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学院国学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毕节学院国学协会是在校团委领导下,由广大国学爱好者组成的,经毕节学院社团联合会注册登记的,,具有以\"扬我国学,铸我国魂\"为宗旨的学生团体组织.本会以\"自强不息\"为会训,通过开设传统文化教程,邀请名师举办文化讲座一系列活动,提高会员道德修养和文化素养,加强我校学术氛围,繁荣校园文化。.
第一条:协会名称:毕节学院国学协会
第二条:协会宗旨: 扬我国学,铸我国魂
第三条:协会性质
毕节学院国学协会,经毕节学院院团委及毕节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注册,受毕节学院团总支直接领导,以传承华夏文明、兴复国学、繁荣校园文化生活的学术型为主协会。
第四条:挂靠单位:毕节学院经济管理系
第二章 :协会的活动范围
<一>协会内部专题辩论会、演讲大赛的原则上在每周末举办。(在学校考试期间可取消)
<二>定期播放国学范围之内的视频讲座。
<三>每月邀请我校资深教师为我协会会员做专题讲座。
<四>组织撰写国学评论文章并积极向《毕节学院报》以及社会刊物投稿。 <五>组织协会内外部参加社会上国学范围内各类比赛。
<六>定期举办大型国学学习交流活动。
<七>邀请外校名师来我院开办讲座
<八>同校内校外社团进行联谊
<九>组织联欢会、郊游等文娱俱乐活动
<十>积极参加毕节学院团委组织的有关活动
<十一>积极参加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
<十二>组织会员在社会上开展国学知识普及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一条:本会会员种类:个人会员为主
第二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拥护本会章程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有志从事国学研究或国学爱好者
热爱集体活动,乐于服务同学,愿为本协会效力者
第三条:会员入会成序
提交个人入会申请书
通过毕节学院国学协会组织的面试活动。
由协会颁发会员证
第四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会员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权
会员享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优惠权或免费权
会员享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和建议权
会员享有监督协会财务状况的权利
会员享有职务变迁和退会的自由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执行本会的决议.决定和各项规章制度
维护本会的荣誉和合法权益
完成协会年度下达的工作任务
按规定缴纳会费
向协会提供个人真实情况并备案
积极参加协会举办各种学术学习活动
团结协会会友,扩大协会影响
不以协会名义搞个人行为
第六条:会员退会条件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件.
会员如果一月以上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
大身体疾病,学校正常放假等)
会员一年都没有上台为会员做演讲、辩论专题活动。(除非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如重
第七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研究通过,将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管理
第一条:协会机构以及个干事职能与义务
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供给5名
<一>负责国学会每周每月活动和对重大事务的处理
<二>领导国学会工作,了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三>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四>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和学期末工作总结
<五>对各部工作配合,支持,监督
理事会成员任期:一年
理事会成员产生方式:有会长提名,由会员大会通过。
会长:<一>制定协会发展方针,把握协会发展方向。
<二>提名各部门部长,由理事会通过。
<三>对理事会负责。
会长产生方式:由第一届会长提名下任会长一名,理事会推荐两名,副会长一名由此四名候选人进行就职竞选。(为避免会长提名人为副会长,会长提名不得为副会长)
任期:一年,可连任。
副会长:<一>协助会长做好工作,会长因放假,生病等不可抗拒因素外,有副会长全权负责协会重大事物。
<二>重点把握各部的工作。
<三>对会长和理事会负责。
<四>会议.日志记录,资料整理汇集保管与上缴。
<五>后勤保障工作
任期:一年,可连任。
副会长产生方式:由会长提名两名,理事会通过选举产生。
各部部长副部长:其职能具体见下第五章会内各部组织
任期:一年,可连任。
第二条:协会制度
<一>国学会本着建立学习型组织,促进交流及合作精神,保证各项活动顺利开展以及对国学会全体会员负责的态度,特制定例会制度
<二>要求开会简短,效率高,每次会议由专门人员做好会议记录。
<三>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大会,可安排专题讲座或国学心得交流会。 <四>本协会会长或各部门部长须接受理事会及全体会员监督。
<五>协会不得开展纯商业性活动。
<六>全体会员须遵守协会章程。
第五章协会部门
第一条:会内各部组织之间团结互助,协调工作
第二条:根据具体活动成立各部
第三条:会内部门划分及其职能如下:
编辑部:组织向《毕节学院报》或其他社会刊物进行投稿。进行协会内外部征文大赛等事宜。 组织部:组织协会演讲、专家专题讲座、辩论大赛、国学知识普及活动等事宜,文娱活动与俱乐部联系合作。
财务部:
<一>负责会费管理及本会一切财务帐目
<二>全部财务预算.总结.监督
<三>每月将本会财务状况向全体会员公布一次。
<四>秉持公正、公开原则,凡有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部长对此负责,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警告处分、开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外联部:负责校内校外联谊,公关及寻求赞助
学术部:
<一> 配合理事会、会长制定协会内部在个阶段的国学研究重点、协会发展方向。 <二> 学术部下辖两组:学术组和书画组
学术组:负责策划本会活动计划并积极认真执行以及负责配合会长的各项工作。 书画组:负责宣传,技艺切磋 及书画习作。
网络部:负责国学会的网页.邮箱.博客的制作,更新与管理。
俱乐部:负责文娱俱乐
暂拟设置以上八部,如有需要再行调整
第六章会内财务
第一条:为了建立会员档案和会员卡及其他活动的正常经费,根据学校社团管理办法规定:协会可在每学期初向会员收取会费,会内财务亦可由接受捐赠,资助等合法方式取得.
第二条;会内财务应由财务部长看管,使用经费时须经使用人,会长及财务管理人员共同签字后方可支出或报销 。每次支出须盖协会公章。
第三条:会内经费管理应做到收支记账,账目分明并保留原始凭证
第四条:财务运行状况应定期(每年年底)向全体会员公开 ,接受全体会员监督审查
第五条: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会内财产
第六条:财务管理人员换届时必须经过接管登记,帐目清楚方可离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修改权属于国学会全体会员,由协会三分之一以上会员向理事会提出,由会长与理事负责组织修改章程。须一半以上会员通过方可修改。
第二条:本章程由毕节学院国学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
第三条: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实施 。
201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