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一中年级组管理办法(试行)
级主任享有以下权力:
1、聘用权:学年初,由年级主任根据本年级段的教育教学岗位职数设置岗位,公开在学校范围内聘用教师,优化组合。
2、考核权:根据学校岗位责任奖发放方案和“千分制”考核细则对本年级组教师进行全方位考核,发放奖项。组织本年级段各级各类先进的评比。
3、奖惩权:根据学校各类考核奖惩办法以及本年级组制定并报校长室批准的年级组内部考核奖惩方案,对工作量满负荷、工作态度认真、班级管理扎实、教育教学成果彰显的教师给予奖励,着力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4、资金支配权:从学校经费中单独划出年级组考核奖励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四、年级组的考核:
为全面了解年级组各项管理工作的到位情况,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对年级的专项或全面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不定期和专项考核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随机进行,定期和全面考核每学期一次,由校长室牵头,各职能部门根据检查细则进行考核,由学校汇总后评定等次,产生一二三类。
各类考核总分值为1000分,即行政管理类200分,教学科研类400分,德育工作类200分,文体活动类100分,后勤工作类100分。
各年级组也以要根据本年级组内师德建设、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班级管理、德育活动、体艺卫技等具体内容制定相应的教师考核细则。
贵州省铜仁第一中学
关于年级组管理办法(试行)
(2006年7月13日六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近几年的年级组工作实践和探索,总结了一定的管理经验,但同时也反映出工作不力,责、权、利不清,工作
开展难度大等一些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年级组的管理,促进教师教育教学,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办学质量,特制定和实施本管理办法。
一、年级组领导成员的组成及选拔任用程序
1、任职职数:年级组设年级组长1名,副组长1名。
2、聘任程序:由本年级全体教师推荐,学校聘任。
3、任职时间:从高一年级开始聘任,每届任期三年,高三年级毕业后,该任期即满。
4、年级组领导集体成员构成:年级组组长、年级支部书记、年级组副组长、年级团支部书记。
学校党委将对学校教师党员的党支部进行重新规划,按年级组设立党支部,分别为第
一、
二、三支部,各设支部书记一人,组织委员一人,宣传委员一人,支部委员共三人。支部书记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年级组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同时将按各年级设立团总支和年级学生会,年级团总支书记由学校党委在年轻教师中考核任命。
各年级由年级组长、年级支部书记、年级组副组长和年级团支部书记共同组成年级组领导集体,年级组的重大事项研究必须由年级组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并报学校备案同意后实施。有专门的校级领导联系年级组开展工作,年级领导集体中的成员分工管理应相对明确。各年级组必须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二、年级组的工作职责
年级组负责制定并实施年级组的常务工作,具体实施学校各处室的工作安排。协助教务处参与教师管理,参与教务处制定教师的分配表和课程表,协助教务处组织好本年级的考试考务工作;参与政教处进行招生、分班等学籍管理工作;参与政教处选聘班主任,协助政教处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学校的日常活动都以年级组的形式来开展;负责本年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参与政教处对住校生进行管理;年级组负责协调各班级费用的预算和结算,并对各班费用的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年级组负责本年级的清洁卫生管理和课间操管理;年级组负责本年级各备课小组的日常工作管理;年级组负责对本年级课外活动开展进行制订与实施;要承担培养年轻教师的任务;等等。
年级组长按照学校要求开展工作,全面负责年级组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年级组的日常工作的安排和部署,负责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向分管处室负责,并定期向相关的分管领导汇报工作。
年级组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负责分管与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检查、学生行为规范工作检查和组织年级考试等相关的工作。
各年级党支部书记除了开展正常的支部工作外,要参与年级组的管理,领导年级组团总支和年级学生会开展工作,负责在年级组内的教师和学生中发展党员。负责年级组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年级团总支书记接受校党委、校团委和年级组的领导,组织开展本年级团总支工作和年级学生会的工作。
年级组领导成员之间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团结协作,共同开展年级组内的各项工作。
学校将给年级组配备活动室一间。各年级组的教师、教室和相关办公场所都应相对稳定。
各年级组按照工作需要使用项目经费,先提出项目预算报告,报请相关的分管校级领导审核批准后,按照学校的财务使用程序进行报批和使用。
三、年级组领导的任职待遇
1、年级组长在校内享受中层副职的岗位津贴。
2、支部书记、副组长和年级团总支书记享受教研组长级别的岗位津贴。
3、年级党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享受备课组长级别的岗位津贴。
四、年级组工作的考核
对年级组工作的考核按照常规工作考核和教育教学目标考核两个部分进行,对年级组工作应进行全面的总体的评价,并且实行任期考核制度,任职期一般为三年,确因各种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的,可以按程序进行调整和充实,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终止履行职责。
2007-10-7 17: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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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规工作考核。
1、考核部门:政教处负责,教务处等其他部门提供相关材料。
2、考核内容:年级组根据本年级开展的常规工作,每周有小结,每月有总结,每学期有自我考核报告,每学年要进行一次评比。具体有:年级党支部的建设情况,班主任工作情况,教师教学情况,教师的教育研究情况,年级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情况,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学生行为规范建设,学生学习情况,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情况,学生的课外活动开展情况,学生课间操和眼保健操开展情况,年级的环境清洁卫生,年级公物管理,年级学生的违纪情况处理和学生健康状况等。
(二)、教育教学质量目标考核。该年级的教育教学质量的高低评价因素是多方面的,而高考成绩的好坏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之一,根据我校我地区实际情况,参照学校的单科质量奖和综合质量奖制订教育教学考核目标。
1、单科质量奖。考核标准与学校单科质量奖的标准一致,仍然设立年级及格率奖、平均分奖和高分数段奖。为了学校全面发展,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和为了一切学生”的原则,仍然实行单科“不达标”一票否决制,即该年级中,某学科在年级平均分和及格率的某奖项中没有达到基础要求,则全年级不获得该项奖;达到标准的,则按一定的标准奖励级年级组。
2、综合质量奖。可以根据近三年或五年我校高考上线情况比例的平均数给年级组制定起奖总指标,设立一本指标和二本指标进行的基础奖和超额奖。仍然实行班级“不达标”一票否决制,即该年级中,某班级在一本指标和二本以上指标中的某奖项中没有达到基础要求,则全年级不获得该项奖;达到标准的,则按一定的标准奖励给年级组。
3、奖金的分配办法。学校原有的教师个人的单科质量奖和综合质量奖的标准基本保持稳定。根据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另行设立年级组教育教学质量集体奖,按照
1、2两项按单科质量奖和综合质量奖对年级组进行奖励,奖励的具体标准另外单独行文。年级组教育教学质量集体奖奖金的分配比例:全年级教师占70%,年级组领导集体占30%,对于联系领导和相关人员也有相应的奖励措施。具体细则另外单独行文。
在教育教学目标考核中,如果
1、2两项中有一项没有达到获得要求,则扣出年级组所有领导成员半个月的岗位津贴;两项都没有达到获得要求,则扣出年级组所有领导成员一个月的岗位津贴。
对于年级组工作考核中不达标或考核中问题严重者,按照组织管理程序,可以对年级组的领导和教师进行岗位调整、撤换和罢免,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作为晋升的重要参考因素。
本办法自2006年7月13日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