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管理程序
1 目的
对农场管理部使用的种子进行控制,确保使用的种子符合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对农场管理部使用的种子的采购、使用、管理的控制。
3职责
3.1农场管理部对种子的使用量及存库量进行管理,并根据需求情况进行联系调查,对所需的种子进行采购。
3.2 农场办公室对种子证明、采购种子票据进行存档。
4 工作程序
4.1农场管理部对使用种子的控制。
4.1.1农场管理部根据种植计划和种子库存情况,填写听所要购买种子的《采购申请单》经农场管理部部长批准后实施采购。
4.1.2农场管理部经过调查选定具备三证(种子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的种子厂家(或经销商),优先选择国家或省级一级专业育种所或直接经销厂商,同其签订种子采购合同后,进行所需种子的采购。
4.1.3种子采购之前,先购入少量样品由农场管理部做发芽实验,依据种子品种的不同要求达到其相应的发芽率,经过判定合格后方可大量购入,并对检验的结果进行回览存档于办公室。
4.1.4农场管理部购种票据、种子证明交办公室存档。
4.1.5由专职农技人员对购入的种子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管,对购入的种子要求未经事前处理,无法满足此条件的将其理由形成书面形式后购入。
4.1.6验收后的种子放置场所要求通风、透气,干燥洁净、无虫鼠害,长时间放置需要对放置场所内温度进行控制,要求温度在10℃。
4.1.7按区域放置,不同的种子在明显区域做好标记,防止误拿误用,禁止与有毒有害的农药、化学肥料等放置在同一区域。
4.1.8种子由专人进行管理,并且要上锁管理。
4.1.9使用优质的种子(除去霉变、秕、碎等劣质种子)。使用时不进行种子消毒。
4.1.10由农技人员制定播种时期,根据种植计划报农场管理部部长批准后方可领取。领取时实行专人领取,适量领取。
5 质量记录
5.1采购申请单
5.2农场管理部种子、农资采购、发放管理记录
5.3种子处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