元,其中门诊小额补助13.41万元,住院大额补助85.55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应保未保和不能正常缴费现象比较突出。根据淇县和淇滨区提供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数字显示,应保未保和中断保险费缴纳现象普遍存在,各项社保费欠费比较严重。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率淇县为66.1%、淇滨区为71.1%,失业保险正常缴费率淇县为50.6%、淇滨区为56.1%,医疗保险正常缴费率淇县为54.5%,淇滨区为46.9%,两县区在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中还有较大差距。出现这种情况有的是企业有缴纳能力,也恶意欠费,拒不缴纳;有的是企业由于生产经营不景气、改制、破产等原因,无力或中断缴纳。原淇县电厂由于破产,正在对原职工的社会保险费进行清算,就无法正常缴费,厂方表示将在清算完成后,尽快把所欠职工的社会保险费足额缴纳;一些新建企业,由于还处在起步阶段,目前也没有参保。

2、社会保险覆盖面小,民营企业参保率低。两县区参保单位多数是原来的国有、集体企业,大部分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都没有参加社会保险。许多民营企业主没有认识到参加社会保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追求“利益最大化”,把为职工投保视为负担,认为参保是从我口袋里往外掏钱,会增加管理成本,却没有意识到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一种法律义务,所以对保险费能欠就欠,能拖就拖。民营企业员工流动性大,企业不愿意为他们参加社会保险,一些企业参保,也只是为企业较为固定的职工参保。河南大用公司作为我市一家具有相当规模的民营企业,现有员工3000多人,只为130多名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参加了养老和失业保险。鹤壁市绿色环保生产有限公司有职工72个,只为36人办理了养老保险,为46人办理了医疗保险。由于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缺乏强制性执法手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拖欠保险费问题显得无能为力。

3、宣传不到位,影响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有关部门虽然对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但仍然缺乏细致的、有针对性的宣传,部分企业和职工对社会保险政策和具体操作程序并不十分了解。有部分从业人员认为企业普遍不景气,如果中断交费致使累计交费不满15年,那么以前的交费就等于白白丢掉了,因此不愿交;淇县民营企业用的农民工较多,许多人认为参加社会等保险没有用,不如现在多拿些工资,因此不愿参保;原来在国有或集体企业工作过的职工,对社会保险有所了解,有比较强的参加社会保险意识,但由于当前就业困难,大部分人认为能保住现在的“饭碗”就已经不容易了,虽然有这方面的要求,也不愿或不敢争取;有的企业虽然参加了社会保险,但对具体政策不了解,使自己本应享受到的保障无法实现。鹤壁市绿色环保生产有限公司参加了社会保险,一个职工因看病花费732元,但企业和职工本人不知道只有去定点医院看病才给报销的规定,结果在非定点医院看病花费的425元不能报销,对社保政策产生误解,认为参加社会保险也得不到补偿,影响了参保的积极性;一些参合农民不知道报销程序和补助办法。淇县北阳镇王庄村一个参加了新农合的农民,可以使用新农合医疗证免费在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但他却不知道这个规定,看病时依然付的是现金。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偏低,难以解决农民看病需要。目前的新农合医疗制度基本目标定位还是以“大病为主”。淇县的新农合每人每年50元,纳入新农合医疗基金专帐,分为基本医疗服务基金、大病统筹医疗基金和风险基金三部分。基本医疗服务基金,即农民个人帐户中的金额太少,每人每年只有10元,如果不住院,在门诊看病,只能使用个人账户的钱,一年10元,根本解决不了大多数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由于大病统筹基金有限,抗风险能力较弱,补偿比例及补偿能力也就较低,造成慢性病补偿的病种较少,仅限于门诊治疗肿瘤的放疗、化疗、肾病的透析等慢性病,对其他需长期门诊治疗且费用较高的慢性病均未纳入,农民患大病后的医疗负担仍然较重。淇县北阳镇王庄村一农民因患类风湿病,由于经济等原因不能住院治疗,只好长期门诊服药,每年治疗花费3000多元,但这个病又不需要住院,除了花个人帐户的10元钱外,其余的无法报销,只能自己负担,对于一个长期有慢性病患者的家庭,几年下来已是家贫如洗。这类人大多因病部分或全部丧失了劳动能力,收入很少,因病返贫、因病致病现象非常严重。大病补偿比例、报销封顶线偏低,农民看病难问题依然存在。农民在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补助起付线是100元,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补助起付线是500元,大额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以上部分的可享受大额分段补助,补助封顶线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1万元。淇县北阳镇南口村一农民因病住院,花医疗费1.5万元,报销了4038元,报销比例只有27.22%,自己负担10962元,农民认为难以承受。

5、低保救助资金紧张,补助标准低。县区财政困难,上级资金有时也难以及时到位,导致救助能力不足。淇滨区反映,由于城市失业人员、农村因病因灾返贫人员增多,救助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大,但区财力有限,省市匹配资金都没有及时到位,低保资金缺口较大,仅有能力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鳏寡孤独人员、残疾居民及无劳动能力且未纳入五保范围的居民。低保金补

助标准过低,只能解决低保对象最基本的吃饭问题,而低保对象在就业、就医、子女上学、住房等方面的困难仍然十分突出。淇县一个城市低保户,大人没有工作,2个孩子上大学,1个孩子上高中,每月312元低保金只能解决基本生活,孩子上学等其它花费只能另想办法。淇滨区一个农村低保对象因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有一个孩子正在上学,每月低保救助金20元,只能保证基本生活。

6、准确界定低保对象困难。在对贫困人员进行核查界定时,个别家庭不如实申报收入,特别是隐性收入难以了解,干扰了低保工作人员对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的核查和确定,给救助对象的确认带来很大困难。

四、几点建议

1、加大力度,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保障的主要思想障碍是利益矛盾,是局部与全局、个人与整体、眼前与长远的利益关系。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多种办法,组织学习条例和细则,使企业和职工掌握政策法规,认清社会保险的重要性、强制性和共济性,增强社保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将宣传工作重心下沉,组织专门力量深入企业特别是到民营企业中去,耐心细致地宣讲法规,解惑释疑,推动企业和职工参保;制作通俗易懂的电教片,在企业播放,使广大员工了解社会保险的性质、意义和政策法规,提高参保的自觉性;要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组织以及各种商会、协会的作用,开展宣传活动;新闻媒体应加强社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大张旗鼓宣扬先进典型单位。

2、加大清欠社会保险费和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在社会保险法未出台前,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加大社会保险费清欠催收力度。对拖欠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分清原因,属恶意欠费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一是通过法院强制征收,二是通过媒体曝光,实行舆论监督。对效益差、经济困难的企业,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应先到位,单位缴纳的部分暂时挂帐,待企业走出困境后再予以补缴。对企业缴费应建立目标责任制度,企业与政府签定缴费目标责任书,年终完不成缴费的,追究企业经济责任等等。协调税务、工商、卫生、工会等部门,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配合,共同建立社会保险征缴联动机制,对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出具有关证明和证件,如对安全监察重点企业,没有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安监部门不予办理许可证。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新建企业可以区别分类,先易后难,逐步纳入。对那些有一定规模、经营正常的民营企业要按照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同样的政策,尽快纳入,一步到位。

3、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门诊医疗补偿模式。建议按照“大病统筹,兼顾门诊”的原则,在不影响基金运行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扩大慢性病补偿种类,提高慢性病门诊治疗报销标准。

4、把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衔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医疗救助分属卫生和民政两个部门管理,但其资金的来源渠道、用途、目的和宗旨具有一致性,建议把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结合在一起,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特别是农村五保户和农村特困(低保)户,因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然过高,难以承受,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由医疗救助专项基金给予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补助。民政部门应根据医疗诊断书、已支付的医疗费用原始收据、已领取的医疗保险补助凭证等有关情况证明,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民给予救助。

5、在三个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调研中了解到,淇滨区希望尽快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已经做了准备。在国家未能批准我市城区纳入新农合试点范围的情况下,建议由市政府出台政策,在我市三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市、区、乡、农民个人分别按比例筹集新农合基金。条件成熟时,可考虑在全市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市级统筹,在市级层面上建立医疗基金,增强基金保障的能力,给农民看病提供更好的服务。

