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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3-03 11:08:1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镇中心学校教育教学实绩考核实施

细则(讨论稿)

一、工作履历考核(满分10分)

1、教龄分满分5分。其中工作五年以下的教职工得2.5分,工作五至十年的得3分,十至十五年的得3.5分,十五至二十年的得4分,二十至二十五年的得4.5分,二十五年以上的得5分。

2、履职分满分5分。取得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得4分,履职一年得0.1分,1分封顶。取得小学一级、二级、三级职称的得3分,履职一年得0.1分,1.5分封顶。

二、师德表现考核(满分8分)

教师的师德表现加分主要考核以下四方面内容,满分8分。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2分)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执教、廉洁从教。(2分)

3、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工、尊重学生和家长。(2分)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团结同事、关心同志、顾全大局、不闹无原则纠纷,圆满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2分)

教师在日常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形要作扣分处理,师德总分扣完为止。

1、在校内仪表不端庄或穿奇装异服、画浓妆,每次扣0.5分。

2、非特殊情况坐着讲课或在课堂内吸烟,每次扣1分。

3、不服从学校正常的工作安排,不参加学校安排的集体活动或公益活动,每次扣1分。

4、学生面前或在办公室内争吵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每次扣1分。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辱骂学生,每次扣4分。

6、工作日内参与赌博,办公室内玩电脑游戏,打牌下棋等每次扣1分。

7、私自把学生赶出课堂或学校每次扣3分。

8、考试舞弊、泄密或阻止学困生参加考试每次扣3分。

9、无理取闹、扰乱教学秩序的每次扣2分。

三、教学常规考核(满分10分)

1、认真制订各项工作计划和撰写工作总结(1分)

每学期初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制定各种教学工作计划,期末做好各项工作总结,管理人员要认真制定自己分管的各项年级或学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无计划和总结各扣0.5分。

2、备课(2分)

(1)任课教师各种课型教案环节必须完整,要有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具与学具、板书设计、课后反思并保证一课一案。

(2)备课检查各校每月检查一次。按备课的质量分成A、B、C三个等级。A等得分2分,B等得分1.5分,C等得分1分。

3、上课(3分) 此项考核以各学校校长、主任开展的推门听课制度和学校开展的公开课为依据。针对每位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分成:优秀、良好、

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给予量分。优秀得分3分,良好得分2.5分,合格得分2分,不合格得分1分。

具体课堂教学要求标准如下:

(1)教学目标明确、恰当、能抓住重点、突出难点,知识落实扎实,目标达成度高。

(2)注重教法改革和学法指导,体现新课程理念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操作)能力。

(3)能恰当运用先进的教学模式和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效率高。

(4)普通话教学,教学时语言清晰、精练、准确、生动、教态自然大方,板书工整、精练、规范、有条理。

(5)能够准确把握教纲、考纲和教材,知识讲授正确,逻辑性强。

(6)注意培养学生的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7)教学结构完整、合理,自然渗透思想教育、“三生教育”。

4、作业(2分)

(1)按要求布置作业(1分)

各校教师布置作业时要根据学生实际布置阶梯型作业,确保学生巩固知识,拓展知识的有效性。不盲目的多布置作业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体现减负提质。长期布置作业超量者此项不得分。

(2)按要求批改作业(1分)

教师批改作业时要做到:批改及时,知识反馈及时,知识辅导及时,作业适量,全批全改且批改认真。不批改作业、批改作业不认真每次扣0.5分。

5、辅导(2分)

(1)教师有完整的培优补差计划、组织和安排,培优补差效果明显得1分。

(2)教师不加班加点加重学生负担,不乱收费得1分。

四、教育科研考核(8分)

1、积极参才加学校组织的教科研活动、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均有活动记录者得1分,缺一次活动扣0.5,最高扣分权限4分。

2、每学期任课教师听课不得少于10节,学校领导听课不少于20节,并且要有《听课记录》。按要求完成者得1分,听课差一节扣0.2分累计计算。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备课,且能根据备课中共同形成的观点、要求,落实于备课之中。0.5分

4、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各级组织的教师培训,成绩合格者得1分。继续教育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此项不得分。

5、积极参加在校内、镇内、县内、州内举行的各种教育教学竞赛活动,对获奖者给予一定的奖励。获校级奖项的得每次得0.5分,获镇级奖项的得每次得1分,获县级以上奖项的每次得1.5分,3分封顶。

6、对组织和参加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阶段性成果的教师给予

1.5分的加分奖励。

7当年内教学论文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的教师,每篇论文给予1分的加分奖励,3分封顶。

五、教学成绩考核(10分)

1、各校教师教学成绩的考核以县教育局组织的学期期末教学统测成绩为主要依据。评价主要由平均分、及格率、实考率三项分指标折算出来的综合名次作为统一的量化指标,主要考核2010学年下学期的成绩。

2、教学成绩考核分三项进行:教学综合名次奖、保持名次奖、成绩进步奖。

(1)教学综合名次奖:全镇排名1—5名的得6分,6—10名的得5分,11—15名的得4分,16—20名的得3分,其它名次得2分。

(2)在期末统测中保持上一学期综合名次或名次有所上升的得1分。名次有所下降的此项不得分。

(3)在期末统测中综合名次较上一学期有所上升的,上升1名得0.5分,3分封顶;下降1名扣0.5分,2分封顶(综合名次在一名、二名滑动的不作扣分)。一年级上学期的语文、数学、三年级的英语,始名次各根据各校情况自定。

3、上多个统测科目的教师计算教学成绩时取所有统测科目得分的平均分作为考核分值。

4、未上统测科目的教师考核教学成绩时,各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另立考核指标考核,但考核分值不易超过全校上统测科目教师的

平均分值。

5、幼儿园教师教学成绩的考核,各幼儿园根据学校实际另立考核指标考核,考核总分不超过10分。

六、创新与贡献(2分)

1、教师在教育方法上大胆创新出符合现代学生的教育新路子;在教法上大胆尝试科学的想法,使学生从中获利;在代表刊物上发表观点,在教育界产生积极影响;在手段上大胆革新,用现代技术设计出具有价值的课件、教具,大胆进行课改实验、课题研究出成果等给予一定的分值奖励。

2、教师做好人好事、为学校建设作出重大贡献、各类评比在社会上产生一定影响者;教育教学在镇、县形成一定的影响,且形成自己教育教学的风格,在镇、县内得到认可的;学生的好人好事、参加各类竞赛,在社会上产生一定影响的;所培养学生在镇或镇以上得奖为学校争光的;弱势学生有明显进步的;学生的学习观点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报刊上宣传的等给予一定的分值奖励。

3、该条块量分最高不超过2分。

七、个人教育教学实绩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

个人教育教学实绩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50%÷本校教职工考核总分×个人得分

镇中心学校 201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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