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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3 23:03:5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广东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10~2011)

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及民主推荐的学生代表共7人组成(至少需有一名女生代表)。 班测评小组的主要任务:核实学生的各项素质表现,并根据学院制定的测评办法给予评议和打分,得出测评结果。 加分扣分总体说明:

1、所有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加到相应项目,不能错乱。

2、所有获奖项目中,2010年9月以前和2011年9月(含9月)以后的无效。

3、本次综合测评中的拟得奖项目和上年的综合测评得奖项目不能作为本次加分内容。

4、勤工助学不加分,参加党课学习不加分,各协会会员不加分。

5、所有加分证明必须在班长处保留备查。

第一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素质活动表现三个方面,在总成绩中所占的百分比分别是:品德行为表现占25%、学业表现占60%、文体等素质活动表现占15%。

品 德 行 为

第二条品德行为表现由基本分、加分和扣分三部分组成,累计的分数为该部分原始得分。品德行为表现的基本分为70分,每个同学都可有此基本得分。

第三条品德行为表现的加分有如下5项(加分累计不能超过30分):

(一)担任各类学生干部满一年,工作表现良好,可酌情加3~6分,表现不好不加分。党支部干部、辅导员助理、团委、学生会、艺术团、红十字会、各协会和专业沙龙等干部任满一年的凭学院加分条加分。担任校团委、校学生会、校广播站、校报记者团、校社联等学院外部组织的各类学生干部须把所领加分条交回所在年级辅导员审核盖章后方能计分。班级干部由班长和团支书严格根据平时表现联合提出加分建议,由班主任签名后报学院加盖公章方能加分。心理健康联络员、青春健康使者加2分。(以上加分累计最多6分,超出6分的按6分算。如同一加分条上有多项加分的要注意分清在相应项目加分,如无注明则需经老师审核)。

(二)(以宿舍为单位)“文明宿舍”每个成员加2分,所在房间房长加3分;标兵宿舍每个成员加2分,所在房间房长加3分。

(三)军训积极分子加3 分,军训单项奖加2 分,军训期间发表文章的加1 分。在校内各刊物发表各类文章每次加1分。校内外各种征文比赛获

一、

二、三等奖分别加

2、1.8、1.5分。

(四)积极参加社会调查与实践活动,被评为省级以上积极分子加4分,获地方政府奖励凭证书加3分;评为学校、学院积极分子者加2.5分;所撰写的调查报告获省级以上奖励的加3.5分、获学校、学院奖励的加2分。(社会实践获多项奖励的只加最高一项)

(五)(指校组织)优秀团干加3分,优秀学生会干部加2.8分,学生会工作积极分子加2.5分,优秀红十字会干部加2.5分,红十字会工作积极分子加2分,优秀团员加2分,学生示范党员加2.5分,优秀党员加2分,优秀心理联络员加3分,优秀校报学生干部加2.5分,优秀校报记者加2分,优秀红十字会员加1.5分,优秀青年志愿者加1.5分。参加献血加1分,献血积极分子加1.5分。

(六)学院设计文化节或学校其它同类活动中获“突出表现奖”加2.5分;“先进个人”加2分;“积极分子”加

1.5分。其它类别按此度量加分。(

(五)-

(六)中如有同类性质的多个奖项只加最高一项)

第四条 品德行为表现的扣分有以下7 项(扣分累计不超过70分):

(一)受留校察看处分扣50分;

(二)受记过处分扣40分;

(三)受严重警告处分扣30 分;

(四)受警告处分扣20分;

(五)受校通报批评扣10 分;

(六)受学院通报批评扣8分;

(七)既不交学费又不办理缓交手续扣5分;

(八)受宿管中心处理每次扣2分;

(九)其它违反校纪校规和有各种不道德行为者,由学院发放扣分条酌情扣分。

学 业 表 现

第五条学业表现测评由学业成绩平均分和加分两部分组成,累计的分数为该部分的原始得分。

第六条学业成绩包括一学年来所修的所有课程(必修课、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学生的必修课以及专业选修课如有不及格科目取消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学业优秀奖学金的参评资格。公共选修课不及格也可申请以上两项奖学金,但在算平均学分绩点统一为“0”,但因没选上或没有开课的除外。

第七条学业成绩的平均分计算方法如下:

(一)百分制的科目按原始得分计算,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的分别折为9

5、8

5、7

5、6

5、55分。

(二)学习成绩与绩点数的折算方法为:

90~100分折合为4.0~5.0绩点;80~89分折合为3.0~3.9绩点;

70~79 分折合为2.0~2.9绩点;60~69分折合为1.0~1.9绩点;

59分以下(不及格)折合为0绩点。(注:90分折合为4.0绩点,91 分折合为4.1绩点,其余类推)。

(三)平均学分绩点=该学年全部课程的(学分绩点×所修课程学分)之和÷所修课程的总学分。(除体育课)

(四)学业成绩平均分=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折合为百分制的得数。

(五)补考通过的课程,其绩点均为“0”。重修的课程,绩点为0。

第八条学业表现的加分有以下3项(加在平均分,非平均学分绩点)。

(一)省级以上正式发行的学术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可加2分。

(二)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学术性竞赛活动获得

一、

二、三等奖、优胜奖、入围奖的加分依次如下:(注:同件作品重复获奖只加最高一项,多件作品在同一个比赛系列中获奖加最高一项。

国家级:2.5、2.

3、

2、1.8、1.5;省级:1.

8、1.5、1.

3、

1、0.8;

地市级:1.3、

1、0.8、0.

5、0.3;校内:

1、0.8、0.

5、0.3、0.2

公司类:0.8、0.

5、0.3、0.

2、0.1

如有2人参加的团队共获一个奖的每个成员只加相关标准的4/5,3人以上(包含3人)5人以下(不包含5人)参加的团队共获一个奖的每个成员只加相关标准的3/5,5人(包含5人)以上团队共获一个奖的每个成员只加相关标准的2/5。

(三)计算机等各类专业等级考试全国3级加0.7, 2级加0.5;全省3级加0.5, 2级加0.3,以此类推。英语

6级加0.5,4级加0.3(因暂时没有证书,所以打印网页版的就行)。与本专业密切相关各类资格证按此度量加(与本专业无关的资格证在“文体”中按规定加)。

文 体 素 质

第九条文体素质活动表现分的基本分为60分,每位同学可以得此基本分。

第十条文体素质活动表现的加分有以下7项(累计加分不能超过40分):

(一)参加省市以上文艺、体育比赛获

一、

二、三等奖、优胜奖、入围奖的每项分别加

9、

8、

7、

6、5分,破记录的运动员,每次另加1分。

(二)参加地方县级比赛或在校内大型运动会、唱歌、舞蹈等文体比赛中获

一、

二、三等奖、优胜奖、入围奖的每项分别加

6、

5、

4、

3、2分。参加校内小型活动获

一、

二、三等奖、优胜奖、入围奖的每项分别加3.5、

3、2.5、

2、1.5分。代表学院参加各类比赛而未获奖的加1分。如有2人参加的团队共获一个奖的每个成员只加相关标准的4/5,3人以上(包含3人)5人以下(不包含5人)参加的团队共获一个奖的每个成员只加相关标准的3/5,5人(包含5人)以上团队共获一个奖的每个成员只加相关标准的2/5。

(三)参加院际辩论赛的同学每人加3分,最佳辩手加4分,班际辩论赛的最佳辩手加2.5分(如有重复按最高加)。

(四)与本专业无关的各类资格证如教师资格证、导游证、会计师执业证等统一加1分。

(五)学校、学院艺术团员,各沙龙干事和平时文体工作表现积极的凭加分条加1-3分。

(六)

一、二年级体育课成绩按绩点法折算后直接在该项加分。 第十一条文体素质活动表现的扣分有以下2项(累计扣分不超过40分):

(一)

三、四年级体育不达标的同学扣5 分;不参加达标测试的扣10分(经批准免修体育课者除外)。

(二)在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中,不听从老师及各级学生干部安排,表现消极的每次扣2分。

广东工业大学奖学金及奖励实施办法

特等奖学金是学校给予学生的最高荣誉,在以上各类奖学金的基础上评定5000元/人,全校1-10名

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1300元/人(3%);二等奖学金800元/人 (8%);三等奖学金 500元/人 (9%)

学业优秀一等奖学金1200元/人 (3%);二等奖学金700元/人 (8%);三等奖学金 500元/人 (9%)

学业进步奖学金200元/人,名额不限;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200元/人,全学院69人,不按班分配,可自由申报。

第一条特等奖学金条件:平均学分绩点在4.0以上,学习成绩全班第一,获学业优秀奖学金;在科技学术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综合测评总成绩全班第一,获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二条优秀学生

