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考勤制度
一、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上班作息时间上午7:30~11:30,下午14:30~18:30,工作时间为八小时。 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迟到20分钟以上者罚款5元,一个月累计五次作旷工处理。早退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款20天,一个月累计三次者自愿离岗处理。
二、工人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填写外勤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三、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四、事假要向项目部申请,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项目部批准,两天以内总经理批准。获准假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五、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项目部组织工作人员值班,节假日工资另计,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如值班人员擅离职守的,罚款50元。
六、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七、上班时间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聊天、看报等发现一次罚款10元/次。
《施工现场考勤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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