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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培训案例

发布时间:2020-03-03 19:13:2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调解案例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基层单位,担负着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任。今年以来,全县各司法所切实发挥职能,找准工作切入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以干克难,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共调处各种矛盾纠纷832件,其中防止民转刑21件,制止群体上访和群众械斗26件60余人,积极化解了一大批影响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矛盾纠纷,避免和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因民事纠纷可能酿成的刑事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全社会政治稳定。现从今年800余件调解案中,节选十起案例,予以刊载。

● 土地转包生纷争,讲法律上访事件被平息 ● 旧怨未解忙上访,一朝处理喜欢颜 ● 群体争水欲操戈,即时调解止械斗 ● 邻里建房闹纠纷,耐心调解化干戈 ● 包办婚约闹心,释法解约息纠纷 ● 挺而走险为成婚,宣讲法律促姻缘 ● 地界不清惹纠纷,细调解皆大欢喜 ● 子女不养老人难,讲法调解自尽孝 ● 争水打架积怨深,几经调解释前嫌 ● 撒怨气填厕所,讲法律自清除

土地转包生纷争 讲法律上访事件被平息

2003年9月份,后柳镇瓦屋村在全村开展25度以上坡地全面退耕还林工作,三组有三户农民成了绝户,50余亩坡地的税费任务也长期空挂,为了促使全村的退耕还林工作尽快完成,也为使自己有经济收入,当时的驻村干部陈某便与部分村组干部协商,签订协议转包此50余亩坡地进行了退耕还林。2005年1月,国家对全县2003年度的退耕还林给付第一轮粮食补助款及管护费,陈某将获得1万余元的经济收入,如果按照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八年陈某将获得8万余元。

三组的群众得知此情况后,立即选出了四位群众代表到镇政府上访,并表示如不处理好,三组群众还会集体到县、市上访。后柳镇党委政府、司法所对此非常重视,立即由镇纪委、司法所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后柳司法所干警会同镇纪委干部进入瓦屋村三组召开了群众会征求意见,并进行了大量走访,稳定了群众情绪。然后,又找到镇干部陈某,对其促进瓦屋村退耕还林整体工作进展表示了肯定,但对其与民争利和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情况进 1 行了批评教育。在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后,于2005年4月23日在后柳司法所组织三组群众代表与陈某进行了调解,在双方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达成了调解协议:由瓦屋村三组支付给镇干部陈某退耕还林实际支出及管护费1.1万元,陈某所转包的50亩退耕还林国家粮食补助款及管护费归瓦屋村三组集体所有,一场即将发生的集体上访在司法所的努力下,顺利化解。

(后柳司法所 徐元洪)

旧怨未解忙上访 一朝处理喜欢颜

陈大贵老人是两河镇新春村四组人,人称“老上访户”。其原因是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打伤致残,造成了巨大的身体痛苦和精神压力,为了治病共花费医药费3万多元,交通费近万元,生活极度贫困,在一九七九年至二OO五年间其先后八次上访国务院信访局,十次上访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几次解决都无法满足陈大贵那颗受到摧残的痛苦心灵。新的《信访条例》颁行以后,石泉县信访局、两河镇党委、政府依法针对陈大贵诉请其在“*”期间受到非人的待遇,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补助、交通费、生活困难补助等信访事宜进行公开信访听证会。作为乡镇政府处理相关法律事务职能部门的饶峰司法所在听证会本着事实求是的原则,客观地分析了陈大贵的上访事由,并依据法律规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活动中发生的争斗纯属个人行为,不是政府行为,不属《国家赔偿法》调整范畴。陈大贵应根据《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追究加害人的民事责任;陈大贵可作为贫困户,镇政府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解决部分生活费,同时加大扶贫力度,实行重点倾斜,协助其解决生活困难。这一方案得到了与会者的广泛支持,促使了陈大贵在“*”期间的遗留问题的正确处理。会后,陈老汉开心地笑了,紧紧握住司法所同志的手说:“感谢司法所同志对我在‘*’期间所存在的遗留问题的正确评议,我心服口服,同时也感谢政府对我仁慈般的关怀,今后再也不赴京上访了,再也不做丢两河人民脸面的事了,我这个‘上访专业户’正式下岗了”。

