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汇编Q/SNB3001-2005
前言
为了规范、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加速技术进步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依据DL/T800-2001《电力企业标准编写规则》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企业划分属于《工作标准体系表》的管理层人员工作标准。
本标准由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本标准审查人: 董敏吴凯
本标准审核人:朱福刚
本标准批准人:蔡曙光
本标准由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总经理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总经理的责任和权限、岗位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的基本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总经理的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DL5009.1-200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电安生[1994]227号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Q/SNB2004-2005企业综合管理考核
3 职责
3.1 责任
3.1.1贯彻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颁发的各种文件、规定。
3.1.2 实施有效方案,为公司创造利润。
3.1.3实现公司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
3.1.4负责组织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3.1.5协调副总经理之间的工作关系,对跨专业、工作交叉的问题进行最终决策。;
3.1.6正确处理和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3.1.7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企业重大发展问题、职工生活福利的重要问题,主动征求董事会意见或董事会交决策。
3.1.8 直接负面公司监察、审计、计划、安全、人力资源等工作。
3.1.9 组织公司领导班子做好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的工作。
3.2 权限
3.2.1 在董事会领导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行政工作实施全面领导和科学管理,有指挥权和决策权。。
4岗位基本技能
4.1 基本条件
4.1.1 有相当的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理论水平,熟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4.1.2 熟悉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4.1.3 熟悉电力工业技术法规、规程和标准及电力企业生产过程等知识。
4.1.4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生产管理工作经历5年以上或从事副总经理工作2年以上。
4.2 技术知识
4.2.1 了解领导科学、公共关系学等基础知识。
4.2.2 熟悉企业管理、工商、财务等管理知识。
4.2.3 熟悉供电企业的生产、安全、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现代化管理等专业知识。
4.3 实际技能
4.3.1 能正确执行董事会和各项方针计划,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作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并及时作出决策。
4.3.2 能够统筹协调各副职、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共同做好工作。
5工作内容和要求
5.1.1根据董事会决议和任期责任目标,结合本公司实际,拟订公司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策略和财务预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并组织实施;
5.1.2制定公司内部的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5.1.3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范围之内和董事会另行特别授权的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和处理业务;
5.1.4定期检查各部门工作成果及各部门月份绩效报告,并作必要的指导、纠正;
5.1.5根据董事会授权核准年度部门工作计划及费用预算,审批本公司费用支出、资本支出、采购、投资决策等有关事宜。
5.1.6定期向董事会提出经营和财务状况报告,以及改进和加强措施并听取董事会指示。
5.1.7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和凝聚力工程,树立优秀企业形象。
5.1.8向董事会提请副总经理及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待遇和任免建议,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内任命其他下属人员;
5.1.9执行董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6检查与考核
6.1 本标准由光大董事会检查考核。
6.2 按照Q/SNB2004-2005《企业综合管理考核规定》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