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营山中学校
定期组织综合性的体育运动会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加强青少年体质的见意》为依据,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特制订四川省营山中学校定期组织综合性的体育运动会制度。
二、具体措施:
1、每学年上学期(10月份或11月份)定期召开秋季田径运动会。由学校行政办公室、体艺处、体艺教研组联合组织实施,各年级组和其它处室密切配合,体艺教研组负责操作。
2、每学年下学期(3月份或4月份)定期召开队列队形和广播体操比赛,由体艺处、体艺教研组、年级组联合组织实施。
3、每学年下学期(5月份)举行篮球比赛。以年级为单位组织实施,体育教研组负责组织实施。
4、每学年组织高三年级举行各项趣味性体育活动,主要内容包括:乒乓球比赛、拔河比赛等。
5、每学年定期组织教职工各项趣味性体育活动,主要内容包括:篮球比赛、拔河比赛、羽毛球比赛等。
四川省营山中学校
2011.09
《定期组织综合性的体育运动会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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