(饶峰司法所 柯丹)

群体争水欲操戈 即时调解止械斗

2005年5月14日,石泉县迎丰司法所接到报告,获悉本镇庙梁村一组40余户村民因天旱,近70余亩农田不能抽水灌溉。由于人为的原因和遗留问题未得到解决,抽水站中断两个多月不能抽水使用,近而引发群体性纠纷,一场群体械斗即将爆发。在这紧要关头,所长余顺安立即带领本所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介入此事,并会同村组调解干部一方面控制事态发展,另一方面积极走访群众,了解事态真相,协调抽水站有关人员及时供水灌溉农田,并召集村民大会,汇同各方力量,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抽水、供水管理制度。使供水人员和村民群众责、权、利得到相应明确和解决,一场白炽化的群体性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受到了当地群众高度赞誉。

2 (迎丰司法所 余顺安)

邻里建房闹纠纷 耐心调解化干戈

中坝乡中坝村二组村民唐少军与唐少林系堂兄弟,二人的住房中间有一条一米左右的通道,双方利用此通道去屋的小河取水和上厕所。2005年3月10日,唐少军将其旧房拆建,将此通道占用,唐少林去阻止,双方发生争吵,后柳国土所做出了暂停工,缓占用通道的处理,唐少林回来见此情况,即要求唐少军拆除,唐少军不从,并扬言要用生命捍卫此墙。矛盾逐渐升级,在中坝乡政府干部干预下才未发生恶性事件。但唐少林扬言问题不解决,他还要报复。 后柳司法所得到中坝乡调解信息员的情况通报后,立即派出两名干警介入进行调解。司法所干警在当地群众及村组干部中进行了大量的走访,并查看了双方的土地使用证,弄清了事件发生的来龙去脉。2005年4月10日,后柳司法所组织双方调解,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耐心细致地疏导和说服教育,最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达成协议:由唐少林出资600元,唐少军在唐少林房屋另一侧修建一条混凝土走廓及梯子通往屋后的通道。至此,一起险些引发刑事案件的民事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后柳司法所 徐元洪)

包办婚约闹心 释法解约息纠纷

2005年6月15日,熨斗镇齐建村女青年王吉荣,送来了书面申请,申请司法所为她调处拖了五年之久的婚约解除纠纷案。事情还得回到5年前(即2000年农历腊月二十六日),当时的王吉荣15岁多,由于家庭贫寒,文化不多,父亲是精神病,母亲是老实人,由叔父和自家其他长辈做主,和本村男青年谢飘军订了婚。订婚后,双方既无共同语言,性格方面差异很大,她几次表明态度,要解除婚约,遭到男方的拒绝和王家长辈的坚决反对,男方说:“如果女方要与他断绝关系,就要拼命。”处于无奈,王吉荣只好于2001年正月出外打工。在外面打工的几年里,也学到了不少的知识,挣的钱支持家里生产和两个妹妹的学费,婚约也一直未解除,直拖到现在。

司法所接到申请后,感到责任重大。因为这是一起农村典型的包办婚姻,且与金钱有着密切的关系,加之订婚时间长,如男女双方及家人不能正确认识,会酿成悲剧和民转刑的恶性案件发生,如不采取有效的措施,这起纠纷很难得到圆满的调解。司法所经过认真研究分解,制定了调解方案,深入调查了解,找到纠纷的根源,走访群众、村干部,当事人,收集了大量的材料。2005年6月18日,在司法干警主持下,通知双方当事人及他们的亲友进行调处。由于男方法律知识淡薄,对包办婚姻的后果缺乏认识,调解未能达成协议。后经对男方及亲友反复多方面做工作,单独谈话和进行法律知识的讲解,邀请了法庭、派出所负责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讲明了包办婚 3 姻是违法行为及危害性,再次进行了调解,终将这起拖了五年之久的包办婚姻纠纷成功调解。 (熨斗司法所 黄振东)