6、完善社会救助措施,为低保对象排忧解难。积极探索对低保对象开展社会救助的方式和途径,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对低保对象中出现的上学、就医、就业等困难,采取多种方式给予补充救助。就业是低保对象生活得以保障的根本途径,要使社会保障体系和城市扶贫及社会救助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尤其在低保对象的扶持上实现从输血型向造血型的转变。因此,各级政府应把社会保障体系与再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完善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体系,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不断探索建立政府就业岗位储备制度,将安排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等低保对象就业的任务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增强各级各部门对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零就业”低保户家庭中有劳动能力、有一技之长的人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广开就业渠道,想方设法提供就业岗位,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对有劳动能力但无一技之长的人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采取各种方式,集中组织技能培训,使其就业;由政府提供扶贫开发项目和政策性资金贷款,帮助农村低保人员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实现再就业的低保对象,政府应加强救助。

7、健全与完善监督机制,合理确定低保人员。要不断提高低保工作人员自身素质与法律意识,强化责任机制,全面推行工作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严格规范低保管理制度,促进低保工作依法、公正、公开、廉正地进行。借鉴淇县的经验,建议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成立低保工作站,确定专人负责低保工作。加大普查力度,确保低保金的公平、公正发放,排查“假低保”户,防止有劳动能力的部分居民以吃“低保”为生等情况的发生,对符合条件、可以就业,甚至安排了岗位拒绝就业的,应取消其低保资格。民政部门在加大低保执法力度与提高自身监督效力同时,还要积极主动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促进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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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市政协关于社会保障调研报告

关于淇县和淇滨区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障工作,根据市政协安排,第二调研小组一行10人,于6至7月份,深入淇县和淇滨区,进行调查、研究。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走访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对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淇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县区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

研,现将此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淇县、淇滨区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初步形成了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为实现“两个确保”,我市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弥补了保险基金的缺口,维护了全市改革发展大局;进一步完善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12项救助制度,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灾民救济为基础,医疗、教育、司法、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运行平稳,社会效果明显。

养老保险淇县应参保单位286个,实参保单位247个,占86.4%,应参保职工17653人,能正常缴费职工11661人,占66.1%;淇滨区应参保单位36个,实参保单位28个,占77.8%,应参保1800人,能正常缴费职工1286人,占71.1%。失业保险淇县应参保单位295个,实参保单位281个,占95.3%,应参保职工18000人,能正常缴费职工9100人,占50.6%;淇滨区应参保单位36个,实参保单位16个,占44.4%,应参保1140人,能正常缴费职工639人,占56.1%。医疗保险淇县应参保单位295个,实参保单位191个,占64.7%,应参保职工22000人,正常缴费职工12000人,占54.5%;淇滨区应参保单位36个,实参保单位9个,占25%,应参保1100人,正常缴费职工516人,占46.9%。淇县共有城镇居民低保对象7108人,农村低保对象3069人;全县农民“参合”19万人,“参合”率92.67,为全省“参合”率最高县份。淇滨区城镇居民低保对象5254人,农村低保对象3213人,没有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二、主要做法

淇县和淇滨区采取了多项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

1、加强领导,建立完善了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为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淇滨区推行目标责任制,将目标完成情况列入区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与有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完不成任务的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先资格。推行目标责任制以后,淇滨区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进展顺利,2003—2005年连续3年在全市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中排名第一。两县区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召开现场办公会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了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社保工作的开展。

2、广泛宣传发动,增强社保意识。县区充分利用电视、墙体标语、公示栏和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工作程序及流程,增强社会和群众对社会保障工作的认识。淇县在新农合工作中,印发合作医疗“明白卡”12万份,编制“合作医疗就是好,农民看病能报销”等“顺口溜”万余册,发放到农民群众手中。淇滨区每年都举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月活动,广为宣传社保知识;邀请市有关领导、市劳动保障部门业务骨干到区大中型企业举办政策业务知识讲座,并采取致企业负责人一封信的形式,向法人代表讲解有关企业职工参保的责任和义务,提高用人单位的参保意识,引导广大职工树立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大大激发了用人单位和职工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扎实开展低保工作,努力做到“不漏保”、“不错保”。淇县在县城区的朝歌镇和铁西区成立了三个居委会低保工作站,设立专职低保工作人员,分块管理城区的低保工作,形成了居委会低保工作站、乡镇、民政局三级审批的管理机制,实现了城镇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两县区建立了低保申请、审批、三榜公示、“一评三审两榜、三公开一监督”、“三对照”、低保金社会化发放、低保对象分类施保制度,规范了低保工作,严格了操作程序。坚持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对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取消低保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申批加入,努力实现应保尽保。2005年以来,淇县共取消低保对象800多人,新增低保对象1000多人。淇滨区大河涧乡为解决农民看病难和因病返贫的问题,积极想办法,与郑州大学医学院和新乡医专进行合作,每年在全乡举行2次义诊,为群众、特别是特困群众提供医疗服务。今年,大河涧乡缴请30多名专家来乡里进行为期6天的义诊,并准备与郑州大学共建实验、教学基地,为群众提供长期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

4、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资金运作是社保工作的核心和关键。两县

第12篇:如何做好乡镇社会保障工作的调研报告

如何做好乡镇社会保障工作的调研报告

社会事务保障所

农村社会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任务,是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自2004年以来,中央以连续出台多个“一号文件”的形式突出“三农”问题的重要性,200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在这样的背景下,近几年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发展迅速,基本形成了以社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各项制度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逐步成熟,初步保障了农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在中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胡锦涛同志所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农民是我国人数最庞大的群体,也是弱势群体,由于一些历史原因,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农民生存状况不甚理想吧,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农民为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却不能享受到相应的权利,促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是保证农民权益的需要。也是实现社会更加公平,社会发展成果更加惠及全体人民的需要。十八大报告确定的主题中提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三农”问题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点和难点,建立健全农村社保制度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它不仅关系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也关系着农村乃至全国社会的稳定。

我参加工作之后正好赶上开展参加合作医疗、养老保险、2012年第四季度和2013年第一季度农村低保评定,

10、

11、12月份大病医疗救助申报这几项工作,通过这三个月,让我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有了初步的了解和认识,

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拓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影响因素多、涉及面广,不能一蹴而就。中国目前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一些做法和经验,都不能照搬过中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完善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只能从农村际出发,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为目的,借鉴中国城市和国外;二是合理界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的保障对象往往是那供养系数较高的家庭、残疾人、病人和家庭有突发事件的人。民政部门应定期核查受保对象的生活情况,避免形成养懒汉的倾向。

二、积极广泛地向村民宣传社保政策,做好宣传工作。我乡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自去年实行以来,6497人参加养老险,大约占全乡总人口的二分之一,但其成绩在全市12个乡镇看来并不理想。农民对政策了解不够,信心不足,观望多数农民对这项工作表现出“一怕政策变,二怕干部换,三怕不合算,四怕不兑现”的顾虑,观望情绪较浓。一些人甚至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等同于

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有的认为是不是政府在想什么法子掏老百姓的钱;有的以为是村社干部想在其中捞什么好处;有不少村民对政府的相关政策措施,仍然不了解或者了解不够;有的对农村社保标准与城市社保标准不清楚,对谁交得多,谁领得多,心存疑惑;有的觉得要不了多长时间就可能被统征,打算等到统征时再一次性购买。还有一些村对政府的社保政策缺乏足够的信任,因领取养老金要等待较长的时间,所以普遍持观望的态度。

三、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看病难一直是农村较突出的社会问题。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在我国是首创,也为广大农民带来了切实的利益。2011年我乡参加合作医疗的人为9967人,占全乡总人口的97%,整体上可以明显看出我乡在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上的努力,而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在缴费标准上,要形成逐年增长的长效机制,同时应按照城镇医疗保险标准,逐步形成城乡医疗保险的统一。此外,在定点医疗机构上,一是要扩大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二是要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进行提升,保障我乡农民就近治疗;三是要扩大报销的药品范围,让农民“病的起,看的起。”

