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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02 22:51:4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0年闵行区财政局政风行风“迎评”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010年上海市财政系统政风行风“迎评”工作实施意见》(沪财监„2010‟7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提出2010年闵行区财政局政风行风“迎评”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是围绕世博举办,确保服务保障工作的完成。把确保上海世博会成功举办作为今年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任务,细化分工,落实责任。要全心投入世博服务保障工作,全力加强干部业务素质,全面提升财政工作水平,畅通受理世博涉财事项通道,严肃查处违反世博纪律规定行为,扎实、高效推进世博服务保障工作的完成。

二是深入开展“迎评”,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进展。按照市财政局2010年政风行风测评工作总体部署,认真做好我局各项“迎评”工作,确保各项测评内容满意度高,存在问题整改坚决、效果明显,社会评价良好,测评“总体评价”优良。

二、测评工作安排

今年财政部门继续被列入政风行风测评范围,与去年相比,今年工作有二个不同。一是接受测评方式与去年有所不同,所接受测评的时间将不间断地持续到年底;二是接受测评的方式与去年不同,去年通过单位提供服务对象名单,在名单范围内进行测评。今年无需提供服务对象名单,只需有测评意向的市民上网登录市纠风办专设的“纠风在线”网站即可进行网上测评,故测评范围将更广。同时市、区纠风办将组织特邀监督员进行实例调查,被特邀监督员提交的实例经调查核实的,将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测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接受实例调查

从今年5月起市、区纠风办,将分别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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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确保世博会成功举办,开展实例调查。调查对象主要是列入政风行风测评范围的部门和行业以及一些窗口单位。各监督员根据所联系的部门和行业的实际,以与世博工作关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特别是行政审批事项多、公权力大、服务面广的相关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实例调查。

(二)接受网上测评

1.测评内容

围绕确保世博会成功举办、“两高一少”、加强和改进服务等要求,主要请企事业单位和市民就办事效率、公开透明、收费规范、服务质量、清正廉洁等方面反映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测评内容为:

(1)办事效率不高(审批或办事程序不够简便;没有按规定时限办结事项;推诿拖拉,影响办事效率);

(2)公开透明不够(政策规定、程序、收费、罚款标准等公开不够;公开的内容更新不及时);

(3)收费(罚款)不规范(收费、罚款无法规依据;收费、罚款超标准;收费、罚款不出具规范票据);

(4)服务质量不高(不作为或乱作为;窗口交代事项不清楚,造成办事对象往返奔波;承诺或约定事项不兑现;态度粗暴冷漠);

(5)清正廉洁不够(要求安排或接受宴请、娱乐活动、旅游等;索要或收受钱物)。

2.测评方法

市纠风办把所有被测评部门和行业的测评表挂贴到上海市“纠风在线”网站上(各区县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各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网站与“纠风在线”网站相链接),从上海市“纠风在线”网站开通之日起,所有的企事业单位和市民都可上网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市纠风办实时掌握测评结果,根据实

际情况定期向各区县、部门和行业作阶段性测评情况反馈,年底进行年度测评数据汇总分析并予以公布。网上测评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评价部门、行业政风行风状况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迎评”工作实施步骤

(一)动员学习阶段(7月27日—8月10日)

1.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迎评”工作方案,同时召开2010年区财政局政风行风“迎评”工作动员会议,部署我局政风行风“迎评”工作。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思想动员工作,充分认识“迎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迎接市、区纠风办对我局的测评。

2.组织“迎评”学习讨论。要求全体干部包括窗口制度外用工人员,认真学习市局领导在“迎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2010年闵行区财政局政风行风“迎评”工作实施方案》;学习2010年财政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增强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在提高认识基础上,认真讨论、研究加强世博服务保障、提高办事效率、深化政务公开、防止发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办法和措施。

3.开展政风行风工作业务培训。通过召开主要领导和科室长会议等形式开展政风行风工作业务培训,贯彻落实全局纠风工作部署,明确政风行风“迎评”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要求、测评内容、测评方法等,增强全局干部对政风行风“迎评”工作的正确认识。

(二)自我评议阶段(8月11日—9月10日)

各部门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今年要重点加强对外办事“窗口”的自我评议和检查整改工作。

1.认真分析自查。领导班子认真分析研究本局政风行风建设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原因,加强和改进服务等要求,提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具体措施。

2.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办事“窗口”随访服务对象、问卷调查、走访行政相对人和纠风办、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等,加强与行政相对人和服务对象的交流,掌握和了解行政相对人和服务对象的需求,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3.开展自查自纠。在内部分析研究、对外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做到边评边改、即知即改。

(三)检查整改阶段(9月11日—11月30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部门要继续加强监督检查,注意发现并及时纠正损害行政相对人利益的苗子性、倾向性问题,推进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的落实。

1.组织明察暗访。组织特邀监察员走访 “窗口”,对财政干部在履行职责、政策宣传、办事效率、公正执法、服务质量、清正廉洁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加强外部监督,发挥特邀监察员的“啄木鸟”作用。

2.开展专项检查。针对行政相对人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组织人员开展政风行风专项检查,促进整改工作的落实,确保行政相对人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扎实开展整改。针对自查自评、特邀监察员明察暗访、市纠风办“网上测评”和“实例调查”中反映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不断提高行政相对人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

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政风行风建设的成绩和经验,查找不足,逐步建立和完善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和有效制约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把我局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

要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把“迎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部门要充分发挥责任主体作用,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履行监督责任。各部门要根据实施意见,制定本部门“迎评”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任务,有序、有力推进工作落实。要求于8月10日之前将部门实施方案报人教监科。

(二)加强“窗口”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切实加强对“窗口”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窗口”岗位责任制,加强对“窗口”人员的教育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增强服务功能,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环境。通过大力加强和规范“窗口”建设,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树立财政机关良好形象。

(三)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部门要以“迎评”工作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搭建财政部门与行政相对人和服务对象之间的沟通平台,扩大信息交流,主动宣传财政政策、办事程序、廉政规定等。让服务对象更多了解财政、支持财政工作。

(四)注重制度建设,强化执行力度

要重视和加强政风行风制度建设,发挥制度在防止不正之风中的治本作用,真正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靠制度保证政风行风建设的机制。要注重制度的执行力和有效性,全体干部要认真学习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对执行制度不力、不按制度办事的,坚决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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