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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逻辑课程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0-03-03 21:51:5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形式逻辑与语言表交际》课程心得

一直对逻辑学没什么概念,直到大三的时候,外国文学史老师比较常说起,也很推荐我们学生要去了解和学习逻辑学。从唐圣老师的《美学》、蓝国桥老师的《中西美学》到张文举老师的《外国文学史》,可以感受到老师们的思维逻辑很强,课也因此讲得如此清晰、生动和有说服力。我想这和逻辑学应该有关系,老师们做了很好的榜样,做为文科生的自己,自知较感性,逻辑思维弱,当看到有开这门课时,心生欢喜,这是锻炼自己的一次机会,就很果断也很幸运选上了。

对逻辑学这门课的一些认识:

一、有趣:上课前大概在网上了解过这门课的大纲,很多专业术语,什么三段论、二难推理,各种关系和命题,但一点都不懂,也曾认为逻辑学是门理论性很强、会很枯燥的学科。但在第一堂课上,老师就用很有趣的例子:“白马非马”、“半费之讼”,来激起了我们对逻辑学学习的兴趣。这些看似很奇怪的例子,但经老师一分析,确实开始觉得逻辑学很神奇和有趣,在接下来的课堂中依旧如此,学习兴趣也油然而生!

二、很有用:学逻辑学不仅对提高人的思维能力有帮助,同时作为学科,我觉得它是一门基础,对学好其他学科很有帮助,例如哲学、美学和文学理论等。如果大一可以学到这门课,一定是受益匪浅!而且,逻辑学更是与我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像律师、外交官、辩论赛选手,逻辑思维不强必定难敌对手。同时,我们每个人都要说话,若不注意逻辑,当闹出笑话就出丑了。

学习逻辑学对我的一些改变:

一、更注重逻辑性和准确性。

自知自己思维简单、逻辑性差。在写论文时这个缺点更是明显,写出来的文章漏洞百出。学了词项这一节我才更深的知道自己错在哪。广义上词项是思维及语言表达中一种具有确定意义的基本单位。它是可以表达确定概念和逻辑性质的词语。词项都有确定的内涵和外延,种类繁多,关系复杂,同时确定词项的逻辑方法也有很多种,若不搞清词项各种种类、关系、逻辑方法,则会很容易犯错误。 例如:鲁迅的著作不是一天能读完的,《祝福》是鲁迅的著作,所以《祝福》也不是一天能够读完的。若不分清集合与非集合名词,则会混淆两个例子中的“著作”。若没有认识到词项这一特性,说话时便随便,为文时便随意,没有严谨意识。

学了逻辑学才知道,保证逻辑准确性、无矛盾性和明确性,就必须遵循一些逻辑的基本规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

同一律的逻辑要求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一个思想必须保持确定和同一。违反这一要求,就会犯偷换概念或偷换论题的错误。以前听过一个笑话:老师要求学生用“难过”一词造句,学生如是造“涨大水了,我家门前的河很难过。”这里学生的造句表面上看来符合语法习惯,语义也通顺,但是他违反了逻辑思维中同一律的规则,暗中偷换概念,“难过”本是用来形容人的思想感情,但“河难过”却是指“难以通过”,学生在无意间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同一律有助于我们正确地交流思想。在交际或交流思想过程中,必须准确地表达思想。思想模糊,概念混乱,就无法进行有效的思想交流。

而矛盾律的逻辑要求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同时肯定两个互相否定的思想。违反这一要求就会犯自相矛盾的错误。例如某电站有一告示牌,上面赫然写着:严禁触摸,一触即死,违者法办。既然触电身亡,怎么法办死者?这就违反了矛盾律的规则了。

排中律的逻辑要求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同时否定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违反这一要求就会犯模棱两可的错误。例如:青年人有个人志向不好,没有个人志向也不好。不管回答是或者不是,它都违反了排中律的逻辑规则,排中律在于保证我们思想的的明确性,具有明确性,才能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才便于被人们所理解和把握。

要判定论证是否有效就要理解和辨析各种命题:直言命题、负命题、联言命题、选言命题等,学会辨析这些命题,可以让我从理论上判定一个论证是否有效了。三段论,后否定式,前肯定式,都有助于我们判断真假和辨别诡辩谬论。我们的思维,我们的生活,真假同在,学习这些逻辑基本规律,可以帮助我更好的表达和辨析真假。

二、有兴趣深入学习

经李老师耐心的讲解和生动的举例,把我领进了逻辑学的大门,一学期过的很快,回想起当能跟上老师的思路,理解好概念,做得对练习时的那种上课的感觉,好喜欢,。深知自己学的很浅,离开课堂后,也会继续学习,因为逻辑学真的很有用,学好讲终身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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