四、明确工作职责,实现资源整合。我乡共有5个行政村,26个村民小组,针对我国农民整体素质不高的现状,乡、村两级干部要密切配合,积极主动推动社保工作。首先,要让各村村干部、村民小组的组长准确透彻的掌握各种社保政策,积极深入每一家农户,一遍又一遍地向村民宣传社保政策,不厌其烦地给村民算细账,动员农户积极主动地加入到农村社保体系中。由于目前农村社保工作正处于发展阶段,国家没有一个统一的政策或意见,因而在农村社保工作的推进中,就必然存在一个政策的衔接问题,这难免使农民产生诸多的疑虑,影响其购买社保的积极性,所以我乡负责各乡社保工作的干部要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深入了解各种政策动态,注意政策的相互衔接,对于新出台的政策予以及时的宣传和解释,以免化解农户的疑虑。

五、加快我乡经济发展,夯实农村社会保障的经济基础。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是以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为基础的,制约农村社保制度发展最根本因素是农村经济不发达。因此,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即是一个社会问题,但归根到底又是经济问题,只有大力发张农村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民经济实力,才能为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看病问题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只有农民富了,手里有了“钱”,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才会得到根本解决,要确实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步伐,特别是壮大集体经济。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虽然过程漫长、工作复杂,短期看不到政绩,却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必须切实予以重视,以社会保障制度完善为突破口,辅以促进就业、改善收入分配等其他方略,真正把民生工作做好,为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宏图为略打造坚实的基础。

第13篇:关于全区社会保障工作调研情况的报告

关于全区社会保障工作调研情况的报告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5月26日至28日,区政协对全区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汇报,深入到部分镇街道、村居调查了解情况。一致认为: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区广大社会保障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全区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基本形成了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形式多样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新模式,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全区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9年全区收缴各项保险基金2.6亿元,支付各项保险待遇1.9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3.47亿元,全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5%,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大于支,社会保险体系得到不断完善,安全网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一)社会劳动保险覆盖面不断拓展。一方面,通过加大对民营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宣传和引导力度,鼓励广大自由就业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意识显著增强。对未参保或少参保企业,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督促检查,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扩大了养老保险覆盖面和用人单位的参保率,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2010年1-5月,实现扩面2087人,参保职工人数达3万人,全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5%,收缴养老保险基金6124万元,为3358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发放养老金2080万元,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收缴工伤保险基金62万元,为17名工伤职工拨付保险金9万元,收缴生育保险基金46万元,为104名职工拨付生育保险金88万元。同时,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得到积极发挥,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再就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36万元。另一方面,强化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征缴清欠力度,确保离退休费按时足额发放。由于各种原因,全区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累计拖欠养老保险金773万元,为确保基金的正常收缴和发放,建立了养老保险金征缴清欠台帐,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杜绝发生新的拖欠。2009年清理养老保险欠费330万元,收缴养老保险基金12348万元,收缴失业金94万元,为3093名离退休人员支付离退休费12202万元,社会化发放率达93%。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81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608万元。

(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为确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正常积累,对欠缴单位逐一发放催缴通知单,确保基金征收足额到位。对职工退休时不足缴费年限的和灵活就业人员不足实际缴费年限的严格补缴政策,做到不缴不保。2010年1-5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收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为1625万元,支付医疗保险统筹待遇1290万元。收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454万元,支出196万元。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未及时备案和外伤人员等有疑问病人的情况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医保基金的流失,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全区参保单位已达496个,参保人数达25600人。自2009年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来,社保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居民医保政策进入每一个社区、家庭和学校,达到家喻户晓,有力地推动了居民医保的顺利开展,2009年参保居民13.59万人,收缴医疗保险基金834万元,支出232万元,基金累计结余602万元。同时加强了代办机构建设和网络建设,强化经办机构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简化审批手续,2010年4月份与各医保定点医院实现联网办公,方便了参保群众就医,增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实时监督。

(三)扎实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09年,我区被确定为全国320个、全省19个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区县之一。根据国务院、省新农保试点政策规定,成立了东港区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个人缴费、集体扶持、财政补贴”的原则,制定出台了《东港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暂行办法》。完善了区、镇、村三级新农保经办管理机构工作职责,明确了工作分工和相关责任,每村设立协办员和协保员各一名,设立了转帐电话、POS机等,领保人不出村通过转帐的形式就可以领取养老金。制定了新农保业务经办流程,业务经办实行“五公示一承诺”,即参保资格公示、保费收缴明细公示、待遇领取资格公示、待遇发放变动公示、养老金发放明细公示,将每月发放时间及经办服务标准向社会公开承诺。实行 “先试点后推广”的模式稳步开展工作,每个工作阶段开展初期,先到基层了解情况,通过开座谈会、入村调研等方式听取基层经办人员和群众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落实办法,保证了试点推进工作少走弯路。全区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直接享受每人每月55元政府补贴,全区共有7.05万名符合领取条件的老年人进行了参保登记,已发放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养老金1547.43万元。

(四)建立完善劳动保障信息一体化系统。为整合行政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建好劳动保障信息一体化、劳动保障服务队伍两张网,逐步实现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推进全区劳动保障信息化服务水平,我区建立了覆盖全部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的集中式资源数据库,于2009年6月15日正式上线应用,实现了市、区两级联网办公,在镇(街道)、社区(村居)两级普遍建立劳动保障信息发布站,网络终端延伸到各个经办窗口和相关服务机构,实现了就业和社会保险业务的信息化、一体化,促进了服务对象由主要面对城镇职业群体向城乡全体居民的转变,做到工作平台从区向镇(街道)及社区(村居)延伸、经办服务向精细化迈进,管理方式走向统一规范,构建起了以人为本的劳动保障大服务体系。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近年来,我区社会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一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任务艰巨。城镇社会保障覆盖面较窄、统筹层次较低、基金支付压力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率还比较低。农民工的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障问题亟待解决。二是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还不够规范,需相关部门配合,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三是社会保障工作还将长期面临人口老龄化、大规模人口流动、就业方式多样化等许多挑战,必须从制度、机制、体制等方面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四是社会保障服务能力亟待提高。有些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相对较低,与当前的信息化水平不相适应,服务平台建设落后,影响了属地化工作的顺利推进。这些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制约了我区社会保障工作的快速发展。

三、意见和建议

社会保障工作关乎国运,惠及民生。既具有政策的综合性,也具有明显的群众性,事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真分析新形势,充分把握新机遇,积极应对新挑战,不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努力把新时期的社会保障工作做得更好。

第一,要深刻认识社会保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社会保障关系每个家庭、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是基本而重大的民生问题。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把社会保障作为履职尽责的要事、改善民生的大事,切实摆上重要位臵。要按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助、伤有所补、人人享有基本保障的目标,积极强化措施,努力提高社会保障工作水平,不断增强社会保障能力。要通过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解除人们养老、医疗等方面的后顾之忧,提高生活质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通过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使解决弱势群体生活中的问题制度化、规范化,从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根据形势的发展、群众的要求,积极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新路子,着力解决面临的突出矛盾,推动全区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第二,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政策体系。一是继续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继续把扩面征缴当作社保工作的首要任务、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打好扩面征缴“三大战役”:打好阵地战,确保已参保企业、人员不流失,不断保;打好运动战,以非公有制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四类”人员为扩面重点,努力做到应保尽保;打好攻坚战,加大社保稽核力度,综合运用行政法律舆论等手段,多管齐下,严厉打击恶意拖欠社会保险费行为,切实做到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二是着力解决特殊群体参保问题。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老工伤”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问题;积极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稳步推进具有城镇户口的各类临时工等特殊群体参加社会保险问题;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严把审核关,做到“即征即保”,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三是扎实推进城镇医疗保险。重点是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分类、分步、分批纳入方法,争取将各类困难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参保范围。

