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敬老院行风评议标准
一、建立并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把行风建设纳入乡镇敬老院总体目标管理。
二、认真贯彻执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坚持办院宗旨,完成地方政府安排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接纳任务。
三、建立健全配套的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分工明确,服务周到,措施得力,全年无较大责任事故。
四、实行民主管理,定期公布账目,捐赠款物按规定登记入账,管理使用得当、公开。
五、不断改善和提高院民居住和生活条件,环境整洁、卫生,院民患病能及时得到治疗。
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院民的晚年生活。
七、工作人员作风优良,廉洁守纪,无索贿、受贿和贪污挪用公款现象。
八、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认真处理,整改措施得力。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行风评议标准
一、建立并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把行风建设纳入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总体目标管理。
二、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为老年人提供膳食、护理、康复、心理等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办院宗旨,完成当地政府安排的“三无”对象接纳任务。
四、建立老人档案,包括:入院协议书、申请书、健康检查资料、身份有效证件复印件、老人照片和联系人等。
五、院容院貌整洁、美观,秩序井然。居住环境舒适,功能齐全。
六、工作人员作风优良,恪守职业道德,服务规范、文明,佩证上岗。廉洁守纪,无索贿、受贿现象。
七、分工明确,措施得力,全年无较大责任事故。
八、实行院务公开,民主管理。收费项目和标准张榜公布,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对捐赠款物按规定登记入册,使用得当、公开。
九、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认真处理,整改措施得力。
《乡镇敬老院行风评议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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