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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5-25 07:50:53 来源:实施方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福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参考样本

XX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福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榕委办„2008‟7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XX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单位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XX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根据市委编办下达的编制数确定。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本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根据岗位设置原则,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为岗位总量的X%;管理岗位为岗位总量的X%、工勤技能岗位为岗位总量的X%。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本单位管理岗位分为X个等级,单位领导及中层领导岗位数量(包括正、副职)按照市委编办核定数执行。

2.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附设专业技术岗位,其中XX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X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其中,正高级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本单位总体控制目标为X:X: X,其中正、副高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X: X。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本单位总体控制目标: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2

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3.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本单位设置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X %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X%左右。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市委办〔2008〕74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任职条件以德才兼备和业绩能力为导向,具体条件见《XX单位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具体内容见附件1)。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综合考虑学术资历、学术贡献和学术影响等因素,体现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就和贡献,具体条件见《XX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具体内容见附件2)

(四)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见《XX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具体内容见附件3)。

五、岗位聘用办法

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 3

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政办„2003‟2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各部门、各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各部门、各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考核,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5)研究决定: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1.单位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类各级岗位职级评定人员进行审定。

2.所属各部门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组,负责本部门各级各类岗位的申报、推荐和初审。

七、实施步骤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09年2月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1.2008年12月——2009年1月,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广泛听取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由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

2.2009年2月,制定岗位说明书,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3.2009年3月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认定。

4.待主管部门和市人事局认定后,从下个月起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

1.XX单位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2.XX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3.XX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4.福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一览表 5.福州市XX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 6.“双肩挑”及附设岗位名单

(公章)

年 月 日

推荐第2篇: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双龙营镇中心小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010年10月1日经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一、实施范围和原则

(一)双龙营小学在职在编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二)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岗位类别设置

(一)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云厅字„2007‟13号)和《关于核准双龙营镇中心小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丘人专„2010‟82号)文件精神,本单位编制429个,规格为股所级,领导职数5个(1正4副),内设机构4个,现有兼职管理人员8人。

(二)本单位设置兼职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兼职管理9个,由专业技术人员兼任;专业技术岗位424个,占岗位总量的98.8%,工勤技能岗位5个,占岗位总量的1.2%。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兼职管理岗位9个(校长1个,副校长4个,中层领导管理岗位4个),由专业技术人员兼任。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1.小学高级教师岗位20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的47.2%。其中:八级岗位60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0%,九级岗位80个,占

中级岗位比例40%,十级岗位60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0%。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0%:40%:30%。

2.初级岗位22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2.8%。其中:十一级岗位112个,占初级岗位比例50%,十二级岗位112个,占初级岗位比例50%。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工勤技能岗位5个,占岗位总量的1.2%。

1、技术工三级岗位1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 20%。

2、技术工四级岗位2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 40%。

3、技术工五级岗位2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40%。

四、岗位任职条件

(一)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在近三年内的 年度考核中,考核等次都在合格以上。

(二)专业技术岗位的条件 1.基本条件

(1)小学高级教师:履行小学一级教师职务职责五年以上,经相应的评审组织评审,认定具有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能履行相应职务职责。

2 (2)小学一级教师:履行小学二级教师职务职责三年以上,经相应的评审组织评审(考核合格),认定具有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能履行相应职务职责。

(3)小学二级教师:中等师范学校及以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满,经考核合格,认定具有小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能履行相应职务职责。

2.具体条件

(1)小学高级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2)小学一级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承担或组织年级的教学研究工作。

(3)小学二级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参加教学研究工作。

(三)工勤技能岗位的条件

1、基本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合格。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合格。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合格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4)普通工熟练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确定为普通工岗位。 (5)获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名次或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证书的技术工,应聘一级、二级技术工岗位的可以适当放宽工作年限条件。

2、具体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职业技能资格,近三年考核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2)有相应工勤技能岗位从业经验,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 (3)有一定的协调能力、开拓创新意识、沟通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4)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安排。工作积极主动,负责踏实、能按时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工作热情周到,乐于奉献。

(5)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6)严格按照自身工作岗位的《岗位说明书》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达到相应工作标准。

五、岗位聘用

(一)根据丘北县人事局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进行岗位聘用。本单位人员根据公布的岗位和岗位聘用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岗位竞聘。

(二)聘用到各类岗位的人员,按照新聘用岗位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三)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六、本方案实施步骤

(一)召开职工动员大会,传达中共丘县委办公室丘北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丘北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丘办发„2010‟9号)文件精神,对职工进行宣传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正确对待、引导职工积极参与。

(二)开展摸底调查工作。通过收集有关文件、资料数据、人员花名册、工资统计报表等,对现有编制使用情况,人员聘用情况和现有在册工作人员结构状况等,进行深入了解和掌握,分类做出分析,为竞聘上岗实施办法的制定提供依据。

(三)制定岗位说明书

按照县人事局核准我单位的岗位数,共制定岗位说明书438份其中兼职管理岗位说明书9份,专业技术岗位424份、工勤岗位5份。岗位说明书已装订成册在学校存档。

(四)制定竞聘上岗实施办法

根据上级有关竞聘上岗的试行办法和指导意见,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勤岗位等级竞聘上岗按“德、能、勤、绩”和相关情况量化考核评分。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双龙营镇中心小学校岗位竞聘实施办法(试行)》。

七、组织领导

(一)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岗位设置管理的领导工作。

组 长:邓志明 校长(兼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许永和 副校长(分管德育人事)

成 员:谭 维 副校长(分管后勤安全)

高书奎 副校长(分管教学妇女)

副校长(分管卫生青年) 黄源早 镇督学员 吴云川 办公室主任 张建腾 教务处主任 朱光耀 德育室主任 李文聪 总务主任

领导小组人员若有变动则相应变动 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岗位设置管理的领导工作;

2.负责岗位设置管理方案的起草和上报工作,负责起草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起草、提交全体职工讨论表决、上报主管部门审批;3.深入调研,实事求是,摸清、摸准本单位在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及时解决。

(二)建立量化评分小组评委库,成员由职工大会推荐,竞聘时由参聘人员随机抽取参加考评。

八、纪律要求

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在工作中要切实加强领导,拟定相应的工作纪律,以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领导小组必须严格按单位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的竞聘上岗办法组织实施,不随意修改条款内容。

(二)参与单位岗位等级竞聘的人员,必须端正态度,向单位据实提供相关材料,自觉遵守相关纪律。若竞聘中无理诉求,既取消竞聘资格。

(三)量化评分时,量化评分小组成员涉及本人和直系亲属,实行回避制度(由领导小组从评委库中随机抽人替换)。

(四)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的量化评分小组成员,量化评分时必须对参与竞岗的人员客观、公正的评分。如违规操作即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双龙营镇中心小学校教职工竞聘上岗实施办法(试行)》

推荐第3篇: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

为进一步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和完善单位职务聘任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方针,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按需设置岗位,确定岗位等级,制定竞聘条件,按照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人员,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机构设置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 **** ***

(二)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竞聘方案。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竞聘实施方案。

2、资格审查及量化评分。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3、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单位在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

四、岗位设置及竞聘细则

(一)岗位设置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个,其中:管理岗位**个(七级职员*个,八级职员*个,九级职员*个);专业技术岗位**个(高级2个〈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1个〉,中级*个〈八级岗位*个,九级岗位2个,十级岗位3个〉,初级8个〈十一级岗位3个,十二级岗位3个,十三级岗位2个〉,工勤职能岗位38个(技术工三级10个,技术工四级15个,技术工五级13个)。

(二)竞聘量化评分细则。

量化评分采用百分制办法,各分值标准为本项的封顶分,各种年限的计算时间以竞聘当年12月31日为准,各种年限均以整周年认定计算。

1、基本资历(90分)

(1)工龄(50分):每年计2分(以人事档案为准)。

(2)学历(10分):按现有学历,本科及以上计10分,专科计8分,中专计6分,高中计4分,初中及以下计2分。

(3)专业技术资格(10分):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分别计10分、6分、2分。

(4)资历(20分):聘任现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每年计1分。

2、综合评价(10分)

(1)局班子考评(5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2)干职工考评(5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五、竞聘程序

(一)岗位余额。经县人事部门核准,本年度单位岗位余额情况如下:

1、七级管理岗位余额1个,八级管理岗位1个;

2、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2个,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八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3个。

(二)申请报名。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填写《****事业单位竞聘申请表》交行政办公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将该岗位任职所需材料(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聘任书等)一同上交。

(三)资格审查。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对提出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同一层级岗位按岗位级别按高到低顺序逐级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同一层级高级别岗位落聘人员可参加低级别岗位的竞聘,最后单位按岗位层次和级别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名单。

(五)单位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任岗位层次、级别,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部门办理聘任手续。

六、职务续聘、解聘、低聘

(一)聘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人员在聘任期内,工作认真负责,年度考核必须称职以上,单位在聘任期限到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三)职务解聘、低聘

1、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国家司法机关处理的;

(2)被行政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3)脱离专业技术岗位;

(4)年度考核不称职或竞聘上岗中落聘的。

2、因能力差而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单位根据情况予以低聘。

七、其它事项

(一)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竞聘晋升或岗位聘用:

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行为受到处罚者;

2、上年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没有参加考核者;

3、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极坏,群众意见很大者。

(二)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青年文明标兵等荣誉称号者,在单位有职数时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三)单位有职数,当年退休或有重大疾病的干部职工,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四)若得分相同则优先考虑年龄长的干部职工上岗。

(五)干部职工不在岗(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事假1个月以上)的年度不计算资历加分。

(六)加分应提供原件,提供假证件,假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上岗资格,两年内不予参加竞聘。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局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二)

根据原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发〔20**〕27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事业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重在确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基本制度。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构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基本框架。

(二)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政府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自主聘用各类人员。

(三)坚持与现行政策规定相衔接。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是现行人事管理体制和现有人员中开展的人事管理机制创新与机制转换,既坚持改革的方向,又注意新旧政策的衔接,保证改革平稳过渡。

(四)坚持统筹协调发展。确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总量、各类岗位结构比例和人员聘用条件时,既要考虑岗位设置的基本比例标准,又要考虑历史传统和事业发展的实际,结合实际情况,统筹编制管理与岗位设置工作,拓宽职业发展通道,促进各类人才全面发展。

(五)坚持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配套。岗位设置、人员聘用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岗位设置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是落实岗位管理制度的保障。今年重点完成岗位设置工作,随着改革的深化逐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为主要内容,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着力健全岗位管理、合同用人、公平竞争、绩效评价、分配激励、人员退出、监督管理等七大机制,建立起有别于机关和企业,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用人机制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制度保证,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法制化。

近期目标:20**年11月中旬前实行聘用制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的比例达到100%,20**年底前全市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和首次人员聘用工作。

四、实施范围

(一)单位范围

1、凡是我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核拨、核补和自筹经费的事业单位;

2、行政类事业单位按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其他事业单位按有聘用合同、正式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执行;

4、各镇(街道)属事业单位。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已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列入本实施范围。

(二)人员范围

1、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经过市人力资源局按照有关政策批准进入事业单位与事业单位建立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均纳入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

2、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批转市委组织部关于东莞市干部管理权限重新修订及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东委发〔20**〕9号文)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施内容

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重点开展和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

(一)岗位设置工作。岗位设置是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兑现收入分配制度的基础,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各单位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和自身实际情况,设置本单位的岗位类别结构比例、岗位等级结构比例、岗位基本条件,形成岗位设置方案和实施方案,按程序核准后组织实施。

1、岗位总量控制。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是核定岗位总量的基础,岗位总量的控制标准,在市机编办核定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范围内确定。行政类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经费的单位)岗位总量,必须按核定的编制总数确定。其他事业单位(财政核补和经费自筹的单位)岗位总量,若现有人员超过编制总数的,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数量,结合事业发展需要,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把关确定,并报市人力资源局审核。确定的岗位总量不作为增加编制和财政拨款的依据。

2、岗位类别设置和结构比例。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在不同的事业单位是不同的,由市人力资源局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实施意见》规定的控制标准确定。领导岗位和内设机构领导岗位的数量,根据市机编办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设置,其他承担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设置,应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结构比例按《实施意见》规定确定。

3、岗位最高等级。管理岗位根据我市实际,分为6个等级(东莞理工学院分为8个等级),现行的处级正职到办事员分别对应五至十级管理岗位。最高等级按照市机编办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未核定机构规格的或已核定机构规格为股级的,最高等级一般定为九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高级、中级、初级设13个等级,按照规定,市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可设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由高至低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技术工一级岗位按照全省总体控制标准,由事业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报市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报省人社厅核准确定。具体三类岗位等级设置按《实施意见》规定确定。

4、岗位任职条件。岗位任职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基本条件按《实施意见》规定执行,是最低的准入条件,具体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岗位设置的原则、岗位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

5、岗位设置方案的制定。各事业单位作为岗位设置的主体,根据有关的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以及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按照按需设岗、科学合理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经上级核准。岗位设置程序按《实施意见》第37条规定执行。

6、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与核准。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完成后,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镇(街道)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镇(街道)人事办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7、特设岗位的设置。特设岗位属非常设岗位,主要用于急需聘用的特殊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管理权限予以核销。事业单位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工作时,原则上暂不设置特设岗位,待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入轨后,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申请设置。在此期间,如单位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则按特殊情况进行处理。

8、岗位总量等的集中调控。规模小、人员少的事业单位,可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审核后,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集中调控、集中管理。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需对行业内各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等进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的,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后实施。

(二)人员聘用工作。人员聘用制度是区别于机关公务员制度和企业劳动合同制度的标志,是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关键。推行人员聘用制度遵循先易后难,稳步实施,逐步到位。

1、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列入本次实施范围的所有事业单位和人员都要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以契约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各事业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进行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随着改革的推进,逐步健全和完善聘期考核、解聘辞聘、聘用监督等制度。

2、首次岗位设置和聘用原则。事业单位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应使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不得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岗位等级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已经超出核准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的,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的,不要突击聘用,要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等情况,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等级和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有计划地聘用人员,逐年逐步到位。首次开展岗位聘用,可以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也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采用单位与现有在职正式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办法予以过渡。

3、做好新旧聘用政策的衔接。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现有聘用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按规定程序备案,并处理好新旧聘用合同在有关内容上的衔接,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4、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首次岗位聘用。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下列方法确定:从事管理工作的,按其现聘管理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职员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有博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0级岗位,有硕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1级岗位,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2级岗位,大专和中专毕业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3级岗位。

5、现聘任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人身份人员的岗位聘用。凡符合相应职务(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及任职(聘用)程序,且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等级的,可直接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6、“双肩挑”问题。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则按照该管理岗位是否确需专业技术背景,是否从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的人员中选聘,是否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是否确实按要求完成了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等“四个原则条件”把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7、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认定和工资待遇。各事业单位实施方案经核准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采取逐级签订的方式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由主管部门领导与其签订,副职领导和中层正职由单位正职与其签订,中层副职、一般人员可由副职领导(或中层正职)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管理按照国办发〔20**〕35号和国人部发〔20**〕61号、〔20**〕6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由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自行确定。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报市人力资源局认定。完成认定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于认定时间的下月开始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8、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规定,从20**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符合特殊情形规定的,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进行,做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实行聘用合同管理。按规定免公开招聘人员,同样实行岗位聘用制。

六、组织实施

按照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从现在起全面启动,20**年底前全市事业单位全面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

(一)制定方案(从现在起至20**年6月下旬)

各单位、各部门和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和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有关政策文件,把有关政策宣传到全体人员,统一思想认识。要积极开展调研,切实掌握本部门、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分析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各事业单位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或参照相近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于20**年6月底前完成报市人力资源局。

(二)组织实施(20**年7月上旬至20**年11月中旬)

1、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各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

2、编制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设置数量、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岗位条件等。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原则上要求于20**年8月底前完成。

3、组织岗位聘用。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及岗位聘用程序,组织岗位聘用工作,确保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4、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结果认定。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写出书面工作总结,填写相关表格,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行业单位较多的系统(如卫生、教育、文化),可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选择2-3个单位开展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试点,7月底完成,通过试点,积累经验,以实现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允许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适当加快进度。

(三)检查验收(20**年11月下旬至20**年12月中旬)

各事业单位对照有关文件和实施方案,对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进行自查,主要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验收确认,重点是岗位设置方案是否经过核准,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和签订聘用合同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的规范性要求,岗位职责和岗位任务是否明确具体,岗位等级是否按程序经过认定,是否按认定的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人员对象是否为原正式在册人员,进人手续是否规范。在自查的基础上,市人力资源局将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后,市将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是一项影响深远、艰巨复杂的重大改革,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大力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东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组长由市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局,主要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的日常工作。各镇街、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分工1名领导负责。建立目标责任制、情况通报制,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结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二)强化统筹协调。市人力资源局是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实行宏观调控,做好指导、协调、审核、监督和调查研究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和不足,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是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的主体,要按照国家和省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好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好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