挺而走险为成婚 宣讲法律促姻缘

近期,迎丰司法所成功制止和化解了一起因婚姻纠纷引起的恶性事件。2005年6月18日晚11时30分,所长余顺安接到辖区红花坪村一组村民刘维章报告称其女婿陈世华喝酒后从他妻子手中抢走不满两周岁的男孩,声称要把小孩从铁索桥上扔下去。情况十分危急,所长余顺安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带领所上同志火速赶到现场,见陈世华将自己的小男孩抱在手中,身体靠在10米多高的铁索桥边沿,并继续声称如果你们不答应这桩婚事,我现在就把小孩从桥上扔下去。在这危急时刻,所长余顺安一边作好劝解疏导工作,一边迅速靠近当事人陈世华身边,并耐心地劝导:“我们是司法所人,你有什么想不开的问题就给我们讲,我们一定为你作主把事情办好。”陈世华听后,情绪才慢慢地平静下来。又持续劝解了十几分钟后,陈世华终于打消了挺而走险的念头,抱着孩子走下了铁索桥,一起恶性事件终于化解。

事后,司法所对当事人陈世华挺而走险原因作了细致调查了解,得知两年前陈世华与刘维章的女儿刘道红自由恋爱并同居生活而遭到其父母刘维章的坚决反对。同时刘、陈二人并私自外出谋生,期间并生一小孩名叫陈刚,两年后回到刘家里,要求办理登记结婚手续而遭到父母强烈反对,因此陈世华借喝酒后,从妻子手中抢走小孩挺而走险,针对这一问题,司法干警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父母强行干涉子女婚姻的错误做法进行耐心细致说服和法制宣传教育。通过疏导,使其明白了干涉自己子女婚姻自由危害性和后果,从而消除了一起因法制观念浅薄造成的流血事件。 (迎丰司法所 余顺安 )

地界不清惹纠纷 细调解皆大欢喜

2005年6月29日,在饶峰司法所主持调解下,一场长达1年多的土地边界纠纷终于落下帷幕。

此事缘于2002年因修建石两二级公路临时征用了饶峰镇幸福村四组董某、罗某的土地进行施工,破坏了土地原形,使地形、地貌发生了巨大变化,致使董某、罗某的土地之界无法辩清,从两家84年土地承包合同书和2002年土地承包合同上看都只有面积,没四界。村上的几位老干部及周围知情者到实地指证也很模糊,而董某、罗某为边界发生多次纠纷,村调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后经司法所介入,多方调查,走访后,又多次耐心细致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终于划清界线,使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和好如初。

4 通过这次矛盾纠纷的调解,我们司法所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要把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四界、质量等级写清楚,而实际部分农民手中的土地承包合同书上,只写有面积,没有四界、坐落、名称,因而发生大量的农村土地边界纠纷,甚至导致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发生。造成这些不安全因素的原因,就是我们有些干部工作不细心,土地承包合书上少填一样少点麻烦。

(二)在土地边界不清的情况下,多走访老干部及纠纷双方当事人周围知情者,并把他们带到实地指证。

(三)综合整理好调查笔录、证人、证言,并做到初步认定,找出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分歧点,拟好调解方案。

(四)给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讲清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晓知以理,动知以情,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使他们能尽释前嫌,化干戈为玉帛。

(饶峰司法所 林建华)

