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音舞教研室关于 《钢琴与乐理基础》等四门课程
期末考试的改革方案
期末考试是对学期内学生对课程掌握情况的综合分析,是检验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对任课教师教学效果的评判标准之一,因此,严格把关期末考试和创新期末考试势在必行。
一、改革的意义
学生通过期末考试检测自己对专业知识学习和掌握情况,以便调整自己的学习方法,教师也可以通过对学生考核成绩和平时成绩进行对照和分析,检验学生对重点知识和难点知识以及专业技能的掌握情况,获得有效的反馈信息,以便在今后的教学中改进教学方法,以达到以考促教、以考促学的目的。
《钢琴与乐理基础》、《舞蹈基础》和《儿童歌曲编配》、《幼儿舞蹈及创编》课程分别是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四门课程都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的课程,在学前教育专业中主要培养学生钢琴弹唱的能力和幼儿园音乐活动的设计和组织的能力、舞蹈展示和幼儿舞蹈活动设计的能力,最终体现出来的是学生实际操作的能力。考试改革方案也是为了让学生面对更多的老师展示自己的技能,加强学生毕业后的应试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改革的内容
《钢琴与乐理基础》和《儿童歌曲编配》两门课程经过上学期的考核改革取得了一些成绩,也还存在考查过程不能得到监控,经过教研室教师讨论及改进,将《钢琴与乐理基础》、《舞蹈基础》和《儿童歌曲编配》、《幼儿舞蹈及创编》这四门课程考查方式和安排作如下调整:
1.统一考查方案(含曲目和评分标准);
2.年级统考,每门课程评分老师不得低于两人(取其平均成绩); 3.指导教师考前讲解考试注意事项;
4.除了《钢琴与乐理基础》针对学前教育专业第
2、
3、4学期实施外,其余科目全学期实施; 5.考试过程录像,并刻录光盘。
根据以上考试方案现期末考试安排并实施,详细安排见附表。
教育系音乐舞蹈教研室
201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