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塘中心卫生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发〔2008〕85号)和自治区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桂人发〔2009〕7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编制情况
核定编制52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47人,后勤人员4人。
(二)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核定情况
专业技术岗位48人,其中副高2人,中级18人,初级28人。
(三)现有岗位和人员配备情况
1、现有岗位情况:管理岗位5人,专业技术岗位30人,后勤岗位9人。
2、现有人员编制情况:干部编制专业技术人员30人,工勤人员编制9人。
二、拟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拟定岗位类别:专业技术岗位、工勤人员岗位。拟设置岗位总量52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48个,工勤技能岗位4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2.3%。专业技术主系列是医护技药岗位,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47人,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0.3%。
(一)内设机构及名称
1.公共卫生服务部、门诊部、住院部分开设置;
2.公共卫生服务部设有独立的健康档案和健康教育室、预防接种和传染病疫情室、妇幼和老年人保健室、慢性病与重性精神病室等;
3.门诊部独立设置急诊(抢救)室、内(儿)科诊室、妇产科及其检查室、中医诊室、外科与换药处置室、注射室、留观室、传染病诊室、中西医药房等;可设健康体检室、传染病隔离留观室等;
医技科室独立设置化验室、心电与超声检查室、X光室及消毒供应室。
4.住院部的外科、内科、产科病室相对分开。手术室和产房要符合标准要求。1
5.乡镇卫生院管理、后勤科室设置
乡镇卫生院管理、后勤等科室设置及其工作任务应围绕所承担的中心任务,本着按需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予以设置和核定。
(二)岗位类别
根据岗位类别划分的原则,确定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数额,其中:专业技术岗位48个,占92.3%;工勤岗位4个,占7.7%。
(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副高级岗位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17%。其中,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1个。
2.中级岗位1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7.5%。其中:八级岗位5个,占中级岗位比例27.8%;九级岗位8个,占中级岗位比例44.4%;十级岗位5个,占中级岗位比例27.8%。
3.初级岗位2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8.3%。其中:十一级岗位15个,占初级岗位比例53.5%;十二级岗位13个,占初级岗位比例46.4%。
(四)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7.7%。其中:技术工三级1个,三级岗位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25%;技术工四级2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50%;技术工五级1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25%。
三、实施的组织领导及进度安排
(一)成立组织机构情况
为确保岗位设置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指导和审定。
组长:罗荣康代院长
副组长:莫志扬副院长
蓝春生副院长
蒙圣乐副院长
成员:何静财总科主任
莫彩艳门诊部护士长
韦宝珠药剂科主任
罗涵住院护士长
李彩红门诊部主任
罗启存妇产科护士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订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主任:莫志扬副院长
副主任:何静财总科主任
成员:莫彩艳门诊部护士长
韦宝珠药剂科主任
罗涵住院护士长
李彩红门诊部主任
罗启存妇产科护士长
陆柳红办公室干事
(二)岗位设置具体实施步骤及时间进度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
(1)召开院职工大会,传达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有关文件,全面部署医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
(2)学习文件,准备材料。组织医院有关人员学习事业单位设置政策规定、方法和要求,对本院人员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为岗位设置提供依据。
2.组织实施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院人员编制、工作性质、职责任务、人员结构等情况,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2)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岗位设置方案及岗位设置审核表按规定的程序上报县卫生局、人社局审核、县编办确认后,报社区市人社局核准,并按要求报送相应的材料。
(3)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并编制岗位说明书。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进行岗位设置,将岗位类别等级细化到每个具体工作岗位,并制定具体工作岗位说明书,明确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任务、任职条件以及实施岗位聘用的具体程序和办法。
(4)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备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须经单位职代会和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报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5)开展岗位聘用工作。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是:
①公布岗位及其职责、任职条件等;
②工作人员申请应聘;
③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④开展竞聘上岗,并根据竞聘情况,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⑤学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人员后报上级主管审核同意;
⑥根据首次岗位聘用结果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院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6)聘用合同认定阶段
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后,及时将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及签订聘用合同情况报县卫生局和人社局审核,由设区市人社部门进行认定。
(7)工资兑现
凭《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认定通知书》,办理审批兑现工资手续,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3.工作总结
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入轨工作完成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写出专题报告,上报上级政府人社、卫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