(三)突出工作重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按照省的部署,抓住重点,逐步推进。今年着力抓好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首次人员聘用工作、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设,随着改革的深化逐步完善收入分配以及社会保障等制度。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各个环节的工作都很重要,环环相扣。各单位要抓好每个环节工作,特别要抓紧、抓实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编制岗位说明书和组织岗位聘用等环节。遵循“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先易后难,不断完善。

(四)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文件,深刻领会和把握文件精神,在摸清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改革现状、人员结构等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实施方案和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坚持积极稳妥、承认现实的原则,先建制、入轨运行,首次聘用不对现有人员结构进行调整,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逐步到位。在实施过程中,要广泛听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妥善研究处理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要严格政策,严肃纪律,及时纠正违规违纪行为,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顺利推进。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三)

为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化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我院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原则;坚持稳慎实施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我院共设岗位53个。其中,管理岗位3个,占岗位总量的6%; 专业技术岗位48个,占岗位总量的90%;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岗位总量的4%。主体岗位是医、药、护、技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7%。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医、药、护、技系列,设置数为4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95%。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分别为财务系列,岗位设置数为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5%。

(一)管理岗位的等级、数量、名称

管理岗位共设3个。其中,九级岗位3个。

具体设置如下:

1、领导岗位3个。其中:九级岗位3个,岗位名称分别为院长、副院长。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名称

专业技术岗位共设48个(其中辅系列岗位2个)。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个。七级岗位1个

2、中级岗位10个(其中辅系列岗位1个)。其中,八级岗位1个,九级岗位2个,十级岗位7个(其中辅系列岗位1个)。

3、初级岗位37个(其中辅系列岗位1个)。其中,十一级岗位5个,十二级岗位18个(其中辅系列岗位1个),十三级岗位14个。

具体设置如下:

1、二门诊共设主系列技术岗位8个,其中,十级岗位2个,岗位名称为主治医师;十一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医师;十二级岗位2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师、护理师;十三级岗位3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士、护士、药士。

2、住院部共设主系列技术岗位19个,其中,八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主治医师;九级岗位2个,岗位名称分别为主治医师、主管护理师;十级岗位2个,岗位名称为主治医师、主管护理师;十一级岗位3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师、护理师;十二级岗位7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师、护理师;十三级岗位4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士、护士。

3、急诊部共设主系列技术岗位14个,其中,十级岗位2个,岗位名称分别为主治医师、主管护理师;十一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医师;十二级岗位6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师、护理师、技师、药师、检验师;十三级岗位5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士、护士、技士、药士、检验士。共设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2个,其中,十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会计师;十二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助理会计师。

4、药库共设主系列技术岗位2个,其中:十二级1个,岗位名称为药师;十三级1个,岗位名称为药士。

5、公卫科共设技术岗位2个,其中:十二级1个,岗位名称为公卫医师;十三级1个,岗位名称为公卫医士。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名称

工勤技能岗位共设2个。其中:技术工五级岗位1个,普通工岗位1个。

具体设置如下:

1、住院部共设工勤技能岗位1个,其中:技术工五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司机。

2、急诊部共设工勤技能岗位1个,其中:普工岗位1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按管理岗位说明书要求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按专业技术各个岗位说明书要求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

(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按工勤技能岗位说明书要求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

五、竞聘与聘用

(一)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单位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报主管部门核准并送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备案后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考者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3张,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站上下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每位报名者只可报名一个符合竞聘条件的职位。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竞聘资格。

(三)竞聘。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运用面试、民主测评或专家评议等方法进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竞聘结果,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择优决定拟聘人员。

(五)公示。单位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报批与核准。单位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岗位管理权限送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核准。

(七)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粤人社发【20**】58号)规定,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经核准的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组织、管理本单位岗位设置工作。

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日常工作和事务。

七、实施步骤

我院岗位设置管理总体安排是:20**年7月底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20**年5月28日—20**年6月20日,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广东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粤人社发【20**】86号)、河源市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听取单位职工意见后,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报县卫生主管部门核准并送县人社局备案。

(二)20**年6月1日—20**年6月20日,编制岗位说明书。

推荐第4篇: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渠县岩峰职业中学

岗 位 设 置 实 施 方 案

(2012年?月?日经全校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本单位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根据现有人员政策范围内超编的实际情况,本次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95个,超岗设置27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86个(职高28个,初中58个),管理岗位5个(其中4个双肩挑)工勤技能岗位8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专业技术岗位全部是教学人员系列,设置数是86,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100%。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职高部分专业技术岗位设定: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5%。副高级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5%。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3个,七级岗位3个。

2.中级岗位1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6%。其中:八级岗位4个,九级岗位5个,十级岗位4个。

3.初级岗位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9%。其中:十一级岗位 1/5

4个,十二级岗位4个。

初中部分专业技术岗位设定: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副高级岗位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其中:五级岗位2个,六级岗位4个,七级岗位3个。

2.中级岗位2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5%。其中:八级岗位8个,九级岗位10个,十级岗位8个。

3.初级岗位2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0%。其中:十一级岗位12个,十二级岗位11个。

(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8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8%。其中:技术工三级2个,技术工四级4个,技术工五级2个。

(三)管理岗位等级、数量级结构比例

管理岗位1个,占岗位总量1%,九级职员1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8〕1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试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校医、财会等教辅系列人员)。

3、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年限要求: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年限,

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要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且在现聘任岗位上任职满一定年限(聘任现职年限以执行现任职务的上级所发聘任文件认定的聘任开始时间起计算),因工作需要等原因发生岗位变化,属于不同职称系列但属同一层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聘任现职年限可

累计算(任职年限计算到月份)。五至十二级岗位须在下一级岗位任职满2年以上。即:

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四年以上(含四年,下同);

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以上; 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四年以上; 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以上; 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以上;

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级岗位:中专(中技、高中)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技术资格,受聘在初级技术工岗位工作十年以上。

四级岗位:中专(中技、高中)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工技术资格,受聘在初级技术工岗位工作五年以上。

五、岗位聘用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8〕1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招聘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聘期、工资待遇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聘用工作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并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公示;

7.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教职工通过考核、竞职演讲、民主推荐等形式,展开公开平等竞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择优聘用。

(三)确定受聘人员时的有关学校规定

根据本单位实际,规定:

1、借用到外单位(不含借到教育局、教育组)工作人员、支教人员、离职进修人员、离岗休息一年以上人员、身患重病长期不上班人员(请假时间超过一年以上),原则上不得竞聘现任职务的上一级职务岗位,可按其现聘职务等级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2、如果学校参与竞聘的专业技术人员超出设置岗位数,按以下条件先后顺序依次聘用:

(1)、按任现职(取得现职务资格)年限排序,任现职(取得年限)长者优先;

(2)、在以上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参加工作以来,教龄长者优先。

(3)在以上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参加工作以来,年龄长者优先。

(4)、在以上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目前担任班主任工作和学校行政管理工作者优先。

(5)、在以上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省级、市级、县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优先;

3、如果学校参与竞聘的工勤人员超出设置岗位数,按以下条件先后顺序依次聘用:

(1)按取得现技术等级年限排序,取得年限长者优先;

(2)在以上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参加工作以来,工龄长者优先。

(3)在以上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取得现技术等级以来,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次数多者优先。

六、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任凯, 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张建国,副校长

成员:黄碧轩,工会主席张琳,政教处主任

石杨春,教务处主任蒲贤锋,办公室主任

楚阳,后勤主任

(二)工作职责

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地编拟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安排岗位设置中的具体工作;指导教职工认真填写〘岗位申请表〙等表册,书面回复教职工异议,研究解决聘任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创新思路,积极化解矛盾,确保聘用工作稳定、健康发展。

七、实施步骤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12年5月底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一)2012年月4月16日----4月30日制定聘用方案、公示聘用方案和制定岗位说明书。

(二)2012年5月6日前上报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报教育局备案。

(三)2012年5月7日----5月15日,职工对岗申报,单位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竞聘上岗并将岗位聘用结果进行公示。

(四)2012年5月15----5月30日学校编制认定报告,并将聘用结果(上报认定名册、上报聘用合同进行鉴证)报教育局审核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本方案解释权归岩峰职业中学教职工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

2012 年 4月25日

推荐第5篇: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10】66号)、《临夏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临州府秘【2010】2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临夏师范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我校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术人员。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二、保障措施

1、成立临夏师范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常生强

副组长:陈贵旭 章 俊 吴胜辉

成 员:王海忠 范广斌 马占才 刘文礼 马永清 马 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贵旭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文礼任办公室副主任,史文斌、卢彩云、杨小翠、刘 娟、鄂佩丽、马春英为工作人员。

2、制定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临夏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增强学校内部活力,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2)岗位设置原则:坚持科学合理,有利于学校长远发展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的原则;坚持转换用人机制,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原则;坚持优化组合,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

三、拟设岗位类别和等级设置

我校岗位设置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分别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三类。各类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审批,并同时明确其主要任职岗位。主要任职岗位确定后,无特殊情形一般不予变更,确需变更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审批。

(一)岗位总量

州编制部门给我校下达的编制总数为180人(临州机编【2010】8号)。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临夏师范属专业技术型事业单位。按照文件精神,确定的三类岗位结构比例为:专业技术岗位占85%,计153个,管理岗位占9%,计16个;工勤技能岗位占6%,计11个。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16个管理岗位中,领导职数3个,其中校长岗位1个,副校长岗位2个(临州机编【XX】40号《关于有关县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通知》,三处一室负责人岗位8个(临州教党组【2010】33号),部门干事岗位5个。

2、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在153个专业技术岗位中,高级讲师(副高)岗位占15%,计23个,其中

五、

六、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计五级岗位5个、六级岗位和七级岗位各为9个;讲师(中级)岗位占40%,计61个,

八、

九、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计八级岗位18个、九级岗位25个、十级岗位18个;助理讲师(初级)岗位占45%,计69个,十

一、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岗位各为32个和33个。专业技术岗位中除教学主系列岗位外,另设图书管理岗位、档案管理岗位、学校卫生保健副系列岗位6个,其中中级岗位2个,初级岗位4个。

3、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11个工勤技能岗位中,电工岗位1个,水暖维修岗位1个,司机岗位1个,园艺工岗位1个,保管岗位1个,司炉岗位1个,生活老师岗位1个,门卫岗位2个,治保岗位2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省委办发【2010】]66号和《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见附件一《临夏师范学校管理岗位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见附件二《临夏师范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四)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见附件三《临夏师范学校工勤技能岗位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五)兼职岗位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见附件四《临夏师范学校兼职岗位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五、岗位聘用办法

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规程》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公布岗位设置方案、核定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应聘人向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学历证书、职称(技能)资格证、聘任证书、论文原件及获奖证书、年度考核证明、行政任职证书及任课情况和担任班主任情况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由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4、考察评议: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履职考核,确定聘用岗位人选。

5、研究决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六、实施步骤

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10年6月15日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0年3月10日至4月15日

1、成立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学习岗位设置相关政策及文件,领会文件精神。

2、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岗位设置的政策及相关文件的学习、宣传,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

3、根据州上的统一安排部署,搞好学校基本情况统计,包括单位性质、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经费来源、职务结构、编制单位核定的单位编制数等基本情况。

4、制定学校岗位设置方案,报州教育局和州人事劳动局审批。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4月16日至6月1日

1、制定《临夏师范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完成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

2、制定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在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明确三类岗位不同等级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相关待遇。

3、组织考核:对照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对近年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三)岗位聘任阶段:2010年6月2日至6月15日

1、制定岗位说明书。

2、个人提交岗位应聘申请。

3、领导小组审核资格。

4、填报六表,收集相关材料。

5、公布岗位拟聘人员花名册。

6、与法人代表签订聘用合同。

(四)审核验收阶段:2010年6月16日至6月30日

1、向州教育局提交申请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确认报告。

2、向州人事劳动局填报《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结果确认备案表》、《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结果花名册》。

3、认真总结岗位设置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形成报告,报州教育局和州人事劳动局。

七、有关说明

1、现有已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因职数限制,实行高评低聘的,原则上可以优先安排在下一级岗位的较高等级。

2、现已聘任的管理的工勤技能人员和非教学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暂可按原岗位聘任,但一律不能参与高一级岗位的评审和聘任。

3、若因事业发展需要,或经编制部门批准出现分设、合并、变更机构规格,需重新进行岗位设置的,必须按相关规定申请变更。

4、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完成后,岗位结构比例发生变化,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解决。

八、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把岗位设置管理改革工作放在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大背景中来认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周密部署,稳慎实施,组织精干人员,明确责任,集中精力做好实施工作。建立校长亲自负责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确保实施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

二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熟悉和掌握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岗位设置管理的各项政策要求;在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协调和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切实维护好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对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充分征求大家的意见,考虑个人的意愿,保证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稳步实施。

三是要确保稳定、和谐。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在和谐稳定的环境中顺利实施,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确保学校的稳定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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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塘中心卫生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发〔2008〕85号)和自治区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桂人发〔2009〕7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编制情况

核定编制52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47人,后勤人员4人。

(二)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核定情况

专业技术岗位48人,其中副高2人,中级18人,初级28人。

(三)现有岗位和人员配备情况

1、现有岗位情况:管理岗位5人,专业技术岗位30人,后勤岗位9人。

2、现有人员编制情况:干部编制专业技术人员30人,工勤人员编制9人。

二、拟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拟定岗位类别:专业技术岗位、工勤人员岗位。拟设置岗位总量52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48个,工勤技能岗位4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2.3%。专业技术主系列是医护技药岗位,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47人,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0.3%。

(一)内设机构及名称

1.公共卫生服务部、门诊部、住院部分开设置;

2.公共卫生服务部设有独立的健康档案和健康教育室、预防接种和传染病疫情室、妇幼和老年人保健室、慢性病与重性精神病室等;

3.门诊部独立设置急诊(抢救)室、内(儿)科诊室、妇产科及其检查室、中医诊室、外科与换药处置室、注射室、留观室、传染病诊室、中西医药房等;可设健康体检室、传染病隔离留观室等;

医技科室独立设置化验室、心电与超声检查室、X光室及消毒供应室。

4.住院部的外科、内科、产科病室相对分开。手术室和产房要符合标准要求。1

5.乡镇卫生院管理、后勤科室设置

乡镇卫生院管理、后勤等科室设置及其工作任务应围绕所承担的中心任务,本着按需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予以设置和核定。

(二)岗位类别

根据岗位类别划分的原则,确定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数额,其中:专业技术岗位48个,占92.3%;工勤岗位4个,占7.7%。

(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副高级岗位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17%。其中,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1个。

2.中级岗位1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7.5%。其中:八级岗位5个,占中级岗位比例27.8%;九级岗位8个,占中级岗位比例44.4%;十级岗位5个,占中级岗位比例27.8%。

3.初级岗位2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8.3%。其中:十一级岗位15个,占初级岗位比例53.5%;十二级岗位13个,占初级岗位比例46.4%。

(四)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7.7%。其中:技术工三级1个,三级岗位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25%;技术工四级2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50%;技术工五级1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25%。

三、实施的组织领导及进度安排

(一)成立组织机构情况

为确保岗位设置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指导和审定。

组长:罗荣康代院长

副组长:莫志扬副院长

蓝春生副院长

蒙圣乐副院长

成员:何静财总科主任

莫彩艳门诊部护士长

韦宝珠药剂科主任

罗涵住院护士长

李彩红门诊部主任

罗启存妇产科护士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订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主任:莫志扬副院长

副主任:何静财总科主任

成员:莫彩艳门诊部护士长

韦宝珠药剂科主任

罗涵住院护士长

李彩红门诊部主任

罗启存妇产科护士长

陆柳红办公室干事

(二)岗位设置具体实施步骤及时间进度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

(1)召开院职工大会,传达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有关文件,全面部署医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

(2)学习文件,准备材料。组织医院有关人员学习事业单位设置政策规定、方法和要求,对本院人员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为岗位设置提供依据。

2.组织实施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院人员编制、工作性质、职责任务、人员结构等情况,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2)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岗位设置方案及岗位设置审核表按规定的程序上报县卫生局、人社局审核、县编办确认后,报社区市人社局核准,并按要求报送相应的材料。

(3)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并编制岗位说明书。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进行岗位设置,将岗位类别等级细化到每个具体工作岗位,并制定具体工作岗位说明书,明确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任务、任职条件以及实施岗位聘用的具体程序和办法。

(4)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备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须经单位职代会和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报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5)开展岗位聘用工作。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是:

①公布岗位及其职责、任职条件等;

②工作人员申请应聘;

