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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苍南县委办公室文件

发布时间:2020-03-01 21:31:1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共苍南县委办公室文件

苍委办[2005]119号

中共苍南县委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南县防洪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新修编的《苍南县防洪预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苍南县委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7月1日

主题词:水利工作 防洪 预案 印发 通知

中共苍南县委办公室 2005年7月1 日印发 (共印200份) 苍南县防洪预案

为了科学、有序、及时地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根据《防洪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防汛特点及防洪工程状况,特制定本防洪预案。

一、汛情分级 (一)一般汛情

1、发布台风(包括热带风暴,下同)消息阶段;

2、日降雨量大于50毫米,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

3、水(潮)位:鳌江站5.60~6.19米;琵琶门站5.60~6.05米;江南河网(宜山为代表)4.90~5.20米;南港水系(灵溪为代表)5.40~6.10米;马站河道(沿浦为代表)4.90~5.10米;桥墩水库:梅汛54.0~56.0米,台汛49.5~56.0米;吴家园水库:梅汛43.0~44.4米,台汛38.4~44.4米。

凡符合上述3条中1条或1条以上定为一般汛情。 (二)较大汛情

1、发布台风警报阶段(特殊情况作重大汛情处理);

2、日降雨量50~200毫米或者任意连续三小时最大降雨量50~100毫米,过程降雨量100~300毫米;

3、水(潮)位:鳌江站6.19~6.46米;琵琶门站6.05~6.32米;江南河网(宜山为代表)5.20~5.40米;南港水系(灵溪为代表)6.10~6.80米;马站河道(沿浦为代表)5.10~5.40米;桥墩水库56.0~59.0米;吴家园水库44.5~46.0米。

4、沿海最大风力8~11级。 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者定为较大汛情。 (三)重大汛情

1、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2、日降雨量大于200毫米或者任意三小时最大降雨量大于100毫米,过程降雨量大于300毫米;

3、水(潮)位:鳌江站6.46米以上;琵琶门站6.32米以上;江南河网(宜山为代表)5.40米以上;南港水系(灵溪为代表)6.80米以上;马站河道(沿浦为代表)5.40米以上;桥墩水库59.0米以上;吴家园水库46.0米以上。

4、沿海最大风力大于11级。

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定为重大汛情。

二、防范措施

根据预报或实际出现汛情等级,确定防范措施。

(一)一般汛情:

1、县防汛办向县水利局分管防汛工作的副局长报告汛情;

2、县防汛办加强值班,主任进岗到位,并及时掌握汛情信息;

3、县防汛办向有关乡镇通报汛情。

(二)较大汛情:

1、县防汛办向县防汛指挥部常务副指挥报告汛情,常务副指挥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报告汛情;

2、县防汛指挥部指挥上岗到位,召开汛情分析会;

3、县防汛指挥部部署防御工作,县防汛指挥部或县防汛办下发防御通知;

4、县防汛指挥部组织指挥全县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三)重大汛情:

1、县防汛办向县防汛指挥部指挥报告汛情,指挥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汛情;

2、县委、县政府领导上岗到位,部署防御对策;

3、县委、县政府或者县防汛指挥部下达防御紧急通知;

4、县委、县政府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按有关规程分组实施。

三、有关规程 (一) 组织指挥:

1、县防汛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行使全县防汛指挥权;

2、根据《防洪法》规定,重大汛情时,县防汛指挥部有权在全县范围内调用人员、物资、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县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

(二) 信息发布:

1、县防汛指挥部负责发布汛情公报、防汛紧急警报、灾情(重大灾情由县委宣传部发布);

2、县气象局负责发布台风消息、警报、紧急警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

3、其他部门发布有关汛情、灾情等信息需报县防汛指挥部同意。

(三) 预测预报:

1、县气象局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预报台风的移动方向、强度、登陆地点;

2、南麂海洋站预报沿海和鳌江风暴潮最高潮水位及出现时间;

3、县水文站预报主要江河洪(潮)水位;

4、县国土资源局预报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强度和时间。

一般汛情12小时预报一次,较大汛情3小时预报一次,重大汛情1小时预报一次,遇特殊情况增加预报次数。预测预报结果按规定表格填写,经领导签字后上报县防汛指挥部;预测预报信息未经县防汛指挥部同意不得外传。

(四) 水利工程调度:

1、桥墩、吴家园、十八孔水库由市防汛指挥部调度,县防汛指挥部协调实施,其余水库按分级管理原则由县防汛指挥部或各乡镇主管部门负责调度;

2、横阳支江、萧江塘河、沪山内河、江南河网、马站河道等水系水位由县防汛指挥部调度;