第三, 要进一步推进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要不断探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高社会保障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要结合我区实际,积极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工伤保险统筹工作,继续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结合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新老农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二是搞好保险制度衔接。抓紧研究各项制度之间,特别是城镇职工、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以及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与新农保衔接政策,努力做到社会保障不同项目既不重复,又不落空。同时,搞好老农保与新农保、老工伤与工伤保险的接续衔接。三是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保障机制。使进城落户农民在社会保障、子女上学等方面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要对农民落户城镇变成市民后,涉及的新农合、新农保向城镇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转换进行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出台具体办法,为农民变市民扫清制度障碍。

第四,要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社会保障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强化工作措施,形成整体合力,全面组织推动,抓好工作落实。一是增加公共财政投入。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财政支出用于社会保障的比例,确保配套资金足额到位。二是加强社保资金管理。社保资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钱,要专款专用,不能挪用,不能挤占,更不能损失。要加强资金管理,搞好审计监督,确保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发挥最大使用效益,切实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三是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要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公共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把社保管理服务平台向城乡基层延伸,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同时,把社会保障工作纳入绩效评估体系,加强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社会保障工作的良好局面。

政协东港区委员会

第14篇: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调研报告

石念富

下港乡位于岱岳区东北部,辖区面积155平方公里,辖34个行政村,4.2万人口。近年来,全乡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一直在低水平上徘徊,为此,自主抓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后,积极下村到企业进行座谈了解情况,以掌握第一手资料,推动工作全面开展,以“继续解放思想,推进科学发展”思想大解放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调研活动。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障工作,根据党委政府安排,今年 4至5月份,深入金港公司、昌隆档案公司、八亩地、杨家庄、朝阳、木营、保家庄等14个单位进行了详细的座谈调研。通过听取汇报、走访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对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现将此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乡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情况

目前,全乡初步形成了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农村养老保险34个行政村全部参加,但是保额偏低,乡镇企业职工保险1000余人,占全乡总人口的2.3%。企业职工参加保险以养老保险、工伤、失业保险为主,医疗保险参加的少,参加险种少,参保面不足50%。

二、主要做法

采取了多项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领导,建立完善了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为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推行目标责任制,将目标完成情况列入乡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与有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但效果不明显。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召开现场办公会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了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社保工作的开展。

(二)广泛宣传发动,增强社保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墙体标语、公示栏和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工作程序及流程,增强社会和群众对社会保障工作的认识。举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月活动,广为宣传社保知识;邀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领导和业务骨干到企业举办政策业务知识讲座,并采取致企业负责人一封信的形式,向法人代表讲解有关企业职工参保的责任和义务,提高用人单位的参保意识,引导广大职工树立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大大激发了用人单位和职工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应保未保和不能正常缴费现象比较突出。在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中还有较大差距。出现这种

情况有的是企业有缴纳能力,也恶意欠费,拒不缴纳;有的是企业由于生产经营不景气等原因,无力或中断缴纳;一些新建企业,由于还处在起步阶段,目前也没有参保。

(二)社会保险覆盖面小,民营企业参保率低。参保单位多数是原来的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大部分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大都没有参加社会保险。许多民营企业主没有认识到参加社会保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追求“利益最大化”,把为职工投保视为负担,认为参保是从我口袋里往外掏钱,会增加管理成本,却没有意识到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一种法律义务,所以对保险费能欠就欠,能拖就拖。民营企业员工流动性大,企业不愿意为他们参加社会保险,一些企业参保,也只是为企业较为固定的职工参保。由于社会保险费征缴缺乏强制性执法手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拖欠保险费问题显得无能为力。

(三)宣传不到位,影响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有关部门虽然对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但仍然缺乏细致的、有针对性的宣传,部分企业和职工对社会保险政策和具体操作程序并不十分了解。有部分从业人员认为企业普遍不景气,如果中断交费致使累计交费不满 15 年,那么以前的交费就等于白白丢掉了,因此不愿交;辖区内民营企业用的农民工较多,许多人认为参加社会等保险没有用,不如现在多拿些工资,因此不愿参保;但由于当前就业困难,大部分

人认为能保住现在的“饭碗”就已经不容易了,虽然有这方面的要求,也不愿或不敢争取;有的企业虽然参加了社会保险,但对具体政策不了解,使自己本应享受到的保障无法实现。

四、几点建议

(一)加大力度,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保障的主要思想障碍是利益矛盾,是局部与全局、个人与整体、眼前与长远的利益关系。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多种办法,组织学习条例和细则,使企业和职工掌握政策法规,认清社会保险的重要性、强制性和共济性,增强社保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将宣传工作重心下沉,组织专门力量深入企业特别是到民营企业中去,耐心细致地宣讲法规,解惑释疑,推动企业和职工参保;制作通俗易懂的电教片,在企业播放,使广大员工了解社会保险的性质、意义和政策法规,提高参保的自觉性;要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组织以及各种商会、协会的作用,开展宣传活动;新闻媒体应加强社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大张旗鼓宣扬先进典型单位。

(二)加大清欠社会保险费和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在社会保险法未出台前,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加大社会保险费清欠催收力度。对拖欠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分清原因,属恶意欠费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一是通过法院强制征收,二是通过媒体曝光,实行舆论监督。对效益差、经济困难的企

业,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应先到位,单位缴纳的部分暂时挂帐,待企业走出困境后再予以补缴。对企业缴费应建立目标责任制度,企业与政府签定缴费目标责任书,年终完不成缴费的,追究企业经济责任等等。协调税务、工商、卫生、工会等部门,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配合,共同建立社会保险征缴联动机制,对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出具有关证明和证件,如对安全监察重点企业,没有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安监部门不予办理许可证。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新建企业可以区别分类,先易后难,逐步纳入。对那些有一定规模、经营正常的民营企业要按照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同样的政策,尽快纳入,一步到位。

(作者系下港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2008年5月8日

第15篇:关于残疾人社会保障的调研报告

关于残疾人社会保障

的调研报告

(2011年4月10日)

关心帮助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按照哈市残联通知和省残联《关于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专项调研的通知》(黑残联发[2011]28号)的要求,我们委派专人对全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为时15天的专项调研,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残疾人基本情况

残疾人是一个人数众多,特点突出,特别需要帮助的弱势社会群体。据统计五常市有63348名残疾人,占总人口的6.16%,涉及到39590个家庭户;全市残疾人口中,城镇残疾人口为15812人,占24.96%,农村残疾人口为47536人,占75..04%;残疾人男性为32656人,占51.55%,残疾人女性30692人,占48.45%;按年龄段分为0-14岁残疾人2952人,占4.66%,15-59岁残疾人26670人,占42.1%;60岁以上残疾人33726人,占53.24%;残疾类别分别是:视力残疾9414人,占14.86%,听力残疾15305人,占24.16%,言语残疾969人,占1.53%,肢体残疾18415人,占29.07%,智力残疾4232人,占6.68%,精神残疾4688人,占7.4%,多重残疾10325人,占16.30%。

二、相关问题的调研

(一) 残疾人社会救助

据调查掌握,我市城乡有残疾人家庭户39590户,共有各类残疾人63348人。经调查走访掌握残疾人生活,目前已达到小康水平的有5859户,9375人;基本解决温饱有7529户,12796人;低保边缘户8432户,有13493人;目前已享受城乡低保的残疾人有17770户,27684人。享受医疗救助的残疾人有41167人,其中:农村新型合作医疗30580人,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0587人。全市纳入敬老院和五保供养的残疾人有613人,享受临时救济救助的残疾人有800多人次/年。至此,全市已基本形成残疾人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框架。

(二) 残疾人社会保险政策

农村残疾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政府给予适当缴费补贴,城镇残疾人养老保险补贴也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给予补贴。城乡住房困难的残疾人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不断改善居住条件。已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1.280户。残疾人教育,适龄残疾人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全免资助;高中教育阶段由政府补助50%;高等教育阶段资助421人次。几年来,五常市人民政府出台《五常市城乡残疾人就业实施意见》、《残疾人优惠政策规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意见》、《残疾人扶贫解困实施意见》、《关于贫困残疾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规定》、《关于扶持贫困残疾学生就学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文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展望未来,我们要站在新的起点上,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展观,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切实构建残疾人事业长效发展机制,巩固各项成果。在上级残联指导下,在五常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下决心、花大气力,不断探索残疾人工作新思路、新途经、新方法,全面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以上报告当否,请指正。