③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④开展竞聘上岗,并根据竞聘情况,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⑤学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人员后报上级主管审核同意;

⑥根据首次岗位聘用结果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院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6)聘用合同认定阶段

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后,及时将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及签订聘用合同情况报县卫生局和人社局审核,由设区市人社部门进行认定。

(7)工资兑现

凭《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认定通知书》,办理审批兑现工资手续,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3.工作总结

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入轨工作完成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写出专题报告,上报上级政府人社、卫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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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地方电力开发公司岗位设置实施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调动我单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竞争意识,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关干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发【2008】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区国土资源厅、区环境保护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区水利厅、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技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89号等文件和来宾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上岗工作指示精神,结合我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首次岗位设置核准方案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卢一忻

副组长:刘宁

成员:梁丰

下设办公室,梁丰为工作人员,负责岗位设置实施工作日常事务工作。

二、岗位设置实施的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全面考核,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突出业绩,兼顾资历的原则;

4.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相结合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的实施办法:根据单位所设置岗位数量,和本单位职工基本情况,采取符合岗位条件人员申请进入相应工作岗位直接聘任上岗和没有相应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采取设置附设岗位的方法做好聘任工作。

(一)、首次聘用设置的岗位

1、管理岗位共设岗3个。管理岗位八级2 个、管理岗位九级1 个。

2、专技岗位共设岗位8个。八级设岗1个,九级设岗1个、十级设岗 2 个岗位、十一级设岗 1 个、十二级设岗 1个、十三级设岗2个。

3、工勤技能岗位设岗 1 个。工勤四级1个

(二)、聘用岗位人员范围

聘用人员为所有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聘用条件(聘用人员基本条件)

1、参加聘用上岗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6)未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

2、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各等级岗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2)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3)九级职员岗位,须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的人员,大专、中专毕业生分别在十级职员岗位工作2年、3年以上人员,具备九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4)十级职员岗位,须中专或大专毕业见习期满。

3、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

①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应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九级任职3年及以上。

②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应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十级任职3年及以上。

③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应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④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应获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⑤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应获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⑥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应具有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另外,行政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不够时,可以进入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具有中级工技术等级任职资格;

(四)、不同等级岗位聘用具体实施办法

1、各岗位聘用采取自愿报名申报的形式,各聘用人员对照各岗位基本条件和任职条件,在各级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申报(多选无效)。

2、单位对申报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直接聘任上岗。

3、本次聘期为三年。如三年内有岗位空缺,根据上级人事部门核复批准,可以依据此聘用方案逐级递补。如上级在聘期上另有规定年限的,从其规定。

四、岗位设置实施工作步骤

(一)9月20至23日,成立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和聘用领导小组,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二)9月24至9月30日编制《岗位说明书》。

(三)9月30日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实施方案和岗位聘用办法。

(四)10月8日单位公示实施方案和岗位聘用办法,召开职工大会,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实施方案和岗位聘用办法。

(五)10月15日上报实施方案和岗位聘用办法

(六)10月17日至18日下午5:00,收集申请书和相关资料。

(七)10月20日领导小组对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布各岗位聘用人员名单。

(八)10月24日至28日实施聘用,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九)10月30日报送相关结果。

十、特别说明:

(一)、本方案由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三)、本方案的未尽事宜以上级有关文件为准。本方案经职工大会讨论并表决通过,报区市人社局审批和区人事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来宾市地方电力开发公司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

《来宾市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工勤岗职务级别聘用量化赋分细则(试行)》

每位应聘人员的分数构成项目为:资历+荣誉+工作量和常规管理,上不封顶,按照聘用同一个职务人员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并依据排序从高分往低分聘任

(一)资历:

1、计分项目:

①、工龄:每年计1分。

②、校龄:每年计1分

③、任现职年限,每年计1分,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和没有参加考核的,当年不计入年限。

④、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计5分,专科4分,中职3分,高中2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及以上不合格学历按5分计算)。

⑤、职务,(职务取单项最高分值,不重复计分)。任现职以来担任校级领导正职计8分;校领导副职计7分;科(室)政职计6分;科(室)副职计5分;累计担任3年以上班主任得分4分,2年者得3分,1年者得2分;教研组长计2分。

(二)荣誉。(以下各项业绩加分的起止时间为任现职以来至今,以证书和奖牌落款时间为准,同一项目以最高级别计一次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同一年同一小项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①、获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校级奖励的计分为:国家级7分、省级5分、市级3分、校级(含年度考核优秀)1分。

②、本人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竞赛获奖,按下列方法进行计分:

国家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5分;

省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校级一等奖1分。

③、本人指导学生参加各种业务竞赛(技能比赛)获奖,按下列方法进行计分(两位教师以上指导按平均数计分):

国家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校级一等奖1分。

④、文章专著:任现职以来,发表论文、正式出版本专业专著国家级5分,省(部)级刊物3分,市级2分,教育学院或高等院校类1分。

⑤、学科带头人(非任教学科不计分):国家级分数为5分、省级3分、市级2分。

(三)、工作量及常规管理。

1、工作量:任现职以来能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并能按要求完成的得30分,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完成的行政管理工作视为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其教学常规管理及工作量计为30分,非教师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本职专业技术工作的视为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其教学常规管理及工作量计为30分。教师出身的干事完成干事工作视为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其教学常规管理及工作量计为30分。如有一次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扣10分,依次累加,扣完为止。

3、考核及考勤:以聘用前一年十二个月计算,每月满勤(不含病、事假)得10分,如有因考勤月奖被降级或扣完的,每降一级扣一分,每扣完一次月奖扣5分,依次累加,扣完为止。

来宾市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推荐第8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如何制定?以下是小编收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一)广元市人事局、剑阁县人事局审核设置岗位数:设置岗位总量111个,其中:管理岗位2个,三级0个,四级0个,五级(a)0个,五级(b)0个,六级(a)0个,六级(b)0个,七级(a)0个,七级(b)0个,八级(a)0个,八级(b)0个,九级2个,十级0个(管理岗位a表示领导岗位,b表示非领导岗位)。专业技术岗位105个,其中:三级0个,四级0个,五级1个,六级2个,七级2个,八级13个,九级19个,十级14个,十一级27个,十二级27个,十三级0个。工勤技能岗位4个,其中:一级0个,二级0个,三级1个,四级2个,五级1个,普通工0个。

(二)按我校教职工数及职称结构,实际设置岗位总量148个,其中:管理岗位0个。专业技术岗位146个,其中:七级(副高)1个,八级13个,九级19个,十级25个(八级九级十级为中级职务)。十一级27个,十二级60个,十三级1个(十一级至十三级为初级职务)。工勤技能岗位2个。

1、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三级0个,四级0个,五级0个,六级0个,七级0个,八级0个,九级0个,十级0个。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a、正高级岗位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0%。其中:三级岗位0个,四级岗位0个。

b、副高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其中:五级岗位0个,六级岗位0个,七级岗位1个。

(2)中级岗位5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其中:八级岗位13个,九级岗位19个,十级岗位25个。

(3)初级岗位8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其中:十一级岗位27个,十二级岗位60个,十三级岗位1个(未评职1人)。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技术工三级0个,技术工四级1个,技术工五级1个,普通工岗位0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任职条件含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广元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广府办发〔20xx〕10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各等级职责与任职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工勤技能岗位各等级职责与任职条件

五、具体岗位说明书(一岗一书)(见附件2)

六、竞争上岗办法

制定竞争上岗办法应按照《广元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广府办发103号)有关规定为依据,在内容上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符合各等级岗位条件的待聘人员情况(见待聘人员花名册)

(二)实施竞争上岗的办法(考试、考核等办法)

(三)实施竞争上岗的方法步聚及时间要求

1、公布已经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包括具体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等事项。

2、工作人员申请应聘。填写《事业单位岗位竞聘申请表》。

3、聘用工作组织按岗位条件和竞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4、公示参加竞岗人员审核结果。

5、开展竞争上岗(组织竞岗人员通过考试、考核等形式进行竞争上岗),聘用工作组织根据竞岗情况或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6、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

7、公示拟聘用人员情况(名单、岗位名称与等级)。

8、按核准权限逐级上报政府人事部门核准或备案。

9、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用合同签订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单位按照竞争上岗的程序,作出具体工作计划安排,要求任务清晰、安排合理,责任明确,标准具体。

七、组织领导

(一)、成立剑阁县下寺小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伏大庆

副组长:王泽辉

成员:王永芳杨明智田紫琳吴朝利赵立勤

张知勇刘志明魏长生邢春芳胥建伟

余江赵辉祁碧芳宋文富罗永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知勇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召开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资格审查。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打分人员名单。

3、组织开展人员竞岗工作,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4、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仲裁本单位岗位实施工作中存在的争议。

5、其它相关工作

八、本方案解释权归剑阁县下寺小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

为深化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建立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晋中市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人字【XX】15号)和xx县委组织部、xx县人事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县人字【XX】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根据市人字【XX】15号文件规定,我县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的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用人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工向合同用工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设岗,宏观控制的原则;

2.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

3.坚持按岗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

4.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岗位类别设置

(一)全县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2.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要符合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教育事业发展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指学科实验、图书管理、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

(二)岗位设置的确定应考虑教职工编制总量、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特点等因素,根据事业发展,实行动态管理。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的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

四、岗位等级设置

岗位设置实行总量控制,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一)管理岗位设置

1.全县教育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六个等级,即五至十级岗位。首次设岗按现有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四个等级确定依次分为七至十级职员岗位。

2.管理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确定。其它担负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按照机构编制和政府人事组织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

1.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制度,中学教师岗位共划分为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按6个等级划分。现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小学二级、三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小学、幼儿园中评聘了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暂按现行规定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七级。

2.全县教育事业单位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总的控制比例为1:3:6;其中

五、

六、七级之间的比例为2:4:4;

八、

九、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十

一、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

3.全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在省未出台新的办法之前,仍按原xx县人事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县人职通字【1998】02号)执行。(见下表) 学校类别 高级岗位% 中级岗位% 初级岗位% 备注 中学 高中 25 45 30 职业高中 20 45 35 示范初中 25 45 30 县城初中 10 40 50 乡镇初中 7 35 58 小学 示范小学 50 50 县城小学 45 55 农村小学 40 60 幼儿园 省示范园 45 55 县城幼儿园 30 70 村镇幼儿园 25 75 县教研室 35 55 10

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它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设高级岗位,中级岗位职数结构比例按低于教师系列5%执行。

4.乡镇及以下农村小学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基础进行岗位设置,对岗位设置实行集中调控。

5.小学附设幼儿园(学前班)专业技术人员与所属小学(乡镇中心学校)合并进行岗位设置。

(三)工勤技能岗位设置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岗位和普通工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对应一至五级技术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四)特设岗位设置

特设岗位是根据学校特色和教育发展规律,为适应聘用急需高层次人才的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特设岗位设置按有关程序办理。

五、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岗位等级

(一)普通中学教师岗位名称:中学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学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学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

一、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学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名称: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

一、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二)中小学、幼儿园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岗位等级设置参照相关行业办法和标准执行。

六、岗位基本条件

(一)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

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各等级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

1.六级管理岗位须在七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七、八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

八、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五至十级岗位内部不同的岗位条件,按照《xx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与聘任指导意见(试行)》(市教人字【XX】30号)执行。十一至十三级岗位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内部不同的等级岗位条件,按照《xx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初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与聘任指导意见(试行)》(县教字【XX】114号)执行。其中在任职年限上,聘用专业技术高一级岗位一般应在本层级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两年以上。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条件由学校按照本意见,依据市人字【XX】15号文件、市教人字【XX】30号文件和县教字【XX】114号文件精神,结合岗位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首次设岗聘用中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一级岗位一般需在中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岗位上任职满9年,中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二级岗位一般须在中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岗位上任职满6年;中学一级教师(讲师)、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一般须在中级岗位上任职满6年;中学一级教师(讲师)二级、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须在中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中学二级教师(助讲)、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一般须在中学二级教师(助讲),小学一级教师岗位上任职满3年。

原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被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时,原管理人员只能聘用到相应层级的最低层,原工勤技能人员不得高于十一级。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技术五级岗位。

(五)普通中小学(含职业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聘任。选聘校(园)长岗位的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身心健康。

各单位要根据市人字【XX】15号、市教人字【XX】30号和《xx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与聘任的指导意见(试行)》的精神,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规格编制、结构比例和空缺岗位的职数下,严格把握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好各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七、岗位设置的审核

(一)岗位设置程序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内容包括:机构规格、社会功能、职责任务、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单位基本情况并附批准文件,拟设岗总量、三类岗位数量名称、结构比例以及最高等级限额情况,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主要安排,需说明的问题等,并填写《xx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批表》。

2.岗位设置方案报县教育局审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3.在批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4.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5.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学校党政领导集体讨论通过。

6.组织实施。

(二)首次设岗,按照县教育局统一核定的编制数确定岗位总量。对超编单位可设置部分临时岗位,但其岗位总量不得超过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总数。已满编或超编的单位不得新进正式工作人员,并要通过自然减员、解聘(调出)等方式逐步精减岗位和人员。

(三)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权限申请变更;

1.学校(幼儿园)出现分立、合并,可对本单位的岗位设置进行重新设置的;

2.根据上级或县级机构编制部门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3.按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变更岗位设置的。单位变更岗位设置,应提供书面报告和有关材料,并填写《xx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变更审核表》,经教育局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五)经核准岗位设置方案作为中小学、幼儿园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八、岗位聘用

(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研究制定各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

岗位聘用中要完善聘用办法,规范聘用程序,建立聘用组织及机构,确保岗位聘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严格按照市人字【XX】15号,市教人字【XX】30号和县教字【XX】114号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程序实施聘用。

符合基本条件人员中达到直聘条件者可采取直聘办法,直接考核上岗;符合直聘条件人数大于岗位设置人数或应通过竞聘的人员,应通过量化考核的办法实行竞聘上岗。其基本程序如下:

1.单位成立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

2.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聘用实施方案并公布此方案;

3.教职工提交岗位竞聘申请及竞聘材料;

4.考核组对申请竞聘的教职工进行量化考核;

5.根据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形成拟聘用方案;

6.对拟聘用方案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相关申诉和投诉;

7.公示期满后,单位将拟聘用方案及相关材料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8.签订聘用合同。

单位制定的量化考核方案应符合县教育局“关于单位制定岗位聘用量化考核方案的指导意见”(另文下发)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报县教育局核准。

(二)岗位聘任中的有关政策问题

1.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中小学教师区域内交流,逐步推行教育行政部门为单位组织教师聘用制度。45周岁及以下的中青年教师一般在同一学校聘期不超过6年,超过6年者由县教育局组织交流,每年交流比例为专任教师总数的15%,已参与干部教师交流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各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现有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对于长期在编不在岗、私自雇人顶岗的人员,这次应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处理意见,通知本人参加竞聘上岗。拒不竞聘和未予聘用的,应按规定予以辞聘,并将其人事关系和个人档案转入同级的人才市场。

3.中小学、幼儿园接收首次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执行相关的试用(见习)期和转正定级规定以及工资标准,从这些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原则上一年内不确定工作岗位,试用(见习)期结束履行转正定级手续后,再按相关规定明确其工作岗位和岗位工资待遇。对于国家或省、市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因受岗位数量限制降低层级聘用的人员可暂时保留原层级最低等级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一个聘期,绩效工资按现聘岗位领取。在第一个聘期结束后,再参加正常的竞聘,按新聘岗位兑现工资待遇,不再保留原工资待遇。

5提前离岗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岗位设置时按本人离岗时的职务,比照本单位相应岗位等级条件,确定其岗位等级及相应岗位工资待遇,这部分人员不占单位岗位总数,不计入计算相应岗位类型人员结构比例的基数内。

6.在XX年7月1日至原所在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结束之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可按照其退休时的职务,比照本单位相应岗位等级条件,重新确定其岗位等级及相应岗位工资待遇,以其薪级工资和重新确定的岗位工资核定退休费。新的退休费标准从原所在单位在职职工兑现新的岗位工资的当月起执行。

7.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中小学、幼儿园应按国家规定和我省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8.“双肩挑”人员原则上不能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工作需要确需兼职的,要明确其主体岗位,并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以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直接从事部分教育教学工作并完成规定教育教学任务,按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有关要求参加直接聘用或竞聘上岗。

9.工勤技能人员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必须严格执行竞争上岗原则,必须是在岗位有空缺,符合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和岗位条件,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有一年优秀者才能参与竞聘,同等条件下,考核优秀者优先。首次聘用,只能聘到相应层级内的最低级。已确认聘干身份的,可根据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10.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到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1)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专业技术考核不合格的;

(3)弄虚作假、伪造获奖证书或剽窃、抄袭论文的;