3、大中型水闸由县防汛指挥部调度,其余归各河道所、乡镇主管部门管理调度。

根据《防洪法》,县防汛指挥部根据汛情,有权优先对全县所有水利工程和河道行使调度。 (五)抢险队伍调派:

1、驻苍部队、预备役部队参加抗洪抢险一律由县防汛指挥部和县人武部统一指挥;

2、各乡镇、各部门要求县抗洪抢险队伍支援时,必须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险情和抢险方案,经县防汛指挥部会同县人武部研究同意后,下达调派抗洪抢险队伍命令;

3、凡进入危险地点、接触有毒物体、易爆物体抢险的,事先必须向县防汛指挥部、县人武部报告险情和详细的抢险措施,在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明知抢险无明显效果又非常危险的地点,一般不派部队进入抢险,但需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4、发生重大险情,由县防汛指挥部和县人武部向上级请示部队支援抗洪抢险,抢险任务由县防汛指挥部下达,县人武部派员随队负责联络;

5、抢险部队支援地方抢险,当地政府要落实得力的抢险救灾向导,提供抢险必要的设备、物资和工具,同时负责后勤保障。

(六)抢险物资调运:

1、县级物资调用由县防汛指挥部统一安排;

2、发生重大汛情时,县防汛指挥部有权在全县征用防汛物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3、各乡镇要求调用县级物资的,提出书面申请,经县防汛指挥部决定后下达调运任务;

4、抢险物资款原则上实行谁需要谁负责。 (七)通讯保障:

由县电信、邮政部门承担防汛通讯保障。当发生防汛通讯中断时,县电信部门及时组织抢修,并为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提供应急机动通讯设施。

(八)车船调用:

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由县交通部门负责落实。 (九)人员物资撤离:

1、各乡镇、各部门要按防洪预案组织转移受灾地段人员和物资;

2、对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处理。

(十)新闻采访:

1、报道汛情、灾情必须真实,不得随意夸张;天气预报、洪(潮)水预报、汛情公告必须按县防汛指挥部、气象、海洋和水文部门提供的材料公布,不得随意修改;

2、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的报道,需经宣传报道组审查后才能发布;

3、电视台在灾后应抓紧编辑洪灾录像专辑,上报县防汛指挥部。

四、组织分工

特殊重大汛情时,由县委、县政府决定召集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决策指挥组、专家调度组、纪检督查组、抗洪抢险组、综合统计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和赈灾救灾组。各组按职责分工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组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如下:

(一)决策指挥组:由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领导和县防汛指挥部指挥组成。牵头单位为县委办、县府办。主要职责:

1、发布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

2、决定重大险情的抢险方案;

3、决定调用抢险队伍;

4、负责请示市政府、市分军区调派物资、部队支援抢险;

5、决定抗洪抢险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专家调度组:由县水利局、县防汛办、县气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文站的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牵头单位为水利局。主要职责:

1、负责汛情、灾情、工作的汇总;

2、负责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

3、负责水利工程防洪调度;

4、根据灾情、险情提出防御对策措施。

(三)纪检督查组:由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县纪委(县监察局)。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抗洪救灾命令和决定,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及时到岗,全力做好抗洪抢险等工作;

2、监督检查抗洪救灾资金、物资调拨到位情况;

3、查处抗洪抢险救灾中渎职行为和违纪案件。 (四)抗洪抢险组:由县人武部、县委办、县府办、武警部队、县公安局、县供电局、县交通局、县电信司、县邮政局、县卫生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等职能部门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县委办、县府办。主要职责:

1、负责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

2、负责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调集;

3、负责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

4、负责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和重要防汛部门的供电、通讯保障;

5、负责抢险、遇险伤病人员的救治;

6、负责易燃和有毒等化学物品的处理;

7、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工程。

(五)综合统计组:由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防汛办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县水利局。主要职责:

1、掌握抗洪救灾动态,综合汇总情况,编写抗洪救灾简报;

2、负责向市委、市政府、省、市防汛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汇报汛情、灾情、抢险救灾工作;

3、负责各地灾情的收集、核查、汇总。 (六)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电视台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主要职责:

1、及时落实县委、县政府抗洪救灾命令、决定及台风信息、汛情公报等的播报任务;

2、及时报道各级党委、政府、防汛指挥部组织抗洪抢险活动情况和广大军民在抗洪抢险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

3、准确报道灾害情况;

4、编辑洪灾和抗洪录像专辑。

(七)后勤保障组: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防汛办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负责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安排;

2、负责来苍慰问的上级领导和兄弟市县领导的生活安排;

