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KAB创业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俱乐部名称:全称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KAB创业俱乐部”。以下简称KAB俱乐部。
第二条 KAB俱乐部性质:本俱乐部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团委领导、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工处就业创业教育研究中心直接指导,并受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社团联合会日常业务考核监督的一个集学术性和实践性于一体的非赢利性学生自治社团。
第三条 KAB俱乐部宗旨:本着“激发创业热情,培育创新精神,普及创业知识,培训创业技能,培养创业人才”为宗旨,为我校大学生未来进入社会提供一个实践平台。
第四条 KAB俱乐部目标:帮助学生在实践中认识创业活动,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的职业规划能力和就业能力。为广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方面的知识,增强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培养企业家精神,推广创业理念,活跃创业氛围。
第五条 KAB俱乐部口号:以人为本、勇于创新、敢于创业、成人成材、服务同学。 第六条 本俱乐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纲领,一切活动应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守校纪校规,接受学校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 KAB俱乐部基本任务:积极配合学校、社联做好创业教育相关工作。充分利用各类资源,为同学们提供多角度、多方位创业技能培训,使俱乐部成为我校创业者的培训基地和实践平台。以俱乐部为依托,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方面的实践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KAB俱乐部共设以下几个部门:秘书部,组织策划部,外联部,宣传部。
第九条 本俱乐部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主席团,主席团由本俱乐部的会长、副会长、部长等组成。
第十条 本俱乐部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全面负责俱乐部的工作,代表本俱乐部参与活出席各种活动;
(二) 代表俱乐部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一条 本俱乐部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会长委托行使的权利;
(二) 参与本俱乐部重大活动,如会长外出,代理会长行使职权;
(三) 指导、监督分管部门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 各部门职责:
(一)秘书部:
1、日常文档处理,负责组织、起草、整理本俱乐部所需的各种资料、文件等;
2、会议考勤、会议记录及会议准备工作;
3、俱乐部日常事务处理,及执行不属于其它部门的任务;
4、负责本俱乐部各项活动预算审核、财务账册管理编制、及本俱乐部各项财产的管理、维护和各项活动的后勤服务等;
5、协助各部门的人事安排。
(二)组织策划部:
1、负责俱乐部在校内外各项活动的组织策划与开展,认真做好各项活动策划和总结;
2、协助负责学校就业创业教育研究中心组织策划工作;
3、干部与干事培训的策划。
(三)外联部:
1、联系校内外各种学生组织、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搭建学生与企业沟通的渠道;
2、邀请各界创业人士到校园给会员交流创业经验、举办讲座等;
3、收集国内外创新创业大赛信息,并负责与大赛组委会联系;
4、对外宣传,募集企业及各界人士赞助,为俱乐部活动筹集资金;
(四)宣传部:
1、以各种形式(报纸,网络,海报等形式)宣传俱乐部的工作、决策和各种活动;
2、在活动和会议之前和之后宣传报道其进展情况;
3、负责俱乐部大型活动的广告策划、制作。
第十三条 干部管理:
(一)干部设置 本俱乐部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各部门设有部长一名,是否设副部长及副部长人数视部门人数而定,干事人数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干部产生 干部任期不超过两年,每届任期结束前,由主席团酝酿推荐人选、讨论决定下届干部人选。
(三)干部罢免 干部不得擅自辞职,辞职时须出辞职申请,经主席团讨论同意后方可辞职;违纪者不得担任本俱乐部干部。
第三章会员
第十四条 本俱乐部实行注册会员制。
第十五条 凡承认本章程,提出申请并经指导老师或主席团审查通过即可注册为本俱乐部会员。
第十六条 注册会员权利:
(一)参加本俱乐部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教育和培训;
(二)在俱乐部内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享有参加俱乐部组织的的各项活动,并有自由发表见解的权利;
(四)享有对俱乐部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质疑的权利;
(五)监督本俱乐部的干部和工作人员,如有问题,可直接上诉至主席团或者指导教师,并要求给予明确答复。
第十七条 注册团员的义务:
(一)遵守校规以及俱乐部的章程,实践俱乐部的宗旨,执行俱乐部的决议;
(二)按时参加俱乐部召开的会议和各项活动,维护俱乐部的荣誉;
(三)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完成俱乐部交给的任务;
(四)发挥自己的专长,热心创业,热心帮助同学,服务创业教育,奉献社会等。
第十八条 KAB俱乐部实行入会和退会自由的原则。退会者一学年内不得再次入俱乐部。
第四章 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 会议制度:
(一) 全员大会:每学期不少于一次,统一商讨工作计划或其他重要事宜。
(二) 主席团会议:每两周一次,落实上级交待的工作任务,讨论俱乐部日常工作。
(三) 部门会议:各部部长负责本部门的会议,传达主席团的决议和工作任务,使工作情况具体开展。
(四) 临时会议:需紧急处理的事件,临时召集的会议。
(五) 会议要求:
1、所有会议的参加者必须准时,不得随意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主席团成员请假,其他方式视为无效。
2、所有会议决议须由指导老师同意、主席团成员半数通过方能生效。
3、所有会议必须做好会议记录,秘书处负责整理保存。
第二十条 管理制度:
(一) 所有在册的KAB俱乐部会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 KAB俱乐部实行聘用制,即通过应聘、面试、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需提交转正申请)。
(三) 部门内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开始有计划,中间有内容,结束有总结。
(四) 部门间相互沟通,相互帮助,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五) 会议、活动必须有考核、签到和记录。
(六) 中途退出者应提前向主席团递交申请书,在顺利交结工作后,经批准,方能退出。 第二十一条 工作制度:
(一)俱乐部内成员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不得推卸、拖拉工作。
(二)俱乐部内成员应保持通讯工具通畅,在接到通知后,须准时参加KAB俱乐部的会议、活动,任何人不得随意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主席团成员请假。
(三)俱乐部内成员应敢于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找出和纠正工作中的不足和错误。
(四)部长与成员双方应常保持联系和沟通,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五)工作上有重大失误,造成重大或恶劣影响者给予除名。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KAB创业俱乐部在学校就业创业教育研究中心指导下制定,修订本章程必须经主席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一切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本俱乐部。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KAB俱乐部批准之日起生效。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KAB创业俱乐部
201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