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工程学院会议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1条,为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学院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降低会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会议类别。 第2条,部门教学例会。
(1)部门教学例会是由酒店工程学院院长或委托人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 (2)参加人员为本学院全体教职员工。 (3)时间原则上定为每周一下午1:30开始。
(4)教学例会由办公室主任召集并主持,并做好会议的相关准备工作。 (5)部门教学例会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教学管理、招生实习就业管理和教学研讨三部分。
(6)会议纪要由行政/教学秘书负责整理存档。 第3条,部门党团例会。
(1)部门党团例会是由酒店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或委托人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 (2)参加人员为本学院全体教工党员,根据情况可组织学生党员参加学习。 (3)时间原则上定为每周四下午1:30开始。
(4)党团例会由总之组织委员召集并主持,并做好会议的相关准备工作。 (5)部门党团例会的内容主要包括民主生活、组织学习和学团工作三部分。 (6)会议纪要由总支宣传委员负责整理存档。 第4条,部门涉外会议
(1)部门涉外会议是酒店工程学院对外交流合作召开的工作会议。 (2)参加人员为本学院代表和校外代表。
(3)在校内召开的涉外会议根据双方代表情况确定主持人,由办公室主任或招生实习就业办公室主任做好会议的相关准备工作。 (5)专门指派人员负责会议纪要的整理存档工作。 第5条,院级会议
(1)院级会议是由学院发起召开的跨部门协调、协作专题会议。 (2)会议由学院党政办公室部于每周一或周二通过OA系统转发通知,并安排时间、地点。
第三章,会议的准备。
第6条,所有会议主持人或召集人、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座位、纪念品、通知(例会无需通知)与会人等。
第7条,参会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会议准时召开,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第8条,记录人做好会议记录,对要求传达的会议内容要及时进行传达。 第9条,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由记录人及时通知有关执行人,召集人负责监督落实情况。
第四章,会议记录。
第10条,会议记录遵照对口的原则,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据本原则及会议议题所涉及业务的需要,临时指定会议记录员。 第11条,会议记录员应遵守的规定:
(1)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的考勤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2)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
(3)会议原始记录应于会议当日、《会议纪要》最迟不迟于次日整理存档。 第五章,会议室管理。
第12条,会议室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统筹安排。
第13条,会议室卫生由办公室安排人员负责进行,在每次会议召开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并做好日常保洁。 第六章,附则。
第14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15条,本制度自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起执行。
酒店工程学院
2010年7月19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