3、负责上级派遣来苍支援抗洪抢险部队的生活安排。 (八)赈灾救灾组:由县委办、县府办、县发展计划局、县经济贸局、县委农办、县财政局、县电信局、县供电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苍南县财保公司、县农行等有关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县委办、县府办。主要职责:

1、救济灾民生活;

2、帮助指导恢复工农业生产;

3、组织灾区防疫工作;

4、对投保人组织理赔;

5、汇总、整理各地灾情,负责向上级请求赈灾救灾;

6、组织发动赈灾活动,接收救灾资金、物资,制订救灾调拨计划,并及时发放。

五、领导分工

1、县委书记余梅生,县委副书记、县长章方璋直接领导指挥全县防汛指挥工作,县委副书记苏庆明、副县长吴宏宇具体负责县防汛指挥部工作。

2、张洪国、杨成秋、张传君负责灵溪片等乡镇。

3、张建树、陈思炎、王宗泽、戎小平负责马站片等乡镇。

4、陈 浩、梁世盛、高亚男负责龙港(宜山)片等乡镇。

5、姜迪清、陈德宝、邱华萍负责钱库片等乡镇。

6、林秀政、陈孝沈负责矾山片等乡镇。

7、林晓峰、冯兴钱负责金乡片等乡镇。

8、陈朴忠、戴嘉宝、黄曙峰负责赤溪片等乡镇。

9、郑宏国、陆福友、蓝德超、李立民负责桥墩片等乡镇。

六、成员单位职责

1、县气象局:负责监视天气、海洋情况,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提供台风、风暴潮、暴雨等信息和预报;对可能登陆我县的台风要加密发布预报段次;重大汛情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派驻联系员。

2、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监视地质灾害有关信息和预报;对地质灾害点落实防范措施,编制完善防御地质灾害预案;重大汛情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派驻联系员。

3、县水利局:负责提供水情信息和预报;负责水利工程调度工作;提出抗洪抢险方案,制订水毁工程抢修计划,当好防汛工作参谋。

4、县人武部:协调当地驻军参加抗洪抢险,搞好军民联防,组织以预备役部队和民兵为主的抢险救灾队伍,执行抢险救灾任务;在重大汛情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派驻联系员。

5、县经贸局:负责商店、工厂、仓库防洪抢险救灾和组织救灾物资、食品的调运供应工作,及时抢修生产设备,及早恢复生产。

6、县教育局:负责学校、幼儿园的师生人身安全,特殊情况下采取停课措施。

7、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负责发生重大灾情时负责对外宣传工作,及时播报防汛命令、汛情公报和灾害性天气信息,报道抗洪抢险救灾先进事迹。

8、县公安局:负责灾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和处理破坏防汛设施案件;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紧急防汛期,实施水陆交通管制。

9、县供电局:负责保障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等防汛重要部门及重要水利工程设施的正常用电,调度抗灾电力,抢修灾损电力设施。

10、县交通局:负责抢险车辆的组织和抢修水毁公路、桥梁工作。

11、县电信局、县邮政局:确保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的命令及汛情、险情、灾情通讯通畅。

12、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海上船只防台避风工作,保护水上船只和码头安全;负责渔船和沿海水产养殖防台避风工作。必要时协助有关部门实施水上交通管制。

13、县发展计划局(粮食局):负责救灾粮的发放和调运粮种工作。

14、县卫生局:负责灾区的治病、防疫及伤病员抢救工作,预防灾后疾病流行。

15、县民政局:负责灾区社会救济,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使用;争取上级救灾款;随时掌握灾情,及时上报县防汛指挥部。

16、县农业局:负责农业抗灾、生产自救及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17、县林业局:负责提出林区抗灾、补救措施及灾后树木清理现场工作。

18、县财政局:及时下拔防汛抗灾经费并监督使用。

19、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做好在建工程和建筑工地的人员、重要物资安全度汛;负责城镇煤气、给水、排水及道路的畅通;负责城镇户外广告牌和行道树等安全措施。

20、县房管局:加强城乡居民危房监测,做好房屋安全度汛检查。

21、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防洪工作;做好抗洪抢险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22、县环保局:负责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防洪避险处置工作。

23、县财保公司:负责承保单位的防灾检查,并督促防灾工作的落实,减少受灾损失;及时组织人员到灾区现场查勘定损,做好理赔工作。

24、县农业银行:负责救灾贷款的筹集和发放工作。 各乡镇、县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有关规定,制定修编本单位《防洪预案》,并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

附:

1、苍南县各乡镇防汛责任人一览表。

2、苍南县重要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一览表。

3、苍南县地质灾害点责任人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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