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消除隐患
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众所周知,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行政执法是确保农业法律法规贯彻和执行,依法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农业执法的范围包括:
1、农作物种子;
2、基本农田保护;
3、农产品质量安全;
4、肥料;
5、农药;
6、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
7、植物新品种保护;
8、野生植物保护;
9、农村集体资产;
10、农村土地承包;
11、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等等。农业行政执法的职责以前分散在农业行政部门的相关机构,不适应我国“入世”后面临的新形势,难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提高农业执法效率,作为全国试点,贵州省率先组建各级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该机构的所有工作人员均参加了2004年11月14日全省公务员统一招考,并于2005年初由人事部门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本批择优录用人员均为本单位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正式职工,有的已工作二十余年,多数具有初级及中级技术职称,录用后,在州转定级时,州农业局、龙里县农业局等部门的农艺师、助理农艺师分别定为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而独山县则不管工作年限和学历等情况,一律定为科员。本次工资改革后,与划转前同单位相同技术职务相比,平均工资减少近200元。由于反响强烈,省政府
于2006年4月16日为此召开专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黔府专议[2006]14号),明确该问题由人事部门在工资改革时予以解决,但人事部门在本次工资改革时并未考虑此事。我认为,在同一个地区,同一片蓝天下,同样的行政工种,却在工资待遇上存在如此巨大的差别,实在说不过去,这种厚此薄坡,严重丧失公平的划转定级,极大地挫伤了被录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少人员愿意回去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人心思动,严重影响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给打造绿色独山,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带来重大隐患。因此,恳请县政府从大局出发,按照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协调处理好我县农业及畜牧综合执法人员划转定级过度偏低的问题,使他们安心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