(4)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5)有严重失职、失误行为,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6)拒不接受培训、交流、支教、班主任、教学安排及其他工作任务,情节严重的;

(7)长期在编不在岗或擅自离岗,拒绝参加竞聘的;

(8)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9)不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

11.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及时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报告,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报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其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合同后,方可兑现各岗位聘用人员的相应工资待遇。

九、工作要求

1.为加强对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局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同时设立工作小组,负责具体业务工作。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机构,研究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县教育局负责所属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按照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做好各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对所属单位的岗位设置、类别设置、等级设置、结构比例要客观掌握,及时和上级部门沟通解决问题。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岗位设置方案的编制工作,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做好本单位的岗位聘用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3.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是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领导要坚持以人为本,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认识;要按照积极、稳妥的方针,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实施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平稳有序进行。维护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实施步骤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务必在12月底前全部完成,具体实施步骤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宣传动员阶段(10月31日前)

1、成立局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

2、各学校对本单位的各类人员进行全面摸底登记。掌握本单位编制使用情况,人员聘用情况和在编在岗人员结构状况等,并分别进行填表分析,为岗位设置提供依据。

3、组织动员、学习宣传。各单位组织教职工学习国家及省、市、县文件精神,明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规定,方法和要求,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填报基本情况表,做好岗位设置的基础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教育局制定好教育系统具体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各单位根据《实施方案》规定,结合本单位的人员编制、工作性质、职责任务、人员结构等相关情况,提出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填写《xx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2、核准方案。各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岗位设置审核表经县教育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按《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上报市人事局核准。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审核各单位岗位设置范围,岗位类别、等级划分,结构比例等级设置是否合理,岗位设置工作程序是否合适,岗位聘用办法是否规范,报送材料是否齐全等。

3、编制岗位说明书。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明确本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等级的岗位职责、工作权限、任职条件和相关待遇等,编制本单位不同岗位、不同等级的岗位说明书,作为人员聘用、聘后考核的主要依据。

4、开展岗位聘用工作。根据“县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和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审核认定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

各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后,应及时将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及签定聘用合同情况报县教育局审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各单位完成情况进行备案和认定,对按政策规定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予以确认。

附一:《教育事业单位岗位等级表》

附二:《xx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附三:《xx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变更审核表》

附四:《xx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审核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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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牟县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官渡镇镇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和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原则

1、在我校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2、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设置

本单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两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岗位13名,占岗位总量的100%;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根据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与分配指标,我校专业技术中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分别设置高级岗位9个,中级岗位4个,初级岗位0个。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两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中牟县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官渡镇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一)、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基本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行为举止符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及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7、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8、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9、符合相应层次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年限要求。(2)任职年限要求

聘用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5年,且连续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符合直接聘用条件的可放宽至三年以上;各个岗位内部不同级别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

(二)、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到教师专业技术岗位高一级岗位

1.师德考核不合格的;2.专业技术考核不合格的; 3.弄虚作假、伪造获奖证书或剽窃、抄袭论文的;

4.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5.有严重失职、失误行为,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6.拒不接受培训、交流、支教、班主任、教学安排及其他工作任务,情节严重的;

7.长期在编不在岗或擅自离岗,拒绝参加竞聘的;8.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9.不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

四、岗位聘用方法

(一)总体原则与实施方法

1、首次按岗位设置聘用时,保证是我校所属单位现有在编的正式人员,按照所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2、本次岗位设置实行三条原则:不减员、不减岗、不减薪。

3、本次岗位聘期一般为2年,对到期的人员,需重新竞聘岗位,竞聘到岗位才会得到相应的岗位。

4、今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5、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聘用人员。

6、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只有被聘用到相应岗位后,方可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具体细则与操作过程

1、首先核算职称年限和教龄,具体计算公式=职称年限×2分+教龄×1分,然后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中心校各级各档分配名额择高聘任。

2、如果上述第1项出现积分并列情况,则参考最近两年四个学期的四次期末中心校教学评价,荣获一次中心校教学成绩证书记1分,然后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中心校各级各档分配名额择高聘任。

3、如果上述第2项出现积分并列情况,担任班主任工作者优先;若均担任班主任工作,取最近五年内担任班主任年数多者优先。

(三)实施步骤和安排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13年10月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五个步骤实施:

1、2013年10月10日,传达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会议精神,并公布各个等级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2、2013年10月11日——2013年10月13日,组织教师在认真学习中心校及上级有关政策、方案的情况下,成立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详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草案)并公布,广泛征询全体教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或建议,由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审议形成定案,交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集体表决通过。

3、2013年10月14日——2013年10月20日,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落实竞聘岗位的具体工作,确定具体竞聘的岗位,填写表册上交中心校,签订聘用合同。

4、2013年10月21日——2013年10月31日,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中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组 长:秦可 副组长:韩翠红

成 员:刘承训、张艳艳

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慎重对待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魏寨小学 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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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人民医院

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绵府办发?2009?12号)和《中共***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人民医院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江人社[2011]21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原则

(一)凡我院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二)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立足现状,着眼未来,平稳过渡,稳步实施。

二、医院编制及现有人员基本情况

根据市编办江编发(1991)12号文件核准我院事业编制490 人。我院现有在编在职工作人员407名,其中:管理人员4人,专业技术人员357人,工勤技能人员46人(注:各类人员数按照现执行的工资类别统计)。现有人员职务(岗位)聘用情况如下:

(一)管理人员4人

1、单位领导1人。正职、副科级。

2、其他管理岗位4人:其中,保留七级待遇1人、九级职 员3人。

(二)专业技术人员357人

副高级聘任18人;中级聘任91人;助理级220人,聘任 217人,待聘3人;员级13人,聘任13人;见习15人。

现聘专业技术人员中“双肩挑”人员1人,为副高级职称,担任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三)工勤技能人员46人

技师3人,聘3人;高级工28人,聘28人;中级工5人,聘5人;普工10人,聘10人。

三、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江人社[2011]21号)核准我院按编制设置岗位总量

为490个。其中:管理岗位6个(不含“双肩挑”岗位5个),专业技术岗位442个,工勤技能岗位43个。具体设置岗位类别、等级及数量详见《绵阳市核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表》(附件)。

四、岗位聘用条件

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基本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各岗位任职条件如下:

(一)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各岗位具体条件

1、管理岗位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中技、高中)以上学历,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1) 担负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

八级岗位:热爱卫生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顾全大局,勤政廉洁。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管理知识水平,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较高的管理与协调能力,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开拓进取精神。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学术水平,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二年以上(院级领导正职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2) 其他担负管理任务的管理岗位

九级岗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廉洁奉公,具有履行

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能够坚持实事求是,顾全大局,具有一定的分析判断、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口头、书面表达能力。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以上。

2、专业技术岗位

(1)正高级 四级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已聘任。精通本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德能勤绩考核合格,近三年继续教育达标,年度考核合格,具有一定的科研教学能力,近3年无重大差错事故,在下一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

(2)副高级

②六级岗位: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已聘任。熟练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能,德

能勤绩考核合格,近三年继续教育达标,年度考核合格,具有一定的科研教学能力,近3年无重大差错事故,在下一级岗位任职二年以上。

③七级岗位: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已聘任。熟悉本专业理论和技能,德能勤绩考核合格,近三年继续教育达标,年度考核合格,具有一定的科研教学能力,近3年无重大差错事故,任现职三年以上。 (3)中级

①八级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已聘任。熟练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相关学科知识,德能勤绩考核合格,近三年继续教育达标,年度考核合格,能够开展教学及科研工作,近3年无重大差错事故,任现职四年以上。

②九级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已聘任。熟练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相关学科知识,德能勤绩考核合格,近三年继续教育达标,年度考核合格,能够开展教学及科研工作,近3年无重大差错事故,任现职二年以上。

③十级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已聘任。熟练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相关学科知识,德能勤绩考核合格,近三年继续教育达标,年度考核合格,能够开展教学及科研工作,近3年无重大差错事故,任现职二年以上。 (4)初级

①十一级岗位:取得取得助理级(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已聘任,熟悉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德能勤绩考核合格,近三年继续教育达标,年度考核合格,近3年无重大差错事故,任现职四年以上。

②十二级岗位:取得助理级(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已聘任。熟悉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德能勤绩考核合格,继续教育达标,年度考核合格,无重大差错事故。医护专业具备执业医(护)师资格。

3、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二级岗位,具有技师技术等级任职资格,且已聘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解决本工种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德能勤绩考核合格,年度考核合格,无重大差错事故。

(2)三级岗位,具有高级工技术等级任职资格,且已聘任。任中级工满5年。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德能勤绩考核合格,年度考核合格,无重大差错事故。

(3)四级岗位,具有中级工技术等级任职资格,且已聘任。任初级工满5年。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德能勤绩考核合格,年度考核合格,无重大差错事故。

(4)五级岗位:现在普通工岗位上工作以及新招聘参加工作的工勤技能人员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

五、岗位聘用

岗位聘用严格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一)拟聘岗位类别、等级及数量

根据市人事局按我院现在编在职人数核准本次岗位设置。我

院首次拟聘岗位407个,其中:管理岗位5个(不含“双肩挑”岗位4个),专业技术岗位357个,工勤岗位46个。

1、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1人,因工作需要,设置1个领导岗位为“双肩

挑”岗位,并占专业技术岗位数。

一般管理岗位4个。九级岗位4个,其中:保留七级待

遇一个。

2、专业技术岗位

(1)高级岗位18个。其中:六级岗位18个。

(2)中级岗位91个。其中:八级岗位40个,九级岗位51个。 (3)初级岗位248个。其中:十一级岗位89个,十二级岗位 159个(超岗位聘用70个)。

3、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岗位46个。其中:二级岗位3个(超岗位聘用1个),三级岗位28个(超岗位聘用19个),四级岗位5个,五级岗位10个(超岗位聘用3个)。

具体拟聘岗位类别、等级及数量详见《绵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附件1)。

(二)聘用原则及方法

1.根据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按

照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开展岗位聘用工作,确保岗位聘用公开、公平、公正。 2.首次岗位设置聘用,以现有在编在职正式人员,按照现

在所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先入轨,再竞聘”的办法进行。即先按现聘职务(岗位)对应确定相应岗位及等级,再进行空缺岗位的晋升竞聘工作。 3.结合各岗位特点,采取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

聘用。各级各类人员根据医院公布的岗位和岗位聘用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岗位竞聘。

4.首次岗位设置聘用,以任现职期间,并对应各岗位等级

任职条件、德能勤绩综合考核。

5.聘用人员除经核准同意“双肩挑”的岗位外,原则上不

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

(三)聘用程序

按照岗位聘用文件规定的“入轨”和竞聘上岗工作程序组织实施。

管理人员以现执行的工资级别直接聘用。 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根据岗位聘用条件和各级岗位名额。由本人申请,各专业考核组考核,报医院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择优聘用。

六、岗位管理

(一)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后,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岗位聘用3年为一个聘期。

(二)各类人员受聘后,必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医院制定 的岗位考核办法及岗位职责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是岗位续聘、晋升、低聘、解聘的主要依据。岗位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与市人事局规定的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进行,主要考核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绩效等情况。聘期考核重点考核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的情况,重点是工作业绩。聘期考核一般在受聘人合同期满前2个月内进行。

(三)聘期内一般不作人员岗位调整,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须经单位研究同意后并报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进行。

(四)今后出现岗位空缺,严格按照各类岗位等级任职条件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七、实施步骤

1、3月30日以前上报方案和编制岗位说明书。按照人社部

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制定医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上报。

2、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4月—5月30日前完成。根据批

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岗位设置实施工作。完成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后,写出书面工作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社行政部门进行认定后,兑现各岗位聘用人员的相应工资待遇。

八、组织领导

为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成立医院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胡永光 副组长:赵云泉

成 员:梁元芬、丁辉、冉斌、熊天寿、吴虹、张兰、罗春玲、林拥军、李玲、李昌坤、吕宏、、王志、周晓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罗春玲任办公室主任,吴虹、张红、王芳东、熊爱疆为成员。负责岗位聘用日常工作。

九、其他事项

1、现聘专业技术人员中“双肩挑”1人,为副高级职称、担任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2、取得正高级职称资格1人,未聘任;取得副高级职称资格34人,已聘18人,未聘16人;取得中级职称资格185人,已聘任91人、未聘任95人。

3、2006年7月1日退休28人,比照本单位同职务(岗位)等级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其中9人对应聘用到专业技术六级岗位;15人对应聘用到专业技术八级岗位;4人对应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4、其他管理岗位九级1个,保留七级待遇。

5、岗位聘用是关系到全院职工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按照医院的要求和部署做好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慎重对待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6、各专业考核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应聘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医院不再统一进行审查。如果出现问题,由相关考核负责人和应聘者本人负责。对于协助、纵容、

包庇应聘者不如实填报或谎报工作业绩,造成严重后果的,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7、在岗位聘用工作期间,要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诽谤他人。如有违犯者,一经发现,将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方案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发生变化时,按新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本方案解释由政工科负责。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篇2:xx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xx县xx局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下属股室: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努力实现我局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人社部、省人民政府以及xx市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的通知》(xx号)、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x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本局正式在册的全体干部职工,包括所有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方案。

首次岗位设置管理范围包括:凡参加了2006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即工改)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以及2006年工改后至首次设岗时,经上级组织部门、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进入,与我局建立了正式人事工资关系的新进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首次设岗后进入我局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暂不纳入首次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推行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及人员聘用制度,是适应国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对提高我局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单位活力、规范人事用工制度,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我县xx事业可持续性发展都将起着重要的积极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职数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xx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xx号)文件规定:我局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定编制x名,其中:局长x名(高配正科级),副局长x名。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xx工作

(二)岗位总量

根据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下达的单位岗位总量确定:我单位岗位总量为x人。

(三)岗位类别、比例、职数

1、我局岗位类别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经上级人社部门批复同意,我局三类岗位结构比例及职数如下: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岗位,占岗位占量的x%,岗位职数x 个;管理岗位占岗位总量的x%,岗位职数x个;工勤技能岗位占岗位总量的x%,岗位职数x个。

(四)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总数x个。其中八级职员x个,占管理岗位的x%;九级职员x个,占管理岗位的x%。

2、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工程技术专业、会计专业、经济专业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工程技术专业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

专业技术岗位总数x个,共分x个等级。

其中:副高级岗位x个,占专业技术岗位的x%:五级x个、六级x个、七级x个;副高级岗位内部比例为x%:x%:x%。

中级岗位x个,占专业技术岗位的x%:八级x个、九级x个、十级x个;中级岗位内部比例为x%:x%:x%。

初级岗位1x个,占专业技术岗位的x%:十一级x个、十二级x个;初级岗位内部比例为x%:x%。

3、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总数x个,共分x个等级。

技术工二级(技师)x个,占工勤技能岗位的x%;技术工三级(高级工)x个,占工勤技能岗位的x%;技术工四级(中级工)x个,占工勤技能岗位的x%;技术工五级(初级工)x个,占工勤技能岗位的x%。

四、岗位基本条件及任职条件

(一)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办发[2008]11号)有关文件执行。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的任职条件见《x县xx局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附件1)。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见《x县xx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附件2)。

(四)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见《xx县xx局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附件3)。

五、岗位聘用办法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办发[2008]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申请应聘人员向xx县xx局提交书面应聘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考核,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5)研究决定

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时,实行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考核认定的办法,确保所有参与应聘人员全部上岗。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经研究成立xx县xxx局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

职责:全面负责我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各级岗位职级的评定,负责各类各级岗位的申报、推荐和初审。

七、实施步骤

我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12年6月底前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1.2012年5月中旬,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广泛听取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由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

2.2012年6月上旬,制定三类岗位任职条件,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

3.2012年6月底前,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4.待主管部门和县人事部门认定后,从下个月起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xx县xxx局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1、xx县xxx局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2、xx县xxx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3、xx县xxx局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4、xx县xxx局岗位职责说明书

篇3: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根据号文件精神和《,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首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1.在编在职教职人员。 2.期间离岗待退人员

3.退休,且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的人员。

二、实施原则

1.以编定岗、按需设岗、按岗聘用、按岗取酬、合同管理;坚持人岗相宜、责权明确;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 2.为保障岗位设置工作的有序开展,先进行首次岗位设置(确定职称已聘用人员的岗位)。

三、岗位结构指标依据

依据上报并经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数额),不能突破。在首次设岗中,凡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按现聘任职务和岗位等级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只能聘到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

其中离岗待退人员以来退休、且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的人员的岗位设置不占用指标。

四、岗位设置情况(见附件1。注:此表公示,不再印发)

五、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行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徐懿兼任。

负责首次岗位设置的资格审核、考核打分排序。负责岗位聘用工作。

六、实施流程

1.成立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2.进行广泛学习宣传,制定首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3.广泛摸底,分清人员类别和现有人员的职称聘用情况和现有工资等级情况。 4.教代会讨论、通过并公示方案