五常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1年4月10日

第16篇:劳动与社会保障调研报告的

关于晨光社区医疗保险的调研报告

一:摘要:

医疗保险有广义与狭义之分,我们通常所说的医疗保险是指狭义的医疗保险,即指针对疾病诊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的保险。广义的医疗保险也称健康保险,它不仅补偿由于疾病给人们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还补偿由于疾病带来的间接经济损失(如误工工资等),对分娩、疾病和死亡等也给予经济补偿,甚至支持疾病预防和健康维护等。

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旨在改善医疗现状,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这是我国经济建设过程中必须面临的重要环节,但是,在坚定不移地实施广覆盖、低水平的医保政策的过程中,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并没有随之而消去,而医保制度的缺陷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日益暴露。通过抽样调查的方法进行访问调查,探讨了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途径。近年来,医疗保险覆盖面在逐步扩大,投保无疑能给人们带来巨大影响,在面临高额医药负担时,是真正能够给人们带来实质性帮助的措施之一。

二:调研的目的:

由于晨光社区属于综合社区,居住人员较多,几乎包含了社会各阶层人员。通过对该社区的调查分析,可从一个侧面比较全面的了解调兵山市医疗保险状况,如: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城镇居民对现今医疗保险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医疗保险存在的相关问题等。

三:调研方法:

本次调查立足于晨光社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情况,以资料调查为主,以访问调查为辅,随机选取得晨光社区二号楼、八号楼、二十号楼、三十号楼、六十号楼计五个住宅楼共计三百二十个家庭展开调查,实际调查了二百八十七个家庭共计七百八十四人。

在实际调查过程中,因为考虑到年龄太小和年龄太大的居民对医疗保险不是很熟悉和了解,因此更加侧重于25~60岁之间的居民对当前医疗保险制度的看法和反映以保证问卷的有效性。

四:调研内容:

(一)晨光社区的医疗保险覆盖率较高

二十五岁以上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比率为百分之八十二。企业员工(包括国企和大中型私企)参保比率为百分之百。小型私营个体参保比率为百分之七十七,未参保者多数为年龄较大或经济条件较差者。无固定职业者参保比率为百分之二十三,未参保者多数为外来务工人员及家庭经济状况较差的无业人员。

(二) 政府相关部门对医疗保险制度的宣传严重缺乏

在对相关部门对医疗保险的宣传的调查中。呈现出一个严峻的事实。超过百分之八十的被调查人员表示没有从单位或社会获得过医疗保险方面知识的宣传

及知识的普及。但被问及医疗保险方面的相关问题时,百分之七十以上人员基本不了解医疗保险方面的相关知识。由此可知政府相关部门在医疗保险方面的宣传力度上有待机一步提高。另外,有百分之十六的人反映相关部门是通过传单来宣传的,百分之九的人表示是通过口头宣传的。很多人反映这是一种最原始的宣传。宣传效果也不是很好。

(四) 社区居民购买医疗保险呈多元化趋势

调查中有超过百分之十七的被调查者在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同时也购买了大病医疗的商业保险。他们当中绝大多数为高收入者,经济状况较好。未购买任何医疗保险的人员多为经济状况差,外来务工人员,及年龄较大者。当被问及为何不购买医疗保险时,百分之七十六的人表示不了解医疗保险是怎么回事。当向他们宣传了一些医疗保险方面的相关知识后,前两者表示由于经济的关系,感觉参保费用较高,难以承担。年龄较大者则表示,由于年龄的关系,参加医疗保险很有必要,只是不了解国家的医保相关政策,担心不允高龄人员参保。

(五)医疗保险定点药店亟待规范

调查中笔者发现一个惊人的问题,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被调查者希望及时从医保卡中套取现金或挪作他用。即使不能套取现金,他们也通过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利用医保卡中的资金购买一些生活用品。由此我们又对一些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进行了暗访,暗访药店十家,十家药店均表示可用医保卡从药店购买小到香皂等洗护用品,大到电饭煲、甩干桶等家用电器。

(六)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对参保的实际意义的认识有待提高

通过对参保人员的调查采访,我们发现超过百分之八十的参保人希望及时从医保卡中套取现金。另有百分之六十七的参保人有过非正常使用医保卡中的医疗基金的行为。(如:通过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熟人从医保卡中套现医保基金、通过定点药店,使用医保卡购买与医疗用药不相干的生活用品,将医保卡借给他人使用等)。以上种种行为直接危害到医保制度的顺利执行。

五:调研结论及建议:

(一):通过此次调研,说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普及范围有了较大提高

国有企业及大中型民营企业参保比率达到百分之百。说明政府对上述企的监管比较有力,上述企业管理和运营也相对比较规范。但对于一些自由职业者、外来务工人员机经济条件较差的无业人员,由于种种原因他们还没有被纳入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之内。政府相关部门应通过社区及时了解他们的相关信息,财政方面给与他们相关的扶持,及时地把他们纳入到医保范围之内。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享受到医疗改革的成果,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政府相关部门对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够 此次调查我们发现,对基本医疗保险知识基本了解的人员相对较少,不超过百分之十五。更有将近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人员基本不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知识。说明绝大多数居民医疗保险知识匮乏。调查发现,相当一部分老年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因并不是不想参加,而是不知道基本医疗保险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允许他们参加。所以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宣传力度,同时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使他们能比

较全面地接受到医疗保险的相关知识。

(四):加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的监管

通过此次调查我们不难发现对定点药店的监管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定点药店违规比率之高,违规范围之大令人触目惊心。医疗保险基金为专款专用基金,筹集方式采用的是大数法则。投保人员大范围违规消费医保基金会严重损害医保的基金管理,严重影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进行。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采取不定期抽查与有奖举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的监管力度,对于严重违规的定点药店,坚决取消其定点药店的资格。

(五):加大对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宣传教育

加大对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宣传教育使他们掌握医疗保险相关知识。促使参保人员能履行自己的责任,积极缴纳保险金,不违规使用保险基金。提高他们的公德意识,使他们能做到合理就医,合理用药,合理使用保险基金。

六:参考文献:《医疗与生育保险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17篇:某县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调研报告

XX县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

调 研 报 告

被征地农民是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妥善解决他们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是劳动保障部门面临的一个新课题。为了解相关情况,研究解决思路,日前,我对安乡就此问题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被征地农民数量增长迅速,现行的征地安置补偿办法难以向他们提供有效的生活保障

从1993年至今,随着

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规模的迅速扩张,安乡非农建设征地达五百多亩,形成被征地农民3万多人。据估计,今后10年,我县还将有10万农民部分或全部失去土地。XX县城城郊是XX县近年来征用农用地数量较大的地方。该城郊现有人口近8万,其中农业人口6.8万,耕地面积346公顷,人均占地1.18亩。近年来,该地方被征用土地达7115亩,被征地农民为6998人。随着城区规模不断扩大,工业化的不断进程,今后几年县城周边地区被征用土地的农民数量还将呈上升趋势。

根据《土地管理法》,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要给予经济补偿,并妥善安置被征地人员。《土地管理法》这一法律确立的征地补偿办法,包括补偿费的构成、标准等从那时起一直延用到今年。但《土地管理法》颁布后的近2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

长期持续快速的经济增长带动土地价格一再上飏,对被征地人员的安置成本也大幅上升。按照前述方法计算的征地补偿费,不仅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而且严重脱离土地的市场价格,使广大被征地农民产生极大的被剥夺感,加上部分地区征地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和缺点,由此引发的矛盾十分集中和突出。此外,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尚属有效的划地安置、就业安置等安置办法,受我国人均耕地面积锐减、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等因素影响,现在已经不再适用。而其他安置措施,如货币安置、入股分红、社保安置等,由于缺乏必要的资金,在很多地区实际上根本无法操作。2004年11月,国土资源部调高了部分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最高可达到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征地补偿费偏低的矛盾,但仍然不能满足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的需要。

