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江南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2 09:36:0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江南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143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17年广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水财〔2017〕24号)及南宁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17年南宁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实施计划的通知》(南水农水 〔2017〕30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对城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实现农田排灌工程良性运行和农村水利体制改革创新,结合城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制水方针,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保障粮食安全生产和水安全,促进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突出问题导向,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政府的引导推动作用,实现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展,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完善农田灌溉工程体系,建

立农业初始水权制度和农业节水激励机制,创新农业用水管理方式,实现节水、减排、增产、增效,为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综合施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由各级人民政府主导推动,尊重农民意愿,让农民群众成为改革的真正主体。加强农业水价改革与其他相关改革的衔接,综合运用工程配套、管理创新、价格调整、财政奖补、技术推广、结构优化等举措统筹推进改革。

(二)坚持两手发力。既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体现“谁用水,谁付费”原则,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作物合理用水需求,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既促进节约用水、保障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又让农民群众用得起水,不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农村饮水安全。

(三)坚持统筹兼顾。既要强化供水管理,健全良性运行机制,提高供水服务效率,也要把需求管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提高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农业用水方式转变。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鼓励农民节约用水,对采取节水措施、促进节约用水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或用水户给予奖励或补贴。

(四)坚持多方联动。以政府为主导,发改(物价)、财政、农林水利、民政等部门密切合作,发挥价格调整、资金整合、行业指导等优势,形成工作合力。

2

(五)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种植养殖结构等差异状况,结合土地流转、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建立和规范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探索符合实际的做法,调动各方改革的积极性,有计划、分步骤推进。

(六)坚持节水优先。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力推行节水灌溉技术和农艺节水技术。在总体上不增加用水总量的前提下,力争扩大灌溉面积,加快发展设施农业、特色农业、生态观光农业,通过节水实现增产、增效、增收的综合收益。

(七)坚持试点先行。优先选择基础条件好、基层组织积极性高、群众意愿强的灌区开展改革试点,带动城区改革工作扎实推进。根据项目区的选择应考虑示范工作的连续性,按照连续推进、集中连片、形成规模的原则,选择六冬水库高效节水灌区,属六冬水库自流低压管灌灌区范围,同一灌溉水源,满足集中连片、形成规模的原则。

三、保障措施

为顺利推进我城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工作,决定成立江南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长:韦新培

江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岑常军

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局长 成

员:覃伟宁

江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江南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德福

江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江南区民政局副局长

陈明海

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副局长 罗远辉

苏圩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潘慧莹

江南国土分局副局长 彭

江南供电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工作中的各种重要事项,协调解决各种重大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办公室人员从农林水利、财政、发改(物价)、民政、苏圩镇等成员单位各抽调1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农林水利局分管副局长陈明海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城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推进过程中重大事项的综合协调;组织测算试点片区农业供水成本;制定供水价格政策;监督项目招投标工作;审核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并监督落实;负责项目建设中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配套资金的筹集,并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对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农业林业水利局:负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负责指导试点项目区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建立作物生育阶段需水与降水季节分配相吻合的节水型农业结构;在试点项目区推广旱作节水技术和农机农艺节水技术,提高农民科学用水的技术水平。指导确定试点项目区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试点项目区农业用水定额,明晰试点项目区农业水权;指导4

试点项目区创新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完善灌溉工程计量设施和末级渠系。

财政局:负责指导探索建立试点项目区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落实城区水价试点项目改革资金,监督资金使用和绩效评价。 发展改革局:负责指导做好试点项目区农业供水成本核算,农业用水价格、超定额累进加价、分类水价等工作。

民政局:负责受理灌区农业用水合作组织注册、登记及配合业务主管单位对农业用水合作组织的管理等工作。

苏圩镇人民政府:负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区内各村村干及群众的组织发动工作,并协调有关各方面的工作关系。

江南国土分局:做好高标准农田项目计量设施配套,积极支持配合水价改革。

江南供电分局:做好计量设施安装、改造及扩容时涉及用电报装等配合工作。

四、目标任务

通过一年时间努力,在试点区域达到以下目标:

明晰农业初始水权;建立合理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探索实行分类价格政策,根据不同种养品种,实行不同的供水价格;实行“先费后水”、按方计量收费;实行总量控制、定额供水;推进基本水价+超定额累进加价模式,以基础水权为中线,节约有奖、超用加价;实现水权流转。

五、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4—11月)。主要是建立工作

机制,确定试点项目区,做好试点项目区调研等各项准备工作。11月底前完成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报审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4月)。2017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实施方案出台,落实配套工程实施单位,2018年4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和考核工作。同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信息汇总上报工作,每月 25日报送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以简报、专报等形式报送本城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经验做法、重要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等。

(三)总结评估阶段 (2018年5月)。 接受市级相关部门对试点项目工作监督考核,接受上级单位对试点项目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总结成功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形成系统的工作报告和拟定的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意见一并报市水利局。

6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培训讲义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典型经验总结报告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讨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汇报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如何改

澄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吉林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具体要求0628

江南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江南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