5.教职员工依据方案,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表,上交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经审核、考核后进行首次岗位设置:对职称已经聘用人员和提出更换岗位申请的双肩挑人员进行岗位设置(由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初步审核资格后,再根据流程进行)。

7.进行各类岗位设置,公示全校岗位设置情况并上报。 8.签定岗位聘用合同,并进行总结。

七、首次岗位设置考核办法

(一)在编(含长期病休人员)已评且已聘人员聘用流程

第一步:职称已经聘用人员提出更换岗位申请;全体教职工依据《成都市第三十三中学校首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表,上交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步:对近两年内即将退休的教师,在满足下列条件下优先进入同层级最高等级。 1.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由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符合条件。

2.近一年中仍承担着满工作量并积极工作。

3.近三年来没有发生师德问题或重大工作失误。

4.在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上述职,述职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公示结果(赞同票数达到或超过60%者才能享受优先)。

5.如受名额限制,按任现职年限与教龄直接相加的总和进行比较,分数高者优先;如相同,则比较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赞同票数;再相同,则由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票决。

第三步:已评未聘高一层级人员在原层级的最高等级岗位聘用(对中级、初级适用。如受名额限制,按任现职年限与教龄直接相加的总和进行比较,分数高者优先;如相同,则在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上述职,述职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比较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赞同票数;再相同,则由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票决)。

第四步:按任现职年限进行比较,年限长者优先,如相同参看教龄比较。 第五步:第四步相同者,则以在本校工作的校龄长者优先。

第六步:第五步相同者,则按任本校班主任经历进行比较:

1.现任班主任优先(实职优先。其他视同班主任的情况,依序享有优先权:在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下,赴区内薄弱学校担任班主任经历也视为本校的班主任经历,在教育局上挂锻炼人员、中层及以上干部的经历,也视为班主任经历;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兼任学校处室干事的经历视为班主任经历)。

2.如1项相同,则历任班主任时间长者优先聘用(在本校担任班主任,每任满一年加1分;中层及以上干部的经历,也视为班主任经历;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的经历,每满两年视为一年班主任经历;兼任学校处室干事的经历,每满两年视为一年班主任经历;在教育局上挂锻炼人员参照上述办法计算在本学校工作期间的班主任经历;在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下,赴区内薄弱学校和石渠支教人员,任职期间的班主任经历也视为本校的班主任经历)。

第七步:第六步仍然相同者,按照与专业技术相关的荣誉称号或获奖情况等进行考核、排序,依序聘用(附件2)。

第八步:第七步仍然相同者,则由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德、能、勤、绩进行票决。

(二)部分离岗待退专业技术人员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设置

对符合条件的离岗待退专业技术人员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没有岗位数额限制,可比照我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岗位等级(任职年限计算到离岗待退和退休时),与我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同步兑现相应待遇。

八、岗位管理

1.对岗位已聘人员,年终绩效考核为不合格(不称职),已聘岗位降等处理,违反上级规定的,按上级规定另行处理。

2.新晋等级人员,3年内不得调动(上级安排除外)。

九、学校建立岗位聘用工作监督、争议调解小组,负责监督、协调,确保此工作的稳步推进

1.小组名单: 组 长:副组长:成 员:

2.教职工本人有异议,书面向调解小组提出复议、调解。

十、本方案解释权属工作领导小组,若与国家及上级的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意见相抵触的,以国家及上级的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意见为准。

岗位设置考核细则

1、科研分:

① 优秀论文得分:

② 论文发表得分:

任现职以来

③ 科研课题成果分:

2、教育教学质量综合得分

①教育、教学及工作效益综合评估分: 对近三年以来,教育、教学及工作效益综合评估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⑴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⑵ 服从工作安排;

⑶ 爱岗敬业,履职尽责;

⑷ 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

⑸ 团结协作,热心指导青年教师; 此项得分由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由学校各处室依据上级部门下发的教育教育数据、证书及校内考核的情况记载等通报后(包括工作态度、教学常规、教学质量、班级管理等等),对教职工德能勤绩进行评定打分程序:情况通报→个人打分→去掉最高、最低分→求平均分。 ② 优质课(赛课、主题班会课)获奖得分:

③ 教案、说课、教学案例、主题班会设计获奖得分:

④ 教师技能比武获奖得分: ⑤公开课、示范课(含主题班会课)得分:

不同内容公开课、示范课(有证书)按实计分,相同内容公开课示范课只计最高分。

以上得分由学校教导处、教科室和办公室联合审核认可。

3、综合荣誉分:

以上得分由办公室审核认可。

4、被确定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得分:

以上未尽荣誉称号(如担任评委等)、获奖等,由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可参照执行。

第11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和完善单位职务聘任制度,根据呼伦贝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xxxx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方针,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按需设置岗位,确定岗位等级,制定竞聘条件,按照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人员,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机构设置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成员:

(二)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竞聘方案。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竞聘实施方案。

2、资格审查及量化评分。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3、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单位在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

四、岗位设置及竞聘细则

(一)岗位设置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30个,其中:管理岗位3个(九级职员3个);专业技术岗位7个高级〈七级岗位1个〉,中级6个〈八级岗位1个,九级岗位2个,十级岗位3个〉,初级14个〈十一级岗位7个,十二级岗位个〉,工勤职能岗位6个(技术工三级1个,技术工四级5个)。

(二)竞聘量化评分细则。

量化评分采用百分制办法,各分值标准为本项的封顶分,各种年限的计算时间以竞聘当年12月31日为准,各种年限均以整周年认定计算。

1、基本资历(80分) (1)工龄(40分):每年计1分(以人事档案为准)。 (2)学历(10分):按现有学历,本科及以上计10分,专科计8分,中专计6分,高中计4分,初中及以下计2分。

(3)专业技术资格(10分):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分别计10分、6分、2分。

(4)资历(20分):聘任现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每年计1分。

2、综合评价(10分) (1)局班子考评(10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干职工考评(10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五、竞聘程序

(一)申请报名。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填写《根河市质监局事业单位竞聘申请表》交行政办公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将该岗位任职所需材料(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聘任书等)一同上交。

(二)资格审查。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对提出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同一层级岗位按岗位级别按高到低顺序逐级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同一层级高级别岗位落聘人员可参加低级别岗位的竞聘,最后单位按岗位层次和级别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名单。

(五)单位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任岗位层次、级别,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部门办理聘任手续。

六、职务续聘、解聘、低聘

(一)聘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人员在聘任期内,工作认真负责,年度考核必须称职以上,单位在聘任期限到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三)职务解聘、低聘

1、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国家司法机关处理的; (2)被行政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3)脱离专业技术岗位;

(4)年度考核不称职或竞聘上岗中落聘的。

2、因能力差而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单位根据情况予以低聘。

七、其它事项

(一)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竞聘晋升或岗位聘用:

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行为受到处罚者;

2、上年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没有参加考核者;

3、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极坏,群众意见很大者。

(二)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青年文明标兵等荣誉称号者,在单位有职数时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三)单位有职数,当年退休或有重大疾病的干部职工,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四)若得分相同则优先考虑年龄长的干部职工上岗。

(五)干部职工不在岗(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事假1个月以上)的年度不计算资历加分。

(六)加分应提供原件,提供假证件,假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上岗资格,两年内不予参加竞聘。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局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第12篇: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小学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2010〕3号)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原则

(一)本单位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岗位类别设置

(一)我单位编制 ,领导职数1人(正职1名)。现实有人员16人。超编5名。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我单位设置岗位总量16个。

(二)本单位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两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名,占岗位总量的6.2%;专业技术岗位15名,占岗位总量的93.8%。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

1.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按照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单位规格确定。我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设置为九级职员岗位。

2.担负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数量,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务职数确定。本次设置九级职员岗位1名。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1、专业技术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47:53,分别设置中级岗位7个,初级岗位8个。

2、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0:40:30,设置八级岗位2个,九级岗位3个,十级岗位2个。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0:50,设置十一级岗位4个,十二级岗位4个。

(三)无设置工勤技能岗位等级

四、岗位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文件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该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符合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六级、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八级、九级职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中级、初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在关规定执行。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另外专业技术各级岗位

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专业技术中级岗位

(1)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在中级岗位任职6(或≥6)年以上,且连续3(或≥3)年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及教学一线上的教师优先。

(2)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在中级岗位任职3(或≥3)年以上,且连续3(或≥3)年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及教学一线上的教师优先。

(3)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并已获得上级聘任,有空缺的岗位,且符合(1)的附加条件时,原则上可以聘任。

2.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1)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在初级岗位任职3(或≥3)年以上,且连续3(或≥3)年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及教学一线上的教师优先。

(2)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已获得上级聘任,有空缺的岗位,且符合(1)的附加条件时,原则上可以聘任。

五、岗位聘用具体实施办法

(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办法

原则上根据个人任现职年限、教龄、学历、年度考核、学校量化积分等方面实施岗位设置。首先依据任现职年限长短进行岗位聘任。若出现任职年限相同或相应岗位数量不足时,则依据教龄长短进行岗位聘任。若出现任职年限、教龄相同或相应岗位数量不足时,则依据学历高低进行岗位聘任。若任现职年限、教龄、学历全部相同或相应岗位数量不足时,则依据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进行岗位聘任。若以上全部相同,则依据以下办法进行:

(1)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按任现职年限、教龄、学历、年度考核等方面对申请竞聘上岗的人员进行量化。

A、任现职一年5分(按周年计算)。

B、教龄:从事教育工作一年按1分计分(按周年计算)。

C、学历:本科5分;专科4分;中师或高中3分。 D、年度考核:近三年优秀2分/次 。

(2)汇总A、B、C、D考核分值,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立各级岗位人员名单,分数相同的以当年的学校量化积分高低优先进行岗位聘任。

(二)、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的办法

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参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办法执行,但

一、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三、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

5年,并分别通过高、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新招聘参加工作的工勤技能人员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三)、工人身份而转岗获得专业技术职务者,按目前工资发放执行的身份落实。

(四)、提前离岗者,享受本人离岗前所任职务相应的等级,即进入本层级岗位最低等级,据此确定其工资待遇(依据市文件)。若属于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允许可以离岗的副股级以上人员,则按在岗人员进行岗位设置。

(五)、具有中学教师职务在小学任教或具有小学教师职务在中学任教者(即混岗者),实行对等岗位设置,即中一同小高一样,中二同小一一样,其他依次类推。

六、岗位聘用

(一)首次按岗位设置聘用时,保证单位现有在编在册的正式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二)对超过核准的管理(专业技术、工勤岗位)结构比例的,将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调整,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三)今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四)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以不低于国家

规定的基本条件聘用人员。对贡献突出或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按程序批准后方可破格聘用。

(五)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享受该岗位的工资待遇。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被聘用到相应岗位后,方可享受该岗位的工资待遇。

七、组织领导

(一)为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组长: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慎重对待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方案适用于本单位,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或由校委会协商解决。

第13篇:职业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职业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县基础教育治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县教育局的《文秘写作网县教育系统教职工岗位聘用制实施意见》,继续推行竞争上岗、合同治理的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机制;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激励机制;目标一致,利害相关,责权利统一的制约机制。激发办学活力,优化教师队伍,提高办学效能,真正做到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更好地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科学合理、运转高效的治理体系和办学机制,推动学校整体工作上档次、上水平,力争把我校办成高信誉、高质量、出成绩、出经验的现代化学校。根据文秘写作网县人事局、文秘写作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上报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设岗的指导思想

按照文秘写作网县人事局、文秘写作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上报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及学科建设等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及其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现人才结构的宏观调控和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岗位设置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基础条件和重要环节,设岗要有利于形成结构层次比较科学、合理的岗位序列,有利于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治理由身份治理向岗位治理转变,有利于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有利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提高,极大地促进文秘写作网职中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设岗的基本原则

1、因事设岗和事人结合的原则。在对专业技术工作任务进行科学分解、归类的基础上,按需设岗。

2、精简高效的原则。各岗位尽可能满负荷、高效率,凡低一级岗位能够完成的职责不设高一级岗位;凡工作量不饱满的岗位就近业务归并设岗。

3、总量控制和结构合理原则。在人员编制、工资总额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综合调控下,充分体现各类职务系列的高、中、初级各档次结构比例的合理性。

4、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的原则。设岗从学校整体工作考虑,对有非凡作用的要害岗位或学科建设和发展中亟须加强的薄弱环节,在政策上给予适度倾斜。

三、设岗的范围

文秘写作网职中岗位设置包括治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人员岗位三大部分。文秘写作网职中现有教职工181人,其中领导12人,教学人员137人,教学辅助人员21人,工人4人,在册不在职7人。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共设置工作岗位201个,其中治理岗位12个,教学岗位154个,教辅员岗位35个。

四、岗位分类设置情况

1、治理岗位12个

其中校长1人、书记1人、副校长2人(教学副校长1人、总务副校长1人)、党政办公室主任1人、教务处主任1人、政教处主任1人、总务处主任1人、教务处副主任1人、团支部书记1人、政教处副主任1人(教育局任命)、总务处副主任1人(教育局任命)。

2、教学岗位154个

其中语文教师27人、数学教师27个、外语教师26个、政治教师11人、物理教师9人、化学教师7人、生物教师6人、历史教师9人、地理教师6人、体育教师9人、音乐教师4人、美术教师3人、信息技术教师6人、职教专业课教师4人。

3、教辅岗位35个

其中教务处干事4人、政教处干事3人、总务处干事5人(包括专职干事1人、水暖工1人、电工1人、保管1人、购物1人)、党政办公室秘书1人、文印室工作人员2人、电教中心5人(包括电教室工作人员2人、网络治理员2人、语音室治理员1人)、生化实验室治理员2人、物理实验室治理员2人、图书治理员2人、财务室2人(包括会计1人、出纳1人)、宿舍治理员3人(包括男生治理员2人、女生治理员1人)、保卫干事1人、门卫2人、司机1人。

5.专业技术职务设岗分布情况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 以上三类岗位同时按专业技术职务设岗,专业技术职务设岗按学科设置。

中学高级教师岗30个:语文学科4人、数学学科4人、英语学科4人、政治学科3人、物理学科3人、化学学科2人、历史学科2人、地理学科2人、生物学科2人、体育学科2人、音乐美术学科1人、专业学科1人。

中学一级教师岗102个: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各17人;政治、物理、体育、职教专业学科各6人;化学、地理、生物、历史学科各5人;音乐学科各4人;美术学科3人

五、学校设岗非凡说明

以上各类人员的具体数额,根据每学年的办学规模以及学校工作实际需要重新确定。

附:岗位职责说明书

一、领导岗位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及工作标准

1、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教育法规、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理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等理论知识。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

(3)具有大学学历,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思维灵敏,人际关系良好,协调能力强。

(4)有强烈的事业心、进取心,热爱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担任本职务的组织领导能力。

(5)作风正派,勤政廉洁,为教师和学生服务意识强,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望。

(6)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群众观念。

(7)了解国内外教育改革趋势,能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熟悉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参加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有指导教学和教研的能力,把握现代教育技术,有较强的治理能力、协调能力、研究能力。

(8)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富有改革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

2、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和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党、政领导部门的指示、政策、指令、决定;遵循教育规律,制定并实施本校的长远规划、工作计划、校风、办学指导思想及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检查、指导、总结工作。

(2)认真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严格按照《文秘写作网职中规章制度》中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4)狠抓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认真贯彻实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提高教职工思想道德素养。

(5)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地发展,抓好每一个班级,面向每一名学生。

6)坚持教育创新,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行新课程改革实验,大力开展研究性、探究性学习,加快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切实强化学校内部治理,不断提升学校办学条件。

(7)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狠抓学生思想品德和养成教育,突出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8)以身作则,严以律己,正确处理好工作中责、权、利关系,以崇高的思想工作境界、精神境界,为师生树立典型形象。

(9)认真听取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教职工代会的监督,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多办事。

(10)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组织和创造条件让教职工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调节教职工日常文化生活,善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3、工作质量标准

(1)严格按照《文秘写作职中规章制度》办事,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例会。

(2)除校长、书记外,要求其他行政领导必须每周上2至6节课。

(3)各项工作有计划、有记载、有总结。

(4)切实做到三个深入:经常深入课堂、深入实际、深入研究。

(5)履行各自工作职责情况较好,得到广大教职工的认可,年终测评教职工“满足 基本满足”达85%以上。

二、教学岗位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及工作标准

1、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教学人员具有大学学历,教辅人员具有大专学历。

(3)热爱本职工作,关心、爱护学生,服务意识强。

(4)身体健康,精力旺盛,思维灵敏,善于学习,永不满足,把握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能力和创新能力。

