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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毕业设计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3-02 07:39:5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201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扎实做好2014届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工作,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对201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设计做出以下规定:

一、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是大学教育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计划的必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检验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实际工作能力和提高综合素质的有效手段。通过毕业实习,学生将课堂上所学的专业理论与实习单位的工作实践相结合,同时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理论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案与建议,培养、提高学生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实习过程中,学生应深入企业,虚心向一切内行学习,敬业爱岗,形成实事求是、脚踏实地、敢于开拓、勇于创新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指导教师的统一安排,认真完成实习单位交给的各项任务。

1、毕业实习的要求:

①要认真学习、理解毕业实习指导书对学生的要求,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

②实习生每天应认真记录毕业实习工作日记(实习内容、收获和体会以及发现的问题)。要求文字简练,避免草率从事。

③实习结束后撰写一份不少于2000字的毕业实习报告和实习总结。 ④实习过程中,学生必须以实习单位管理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严格遵守所在单位和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统一住宿,不得独自外出。 ⑤实行实习小组长负责制度,由小组长负责本组同学的组织与管理,协助指导老师工作。实习小组长要及时向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熊老师汇报工作情况。

2、实习期间的纪律要求

①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同学,需在2014年1月15日前向院辅导员熊老师提交2014届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单独毕业实习申请表,实习单位接收函(接收函需附实习单位联系电话[座机]、实习单位详细地址及实习单位联系人即实习单位指派的指导老师),缺一不可。实习结束后,需上交实习单位实习鉴定表(密封加盖公章)。

②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同学在实习期间,学校的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即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可采用打电话或亲赴实习单位现场检查,指导学生的实习。要求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至少指导、检查学生毕业实习2次以上。指导教师若发现学生不到位,未按要求实习的,或擅自离岗,擅自调换实习单位的,应如实记录,并督促学生改正,否则,视情节予以处理。

③学生实习单位选定后,一般不允许私自调换实习单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单位的,需向指导教师报告,经院毕业实习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

④在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的纪律要求与规章制度。 ⑤每个实习小组的同学须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每周电话联系一次,重要事件随时汇报),指导教师不定期地对实习情况进行检查。

⑥实习学生代表武汉轻工大学电气学院的形象,对于有损集体荣誉和形象的行为或事件,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学生处分。

⑦实习期间注意安全,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禁止参与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⑧对违反学校纪律与实习基地规章制度的同学,视其情节给予处理,严重者停止毕业实习,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3、毕业实习时间

2013年12月15日至2014年1月17日或2014年2月17日至3月17日。

校内实习的学生务必在2014年2月17日返校报到,由院安排实习;校外实习的学生务必在2014年3月18日返校,参加3月20日至21日的

毕业实习答辩。

4、毕业实习成绩评定

毕业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鉴定、教师了解的实习期间表现、实习总结报告及实习日记等几部分综合评定而成,对于实习期间表现突出的同学院里将给予嘉奖。具体措施如下:

①达到毕业实习管理规定的基本要求者,实习成绩方可记及格。②较好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成绩可记良好。

③圆满完成实习任务,受到用人单位表彰,有突出成绩,为武汉轻工大学争得荣誉的学生实习成绩记为优秀,并给予表彰鼓励。

④实习不及格认定:

A、毕业实习时间至少要达到2周以上,实习时间不满50%的,视毕业实习不合格;

B、擅自更换实习单位,未获指导教师批准的;

C、有违法乱纪行为者;

D、实习期间有严重失误,影响到实习单位声誉者;

E、毕业实习内容,按实习大纲的规定进行,实习内容背离大纲的,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发现后应要求学生立即改正;未按实习大纲要求实习的,毕业实习为不合格。学生补做实习并合格后,才能进入毕业论文阶段。

二、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是完成教学计划达到本科生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毕业生应按照学校教学管理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针对有关具体问题明确以下规定:

1、指导教师负责选题、立题和拟定对毕业学生的培养要求,明确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的一般步骤并推荐有关参考资料。

2、指导教师要严格耐心地对学生进行指导,每周指导时间不少于10学时。应认真掌握、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

3、毕业设计(论文)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学生有事必须向指导教师请假;需请假三天以上的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及院长(副院长)批准并学院党总支备案后方可生效。请假期间要告知其通讯方

式,返校后要及时销假。

5、学生在试用单位实习并需要在试用单位实习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及开题报告,经学校指导教师及院长(副院长)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校外的毕业实习设计。指导教师应在设计水平、论文质量等方面严格把关;学生必须在2014年5月28日前返校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准备,并提交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单位填写的毕业设计情况登记表。要求在试用单位实习并需要在试用单位实习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毕业生必须有与试用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方可进行,否则在试用单位所做的毕业设计(论文)视为无效。

6、欠缴学费的学生必须交清学费,方能参加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

三、毕业设计期间请假的规定

根据学校对毕业设计的要求和有关规定,有如下几点说明:

1、在毕业设计期间一般不准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时,须按规定办理手续,即本人书写请假条,报指导教师及辅导员同意批准,学院党总支备案。办理了请假的学生需及时销假,否则后果自负。原则上毕业学生在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期间只能请假一次。

2、请假时间在三天以内的由辅导员熊老师、指导教师签字同意,院长(副院长)批准,交辅导员熊老师备案。

3、请假时间三天以上且一周以内的由指导老师、辅导员熊老师签字,院长(副院长)及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批准,交辅导员熊老师备案。

4、请假时间超过一周以上的由指导老师、辅导员熊老师签字,院长(副院长)及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签字同意,学校主管院长批准,交辅导员熊老师备案。(注:此种情况严格控制)。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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