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科目
1、目的:规范预算口径,保证预算作业顺利开展。
2、适用范围:全公司所有预算单位。
3、定义:
3.1、职能部门包括人力行政部、财务部、生管课、品管部、采购部、总经理办公室。 3.
2、制造相关部门包括制造部门、资材部、设备动力课。
4、权责:所有预算单位必须严格按此口径填报预算。
5、要求:
“管理费用”明细定义 5.
1、5.1.1、工资:人力行政部、财务部、采购部、生管课、总经理办公室员工的工资支出(总务部司机、医务室人员除外)。 5.1.
2、福利费:员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支出,运动会、中秋节、尾牙等活动支出,职工工伤就诊、工伤补贴、工伤鉴定支出,通勤车租金支出,干部就餐支出,职能部门员工厂服支出,医务室职员的工资、福利及其经费支出,其他福利支出等。
5.1.3、奖金准备金:按工资12.5%计提
5.1.4、社保费: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支出(厦门户口按
元/人.月计提、非厦门户口按
元/人.月计提)。 5.1.5、工会经费:按公司全体职工工资总额2%提取并拨付给工会的经费(按工会开据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所列的金额)。 5.1.
6、办公费:各职能管理部门耗用的办公用品(笔、墨、纸、文件夹、订书机、计算器等),饮用水,卫生用纸,复印费,公章费,外购报表、发票、合同、凭证,500元以下的办公家具用具及其耗材(如办公桌、锁、管理看板)、电话机、饮水机,考勤卡,非书刊资料费、印刷品,桌牌,卫生间办公室清洁用品,电脑耗材及配件,电脑设备维修费等与办公相关的一切直接费用。
5.1.7、差旅费:因公到外地出差(招聘、培训、与会除外)发生的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补贴、签证费等费用。
5.1.8、市内交通费:因公到市内发生的市内巴士费,的士费,公共汽车费等。 5.1.
9、汽车费用:职能部门因使用公司车辆发生的停车费、洗车费、过路过桥费、车辆通行费、耗油费以及应分摊的车辆维修费、运输管理费、车辆牌照费、养路费、年检费、车辆配件及其他车用耗材、司机和车队队长工资等与汽车相关的费用,机动车辆保险不在“保险费”科目下反映。
5.1.10、水费:职能部门(非生产用)发生的水费支出。 5.1.
11、电费:职能部门(非生产用)发生的电费支出。
5.1.
12、折旧费:管理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办公等非生产设备计提的折旧。 5.1.
13、租金:职能部门使用的办公楼租金支出。
5.1.
14、电话费:公司集团电话费,固定电话费及手机费,允许报销的私人话费。 5.1.
15、邮电费:邮寄费、快递费、邮电手续费、网络宽带费、网络域名费、网络企业邮局续费、对讲机频道占用费及其他与邮政、电信、网络有关的费用。 5.1.
16、保险费:以企业财产、员工身体、产品质量、信誉为标的投保所发生的保费支出,具体包括,一般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产品质量保险等。
5.1.
17、会务费:参加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教、科、文、卫、体育等组织举办的支付给主办单位的费用以及公司举办的在筹备、召开、闭幕过程中发生的餐费、饮料费、资料费、交通费、场地费等支出。
5.1.
18、培训费:讲师授课费、教官军训费、管理人员外出学习受训费、外请培训师开支、其他具有培训性质的费用。 。 5.1.
19、咨询费:信息咨询费,业务咨询费,顾问费(如顾问交通费、顾问的工资)5.1.20、招待费:接待客人用饮料、礼品、就餐及其他与招待客人有关的费用。 5.1.
21、宣传费:在通过公司内外媒体报道公司新闻信息、宣传公司企业文化、树立企业形象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支出,内部发行报刊支出,以及发放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宣传画等支出。 5.1.
22、招聘费:人力资源部在人员招聘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人才市场摊位费,招聘人员交通费、餐费,招聘广告费、宣传费,海报费,给予面试人员承诺的费用(如面试交通费等),外地招聘差旅费,其他与人员招聘有关的费用。
5.1.