从安乡的情况看,粮食产量较高的地区,正常年景每亩地一年可收入800元左右。按此计算,征一亩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可达8000-12800元,即使按30倍的标准从高计算,也仅为24000元。少数地区如县城近郊区等,因为土地价格较高,征地补偿费也相应较高。如深柳镇,征用一亩地的补偿费可达5-10万元,但这样的地区毕竟只是少数,大部分地区的征地补偿要低得多。据XX县对255个被征地的纯农户进行的典型调查,他们于2002年获得的征地补偿,按当地物价水平计算,仅能维持2年6个月的基本生活。近年来,有关政策虽然鼓励通过重新择业等途径安置被征地农民,千方百计拓宽安置渠道,但由于资金不足,被征地农民的有效安置率较低。

目前,XX县被征地农民中,除少数得到有效安置外,大多数成为务农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人员”。他们失去了土地所提供的就业岗位和生活来源,但同时却又享受不到政府和社会提供的制度性的就业扶持和社会保障,不少人主要靠着有限的征地补偿费维持生活,结果是坐吃山空,当前生活水平下降,长远生计没有着落,成为比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城市低保人员更为弱势的社会群体。

二、XX县探索以养老保险为重点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做法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XX县被征地农民已经成为一个人数颇为可观的特殊社会群体,不少人被征地后得不到妥善安置,生活今不如昔。群体性上访事件频繁发生,对社会稳定产生不利影响。为了缓解因征地引发的各种矛盾,在缺乏全省统一政策的情况下,XX县制定、出台了一些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的临时性措施。其中有代表性的,包括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允许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组织、鼓励被征地农民建立社区式的农民退休制度等几种做法。这些尝试性的措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因在农民个人承担费用的份额、待遇水平、进入门槛等方面没有充分考虑被征地农民的特点,受到被征地农民的冷落,覆盖的人数很少。

近年来,XX县被征地农民人数急剧增加,他们被征地后的补偿和安置涉及的问题、矛盾很多,成为县政府关心的热点问题。从2002年开始,XX县探索建立适合被征地农民特点的生活保障制度,以解决他们最为关心的老有所养这一长远生计问题,以此作为建立被征地

农民生活保障的长效机制的突破口。几年来,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较好效果。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反复测算、论证,由劳动保障、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联合起草了《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操作办法》。这个操作办法体现了土地换保障的思路,主要利用征地补偿费、土地出让金解决农民的参保资金问题,建立适合被征地农民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制度的主要内容是:

1、保障对象和形式。被国家依法征地后,人均农业用地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农民,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可参保。被征地时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一次性交足养老保险费用,并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被征地时已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应一次性或逐年交足养老保险费用,待达到退休年龄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被征地时未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的人员,按规定一次性发给征地安置补助费。

2、基金筹集。按照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分担的原则筹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其中,个人负担部分不超过30%,从个人获得的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抵缴;集体补助部分不低于40%,从土地补偿费中列支;政府承担部分不低于30%,从土地出让金中列支。

参保人员个人缴纳部分和集体补助部分记入个人帐户,政府承担部分形成社会统筹基金。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帐户基金可以继承。参保人员享受的养老保险金按基金筹集比例从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中支付。

三、统筹规划,立足长远,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是在实现工业化和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我国在二元经济结构条件下长期积累的城乡发展不平衡等深层次矛盾的特殊反映。这个问题解决得好,可以极大地促进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否则,就会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制度“瓶颈”。农民被征地后生活缺乏保障,并不是工业化和城市化本身造成的,其真正的原因,一是国家征地对农民补偿不到位,征地补偿费不足以“置换”农民通过土地得到的收益和安全感;二是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差距太大,农民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主要依靠有限的土地维持生计,一旦失去土地,就会陷入生活无着的状况。基于上述认识,我认为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的基本思路是:统筹规划,源头调控;完善产权,规范征地,补偿到位;转换身份,扶持就业;国家补助,多方负担,基本保障。

1.统筹规划,源头调控。政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遵循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合理制定城市发展规划。要统筹考虑城市规模扩大所能吸纳的新增人口、增加的就业岗位,并以此为依据制定征用土地计划。要从源头抓起,将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方案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出路。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资金、社会保障资金不落实的,不能安排征地。

2.完善产权,规范征地,补偿到位。赋予农民更为完整的土地权利,使《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农民土地承包权、转让权等权益落到实处。可以考虑将农村土地的控制权下放给农民,让农民直接参与到

征地谈判过程中,自己维护自己的利益。二是规范国家的征地行为,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经营性用地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让农民通过市场交易直接受偿。对公益性用地继续由国家征用,但应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对被征地者进行补偿。这样做,能够将经济发展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的相当一部分,通过市场交易转移到农民手中,同时又可以有效地避免一些地方政府通过支付低价补偿费的方式强行征用农民的土地,有利于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

3.转换身份,扶持就业。全部或基本失去土地的被征地农民,其身份应转换为城镇居民,并在子女就学、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其他城镇居民相同的待遇。对进入城镇就业的被征地农民,政府要提供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给予必要的就业扶持。

4.国家补助,多方负担,基本保障。一是通过土地换保障,建立适合被征地农民特点的社会保险制度,逐步让广大农民享有最基本的社会保障。要抓住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土地价格较高这一历史机遇期,主要依靠转让土地的收益,建立起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制度,让农民通过出让土地使用权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二是以国家补助的方式,鼓励有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让广大被征地农民享有的社会保障更加广泛。三是适时推出惠及全体公民的社会保障项目,如覆盖广大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缩小城乡居民享有的社会保障差距,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发展。

第18篇:关于社会保障和弱势群体关爱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社会保障和弱势群体关爱工作的调研报告

——街道人大工委专职副主任

**

2019年10月8日至12日,根据青山湖区“**”主题教育集中调研计划安排,带领民政所有关同志先后赴铁五社区和铁八东社区,开展了关于社会保障和弱势群体关爱工作专题调研。调研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等方式,深入基层实地,了解有关情况,听取居民群众和各层面各类人员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调研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剖析问题产生和形成的基本原因,听取各层面对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建议。调研组先后赴铁五和铁八东社区,进行了走访调研工作。走访通过入户调查、询问交谈,收集意见等方式,就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实地察看了居民的实际生活状况和关心需求,充分了解我辖区居民的相关居住状况,查找相关问题。同时分别与社区干部、党员、居民代表、低保户、军烈属等各类人员进行了3次次座谈。现结合铁五社区一年来的各项实际工作,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按照区主体教育活动工作要求,为深入扎实做好调查研究工作,进一步了解居民实际情况,扎实开展“双访双实”活动,

调研工作小组3人深入到所在蹲点铁五社区居民群众当中,

二、走访概况及重点

走访所见群众基本生活状况良好,对社区管理工作评价较为满意。主要分析重点几户走访对象,情况如下:

xxx:孤寡老人,常年卧病在床,行动不便。

xxx:辖区居民,xx学院退休教师。

xxx:低保户,环卫工人,因身体残疾导致家庭贫困。

xxx:老党员,根据走访群众所见现实情况及以上重点对象分析,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三、发现问题及原因分析

根据走访群众所见现实情况及以上重点对象分析,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一)居民群众对新时期各项社会保障优惠政策了解不够深入,遇到问题不能够根据各项程序享受政策优惠。在调查走访中发现很多居民生病后不能够顺利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实现医药费用报销。此处充分表现出居民对政策优惠的相关程序以及办理手续了解甚少。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居民看病治病的负担,优惠政策反而成了落不到实处的空架子。原因为以下几点:一是对相关优惠政策的宣传还不到位,没有落到实处,宣传面点散零星,不够全面;二是对办理程序手续过程讲解不够清楚。

(二)突发意外导致家庭困难拮据的相关原因情形增加。成员中有残疾的、年老体弱的,他们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也是导致家庭困难拮据的原因之一。现下社会人口老龄化严重,养老保险的购臵也成了居民们关注问题的重中之重。很多老人子女不在身边,文化水平的限制,对于养老保险的购臵也是一知半解,到底如何办理、需要何种手续、办理后会享受到什么待遇也是一片茫然。