(5)熟悉《教师法》,言行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廉洁从教,不索要,不请吃,不偏袒,无私心。

(6)能熟练把握课程标准,设计教学方案和实施教案,具备一定的现代化教学手段。

(7)担任学部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班主任等工作者,还应具备从事本工作必需的思想素养和能力素养。

2、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文秘写作网职中规章制度》中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2)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教育理论、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理论水平和教学业务能力,每学年写出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校如家、关心学生、搞好教师之间的团结、协作,做到互帮互学、共同提高。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熟悉、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精心备课,认真辅导,及时批改作业,做到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每学期要在学生中开展爱好小组活动,每次活动要有记载。

(5)课堂教学中要体现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练习为主线的教学原则,有效合理的利用媒体,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每学期必须承担“三课”(公开课、示范课、汇报课)的教学任务。

(6)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行新课程研究与探索,以优化课堂结构为核心,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以教育创新为动力,大力开展教研教改活动。每学年必须承担一项教研课题,做到有计划、有过程、有成果。

(7)教师必须依照教务处编排的课表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学校日常活动及重大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更不答应无故旷工。要遵纪守法、注重师德修养,绝不答应教师有打架斗殴、参与赌博的现象发生。

(8)教师业务考核及专业技术考核以教育教学成绩为依据,对有重大失误者应予以追究责任。

(9)服从学校安排,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领导分配的各项任务。

3、工作质量标准

(1)各项工作有计划、有记载、有总结。

(2)履行各自工作职责情况较好,得到学校领导、学生和广大教职工的认可,年终测评 “满足 基本满足”达85%以上。

(3)圆满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

(4)教学成绩不得低于上学年同科成绩,教辅人员工作服务质量较高,在学生和教职工中间无不良反应。

三、教辅岗位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及工作标准

1、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热爱学校、热爱学生、热情为教职工报务。

(3)身体健康,热情主动,和颜悦色,礼貌待人。

(4)办事效率高,办事能力强,不拖拉,不黏糊。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文秘写作网职中规章制度》中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2)认真听取学校领导和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教职工和学生的监督,努力为教职工及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多办事。

(3)坚守岗位,不擅自离职,有事必须按规定请假。

(4)认真勤快,以校为家,努力做到口勤、手勤和腿勤。

(5)严格治理,认真记载,心中有数,以集体为重。

(6)开源节流,不谋私利,为学校的长足发展贡献力量。

(7)安全第一,教学为重,学生为先。

3、工作质量标准

(1)各项工作有计划、有记载、有总结。记录明确,无大的漏洞和失误。

(2)履行各自工作职责情况较好,得到学校领导、学生和广大教职工的认可,年终测评 “满足 基本满足”达80%以上。

(3)圆满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

山东大学体育学院院聘岗位设置方案和实施细则(试行)

为做好体育学院院聘重要岗位和基础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工作,根据《山东大学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实施意见》和《山东大学院聘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实施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岗位设置方案和实施细则。

院聘重要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院聘重要岗位四级(以下简称:院聘四级)、院聘重要岗位五级(以下简称:院聘五级)和院聘重要岗位六级(以下简称:院聘六级)三个层次;院聘基础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院聘基础岗位七级(以下简称:院聘七级)、院聘基础岗位八级(以下简称:院聘八级)和院聘基础岗位九级(以下简称:院聘九级)三个层次。

一、院聘重要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

(一)岗位设置

根据学校院聘重要岗位的设置原则,结合我校体育学院的实际情况,按照在职专任教师总数的35%左右比例,设置院聘重要岗位40个。其中院聘四级岗位12个、五级岗位14个、六级岗位14个。

(二)申报条件

●申报院聘重要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2、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为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教学科研及其专业技术骨干,具有开展学科建设、技术指导、科学研究的水平和能力。

3、一般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距离退休不足一年者不予聘任,退休年龄见《山东大学退休工作暂行规定》(山大人字[2001]001号)。

●申报院聘四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必要条件: 申报院聘四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应聘者近五年来的工作业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有主讲体育专业课、公共体育课、从事运动训练与竞赛和组织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经历和能力,并完成学校和体育学院规定的年平均基本工作量,且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2、承担国家级(前8位)或省部级(前5位)或市、地、厅、校级(第l位)科研、教研项目。

3、作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作为第二作者的论文,篇数折半计算);或正式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并在本学科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作为第一编著者(第二编著者折半计算)正式出版书籍一部,并在本学科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作为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统编教材的主编,正式出版教材(第一副主编折半计算)一部,并在本学科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作为科普读物的主编(第一副主编折半计算)正式出版作品1部以上,并在本学科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

4、作为完成者获得省部级科研、教研成果奖二等奖(前五位)1项;或省部级三等奖(前三位)1项或校级一等奖(前三位)1项;或己通过国家级(前8位)或省部级(前5位)或市、地、厅、校级(前3位)组织的科研课题或教研课题鉴定项目1项;或已通过国家级(前8位)或省部级(前5 位)或市、地、厅、校级(前3位)科研、教研课题的组织验收工作;或获得国家体育科学学会举办的学术论文报告会三等奖(第一作者)1项;或获得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科学论文报告会二等奖(第一作者)1项;或获得全国学校体育研究会学术论文报告会二等奖(第一作者)1项;或获山东省体育科学学会(山东省大学生运动会)举办的学术论文报告会二等奖(第一作者)2项。作为体育教师参加全国高校、全省高校教师各类教学技能比赛,或获全国高校三等奖以上1项;或获全省高校二等奖以上1项。作为教练员(亲自带获奖运动员半年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员的教练员者)所带队员获得个人名次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第二名1项,或破1次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纪录,或第三名3项以上者;或者作为教练员(亲自带获奖运动员半年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员的教练员者)所带队员获得个人名次全国各单项协会比赛第一名1次,或获第二名1次同时破全国单项协会及以上纪录1项,或获第二名2次,或获第三名3次以上。作为教练员(该队主教练或该队有自己所带半年以上队员二分之一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的教练者)所带球队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第四名以上1次;或第五——八名以上2次;或者作为教练员(亲自带该队半年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的教练员者)所带球队获全国大学生单项球类协会比赛第三名1次;或第四——六名2次。

●院聘四级岗位职责

1、院聘四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具有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研究项目(前5位)1项;或国际、国内横向合作课题(前8位)1项;或市、地、厅、校级科研、教研课题(前3位)1项;聘期内已通过国家级(前8位)或省部级(前5位)或市、地、厅、校级(前3位)组织的科研课题或教研课题鉴定项目1项;在聘期内或已通过国家级(前8位)或省部级(前5位)或市、地、厅、校级(前3位)科研、教研课题的组织验收工作。

2、聘期内每年在本学科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作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折半计算)发表论文1篇;或出版编著(第

一、二作者)1部;或作为省部级以上统编教材的副主编(第

一、

二、三副主编)出版教材1本;或作为第

一、二作者正规出版本专业科普读物1部;或以山东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社会科学、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3位、三等奖第1位);或获国家体育科学学会举办的学术论文报告会三等奖以上1项(第

一、二作者);或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科学论文报告会三等奖1项(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折半计算);或获全国学校体育学会举办的学术论文报告会二等奖1项(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折半计算);或获山东省体育科学学会(山东省大学生运动会)举办的学术论文报告会二等奖1项(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折半计算)。在聘期内作为体育教师每年参加全国高校、全省高校教师各类教学技能比赛:获全国高校三等奖以上1项;或获全省高校三等奖1项。在聘期内每年或者作为个人项目的教练员(亲自带获奖运动员半年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员的教练员者)所带队员获得个人名次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第二名1次;获破一项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纪录;或第三名2次;在聘期内所带队员(亲自带获奖运动员半年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员的教练员者)每年或者获得个人名次全国单项协会比赛第二名1项;或破全国单项协会及以上纪录1项;或第三名2项;或第四名3项以上。在聘期内每年或者作为球类项目的教练员所带球队(该队主教练或该队有自己所带半年以上队员二分之一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的教练者)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

五、六名1次;在聘期内所带球队(亲自带该队半年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的教练员者)每年或者获全国大学生单项球类协会比赛前六名1次。

3、担任体育专业课、公共体育课、运动训练与竞赛、课外体育活动的教学和组织工作,每年完成体育学院规定的额定教学工作量任务。

4、应聘者必须服从本单位工作安排,必须执行单位有关规定和决定,必须履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申报院聘五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必要条件: 申报院聘五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应聘者近五年来的工作业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有主讲体育专业课、公共体育课、从事运动训练与竞赛和组织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经历和能力,完成学校和体育学院规定的年平均基本工作量,且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2、作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作为第二作者的论文,篇数折半计算);或核心期刊发表1篇(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篇数折半计算),其它一般本专业学术刊物上(不含论文集和增刊)发表论文5篇(第一作者);或正式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或作为第一编著者(第二编著者折半计算)正式出版书籍1部;或作为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统编教材的主编,正式出版教材(第一副主编折半计算)1部;或作为科普读物的主编(第一副主编折半计算)正式出版作品1部以上。

3、作为完成者获得省部级科研、教研成果奖三等奖(前五位)1项;或校级一等奖(前五位)1项;或校级二等奖(前三位)1项;或获国家体育科学学会举办的学术论文报告会二等奖(第二作者)1项;或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科学论文报告会二等奖(第二作者)1项;或三等奖(第一位)1项;或获全国学校体育研究会学术论文报告会二等奖(第二作者)1项;或三等奖(第一位)1项;或获山东省体育科学学会(山东省大学生运动会)举办的学术论文报告会二等奖(第一作者)1项,或三等奖(第一作者)2项。作为体育教师参加全国高校、全省高校教师各类教学技能比赛,获全国高校优秀奖以上1项;或获全省高校三等奖以上1项。作为教练员(亲自带获奖运动员半年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员的教练员者)所带队员获得个人名次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第三名2项;或第四——六名4项以上者;或者作为教练员(亲自带获奖运动员半年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员的教练员者)所带队员获得个人名次全国各单项协会比赛第二名1项或第三名2项以上。作为教练员(该队主教练或该队有自己所带半年以上队员二分之一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的教练者)所带球队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第五——八名1次;或者作为教练员(亲自带该队半年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的教练员者)所带球队获全国大学生单项球类协会比赛第四——六名1次;或第

七、八名2次。

●院聘五级岗位职责

1、院聘五级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内每年在本学科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作为第二作者发表论文1篇(不含论文集和增刊);或在一般本专业学术刊物上(不含论文集和增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聘任期内出版编著(前四位)1部;或作为省部级以上统编教材的副主编(第

一、

二、

三、四副主编)出版教材1本;或作为第

一、

二、三作者正规出版本专业科普读物1部;或获全国学校体育学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举办的学术论文报告会三等奖1项(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折半计算);或获山东省体育科学学会(山东省大学生运动会)举办的学术论文报告会三等奖1项(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折半计算)。在聘期内作为体育教师参加全国高校、全省高校教师各类教学技能比赛:或获全国高校优秀奖以上1项;或获全省高校三等奖以上1项。在聘期内作为体育教师每年超额完成体育教师平均标准课时数(校定体育教师额定工作量以上)的10%以上。在聘期内每年或者作为个人项目的教练员(亲自带获奖运动员半年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员的教练员者)所带队员获得个人名次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第三名1次;或获第四——六名2次;在聘期内所带队员(亲自带获奖运动员半年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员的教练员者)每年或者获得个人名次全国单项协会比赛第三名1项;或第四名2项以上。在聘期内每年或者作为球类项目的教练员所带球队(该队主教练或该队有自己所带半年以上队员二分之一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的教练者)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前八名1次;在聘期内所带球队(亲自带该队半年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的教练员者)每年或者获全国大学生单项球类协会比赛前八名1次。

2、担任体育专业课、公共体育课、运动训练与竞赛、课外体育活动的教学和组织工作,每年完成体育学院规定的额定教学工作量任务。

3、应聘者必须服从本单位工作安排,必须执行单位有关规定和决定,必须履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申报院聘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必要条件: 申报院聘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应聘者近五年来的工作业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有主讲体育专业课、公共体育课、从事运动训练与竞赛和组织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经历和能力,完成学校和体育学院规定的年平均基本工作量,且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2、作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作为第二作者的论文,篇数折半计算);获作为第一作者在其它一般本专业学术刊物上(不含论文集和增刊)发表论文5篇(第二作者篇数折半计算);或作为第

二、三编著者正式出版书籍1部;或作为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统编教材的副主编,正式出版教材1部;或作为科普读物的副主编(前三位)正式出版作品1部以上。

3、作为完成者获得省部级科研、教研成果奖三等奖(前八位)1项;或校级一等奖(前八位)1项;或校级二等奖(前五位)1项。作为作者获得国家体育科学学会举办的学术论文报告会三等奖(前二位)1项;或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科学论文报告会二等奖(前三位)1项;或三等奖(前二位)1项;或获全国学校体育研究会学术论文报告会二等奖(前三位)1项;或三等奖(前二位)1项;或获山东省体育科学学会(山东省大学生运动会)举办的学术论文报告会二等奖(前二位)1项;或三等奖(前一位)1项;或获山东省高校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一等奖(第一位)1项。作为体育教师对院聘六级岗位所要求考核的年度工作业绩,其中每年度均超过体育学院规定的年均标准课时数的20%以上者。作为教练员(亲自带获奖运动员半年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员的教练员者)所带队员获得个人名次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第三名1次;或获第四——六名3次以上;或第七——八名4次以上;或者作为教练员(亲自带获奖运动员半年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员的教练员者)所带队员获得个人名次全国各单项协会比赛第三名2项;或第四——六名2项以上;或获全省高校大学生运动会第一名1项;或破全省高校大学生运动会记录1项。作为教练员(亲自带该队半年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的教练员者)所带球队获全国大学生单项球类协会比赛第

七、八名1次;或获全国分区赛第一名1次;或获全省高校大学生体育比赛第一名1次。

●院聘六级岗位职责

1、院聘六级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内每年在本学科一般性学术刊物(不含论文集和增刊)上作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折半计算) 发表论文2篇;或作为省部级以上统编教材的副主编出版教材1本;或作为前四位作者正规出版本专业科普读物1部;或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科学论文报告会三等奖1项(第二作者);获全国学校体育学会举办的学术论文报告会三等奖1项(第二作者);或获全省高校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一等奖1项(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折半计算)。在聘期内作为体育教师完成体育教师平均标准课时数(校定体育教师额定工作量以上)的20%以上。在聘期内每年或者作为个人项目的教练员(亲自带获奖运动员半年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员的教练员者)所带队员获得个人名次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前六名1次;在聘期内所带队员(亲自带获奖运动员半年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员的教练员者)每年或者获得个人名次全国单项协会比赛第四名1项,或第

五、六名2项;或山东省大学生比赛第一名1项;在聘期内每年或者作为球类项目的教练员所带球队(该队主教练或该队有自己所带半年以上队员二分之一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的教练者)取得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决赛权;在聘期内所带球队(亲自带该队半年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的教练员者)每年获全国大学生单项球类协会比赛全国分区赛前三名1次;或获全省高校大学生球类比赛第一名1次。

2、担任体育专业课、公共体育课、运动训练与竞赛、课外体育活动的教学和组织工作,每年完成体育学院规定的额定教学工作量任务。

3、应聘者必须服从本单位工作安排,必须执行单位有关规定和决定,必须履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二、院聘基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

(一)岗位设置

根据学校院聘基础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原则,结合体育学院的实际情况,按照在职专任教师总数的40%左右比例,设置院聘基础专业技术岗位44个,其中院聘七级岗位14个、八级岗位16个、九级岗位14个。

(二)申报条件

●申报院聘基础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2、具有一定的教学、科研专业技能。具有从事教学、科研等方面的资格和经历。

3、应聘教学科研专业技术岗位应达到基本的学历要求。35岁以下不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的人员,原则上不能应聘专任教师岗位。

4、新参加工作取得博士(包括博士后出站人员)学位、硕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一般按院聘基础岗位的

七、八级聘任;一年后,经考核确定后聘任级别。其他新参加工作人员一年后确定聘任级别。

5、距离退休时间不足一年不予聘任。退休年龄见《山东大学退休工作暂行规定》(山大人字[200l]001号)。

●申报院聘基础专业技术岗位的必要条件: 申报院聘基础专业基础岗位的应聘者近五年来的工作业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有主讲体育专业课、公共体育课、从事运动训练与竞赛和组织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经历和能力,完成学校和体育学院规定的年平均基本工作量,且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2、院聘七级岗位:作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一般学术刊物上(不含论文集和增刊)发表论文4篇(第二作者篇数折半计算)。

院聘八级岗位:作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一般学术刊物上(不含论文集和增刊)发表论文3篇(第二作者篇数折半计算)。

