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规章制度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
一、总则
1、为了明确和规范公司执行规章制度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执章委)的工作职责,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利实施,实现夯实管理基础,建设良好的营运管理体系的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工作规则。
2、公司执章委是公司规章制度贯彻实施的督查机构,行人使以下工作职责:
1)组织落实规章制度执行导入期的宣传培训工作;
2)定期组织执行规章制度的例行检查活动;
3)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理动议,并督促相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
4)收集整理各部门(单位)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反馈意见,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3、各子公司可根据本规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相应的工作规则。
二、实施规章制度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从严管理的原则。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各级组织都必须维护规章制度的尊严。制度前面人人平等。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个人和组织,必须依照规章制度严肃处理,不得姑息迁就。
2、坚持实事求事的原则。处量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以依据,准确地认定错误行为性质,区别不同情况,依照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个人和组织作出恰当的处理。
3、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的处理,必须经执章委集体讨论决定。
4、坚持处理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处理违反规章制度的个人和组织,要实行处理与教育相结合,得在教育。
5、坚持不断完善原则。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规章制度修订和废止建议,注重加强规章制度体系建设。
三、监督检查的一般程序
1、对于涉及到全局或重要的规章制度贯彻时,执章委应做好规章制度导入期的宣传培训工作,保证规章制度的顺利实施,提高实施效果。
2、定期进行规章制度检查是执章委工作的主体形式。在定期检查辅以日常管理的过程中,收集、整理各部门(单位)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反馈的意见,并在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规章制度制定、修订和废止动议,交由相关部门办理。
3、纠正和处理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主要是指:
1)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致使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的;
2)泄露公司机密或谎报实情,严重扰乱公司正常运行管理秩序的;
3)滥用权力,故意抵制或鼓动他人抵制执行规章制度的;
4)因违反规章制度受到三次以上教育,屡教屡犯的;
5)触犯国这或地方法律、法规的;
4、执章委对上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个人、部门单位,有权视期情况提出处量动议,并督促相关
部门作出处理决定。
5、提出处理动议包括在:
1)罚款;
2)警告;
3)严重警告;
4)行政记大过;
5)留厂察看;
6)开除;
7)撤销职务或行政降纸;
8)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