(三)居住环境问题较为突出。辖区普遍为家庭经济条件一般或者较差,流动人口较多,据居民们反映,自从装上了监控,盗抢现象相对来说比往年少了很多。但是环境卫生比较差,尤其是下水管网不通,化粪池经常堵塞,导致污水横流臭气熏天。都是现下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居民纷纷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

四、今后工作中的重点解决问题1、孤寡老人今后的生活问题;

2、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困难家庭如何改变现状脱离贫困状态; 3、如何更好的向居民宣传介绍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的办理情况; 4、创建“平安街道社区”工作如何更好的开展。

四、做好政策落实工作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扶贫帮困走访慰问制度等,都实实在在地得到了认真落实,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和解决了部分困难家庭的住房、孤寡老人患病就医、基本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购买等实际生活困难,仍需我们继续做出巨大努力,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加强宣传医疗保障制度的全面落实,最大限度地减少居民和多数贫困家庭的就医负担。借助医疗保障制度的力量,争取上级民政部门的支持,给予居民符合其实际情况的医疗救助。

2、日常生活中对孤寡老人和困难家庭的帮助。动员全体干部及志愿者,积极投身到帮扶孤寡老人和困难家庭的社会公益活动中来。

3、不定时开展宣传医疗保障制度和养老保险办理的活动,让广大居民随时了解政府的新政策。并定期走访探望,发现问题及时为其解决。

4、大力开展好多种形式的岗位就业培训和人事招聘活动,尤其要针对4050下岗人员,政府主动引导安排就业岗位,让更多困难人员上岗就业,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

5、加强平安街道社区工作的开展,对辖区内的综治维稳情况随时了解,积极征询居民意见,为今后工作的开展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

6、加强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卫生工作。争取上级投入,加快社整项目推进,尽快改善社区各项基础设施。提升环境卫生保洁质量,实现常态化保洁和日常管理,为居民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

第19篇:关于加强我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我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了不断加强我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 更好地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区政协社会法制与港澳台侨委员会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农业局等部门和各镇、街道、社区(村)的大力协助下,于2005年3月至7月,通过座谈、约谈、访谈、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形式,对在城市化推进中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2004年底,全区57个行政村(包括撤村建居的社区)总人口为114772人,其中农业人口72185人。总人口中,劳动年龄段内(16岁以上至女50周岁、男60周岁以下)人口74261人,其中农业人口37011人;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口23867人,其中农业人口14875人。

近几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区社会保障工作贯彻“安居、乐业、保障、发展”的方针,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已初步建立了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保障体系,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保障基础。

(一)农村就业工作与城区接轨力度加大

“千保障,万保障,就业是最根本的保障”。区委、区政府把解决农转非人员就业问题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努力使农转非人员享受与城区居民同等的就业政策。通过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采取引进市场化培训机制、出台培训补贴政策、5年投入1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农转非人员就业培训等措施,提高农转非人员就业技能,促进就业。同时,采取政府买岗扶就业、广开门路开发非正规组织就业岗位等措施,多渠道安置农转非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为加快就业步伐,还积极落实了职业介绍补贴、用工补贴、小额贷款等多项政策,在各镇建立了劳动保障管理站、18个撤村建居的社区建立了社区劳动保障室,使就业工作有序推进,成绩斐然。到2004年底,全区37250名劳动年龄段内农转非人员,有18232人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就业,就业率为49%。与此同时,农村就业服务和管理工作也逐步与城市接轨。

(二)农村养老、医疗保障工作成效明显

在区委的高度重视和镇(街道)及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通过采取深入宣传、加大培训、政策引导、增加投入、检查考核等措施,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即征即保”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去年落实“即征即保”9061人,参保率达到99.3%,超过了市定完成95%的目标要求。截止2004年底,全区有46236名农转非人员参加了各类养老保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23075人,“双低”养老保险9061人,农村养老保险14100人),占征地农转非人员的93.5%。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遗留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基本建立了农村“退休农民养老补助金”制度。2004年,全区有15828名超龄人员领取人均203元/月的养老补助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按照“量入为出、以筹定支”的原则,施行一年来,运转正常。各镇(街道)在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发展状况,自行制定补充办法。目前,村(社区)的参保率达100%,个人参保率达93%,超额完成了市、区政府确定的两个80%以上的目标任务。

(三)社会救助框架基本形成

按照建设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的目标要求,我区农村低保水平在落实中提高,四级救助圈扩面帮扶工作成效明显,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工作得到加强,各项配套政策全面落实,慈善事业快速发展。区级帮扶救助中心、街道(镇)帮扶救助所、社区(村)帮扶救助站三位一体的救助网络覆盖城乡。为切实解决弱势群体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加大帮扶救助力度,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帮扶救助政策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敬老院、工疗站、社区残疾人康复站建设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针对特殊困难人群的就业、就医、就学、生活等困难,也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救助,逐步建立起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统筹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需要完善的几个问题

全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思想认识不统

一、政策不完备等原因,全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现状与现代化中心城区的发展要求、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相比,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平衡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政策不够配套,操作落实难

据统计,劳动年龄段内已农转非人员中有6885人未参加养老保险。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历史原因。由于征地的时间跨度长,安置办法不统一,造成部分农转非人员无保障。二是政策原因。九堡镇在区划调整前,由余杭征地的4794人无法享受杭州市的有关政策,保障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土地征用前自主购买保障的村民,在土地征用过程中,缺乏政策支持。三是个人原因。受征地补偿费、土地市场价格及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影响,部分村民参保的积极性不高。另外,还存在农村养老保险保障标准偏低的情况,去年,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只有人均163.4元/年保障金,低水平的保障与我区经济发展的水平不相适应,保障作用不明显。

(二)基层承受能力弱,保障资金落实难

一是部分地少的村(社区)保障资金不足。历年来,我区范围内由于国家征地项目多、时间跨度长、补偿标准前后差距大,尤其是国家公益性建设征地补偿偏低,造成部分村(社区)人均占有土地少、集体经济积累少,征地补偿款难以弥补被征地人员的保障费用。以彭埠镇章家坝社区为例,该社区劳土比例为3.1:1,征地补偿款以菜地16万元/亩(建设用地12万元/亩)计算,扣除劳力安置费4.65万元/亩、青苗补助费及地面附属物补偿0.3万元/亩外,还剩11万元左右。而据劳动部门以近两年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标准测算,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所需资金为134589元/人(其中养老保险70957元/人、医疗保险52172元/人、失业保险11460元/人),扣除政府补贴部分18438元/人(养老1.5万元/人、失业30%为3438元/人)外,集体和个人要承担116151元/人。据了解,截止2004年底,我区农转非人员无一人购买失业保险,显然,征地补偿款难以承担五大社会保障资金补贴,因此造成保障资金落实难。二是超过劳动年龄人员生活补贴普遍较低。在征地农转非时,超龄人员均为一次性货币安置,未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全区超过劳动年龄人员中,虽有66.3%的人在各村(社区)领取生活补贴,但每月300元以上的只占超过劳动年龄人员总数的14.5%,比例较低。要使他们享受与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的社会保障,村级集体经济负担会进一步加重,特别是经济相对薄弱村会不堪重负。

(三)农村低保标准低、农转非人员就业难

一是农村低保户保障标准低。目前,农村低保户执行的是每月1人户190元/人、2人户180元/人、3人户170元/人的保障标准,城镇低保户执行的是每月1人户320元/人、2人户300元/人、3人户280元/人的保障标准,两者相比农村低保户收入较低。二是农村低保户住房条件差。据区民政局2004年底统计,全区331户农村低保户中有73%的家庭住房条件较差,以70-80年代建造的1-2层小户型居多。三是农转非人员就业难。由于农转非人员普遍存在文化程度低、劳动技能低、就业竞争力低的现象,虽然政府出台了不少政策,加大了就业培训力度,但由于就业渠道不够宽、市场化就业机制运作还不完备、培训针对性不强、择业观念落后等原因,农转非人员的失业率仍较高。