院聘九级岗位:作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一般学术刊物上(不含论文集和增刊)发表论文2篇(第二作者篇数折半计算)。

3、院聘七级岗位:作为教师应完成对院聘七级岗位所要求考核的年度工作业绩,其中每年度均超过体育学院规定的平均标准课时数(高于学校规定的额定工作量)的30%以上者。或获山东省高校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二等奖(第一位)2项。作为教练员(亲自带获奖运动员半年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员的教练员者)所带队员获得个人名次全国各单项协会比赛第三名1项;或获第四——六名2项;或获全省高校大学生运动会第二名1项;或获第三名3项。作为教练员(亲自带该队半年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的教练员者)所带球队获全国分区赛前三名1次;或获全省高校大学生球类比赛第二名2次。

院聘八级岗位:作为教师应完成对院聘八级岗位所要求考核的年度工作业绩,其中每年度均超过体育学院规定的平均标准课时数的40%以上者。或获山东省高校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二等奖(第一位)1项。作为教练员(亲自带获奖运动员半年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员的教练员者)所带队员获得个人名次全国各单项协会比赛第四——六名1项;或获第七——八名2项;或获全省高校大学生运动会第三名2项;或获第四——六名3项;或获驻济高校运动会第一名3项。作为教练员(自带该队半年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的教练员者)带球队或获全国分区赛前四名1次;或获全省高校大学生球类比赛第二名1次;或获驻济高校运动会第一名2次;或获驻济高校运动会第二名3次。

院聘九级岗位:作为教师应完成对院聘九级岗位所要求考核的年度工作业绩,其中每年度均超过体育学院规定的平均标准课时数的50%以上者。作为教练员(亲自带获奖运动员半年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员的教练员者)所带队员获得个人名次全国各单项协会比赛第七——八名1项;或获全省高校大学生运动会第四——六名2项;或获全省高校大学生运动会第七——八名4项;或获驻济高校运动会第一名1项,或获第二名4项;作为教练员(亲自带该队半年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的教练员者)所带球队或获全国分区赛五——八名1次;或获全省高校大学生球类比赛第三名2次;或获驻济高校球类比赛第二名3次。

(三)岗位职责

1、院聘七级岗位:在聘期内每年作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一般学术刊物上(其中可含论文集和增刊1篇)发表论文2篇(第二作者篇数折半计算)。

院聘八级岗位:在聘期内每年作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一般学术刊物上(含论文集和增刊)表论文2篇(第二作者篇数折半计算)。

院聘九级岗位:在聘期内每年作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一般学术刊物上(含论文集和增刊)发表论文1篇(第二作者篇数折半计算)。

2、院聘七级岗位:作为体育教师在聘期内每年须超过体育学院规定的年均标准课时数的30%以上。作为第一作者或获山东省高校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二等奖1项(第二作者折半计算)。作为教练员(亲自带获奖运动员半年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员的教练员者)所带队员获得个人名次全国各单项协会比赛第

五、六名1项;或获

七、八名2项;或获全省大学生运动会前三名2项。作为教练员(亲自带该队半年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的教练员者)所带球队获全国分区赛前六名1次;或获全省高校大学生运动会前二名1次;或获驻济高校第一名2次。

院聘八级岗位:作为体育教师在聘期内每年须超过体育学院规定的年均标准课时数的40%以上。作为教练员(亲自带获奖运动员半年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员的教练员者)所带队员获得个人名次全国各单项协会比赛第七——八名1项; 或获全省大学生运动会第前三名1次,或获四——六名2项;或获驻济高校大学生运动会第一名2项。作为教练员(亲自带该队半年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的教练员者)所带球队获全国分区赛第七——八名1次; 或获全省高校大学生运动会前三名1次;或获驻济高校第一名1次,或获前二名2次。

院聘九级岗位:作为体育教师在聘期内每年须超过体育学院规定的年均标准课时数的50%以上。作为教练员(亲自带获奖运动员半年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员的教练员者)所带队员获得个人名次全省大学生运动会前八名2项;或获驻济高校大学生运动会第一名1项。作为教练员(亲自带该队半年以上且直到比赛仍为该队的教练员者)所带球队获全省高校大学生运动会前四名1次;或获驻济高校前二名1次。

3、担任体育专业课、公共体育课、运动训练与竞赛、课外体育活动的教学和组织工作,每年完成体育学院规定的额定教学工作量任务。

4、应聘者必须服从本单位工作安排,必须执行单位有关规定和决定,必须履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注:以上不同岗位所规定的超额标准课时百分数要求,将针对体育教师缺编、教学工作量偏重、教学工作难于安排时而言。

三、聘任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者需表明对履行岗位职责的承诺和完成工作目标的计划,并将个人申报材料递交体育学院。

2、体育学院岗位聘任委员会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体育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体育学院岗位聘任委员会审定,审定结果张榜公布三天为异议期。经异议期后人员名单报校岗位聘任委员会备案,并在全部范围内张榜公示。

3、院聘岗位人员由院长签发聘任书。

四、岗位管理与考核

1、院聘专业技术岗位由体育学院负责管理。

2、受聘人员填写的聘任书,按审批权限批准后,即为岗位聘约,作为聘期内考核的依据,岗位考核体育学院负责,采取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3、根据岗位职责的要求,被聘人员年终考核完成各项指标并做出成绩者, 体育学院将根据《山东大学科研业绩津贴实施细则》、《山东大学教学业绩津贴实施细则》发放业绩津贴。

4、年度考核或聘任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扣除相应业绩津贴,并且原则上不能再聘原岗位,一般应降级或解聘。

5、受聘上岗人员在聘任期内必须全职服务于聘任单位。受聘人员若违犯校纪校规或未能履行岗位职责,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减或停发岗位津贴,并降级聘任或解聘。 (注:本规定将根据学校和体育学院的发展情况适当进行微调。)

山东大学体育学院 二〇〇一年九月

第14篇: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长沙市第三十二中学 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试行)

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长办发[2011]46号)、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长人社发[2011]95号)及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开政办发[2012]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岗位设臵方案。

一、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我校各类人 1

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一)岗位设臵领导小组:

组 长:王景(校长) 叶文奇(书记兼工会主席) 成 员:游海燕(教育主任) 任江明(教务主任)

王忠晖(教科室主任) 曹定国(总务主任) 肖升平(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肖升平担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岗位设臵的全盘工作。

(二)岗位设臵监督小组

组 长:叶文奇(书记兼工会主席)

副组长:游海燕(支部组织兼纪检监察委员) 成 员:肖升平(工会委员) 易 慧(工会委员) 陈 蒂(工会委员) 符艳君(工会委员)监督小组负责岗位设臵过程的监督工作。

(三)岗位设臵工作小组: 组 长:王景 叶文奇

副组长:王忠晖(常务) 游海燕

成 员:任江明 李 新 肖升平张 杨

王平谢志坚 王红梅 王月娥 工作小组负责完成岗位设臵期间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单位在编在职的正式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经区人社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进入,与单位建立了正式人事工资关系的新进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四、实施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以人为本、依法办事;

坚持责权明确、能上能下、岗变薪变、合同管理。

五、单位基本情况及岗位设置总体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性质:教育类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2、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3、隶属关系:开福区教育局。

4、主要社会职能和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实施中(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5、单位规格:初级中学。

6、教职工编制数:47人。

7、人员情况:现有教职工55人,全部为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副高级7人,聘任7 人;中级45人,聘任45人;初级3人,聘任3人。

(二)岗位设置总体情况

本单位设臵专业技术岗位一个类别。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学校设臵的岗位总量为55个,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

六、岗位任职条件

(一)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于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师德,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无违纪违规行为;

3、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具有相应的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和继续教育证。

4、能适应岗位要求,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二)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资格

各专业技术等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分级任职具体条件详见附件一《长沙市第三十二中学专业技术岗位说明书》。

(三)、岗位职责

详见附件一《长沙市第三十二中学专业技术岗位说明书》。

七、岗位聘用办法

1、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按照核准的岗位设臵实施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在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学校自主进行岗位聘用工作。

2、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工作,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向优秀班主任和其他优秀教师倾斜。

3、规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组织及监督机制,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4、专业技术岗位的申请和竞聘,必须符合“岗位任职条件”中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分级任职具体条件。“岗位任职条件”中的任职年限,从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之日起,在职教师计算至2012年6月30日,退休教师计算至达到退休年龄之日;荣誉获取时间应在与申报等级相对应的任职期内,荣誉确认以国务院、教育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省委、省人民政府、省总工会、市委(地级市)、市政府(地级市)、市总工会(地级市)、

区(县、县级市)委、区(县、县级市)政府下发的文件或颁发的证书为准。

5、首次竞岗时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人员申报相应等级岗位,如在竞聘中落聘,自然参加所申报等级岗位的低一级岗位竞聘,可不再另行申报。

6、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人员在同级岗位竞聘中采用量化细则(详见附件二《长沙市第三十二中学专业技术岗位竞聘量化细则》)进行评分,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竞岗上岗。当任职年限、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水平、业绩和成效四个维度得分完全相同时,由岗位设臵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依据其平时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近三年教学实绩、临时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出勤、学生和家长评价等集体研究决定。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与竞聘,直接留在原级或降至本类别最低级或进入本类别最低级富余在聘专业技术人员之列:

①有严重师德师风问题,被上级通报、查处或对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

②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被上级通报、查处或对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

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影响学校全局工作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④恶意传播虚假信息,引起校园不稳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影响学校工作正常开展的; ⑥虚报业绩或在评优评先、晋级竞岗等工作中上报信息不实的。

8、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

9、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的特点,在教育教学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原则上应直接从事部分教学工作,其他管理岗位人员及工勤人员应积极实行一岗多责,提高用人效益。

10、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教师,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1)破格条件:①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 7

奖章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先进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省劳动模范、徐特立教育奖任一项荣誉者或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任职年限可放宽4年;②获省人社厅、教育厅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或获得市劳动模范称号任一项荣誉者,任职年限可放宽3年;③获市委、市政府(地市级)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任一项荣誉者,任职年限可放宽2年;④其它特别优秀者,经所在部门或年级组推荐,在学校岗位富余的情况下,经学校岗位设臵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并公示后,可申请破格竞岗。

(2)符合“破格条件”的人员,凡在任职年限上“破格”者,其它条件不得降低标准;凡在其它条件(教育教学能力、教科研水平、业绩与成效)上“破格”者,只能在其中一条的一款内“破格”,任职年限及其它条款不得降低标准。破格项目不重复计算。

11、岗位等级评聘过程中,岗位聘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

八、岗位设置实施步骤

总体安排是:2012年7月10日前完成,具体工作步骤安排如下:

1、6月28日,召开专题会议,宣布本单位岗位设臵方案,并传达区教育局岗位设臵管理实施方案专题会议精神。

2、6月28日——7月4日,制定岗位等级说明书和岗位设臵实施方案,经校代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区教育局审批。

3、7月5日——7月10日,确定竞聘岗位人员名单,填写相关表册上报区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

4、7月11日,将实施方案、聘用名单等相关资料报区人社局认定。

5、岗位等级工资兑现发放。

长沙市第三十二中学(公章)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附件一:《长沙市第三十二中学专业技术岗位说明书》 附件二:《长沙市第三十二中学专业技术岗位竞聘量化细则》

教代会代表签名:

第15篇: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讨论稿

章田寺乡中心学校岗位设置

实施方案讨论稿

一、指导思想(略)

二、实施细则

按《公安县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符合小学高级、中级、初级岗位资格的教师按评职称年限和任现职内工作业绩综合打分。

(一)聘任资格年限

取得中学高级、小学高级(中学一级)、小学一级教师资格聘任的年限,按每一年5分计算,满分为100分。

(二)工作业绩(满分为100分)

1、教龄(20分)

每年按0.55分计算,四舍五入。

2、荣誉(15分)

教师评先表模按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等次以1分、2分、3分、4分、5分依次计分(满10分为止)。县骨干教师3分,市骨干教师5分(不重复计算)。

3、年度考核评优(5分)

每个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为1分。

4、教师成果(20分)

教师参加教育系统内各项论文、案例、课件等比赛获奖,按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等次2分、3分、4分、5分依次计。 教师发表论文一篇计3分,合著按作者人数平均计算。

5、教学比武(20分)

教师参加教学比武,按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等次以3分、6分、9分、12分、15分依次计分。

6、师生竞赛(20分)

教师参加评课、说课、辩论、演讲等竞赛,按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等次以1分、2分、3分、4分、5分依次计分。(满分为5分)

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学科竞赛按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等次每人次按0.5分、1分、1.5分、2分、2.5分计算(满分15分)

说明:

方案

一、以现任职称年限排序,并列名次以以上第

(二)条“工作业绩”打分多者优先。

方案

二、以以上第

(一)第

(二)条按比例打分排序。(如职称年限和工作业绩比为6:4或7:3或8:2或9:1)

第16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和完善单位职务聘任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方针,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按需设置岗位,确定岗位等级,制定竞聘条件,按照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人员,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机构设置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 **** ***

(二)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竞聘方案。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竞聘实施方案。

2、资格审查及量化评分。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3、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单位在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

四、岗位设置及竞聘细则

(一)岗位设置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个,其中:管理岗位**个(七级职员*个,八级职员*个,九级职员*个);专业技术岗位**个(高级2个〈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1个〉,中级*个〈八级岗位*个,九级岗位2个,十级岗位3个〉,初级8个〈十一级岗位3个,十二级岗位3个,十三级岗位2个〉,工勤职能岗位38个(技术工三级10个,技术工四级15个,技术工五级13个)。

(二)竞聘量化评分细则。

量化评分采用百分制办法,各分值标准为本项的封顶分,各种年限的计算时间以竞聘当年12月31日为准,各种年限均以整周年认定计算。

1、基本资历(90分) (1)工龄(50分):每年计2分(以人事档案为准)。 (2)学历(10分):按现有学历,本科及以上计10分,专科计8分,中专计6分,高中计4分,初中及以下计2分。

(3)专业技术资格(10分):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分别计10分、6分、2分。

(4)资历(20分):聘任现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每年计1分。

2、综合评价(10分) (1)局班子考评(5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2)干职工考评(5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五、竞聘程序

(一)岗位余额。经县人事部门核准,本年度单位岗位余额情况如下:

1、七级管理岗位余额1个,八级管理岗位1个;

2、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2个,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八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3个。

(二)申请报名。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填写《****事业单位竞聘申请表》交行政办公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将该岗位任职所需材料(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聘任书等)一同上交。

(三)资格审查。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对提出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同一层级岗位按岗位级别按高到低顺序逐级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同一层级高级别岗位落聘人员可参加低级别岗位的竞聘,最后单位按岗位层次和级别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名单。

(五)单位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任岗位层次、级别,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部门办理聘任手续。

六、职务续聘、解聘、低聘

(一)聘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人员在聘任期内,工作认真负责,年度考核必须称职以上,单位在聘任期限到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三)职务解聘、低聘

1、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国家司法机关处理的; (2)被行政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3)脱离专业技术岗位;

(4)年度考核不称职或竞聘上岗中落聘的。

2、因能力差而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单位根据情况予以低聘。

七、其它事项

(一)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竞聘晋升或岗位聘用:

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行为受到处罚者;

2、上年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没有参加考核者;

3、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极坏,群众意见很大者。

(二)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青年文明标兵等荣誉称号者,在单位有职数时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三)单位有职数,当年退休或有重大疾病的干部职工,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四)若得分相同则优先考虑年龄长的干部职工上岗。

(五)干部职工不在岗(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事假1个月以上)的年度不计算资历加分。

(六)加分应提供原件,提供假证件,假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上岗资格,两年内不予参加竞聘。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局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第17篇: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参考文本)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实施范围

四、政策依据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六、拟设置岗位明细及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七、岗位聘用程序和形式

八、组织领导

九、实施步骤及完成时间

十、其他

第18篇: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莲山 课~件]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现有机构编制、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分类分级情况

1、现有编制204人,缺编5人;实有管理人员9人(专业技术人员兼职);专业技术人员190人;工勤技能人员9人。

2、现有管理岗位9人(专业技术人员兼职)

3、现有专业技术岗位190人:副高级3人;中级86人;初级101人。

4、现有工勤岗位9人。

四、拟设置岗位数量、类别、等级、结构比例及主系列岗位名称[莲山 课~件]

1、拟设置管理岗位9个(由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占岗位总量的4.5%;其中校长1个,党支部书记1个,副校长3个,校长助理1个,调研员2个,办公室主任1个。

2、拟设置专业技术岗位190个,占岗位总量的95%;具体情况是:副高级岗位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1.6%,其中七级岗位3个;小学高级职称岗位86个,(其中小学高级八级岗位26个;小学高级九级岗位34个;小学高级十级岗位2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45%,

