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由袁安成、边同义、伍喜来等 五名 成员发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本社于2011年07月01日召开设立大会,所作出决议经全体发起人表决一致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设立凤县山源乌鸡生态养殖 专业合作社。
2.同意通过本专业合作社章程(由全体设立人签名或盖章)。
3.同意本专业合作社住为:凤县红花铺镇红花铺街。
4.同意本合作社业务范围为:主营:乌鸡养殖、乌鸡蛋加工,兼营农、林、牧、渔等副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储存,中药材购销,开展信息服务、技能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服务。
5.同意本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为:壹佰万元。(成员具体出资情况见出资清单)
6.同意选举袁安成为理事长(法定代表人);选举张国良、邹俊华为理事;选举伍喜来、边同义为监事;
7.同意袁安成、边同义、伍喜来等五人成为本合作社的成员。(具体名单见成员名册)
8.非货币出资,同意养殖场场地租赁面积为80亩,评估作价20万元人民币,用地期限10年。
9.同意指定(委托)边同义为全体成员指定代表(共同委托代理人)到工商部门办理合作社设立登记手续。
全体设立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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