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提纲(参考)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事业单位优质高效的服务水平,根据省、市、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我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依据、原则;
1、依据:灵发(2009)14号、灵人字(2009)12号、灵人社字[2010]18号、灵人社字[2010]26号及《关于核准XXXX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灵人社字[2010]XX号)
2、原则:按需设岗、职责分明、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已核准岗位设置的具体情况
岗位总量及主体岗位。
1、管理岗位数及各等级岗位数,其中兼专业技术职务(“双肩挑”)情况
2、专业技术岗位数及各等级岗位数
3、工勤技能岗位数及各等级岗位数
三、根据单位职能和事业单位发展,确定各具体工作岗位 (岗位名称要规范,符合行业特点)
1、管理岗位:各类岗位名称及数量
例:主任(正科,七级职员)00个,副主任(副科,八级职员)00个,科员(九级职员)00个,办事员(十级职员)00个
2、专业技术岗位:各类岗位名称及数量
例:
高级工程师一级岗位(五级专业技术岗位)00个 高级工程师二级岗位(六级专业技术岗位)00个 高级工程师三级岗位(七级专业技术岗位)00个 工程师一级岗位(八级专业技术岗位)00个
工程师二级岗位(九级专业技术岗位)00个
工程师三级岗位(十级专业技术岗位)00个
助理工程师一级岗位(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00个 助理工程师二级岗位(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00个 技术员(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00个
3、工勤技能岗位:各类岗位名称及数量
例:
技师(二级工勤技能岗位)00个,高级工(三级工勤技能岗位)00个,中级工(四级工勤技能岗位)00个,初级工(五级工勤技能岗位)00个。
四、岗位聘用条件及聘用、管理办法
1、各类各等级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注:必须以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和经历为前提,以岗位的工作需要为依据,从单位人员状况的实际出发,符合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单位制定的具体条件。
(一)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中的学识、经历条件可参考如下:
员级(十三级)岗位应有中专以上学历及员级资格。 助理岗位应有中专以上学历及助理级资格,其中助理十一级岗位应聘任助理职务满三年。
中级岗位应有大专以上学历及中级资格,其中八级岗位须聘中级职务满六年、九级岗位须聘中级职务满三年。
高级岗位应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资格,其中三级岗位申报按照《大同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同人字[2010]188号)规定执行,五级岗位须聘副高级职务满六年,六级岗位须聘副高级职务满三年。
破格聘用副高级、中级岗位的具体条件按照同人字
[2010]187号文件规定执行。
各单位进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时,高、中、初级层级内高等级岗位暂时无合适人选时,可暂时空缺,相应增加低等级岗位数。
(二)管理岗位及工勤岗位具体任职条件参考其有关任职规定(灵发[2009]14号)。
2、岗位聘用办法(参考灵发[2009]14号、灵人社字[2010]26号文件精神。)
3、管理考核办法:(供参考)作人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考核。首次竞聘高党纪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近五年来(或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应在合格以上等次,三次以上优秀等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被确定为一次以上基本合格、不合格或近五年一直未参加年度考核的不得竞聘高等级岗位。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
2、实施步骤
3、保障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