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绥阳县旺源水电站建设用地座谈会纪要
为了顺利建设旺源水电站,占用溶江村顺山组部分村民土地,经溶江村委会主任陈应昌召集顺山村民组长杨贵强,电站业主陈晓忠,涉及电站建设用地的农户杨仕万、杨安虎、杨安泰、祝恒英、杨秀金、杨秀银、杨秀品、杨秀忠,以及其他与会人员陈远雷、温海雷、田茂君在溶江村委会办公室座谈,经协商,达成如下会议纪要:
一、电站建设用地一次性协议期限为50年。田按每亩33000元、土按每亩14000元,在正式建设用地时,按现场丈量面积测算,一次性赔偿。协议期满如该电站继续经营,农户要主动配合电站业主续延协议。
二、电站建设时泥石堆放和电站管道安装占用的土地,按当时当季占用土地面积种植的季节性农作物值价,一次性赔偿青苗费。待电站建设完成,对损坏的土地进行恢复,管道经过的土地如果不能耕种,按此纪要土地赔偿标准一次性赔偿。
三、电站建设所占用的土地,待实地丈量完毕后,签订正式用地协议。
认可纪要人签字:
旺草镇溶江村委会
二0一一年十月六日
《关于绥阳县旺源电站建设用地座谈会纪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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