八、

九、十级岗位之间比例为3:4:3;小学初级职称岗位101个,(小学初级十一级岗位38个;小学初级十二级岗位38个,小学初级十三级岗位2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5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

53、拟设置工勤岗位9个,占岗位总量的4.5%;其中技师1个,占工勤岗位11%,高级工4个(三级岗位),占工勤岗位44%;中级工(四级岗位)2个,占工勤岗位22%;初级工(五级岗位)2个,占工勤岗位22%。

五、岗位任职条件(任职条件含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

A、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B、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在管理岗位的人员要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并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C、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

1、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各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的岗位上胜任工作;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积极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近三年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岗位聘用的资格条件 :

(1)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八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或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五年,或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七年;

(2)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或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四年;

(3)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

(4)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或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五年;

(5)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

(6)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

D、工勤技能岗位的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六、具体岗位说明书

(一)、各个管理岗位具体职责:

校长工作职责: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搞好学校工作,要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后勤财务以及校办企业的生产经营等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负责。

2、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领导部门的指示决定,结合本鹇实际,确定具体的培养目标和实施方案。

3、建立适合本校情况的管理机构和指挥体系,有效物力、财力,有计划地安排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协调各项工作,为教学服务,保证教育计划实施,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的发展。

4、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深入实际,开展教学改革,领导教育实验,探索教育规律,推广先进经验。

5、建立和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考绩考评,使各项常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培养和树立具有本校特色的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6、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教师和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7、协调社会、家庭和学校的教育力量,协调学校和外部的关系,及时沟通社会信息,协调好学校各部门的关系。

8、管好经费和财务开支,开展勤工俭学,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创收的补充经费的不足,改善教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

9、就上述主要方面制定学校的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管理目标,与教育主管机关签订议定书。

10、定期向学校党支部汇报工作,接受监督,向教工大会汇报工作,听取审议。

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加强学校党的自身建设。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在全校党员中深入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和党的基础知识的教育。

(2)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开好党员生活会,抓好党的自身建设工作。

(3)加强党内民主制度的建设,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及时向上级党委反映党员的意见和要求,[莲山 课~件]同时经常向党员通报情况,同党员商量问题。

(4)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充分发挥每个党员的先锋作用。

(5)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在教职工中积极、慎重地发展党员,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坚持党课学习制度,做好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

2、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保证学校全面贯彻执行的教育方针,并提出具体落实的意见。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使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目标一致,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综合生效,加强文明单位的建设工作。

(2)带领学校党支部一班人充分发展党组织对学校行政工作的监督作用,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顺利执行。

(3)支持校长履行职责,在校长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前,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同校长商量解决问题的办法。

3、加强党对工会、团、队学生会以及民主党派等的领导和帮助。

(1)率领支部一班人加强对工会、学校团、队、学生会等团体以及民主党派领导和帮助,保证他们独立开展活动,并协高他们之间的关系。

(2)对学校工会、团、队、学生会组织以及民主党派的工作提出指导和建设性的意见。

4、认真组织学校党支部的活动,主持讨论学校内的重大原则问题,宣传、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5、根据学校特点,开展党的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关心群众生活,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教育教学副校长职责:

1、协助校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政府的有关政策、法律,执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教育、教学工作的指示和决定,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教改、教研和教育讨论的学习等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协助校长和学校党支部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领导教师业务进修,努力提高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3、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收集信息反馈,分析、探讨教育、教学规律,掌握教育、教学情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4、领导教导处协调好各种关系,做好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工作。

5、指导教导处拟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制定教育教学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并采取措施督促落实。

6、抓好教研和教改工作,注重教育、教学经验的总结和交流,注意总结和交流教育、教改经验。

7、指导教导处制定各年级、各学科的教育教学管理目标,并采取措施督促落实。

8、定期向校长汇报工作,重大问题提交校长会议集体研究解决

行政工作副校长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对校长负责。

2、协助校长分管办公室、政教处、财务室及保卫科的工作,审查这几个处室的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各处室计划的落实。

3、协助校长开好校务会议,处理好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4、协助校长推进学校科学化管理。

5、协调学校教职工与管理人员的关系,督促、检查有关人员热情、细致、周到做好接待来宾来访工作、做好学校对外的联系和交往工作。

6、协助校长抓好学校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定期向校长汇报学校资金使用情况,办好集体福利。

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岗位职责:

1、协助校长抓好后勤队伍建设。树立明确的为师生服务、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指导思想。

2、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学生的学习条件。

3、负责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和维修,负责校园绿化美化和学校基建等各项工作。

4、负责定期对学生进行节约水电、爱护公物公物等方面的教育,工作中要体现管理与人的思想。[莲山 课~件]

校长助理岗位职责:

1、在校长领导下分管教研工作。组织贯彻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

2、组织制定各学科的教学计划、大纲、实施办法,报请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研究、改进教学工作,主持全校性教学经验交流活动,指导各学科教研活动。

4、协助校长制定教师培养计划、确定对象,组织教学人员考察活动和业务考核工作。

5、组织、督促、检查各类教材编写工作,组织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检查、鉴定以及优质课程的评定工作。

6、参与对教学人员的聘用、晋级、奖惩、进修、考核等工作。

7、定期向校长汇报工作情况,完成校长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调研员岗位职责:

1、调研员协助校长工作。

2、接受校长委托进行专题调研,不断提高领导班子驾驭工作能力和水平,在班子中发挥好参谋协调工作。

3、积极配合校长及班子成员实施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4、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管理水平。

5、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办公室主任职责:

1、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

2、负责校长会议、校委会的组织召开,会议记录,会议决定的落实和督办工作。

3、负责起草学校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做好周工作安排。

4、负责办理教职工的工资、转正、晋级和人事调配手续,审核教职工岗位津贴,填报人事劳资统计报表。

5、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

6、负责学校行政公文、信函的收发处理,及时督促有关人员做好上级文件的收登、传阅、催办和归档工作。[莲山 课~件]

7、负责对外公文的草拟和管理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校内外群众来信来访事宜。

8、负责安排对外接待工作,搞好对外联络,组织对外宣传。

9、负责全校性教职工大会和重大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重大活动和节日的宣传布置工作。

10、负责学校人事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有关人员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装订、归档工作,按规定要求搞好档案管理和查阅利用。

11、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专业技术岗位

(一)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说明书

1、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职责

(1)自觉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爱岗;教书育人,积极参与各项素质教育实践,关爱学生,师生关系良好,能主动帮助学习困难学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了解课程教材教法改革的发展趋势,在教学实践中能体现课改的教学理念,并能正确运用这些知识处理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3)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比较系统地理解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在打好基础的同时,有计划地培养学生的能力,发展学生的智力,在业务上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咨询答疑能力,能开设专题讲座,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

(4)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正确地运用教育原则和方法教育学生,在培养学生自主能力、形成班级集体方面有一定的经验,善于把思想政治、品德修养教育寓于学科教学过程和课外活动之中。

(5)具有指导教育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科研任务,其研究成果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6)完成规定的教育和教学工作量,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进取心强。教育教学效果好,所教学生的学业和思想品德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的提高。

2、小学高级教师岗位任务: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莲山 课~件]

(3)承担和组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4)承担教育科研任务。

(5)指导小学一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新教师的任务。

3、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即小学高级八级岗位)职责和任务:

(1)认真履行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职责和任务

(2)受聘为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在教学、教研、教改等方面成绩优秀,受聘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工作满3年。

(3)任期内考核优秀者,优先晋升。

4、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即小学高级九级岗位)职责和任务

(1)认真履行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职责和任务。

(2)受聘为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在教学、教研、教改等方面成绩优秀,受聘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工作满3年。

(3)任期内考核优秀者,优先晋升。

5、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即小学高级十级岗位)职责和任务

(1)认真履行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职责和任务。

(2)受聘为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在教学、教研、教改等方面成绩优秀,受聘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工作满3年。

(3)任期内考核优秀者,优先晋升。

(二)小学一级教师岗位说明书

1、小学一级教师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2)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教育理论、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理论水平和教学业务能力,每学年写出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校如家、关心学生、搞好教师之间的团结、协作,做到互帮互学、共同提高。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熟悉、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精心备课,认真辅导,及时批改作业,做到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每学期要在学生中开展兴趣小组活动,每次活动要有记录。

(5)课堂教学中要体现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的教学原则,有效合理的利用媒体,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每学期必须承担公开课、汇报课的教学任务。

(6)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行新课程研究与探索,以优化课堂结构为核心,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以教育创新为动力,大力开展教研教改活动。每学年必须承担一项教研课题,做到有计划、有过程、有成果。

(7)教师必须依照国家编排的课程表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学校日常活动及重大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允许无故旷工。要遵纪守法、注重师德修养,绝不允许教师有打架斗殴、参与赌博的现象发生。

(8)教师业务考核及专业技术考核以教育教学成绩为依据,对有重大失误者应予以追究责任。[莲山 课~件]

(9)服从学校安排,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领导分配的各项任务。

2、小学一级教师岗位任务

(1)承担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参加教学研究活动。

3、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即小学一级十一级岗位)职责和任务

(1)认真履行小学一级教师岗位职责和任务

(2)受聘为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在教学、教研、教改等方面成绩优秀,受聘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工作满3年。

(3)任期内考核优秀者,优先晋升。

4、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即小学一级十二级岗位)职责和任务

(1)认真履行小学一级教师岗位职责和任务

(2)受聘为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在教学、教研、教改等方面成绩优秀,受聘小学二级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

三、工勤技能岗位

(一)工勤技能岗位职责和任务

(1)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制度,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2)认真听取学校领导和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教职工和学生的监督,努力为教职工及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多办事。

(3)坚守岗位,不擅自离职,有事必须按规定请假。

(4)认真勤快,以校为家,努力做到口勤、手勤和腿勤。[莲山 课~件]

(5)严格管理,认真记载,心中有数,以集体为重。

(6)开源节流,不谋私利,为学校的长足发展贡献力量。

(7)安全第一,教学为重,学生为先。

(二)工勤技能岗位说明

1、高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3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获得相应技术等级证书。

2、中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3年,并分别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获得相应技术等级证书。

3、初级工勤技能岗位,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并获得初级工技术等级证书。

七、竞争上岗办法

制定竞争上岗的办法应该按照《运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有关规定为依据,在内容上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符合各等级岗位条件的待聘人员情况(见待聘人员花名册)

(二)实施竞争上岗的办法(考试、考核等办法)

(三)实施竞争上岗的方法步聚及时间要求

1、公布已经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包括具体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等事项。

2、工作人员申请应聘。填写《事业单位岗位竞聘申请表》。

3、聘用工作组织按岗位条件和竞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4、公示参加竞岗人员审核结果。

5、开展竞争上岗(组织竞岗人员通过考试、考核等形式进行竞争上岗),聘用工作组织根据竞岗情况或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6、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

7、公示拟聘用人员情况(名单、岗位名称与等级)。

8、按核准权限逐级上报政府人事部门核准或备案。

9、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用合同签订

八、组织领导

(一)、成立人民路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张x

副组长:樊x 马宏义 曲x

成 员:各处室主任、各年级主任及教师代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高师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召开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资格审查。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打分人员名单。

3、组织开展人员竞岗工作,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4、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仲裁本单位岗位实施工作中存在的争议。

第19篇: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一)广元市人事局、剑阁县人事局审核设置岗位数:设置岗位总量111个,其中:管理岗位2个,三级0个,四级0个,五级(a)0个,五级(b)0个,六级(a)0个,六级(b)0个,七级(a)0个,七级(b)0个,八级(a)0个,八级(b)0个,九级2个,十级0个(管理岗位a表示领导岗位,b表示非领导岗位)。专业技术岗位105个,其中:三级0个,四级0个,五级1个,六级2个,七级2个,八级13个,九级19个,十级14个,十一级27个,十二级27个,十三级0个。工勤技能岗位4个,其中:一级0个,二级0个,三级1个,四级2个,五级1个,普通工0个。

(二)按我校教职工数及职称结构,实际设置岗位总量148个,其中:管理岗位0个。专业技术岗位146个,其中:七级(副高)1个,八级13个,九级19个,十级25个(八级九级十级为中级职务)。十一级27个,十二级60个,十三级1个(十一级至十三级为初级职务)。工勤技能岗位2个。

1、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三级0个,四级0个,五级0个,六级0个,七级0个,八级0个,九级0个,十级0个。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0.68%

a、正高级岗位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0%。其中:三级岗位0个,四级岗位0个。

b、副高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0.68%。其中:五级岗位0个,六级岗位0个,七级岗位1个。

(2)中级岗位5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8.51%。其中:八级岗位13个,九级岗位19个,十级岗位25个。

(3)初级岗位8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9.46%。其中:十一级岗位27个,十二级岗位60个,十三级岗位1个(未评职1人)。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35%。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技术工三级0个,技术工四级1个,技术工五级1个,普通工岗位0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任职条件含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广元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广府办发〔2010〕10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各等级职责与任职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工勤技能岗位各等级职责与任职条件

五、具体岗位说明书(一岗一书)(见附件2)

六、竞争上岗办法

制定竞争上岗办法应按照《广元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广府办发[2010]103号)有关规定为依据,在内容上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符合各等级岗位条件的待聘人员情况(见待聘人员花名册)

(二)实施竞争上岗的办法(考试、考核等办法)

(三)实施竞争上岗的方法步聚及时间要求

1、公布已经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包括具体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等事项。

2、工作人员申请应聘。填写《事业单位岗位竞聘申请表》。

3、聘用工作组织按岗位条件和竞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4、公示参加竞岗人员审核结果。

5、开展竞争上岗(组织竞岗人员通过考试、考核等形式进行竞争上岗),聘用工作组织根据竞岗情况或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6、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

7、公示拟聘用人员情况(名单、岗位名称与等级)。

8、按核准权限逐级上报政府人事部门核准或备案。

9、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用合同签订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单位按照竞争上岗的程序,作出具体工作计划安排,要求任务清晰、安排合理,责任明确,标准具体。

七、组织领导

(一)、成立剑阁县下寺小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伏大庆

副组长:王泽辉

成 员:王永芳 杨明智 田紫琳 吴朝利 赵立勤

张知勇 刘志明 魏长生 邢春芳 胥建伟

余 江 赵 辉 祁碧芳 宋文富 罗永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知勇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召开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资格审查。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打分人员名单。

3、组织开展人员竞岗工作,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4、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仲裁本单位岗位实施工作中存在的争议。

5、其它相关工作

八、本方案解释权归剑阁县下寺小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

第20篇: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自治区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桂人发〔2009〕52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及县教育局给定的指标限额,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岗位设置情况

(一)岗位类别

本校设置岗位总量73个,其中:管理岗位0个,占岗位总量的0%;专业技术岗位68个,占岗位总量的93.15%;工勤技能岗位5个,占岗位总量的

6.85%。

(二)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0个,占岗位总量的0%。

(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68个,占岗位总量的93.15%,其中:

1.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47%。其中:七级岗位1个,占副高级岗位比例100%。

2.中级岗位2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6.76%。其中:八级岗位7个,占中级岗位比例28%;九级岗位10个,占中级岗位比例40.%;十级岗位8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2%。

3.初级岗位4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1.76%。其中:十一级岗位21个(其中其他专业技术岗位1个),占初级岗位比例50%;十二级岗位21个(其中其他专业技术岗位1个),占初级岗位比例50%。

(四)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5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47%。其中:技术工三级岗位1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20%;技术工四级岗位2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40%;技术工五级2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40%。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顺利进行,成立XXX学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XXX学校校长

副组长:XXXXXX学校党支部书记、副校长

XXXXXX学校副校长

XXXXXX学校副校长

成员:XXXXXX学校政教处主任

XXXXXX学校教务处主任

XXXXXX学校总务处主任

XXXXXX学校政教处副主任

XXXXXX学校教务处副主任

XXXXXX学校语文组组长

XXXXXX学校数学组组长

XXXXXX学校综合组组长

XXXXXX学校党支部纪检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有XXX、XXX、XXX、XXX。

三、实施方法步骤

在县教育局的指导下,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开展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明确职责任务,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岗位设置的实施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制定好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设置说明书等,组织好岗位聘用,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改革顺利实施。严肃工作纪律,要认真履行职责,严肃人事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岗位设置的各项工作规定落到实处。

(一)制定实施方案,编写岗位说明书

按县教育局给定的岗位指标,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写岗位说明书,组织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实施方案,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报县教育局审核通过后,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二)组织竞岗,上报材料,签订合同

按上级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说明书等有关材料,根据学校发展需要,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组织人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填写花名册、登记表等,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签订聘用合同,兑现工资。

(三)总结

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下发认定通知单后,学校做好经验总结。

附件一:XXX学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量化测评评分办法

附件二:XXX学校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

XXX学校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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