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和决策行为,使总经理办公会的决策制度化、科学化,建立高效、有序的工作秩序,根据公司章程,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对董事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范围:
(一)研究决定公司经营管理日常事务;
(二)组织实施股东决议、董事会决议;
(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提请董事会审批;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提请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公司高中级管理人员,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报董事会审批;
(八)拟订除公司董事、高管外员工的聘用、薪酬、考核、奖惩与辞退方案;
(九)研究需向区政府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 1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由各部门填写《上会议题申报表》,报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向综合管理部申报,并将经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的《上会议题申报表》及相关汇报及佐证材料一并交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整理后提呈总经理确定会议议程方案。原则上没有文字材料的议题内容不予安排上会,没有列入会议方案的议题不在会上研究。未按申报程序审批或资料不全的,综合管理部有权要求退回修改完善。
第十条
会议议题经总经理确定后,一般不再追加,迟报、缓报议题原则上列入下次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审议范围,对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工作确需上会的,由分管领导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安排上会。
第十一条
综合管理部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前1日通知全体与会人员,并告知会议的议题、议程。
第十二条
每项议题由分管领导或由部门负责人汇报,要阐明议题的主要内容和主导意见。各位参会人员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参与议题的讨论,就议题发表明确的意见,总经理在充分听取意见后表明自己的意见,作出最后决定。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的问题和决定的事项,未经会议批准传达或公布的,与会人员不得向外泄露。
第五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通报或议定事项,由综合管理部秘书负责拟草会议纪要,报综合管理部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发。
会议纪要应载明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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