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监发〔2011〕41号
龙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龙山县安监局行风自评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安监站,局机关各股、室、队:
《龙山县安监局行风自评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龙山县安监局行风自评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为指针,按照国家及省、州、县反腐败工作会议要求,根据《的通知》(龙办 [2011]129号)文件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实事求是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开展好龙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自评活动,进一步加强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观念,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为我县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评议内容
(一)依法行政及依法办事情况
1、是否依法行政;
2、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是否规范;
3、执检、执收、执罚行为是否规范;
4、是否有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三乱”行为。
(二)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1、是否推行办事公开制度;
2、是否建立落实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
诺制等制度;
3、是否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追究制;
4、是否建立了投拆受理机构,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处理问题;
(三) 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情况
1、是否有不作为或乱作为、慢作为现象;
2、工作效率是否高;
3、服务态度是否端正,是否热心、诚心、耐心;
4、服务水平是否高;
(四)工作作风及行业自律情况
1、是否廉洁自律、艰苦奋斗;
2、是否虚报浮夸、搞形式主义;
3、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生冷硬顶现象;
4、是否搞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5、是否存在以权谋私、索拿卡要行为;
6、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三、评议标准
根据龙办发[2011]129号文件的总体要求,结合龙山县安监局制定的有关考核办法,切实开展好自评活动,确保评议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方法步骤
(一)召开局班子会议,研究成立龙山县安监局行风自评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自评工作机制。
(二)召开安监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20名有广
泛代表意义的评议监督员。
(三)请示上级相关部门召开评议会。
(四)向参评监督员发放邀请函,通知监督员按时参加评议会。
(五)组织召开评议会,对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进行解答。
(六)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五、评议时间
2011年10月27日
六、评议要求
行风自评活动开展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受评单位工作作风的改进,服务意识的提高,法治观念的增强。参评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受评单位进行全面的考察并作出公正的评价。受评单位应保持诚恳的态度,虚心接受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当场向监督员公布评议结果,对评议员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能当场作答的要当场作出答复,评议会后,要认真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行风自评会议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