三、健全完善的对策与建议

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施我区“两加快一统筹”战略目标的必由之路。要加强我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就必须在创新理念、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增加投入等方面做进一步探讨。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牢固树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理念

1、树立土地换保障的理念。随着撤村建居和国家大项目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区大量的农地将转为建设用地。据了解,今年我区仅出让土地就达1200亩,占全市出让土地总量的三分之一。在如此快的发展背景下,要保障失土人员的生存与发展,各级领导就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对土地通盘考虑,确保以土地换保障。

2、树立保障先行的理念。各村(社区)要把解决农转非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放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的首要位置加以考虑。不论遇到什么样的征地项目,都必须做到“即征即保”,在国家征地补偿款到位后,要优先安排农转非人员的保障资金。

3、树立制度规范保障的理念。要从制度层面完善社会保障框架。凡本区范围内的企业招用当地农民务工的,签定劳动合同后,企业都必须为他们购买五大保险。从制度和政策层面积极引导农村自谋职业者和务农人员自主购买保障,在遇到土地征用时,根据具体情况,使自主购买保险者享受应有的保障待遇。对符合条件应买不买保障的农转非人员,应予以相应的制度制约,促使尽快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保障体系。

(二)努力拓展社保资金筹措方法

1、征地补偿款必须用于社会保障。按照现有政策规定,征地补偿款到位后,必须用于农转非人员购买养老、医疗保险。征地补偿款要做到专款专用,一切围绕保障转,确保社会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2、集体资产拆迁赔偿费要优先用于社会保障。对集体资金投入建造的厂房、商业网点、农舍等集体资产,在遇到征地拆迁时,其赔偿金要优先用于农转非人员的社会保障,以便发挥现有资产在社会保障中的重要补充作用。

3、用足政策支持社会保障。对劳土比例偏高、原集体资金积累不足的撤村建居社区,建议将有关10%发展留用地、拆复建指标和一些目前尚不明确投资项目的存量土地指标,可采用以政策换资金等办法,将指标置换成资金,为农转非人员筹集保障资金。

(三)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机制

1、转变观念谋就业。要通过形式多样、紧贴实际、持之以恒的宣传教育,逐步使农转非人员就业意识与城市居民相接轨,向自食其力的市场化就业方式转变。各村(社区)要抢抓机遇,在国家建设项目推进时,尽可能为失地人员争取三产就业岗位,以解决农转非人员的后顾之忧。

2、加强培训促就业。要根据农转非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的就业现状,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在求数量的同时,确保培训的质量,不断提高农转非受训人员的就业率,以培训促就业,以就业促保障。

3、政策扶持帮就业。要充分运用杭州市非正规组织就业岗位政策,进一步拓展公益性岗位,鼓励农转非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就业,进一步落实职业介绍补贴、培训补贴、用工补贴、小额贷款及就业专项资金补贴、安置农转非人员就业奖励政策等,增加优惠政策的含金量,进一步加大就业帮扶政策的宣传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吸纳农转非人员就业,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

(四)切实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保障问题

1、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户的生活标准。要从政策层面统一城乡低保户的保障标准。从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来看,对城乡低保户应一视同仁,统一城乡低保户的保障标准,改变目前城乡二元结构,以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要逐步改善农村低保家庭住房条件。要按照“四级救助、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三年计划,采用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办法,想方设法优先解决70-80年代建造的现存的40户平房家庭,逐步使农村低保户的住房条件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2、逐步解决超劳动年龄人员养老保障问题。要建立农村养老保障资金。在城市化推进过程中,在集体经济增收的基础上,以村(社区)为单位,采取征地补偿款中留一块、集体经济收入中切一块、政府30%土地征用保障补贴中争取一块的办法,建立养老保障资金,解决超劳动年龄人员的生活补贴问题。要提高老年村民养老金待遇。对不能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双低”养老保险政策的老年村民,各村(社区)要切实关注他们的生活保障问题。从实际出发,按照逐年提高的原则,制定规划,力争在三年内,养老覆盖率由目前的66.3%扩大到100%;养老标准从目前人均每月203元提高到320元以上,让老年村民享受到现有城镇低保家庭的保障待遇。

3、逐步改善老年村民的养老条件。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针对我区农村现有23000名老龄人员,在不断发展老年人福利事业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倡导尊老敬老的道德风尚和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定期上保健课,定期进行体检,提高其生活质量,使他们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五)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

1、加大对社会保障工作的考核力度。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职能和工作范围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保障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决定着城市化进程。各级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加大考核力度。针对目前我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少、办公场所小等方面的困难,要认真加以研究解决,努力营造重视社会保障工作的浓厚氛围。

2、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针对劳动保障部门基层组织网络发展快、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要不断加强培训,提高整体素质,造就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与江干城市化建设相适应的劳动保障队伍;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准确掌握不断变化的情况,研究工作方法,及时向上级部门提出决策依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保障工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企事业单位了解社会保障工作的优惠政策,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积极支持参与社会保障。

第20篇:省人大代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专题调研报告

关于江门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调研报告(送审稿)

第四专题调研组

2006年7月26日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组织省十届人大代表进行年中专题调研的通知》(粤常办函[2006]110号文)精神,江门市选出的省人大代表第四小组成员于今年7月19-20日与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全国人大代表一起对江门市农民社会保障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司徒捷、副主任黎力行、吴森及秘书长陈丽娟等分别参加了调研活动。代表们听取了市民政、卫生、劳动和社保部门作关于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情况汇报,并到鹤山市雅瑶镇视察敬老院和黄洞村民委员会实地了解农民五保、低保、合作医疗的情况,听取鹤山市民政、卫生部门作关于农民低保、五保、合作医疗的情况汇报;代表们还听取了蓬江区民政、卫生、劳动和社保等部门作关于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情况汇报,专题与棠下、荷塘、杜阮镇、村部分干部及农民进行了座谈,了解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实况及有关方面的要求。总的来说,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江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探索解决农民社会保障为出发点,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现根据第四专题的调研要求,就江门市被征地农

1民社会保障问题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前江门市农民社会保障基本情况

据反映,在低保和五保方面,江门市现基本实现“应保尽 保”。截止至今年上半年止,全市享受低保救济人数达24,410户、66,629人(其中农村对象19,229户、51,603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75%;上半年全市累计发放低保金1,755万元,发放基本医疗救助金140万元。目前,全市共有五保对象5,197人,其中集中供养1,629人,分散供养3,568人,今年上半年落实五保供养费729万元,人年供给标准2,805元。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江门市政府仍在研究中,并刚刚制定了有关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方案,计划今年内予以实施。

二、存在问题

1、个别地方仍存在低保、五保未能完全得到有效保障。如恩平、台山市虽然基本保障了五保老人的生活,但供养经费不足、供养水平偏低的情况仍然存在;部分镇级低保资金难以落实和及时发放问题时有发生。

2、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仍在研究中,未正式实施,有关法规有待完善。

3、农改居后,转变为居民身份的社会保障政策不明确,实际难以操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建议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关系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和谐发展,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能。各级政府应将这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职责,确保人员和经费,同心协力,扎实工作。

1、提高被征地农民就业率。提高被征地农民就业率是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根本途径。对被征地农民要安排相应的就业岗位或留有必要的耕地,并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同时,要以中青年为重点,通过政府组织培训,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是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和长远生计的根本渠道。为此,江门市政府要结合落实江门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的议案》要求,抓好相关工作。

2、完善相关政策。制定支农优惠政策,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是提高被征地农民增收,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保证。对被征地农民保留下来的必要用地,要给予必要的政策优惠,以鼓励其积极增收,确保基本生活和养老保障水平;对于现行法律规定支付被征地农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足以支付因被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应通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渠道予以补助,并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3、增加资金来源。增加政府和村集体投入,提高个人承

担责任(标准)是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关键。各级政府、村委会要适当增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投入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承担标准,以解决保障水平低,资金来源不稳问题。对江门市一些困难的山区、老区镇、村民委员会的实际情况,省政府要给予一定标准的财政扶持,不能统一划归为珠三角发达地区而忽视他们的实际困难。

社会保障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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