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补充细则
为了做好我院本科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规范学生发展素质分的统计工作,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补充细则如下:
二、社会实践与服务
社会实践(报告):优秀奖按照相应级别三等奖减半加分
三、社会工作
校、院学生会年度工作先进个人加5分,优秀干事加3分;考核合格的干部(部长、副部长等)加3分,考核合格的干事加1分;日常活动各类先进工作者加0.3分,上限为1.5分。
校、院社团联合会年度优秀干事加1分。
四、文体特长类:
文艺赛事:单项奖按照相应级别三等奖减半加分;
体育赛事:校级集体项目,分获
一、
二、三等奖的集体各成员分获4分、2分、1分;
文化知识竞赛等其他赛事:校级优秀奖按照院级一等奖加分,院级优秀奖按照院级三等奖减半加分; 特殊加分:
项目6: 第4条添加网络媒体降级加分
《山东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补充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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