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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岗位职责修改

发布时间:2020-03-03 06:17:5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保安员岗位职责

为加强保安工作管理,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公司和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保安服务合同,经聘用单位和受聘单位共同协商,特制定保安工作岗位职责。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格执行大门管制和出入登记制度。

1.公司大门管制:

除员工上下班和车辆出入时开启大门(包括主门和货车出入门)外,公司大门应保持关闭状态。员工下班后、节假日、休息日大门应保持闭锁状态。

2.外来人员出入管制:

对来访人员,既要讲究礼貌、热情接待,又要进行必要地询问、查验、登记(包括来访者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来访事由、访问何人、出入时间等)。经与被访者确认后,需要通知公司管理人员许可,方可允许进入或予以引见。

拒绝与本公司无关的所有人员进入公司大门。对于在公司门前寻衅滋事人员、可疑的逗留人员,要及时劝离或制止,必要时要报告公司或报警。

拒绝已被解雇、辞退、辞工离职或身份不明的人员进入

公司(确需进入的须经公司管理人员同意)。

保安员须询问和查验外来人员所带物品。禁止携带危险品、可疑物品,进入公司;所带其他大件物品、易与公司物品混淆的物品应寄存于门卫处。

3.外来车辆出入管制:

外来车辆进入公司,要进行严格查验和登记并交出车辆行驶证暂时有保卫室保管且在“外来车辆登记簿”中登记并由保安员给外来车辆行驶证贴上号码标签,另外一个同等号码标签由保安员交于外来车辆驾驶员保管(登记内容:车主姓名、车牌号码、来访事由、出入时间、装载物品),保安员为外来车辆指定停车地点。外来车辆驶出公司时,要查验车上物品并交还暂时保管的此车行驶证,收回贴于行驶证上的号码标签和外来车辆驾驶员保管的号码标签,在未经公司批准情况下,不得允许其带出公司任何物品。禁止与公司无关的车辆,装载危险、有毒有害物和不明物品的车辆驶入公司。

4.公司物品出厂管制:

公司所有物品出厂,必须持有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出门证。门卫要按照出门证对出厂物品进行严格的查验、清点,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禁止任何车辆和人员(包括本公司车辆和人员)未经批准携带或夹带公司物品出厂。

5.员工外出管理:

公司员工外出时,门卫保安要收取主管签字的外出单,并做好相关登记(外出单、记录表月底报公司管理部)。

二、保安日常工作职责:

1.每天上下班时提前调试好打卡机,监督公司员工上下班考勤打卡,防止代打卡。发现员工代打卡的,应予以制止;不听制止的,报告公司管理部。

2.对员工遵纪守法行为进行监管。禁止公司内出现打架斗殴、赌博、酗酒、闹事不良行为等(群体性事件)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四防工作。一经发现须立即制止、上报,并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处理之。如工作秩序遭受干扰和破坏时,应立即报警。或公司内部发生刑事案件导致资产受损,保安人员应该及时收集证据,并要求相关人员填写“物品遗失申请表”。

3.监督公司货物进出的地磅过磅、磅单打印;做好货物出厂查验、登记。

4.保持保安室打卡机及其监控设备的卫生。视天气情况,

适时合理掌握厂区照明灯的开启或关闭。

5.下班后对公司各处水阀、电器、门窗进行检查。发现未关闭的予以关闭,遇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公司有关人员,并做好相关记录。

6.必须保证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且晚班6点到第二天早晨8点之间12个小时内必须由两名人员在岗值班。

7.保安人员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过期的灭火设备及时的报告并更换。

8.如果公司内部发现无主物品或者员工上交的物品不得占为己有,应填写相关的“失物招领单”。

9.保安员要加强自身建设,相互团结,相互关心,相互帮助,树立团队意识。

10.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合法的工作要求。

三、保安值班交接制度:

保安值班应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当班重要事项应在日志中载明,交接班时上下两班保安人员应分别签字。交接事项包括:

1.公司安全隐患和其他重要事项记录;

2.厂内外可疑人员、可疑情况记录,提醒接班保安注意警

觉和监视;

3.入厂车辆、宾客及本公司工作人员尚未出厂之事项;

4.送货或寄存物品、代收物品需交接的事项;

5.当班未处理完的保安工作;

6.保安员在交班时,必须对现场做好最后一次的巡视,并向接班人交接清楚有没有遗留问题,如果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否则一切后果由交班人员负责。

7.其他需交接的事项。

四、保安巡逻巡视职责:

1.做好厂区内巡逻工作。履行巡查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可疑人员、可疑事件和潜在威胁,处理突发事件,制止违法行为。制止不了的及时报警或报告公司。

2.巡视厂区四周,防止外部车辆和人员倾倒、丢弃危险品、有害物、垃圾至本厂区域和围墙四周。

3.对公司安全设施、生产工作环境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报告公司。

4.夜班保安必须坚守值班岗位,不得脱岗或睡觉,保证至少每2小时巡逻一次(以摄像头记录为据),被查出不按规定执行者每次处罚20元。保安人员不得擅自挪动监视

设备,如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上报。

五、奖励与处罚:

1.保安员不作为、不尽责,不服从领导和指挥,不遵守公

司规章制度,聘用单位有权按公司管理制度予以处罚或建议保安公司处罚、撤换保安员。因保安员不作为、不尽责给聘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害的,聘用单位有权追究保安员或保安公司的赔偿责任。

2.聘用单位区域内发生财产、重要资料等被盗或遭受人为破坏,经有关部门认定,将追究当值保安全权责任,保安公司负连带责任。

3.保安员在履行岗位职责中表现良好,为公司安保工作做出较大贡献者将予以适当奖励。

注释:本规定由部负责解释。

附件:外来车辆登记簿;

失物招领单;

物品遗失申请表

保安制度修改

保安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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