一、

二、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条件: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没有补考或重修科目;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在全班排名40%以内,学业表现测评成绩在全班排名50%以内,思想品德和文体素质测评合格。 体育成绩不合格,体育测试不达标或无故不参加测试者(因身体原因,经批准免修体育课学分者除外)不能评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三条学业优秀奖学金条件: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没有补考或重修科目;综合测评总评成绩全班排名在50%以内,思想品德和文体素质测评均合格。

第四条创新奖学金条件:在科技学术活动中成绩显著,有原创性成果及一定的学术或应用价值,有2名副教授以上老师推荐,经学校审定后,个人项目获奖金500~1000元不等,集体项目按每人奖金不超过500元奖励。

第五条学业进步奖学金条件:学业测评成绩排名比上一测评学年进步10名以上(含10名);没有补考重修科目。

第六条优秀学生干部条件:1.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全班排名在50%以内;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含一年)。

第七条奖学金评定办法。评奖指标按百分比换算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各奖项

一、

二、三等奖给出的名额比例,应在相应等级中计算,不得将三个等级的比例数相加来计算获奖总人数。

(一)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可同时申请。

(二)获优秀学生及学业优秀奖学金的学生,如同时获特等奖学金,奖金只发最高一项。

第八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自动失去奖学金申请资格。

(一)违法乱纪受刑事处分者;违反校规、校纪受党、团和学校、学院行政处分者。

(二)因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者。

第九条凡综合测评弄虚作假者,一旦查实,取消一切评先及奖学金资格,若已经颁发了证书及领取了奖学金的,应取消获奖证书及退回奖学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

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第十条先进班集体奖500元/班。我院有12个必报1个备报名额(参照《广东工业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及奖励办法》)。奖励积极参加学风、校风建设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班级,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班级不得参选:

(一)有同学因考试作弊或其他任何原因受到学校或学院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

(二)没有一间宿舍被评为文明宿舍、晚熄灯中有半数宿舍受到停电处罚。

(三)一学年中不及格人次高于15%(10级),与10%(08级、09级)。

评选办法:每年级、专业内部选出一个最好的班级参加公选,如全部均不符合条件则整个年级专业没有参选资格。 公选办法:取得资格的班级填写《优良学风班评比推荐表》并制作PPT、电子书籍或影片公开展示本班在思想状况、

班级管理、课堂纪律、学习成绩、文体活动等班风学风的突出亮点,由评委评定。公开评选时间为9月20日晚上7:00开始,地点在5-102室,演讲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

本测办法有解释未尽之处按《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广工大学字〔2006〕8号)、

《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及奖励实施办法》(广工大学字〔2006〕9号)进行,或到5-310学生工作办公室咨询。在测评过程中,各班测评小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时 间 安 排

一、8月28日开始综合测评,班长通知本班同学下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电子版填写(以学生名字命名,无

须打印),(所有材料在Q群邮件下载)。班长、团支书将班委的加分建议交给班主任进行审核并由班主任签名,

在9月1日晚上19:00前务必由助理汇总交到学工办(5-310)加盖公章方能加分。

二、9月1日前各班班长收齐本班同学获奖证书复印件,9月2日晚上19:00前由助理汇总交到学工办(5-310),

由学院审核获奖证书并出具加分证明。

三、9月15日前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根据学院所发的加分证明并参照本测评办法审核本班同学的《学生综合素质测

评表》电子版。

四、9月16日中午12:00前班长把符合特等奖学金、创新奖学金条件的学生名单和相关材料交学院5-310。

五、9月21日前填好《综合测评班级汇总表》、每位同学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姓名一定要写准确,注意同

音近型字),以班为单位统一打包发到学院公共邮箱xszhcp@163.com ,班长打印《综合测评班级汇总表》交

班主任审核签字后交给助理,9月23日晚上19:00前由助理汇总交到学工办(5-310)。

六、9月27-29日学院对获奖同学在5号楼3楼电梯口公告栏进行公示。

七、10月15日前学生通过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奖学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举报电话:37626879(党委蒙裕兴副书记)、37627521(学工办);举报邮箱:xszhcp@163.com同学们可对平时有道德较差、纪律散漫、旷课作弊等行为而未被发现处理的同学进行举报,学院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扣分处理,直至取消所获奖励。也可把在平时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同学告知学院,学院拟考虑给予一定的额外加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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