23、装修费:公司房屋装修、改建、扩建、拆建等不足于增加固定资产原值或不应列入长期待摊费用的开支,办公室安装的照明、通风设备,室内置花,地毯、窗帘、挂钟等布置,总务部修缮组厂房维修方面修缮耗材,其他属装修范围内的开支。
5.1.
24、书报费:公司图书室书籍、杂志、报刊报纸。
5.1.
25、税金: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等。
5.1.
26、无形资产摊销: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软件等无形资产的摊销。 5.1.
27、长期资产摊销:当月长期待摊费用应摊销金额。
5.1.
28、试检费:包括仪器仪表的送检费,原材料、半成品试验、检验、化学成份分析费,各种计量工具的检定费等。产品整机认证费不在此科目内反映(比如:“GS”认证,“ISTA”认证,“CE”认证,“无毒测试”)。
5.1.
29、其他:查帐、验资、资产评估费,合同公证费,物业管理费,拜拜费,人事代理费,税务代理费,诉讼费、离职赔偿金、环保排污费、厂区绿化费、劳保用品费、金牌服务费、ISO质量体系证费及其他不属于以上管理费用的费用。 5.2、“制造费用”各明细定义:
5.2.1、工资、福利:包括下列职工发生的工资及福利:制造部门课长及课长以下的管理干部、管理职员、技术职员以及其他生产辅助人员,资材部课长及课长以下的管理干部、仓管员、物料员、搬运工,设备动力课课长及课长以下的管理干部、管理职员、技术职员等。
5.2.2、奖金准备金:按工资12.5%计提。
5.2.3、办公费:制造部、资材部、设备动课耗用的办公用品(笔、墨、纸、文件夹、订书机、计算器等),饮用水,卫生用纸,复印费,公章费,500元以下的办公家具用具及其耗材(如办公桌锁)、电话机、饮水机,考勤卡,非书刊资料费、印刷品,桌牌,卫生间、办公室清洁用品,电脑耗材及配件,电脑设备维修费等与办公相关的一切直接费用。
5.2.4、物料消耗:生产耗用的辅助性材料(常耗品)、劳保用品、化工用料、前处理用液
5.2.4.1、辅助性用料:生产部门耗用的不构成产品实体的消耗性物料等。 5.2.4.
2、劳保用品:指基本生产车间所发生的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如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安全装置、卫生设备、口罩、雨具、通风设备、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工作手套、工作围裙、工作袖套、平光眼镜、护目罩等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夏季清凉饮料、饮用水等费用。 防锈油、汽柴油、液化气等,
5.2.5、低值易耗品:生产用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工量具、设备配件费用。工具有:加工工具、测量工具、运输工具、包装防护工具如物料框。
5.2.6、模夹具费用:生产用的模具、夹具,检具的当月应分摊费用,包括自制、外购模夹具检具、模夹具维修费用。
5.2.7、水费:当月制造部门耗用的水费,包括生产、办公耗用。 5.2.
8、电费:当月制造部门耗用的电费,包括生产、办公耗用。
5.2.9、维修费:生产设备维修费用及日常设备保养费用,包括维修用料、维修用工、外修费用。
5.2.10、厂房租金:当月生产和仓储用厂房的租金支出。
5.2.
11、长期费用摊销:属于制造费用范畴的、应由当月承担的、需分期摊销的费用。如厂房装修费用摊销等。
5.2.
12、折旧费:生产用固定资产、融资租用固定资产、经营租出固定资产、自建厂房的折旧。
5.2.
13、材料相关费用:当月发生的材料运输费用,提货费,进口材料的进口杂费以及其他与购买材料相关的零星费用。
5.2.
14、其它:行车、叉车、电梯职业安全检测费,压力容器检测费等其他属于制造费用范畴的,无法归入上述费用的制造费用。
“研发费用”明细定义: 5.3、5.3.