子女不养老人难 讲法调解自尽孝

陈佑秀老人,现已83岁高龄,住石泉县池河镇向阳村四组,体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自从1990年,陈佑秀之子李来依和李贤衣兄弟两分家以来,未对陈佑秀的瞻养问题作出具体的安排,在此期间,村、组干部及亲属多次调解、协商,始终未能将老人的瞻养落到实处,致使老人生活无着落,有病得不到医治,处境十分艰难,2005年6月24日,池河司法所干警知此情后,指派干警吴祖兴、刘志莲头顶烈日,爬山涉水来到陈佑秀老人家里,会同向阳村调解员及相关亲属一道,对其赡养问题进行现场调解,严正指出李来衣和李贤衣兄弟俩不赡养老人的行为,不仅要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更是法律 所不允许的,经过耐心细致地向兄弟俩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及思想工作,使兄弟俩认识到赡养老人是他们应尽的法定义务,并最终就老人的赡养问题达成了协议,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家庭经济状况,兄弟俩每年付给老人零用钱各200元,成品细粮各200市斤,油各24市斤,医疗费将来老人的安葬费等,由兄弟俩均摊。老人的日常生活由其女(已出嫁到本组)照料。并由村、组干部监督协议的履行。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村老人的赡养纠纷和子女不很好履行赡养义务的现象也日渐突出,而当今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又不健全。今后农村老人的养老将成为普遍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不仅要加强对村民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同时要建立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广大农村老人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池河司法所 吴祖兴)

争水打架积怨深 几经调解释前嫌

5 2005年4月,后柳镇群英村四组村民焦昌爱与程达伦、程达友两兄弟之间的争水纠纷越演越烈。在此之前,焦昌爱与程达友就因土地边界问题发生过打架行为,并受到治安处罚,但二人的矛盾积怨却未化解,后来焦昌爱便挖断了程家兄弟的水源,程达伦、程达友也剪断了焦家的室外电线,双方都扬言要打死对方,如不及时调处,矛盾可能随时激化。4月15日,后柳司法所得知情况后,派出2名干警步行至纠纷地,实地调查了解纠纷事实,并走访大量证人,通过调查核实,在焦昌爱的承包地中有一水源,此水源焦昌爱家多年用于农业生产,1989年三家协商共用此水源,用以解决程达伦、程达友的生活用水,现因连续干旱,水源水量减少,程达伦、程达友欲将此水源浇筑水窑与焦昌爱发生争议,后经村组多次调解均未果。4月19日在,在三方当事人的参加下,该所所长兼镇调委会主任徐元洪的主持对此纠纷依法调解,通过对三方长达5小时的说服教育,做思想工作,最终三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三家合理开发共用此水源;因程达伦、程达友的水管线路须从焦昌爱家承包地中经过,给其农业生产造成了一定损失,由其二人一次性补偿给焦昌爱200元;三家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或损害水源及管线,否则后果自负。协议达成三方签字后都激动地说:“我们多年未解决的一件事,你们调解好了,给我们群众办了一件好事,如果不是你们调解,我们很可能要干一大架,感谢你们。”

至此,一起民事纠纷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纠纷,在短短的几天内,通过该所的努力,纠纷得以化解,矛盾得以消除。

(后柳司法所 徐元洪 张诗松)

撒怨气填厕所,讲法律自清除

2005年6月20日,池河镇力建村村民胡某,用拖拉机拉黄土强行填入力建小学公共厕所里,该校领导及教师立即进行阻止,胡某不但不听劝阻,还说要填满为止,导致全校师生无法上厕所,在全校师生中造成了恶劣影响,学校校长马顺财到池河司法所要求协助处理。池河司法所干警立即会同镇文教办干部到现场进行调处。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到,胡某原与学校签订有拆房建厕所合同。合同内容合法有效,双方均签字盖章,但由于胡某未管理好,自己声称未能挣到钱,对学校产生怨气。该胡不找学校协商,又不向有关部门咨询,便将怨气撒向学校,欲将厕所毁坏。经池河司法所干警针对胡某的行为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耐心地说服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学习,使他终于认识到他的行为是错误的。并当面给学校师生赔礼道歉,作出保证要在两天内清除完厕所里所填的泥土。最后他说这件事从请车和清除泥土要化300元钱,由于自己平时光是蛮干,不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吃亏,以后一定要努力抽出时间学法,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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