1、工资:研发中心、生技中心IE课、生技中心工装部设计课的工资支出(不包括工装课为生产部门加工模夹具发生的工资)。
5.3.2、福利费:工作服、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厦门户口按
元/人.月、非厦门户口按
元计提)等支出。
5.3.3、奖金准备金:按工资的12.5%计提
5.3.5、社保费:公司为员工支付“三金”支出(厦门户口按
元/人.月计提、非厦门户口按
元/人.月计提)。
5.2.4.3、化学用品:油漆、自动喷漆、油墨、皂化油、润滑油、酒精、香蕉水、
,饮用水,卫5.3.6、办公费:办公用品(笔、墨、纸、文件夹、订书机、计算器等)生用纸,传真复印费,公章费,合同、(如500元以下的办公家具用具及其耗材办公桌锁)、电话机、饮水机,考勤卡,非书刊资料费、印刷品,桌牌,卫生间办公室清 洁用品,电脑耗材及配件,电脑设备维修费等与办公相关的一切直接费用
5.3.7、差旅费:因公到外地出差发生的费用,包括车费、补贴、签证费等。 5.3.
8、市内交通费:因公到市内发生的市内巴士费,的士费,公共汽车费。 5.3.9、汽车费用:因使用公司车辆分摊的费用。
5.3.10、电话费:公司电话及手机费,公司允许报销的私人话费。 5.3.
11、水
费:办公用水。 5.3.
12、电
费:办公用电。
5.3.
13、培训费:参加非公司内部举办的培训发生的支出。 5.3.
14、资料费:购卖各类工具书、期刊、报纸发生的支出。 5.3.
15、样品费:为打样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及制造费用。
5.3.
16、招待费:接待客人用饮料、礼品、客人就餐及其他与招待客人有关的费用。 5.3.
17、专利费:申请专利发生的支出。 5.3.
18、认证费:办理各项认证发生的支出。
5.3.
19、试检费:包括工艺试验费,原材料、半成品试验、检验费等。 5.3.20、试生产费用:
5.3.
21、折旧费:研发设备折旧,办公楼、样品车间生产设备折旧 5.3.
22、房租:研发机构外租办公场所租金。
5.3.
23、其他:属于研发费用范畴的,无法归入上述费用的费用。 “销售费用”明细定义: 5.4、5.4.
1、工资:国际业务部、中国业务部发生的工资支出。 5.4.2、奖金准备金:按工资的12.5%计提
,饮用水,卫5.4.4、办公费:办公用品(笔、墨、纸、文件夹、订书机、计算器等)生用纸,传真复印费,公章费,合同、(如500元以下的办公家具用具及其耗材办公桌锁)、电话机、饮水机,考勤卡,非书刊资料费、印刷品,桌牌,卫生间办公室清洁用品,电脑耗材及配件,电脑设备维修费等与办公相关的一切直接费用。
5.4.5、差旅费:因公到外地出差(招聘、培训、与会除外)发生的费用。 5.4.
6、市内交通费:因公外出发生的市内巴士费,的士费,公共汽车费。 5.4.7、汽车费用:因使用公司车辆分摊的费用。
5.4.8、广告费:为促销公司产品,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在一定媒体上传插,已实际支付并取得相应发票(专用发票)的费用。
5.4.9、展览费:参加各类展览会发生费用。
5.4.10、电话费:公司电话及手机费,公司允许报销的私人话费。
5.4.
11、报关费:进出口杂费支出,具体包括进口柜卫生费、拖车费、检验费、申办手册费、单证费、港杂费、ORC、报关费、码头费、产地证费等。
5.4.
12、邮电费:邮寄费、快递费、邮电手续费及其他与邮政、电信有关的费用。 5.4.
13、运费装卸费: 因销售产品发生的运输费用。
5.4.
14、办事处费用:办事处发生的工资、房租、水电、差旅等支出。
5.4.
15、招待费:接待客人用饮料、礼品、客人就餐及其他与招待客人有关的费用。 5.4.
16、佣金:按佣金协议付给支付客户的佣金
5.4.
17、宣传费:为促销,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对外发放宣传品,业务宣传资料等。 5.4.
18、安装费:健身器材的安装调试费用,包括安装基础材料费、人工、因安装发生的差旅费等。
5.4.
19、保险费: 5.4.
19、售后服务费:
5.4.
19、其他:属于销售费用范畴的,无法归入上述费用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